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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就業保險

發布時間: 2021-02-22 07:03:24

1. 大學生就業保險是什麼

解決大學畢業生待業困難的方案

大學生就業保險概念

大學生就業保險概念是指以投保人(大學畢業生)在畢業後一定時期內仍然沒有就業(這個就業包括考研和出國成功)為給付保險金條件,按照合同約定一次性或分期支付被保險人保險金的一種保險業務。

1就業是指一次就業(不包括創業) 2 投保人應該有就業意願

3投保人沒有就業是由於客觀環境,自身條件以及就業意向等因素造成

大學生就業保險的發展背景

1 大量大學生畢業生將待業成為必然趨勢(宏觀形勢方面)

2 競爭激烈使應屆畢業生個人的就業風險加大(微觀方面)

3 部分待業畢業生在生活和求職方面需要經濟資助

4 促進社會的資源和風險配置(存在風險,需要配置)

5 社會保障制度不完善(沒有保障大學生的制度)和教育政策(高校擴招)的持續影響

大學生就業保險意義及功能

1 對學生個人(得到經濟支持)

A 生活支出和求職支出的資助(減少家庭負擔) B 減少焦慮情緒(相當於每個月獲得定額收入)

2 對政府

A 減少政府財政負擔(彌補政府保障制度的不完善) B 彌補教育制度的不完善

3 對社會

A 實現風險和資源的優化配置 B 維護社會的安定 C 運用保險基金創造更多就業機會

4 對高校

A 監督作用(就業率等信息的核查) B代理收入(代理保險) C 信息反饋(學生投保情況反映學生的就業信心)

可保風險論證

第一, 可保風險是純粹風險(僅有損失機會而無獲利可能)

大學生待業損失的是機會成本—包括就業後的工資和就業後的工作經驗,這個機會成本遠比其待業時獲得的保險金大

第二,風險的發生必須具有偶然性。(發生的可能性和發生的不確定性)

A 每個畢業生都有找不到工作的可能性

B 找不到工作的原因是不可預測(由於未來期限較長,如金融這類熱門專業會因金融危機大受影響)

C 某些因素對就業的影響程度不確定(如冷門專業,身體疾病)

另外,就業保險不承保必然性風險(即投保學生是明顯無法就業,或者通過一系列標准判定其待業可能性非常高)

第三, 風險的發生是意外的。所謂意外,是非人們的故意行為所致。故意行為容易引起道德風險,為法律所禁止,與社會道德相矛盾;另外風險發生是當事人無法預知的

A 絕大部分投保人有就業意願,並且在就職過程中盡最大努力(即待業並非投保人故意行為)

B 大學生出於自身考慮(在投保後)自覺為未來的求職做准備(如認真學習,提高自身素質)

第四,風險必須是大量標的均有遭受損失的可能性。

待業是大學生普遍具有的風險,但實際上沒有就業的只有少數

第五,風險的損失必須是可以用貨幣計量的。

待業的機會成本中,損失的就業後可能工資的金額是可以估算的

大學生就業保險的需求

通過就業數據和市場調查測算需求

就業數據包括: A大學畢業生人數(重點本科,二本,三本的人數) B 歷年就業率數據

C 預期就業率

市場調查: A 有意願投保的比率 B 大學生對就業保險的接受程度和意見

需求分類: (以兩個因素為主要參考: A在求職過程中是否具有優勢 B 家庭經濟條件)

1在求職過程中具有優勢,家庭經濟條件較差的畢業生(需求最大,最推薦)

2在求職過程中具有優勢,家庭經濟條件較好的畢業生(需求第三)

3在求職過程中不具有優勢,家庭經濟條件較差的畢業生(需求第二,需要補貼)

4在求職過程中不具有優勢,家庭經濟條件較好的畢業生(需求第三)

一般情況下,家庭經濟條件差的畢業生對就業保險更加有需求,因為他們一旦待業,他們的家庭負擔相對較重

影響需求的另外因素: A 風險預期 (宏觀形勢的預期等) B保險費率(主要指附加保費)

C 保險賠付金額 D 宣傳與推廣的力度 E 政府與高校的支持程度 F 替代品(政府救濟金)

保單設計(略)

大學生就業保險風險管理

一 財務風險(因償付能力不足或流動性不足所導致的支付危機)

處理方法: A承保金額不超過公司的承保能力(計算危險單位承保限額和公司的承保總額)

B 保證財務穩定系數(K值)在合理區間(0<K<0.1)(控制凈費率q和保險標的的數量n)

