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城法定圖則
Ⅰ 最高法院2013民提字第94號
深圳市福田區南天一花園業主委員會訴訟房屋侵權糾紛再審案民事判決書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提字第94號
深圳市福田區南天一花園業主委員會與深圳市城市建設開發(集團)公司等房屋侵權糾紛再審民事判決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判決書
(2013)民提字第94號
再審申請人(一審原告、二審上訴人):深圳市福田區南天一花園業主委員會,住所地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百花三路南天大廈二幢1單元首層。
負責人:范國振,該委員會主任。
委託代理人:吳耀鴻,廣東金圳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深圳市城市建設開發(集團)公司,住所地廣東省深圳市羅湖區紅嶺南路金華街一號。
法定代表人:方一兵,該公司董事長。
委託代理人:劉長森,北京市京都(深圳)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託代理人:楊洲,北京市京都(深圳)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深圳市城建監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園嶺園中花園D座三樓。
法定代表人:梁躍東,該公司董事長。
委託代理人:畢秀林,深圳市城市建設開發(集團)公司職員。
委託代理人:徐仲南,深圳市城市建設開發(集團)公司職員。
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深圳市城建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深南中路統建辦公樓1棟15層。
法定代表人:王黎,該公司董事長。
委託代理人:董江,深圳市城市建設開發(集團)公司職員。
再審申請人深圳市福田區南天一花園業主委員會(以下簡稱南天一花園業委會)與被申請人深圳市城市建設開發(集團)公司(以下簡稱深圳城建公司),深圳市城建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城建監理公司)及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深圳市城建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城建物業公司)房屋侵權糾紛一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11年7月6日作出(2010)粵高法民一終字第114號民事判決。南天一花園業委會不服,向本院申請再審。本院於2013年1月10日作出(2012)民申字第1281號民事裁定,提審本案。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於2013年7月11日開庭進行了審理。南天一花園業委會的負責人范國振、委託代理人吳耀鴻,深圳城建公司的委託代理人劉長森、楊洲,深圳城建監理公司的委託代理人畢秀林、徐仲南,深圳城建物業公司的委託代理人董江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2002年11月11日,南天一花園業委會以深圳城建公司、深圳城建監理公司、深圳城建物業公司為被告,向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深圳中院)提起本案訴訟,深圳中院以南天一花園業委會不擁有本案所涉房地產產權,與本案沒有直接利害關系為由,於2003年3月31日作出(2003)深中法民五初字第51號民事裁定,駁回南天一花園業委會的起訴。南天一花園業委會不服上述裁定,上訴至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廣東高院)。廣東高院於2003年12月23日作出(2003)粵高法立民終字第180號民事裁定,撤銷深圳中院的上述裁定,指令深圳中院對本案進行審理。深圳中院審理後,於2004年10月20日作出(2003)深中法民五初字第51號民事判決,駁回南天一花園業委會的訴訟請求。南天一花園業委會不服,上訴至廣東高院。廣東高院於2006年12月30日作出(2006)粵高法民一終字第12號民事裁定,撤銷一審判決,將本案發回深圳中院重審。
南天一花園業委會訴稱,南天一花園是深圳城建公司於80年代末開發的商品房住宅小區,小區內主建築物為三棟18層住宅樓(下稱南天大廈),所有大廈底層均規劃設計為公共開放空間(下稱架空層),凈空為4.5米。另小區內還規劃有兩棟小樓,作為三棟大廈的公用配套設施,面積為937平方米,《深圳市白沙嶺片區法定圖則》(以下簡稱《法定圖則》)確定其用途為居委會和社區管理用房。上述小區共有商品房1140套,深圳城建公司自1988年開始對外預售,現已全部入住。根據法律規定,深圳城建公司轉讓上述房地產後,小區紅線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及其公用配套設施的產權轉歸全體業主享有。但深圳城建公司自1995年8月14日至今擅自改變公共開放空間的設計功能,將各棟大廈底層違章改建成商業鋪位,委託其下屬子公司深圳城建物業公司對外出租,從中牟取利益。同時,深圳城建公司自1995年8月14日至2000年3月13日私自將兩棟配套小樓對外出租並收取租金,2000年3月14日深圳城建公司又將上述小樓私自委託其下屬公司深圳城建監理公司對外出租,並由深圳城建物業公司收取租金。深圳城建公司、深圳城建物業公司和深圳城建監理公司的行為嚴重侵害了南天一花園全體業主的權利,故起訴請求:1、深圳城建公司、深圳城建物業公司停止侵權,拆除南天一花園三棟大廈底層的違章建築,恢復底層為公共開放空間,並賠償損失145萬元;2、深圳城建公司、深圳城建監理公司停止侵權,返還南天一花園紅線內兩棟公用配套小樓,並賠償損失655萬元;3、確認南天一花園紅線內兩棟公用配套小樓的所有權歸全體業主共同享有;4、深圳城建公司、深圳城建監理公司按照政府主管部門公布的指導租金標准賠償全體業主自2003年3月1日起至返還房屋之日止遭受的損失。
深圳城建公司答辯稱,三棟大廈底層的所有權屬於深圳城建公司,將底層封閉是符合規劃設計的,封閉底層出租是歷史問題。兩棟小樓是規劃中的建築,有自己合法獨立的用地面積,是按程序報建、報批由深圳城建公司投資建設的。兩棟小樓不在南天一花園業委會名下,其以侵權為由要求深圳城建公司賠償損失沒有依據。南天一花園業委會提出巨額賠償要求,增加的訴訟請求沒有交納訴訟費用的情況下,不應屬於本案審理范圍。本案沒有損害事實的存在,底層改建成商鋪出租依法辦理了租賃許可證,不具有違法性,且已被拆除恢復了原有功能,深圳城建公司主觀上沒有過錯,南天一花園業委會以指導租金為依據計算的數額與底層改建商鋪對外出租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請求駁回南天一花園業委會的訴訟請求。
深圳城建物業公司答辯稱,南天一花園業委會不是適格原告。業主對南天一花園三棟大廈底層沒有所有權,南天一花園總房產證已對底層建築面積確權,產權人為深圳城建公司,雖然總房產證已經被注銷,但並不當然說明底層歸屬於業主所有。南天一花園業委會提供的2001年8月27日深規土函第HQ0102001號復函證明,底層未參加公用面積分攤給各業主。在法律法規沒有規定底層所有權歸屬的情況下,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理論不能作為定案依據。《建築面積計算規則》規定超過2.2米的底層應當計算建築面積,應當計算建築面積的部分沒有分攤給業主,根據「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該部分建築面積屬於深圳城建公司所有。同濟大學建築設計研究院深圳分院1994年6月3日《白沙嶺居住區南天大廈底層使用問題的說明》證明,底層使用的基本原則是封閉1/3供配套使用,其餘2/3供停車和休閑用。深圳城建物業公司對底層的管理行為是受深圳城建公司委託而進行的,是合法行為。南天一花園業委會計算底層損失沒有充分依據。請求駁回南天一花園業委會的訴訟請求。
深圳城建監理公司答辯稱,南天一花園業委會不具有訴權。兩棟小樓初始登記雖然經行政訴訟被撤銷,但是行政訴訟判決同時明確了南天一花園業委會對兩棟小樓不享有所有權,因此不存在深圳城建監理公司侵犯南天一花園業委會權利和賠償的問題。請求駁回南天一花園業委會的訴訟請求。
深圳中院一審經審理查明:涉案南天一花園為深圳城建公司於20世紀80年代末開發的商品房,截至2001年10月底南天一花園的大部分房產已被深圳城建公司出售。1995年始南天一花園的部分房屋底層架空層被封閉作商業用途出租,由深圳城建物業公司進行管理並收取房屋租金,直至2002年11月涉案架空層拆除封閉,架空層空間被恢復。南天一花園紅線內兩棟配套小樓為深圳城建公司開發。1995年8月深圳城建公司將兩小樓出租,收取租金。2000年初深圳城建公司委託其下屬深圳城建監理公司出租,並收取租金。深圳市福田區租賃管理局於2000年3月14日,向深圳城建監理公司核發了上述兩棟配套小樓(福公)房租證第G10171號01《房屋租賃許可證》。南天一花園業委會以該租賃許可證違法為由,於2002年4月27日訴至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福田區法院)。福田區法院認為該區租賃管理局核發此租賃許可證的行為不合法,以(2002)深福法行初字第62號行政判決,撤銷了上述租賃許可證。本案審理期間,深圳城建公司就案涉兩棟小樓申請初始登記,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依其申請將房屋登記確權給深圳城建公司。南天一花園業委會於2004年3月8日向福田區法院提起撤銷登記的行政訴訟,福田區法院於2004年7月6日裁定不予受理,南天一花園業委會不服,向深圳中院提起上訴。深圳中院於2006年5月8日作出(2006)深中法行終字第144號行政判決、(2006)深中法行終字第110-131號行政判決,確認涉案兩棟商業服務樓的初始登記和分戶產權登記應予以撤銷。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福田分局於2002年11月7日向深圳城建公司發出《強制恢復建築物原使用功能的公告》,決定於2002年11月18日對南天一花園一、二、三棟架空層被違法改變功能的部分強制恢復原使用功能。
深圳中院一審認為,南天一花園業委會經業主合法選舉產生並經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成立,有權代表業主提起本案訴訟,是本案適格訴訟主體。對於深圳城建公司改建的南天一花園各棟大廈底層架空層商業鋪位,政府主管部門已認定為違法建築,並已強制恢復原狀。因此,南天一花園業委會要求恢復架空層原狀的訴訟請求已得到實現,本案中不再處理。即使深圳城建公司因出租該違法建築獲取了收益,該收益亦屬違法所得,應由政府主管部門進行處理,南天一花園業委會無權對該違法所得提出主張。所以,南天一花園業委會要求深圳城建公司、深圳城建物業公司、深圳城建監理公司就架空層的改建賠償損失145萬元的訴訟請求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該院不予支持。根據深圳城建公司提交的涉案兩棟小樓的報建、規劃資料,涉案兩小樓是深圳城建公司所建的獨立建築,雖然屬於小區的配套設施,但不屬於公共建築面積分攤的范圍,也沒有被規劃為物業服務用房,南天一花園業委會主張該兩棟小樓產權屬於小區全體業主共有,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該院不予支持。因該兩棟小樓的產權並不屬於小區全體業主共有,對南天一花園業委會就該兩棟小樓停止侵權並賠償經濟損失的訴訟請求,該院亦不予支持。深圳中院於2010年3月2日作出(2007)深中法民五重字第2號民事判決:駁回南天一花園業委會的訴訟請求。本案一審案件受理費50010元,由南天一花園業委會負擔。
