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頂替上大學一事怎麼處理
⑴ 被別人冒名頂替上了大學,怎麼做才能找回公道
對弄虛作假復、考試舞弊制,騙取加分資格或企圖冒名頂替的新生,堅決取消其入學資格並嚴肅處理。
加大對違規招生的監督檢查力度,堅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零容忍。認真開展新生入學復查,對弄虛作假、考試舞弊,騙取加分資格或企圖冒名頂替的新生,堅決取消其入學資格並嚴肅處理。
報到入學的取消其學籍,不予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同時配合公安、紀檢監察等部門一查到底,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加強高校招生社會監督,建立國家、地方、學校的多級招生信息公開制度,認真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

(1)被頂替上大學一事怎麼處理擴展閱讀:
2020年高考的相關要求規定:
1、各地教育部門會同本省(區、市)國家教育統一考試工作聯系會議成員單位進一步健全聯防聯控、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加大防範和打擊力度,全力保障考試安全。
2、從5月份開始,各地有關部門陸續開展了「打擊銷售作弊器材」「凈化涉考網路環境」「凈化考點周邊環境」「打擊替考作弊」「清理整頓涉考培訓機構和助考中介」等5個專項行動,依法打掉了一批「助考」犯罪團伙。
⑵ 雙方達成一致頂替上大學怎麼處罰
一、頂替上大學需要承擔哪些刑事責任
頂替他人上大學,可能要承擔的刑事責任包括使用虛假身份證件、盜用身份證件罪;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行賄罪等。
二、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 【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
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
【偽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罪】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 之一 【使用虛假身份證件、盜用身份證件罪】
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嚴重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條 【行賄罪】
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的,是行賄罪。
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行賄論處。
因被勒索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沒有獲得不正當利益的,不是行賄。
⑶ 被別人冒名頂替上大學,我該怎麼辦
別人冒名頂替上大學,立即報警。冒名頂替肯定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涉嫌偽造公民身份證件,涉嫌犯罪了
⑷ 被冒名頂替上大學該如何有效維權
從原則上是違規的,說明當時你還不具備教師資格,頂替的目的是為了入行,十年的寒苦真相大白,關鍵是當事人怎麼看?有關部門對你的教育教學進行評估?如果當事人不追究責任,你形成了事實「婚姻」,請求補辦教師手續。總之你的信息不對稱,我給你拿不準注意。
⑸ 冒名頂替上大學事件發生後,被「偷」走的人生該怎麼辦
首先就是找冒名頂替大學的人算賬,要賠償,因為現在做什麼都是無用的了,唯有賠償最實在。
⑹ 被冒名頂替上大學,怎麼維權
我國刑法,對於替考有「代替考試罪」(刑法九修正案規定),但是對越過考試,更直接、更嚴重的冒名頂替上大學,卻無相應罪名。故根據罪刑法定,是不為罪的。此乃法律黑色幽默也。民法對此也無針對規定。一般認為,冒名頂替上大學是侵犯姓名權、受教育權。很遺憾,羅彩霞被冒名頂替案,最終是調解解決,法院未判決。如此中國式的結局,案子是解決了,法律卻沒進步,導致最近沸沸揚揚的王娜娜案解決無參照。
齊玉苓案中,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關於以侵犯姓名權的手段侵犯憲法保護的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權利是否應承擔民事責任的批復》:「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你院1999魯民終字第258號《關於齊玉苓與陳曉琪、陳克政、山東省濟寧市商業學校、山東省滕州市第八中學、山東省滕州市教育委員會姓名權糾紛一案的請示》收悉。經研究,我們認為,根據本案事實,陳曉琪等以侵犯姓名權的手段,侵犯了齊玉苓依據憲法規定所享有的受教育的基本權利,並造成了具體的損害後果,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但該司法解釋在2008年12月24日被廢止,理由也未說明。周道鸞認為,考慮到我國現行體制,最高院無權對涉及憲法的問題做出解釋,所以要停止適用。
竊以為,冒名頂替上大學行為,所竊取的表面上是姓名,實際上是盜用他人身份名義,其危害性不局限姓名,而是整個身份信息。故在刑法上,現在雖然沒有「頂替身份罪」(台灣刑法有頂替罪,是針對頂替人犯的),但其冒用手段如涉及偽造戶籍、身份證的,則涉嫌偽造國家公文罪、偽造居民身份證罪。在民法上,應當認定為侵犯個人身份權(包括並不限於姓名權、受教育權,還包括其他各種身份權,譬如銀行貸款名義、個人信用等),被侵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注銷冒名身份、恢復真正身份,賠償損失等。冒名者所獲得各種國家許可,譬如公務員資格、教師等,是欺詐取得,應予以撤銷。
⑺ 雙方自願冒名頂替上大學怎麼處理
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三款規定: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專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屬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如果行為人為了使用而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等身份證件的,既涉嫌構成本罪,又涉嫌構成偽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罪,屬於牽連行為,應當按照牽連犯的處斷原則,從一重罪論處。

(7)被頂替上大學一事怎麼處理擴展閱讀:
用戶上大學注意事項:
大一新生入學後,每個班都會有相應的輔導員來管理你們。但由於人數限制,一個班一般只有一到兩個輔導員,兩個人要管理將近50人,帶用戶熟悉環境,給用戶關心照顧,所以會非常忙。作為大一新生,應該盡量服從輔導員的安排管理,不給人家添麻煩也是修養的一種體現。
大學新生入學,宿舍里各種人進進出出,難免會有心懷不軌的人趁機偷東西。所以大家一定要看好貴重物品,最好剛來學校就去買幾把鎖,將一些不常用的貴重物品鎖在櫃子里,以防萬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