C 經營資本流動性結構合理化

二 道德風險

1 通過投保獲得數額過大的保險賠償金

處理方法: 限制保險金額(最高金額不得高於大學畢業生最低工資水平,平均每月獲得保險金應當在1000元左右,根據不同地區的工資情況調整)

2 待業時間短(兩個月內),獲得保險金後,在短時間內就業

處理方法: 採用分期賠付或滯後賠付的方式賠付保險金

A 分期賠付: 從投保人畢業後確定待業時起開始賠付,每隔一段時間(一般為一個月)給付等額保險金(1000元).當投保人在賠付期內(一般為一年)就業或賠付期結束後,保險公司將停止給付保險金

B 滯後賠付: 在投保人畢業之後,確定已經待業一段時間後(三個月,半年,九個月或一年)一次性給付全部保險金.投保人可以根據自己對未來就業的預期(預測待業期長短),選擇給付保險金時間.給付保險金的時間越長,所需繳付的保險費越高,獲得的保險金總額也越高.(待業期超過三個月,半年,九個月,一年的各按三個月,半年,九個月,一年計算)

3 沒有就業意願的畢業生投保(創業,女學生結婚在家)

處理方法: 在大學前兩年投保的保險費率相對較低,大三大四的保險費率依次增加

4 待業一段時間後已經獲得收入來源(就業,個體戶,創業等)或出國,考研成功,而不主動告知保險公司,繼續詐取保險金

處理方法: A滯後賠付的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少由於這種道德風險造成的損失(投保人如在獲取保險金時間前已就業,則需要將就業情況的詳細信息告知保險公司)

B 設立專門的調查管理機構或崗位,統一開展疑難案件的調查處理和監控管理工作

C 在保險合同中聲明欺詐(如不如實告知,偽造文件)的後果(拒賠和不退還保險費的處罰以及懲罰性違約責任處理)

D 保險人在領取保險金時需要親筆簽名確認,逾期未領取保險金則視為放棄保險金(如果保險人出國,讀研以及在外地工作,則可能無法親自領取;畢業後領取保險金的地點由被保險人指定,一旦確定不得更改)

E 建立證明文件和證明人制度.證明文件包括三方協議,待業登記證明(制度還未完善)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待業的證明文件.證明人包括被保險人畢業學校的師生(負責就業的老師和多個同學)和親戚(非直系,多個).被保險人應該提供這些證明人的聯系方式

F 告發欺詐的獎勵制度(同校投保人).告發者(也是投保人)能夠獲得一定的保險費的扣減

三 逆向選擇(求職不具有優勢的畢業生更加願意投保)

處理方法: 採用表定法釐定保險費率(先用分類法釐定分類費率,然後為各顯著風險因素設立客觀標准,根據這些風險因素的客觀標准增減保險費率

分類標准: 按照本科的不同類別(一本(重點本科),本二(即普通本科),本三(民辦或二級院校的本科)) 進行分類.由於不同類別的本科的學生受到社會和企業的認可程度是不同的,所以它們的平均就業率也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差異

扣減保費因素: A 所學專業屬於熱門專業 B 學業表現(獲得獎學金,通過四、六級考試,獲得各種資格證書等) C 在校表現(黨員,學生幹部等) D 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競賽等)

增加保費因素: A 曾經掛科 B 受過處分 C 身體殘疾

另外,如果通過上述方法計算出某個投保人的保費率超過一定標准(如30%),則不承保

四 宏觀就業形勢風險(就業率的劇烈波動)

處理方法: 方案1 選擇一組就業統計數據作為基準就業數據,如果當年就業率波動超過一定幅度時,根據超過部分的多少按照一定標准調整保險金賠付金額,即當就業率高於基準就業率時,減少保險賠付金額,當就業率低於基準就業率時,則增加保險賠付金額.每年年末都要根據當年的就業率統計數據調整基準數據.

方案2 當年承保的所有就業保險(包括一次投保和分期投保)的保險費率根據當年的就業率水平釐定,即當年就業率較高,則向投保人收取較高的保險費;反之,則收取較低的保險費

五 統計風險(高校就業率數據造假)

處理方法: A聯系各高校,要求他們提供真實的就業數據 B 通過其他途徑了解各高校的具體就業情況(如與教育部聯系,與各高校的師生聯系) C 對有確鑿證據證明高校虛報就業率的情況向媒體進行公開暴光

六 利率風險和通貨膨脹風險

保險基金的運用(除傳統保值增值形式)