南天一花園業委會不服,向廣東高院提起上訴稱,案涉架空層的權益歸屬全體南天一花園業主共有,深圳城建公司、深圳城建物業公司與深圳城建監理公司未經南天一花園業委會和業主同意私自出租牟利,侵害全體業主的權利,依法應承擔侵權賠償責任。案涉兩棟小樓依法屬於南天一花園全體業主共有,深圳城建公司、深圳城建物業公司、深圳城建監理公司強行佔有使用,構成侵權,應承擔返還房屋和賠償損失的責任。故請求:1、撤銷一審判決;2、確認南天一花園紅線內兩棟公用配套小樓的所有權歸南天一花園全體業主共同享有;3、判令深圳城建公司、深圳城建物業公司賠償因其侵佔並封閉南天一花園三棟住宅架空層予以商業出租造成全體業主經濟損失145萬元;4、判令深圳城建公司、深圳城建監理公司停止侵權,返還南天一花園紅線內兩棟公用配套小樓,並賠償全體業主損失655萬元,以及按照深圳市政府主管部門公布的指導租金標准賠償全體業主自2003年3月1日起至返還上述配套小樓之日止遭受的損失。
深圳城建公司答辯稱,一審判決認定南天一花園業委會請求的架空層改建損失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正確。南天一花園業委會關於返還兩棟配套小樓並賠償損失的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
深圳城建物業公司答辯稱,業主分攤的公用面積不包括案涉架空層建築面積,架空層不屬於業主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建築物區分所有權司法解釋)均是本案糾紛行為發生後施行的,本案不應適用相關規定。深圳城建物業公司受深圳城建公司委託對架空層進行的物業管理行為合法。
深圳城建監理公司答辯稱,深圳城建監理公司提交的白沙嶺用地劃撥紅線圖證明兩棟小樓的用地已經劃撥給了深圳城建公司,但深圳市上世紀80年代到90年代初的土地都是政府劃撥的,無需交納土地出讓金,因此當時沒有意識要辦理兩棟小樓的土地使用權證。
廣東高院二審經審理查明:一審期間本案各方當事人均予確認的《法定圖則》中的文本總則第2.2條載明:現有土地的利用性質若與本圖則規定不符,暫時不須更正,但若對用地的部分或全部進行改造,則該用地新的土地利用性質必須與本圖則的規定相符。一審期間,南天一花園業委會為證明架空層經濟損失提交了以下證據:(一)深圳市福田區房屋租賃管理辦公室頒發給深圳城建公司的(福)房租證第G10034號《房屋租賃許可證》,該證明載明的用於出租的房屋是福田區白沙嶺住宅區1-6號樓一層,包括了南天大廈的架空層。(二)深圳城建公司與架空層商鋪承租人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以證明深圳城建公司委託深圳城建物業公司出租架空層,並按55元/平方米的標准收取租金。(三)《架空層租金計算說明》。載明:1、根據《房屋租賃許可證》出租面積為5000平方米,出租時間自1995年8月14日至2002年11月14日。2、南天一花園業委會按2002年6月15日統計的出租面積和55元/平方米的標准計算如下:(1)總出租面積:一棟600平方米,二棟510平方米,三棟476平方米,累計為1586平方米。(2)時間自1995年8月14日至2002年11月14日共7年。(3)每年總計租金為55×1586×12=105萬元。(4)7年累計租金為105萬元×7=735萬元。3、南天一花園業委會訴請架空層被侵權的損失為145萬元。(四)載明南天大廈架空層出租面積為1586.75平方米的南天一花園出租架空層情況一覽表。深圳城建公司、深圳城建物業公司、深圳城建監理公司對前述證據質證認為,對《房屋租賃許可證》的真實性無異議,對《房屋租賃合同》的真實性和客觀性未發表意見,不同意南天一花園業委會計算的架空層出租面積及經濟損失。一審期間,深圳城建公司提交了南天大廈的設計者同濟大學建築設計研究院深圳分院在1994年6月3日出具的《白沙嶺居住區南天大廈底層使用問題的說明》,該文載明案涉架空層的基本使用原則是封閉三分之一供配套使用,其餘三分之二供停車和休閑用。南天一花園業委會對於該證據的真實性不發表意見,不予確認。深圳城建物業公司、深圳城建監理公司確認該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及關聯性。
廣東高院二審查明的其他事實與一審法院查明事實一致。
廣東高院二審認為,本案系房屋侵權糾紛。根據本案各方當事人在二審中的上訴和答辯,本案爭議的焦點是:(一)南天一花園業委會請求的架空層被改建的損失是否成立。(二)南天大廈的全體購房人是否案涉兩棟小樓的共有權人及可否主張該小樓的租金收入。
關於南天一花園業委會請求的架空層被改建的損失是否成立的問題。案涉架空層是南天大廈整體結構的一部分,是該大廈的附屬設施,應由南天大廈全體所有權人共同使用。深圳城建公司不是案涉架空層的所有權人,其擅自改變案涉架空層的使用功能,封閉部分架空層用於商業出租,損害了南天大廈全體小業主的使用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應向南天大廈全體小業主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原狀、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一審判決認定代表南天大廈全體小業主的南天一花園業委會無權請求因案涉架空層被封閉遭受的經濟損失不當,該院予以糾正。深圳城建公司、深圳城建物業公司和深圳城建監理公司雖不確認南天一花園業委會提交的載明案涉架空層出租面積為1586平方米的證據,但未提交足以反駁的證據,南天一花園業委會以此為基數,按深圳城建公司與部分架空層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約定的55元/平方米的租金標准主張架空層損失有事實依據。據計算,深圳城建公司將案涉架空層封閉並出租7年的租金收入為735萬元,南天一花園業委會只主張145萬元經濟損失,可以視為南天一花園業委會主張的該145萬元經濟損失已經扣除了深圳城建公司為封閉和出租架空層等支出的合理費用。故對南天一花園業委會主張的145萬元經濟損失予以支持。深圳城建物業公司擅自改變案涉架空層的設計功能後改建商鋪出租,侵害了南天大廈全體小業主對架空層的使用權,深圳城建物業公司不考慮該行為的侵權性質,接受深圳城建公司的委託對外出租案涉架空層並收取租金,對於該侵權行為給南天大廈全體小業主造成的經濟損失亦有過錯。南天一花園業委會請求深圳城建公司、深圳城建物業公司共同賠償因案涉架空層被改建所受經濟損失合理,亦予支持。
關於南天大廈的全體購房人是否案涉兩棟小樓的共有權人及可否主張該小樓的租金收入的問題。《法定圖則》頒布前該兩棟小樓未作為南天大廈的物業管理用房,而是一直由深圳城建公司對外出租,根據《法定圖則》關於「現有土地的利用性質若與本圖則規定不符,暫時不須更正,但若對用地的部分或全部進行改造,則該用地新的土地利用性質必須與本圖則的規定相符」的內容,《法定圖則》關於各地塊配套設施的規劃不改變相關地塊上現有土地利用性質。可見,《法定圖則》僅是有關地塊用途規劃的依據,而不是相關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築物所有權的依據,不能作為南天一花園業委會主張兩棟小樓為南天大廈各購房人共同共有的依據。而該兩棟小樓不屬於南天大廈的附屬設施,只是配套設施,其所有權不因南天大廈商品房出售給各購房人而當然屬於購房人共同共有。根據1994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關於「開發建設單位在移交住宅區時,按市政府有關規定以建造成本價提供住宅區物業管理用房,其產權屬該住宅區全體業主共有」的規定及第四十八條關於「開發建設單位應在移交住宅區時,按市政規定的比例以同期政府微利房價格向業主委員會提供部分商業用房,該商業用房的產權屬該住宅區全體業主共有」的規定,南天大廈全體購房人需要兩棟小樓內相關物業作為物業管理用房和商業用房的應分別支付相應的建造成本價和同期政府微利房價格以取得相關房產的共有權,但南天一花園業委會未舉證證明南天大廈全體購房人按該小樓的成本價或者深圳市的微利房價格支付了該兩棟小樓所有權的對價。案涉兩棟小樓由深圳城建公司投資建設而成,不屬於公共建築面積分攤的范圍,兩棟小樓被登記為深圳城建公司所有的具體行政行為雖因程序性問題而被撤銷,但並不能據此證明該樓房屬小業主所有。
廣東高院於2011年7月6日作出(2010)粵高法民一終字第114號民事判決:一、撤銷深圳中院一審判決;二、深圳城建公司、深圳城建物業公司自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向南天一花園業委會支付賠償金145萬元;三、駁回南天一花園業委會的其他訴訟請求。一審案件受理費50010元,由南天一花園業委會負擔40945.7元,深圳城建公司、深圳城建物業公司共同負擔9064.3元。二審案件受理費50010元,由南天一花園業委會負擔40945.7元,深圳城建公司、深圳城建物業公司共同負擔9064.3元。
南天一花園業委會不服,向本院申請再審稱,按照《法定圖則》的規定,南天一花園的建築容積率為3.0,該花園佔地面積為36750.6平方米,總住宅建築面積為114143.65平方米。因此,案涉兩棟小樓沒有計入建築容積率,未分攤相應土地使用權份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深圳經濟特區房地產轉讓條例》第十三條等法律規定的「房地一致」原則,該兩棟小樓的所有權應當隨該花園36750.6平方米土地使用權的轉讓轉歸全體業主共同享有。案涉小樓取得的房產初始及分戶登記證書,已經被行政判決撤銷,案涉小樓無法單獨辦理產權登記,根據民商法溯及力的基本規則,本案應當適用或類推適用物權法及建築物區分所有權司法解釋的規定,認定小樓屬於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的共有部分,其產權歸南天一花園小區全體業主共同所有。深圳城建公司主張兩棟小樓有預留的用地面積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案涉兩棟小樓被《法定圖則》確定為居委會和物業管理用房,應為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二審判決適用已經被廢止的《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以南天一花園購房人沒有按規定支付案涉兩棟配套小樓的對價為由,認定南天一花園業委會訴訟主張理據不足,屬於適用法律錯誤。深圳城建公司佔有並出租屬於南天一花園小區全體業主共有的案涉兩棟小樓,構成侵權。故請求:1、撤銷廣東高院二審判決第三項;2、改判確認南天一花園紅線內兩棟公用配套小樓的所有權歸南天一花園全體業主共同享有;3、改判深圳城建公司、深圳城建監理公司停止侵權,返還南天一花園紅線內兩棟公用配套小樓,賠償全體業主損失655萬元,並按照深圳市政府主管部門公布的指導租金標准,賠償全體業主自2003年3月1日起至返還上述配套小樓之日止遭受的損失。
