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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大學研究生劉鑫

發布時間: 2022-01-05 08:54:01

㈠ 江歌母親向劉鑫索賠200萬,案發三年後仍糾纏不休,江歌母親是否過分了

江歌母親一點也不過分,一條人命哪裡是200萬就能打發的事情。江歌媽媽之所以在案發三年後,才向劉鑫提出200萬的賠償,也是因為劉鑫做的事情太讓人寒心。和劉鑫做的那些事兒比,江歌母親問她索賠200萬,根本就不過分。

03、江歌死後,劉鑫不配合案件審理,還造謠江歌喜歡她,疑似同性戀。

江歌被殺後,劉鑫對案件的配合度也不高。甚至江歌母親想要了解一些事情,劉鑫也是拒絕不見面。連同劉鑫的家人,還對江歌母親說出非常過分的話,大意是你女兒的死是她命不好,和劉鑫沒有關系。

就這樣的態度,江歌母親這么多年一直在維權,就是因為劉鑫一家可惡的嘴臉。彷彿只有江歌母親受到了傷害,失去了唯一的女兒。對於此,劉鑫不表示愧疚也就算了,還造謠說江歌喜歡她,以這樣的事情來刺激江歌母親。

現在劉鑫也改了名字,儼然一副迎接新生活的模樣,但是江歌母親只能繼續維權,來給死去的女兒討回應有的公道。

㈡ 江歌案有了最新消息,其閨蜜劉鑫被起訴,訴訟內容遭曝光,你怎麼看

江歌,女,1992年出生於中國山東青島,在日本讀研究生的中國人。

2016年11月3日凌晨,在日本東京中野區的公寓被殺。多方消息證實,江歌是替同住的朋友劉鑫擋住她的前男友而被殺的。

2016年11月24日,日本警方公布案件的相關調查進展,並以殺人罪對中國籍男性留學生陳世峰發布逮捕令。

同年12月14日,日本警方對殺害江歌的嫌疑人陳世峰以殺人罪正式起訴。

2017年12月20日,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和恐嚇罪判處被告人陳世峰有期徒刑20年。

㈢ 也說江歌案:如果你是劉鑫,你會怎麼辦

一、回答這個問題之前,首先要了解江歌案的始末。

2016年11月3日凌晨,中國女留學生江歌在其租住的日本東京中野區公寓中遇害。據日本警方公布,江歌頭部遭利刃砍傷,傷口長達10厘米,案發15分鍾前,江歌還曾報警稱公寓外有可疑人物。但當警方趕到公寓時,看到的卻是倒在血泊中的江歌,江歌被送往醫院不久後傷重不治而亡。

被害的中國女生江歌1992年出生於山東青島,2015年在日本語言學校開始留學生涯,2016年入讀日本法政大學院碩士研究生一年級,遇害時年僅24歲。案發前,江歌與劉鑫共同租房居住,兩人租住的公寓位於東京中野區中野6丁目。兩名女孩的共同朋友曾稱,江歌與劉鑫兩人感情親近要好,2016年11月2日兩人還曾一起外出,案發之前也是一起回的家。

嫌犯陳世峰25歲,是來自中國的留學生,在日本大東文化大學就讀碩士一年級 ,是江歌室友劉鑫的前男友。在案發數月前,犯罪嫌疑人陳世峰曾與劉鑫共同居住在板橋區的一所公寓。由於兩人之間發生矛盾,劉鑫搬至位於中野的江歌住處 。

劉鑫在與陳分手後,遭到後者糾纏,於是搬到好友江歌的房子里同住。陳最後來行凶時,江歌在門外擋住了陳,被陳捅了10刀,而劉鑫卻躲在房門內,任憑好友遭此一劫,沒有開門,也沒有報警。江歌為她擋刀客死他鄉,案發後,她卻以不配合江歌媽媽為女兒伸張正義為威脅,對江歌媽媽翻臉。之後更是對江歌媽媽避而不見長達近300天,切斷了與她的任何聯系。江歌媽媽沉浸在失女之痛時,劉鑫卻換了新發型,換了新的微信頭像,在朋友圈發著滿臉笑容的自拍,全家人其樂融融地過年。江歌媽媽無助之下公布了劉鑫的信息,逼劉鑫現身。劉鑫的母親卻給江歌媽媽打來電話,對其進行惡毒的謾罵。