1 組建或投資於一些就業培訓機構 2 建設或投資於就業信息項目(如就業信息網站,就業中介公司,舉辦招聘會等)3 (在保證資金安全的前提下)投資於一些經營穩定的企業,並根據投保的待業者的具體信息,推薦部分待業者到投資的企業就業

意義: A 增加收入 B 擴大宣傳和影響 C幫助待業學生就業,減少保險賠償金支出

大學生就業保險的商業保險與社會保障(主要是失業保險和待業畢業生救濟)比較

1 與待業畢業生救濟的比較(廣東省開始實行給予待業半年以上的畢業生救濟金的措施)

聯系:都是為了解決待業畢業生的經濟困難

區別: A 受益者的范圍不同(只有經濟困難大學生才能享受救濟,而所有大學生都能投保就業保險,不論家庭經濟是否困難)

B 獲得補償金額不同(失業救濟金一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如深圳是850),而就業保險保險金的金額低於大學生最低工資,暫定為1000元)

C 對政府財政負擔不同(失業救濟金是純粹的財政支出,而就業保險需要投保人繳納保費,由保險基金支出保險金,對財政無負擔)

2 與失業保險比較

聯系: 都是通過收取保費的辦法支付待業者保險金,給予經濟資助

區別: A 投保人不同(失業保險投保人是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而就業保險投保人是在校大學生)

B 收取保費不同(失業保險的收取保費方式是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繳納失業保險費,而就業保險的保費是根據不同投保大學生的個人具體情況釐定的)

C 保險金額不同(失業保險金的標准,按照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高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 就業保險保險金的金額低於大學生最低工資水平)

D 經營目的不同(如果就業保險是由保險公司實行,則就業保險經營的目的是獲取利潤或者是達到盈虧平衡;而事業保險的經營目的是為失業者提供保障)

就業保險的實施者(可行性分析)

一 政府: 如果由政府經營就業保險,則要考慮是否將這種保險納入社會保險體系.但是就業保險的性質不符合社會保險的特徵,因為:

1 社會保險的主體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而就業保險的主體是大學生.大學生是一個特殊群體,他們並未轉化成社會勞動者,也不能獲得任何單位的保障(高校也不對學生的經濟生活負責任)

2 社會保險屬於強制性保險,而就業保險應該是屬於自願性保險.強制性的前提是保費率具有硬性標准(如失業保險的保費是工資的2%),而就業保險的保費率是根據個人的具體情況定出.

3 社會保險的目的是維持勞動力的再生產,而就業保險的目的是幫助大學生轉化為生產力

綜上所述,就業保險從性質上是不可能成為社會保險.因此,如果就業保險完全由政府獨立經營,則就業保險將是一種有別於社會保險的特殊保險.

另外,政府在經營這種就業保險具有較大優勢和意義:

1 政府的某些部門(如教育部)與各高校有緊密的聯系,能夠更加深刻了解各高校的具體就業情況,有利於就業保險的日常經營和具體操作

2 政府對各高校具有更大影響力,可以在更大程度上動員學生購買就業保險

3 大學生就業困難是政府近年來需要解決的一個大問題.除了通過增加就業來緩解就業壓力之外, 政府也有責任為待業畢業生提供一定的經濟保障

4 如果就業保險由政府經營,則其目的是為待業者提供保障而追求利潤,所以能夠最大限度地降低大學生所要繳納的保費.這樣既能減少保費負擔,又能吸引更多的大學生投保

二 商業保險公司: 相對於政府而言,商業保險公司經營就業保險存在劣勢.首先,由於這種保險的概念比較新穎,在經營和推廣方面存在諸多不確定性.如果完全由保險公司獨立經營,則保險將面臨較大的風險.另外,保險公司需要與各高校進行溝通聯系進而建立合作關系,同時也需要深入了解就業市場和就業環境,因此,在經營過程中將會耗費大量的成本和資源.此外,由於就業保險中某些條款的執行需要高校和有關政府部門的配合,所以商業保險公司經營就業保險時,在具體操作上受到一些限制.

然而,商業保險公司也能夠從經營就業保險中獲得一些好處:

1 能夠有效地在大學生這個群體中推廣品牌,使大學生成為其其他保險產品的潛在購買者

2 開拓新市場,占據壟斷地位,獲得超額利潤(如果只有少數幾家保險公司經營)

三 商業保險公司與政府合作: 如果由政府獨立經營就業保險,則必須經過一系列的重大程序(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財政預算,建設專門的管理機構等)才能夠最終實行.因此,政府需要非常長的時間(大概幾年)才能建立起這個體系.而如果由商業保險公司獨立經營就業保險,則保險公司將面臨高風險,高成本的難題.所以,如果要在短期內為大學生提供就業保險,需要政府和商業保險公司的合作.