深圳城建公司再審答辯稱,《法定圖則》所確定的建築容積率是2000年發布的,而案涉地塊在上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建設時,是分批分期建設的,當時沒有針對該地塊的容積率,該圖則不能作為確定案涉小樓所有權的依據,且《法定圖則》明確指出,現有土地的利用性質若與圖則規定不符,暫不須更正。案涉兩棟小樓是深圳市政府主管部門規劃的建築,有單獨的報批、報建、驗收和工程結算手續,深圳城建公司並已就案涉兩棟小樓的土地使用權與政府部門簽訂協議並補繳了地價款,取得了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在宗地紅線圖中,案涉兩棟小樓有自己的用地面積,在深圳城建公司就南天大廈三棟住宅樓申請初始登記時,已經將案涉兩棟小樓的基底面積做了預留,該兩棟樓的用地沒有計入三棟住宅樓的分攤公用地面積。對兩棟小樓所佔用土地,深圳城建公司享有獨立合法的權利,該權利並未轉讓給南天一花園全體業主。案涉兩棟小樓房產登記證書被撤銷系因辦證程序違法,行政判決並未從實體上認定該兩棟小樓屬於南天一花園業主共有,亦不能因此認定案涉小樓不能單獨辦理產權登記。案涉小樓具有構造上、利用上的獨立性,有合法報建、審批及竣工驗收手續,並非南天大廈三棟住宅樓的附屬設施,不可能構成住宅樓的共有部分。深圳城建公司因合法建造的事實行為取得兩棟小樓的所有權。案涉兩棟商業服務小樓在規劃、報建和審批文件中均確定為商業服務樓而非物業管理用房,建成後亦一直作為商業經營用途使用。請求駁回南天一花園業委會的再審請求。
深圳城建監理公司再審答辯稱,同意深圳城建公司的答辯意見。《法定圖則》是2000年頒布的,不能約束1990年報建的房屋,不能作為認定案涉小樓所有權的依據。對於物權的認定,應當尊重房地產主管機關的專業意見,深圳城建公司有獨立的報批、報建及工程驗收手續,對於案涉小樓所佔用的土地的使用,經過了相關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審批。對本案的處理,還應當考慮上世紀90年代初期的實際情況。二審判決適用當時的物業管理條例,符合當時的歷史情況,不屬於適用法律錯誤。根據建設部的相關規定,對於投資建房單位,在沒有文件作出特別規定的情況下,應當登記為房屋所有權人。南天一花園業委會的部分再審請求,是2004年7月向原審法院申請增加的訴訟請求,沒有繳納相應的訴訟費,亦沒有申請免交或者緩交訴訟費,不應列入本案審理范圍。請求駁回南天一花園業委會的再審請求。
深圳城建物業公司述稱,同意深圳城建公司和深圳城建監理公司的意見。
文件復函(深規土函第HQ0102001號),證明根據該復函內容,案涉兩棟小樓屬於南天一花園配套公用面積。該復函系對南天一花園業委會的答復,第3條稱配套的二棟兩層小樓屬公用面積。深圳城建公司、深圳城建監理公司及深圳城建物業公司對上述證據的真實性未提出異議,但認為,初始登記證書並未寫明用地面積及房屋建築面積,附圖中沒有標明案涉兩棟小樓,系因附圖製作時小樓尚未建成,該初始登記證書雖被注銷,但深圳城建公司繼續享有未出售房屋的所有權,且案涉兩棟小樓與三棟住宅樓不屬於同一工程;《法定圖則》是一份完整文件,其中注釋明確該圖則系對未來建設的指引,對原有建築物沒有約束力,不能作為本案確權的依據。
(註:全文字數超過網路知道的限制……)
Ⅱ 心田上的百合花參考答案
⒈下列詞語中加點的字,每對的讀音完全相同的一組是
A. 稱道/稱孤道寡
綠陰/綠林好漢
吭哧/引吭高歌
B. 殷紅/可資殷鑒
乳臭/無色無臭
脯子/什錦果脯
C. 解元/渾身解數
龜裂/龜毛兔角
給養/家給戶足
D. 標識/博聞強識
深巷/街談巷議
數說/數典忘祖
2. 依次填入下列各句橫線處的詞語,最恰當的一組是
①《今日美國報》2005年8月16日發表文章說,至少從目前來看,伊拉克戰爭不會很快就結束,相反,經過一年的戰斗, _________正在日益惡化。
②據韓國媒體報道,六方會談中國代表團提出的第四份共同文件修改案, 該草案中包括朝鮮棄核接受驗證、_____朝美、朝日邦交正常化等六項內容 。
③有位經濟學家預測,隨著我國私人汽車擁有量的迅速增加,在未來幾年內即將________ 蘊藏巨大市場和商機的「汽車經濟」。
A. 局勢 推動 萌生
B. 局勢 推進 催生
C. 局面 推進 催生
D. 局面 推動 萌生
⒊下列各句中,加點的成語使用不恰當的一句是
A. 金秋八月,天高雲淡,涼風習習,我們蹬上了黃山之顛,鳥瞰腳下那綿延的群山,大有一種高山景行、一覽眾山小的感覺。
B. 筆者認為,如果所舉事實無疑,揆情度理,第一個案例屬於被告不執行上級指示不作為「程序性違法」;第二個案例屬於被告越權行政、未按法定程序辦事的「程序性違法」。
C. 網通南下、電信北上,已成犄角之勢:電信和網通之間展開的一場博弈已不可倖免,而廣東則是雙方手中的籌碼。
D. 中國同世界其它國家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基礎上發展正常的友好關系並進行正常的能源合作是無可厚非的。
4. 下列各句中,沒有語病的一句是
A. 美國國務院3月2日發表聲明,要求台灣當局公開更正有關「國統會」的「終止運作」與「廢除」沒有區別的言論,並明確表明2月27日的「終止」行動沒有廢除「國統會」,沒有改變現狀,所作的承諾依然有效。
B. 60年前的9月9日,世界反法西斯戰爭中國戰區接受侵華日軍投降簽字儀式時,在南京黃埔路原「中央軍校大禮堂」舉行,標志著中國人民抗日戰爭的全面勝利。
C. 進入21世紀後,我國加大了農村飲水解困工作力度,把維護群眾的生命健康,優先解決群眾生活中的飲水難問題,作為水利工作的首要任務。
D. 當學校領導宣布民族器樂演奏小組成立並具體交付給我們具體任務的時候,大家有既光榮又愉快的感覺是頗難形容的 。
二、(9分,每小題3分)
閱讀下面的文字,完成5~7題。
海豚喚出新型海嘯預警系統
目前安裝在近海的新型海嘯預警系統還不可靠,信息傳送遲緩。德國萊布尼茨海洋科學研究所的科學家們研製出了一種新型數據機。它可將海底感測器發出的信號迅速傳遞送至預警浮標,後者則會通過衛星將信號直接傳輸至監控中心。
研製出這種數據機的德國科學家從海豚的叫聲中得到啟迪。康斯坦丁·克布卡爾在柏林理工大學研究仿生學與海洋動物的聲音傳播,他發明的無線傳輸技術可從海底迅速且不受干擾地向海面傳送數據。
科學家們在黑海的實驗中發現,海豚靠在超聲波領域調制信號來彼此聯絡。因為水、礁石和海底斷層反射聲波,所以海洋動物會根據環境改變發音頻帶以調整自己的聲音信號。
這樣即便在不利於聲波傳導的環境中,海豚也能將信息傳遞數公里遠。海豚的通訊頻率在4千赫到80 千赫之間。它們能以16千赫的頻率將叫聲傳至10公里之外。
達到這一距離是科學家的遠期目標。目前這種超聲波數據機可將數據傳送2公里遠,科學家計劃下一步將距離延長至6~8公里,從而使深海海溝也能處在監測下。
這種超聲波數據機每秒可傳送33K位元組的數據,因此能傳送海底感測器拍攝的錄像與圖片。數據機的發射頻率會根據波浪的起伏和其它干擾因素自動作出調整。在北海和波羅的海的測試中這種設備運轉良好。2005年11月,它將作為德國地學研究中心研製的海嘯預警系統的一部分在印度尼西亞沿海投入使用。
這套預警系統寄希望於無線數據傳輸。地震感測器被固定在5公里深的海底,可通過超聲波數據機將數據傳送至安裝了全球衛星定位系統的浮標。迄今的海嘯預警系統均使用電纜傳輸數據,因此建立完備的預警系統需要鋪設上千公里特種電纜,耗資巨大。
克布卡爾說:「敏感的預警系統沒有什麼用,它的數據不可靠,傳送速度慢。」新系統恰好解決了這些問題。一旦發生地震,壓力感測器就會報警。幾分鍾後,預警系統就會通過互聯網和簡訊發布警報,使人有足夠的時間逃生。
(選自《參考消息》2005年8月26日,有改動)
5. 從原文看,以下對「新型數據機」的理解,正確的一項是
A. 是依據黑海中的海豚靠在超聲波領域調制信號來彼此聯絡的原理而研製出的一種新型海嘯預警系統。
B. 是依據海豚靠在超聲波領域調制信號來彼此聯絡的原理而研製出的一種新型海嘯預警系統。
C. 是靠無線傳輸技術從海底迅速且不受干擾地向海面傳送數據的一種新型海嘯預警系統。
D. 是依據海洋動物靠在超聲波領域調制信號來彼此聯絡的原理而研製出的一種新型海嘯預警系統。
6. 以下理解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項是
A. 新型數據機可通過衛星將海底感測器發出的信號直接傳輸至監控中心。
B. 科學家將超聲波數據機的數據傳送距離延長至6~8公里,使深海海溝也能處在監測下。
C. 超聲波數據機每秒能傳送33K位元組的數據,能傳送海底感測器拍攝的錄像與圖片。
D. 超聲波數據機在海洋測試中設備運轉良好,2005年11月,它將在印度尼西亞沿海投入使用。
7. 根據文中信息,以下推斷不正確的一項是
A. 超聲波數據機可通過無線傳輸技術從海底迅速向海面傳送數據來監測海底地震,迅速預測海嘯。
B. 地震感測器通過超聲波數據機能迅速准確預測5公里深海底的地震及其引起的海嘯。
C. 建立完備的預警系統需要鋪設上千公里特種電纜,耗資巨大,預算需要15年時間才能完成。
D. 新型海嘯預警系統像海豚一樣聯絡,一旦發生海嘯,人們便不會因信息傳送遲緩而陷入恐慌 。
三、(9分,每小題3分)
閱讀下面的文言文,完成8~10題。
宗炳,字少文,南陽涅陽人也。祖承,宜都太守。父繇之,湘鄉令。母同郡師氏,聰辯有學義,教授諸子。
高祖開府辟召,下書曰:「吾忝大寵,思延賢彥,而《兔罝》潛處,《考盤》未臻,側席丘園,良增虛佇。南陽宗炳、雁門周續之,並植操幽棲,無悶巾褐,可下辟召,以禮屈之。」於是並辟太尉掾,皆不起。宋受禪,征為太子舍人;元嘉初,又征通直郎;東宮建,征為太子中舍人,庶子,並不應。妻羅氏,亦有高情,與炳協趣。羅氏沒,炳哀之過甚,既而輟哭尋理,悲情頓釋。謂沙門釋慧堅曰:「死生不分,未易可達,三復至教,方能遣哀。」衡陽王義季在荊州,親至炳室,與之歡宴,命為諮議參軍,不起。
好山水,愛遠游,西陟荊、巫,南登衡、岳,因而結宇衡山,欲懷尚平①之志。有疾,還江陵,嘆曰:「老疾俱至,名山恐難遍睹,唯當澄懷觀道,卧以游之。」凡所游履,皆圖之於室,謂人曰:「撫琴動操,欲令眾山皆響。」古有《金石弄》,為諸桓所重,桓氏亡,其聲遂絕,惟炳傳焉。太祖遣樂師楊觀就炳受之。
炳外弟師覺授亦有素業,以琴書自娛。臨川王義慶辟為祭酒,主簿,並不就,乃表薦之,會病卒。
元嘉二十年,炳卒,時年六十九。衡陽王義季與司徒江夏王義恭書曰:「宗居士不救所病,其清履肥素②,終始可嘉,為之惻愴,不能己已。」
史臣曰:「夫獨往之人,皆稟偏介之性,不能摧志屈道,借譽期通。若使值見信之主,逢時來之運,豈其放情江海,取逸丘樊。蓋不得已而然故也。」
(節選自《宋書·隱逸傳》)
[注]①尚平,即《後漢書·逸民傳》中的隱士向子平,傳說他為子女完婚後,便隱居不仕。
②清履肥素,行跡超凡脫俗。
8. 對下列句子中加點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
A. 可下辟召,以禮屈之屈:使之屈身
B. 宋受禪,征為太子舍人 禪:佛教用語
C. 太祖遣樂師楊觀就炳受之 就:跟從
D. 臨川王義慶辟為祭酒,主簿 辟:徵召
9. 以下六句話,分別編為四組,全都表現宗炳「超凡脫俗」品性的一組是
①聰辯有學義,教授諸子
②征為太子中舍人,庶子,並不應
③南登衡、岳,因而結宇衡山
④臨川王義慶辟為祭酒,主簿,並不就
⑤凡所游履,皆圖之於室
⑥夫獨往之人,皆稟偏介之性
A. ①⑤⑥ B. ①③④
C. ②③⑤ D. ②④⑥
10. 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確的一項是
A. 南朝劉宋皇帝求賢若渴,公開招攬人才,先徵召為太尉掾,宗炳沒有應詔。宋朝替代晉掌權以後,又徵召為太子舍人、通直郎等官職,他都沒有應詔。
B. 宗炳的妻子也有高尚的情懷,和宗炳情趣相投。她死後,宗炳十分悲痛,後來用佛理自遣,明白生死的區別,反復思考,才排遣了心中的悲哀。
C. 宗炳酷愛山水,喜歡遠足。他向西到過荊巫地區,向南登過衡山,還在衡山上蓋屋居住,心懷前人向子平那樣的隱居志向。凡是他游歷過的地方,都繪成圖畫,貼在室內牆上。
D. 宗炳個性偏執、耿直,如果讓他遇上值得信賴的君主,碰到太平盛世,他怎麼會放盪於湖海之上,游於山林之間呢?他大概也是不得已才這樣的。
第Ⅱ卷(共120 分)
四、(23分)
11. 把第Ι卷文言文閱讀材料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衡陽王義季在荊州,親至炳室,與之歡宴,命為諮議參軍,不起。
譯文:
(2)宗居士不救所病,其清履肥素,終始可嘉,為之惻愴,不能己已。
譯文:
12. 閱讀下面一首宋詩,然後回答問題。(8分)
謁荊公①不遇
方惟深
春江渺渺抱檣流,
煙草茸茸一片愁。
吹盡柳花人不見,
春旗催日下城頭。
[注]①荊公,指王安石。
⑴ 這首詩的一、二兩句運用了哪些修辭方法?請具體說明。
答:
⑵ 這是一首訪人不遇之作。訪人不遇,必然使人失望悵惘,作者是如何表現這種心情的?
答:
13. 補寫出下列名篇名句中的空缺部分。(兩題任選一題)(5分)
⑴世味年來薄似紗,
誰令騎馬客京華?
