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縣冒名頂替上大學最新進展
❶ 那個被人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王娜娜,將冒充者告上法庭後,如今怎樣
在中國,學習一直都是我們出生10幾年來的目標和任務,而高考對於我們來說,更是重中之重。高考就是人生路上的一道分水嶺,它是一個機遇,也是一個挑戰。許多寒假子弟,靠高考或許能有另一種際遇。有些人沒有考上心儀的大學,會直接選擇復讀,然而有些人她明明考上了大學,卻發現自己沒法去上大學,這是因為她的成績被別人取代了。
今天要給大家講的就是一位名叫王娜娜的女士,她在17年前被人冒名頂替上大學,如今她將對方告上了法庭,最後結果如何了呢?

其實這不僅是法律問題,這也是道德問題。張瑩瑩享受著不屬於自己的人生,卻對此十分心安理得。據報道,張瑩瑩甚至都沒有跟王娜娜道過歉,更別談賠償。這也令廣大網友感到十分生氣,自己辛辛苦苦地去付出,結果卻得不到屬於自己的果實。像王娜娜,她本該擁有一個更好的人生,卻因為一個張瑩瑩而毀掉了 。
❷ 被頂替的陳春秀,人生軌跡被改寫,頂替者是否也很無辜
2004年的時候,陳春秀以546分的成績,考入到了山東理工大學,但是,她沒有收到高考錄取通知書!
這個時候她只能外出去打工,她以為自己落榜了!
頂替者陳艷平拿到了陳春秀的錄取通知書,成功的到了山東理工大學報到入學,還成功的畢業了,並且在畢業之後得到了一個審計所公務員的工作。
兩個人的命運,就開始朝不同的方向發展了。

看看陳艷平這一家人都是什麼人,找了一個死去的人來說事,這是在侮辱大眾的智商嗎?
事情馬上就要水落石出了,還在拿中介說事,還在拿死人當擋箭牌。我們很想知道,哪裡的中介這么牛,2000元就能買別人十年的寒窗苦讀。
還是說說陳艷平舅舅張峰曾任冠縣審計局局長的事情吧,目前這件事還在調查,希望能夠給陳春秀一個清白,恢復她的名譽權和她應有的尊嚴。
❸ 冒名頂替者陳艷平被開除公職,受害人陳春秀可以接替她的工作嗎
上一篇文章,為大家分析了為什麼受害人陳春秀不能接替冒名頂替者陳艷平的工作。那麼,受害人陳春秀可以接續他的社保嗎?答案也是否定的。很多人認為這樣的情況不合理,受害者陳春秀,大學畢業後,無論在什麼樣的單位工作,都會繳納社保,接續冒名頂替者陳艷平的社保,是正常的事情,這樣的說法只是過於人性化和情緒化。

其實,個人認為,如果受害人陳春秀在提出賠償的時候,加上社保繳納費用這項賠償理由是十分充分的,因為受害人在沒有收到入學通知書之後,就出門打工了,在此期間是不一定會有社保這項福利待遇的。即便單位為受害人繳納了社保,繳費的檔次,費率基數也很低,畢竟屬於打工的身份,退休後,的待遇會相差很多。聊城市轄縣冠縣「農家女被冒名頂替上大學」事件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就就此發表評論文章指出,類似陳秋媛事件涉及高考造假舞弊的情況並非個案,背後往往隱藏著權力濫用甚至腐敗問題。
❹ 王娜娜被冒名頂替上大學,直到17年後才現將其告法庭,結果怎樣
每個人的人生都只有一次,沒有人會讓你一件重啟,重新來過。所以在機會面前我們就需要抓住一切機會,否則機會溜走了就再也回不來了。高考是一場沒有硝煙的戰爭,但是在這場戰爭里每個人都會拼盡全力,因為大家也都知道高考意味著什麼,考出好的成績對於一個人來說,改變是巨大的,甚至能改變自己的命運,我們看過很多來自縣城裡的學生,他們雖然青少年的時候沒有看過什麼大世面,但是上大學以後,他們去自己想去的學校,跟著自己的老師長大世面。很多我國一流的學校的學生在畢業以後都能找到高薪的工作,就這樣改變了自己的一生。

在她知道真相後她就一氣之下就起訴了那個頂替之人,但是法院並沒有明確的判決,只是王娜娜有資格再考一次大學,但是這樣的情況無論給什麼懲罰都換不回王娜娜十四年的錯位人生,就算考對現在的她影響也不是很大了。大家對此怎麼看呢?
❺ 冒名頂替上大學行為入刑,怎麼看待冒名頂替的行為
我覺得這種行為是偷竊別人的人生,別人十年寒窗苦讀,將要開啟不同的人生,可是他努力的結果最後被別人給竊取了。我覺得對於這種冒名頂替上大學的行為要嚴處,只是冒名頂替者要進行嚴處,其他幫凶也要受到相應的處罰。
冒名頂替上大學將擬寫入刑法,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相應的罰金。嚴重的將處三年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代替冒名頂替者製作假證件的人也將被處有期徒刑兩年。
辛辛苦苦的努力,就這樣被別人給冒名頂替上大學了。他的人生就這樣被改變了,失去了選擇的機會。這兩年來茂名電器的事件在網路上有好幾個,之前有一個叫王力的,就是被報名頂替報名頂替者還混成了領導,有一個好的工作還是被頂替者呢,一直以為自己沒有考上大學,非常的遺憾。所以一定要對冒名頂替者進行嚴處,在學校新生入學時也要進行核實,看是否新增的信息是否正確,再進行入檔案。
❻ 新聞中那種冒名頂替上大學的是怎麼做的
以山東冠縣這起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這起案件為例,媒體報道的多起類似案件都表明,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首先要獲取被冒名者的錄取通知書等個人材料,再獲取他人的學籍信息,然後再修改自己的戶籍信息,使之與被冒名者相符。
唯有如此,冒名者才能持被冒名者的錄取通知書等材料到高校報到,並完成大學學業。而這一系列操作,涉及冒名者所在高中、當地教育主管部門、戶籍管理部門、高校招生與學生管理部門等多個職能部門。
在這樣一個幾乎公開透明的場景下,要想截取被冒名者的錄取通知書並非易事,至少需要考生所在高中的有關工作人員的配合,還需要編造謊言或者採取其他方法,阻礙被冒名者不去招辦或所報考院校查詢是否被錄取,並且不選擇復讀。
之後,冒名者還需要獲取被冒名者的學籍檔案,到戶籍管理部門更改自己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等,才能辦理冒名入學。
也就是說,要想完成這一系列操作並不留任何破綻,需要上述有關部門的默契配合,有關人員甚至需要直接參與到操作流程中。這顯然不是冒名者一己之力可以搞定的事情,必定有多個環節的工作人員直接參與或者充當幫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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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育權是公民最重要的權利之一。作為人們改變命運最便捷、最廉價的途徑,上大學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行為,無異於劫取了他人的人生,改變了他人的前途和命運。每一個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案件的背後,都有一個黑色鏈條,對這個鏈條上的每個作惡者都不能放過。
冒名頂替行為既嚴重戕害高考公平,又掐斷了當事人改變命運的機會,可謂罪莫大焉,必須嚴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