合作的形式包括政府提供商業保險公司補貼與支持和政府與商業保險公司合夥設立專門的獨立機構(公司)這兩種形式.根據政府與保險公司對就業保險業務的盈利預期而選擇不同的合作方式.

1 如果政府與保險公司都認為經營就業保險不能獲得利潤,反而會出現經營虧損,則選擇第一種合作方式,即政府向保險公司提供補貼與支持.在這種合作形式下,保險公司的經營目標是保證最小限度的虧損,經營目的是在大學生群體中樹立企業品牌.而政府的目的是通過補貼和支持保險公司為大學生提供保障.

2 如果政府與保險公司都認為經營就業保險能夠獲得利潤,則選擇第二種合作方式,即政府與商業保險公司合夥設立專門的獨立機構(公司).在這種合作方式下, 能夠大大地降低保險公司的經營風險和成本.而政府不但能夠為大學生提供保障,而且能夠按照投資比例獲得收入.

2. 關於大學生就業上保險的問題

我不知道你現在上五險是在哪兒上,是你找到單位了?單位要給你上五險?內還是你還在待業,自容己要到社保局上五險,如果有單位了,還要什麼就業協議,直接簽訂勞動合同不就行了(就業協議的作用就是說明有單位接收你了,至於去單位報到後都要和你簽訂勞動合同)。如果你還沒有就業,那你應該到當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去,把檔案託管,然後再到社保局上五險,檔案不要自己帶在手裡!

3. 大學生就業保險是什麼東西

解決大學畢業生待業困難的方案

大學生就業保險概念

大學生就業保險概念是指以投保人(大學畢業生)在畢業後一定時期內仍然沒有就業(這個就業包括考研和出國成功)為給付保險金條件,按照合同約定一次性或分期支付被保險人保險金的一種保險業務。

1就業是指一次就業(不包括創業) 2 投保人應該有就業意願

3投保人沒有就業是由於客觀環境,自身條件以及就業意向等因素造成

大學生就業保險的發展背景

1 大量大學生畢業生將待業成為必然趨勢(宏觀形勢方面)

2 競爭激烈使應屆畢業生個人的就業風險加大(微觀方面)

3 部分待業畢業生在生活和求職方面需要經濟資助

4 促進社會的資源和風險配置(存在風險,需要配置)

5 社會保障制度不完善(沒有保障大學生的制度)和教育政策(高校擴招)的持續影響

大學生就業保險意義及功能

1 對學生個人(得到經濟支持)

A 生活支出和求職支出的資助(減少家庭負擔) B 減少焦慮情緒(相當於每個月獲得定額收入)

2 對政府

A 減少政府財政負擔(彌補政府保障制度的不完善) B 彌補教育制度的不完善

3 對社會

A 實現風險和資源的優化配置 B 維護社會的安定 C 運用保險基金創造更多就業機會

4 對高校

A 監督作用(就業率等信息的核查) B代理收入(代理保險) C 信息反饋(學生投保情況反映學生的就業信心)

可保風險論證

第一, 可保風險是純粹風險(僅有損失機會而無獲利可能)

大學生待業損失的是機會成本—包括就業後的工資和就業後的工作經驗,這個機會成本遠比其待業時獲得的保險金大

第二,風險的發生必須具有偶然性。(發生的可能性和發生的不確定性)

A 每個畢業生都有找不到工作的可能性

B 找不到工作的原因是不可預測(由於未來期限較長,如金融這類熱門專業會因金融危機大受影響)

C 某些因素對就業的影響程度不確定(如冷門專業,身體疾病)

另外,就業保險不承保必然性風險(即投保學生是明顯無法就業,或者通過一系列標准判定其待業可能性非常高)

第三, 風險的發生是意外的。所謂意外,是非人們的故意行為所致。故意行為容易引起道德風險,為法律所禁止,與社會道德相矛盾;另外風險發生是當事人無法預知的

A 絕大部分投保人有就業意願,並且在就職過程中盡最大努力(即待業並非投保人故意行為)

B 大學生出於自身考慮(在投保後)自覺為未來的求職做准備(如認真學習,提高自身素質)