如果劉鑫積極配合警方調查,案發當天就能確定兇手。但是由於劉鑫的不配合,警方只能從別的辦案方向偵查。2016年11月7日,陳世峰被警方逮捕,日本警方逮捕陳世峰的理由是他曾威脅過劉鑫。直到2017年11月24日,日本警方終於以「殺人嫌疑」對陳世峰發布另一張逮捕令,明確將其定為「江歌遇害案」的嫌犯。

江歌慘案過去將近一年案件再次發酵,這一次公眾不是討論案件本身,而是對江歌的室友劉鑫口誅筆伐:質問劉鑫當時為何不開門對江歌施救,但更憤怒於她之後的推脫和逃避責任。迫於輿論的壓力,消失294天後,劉鑫終於現身,面對遲來的歉意和眼淚,江歌媽媽和大眾都不準備原諒她!

二、我是從17年開始了解江歌案的,網路上既有支持江歌母親的,也有支持劉鑫的。隨著對兩方描述的研究,我逐漸了解了案件的來龍去脈。每一次重讀江歌案,我都會出離憤怒,劉鑫一家刷新了我對無恥底線的認識:如果說案發時劉鑫因為恐懼不敢行動,那麼陳世峰逃跑後為什麼不救助江歌(打個急救電話總可以吧)?警察到場後為什麼不積極提供兇手線索?事後為什麼對江歌母親恩將仇報?

江歌案是社會的一面鏡子:我們從中看到了一位偉大母親對於公平正義的執著,也看到了一個無恥家庭的上躥下跳的無恥表演,更看到了一小撮齷齪之人對於劉鑫無原則的洗白。萬幸的是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劉鑫最終得到了道德的審判。

願 江歌 在天堂中安息 !

㈣ 劉鑫的個人信息暴露了嗎

江歌(1992-2016.11.3),女,出生於中國山東青島。生前是日本法政大學院碩士研究生一年級學生。[1] 2016年11月3日凌晨,在日本東京中野區公寓,就讀於日本東京法政大學的中國留學生江歌,被閨蜜前男友陳世峰用匕首殺害。江歌是替同住的女室友劉鑫擋住她的前男友而被殺的。江歌的母親介紹,江歌脖頸處,身上多處刀傷,刀刀致命,慘不忍睹。該案件將於2017年12月11日至15日,在東京地方裁判所公開審判。[1-2] 1992年出生於山東青島。江歌生活在單親家庭,從小與母親相依為命。 2015年4月,江歌到日本語言學校開始留學生涯,2016年4月,江歌考入日本法政大學院碩士研究生一年級,遇害時年僅24歲[1] 。[3]

㈤ 江歌案都在懟劉鑫/對真凶陳世峰你了解多少

陳世峰 日媒報道截圖

陳世峰 日媒報道截圖

「時隔一年,第六次踏上日本這片國土,百感交集,第一次來日本時歌兒凌晨在羽田機場接我的瘦弱身影猶在眼前,卻早已心碎萬片!」

這是本月4日,微博網友「苦咖啡-夏蓮」發布的微博,她正是東京被害女留學生江歌的母親江秋蓮。去年11月3日,24歲中國留學生江歌在東京的出租房門外被害,據消息稱殺害她的正是其同居室友的前男友陳世峰。

按照日本法律,兇手陳世峰可能不會面臨死刑,這讓喪失了唯一女兒的單身母親江秋蓮無法接受。時隔一年,今年11月4日起,江秋蓮開始在日本街頭徵集網友簽名,呼籲判處陳世峰死刑。那麼,陳世峰為何會向江歌舉起屠刀,他又是怎樣的人?