_______________,
深巷明朝賣杏花。
矮紙斜行閑作草,
______________。
素衣莫起風塵嘆,
_______________。
(陸游《臨安春雨初霽 》)
(2)合抱之木, _____________;九層之台,_____________;千里之行,始於足下。(《老子·六十四章》)
執手相看淚眼, _________________。(柳永《雨霖鈴》)
枯藤老樹昏鴉,小橋流水人家,古道西風瘦馬,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 (馬致遠《天凈沙·秋思》)
五、(22分)
閱讀下面的文字,完成14~17題。
舞
孟建珍
舞是凡身肉體與仙人在靈魂深處的一次交流。柔軟的身軀是源頭,音樂是激發器。音樂響起,燈光,舞美齊上,舞者先深深地吸一口氣,再運氣到丹田,然後輕輕呼出,於是固體的身體便幻成一般氣流,飄飄欲出,像一股青煙彌漫於大自然與天空之間。向白雲問好,撫慰波浪翻滾的大海,與和風嬉戲,擁抱高山。對大海傾訴柔情,風情萬種千嬌百媚;對著峻峭威嚴的高山,柔腸寸斷;向遠處爭奇斗艷的鮮花展出美態,嬌艷欲滴;面對波浪壯闊的滔滔江水,激情盪漾,活力無限。
舞在我的想像中是這個樣子的。它不是簡單的形體展示與動作表現,它不是踩在地上,而是飄在空中。舞是靈魂出殼,舞是超凡脫俗。像不食人間煙火的仙人們一般在雲里霧里飄飄而至,翩翩而去,可謂舞。
小時候,我跳過許多舞。沒有經過專業訓練,所以舞也就是在音樂老師的指導下,編排的小節目而已。在我記憶深處曾有跳裸體舞的不凡經歷。年齡與時間記得不太准確,大約是八九歲,地點在我家東房土炕上,人物有美香、秋梅、我。是誰和什麼原因引起已不記得了,只是拉著窗簾突如其來的舉動無法忘記。是嬉戲?是好奇?是渴望擺脫掉束縛?擺脫依附,抽去肉身,不去考慮舞姿是否優美,不在乎掌聲有多高,用魂魄牽系,用感官感應,進入忘乎所以的境地,對生命喜怒哀樂七情六慾的體驗呼之欲出。
2001年8月在北京一個廢舊的紡織廠房,上演了一場《與民工一起舞蹈》的演出。這演出是令人驚訝的,驚訝的原因除了演出是在舊廠房這種真實環境中發生外,還有演員中居然有30個在北京做裝修的民工:泥水匠,電工,防水工,裝卸工,油漆工,雜工。這個舞蹈沒有什麼講究,導演為民工安排的就是他們喜歡乾的,民工們挺自在挺愉快,而舞蹈家們覺得和民工在一起演出感到很真實。這場別開生面的演出,引起觀眾的強烈反響。演出結束後,民工們從洞口回來,廠房裡掌聲,哨聲,喝彩聲混成一片,民工散成一排走在夾道鼓掌喝彩的觀眾中,人們向這些生活中很不起眼的農民揮起了手。
舞不是舞蹈家的專利,每個人都可以成為舞者,舞蹈家與常人的區別在於利用身體的空間更大,更自如。在黃昏的斜陽下,在晨曦的紅日中,默默地舞動你的靈魂,你便擁有了舞者的氣韻:空靈,飄逸,脫俗。我常常會一個人舞。在節奏和旋律不同的樂曲中,頭,上下肢,手腕手指,腳尖腳背,或獨立分離,或和諧配合,帶著夢幻的音樂響起,美妙的旋律游盪在充溢著玫瑰花香的空氣中,在音樂的感召中,大腦進入空洞狀態,美妙無比的人體這大自然的傑作,重返大自然的懷抱中轉動,自由來臨,音樂與舞者融合。這就是幸福的一種,這是人類獨有的至高無上的享受。
(選自《散文選刊》2006年第3期)
14. 「舞是凡身肉體與仙人在靈魂深處的一次交流」中的「仙人」與第二自然段中提到的「仙人」是否是一個意思?這句話表達了作者什麼樣的思想感情?(4分)
答:
15.第一段對「舞」的描寫十分精彩,多種辭格兼用。請仿照其中某一種辭格,摹寫出你讀這段美文時的心境。(6分)
答:
16.文中先寫「我」「小時候」跳舞的趣事,接著又寫「與民工一起舞蹈」的演出,意在說明什麼?(4分)
答:
17.結合選文內容,概括說明你對「舞」的理解。(不超 過 80字)(4分)
答:
18.選文第五段描寫的舞者「舞動的靈魂」與第一段中相關內容相比,作用有哪些不同?請作簡要說明。(4分)
答:
六、(15分)
19. 提取下面一段話的主要信息,寫出4個關鍵詞。(4分)
中國和日本3月將在北京舉行第四輪東海問題磋商。據悉,中方很有可能會提出一項以共同開發為中心的新提案,以求消除對立。但由於雙方對開發對象區域的認識存在較大差距,能否達成共識尚不明朗。共同開發原則是中方一貫的主張。日方直到第三輪東海磋商才接受了中方提出的這一原則。中方堅持認為,「共同開發」的范圍應是「中間線」以東的區域,春曉等油氣田則是在沒有爭議的中方領海。
答:
20. 先剔除兩個與段意無關的句子,再把剩餘的句子組合成語意連貫的一段話。(只填序號)(5分)
①如果必要,這兩門學科都可以保留語言學這個名稱
②索緒爾是世界現代語言學的第一人
③他是21世紀最著名、影響最深遠的語言學家之一 ④至今仍然被語言研究者所研究和應用
⑤他在語言方面的許多見解
⑥我們並且可以說有一種言語的語言學
應先剔除的兩個句子是 ________;剩下的四句組成語段的順序是 __________________ 。
21. 請你以「青年志願者行動」為內容,擬一則公益廣告。要求主題鮮明,構思新穎,語言簡練、得體。(10~20字)(6分)
七、(60分)
22.閱讀下面的文字,根據要求作文。
一隻蜜蜂看到一株百合花在流淚。
「美麗的百合花,你為什麼悲傷呢?」蜜蜂不解。
「明天或者後天,我將凋謝,我的美麗將消失,我怎能不悲傷呢?」百合花答道。
蜜蜂問:「你是否已孕育了種子?」
百合花頓悟。
生活中,只要你擁有美麗的種子,那絢麗的花兒還將再現,心田上的百合花是常開不敗的。請以「種子和花」為話題,自定立意,自選文體,自擬標題,寫一篇不少於800字的文章。
[江蘇射陽縣陳洋中學高級教師韋秉文編寫]
文章來源:湖北招生考試 責任編輯:楚虞
Ⅲ 深圳城市規劃設計院
圳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規劃一所秉承「務實、創新、優質、誠信」的院訓精神,培養、鍛煉和造就了一支年輕、精幹、高素質的具備規劃設計、研究、開發策劃等綜合能力的規劃團隊。規劃一所立足深圳城市發展和建設,足跡遍及大江南北,用汗水和智慧收獲了榮譽和驕傲。
深圳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規劃一所秉承「務實、創新、優質、誠信」的院訓精神,培養、鍛煉和造就了一支年輕、精幹、高素質的具備規劃設計、研究、開發策劃等綜合能力的規劃團隊。規劃一所立足深圳城市發展和建設,足跡遍及大江南北,用汗水和智慧收獲了榮譽和驕傲。
立足服務深圳城市規劃和建設。先後承擔《福田分區規劃》、《南山分區規劃》、《寶安區次區域規劃》的前期專題研究、18項法定圖則的技術編制工作,還為市政府和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承擔了大量技術協調工作。
高度關注城市發展的趨勢和問題。為了適應深圳迅速變化的城市的規劃控制和引導,規劃一所以城市發展需求為指向進行課題策劃和相關研究,如針對地政和規劃管理配合的需要策劃和開展《深圳經濟特區建設用地調查研究》、《八卦嶺工業區改造策略研究》、《蛇口工業區總體規劃調整研究》;針對深圳市21世紀長遠發展,提出並策劃了《深圳市生態城市規劃》和《深圳市郊野公園規劃》等。
積極參與城市規劃的改革實踐。《拉薩市柳吾新區規劃》、《「烏魯木齊-昌吉」都市區發展戰略規劃》、《阿拉爾市中心區城市設計》、《南京江寧大學城規劃》、《南京東山新市區總體規劃》等項目,以務實的規劃定位、創新的規劃理念、全面的服務配合、周密的開發經營策劃,贏得了當地政府的高度贊譽。
高度重視理論方法的探索和創新。如針對傳統的「城鎮體系規劃」已無法闡釋不斷模糊的城鎮等級結構,結合「烏魯木齊-昌吉都市區發展戰略規劃」,進行了區域層面的城市空間的理論和方法探索。結合「深圳市福田紅樹林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規劃」、「深圳市綠地系統規劃」及深圳水源保護的要求,對城市規劃和環境保護結合以及生態規劃的技術路線、理論和方法均作了大量的探討。
Ⅳ 東北財經大學公文處理辦法
東北財經大學公文處理辦法
東北財大委發[2005 ] 14號
2005年6月15日印發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使我校公文處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提高公文處理的效率和質量,樹立學校良好形象,依據上級黨和行政機關發布的有關條例、規定、辦法、細則,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述公文處理,包括發文處理和收文處理。其中,發文處理指包括公文擬制、簽發、印製、分發、歸檔等銜接有序的工作;收文處理指對公文的簽收、登記、分送、傳閱、擬辦、批辦、承辦和催辦等緊密相連的工作。
第三條 東北財經大學實行集中統一的公文管理體制。學校辦公室是公文管理的職能機構,負責校級公文處理,並管理和指導各部門、各單位的公文處理工作。校機關其他各部門和學校下屬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除在業務職責范圍內可以下行文、平行文,和以函的形式與業務主管部門商洽工作、答復問題外,一般不得越過學校直接對上正式行文。
第四條 本辦法對校機關各部門、各學院(系、部)和各直屬單位的公文處理均具有規范意義。各部門、各單位應參照本辦法規範本部門、本單位的公文處理工作。
第二章 發文種類
第五條 東北財經大學的發文,按文體分類,主要有意見、決定或決議、公告、通告、通報、通知、報告、請示、批復、函、會議紀要等11種常用公文。凡條例、制度、規定、辦法、細則等規范性公文,須列為發文附件,用決定、公告、通告、通知等常用公文發布。
11種常用公文的使用規范如下:
1.【意見】用於對重要事項做出分析判斷和提出處理辦法。
2.【決定】或【決議】用於對重要事項做決策。校行政發文只用決定,校黨委發文可用決定,也可用決議。
3.【公告】用於向國內外宣布重要的或者法定的事項。
4.【通告】用於在一定范圍公布應當周知的事項。
5.【通報】用於表彰先進、批評錯誤、交流情況。
6.【通知】用於發布規章制度,傳達上級指示,轉發上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發布下級機關及有關單位須知的事項。
7.【報告】用於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答復上級機關的詢問。
8.【請示】用於對具體的單一的事項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和批准。
9.【批復】用於答復校內部門、單位的請示。
10.【函】用於與不相隸屬機關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向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就業務事宜商請批復等。
11.【會議紀要】用於記載或發布會議主要精神和議定事項。
第六條 東北財經大學的發文,按版頭字型大小不同,分為以下7種
1.〔東北財大委發〕用於向校內印發經校黨委全委會、常委會會議決定的有關重大事項的公文。
2.〔東北財大委字〕用於印製以校黨委名義向教育部黨組、省委、市委、省委高校工委等上級黨的領導機關的報告和請示。
3.〔東北財大校發〕用於向校內印發學校黨政班子聯席會議、校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以校長名義發布的公文。
4.〔東北財大校字〕用於印製學校向教育部、省市人民政府等上級機關和其他非主管部門的報告和請示。
5.〔東北財大辦發〕用於在校內印發經主管校領導同意的一般性公文,如有關工作安排的通知等,
6.〔東北財大辦字〕用於印發經主管校領導同意,以學校辦公室名義向上級機關辦公室和有關機構的報告和請示。
7.〔東北財大函〕用於印製以學校名義就某一項工作向業務主管部門請示、報告及對外聯系一般性工作的公文;印製其他不宜以東北財經大學文件形式印發的公文,如呈送經驗材料、資料等。
校內各部門、各單位以學校名義向業務主管部門請示匯報工作以及在校內印發的公文,可印製函件,以「東北財大×〔×××〕×號」為發文字型大小。如教務處以學校名義的發文,可以「東北財大教〔2004〕1號」形式印製函件。校內各部門的平行文和上行函件必須經主管校領導同意方可印製,每年6月底前整理歸檔。
第三章 發文格式