第四,風險必須是大量標的均有遭受損失的可能性。

待業是大學生普遍具有的風險,但實際上沒有就業的只有少數

第五,風險的損失必須是可以用貨幣計量的。

待業的機會成本中,損失的就業後可能工資的金額是可以估算的

大學生就業保險的需求

通過就業數據和市場調查測算需求

就業數據包括: A大學畢業生人數(重點本科,二本,三本的人數) B 歷年就業率數據

C 預期就業率

市場調查: A 有意願投保的比率 B 大學生對就業保險的接受程度和意見

需求分類: (以兩個因素為主要參考: A在求職過程中是否具有優勢 B 家庭經濟條件)

1在求職過程中具有優勢,家庭經濟條件較差的畢業生(需求最大,最推薦)

2在求職過程中具有優勢,家庭經濟條件較好的畢業生(需求第三)

3在求職過程中不具有優勢,家庭經濟條件較差的畢業生(需求第二,需要補貼)

4在求職過程中不具有優勢,家庭經濟條件較好的畢業生(需求第三)

一般情況下,家庭經濟條件差的畢業生對就業保險更加有需求,因為他們一旦待業,他們的家庭負擔相對較重

影響需求的另外因素: A 風險預期 (宏觀形勢的預期等) B保險費率(主要指附加保費)

C 保險賠付金額 D 宣傳與推廣的力度 E 政府與高校的支持程度 F 替代品(政府救濟金)

保單設計(略)

大學生就業保險風險管理

一 財務風險(因償付能力不足或流動性不足所導致的支付危機)

處理方法: A承保金額不超過公司的承保能力(計算危險單位承保限額和公司的承保總額)

B 保證財務穩定系數(K值)在合理區間(0<K<0.1)(控制凈費率q和保險標的的數量n)

C 經營資本流動性結構合理化

二 道德風險

1 通過投保獲得數額過大的保險賠償金

處理方法: 限制保險金額(最高金額不得高於大學畢業生最低工資水平,平均每月獲得保險金應當在1000元左右,根據不同地區的工資情況調整)

2 待業時間短(兩個月內),獲得保險金後,在短時間內就業

處理方法: 採用分期賠付或滯後賠付的方式賠付保險金

A 分期賠付: 從投保人畢業後確定待業時起開始賠付,每隔一段時間(一般為一個月)給付等額保險金(1000元).當投保人在賠付期內(一般為一年)就業或賠付期結束後,保險公司將停止給付保險金

B 滯後賠付: 在投保人畢業之後,確定已經待業一段時間後(三個月,半年,九個月或一年)一次性給付全部保險金.投保人可以根據自己對未來就業的預期(預測待業期長短),選擇給付保險金時間.給付保險金的時間越長,所需繳付的保險費越高,獲得的保險金總額也越高.(待業期超過三個月,半年,九個月,一年的各按三個月,半年,九個月,一年計算)

3 沒有就業意願的畢業生投保(創業,女學生結婚在家)

處理方法: 在大學前兩年投保的保險費率相對較低,大三大四的保險費率依次增加

4 待業一段時間後已經獲得收入來源(就業,個體戶,創業等)或出國,考研成功,而不主動告知保險公司,繼續詐取保險金

處理方法: A滯後賠付的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少由於這種道德風險造成的損失(投保人如在獲取保險金時間前已就業,則需要將就業情況的詳細信息告知保險公司)

B 設立專門的調查管理機構或崗位,統一開展疑難案件的調查處理和監控管理工作

C 在保險合同中聲明欺詐(如不如實告知,偽造文件)的後果(拒賠和不退還保險費的處罰以及懲罰性違約責任處理)

D 保險人在領取保險金時需要親筆簽名確認,逾期未領取保險金則視為放棄保險金(如果保險人出國,讀研以及在外地工作,則可能無法親自領取;畢業後領取保險金的地點由被保險人指定,一旦確定不得更改)

E 建立證明文件和證明人制度.證明文件包括三方協議,待業登記證明(制度還未完善)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待業的證明文件.證明人包括被保險人畢業學校的師生(負責就業的老師和多個同學)和親戚(非直系,多個).被保險人應該提供這些證明人的聯系方式

F 告發欺詐的獎勵制度(同校投保人).告發者(也是投保人)能夠獲得一定的保險費的扣減

三 逆向選擇(求職不具有優勢的畢業生更加願意投保)

處理方法: 採用表定法釐定保險費率(先用分類法釐定分類費率,然後為各顯著風險因素設立客觀標准,根據這些風險因素的客觀標准增減保險費率

分類標准: 按照本科的不同類別(一本(重點本科),本二(即普通本科),本三(民辦或二級院校的本科)) 進行分類.由於不同類別的本科的學生受到社會和企業的認可程度是不同的,所以它們的平均就業率也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差異