24歲留學生慘死東京 兇手是室友前男友

去年11月3日凌晨,日本東京中野區一棟公寓門外傳來爭吵聲和尖叫聲,24歲中國女留學生江歌在被捅了數刀後身亡。據日本警視廳中野警署稱,江歌是在租住的公寓二樓走廊被歹徒用刀割傷頸部,傷口長達10厘米。犯罪嫌疑人被認為是江歌同住室友的前男友陳世峰。

據報道,江歌是山東青島人,遇害前在日本法政大學讀研究生,而事發地點正是她租住的公寓門前。她同居室友名叫劉鑫,兩人是老鄉,劉鑫因與男友陳世峰鬧分手而搬到了江歌家中,共同居住。

11月3日凌晨,江歌與劉鑫外出打工後返回家中,在家門口遇到了前來糾纏的陳世峰。據江歌母親江秋蓮在其社交平台上透露,江歌之所以會遇害,是劉鑫提前進屋並反鎖了房門,導致無助的江歌不能進屋而被活活捅死。

有信息稱,該案將於今年12月11日在日本開庭審理。根據日本法律,犯罪嫌疑人陳世峰可能不會面臨死刑指控,這讓江秋蓮不能接受。從本月4日起,江秋蓮在日本街頭公開徵集簽名,呼籲判處陳世峰死刑。

案發時兇手正值研一 被曝大學曾毆打女友

那麼,陳世峰究竟是怎樣一個人呢?

據公開信息顯示,陳世峰,26歲,寧夏人(也有消息稱其是西安人),曾就讀於華僑大學廈門校區,2015年到日本福岡語言學校,2016年就讀日本東京大東文化大學漢語研究科。事發時,他正值研究生一年級。

封面新聞記者通過網路搜索發現,一位名叫「xzcdmj」的網友曾報料稱,陳世峰曾在大學期間毆打同學,整件事在學校里鬧得沸沸揚揚,後來因為學校「包庇」而平息。記者試圖聯系這名網友,截止發稿時尚未得到回復。

這些是真的嗎?一位自稱被陳世峰毆打過的網友於2016年11月25日發表文章,講述被打經過。文中,該網友稱她與陳世峰在大二時候相處了不到一個月,後因覺得對方偏激想分手。2012年3月9日晚上8點過,兩人發生口角,她動手扇了陳世峰一耳光,隨後對方將她拽到學校樹蔭里,一腳踹在她肚子上,邊罵人邊狠狠地回扇了她。「那個力道有多重呢,反正我當時是直接聽不見了,腦子嗡嗡嗡響了一晚上」,該網友自述,後來她打呼救命,才得以逃脫。

隨後封面新聞記者致電了華僑大學廈門校區新聞中心。據工作人員透露,由於陳世峰不是在校生,還需要進一步核實信息,才能確定。

自稱曾被陳世峰打過的學生,在網路上發表文章

兇手疑在某校當老師 多次出席活動

根據江秋蓮微博內容,記者在某社交網站找到了陳世峰的頁面,其個人信息顯示,他出生於1991年1月19日,就讀於華僑大學,來訪人數31142人。由於他設置了隱私限制,記者未能查看到更多信息。

通過搜索名字,記者發現陳世峰疑似在泰國農業大學孔子學院擔任老師,並多次公開出席學校各種活動。泰國農業大學孔子學院成立於2008年7月7日。該學院是由華僑大學與泰國農業大學合作建立,是泰國第十二家正式掛牌的孔子學院。

2013年8月28日,泰國農業大學孔子學院成功舉辦第五屆書法比賽,陳世峰作為專家組成員出席;

2014年2月16日,泰國農業大學孔子學院舉辦第二屆賀卡設計大賽作品展及頒獎儀式,陳世峰是該活動主持人;

2014年3月1日,泰國龍仔厝三才公學(SAMCHAIWITAEDSUKSA SCHOOL)在泰國農業大學孔子學院的協助下舉辦「泰國西部華文民校聯誼會暨第一屆中文學術大賽」,陳世峰是評委團成員。

目前,陳世峰因涉嫌殺人罪被日本警方逮捕,案件將於12月11日在日本東京開庭審理。

陳世峰曾在泰國農業大學孔子學院出席活動,圖據泰國農業大學孔子學院

㈥ 江歌案陳世峰已上訴/網友:是想判死刑嗎

「江歌案」庭審部分即將全部結束,兩天後,12月20日下午宣判。

檢方認為,陳世峰蓄意謀殺,手段極其惡劣,而且到目前為止一直沒有反省,請求法庭判處陳世峰20年有期徒刑。

此前5天的庭審中,控辯雙方在法庭上呈現了案發經過的不同版本,凶器水果刀是誰的、陳世峰是否蓄意殺人等問題依然是爭議焦點。為避免外界因素對案情的干擾,我們將控方出示的30件證據、辯方出示的數件證據全部整理,客觀呈現,供讀者分析、判斷。