第七條 發文格式即發文的外觀形式,包括眉首、主體和版記等三部分。東北財經大學的發文,眉首部分一般應標有秘密等級和期限、緊急程度、發文機關、發文字型大小、簽發人等內容;主體部分一般應具有標題、主送機關、正文、附件說明、成文時間、印章、附註、附件等內容;版記部分應標明主題詞、抄送機關、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各項內容的標識方法、文面位置、字體、字型大小等具體樣式,由學校辦公室參照《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和《遼寧省行政機關公文格式細則》,按上行文機關的要求具體確定。
第八條 對格式內容的規范:
(一)發文版頭:〔東北財大委發〕、〔東北財大委字〕文件,用「中共東北財經大學委員會文件」版頭;〔東北財大校發〕、〔東北財大校字〕文件,用「東北財經大學文件」版頭;〔東北財大辦發〕、〔東北財大辦字〕文件,用「東北財經大學辦公室文件」版頭;〔東北財大函〕文件,用「東北財經大學」函件版頭。
(二)發文字型大小:應包括發文機關代字、年份、序號等三部分。校黨委發文的機關代字為「東北財大委發」和「東北財大委字」,校行政發文的機關代字為「東北財大校發」和「東北財大校字」,校函件的機關代字為「東北財大函」,學校辦公室的發文代字為「東北財大辦發」和「東北財大辦字」;校黨委和行政聯合發文,只標明校黨委發文字型大小;發文字型大小用3號仿宋體字,居中排布(如需標識簽發人姓名,發文字型大小居左);年份、序號用阿拉伯數字標識,年份應使用全稱,序號前不用「0」佔位,不加「第」字。
(三)簽發人:上報的公文需標識簽發人姓名,平行排列於發文字型大小右側,發文字型大小居左空1字,簽發人姓名居右空1字。
(四)標題:一般由發文機關名稱、公文主題和文種三部分組成。發文機關名稱用全稱或規范化簡稱;標題中除法規、規章名稱加書名號外,一般不用標點符號;轉發公文的標題不能省略原公文的標題,只援引發文字型大小;標題回行時,做到詞意完整,排列對稱、間距恰當。
(五)主送機關:用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同類型機構統稱。「通告」、「公告」等周知性公文,主送機關可改為發送機關,一般放在主題詞下抄送的位置。「會議紀要」只標識發送機關。
(六)正文:應當行款恰當,開頭、結尾、層次、段落的書面標志要鮮明。回行時不得將年份、數字分開;結構層次序數分級應當為一、(一)、1、(1),結構層次序數可越級使用,但不能逆用。附件中規范性公文的結構層次序數,視需要可分為章、條、款、項、目。
(七)附件:應當標明附件名稱;附件如有序號,當用阿拉伯數字;附件名稱後不加標點符號。附件名稱很長需要回行時,應當與附件名稱的文字對齊;正文中已經註明附件(表)的,不再標明附件名稱。如附件與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裝訂,應在附件上標識公文的發文字型大小並在其後標識「附件」(或帶序號)。
(八)成文日期:以簽發人簽發日期為准,聯合行文以最後簽發人簽發日期為准。黨委發文用阿拉伯數字、行政發文用漢字標明年、月、日,「零」寫為「O」。
(九)印章:除會議紀要外,應加蓋印章。黨委發文在發文機關名稱和成文日期之上蓋印;行政發文不屬發文機關名稱,只標識成文日期,在成文日期上加蓋發文機關印章。學校黨委、行政聯合發文,同時加蓋學校黨、政印章,排列順序黨委印章在前,行政印章在後。當公文排版後所剩空白置不下印章位置時,應調整頁面行距加以解決,務必使印章與公文主體同處一頁,不得標識「此頁無正文」。
(十)附註:即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包括公文的閱讀和發放,請示性公文的聯系人及聯系方式、聯系電話等。東北財經大學的發文如有附註,左空2字用圓括弧起標識在成文日期下1行。
(十一)主題詞:下行文應按照國家教育部發布的主題詞詞表標引主題詞,最多不超過5個主題詞;上行文應按照上行機關發布的主題詞表標注主題詞。
(十二)抄送機關:應當使用全稱或規范化簡稱、統稱,有序排列。發文如有抄報機關,亦應使用全稱或規范化簡稱,在抄送機關之上排列。
(十三)印發說明:在抄送機關下一行左右各空一個字標識,左標公文承印單位,一般為東北財經大學辦公室秘書科,右標年月日,用阿拉伯數字。
第九條 發文的紙張規格及印製。
(一)發文用紙一般採用國際標准A4型(210mm×297mm)紙張。「公告」、「通告」等張貼公文用紙大小,可根據實際需要確定。
(二)公文印製時字型大小的選用,一般按大標題、小標題、公文主體等順序從大到小選用。公文大標題用2號小標黑體字,小標題用3號黑體字,公文主體用3號仿宋體字;秘密等級、緊急程度、「主題詞」用3號黑體字,主題詞用3號小標宋體字。
(三)2頁以上文件,左側裝訂。
第四章 發文辦理程序
第十條 東北財經大學發文應執行以下程序:擬稿→審核→清樣→填單→呈送→簽發→登記→印製→裝訂→蓋印→發送→存檔。所列環節必須依次完成,不得省略或逆行。
第十一條 發文辦理各環節的具體規范是:
1.擬稿。我校發文要依據工作需要和校領導授意擬稿。內容比較單一、工作主管部門比較明確的公文,由工作主管部門草擬;內容較為綜合或主管部門不很明確的公文,由學校辦公室負責組織起草。草擬稿應做到簡潔、通順,情況真實、觀點明確、表述准確、結構嚴謹。如提出新的政策規定,要另加說明,並提供有關背景材料。完成後,將草擬文稿交至學校辦公室秘書科。
2.審核。辦公室主任對文件的審核負總責。必要時,辦公室主任可協調有關方面負責人或請求主管校領導或提交有關會議審訂與校核。審核的內容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發文內容是否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規定,是否符合上級機關的指示精神,是否完整准確體現發文機關的意圖;二是發文有無必要,是否切實可行,是否需要與其他工作統籌協調;三是公文格式和文字是否規范,用詞使否得當、語句是否通順,並確定以什麼名義和形式發文。
3.清樣。文稿經辦公室主任校核後,返回起草人。對確定以學校名義(包括文件形式和函形式)的發文,交由起草人根據辦公室提出的意見修正原稿,校對無誤後,用A4列印紙列印清樣,然後將文稿修改原稿、文稿清樣與清樣磁碟或電子郵件一並交至學校辦公室秘書科。
4.填單。辦公室秘書科出具統一印製的公文簽發單。由擬稿部門(單位)負責人填寫公文簽發單的以下內容:文件標題、緊急程度、主送單位、抄報、抄送單位、擬文單位、擬稿人、錄入人、校對人、列印份數、擬稿單位審核意見(單位負責人須親筆簽名)。
5.呈送。將文稿清樣連同公文簽發單呈送主管校領導。由辦公室主任,或接受委託的副主任在公文簽發單上填寫辦理意見,一般為「請×××(指校領導)簽發」。文件內容涉及多位校領導時,須呈送各位校領導會簽。
6.簽發。凡〔東北財大委發〕、〔東北財大委字〕公文,簽發人為校黨委書記或接受黨委書記委託的黨委副書記;凡〔東北財大校發〕、〔東北財大校字〕公文,簽發人為校長或接受校長委託的校領導;黨委與行政聯合發文與〔東北財大函〕公文,簽發人為黨委書記、校長或接受黨委書記、校長委託的校領導;凡〔東北財大辦發〕、〔東北財大辦字〕公文,簽發人為主管學校辦公室工作的校領導。
簽發內容包括:是否同意發文、簽發人姓名、簽發時間。須使用符合存檔要求的黑色、藍黑色墨水或簽字筆填寫。
7.登記。學校領導簽發後,由辦公室秘書科在發文登記簿上登記,並編制發文序號。
8.印製。由辦公室秘書科做最終校對,按規范版式、字型大小排版印製。
9.裝訂。由辦公室秘書科組織人員裝訂成份。
10.蓋印。除會議紀要外,均應加蓋發文機關印章。
11.發送。對普發性下行文件一般由學校辦公室秘書科經收發室分發;對重要的下行文件,由辦公室秘書科派人送達或通知來人領取,並要求收受者簽收;對上行文件,一般由辦公室秘書科按規定選擇及時、准確、安全的送達方式發送,對重要發送件要向傳遞者索要回執,並注意落實請示件有無回復。
12.存檔。文件發送完畢,將文件原稿、校領導重要修改稿、正式文件(包括附件)和重要發送件的回執、請示件的回復,及公文處理單一並存檔。存檔文件在第二年6月30日前按檔案部門要求完成歸檔。
第五章 收文辦理
第十二條 收文是指東北財經大學校部機關收到上級機關、下屬部門與單位,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收文辦理主要包括簽收、登記、分送、傳閱、擬辦、批辦、承辦和催辦等程序,分有閱件辦理和辦件辦理。
東北財經大學校部收文統由學校辦公室秘書科專職秘書辦理簽收。凡通過保密室、收發室、郵政專遞等渠道傳遞,標有「東北財經大學收」和「東北財經大學辦公室收」的公文,統由學校辦公室秘書科專職秘書按照規定簽收;發送給校領導的公文,除標明「親收」、「親啟」字樣的,由秘書簽收本人拆封外,其餘均由專職秘書拆封;通過會議等其他渠道發送給我校的公文,代領人員要及時到辦公室秘書科辦理簽收手續,不辦理簽收手續的,一旦誤事,學校將追究其責任。簽收公文應逐件清點,重要公文應逐頁清點,發現問題當及時詢問,並採取相應處理措施。急件應說明簽收的具體時間。
第十三條 需要送學校領導及有關部門閱知的公文為閱件。閱件辦理的主要程序是:
1.編號、登記。由學校辦公室專職秘書按收文時間先後編號,然後將收文編號、收文日期、來文單位、來文字型大小、來文標題、秘密等級、緩急程度、主送機關、成文日期、分送范圍、收文份數等在收文簿上填寫清楚。
2.分送。辦公室秘書科專職秘書填寫收文辦理單,註明秘密等級、是否清退、是否急件,送給辦公室主任;辦公室主任應根據校領導分工及時將閱件批轉主管校領導閱示;主管校領導應對閱件及時做出具體批示。批示的內容主要是:閱知此件的人員范圍和閱文形式。即分送給哪些人,以什麼形式閱知,傳閱還是復印,集體閱讀還是會議傳達等。
批示閱文范圍應執行有關規定:發至省軍級的文件可批給黨委書記和校長兩人閱讀;發至縣團級的文件,可批給正、副處級幹部和副高職以上人員閱讀。
3.閱文。辦公室秘書科根據主管校領導的批示,將閱件送給有關方面閱知。辦理傳閱時應嚴格登記手續,及時遞送,隨時掌握去向,避免漏傳、誤傳和延誤。遇有領導外出,應在文件單上註明,爾後按順序往下傳閱。對標有秘級的閱件,要由機要秘書專人傳遞,並嚴格執行保密紀律與規定。
4.歸檔。學校辦公室秘書科要適時將閱完的閱件收回。該清退的及時清退,該存擋的整理存檔,特別是對校領導作出批示的閱件,應將原件及時收回存檔備查。
第十四條 需要辦理和答復的公文為辦件。辦件辦理的主要程序是:
1.編號、登記。按收文時間先後編號。並隨時將編號、成文日期、來文字型大小、來文標題、主送機關、收文日期、請辦事項、擬辦意見、分送范圍、緩急程度、催辦情況、辦理結果、經辦人等逐項登記清楚。
2.擬辦。辦公室主任提供背景材料和相關政策,以「請×××(指校領導)閱示」的批字,將辦件呈送給有關校領導批辦。
3.批辦。主管校領導根據職權和政策規定,需要提交班子討論的提交班子會議討論後作出明確批示,交給主管部門辦理。
4.承辦。主管部門對辦件進行辦理。凡主管部門職權范圍內可以答復的事項,承辦部門應直接答復呈文機關;凡涉及其他部門業務范圍的事項,承辦部門應主動與有關部門協商辦理;凡需報請上級機關審批的事項,承辦部門應提出處理意見並代擬文稿,若需會簽,經有關部門會簽後,連同交辦的辦件,一並送到學校辦公室報請上級機關審批。
5.催辦。學校辦公室對承辦情況進行督促落實。催辦應貫穿於辦件辦理的各個環節。應根據其輕重緩急,進行定期催辦和及時催辦,辦公室主任定期或隨時向校領導反饋辦理情況。
第六章 公文的立卷歸檔
第十五條 公文辦理完畢,應按《東北財經大學文件材料立卷歸檔辦法》,將有關材料收集齊全,進行立卷歸檔。不得由各部門、各單位和個人分散保存應該集中統一歸檔的公文材料。
第十六條 兩個以上部門聯合辦理的公文,原件由主辦部門立卷歸檔,相關部門保存復製件。
第十七條 查閱、借閱、摘抄或復制歸檔公文,應按照檔案管理法規的規定,履行登記、審批等手續。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本辦法不適用以東北財經大學名義起草和簽定的合同、協議、契約、證明等法律文書。東北財經大學各種法律文書的起草、審核、簽發、蓋印、生效等辦法另有規定。
第十九條 本辦法不適用以東北財經大學名義發布的條例、制度、規定、辦法、細則等規章制度性公文,規章制度性公文的起草、審核、簽發、公布等辦法另有規定。
第二十條 本辦法只適用東北財經大學的常用公文。自發布之日起實行。由東北財經大學辦公室負責解釋。
Ⅳ 11月26日鳳凰網所報大學生《宿舍新聞聯播》文字稿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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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求北京建築工程學院考研資料!