扣減保費因素: A 所學專業屬於熱門專業 B 學業表現(獲得獎學金,通過四、六級考試,獲得各種資格證書等) C 在校表現(黨員,學生幹部等) D 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競賽等)

增加保費因素: A 曾經掛科 B 受過處分 C 身體殘疾

另外,如果通過上述方法計算出某個投保人的保費率超過一定標准(如30%),則不承保

四 宏觀就業形勢風險(就業率的劇烈波動)

處理方法: 方案1 選擇一組就業統計數據作為基準就業數據,如果當年就業率波動超過一定幅度時,根據超過部分的多少按照一定標准調整保險金賠付金額,即當就業率高於基準就業率時,減少保險賠付金額,當就業率低於基準就業率時,則增加保險賠付金額.每年年末都要根據當年的就業率統計數據調整基準數據.

方案2 當年承保的所有就業保險(包括一次投保和分期投保)的保險費率根據當年的就業率水平釐定,即當年就業率較高,則向投保人收取較高的保險費;反之,則收取較低的保險費

五 統計風險(高校就業率數據造假)

處理方法: A聯系各高校,要求他們提供真實的就業數據 B 通過其他途徑了解各高校的具體就業情況(如與教育部聯系,與各高校的師生聯系) C 對有確鑿證據證明高校虛報就業率的情況向媒體進行公開暴光

六 利率風險和通貨膨脹風險

保險基金的運用(除傳統保值增值形式)

1 組建或投資於一些就業培訓機構 2 建設或投資於就業信息項目(如就業信息網站,就業中介公司,舉辦招聘會等)3 (在保證資金安全的前提下)投資於一些經營穩定的企業,並根據投保的待業者的具體信息,推薦部分待業者到投資的企業就業

意義: A 增加收入 B 擴大宣傳和影響 C幫助待業學生就業,減少保險賠償金支出

大學生就業保險的商業保險與社會保障(主要是失業保險和待業畢業生救濟)比較

1 與待業畢業生救濟的比較(廣東省開始實行給予待業半年以上的畢業生救濟金的措施)

聯系:都是為了解決待業畢業生的經濟困難

區別: A 受益者的范圍不同(只有經濟困難大學生才能享受救濟,而所有大學生都能投保就業保險,不論家庭經濟是否困難)

B 獲得補償金額不同(失業救濟金一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如深圳是850),而就業保險保險金的金額低於大學生最低工資,暫定為1000元)

C 對政府財政負擔不同(失業救濟金是純粹的財政支出,而就業保險需要投保人繳納保費,由保險基金支出保險金,對財政無負擔)

2 與失業保險比較

聯系: 都是通過收取保費的辦法支付待業者保險金,給予經濟資助

區別: A 投保人不同(失業保險投保人是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而就業保險投保人是在校大學生)

B 收取保費不同(失業保險的收取保費方式是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繳納失業保險費,而就業保險的保費是根據不同投保大學生的個人具體情況釐定的)

C 保險金額不同(失業保險金的標准,按照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高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 就業保險保險金的金額低於大學生最低工資水平)

D 經營目的不同(如果就業保險是由保險公司實行,則就業保險經營的目的是獲取利潤或者是達到盈虧平衡;而事業保險的經營目的是為失業者提供保障)

就業保險的實施者(可行性分析)

一 政府: 如果由政府經營就業保險,則要考慮是否將這種保險納入社會保險體系.但是就業保險的性質不符合社會保險的特徵,因為:

1 社會保險的主體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而就業保險的主體是大學生.大學生是一個特殊群體,他們並未轉化成社會勞動者,也不能獲得任何單位的保障(高校也不對學生的經濟生活負責任)

2 社會保險屬於強制性保險,而就業保險應該是屬於自願性保險.強制性的前提是保費率具有硬性標准(如失業保險的保費是工資的2%),而就業保險的保費率是根據個人的具體情況定出.

3 社會保險的目的是維持勞動力的再生產,而就業保險的目的是幫助大學生轉化為生產力

綜上所述,就業保險從性質上是不可能成為社會保險.因此,如果就業保險完全由政府獨立經營,則就業保險將是一種有別於社會保險的特殊保險.