1. 宋朝之後城市建設與之前城市建設特徵比較
2. 中國古代城市規劃建設秉承思想體系
3. 主要古代城市的規劃建設思想與城市格局(周代洛邑城——曹魏鄴城——吳國金陵—
—隋唐長安——元大都、明清北京)
4. 唐長安和漢長安的比較
5. 中國古代規劃思想及典型城市(匠人營國思想、管子城市建設思想)
6. 中國古代規劃重要著作(周禮考工記——管子——孫子兵法——商君書)
7. 不同歷史時期都市布局的完善與發展
8. 不同歷史時期居住區的完善與發展
9. 中國古代城市設計手法的運用
10. 平江城規劃以及平江圖、平江城的意義
11. 中國古代城牆的防禦設施的演變
12. 中國古代不同類型城市選址特徵及其原因
13. 中國古代城市與西方古代城市發展過程中經濟上、土地制度上、宗教上的異同
14. 近代城市體系的二元結構和典型城市
15. 近代城市體系的二元結構下不同類型的城市及其各自特徵
16. 上海自1845年開埠為商埠起至1949年上海解放止,一百多年來城市的發展過程及其對
中國近代城市規劃建設的影響
17. 青島的建設與發展,規劃的意義,青島在德佔時期與日佔時期規劃有何不同
外國城建史
18. 古埃及城市建設成就
19. 希波丹姆規劃模式及其演變,典型城市
20. 希臘化時期城市特點
21. 古羅馬不同時期城市特點(伊達尼亞時期——羅馬共和時期——羅馬帝國時期)
22. 營寨城特點及其演變,典型城市
23. 羅馬共和和羅馬帝國時期廣場的異同
24. 中古城市社會特點、城市建設特徵、典型城市的格局
25. 文藝復興不同時期的典型城市及其格局,文藝復興時期城市特點
26. 文藝復興不同時期的廣場特徵及典型廣場格局
27. 阿爾伯蒂、弗拉銳特、斯卡莫齊的城市建設主張
28. 巴洛克時期城市建設特徵及主要城市格局
29. 絕對君權時期法國廣場和園林建設特徵和典型案例
30. 在西方古代城市發展過程中,人文主義思想、君權思想的穿插交鋒,理性主義和自然
主義的穿插交鋒的過程演變
31. 不同時期英國新城的特點、缺點,典型城市
32. 法國、美國、日本、瑞典新城建設的特徵
33. 巴黎不同歷史時期的城市建設(羅馬營寨城——古典主義——雅各賓時期——拿破崙
帝國時期——歐斯曼改建——1965年巴黎總規)
34. 華盛頓不同歷史時期的城市建設(郎方規劃——Boswash——放射形長廊)
35. 哥本哈根規劃
36. 主要城市規劃著作時期、作者、內容(建築十書——論建築——理想的城市——明日
的田園城市——進化中的城市——明日的城市——陽光城——雅典憲章——馬丘比丘憲章
——寂靜的春天——城市意向——美國大城市的生生死死——城市不是一棵樹)
37. 不同時期科學城的特徵和典型城市
38. 田園城市理論年代、作家、書名、產生背景、概念、規劃目標、內容、影響
39. 勒.柯布西埃、霍華德、賴特城市理論比較
40. 堪培拉、昌迪加爾、巴西利亞城市規劃指導思想、優缺點,規劃年代和規劃師
41. 城市廣場、現代商業中心、城市商業區、園林綠化等空間要素不同時期的特徵及其演
變趨勢
歷史保護
42. 城市歷史文化遺產保護歷程上重要文件及其內容意義
43. 歷史保護遺產的意義
44. 歷史街區、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保護區、歷史風貌地區概念及區別
45. 歷史街區保護范圍包括哪幾個等級,如何劃定,在保護區內有何法律規定
46. 文物古跡保護區保護范圍包括哪幾個等級
47. 歷史文化遺產保護體系的發展過程
48. 城市更新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之間的關系
49. 我國歷史文化遺產保護體系中的問題
50. 古城保護的管理機制,不同層次保護的管理原則
51. 歷史文化名城核定標准、審批程序,歷史文化名城規劃的內容、審批、成果、作用
52. 歷史文化名城的分類
53. 歷史保護區劃定考慮的因素、高度控制需要考慮的因素
54. 名城保護規劃與總體規劃之間的關系
55. 現在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與開發中存在的問題
56. 城市更新的定義、目標、方式
57. 我國城市更新的動力機制
58. 城市規劃對於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作用
59. 保護規劃編制的原則
控制性詳細規劃
60. 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定義、內容、成果、審批
61. 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指標體系確定的意義、如何確定、要考慮哪些因素、這些因素之間
的關系
62. 容積率與哪些參數有關,如何確定
63. 控制性詳細規劃的作用與地位
64. 法定圖則產生背景、存在問題,如何解決這些問題
65. 美國區劃法、香港法定分區計劃大綱圖、台灣土地使用分區管理、深圳法定圖則的區
別
66. 控規中如何加強法制化
67. 區劃的定義,發展過程
68. 通則式與判例式的定義與區別,典型國家,兩者的結合
69. 土地使用兼容性的定義、相關的影響因素
70. 兼容性規劃與管理如何進行完善
城市規劃思想史
71. 現代城市規劃產生的歷史背景與理論淵源(空想社會主義——英國關於城市衛生和工
人住房的立法——巴黎改建——城市美化運動——公司城)
72. 現代城市規劃的思想基礎和技術基礎
73. 田園城市思想社會背景、主要概念、空間模式、社會意義、結構示意
74. 線形城市、工業城市、巴黎改建、赫爾辛基規劃的空間模式
75. 西諦、蓋迪斯、沙里寧的城市建設思想
76. 紐約的區劃法規
77. 現代建築思想的緣起與思想根源、主要特點
78. CIAM的成立及其對城市的認識
79. Le Corbusier的現代城市設想與影響
80. 鄰里單位理論的目的與基本原則,Radburn規劃
81. 雅典憲章產生背景、主要內容、意義
82. 廣畝城產生背景、內容
83. 物質空間決定論的主要概念、主要手段、在實踐中存在問題以及對其的批判
84. 城市意象研究的意義、主要思想及其主要內容
85. J.Jacobs的城市活力論產生的主要背景及其主要內容
86. 倡導性規劃產生背景及其主要內容
87. 公眾參與興起背景及其社會意義
88. Alexander的城市半網路結構理論的主要內容
89. 馬丘比丘憲章產生背景、主要內容
90. 雅典憲章與馬丘比丘憲章的對比
91. 系統科學方法論產生的背景,現代系統思想和系統方法的概念
92. 1968年英國城鄉規劃法的主要內容
93. 系統科學方法論在運用中存在的問題
94. 綜合規劃理論、分離漸進規劃理論、混合審視理論、連續性規劃理論的方法論基礎、
創始人、特點、優缺點
95. 人文生態學派的主要理論觀點、其城市社會理論
96. 同心圓、扇形、多核心理論的提出者、結構模式、優缺點及其發展
97. Wirth 的城市生活方式研究的主要內容
98. 經濟基礎理論、增長極理論、核心-邊緣理論、可達性理論、通訊理論的主要內容
99. 區位理論的定義和主要內容
100. 政治經濟學派從階級斗爭和資本積累出發對城市和規劃的研究的主要內容
101. 後現代思潮的形成、核心、總體表現、重要意義以及對於現代城市規劃的批判
居住區
102. 有關概念(人類住區——日照間距——城市居住區——日照間距系數——日照標准
——綠地率——公共綠地——環境指標——配建水平——千人指標——住宅區——社區—
—人居環境)
103. 居住小區規劃中應如何考慮居民的停車問題
104. 居住區綜合技術經濟指標體系的內容
105. 用地平衡表及其作用
106. 在市場經濟背景下,居住區規劃設計的概念方法較以前有哪些改變,宜採取哪些具
體措施
107. 騰尼斯提出的社區形成的四個條件
108. 社區在居住區規劃中的意義
109. 社區形成的基礎
110. 住宅區與居住區、居住小區、居住組團之間的關系
111. 住宅區規劃設計要遵循的基本原則
112. 城市規劃的公眾參與及其在住宅區規劃的作用
113. 服務半徑的定義以及設施分級、服務半徑確定考慮的因素
114. 住宅區路網布局時應遵循的原則
115. 影響居住區環境質量的要素
116. 人居環境設計的指向原則
117. 城市規劃、行政區劃、社區三者之間的關系
118. 城市住宅區位及其影響因素分析
119. 《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有何問題,如何修編
120. 社區規劃的概念、類型、內容,公眾參與的作用
121. 居住區規劃現存的問題以及進行社區規劃的必要性
城市化
122. 城市化的概念
123. 世界范圍內城市化進程的三個階段
124. 城市化進程的S形曲線的主要內容
125. 世界、中國、發展中國家(除中國)的城市化進程中的特點
126. 概念的區別(城市化Ⅰ與城市化Ⅱ;正統城市化、過度城市化、郊區城市化、鄉村
城鎮化;向心型城市化與離心型城市化;外延型城市化與飛地型城市化;景觀型城市化與
職能型城市化;積極型城市化與消極型城市化;自上而下型城市化與自下而上型城市化)
127. 城市化的單一指標度量法與復合指標度量法的定義
128. 人口比例指標的計算方式及缺陷,城市人口如何確定
129. 人口集聚度指標法的內容
130. 城市化速度的定義
131. 我國城市化的發展前景
132. 我國城市化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以及主要戰略方向
小城鎮問題
133. 我國小城鎮發展的基本模式
134. 發展小城鎮的優勢、弊端、出現的問題,鄉鎮企業的發展問題
135. 我國小城鎮發展應採取的對策
136. 幾個概念(小城鎮——城市——鄉村——城鄉結合部——城鄉一體化——郊區——
城市邊緣區)
137. 城中村現象、特點及問題焦點
城市結構與形態
138. 城市功能、結構與形態的定義、關系與作用
139. 城市結構如何協調發展
140. 外部結構、內部結構、上部結構、下部結構的定義
141. 城市總體布局的基本模式及圖示
142. 工業化時期、後工業化時期以及信息時代的城市物質結構的演變特徵
143. 衛星城式發展模式的特徵
144. 城市社會空間分異的表徵及特點
145. 城市社會的演化趨勢
146. 工業化、後工業化、逆工業化、經濟結構、產業結構的定義
147. 城市產業結構的演化趨勢
總體規劃、戰略規劃
148. 英國、美國和香港的城市規劃運作體系組成框架
149. 我國的城市規劃運作體系組成框架
150. 深圳的城市規劃運作體系組成框架以及與傳統城市規劃運作體系的對比
151. 總體規劃存在的問題以及如何解決
152. 城市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基本概念、區別、聯系
153. 總體規劃、區域規劃與城鎮體系規劃之間的關系
154. 總體規劃的任務、期限、定義、內容
155. 總體規劃的編制、審批程序
156. 現階段我國的總體規劃實施存在哪些問題
157. 遠景規劃的概念內容
158. 城市性質、城市職能的定義以及確定依據
159. 城市規模、城市規劃區、城市建成區、開發區的定義
160. 城市發展方向定義
161. 戰略規劃的產生背景、與總規的區別
162. 戰略規劃的技術核心、方法論基礎,目前存在的問題
163. 近期建設規劃的產生背景、原因
164. 近期建設規劃的基本任務、期限、必須具備的強制性內容、必須具備的指導性內容
區域規劃與城鎮體系規劃
165. 區域規劃、城鎮體系規劃、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計劃
的定義以及之間的關系
166. 區位理論與增長極核理論的內容以及在我國的應用
167. 中心地理論的假設條件、三種基本類型的結構形態
168. 區域規劃再興起的原因
169. 20世紀90年代以來區域規劃的發展變化
170. 都市區、都市圈、城市群、城市連綿區、城市帶的概念及之間區別
171. 城鎮體系的概念
172. 城鎮體系規劃的概念、規劃目標、編制內容
土地
173. 土地的社會屬性與自然屬性
174. 區位、區位理論的定義及內容
175. 城市層面的土地經濟學中的土地特徵
176. 競租理論內容及推導
177. 城市開發的類型以及其經濟特徵
178. 世界層次土地政策的演變趨勢
179. 我國土地所有制所包括的內容
180. 我國土地市場機制所包括的內容
181. 我國土地市場機制存在的問題以及解決方法
182. 用地適用性評價的概念和基本要求
183. 自然條件評價、建設條件評價、經濟條件評價的概念和內容
184. 城市土地使用分類
185. 國標中人均建設用地指標、人均單項建設用地指標、城市規劃建設用地結構指標比
例
186. 土地兼容性的定義、相關影響因素
187. 兼容性規劃和管理如何完善
188. 土地使用開發強度的考慮因素
189. 我國經濟體制對土地資源配置的影響
190. 有關概念(城市開發——土地開發——公共開發——區位——郊區——城市規劃區
——城市建成區——城市用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191. 土地儲備制度的定義、作用、運作、意義、作用、問題、目標、對策
192. 土地儲備制度的土地征購方式、運作程序
193. 土地置換的定義、問題、對策
194. 中國城市土地市場結構、交易的參加者、交易形式
熱點問題
195. 信息化社會、知識經濟的定義
196. 工業時代城市功能結構的特徵
197. 信息化城市在結構、空間、經濟、文化方面的特徵
198. 信息化的負面影響及其應對
199. 信息化對城市規劃的影響
200. 可持續發展的概念、形成歷史
201. 人類住區的定義、發展任務
202. 環境、社會、經濟、城市空間結構可持續發展的體現
203. 可持續發展的評價原則
204. 可持續發展理念對於城市規劃的影響
205. 郊區化的定義
206. 郊區城市化與城市郊區化的分別
207. 郊區化的表現
208. 中外郊區化在背景、動力機制、表現方面的對比
209. 睿智增長的產生背景、內容、目的、特徵
210. 中國郊區化的利弊以及解決措施
211. 全球化的背景、重要文獻
212. 全球城市、國際性城市、全球城市化、城市全球化的定義以及區別
213. 世界城市的特徵以及指標體系
214. 城市產業結構重組的發展趨勢
215. 社會空間結構的發展趨勢
216. 實體空間結構的發展趨勢
217. 巨型城市、大都市連綿區的定義及聯系
218. 經濟全球化的特徵
219. 全球化對於城市發展以及城市規劃提出的要求
220. WTO對於中國城市發展的機遇
221. 老齡化的定義、帶來的社會問題
222. 我國老年人獨有的特點
223. 城市規劃、居住區建設對於老齡化問題的對策
城市發展
224. 城市如何產生
225. 影響城市發展的主要因素
226. 現代城市發展的主要動力
227. 城市經濟基礎理論、城市進化理論、增長極核理論、區域空間結構演變階段理論、
點軸開發理論、網路開發理論、區域空間結構類型分異理論、經濟全球化理論的主要內容
228. 國外城市中心的演化規律
城市設計
229. 城市設計的作用以及不同時期作用之演變
230. 你對於城市設計概念的理解,如何在規劃控制中體現城市設計的概念
231. 城市設計在各個規劃階段的作用
232. 以舊城區特色街道的保護規劃為例,說明城市設計在不同規劃層次的作用與體現
233. 城市設計與控規、詳規的區別
234. 談談你對於城市空間特色的理解,在城市空間特色的營造中城市設計起到了怎樣的
作用,以及這種作用的體現
235. 對於不同層次城市設計的理解以及他們的聯系與區別
236. 結合城市設計的作用與目標,談談城市設計對我國現階段城市建設的指導意義
城市規劃實施
237. 城市規劃實施的概念、目的與作用
238. 政府實施城市規劃的幾種類型
239. 市場機制的缺陷與低效的體現
240. 城市規劃行政行為與其他公共行政行為的關系
241. 城市土地配置和使用的管理程序
242. 行政區劃的概念和基本要素
243. 城市規劃實施的機制有哪些
244. 城市規劃實施的原則
245. 城市規劃管理的概念、目的和任務、基本方法、原則、基本特徵
246. 城市規劃管理的構成要素
247. 城市規劃管理的基本工作
248. 城市規劃管理決策的原則、依據
249. 規劃管理控制的分類
250. 城市規劃編制與審批管理的特徵與程序
251. 選址管理的目的和任務、文件
252. 用地規劃管理的目的、任務、內容、文件
253. 建設工程規劃管理的內容、文件
254. 歷史文化遺產管理的意義、原則
公共參與
255. 公共參與的定義、實質、目的、作用、方法、途徑
256. 實施公共參與的條件
257. 我國公共參與的一些問題
城市規劃法規
258. 城市規劃法制定目的、主要內容
259. 城市規劃審批程序
260. 城市規劃法制建設意義
262. 我國城市規劃法規體系的問題
Ⅶ 什麼城市規劃甲級深規院是嗎
深規院簡介
歷經市場經濟和城市化大潮的洗禮,身處改革開放前沿城市的深規院在長期全方位參與深圳市的宏觀政策研究、城市
發展研究、規劃設計和工程咨詢過程中,積累和形成了深厚的學術理論功底、豐富的項目經驗和強大的專業攻堅能力,已經成為深圳市城市規劃建設的一支重要技術力量,綜合技術實力位居全國知名規劃院前列。具有國家城鄉規劃甲級資質、市政工程設計乙級資質和建築工程設計乙級資質。
服務范圍
城市發展戰略和管理政策研究、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法定圖則、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城市設計、各類專項規劃、建築工程設計、市政工程設計、環境影響評估,以及各地城市發展的重大決策和技術咨詢等。
Ⅷ 深圳市規劃局的工作重點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下,市規劃局緊緊圍繞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和諧深圳、效益深圳的目標和要求,不斷改革和改進城市規劃工作,一年多來,規劃工作各個方面都取得了較好的成績,進一步提升和加強了城市規劃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促進了城市建設的持續發展,改善了城市的綜合環境。
積極謀劃城市發展策略,開展了《深圳2030城市發展策略》研究,經過反復錘煉,不斷修改,目前已進入公眾咨詢階段。該項目向李鴻忠書記及市五套班子領導作了專題匯報,得到充分肯定。組織編制城市近期建設規劃,成立了由許宗衡市長親自任組長的工作領導小組。基本完成八大組團規劃的編制和公示,南山分區的規劃市政府已經正式審批。大力推進法定圖則編制,5年內法定圖則將基本實現覆蓋全市規劃建設區,規劃的先導作用和現實指導作用將進一步強化。組織完成了奧體新城規劃設計、西沖濱海旅遊度假區概念規劃的國際咨詢活動,開展了深圳(龍華)新客站綜合規劃國際咨詢活動,為進一步豐富和塑造我市的城市特色做出積極探索。積極組織策劃首屆深圳城市建築雙年展活動,為豐富深圳國際化城市的內涵、發展深圳的文化產業作出積極貢獻,首屆「雙年展」已於2005年12月10日正式開幕。
大力推進交通市政基礎設施規劃建設,編制完成了《深圳市整體交通規劃》和《深圳市公共交通規劃》,明確了城市綜合交通體系的發展目標,制訂了交通一體化發展戰略和整體交通規劃方案,認真落實公交優先發展戰略,為制定我市《交通發展白皮書》打下了堅實基礎。上述兩項規劃得到了市領導的高度評價,社會反響強烈。大型基礎設施項目規劃建設進展順利。編制完成了《國家鐵路深圳地區布局規劃》,完成了「二線二站」的前期規劃工作,積極推進城市軌道交通的規劃建設,完成了軌道二期1、4號線延長段和3號線的詳細規劃,同時結合3號線的實施編制完成《深惠路(深圳段)交通改善規劃方案》。全力做好重大建設工程項目前期准備和服務工作,參與了福龍路、廣深沿江高速公路、南坪快速(一期)、寶安大道接深南路連接段、前海填海工程等10多項大型市政工程項目的設計協調配合工作。積極推進深圳河灣水污染水環境治理,組織修編完成的《深圳市污水系統布局規劃(2002-2020)》得到由錢正英院士領銜的專家組和市領導的肯定,規劃提出的「正本清源、截污限排、污水回用、生態補水」已成為深圳河灣水污染水環境治理的指導方針。編制完成《深圳市電力管網專項規劃》,通過結合電力部門發展規劃和各層次城市規劃,提出切合實際、符合電力發展需要的電力設施和高壓走廊的空間布局和合理的土地利用方案。
不斷規范和完善建設用地管理工作,加快推進建設用地現狀調查清理,積極組織開展2006年度建設用地計劃研究。建立了近期建設規劃年度實施計劃制度,統籌全市建設項目用地計劃、城中村(舊村)與舊城改造計劃及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計劃等,將規劃對城市建設和土地供應的引導作用進一步落到實處。組織開展的產業用地指南研究項目進展順利,對產業用地的投資密度、開發強度等重要指標設置門檻,將有效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和集約化水平。資源管理進一步加強,節約型城市建設全面展開。劃定了全市基本生態控制線,作為城市建設的禁區和「高壓線」,經市政府批准,出台了《深圳市基本生態控制線管理規定》。圍繞建設國際化城市目標,穩步推進城中村改造工作。編制出台了《全市城中村(舊村)改造總體規劃綱要》和《關於深圳市城中村(舊村)改造暫行規定的實施意見》等指導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的綱領性文件。還編制了《深圳市城中村改造專項規劃編制技術規定》、《市城中村改造資金管理辦法》等一系列城中村(舊村)改造配套政策。制定了2005年全市城中村(舊村)改造年度計劃,全市城中村(舊村)改造中長期計劃編制工作進展順利,將融合進近期建設規劃及國民經濟發展五年規劃的內容中。積極協調推進各區城中村改造具體項目。完成了2005年年度改造計劃13個全面改造項目中10個項目專項規劃的審批工作。
不斷加強機關自身建設。針對新形勢下規劃工作的新要求和當前我局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在全局系統內全面開展了以「全面提高、提升、提煉規劃工作質量」為目標的質量建設年工作。營造濃厚的學習型機關氛圍,先後邀請國內外機構、政府機關以及著名高校的數十名專家學者,組織了二十多次大型高水平的學術報告會。
今後,市規劃局將切實按照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和諧深圳、效益深圳的要求,充分發揮規劃的「先導、主導、統籌」作用,在整合優化空間結構、集約高效配置資源、提高基礎設施的保障能力、促進區域和諧發展、加強規劃法制建設、提高規劃服務水平等方面繼續開拓進取,振奮精神,真抓實干,把深圳建設國際化城市的偉大事業不斷推向前進。
一:2011年前新建自行車道135公里
《規劃》提出,特區內整個自行車道總長將達到245公里(新規劃建設自行車道135公里及全部保留原有的自行車道110公里)。同時,完善部分道路上自行車道的連續性(如深南大道);在自行車道上設置統一、規范的標識系統。
規劃方案
1.特區內新建自行車道(預計總投資4600萬元)
●2008年度23條41公里
深南大道、登良路、公園路、泰然六路、筍崗路、南園路、八卦路、寶安北路、人民南路、沿河北路、黃貝路、怡景路、華麗路、愛國路、深沙路、海濤東路、臨海路、東濱路、福民路、華強北路、紅嶺路、南海大道
●2009年度20條35公里
南山大道、大學城規劃路6條、朗山路、華僑城支路5條、荔枝公園內道路2條、筆架山公園內道路2條、香蜜湖度假村內道路2條、僑城東路、金田路、茶光大道、福華路
●2010年度16條38公里
科苑大道、沙河西路、創業路、紅荔西路、嘉賓路、白石路、振華路、布吉路、布心路、深圳灣地區支路6條、濱海休閑帶自行車道
●2011年度12條21公里
龍珠八路、東港路、高新南十道、深灣一路、石洲中路、沙河街、民田路、上步路、東門路、翠竹路、東樂路、太白路。
2.新建11座人行過街天橋(地道)(預計總投資7000萬元)
●2008年度5座
桃源村、北環大道、天橋
筆架山水廠、北環大道、天橋
南方制葯廠、北環大道、天橋
新沙路、濱河路、天橋
市委黨校、香蜜湖路、天橋
●2009年度3座
藝園路、北環大道、天橋
科技中二路、北環大道、天橋
龍珠四路、北環大道、天橋
●2010年度3座
海園一路、濱海大道、地道
深灣五路、濱海大道、地道
深灣一路、濱海大道、地道

Ⅸ 中國人民大學憲法及行政法
第一章 憲法總論
1.成文憲法:是指在一個國家中由一個或幾個憲法性文件構成的有統一法典形式的憲法。成文憲法是憲法規范賴以存在的主要形式,它的特點是憲法規范的特點明確、集中以及方便了解等。現在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憲法是成文憲法。同
2.不成文憲法:是指在一個國家中不具有統一的法典形式,而散見於多種法律文書、憲法判例和憲法習慣的憲法。英國是典型的不成文憲法國家。密雲路
3.剛性憲法:是指制定、修改、解釋的程序不同於一般的普通法律,具有特殊嚴格的要求,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憲法。美國憲法屬於典型的剛性憲法。
4.柔性憲法:是指無論是制定、修改、解釋程序還是法律效力都與一般的普通法律一樣的憲法。英國憲法屬於典型的柔性憲法。
5.憲法修正案:是指在不觸動憲法原文的情況下,把依照特定程序通過的修正內容按前後順序分條附於憲法原文之後。
6.憲法解釋:是指憲法制定者或者是依照憲法的規定享有憲法解釋權的國家機關或其他特定的主體根據憲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則對已經存在並且正在生效的憲法規范的含義、界限及其相互關系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說明。憲法解釋既是使憲法規范適應社會實際的一種方法,也是保障憲法實施的手段和措施。
7.憲法習慣:是由依照憲法規定享有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職權的國家機關在實施憲法的過程中所形成的行為習慣,這些行為習慣與實施憲法的活動密切相關,經過長期的實踐成為實施憲法的一個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
8.憲法判例:是指憲法條文無明確規定,而由司法機關在審判實踐中逐漸形成的具有憲法效力的判例,憲法判例一般產生於實行不成文憲法的國家。
9.憲法結構:是指單一憲法文件的成文憲法在內容上的體系和安排,實際上是指憲法內容的相互關系及其外在表現形式。憲法結構有內部結構和外部結構之分。內部結構是構成憲法的若干要素及其相互關系,外部結構是指憲法與其他要素在組成更大社會系統中的相互關系。我國的憲法由序言、總綱、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國家機構、國旗國徽國歌五個部分組成。
10.憲法修改:是憲法制定者或者依照憲法的規定享有憲法修改權的國家機關或其他特定的主體對憲法規范中不符合憲法制定者利益的內容加以變更的憲法創制活動。同
11.憲法監督:是憲法制定者通過一定的制度和程序對依據憲法規定有權解釋憲法、修改憲法和實施憲法的特定主體所進行的憲法解釋、憲法修改和憲法實施活動的過程和結果所進行的監督活動,其目的旨在使憲法的規定準確實施和完全實現,從而實現憲法制定者的立憲目的。包括人民監督、立法機關的憲法監督、國家元首的憲法監督、國家司法機關的憲法監督。
12.最高代表機關審查制:是指由作為民意代表的立法機關,抽象的審查憲法行為是否違反憲法的制度。歷史上最早由英國實行。
13.司法審查制:是指由普通法院在審理案件過程中具體附帶地就適用於該案件的法律的合憲性進行審查的制度。司法審查制度由美國自1803年馬伯里訴麥迪遜案創立。同
14.憲法法院審查制:是指在國家機構中設立專門保障憲法秩序的憲法法院以抽象的原則審查為主,附帶的案件審查為輔的方式審查法律文件等是否符合憲法的制度,代表國為德國。
15.憲法關系:是指根據一定的憲法規范,在憲法主體之間產生的、以憲法中的權利和義務為基本內容的社會政治關系,是立憲社會最基本政治秩序在憲法上的表現。憲法關系主要包括四個方面:國家與公民之間的關系、國家與國內各民族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等組織之間的關系、國家與政黨之間的關系、國家機關之間的關系。
第二章 我國的國家制度
1.共和制:為較多的資產階級國家所採取的政體。是指國家最高權力實際上和形式上都不屬於一人所有,而由選舉產生、並有一定任期的國家機關掌握的政權組織形式。代表國為美國、法國、德國。
2.議會制:也稱為責任內閣制。是指作為最高立法機關和權力機關的議會在國家政治生活中佔有主導地位;政府即內閣由議會選舉產生並對議會負責;總統由選舉產生,一般不掌握實權,只為名義上的國家元首的政權組織形式。代表國為德國。
3.總統制:是資產階級共和政體中以總統為國家元首兼政府首腦;國家議會的權力很小,議會的議事程序要受政府控制和支配,議會的立法權和監督權都受到嚴格限制的政權組織形式。代表國為美國。
4.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組織形式。它是指我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在普選的基礎上選派代表,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組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並集中統一行使國家權力;其他國家機關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受它監督,對它負責;人大常委會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人民代表大會向人民負責,並最終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一項根本政治制度。
5.國家結構形式:是指特定國家統治階級根據一定原則,採取一定形式劃分國家內部的組成以及調整國家整體與組成部分之間的相互關系。簡言之,就是指國家整體和部分之間,中央機關和地方之間的相互關系。
6.單一制:是以普通行政單位或自治單位的形式來劃分其國家內部組成的國家結構形式。它在形式上比較簡單,是一個統一完整的政治實體。代表國為英國、法國、日本。
7.聯邦制:也叫聯盟國家,它是以州、邦或成員國的形式來劃分其國家內部組成的,在形式上較單一制國家復雜的國家結構形式。代表國為美國、俄羅斯、巴西。密雲路
8.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指在統一的祖國大家庭內,在國家統一領導下,按照憲法規定,以少數民族聚居區為基礎,建立相應的自治地方,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民族區域自治的民族實現當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內部地方性事務的制度。
9.民族自治地方:是指我國境內少數民族實行區域自治的行政區域,分為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三級,民族鄉不是自治地方。
10.民族自治機關:是在民族自治地方設立的政權機關,依法行使自治權。民族自治機關具有兩重性質,既是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又是國家的一級地方政權機關。民族自治機關是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不是民族自治機關。
11.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機關的人員構成特點
(1)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中,除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區域內的民族也應當有適當名額的代表。
(2)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會中應當由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擔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3)自治區主席、自治州州長、自治縣縣長由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擔任。
(4)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的其他組成人員和自治機關所屬工作部門中,要盡量配備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數民族的人員。
12.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權:是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依法自主管理本民族地方內部事務的權利。其特點是,自治權主體是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即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不是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自治權具有法定性、原則性和靈活性。