另外,政府在經營這種就業保險具有較大優勢和意義:

1 政府的某些部門(如教育部)與各高校有緊密的聯系,能夠更加深刻了解各高校的具體就業情況,有利於就業保險的日常經營和具體操作

2 政府對各高校具有更大影響力,可以在更大程度上動員學生購買就業保險

3 大學生就業困難是政府近年來需要解決的一個大問題.除了通過增加就業來緩解就業壓力之外, 政府也有責任為待業畢業生提供一定的經濟保障

4 如果就業保險由政府經營,則其目的是為待業者提供保障而追求利潤,所以能夠最大限度地降低大學生所要繳納的保費.這樣既能減少保費負擔,又能吸引更多的大學生投保

二 商業保險公司: 相對於政府而言,商業保險公司經營就業保險存在劣勢.首先,由於這種保險的概念比較新穎,在經營和推廣方面存在諸多不確定性.如果完全由保險公司獨立經營,則保險將面臨較大的風險.另外,保險公司需要與各高校進行溝通聯系進而建立合作關系,同時也需要深入了解就業市場和就業環境,因此,在經營過程中將會耗費大量的成本和資源.此外,由於就業保險中某些條款的執行需要高校和有關政府部門的配合,所以商業保險公司經營就業保險時,在具體操作上受到一些限制.

然而,商業保險公司也能夠從經營就業保險中獲得一些好處:

1 能夠有效地在大學生這個群體中推廣品牌,使大學生成為其其他保險產品的潛在購買者

2 開拓新市場,占據壟斷地位,獲得超額利潤(如果只有少數幾家保險公司經營)

三 商業保險公司與政府合作: 如果由政府獨立經營就業保險,則必須經過一系列的重大程序(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財政預算,建設專門的管理機構等)才能夠最終實行.因此,政府需要非常長的時間(大概幾年)才能建立起這個體系.而如果由商業保險公司獨立經營就業保險,則保險公司將面臨高風險,高成本的難題.所以,如果要在短期內為大學生提供就業保險,需要政府和商業保險公司的合作.

合作的形式包括政府提供商業保險公司補貼與支持和政府與商業保險公司合夥設立專門的獨立機構(公司)這兩種形式.根據政府與保險公司對就業保險業務的盈利預期而選擇不同的合作方式.

1 如果政府與保險公司都認為經營就業保險不能獲得利潤,反而會出現經營虧損,則選擇第一種合作方式,即政府向保險公司提供補貼與支持.在這種合作形式下,保險公司的經營目標是保證最小限度的虧損,經營目的是在大學生群體中樹立企業品牌.而政府的目的是通過補貼和支持保險公司為大學生提供保障.

2 如果政府與保險公司都認為經營就業保險能夠獲得利潤,則選擇第二種合作方式,即政府與商業保險公司合夥設立專門的獨立機構(公司).在這種合作方式下, 能夠大大地降低保險公司的經營風險和成本.而政府不但能夠為大學生提供保障,而且能夠按照投資比例獲得收入.

4. 大學生畢業保險問題

大學生就業保險是指以投保人(大學畢業生)在畢業後一定時期內仍然沒回有就業(這個就業答包括考研和出國成功)為給付保險金條件,按照合同約定一次性或分期支付被保險人保險金的一種保險業務。其中,就業是指一次就業(不包括創業),而且投保人應該有就業意願,沒有就業是由於客觀環境、自身條件以及就業意向等因素造成。大學生就業保險的意義:(1)大學生就業保險能使學生個人得到經濟支持,緩解求職過程中的經濟負擔。(2)大學生就業保險有助於社會穩定和發展。(3)大學生就業保險制有助於完善社會保障體系。

5. 與大學生簽訂畢業就業協議是否一定要給他繳納社會保險

不是,只有簽了合同才算數。

畢業就業協議,並未簽訂勞動合同,還沒有成為單位的職工,無需繳納社會保險,只有簽訂勞動合同,從錄用之日起,開始繳納社會保險。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三方協議一旦簽署,就意味著大學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確定,也就明確了你的幹部身份。因此,應屆畢業生要特別注意簽約事項。高校就業辦一位老師說,大學生簽三方協議前,要認真查看用人單位的隸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權。

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則需要經過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審批才能招收職工,協議書上要簽署他們的意見才能有效。應屆畢業生還要對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有所了解。

(5)大學生就業保險擴展閱讀:

簽勞動合同要注意四個方面:

一要明確職務和崗位,否則,用人單位會利用調職的方式,變相壓迫畢業生主動辭職,且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二要防止用人單位不斷用換崗位的方式,反復延長試用期,因為同一個崗位同一個人不能適用兩次試用期,而換崗位就沒有限制了(其實這招已經不用再防了,根據2008年1月日生效的《勞動合同法》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三要在勞動合同中明確最低的工資標准,最好能將年終獎用條款固定下來,作為工資的一部分。由於我國暫時沒有對年終獎定性,這個法律空白有可能被用人單位利用,將來成為剋扣薪水的一種方式;