13.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權的主要內容
(1)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2)對上級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指示的變通執行和停止執行。
(3)自主地管理地方財政。
(4)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經濟建設事業。
(5)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
(6)組織本地方的公安部隊。
(7)使用和發展當地通用的一種或幾種語言文字。
(8)培養幹部、專業人才和技術工人。
14.自治條例:是指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依照憲法和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規定製定的關於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的組織、活動原則、自治機關的自治權以及自治地方經濟、文化重大事項的全面性規範文件。自治區的自治條例報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後生效;自治州、自治縣的自治條例報省或者自治區的人大常委會批准後生效,並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
15.單行條例: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依照當地民族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特點制定的關於某一方面具體事項的規范性文件。自治區的單行條例報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後生效;自治州、自治縣的單行條例報省或者自治區的人大常委會批准後生效,並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
16.地方性法規:是指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本地區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法定許可權內制定發布的適用於本地區的規范性文件。
17.自治條例、單行條例與地方性法規的區別
(1)制定的前提不同
自治條例、單行條例是依照當地民族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特點而制定的,而地方性法規是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制定的。
(2)著眼點不同
自治條例、單行條例著眼於民族特點,地方性法規著眼於地方特點。
(3)制定的主體不同
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制定的主體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地方性法規制定的主體是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
(4)報批程序不同
自治區的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報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後生效;自治州、自治縣的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報省或者自治區的人大常委會批准後生效,並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性法規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備案;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的市和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的地方性法規,報省、自治區的人大常委會批准後實施,並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備案。
18.特別行政區(制度):是指在祖國統一的前提下,在我國版圖內,根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設立)實行不同於一般行政區的政治、經濟和法律制度,具有特殊法律地位,在中央政府管理之下,不擁有國家主權的行政區域(以管理特定區域的制度)。
19.中央與特別行政區的關系
(1)根據基本法的規定,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因此,中央與特別行政區的關系,是一個主權國家內中央與地方的關系,或者說是中央對特別行政區進行管理和特別行政區在中央的監督下實行高度自治而產生的相互關系。這種關系的核心在於中央與特別行政區權力的劃分和行使。
(2)中央對特別行政區享有的權力
①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與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外交事務。
②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特別行政區的防務。
③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行政機關的主要官員。
④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決定特別行政區進入緊急狀態。
⑤全國人大常委會享有對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解釋權。
⑥全國人大對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享有修改權。
(3)特別行政區享有的高度自治權
①特別行政區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②實行獨立的稅收制度,保持自由港、獨立關稅地區和國際金融中心地位,這主要指香港。
③可自行制定有關經濟、貿易、科學、教育、文化等方面的政策,自行發行貨幣。
④自行處理有關的對外事務,可以「中國香港」和「中國澳門」的名義單獨地同各國、各地區及有關國際組織保持和發展經濟、文化關系,還可以「中國香港」或「中國澳門」的名義參加不以國家為單位參加的國際組織和國際會議。
⑤負責維持社會治安。
⑥特別行政區可享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中央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權力。
20.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法律地位
(1)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國家立法機關制定的基本法律。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通過和修改,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是國家的基本法律。憲法是制定基本法的法律依據,基本法與憲法是子法和母法的關系。
(2)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是特別行政區區域內實施的最重要的法律,在特別行政區區域內具有憲法性法律的地位。它規定了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不同於祖國大陸的政治制度、社會經濟和文化制度,規定了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規定了特別行政區居民在特別行政區范圍內享有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從總體和全局上確定了特別行政區實行的基本制度和政策,從憲制結構和內容上規定了如何在特別行政區實行不同於祖國大陸的社會、政治、經濟制度。
(3)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在特別行政區內處於高居於其他任何法律之上的法律地位,在特別行政區實施的任何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規范性文件,均不得同此基本法相抵觸。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修改、廢除任何法律,均必須符合基本法的規定。特別行政區的司法機關在適用、解釋法律時,均不得同基本法相沖突。
21.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解釋權
(1)基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會。
(2)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特別行政區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對基本法關於特別行政區自治范圍內的條款自行解釋。
(3)特別行政區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對基本法的其他條款也可解釋。
(4)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對基本法進行解釋前應征詢其所屬的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的意見。
(5)如果需要對基本法中中央政府管理的事務或中央地方關系進行解釋,而該解釋又涉及到案件判決,在作出不可上訴的終審判決前,由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最終解釋。
22.民族自治地方與特別行政區的異同
(1)民族自治地方與特別行政區的相同點
①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是我國地方制度的有機組成部分。
②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地方行政區域,歸中央人民政府統一管轄。
③都選舉人民代表參加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④都享有一定程度的自治權。
(2)民族自治地方與特別行政區的不同點
①設立的出發點不同。
②設立的區域不同。
③地方政權體系不同。
④自治權的大小不同。
⑤中央對它們的干預程度不同。
⑥實施的法律不同。
23.行政區劃:即行政區域劃分,屬於國家結構的范圍,也是國家領土結構。國家按照經濟發展和行政管理的需要,把全國的領土劃分為大小不同、層級不同的部分,並設立相應的地方國家機關,以便進行管理。
Ⅹ 合肥政務文化新區的新區亮點
安徽省博物館新館位於合肥市政務新區懷寧路268號,北臨天鵝湖,周邊有合肥大劇院、合肥奧體中心、安徽古生物化石博物館等文化體育設施。
建築面積41380平方米,地上6層,地下局部1層,建築高度37.70米。建築造型體現了五方相連、四水歸堂的徽派建築風格。外牆立面採用青銅紋理建材,體現厚重的文化歷史,內表面為木質襯里,溫暖而人性化,中庭內面採用晶瑩剔透的玻璃做幕牆,具有一定的現代感。場地與空間的關節處點綴了深邃的竹海、靜謐的水池、精雕的長廊、徽州牌坊的入口框景等,彰顯了安徽深厚的歷史積淀和文化淵源。
新館展陳包括一個基本陳列——《安徽文明史陳列》,4個特色專題陳列——《徽州古建築》、《安徽文房四寶》、《新安畫派》和《江淮擷珍》。
《安徽文明史陳列》位於2至3樓,《徽州古建築》位於4樓,《安徽文房四寶》、《新安畫派》和《江淮擷珍》位於5樓。 政務文化新區地處合肥城市發展扇形的主要方向和心臟地帶,是聯系主城區和經濟技術開發區、大學城的必經之路,距合肥市火車站20分鍾車程,緊鄰合肥西客站,與合寧、合徐、合蕪等高速公路相臨,距合肥駱崗機場僅10分鍾車程,機場、車站均在20分鍾「生活圈」內,不僅是主城區西遷南拓的咽喉要地,更是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中體現現代合肥城市形象的亮麗窗口。
規劃理念超前。以「世界眼光、國內一流、合肥特色」為指導思想,先後完成了總體規劃、城市設計、專業規劃、雕塑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及全區環境評價報告、集中景觀綠地法定圖則、環境景觀等規劃的設計和編制。三面環水、中心臨湖的區域總體規劃科學大氣。以水軸、綠軸、商業軸為骨架,綠色生態與人氣繁榮有機融合在城市發展進程中。景觀游園、街頭綠地、商業網點、醫療衛生、基礎教育等配套設施規劃到位。創城市綠化建設法制管理之先河,《合肥市政務文化新區集中景觀綠地法定圖則》經5輪修改後報經合肥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批准,以法定規劃的形式為景觀綠化整體工作制定了目標明確的可行性指導。 全區「三縱四橫」全長約27公里主幹道、50公里次幹道全部建成通車,供水、煤氣、供電、電信等14家16種專業桿管線隨道路建設一次性埋入到位。興建綠怡居、匯林閣、嘉和苑、翠庭園4個拆遷恢復小區標准住宅樓192棟、總建築面積82萬平方米,房屋堅固美觀、採光良好、設施齊全。農貿市場、1萬平方米日之惠超市、合家福、喜客多超市等商業零售連鎖配套已進駐社區周邊,金融網點、餐飲、娛樂等服務業門店遍布全區,為居民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日常生活服務。6所幼兒園、5所小學、2所省級示範初中、1所省級示範高中科學分布,配置國內一流現代化教學辦公樓和高標准教學設備,教育資源均衡發展及人氣集聚作用凸顯。5個社區醫療服務中心和三級甲等綜合性醫院省立醫院(南區)及周邊安徽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構成了全區便捷優質的醫療服務體系。
人居環境極佳。合肥市政務文化新區堅持走城市綠色發展的可持續發展道路,按照「點、線、面」相結合的布局方式,綠軸、水軸、環區綠帶、主題公園、街區游園、道路綠化等景觀環境體系不斷彰顯「綠文章」、「水文章」的豐富內涵。全區建成區綠地總面積357.95萬平方米,綠化覆蓋率43.98%,綠化達標率99%以上,道路、橋梁、河渠綠化率98%以上,人均公共綠地14.53平方米居合肥市各區之首。佔地1300畝的天鵝湖景區榮膺「安徽人居環境範例獎」、「合肥新十景」多項榮譽,畫舫遊船、天鵝湖燈光秀等特色文化項目打造了新區如秦淮河槳聲燈影般的意境。全長3.4公里,寬200米的生態綠軸集觀賞、休閑為一體,貫穿全區南北。全長12公里的匡河水系三面環抱,宛若一條翡翠項鏈。54個街頭游園和路邊廣場凸顯了「開窗即景、出門見綠」的完美人居環境。 得天獨厚的資源優勢和良好的投資環境蘊藏無限商機,吸引了合肥天鵝湖萬達廣場、華潤合肥萬象城、紅星美凱龍家居生活廣場等紛紛落戶。親商、安商、富商的招商引資理念,引資引智並舉的招商措施,不斷上揚的人氣等都為外來投資者營造出一個獨一無二的投資回報的福地。8年來,先後引進上海綠地、華潤置地、香港嘉里、廈門國貿等40多家開發商,以及省文博園、省新聞出版局、安徽日報社等24家行政事業單位。
「十二五」期間,政務文化新區將緊抓合肥市打造區域性特大城市的有利契機,以高端商務服務業為龍頭,大力發展辦公、商務、文化傳媒等產業,著力打造東北、西北、西南、天鵝湖南岸 「四大商業板塊」,形成商務服務發達、功能齊備的現代商務中心功能區,成為合肥市乃至安徽省高層建築最集中、商務業態最密集的商務區,成為名副其實的合肥「曼哈頓」,即中部崛起的亮點經濟示範區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