四要了解用人單位是否給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如果沒有社保,等於工資減去很多,還不能享受國家和單位的社保福利。

6. 大學生待業後有沒有什麼保障或保險

保險畢竟是一個定製性很強的產品,每個人的經濟實力、保險預算、家庭規劃等等不同導致適合每個人的保險也不同。您可以咨詢經紀公司,可以給您提供不同保險公司不同險種的組合,量身定做最適合自己的保險搭配。大學生購買保險大體上要依據以下幾點進行選擇:

1、完善社保。社會醫療保障制度屬於基礎的保障,涉及養老、醫療等方面。無論是否有職業,大學生均可參保。

2、購買商業保險。商業保險是完善社保後的第二步選擇,由於商保的險種多,可以針對某些方面進行重點保障,需要的就多保,不需要的就少保,關鍵在於依據個人情況進行適當的配置。險種可以參考:

意外險:包括意外傷害和意外醫療。意外險的特點是費率低、保障高,因為他的出險幾率比較小,所以往往能夠用很小的保費買到非常高的保額;

重疾險:在重大疾病確診後一次性給付「養病錢」,保費與年齡和性別有關,越早買越便宜;

醫療險:門診住院全覆蓋,保費相較重疾險較低,杠桿高;

養老險(年金險):一份好的養老險要具有兩個特點,一是現在就知道每年能領多少錢,另外一個是能夠終身領取,現在就給自己年老後一份直觀穩定的收入;

壽險:也就是死亡保險,大學生正逐步成為家庭的頂樑柱,選擇壽險可以防止意外來臨時對家庭的毀滅性打擊,可以留給繼承人一筆收益。

3、保額配置:保費支出要控制在家庭年收入的10%到20%,過多的話影響家庭其他支出水平,少的話可又起不到保障作用。保額存在的目的就是為了使在經濟上依賴被保險人的人,在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後生活水平不至於大幅下降。因此,消費者購買保險的保額需提前規劃好,可通過計算生命價值和家庭需求相結合的方式來確定保額,這樣才能更好地體現保險的價值。

說到底,保險是一種定製性很強的產品,跟您的收入情況、家庭情況、保險預算等等都息息相關,您可以點擊這里→點我,智能測算最適合的保障方案~

7. 「大學生就業保險」如何

所謂大學生就業保險,即如被保險人在畢業前投保,畢業後仍未找到工作,則由保險保險公司付給他一筆保險金,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及為就業培訓提供支持。那麼,保險公司引入大學生就業保險能否幫助大學生就業呢?我們可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分析一下。 首先,被保險人應該繳納的保險金額難以確定。一方面是學生的院校專業和學習成績差異很大,對畢業後能否找到工作也會產生巨大的影響,另一方面,現在的社會就業很大程度上不是靠專業和成績的,家庭背景也有很大關系,即使專業和成績容易考量,那麼背景關系這種復雜的變數如何考量,制定保費收費標准呢?總不能不顧現實等額收取吧,那樣的話,只有一個結果,能夠找到工作的學習好,專業好,背景過硬的都不會投保,願意投保的都是些找到工作有困難的人。這種明顯賠本的生意,還有保險公司願意去做嗎? 其次,易引發道德風險。由於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大學生畢業後往往沒有生存壓力,畢業後不想找工作準備考研或者乾脆賦閑啃老的人不在少數。既然不打算找工作,選擇投保一份大學生就業保險,領取保險金,得到一筆飛來的橫財,恐怕沒人會拒絕。即使要找工作,但是只要「畢業後一段時間」仍沒找到工作即可獲賠,那麼就會有人選擇在這段時間過後得到賠償後才去找工作。 再次,被保險人是否就業確定困難。現在學生畢業後基本上都是自主擇業,學生畢業後自行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這樣,如果被保險人隱瞞自己的就業現狀,保險公司取證查實的成本會大大增加,付出的成本也要遠遠高於給付的保險金了。 最後,對於文章建議的將就業保險與學平險捆綁起來,並以團體險方式銷售,這樣可降低保險公司成本及消除逆選擇風險,筆者認為,這樣做過於理想化,這種設想難以實現。由於專業、院校之間就業的差異性太大,導致"團體"的范圍難以確定。而和學平險捆綁銷售更是不妥,兩者的具體情況差異過大,險種完全不同,風險也大不一樣,怎能捆綁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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