這些看似冰冷的數字和語言背後,隱藏著一個24歲女生被害前的經歷,一對情侶的情感糾纏,還有一起兇殺案可能被忽視的細節。

(江歌家附近的地鐵站,事發當晚,江歌在這里等劉鑫一起回家。)

檢方的30件證據

證據1:兇案現場的情況

道路、地址、201室的照片(內有玄關、廚房)、江歌的傘、二樓到三樓的現場情況、酒瓶DNA檢測結果(兇案現場發現的威士忌酒瓶被居民移動過,瓶口檢測出陳世峰的DNA)

證據2:江歌的死因證明

江歌身高162.5cm,體重47kg。身上有十幾處傷口,大衣有14處破損,其中一些是貫穿傷。襯衣領口有8處破損。

死因為左頸總動脈被割開,失血過多。

證據3:法醫岩瀨教授的屍檢報告

從死者身上的傷口判斷,至少受過11-12次攻擊。

致命的6號傷口,長6.5-8厘米,刺切傷,從死者右頸刺進去,左頸貫穿出來,導致氣管切斷、左動脈被切開。一般而言,這樣的傷口會讓血像瀑布一樣淌出來,人馬上失去意識,幾十秒後停止呼吸。

6號、7號、8號傷口為平行傷,很有可能是在6號傷口紮下後,拔出刀來在同一方向劃到的。

後頸部有五處傷口,其中兩個為入口傷,三個為出口傷,有可能是因為一次刺入後,並未完全把刀拔出就再次刺入造成。

4張屍體的手部照片顯示,死者左手無名指表皮被撕開、左手中指第二個關節有一處切傷、一根手指表皮脫落、一根手指表皮擦傷、小指根處有一個淺切傷——這些均為防禦傷,不是一次產生,據傷口判斷攻擊不下5次。而且,在6號致命傷之前,才可能發生這5次攻擊,因為6號傷口之後,死者不可能再有自我防禦的體力和意識。

(以上內容綜合了屍檢報告及庭審中法醫岩瀨的證詞)

證據4:關於刀的調查報告書

凶器是一把百元店常見的水果刀。刀的形狀,製造商。在大內公寓2-3樓轉角處發現刀鞘。

(案發當晚,陳世峰曾從這里經過。)

證據5:當事人的《行動報告書》

記錄了11月2日這一天,劉鑫、江歌、陳世峰三個人的動向細節(具體在之後的證據中呈現)

證據6:江歌、陳世峰、劉鑫基本情況的調查報告

江歌:日本法政大學院碩士研究生一年級學生,案發時租住在東京中野區大內公寓201室。

陳世峰:日本大東文化大學研究院漢語研究專業一年級學生。

劉鑫:日本大東文化大學研究院日語專業一年級學生,江歌閨蜜,陳世峰前女友,案發時和江歌暫住在一起。

證據7: 案發當天的多段監控視頻,包括便利店、電車站、馬路等(只向庭審人員展示,旁聽席看不到具體內容)

視頻顯示了陳世峰當天行動的幾個異常:1、在車站站牌前徘徊了較長時間。2、在蓮根車站附近的711便利店花了3分鍾買了一瓶威士忌,並戴上口罩。3、到達東中野車站的時間比正常時間稍晚。4、22點57分到達東中野車站,23點40分才到江歌住所,這段路程根據google地圖顯示步行僅需12分鍾。

(蓮根車站附近的7-11便利店,陳世峰曾在這里買了一瓶威士忌,並戴上口罩。)

證據8:陳世峰公交卡使用記錄

10月12日-11月5日期間陳世峰所有公交卡使用記錄。

(檢方在後續問答環節試圖藉此證明,陳世峰有每天使用公交卡坐電車的習慣,但案發當天為了不留下記錄而刻意避免使用。但這一點被陳世峰否認,他自稱那天忘帶公交卡。)

證據9:江歌與江秋蓮的微信記錄

11月2日晚,江歌在東中野車站等劉鑫一起回家,期間與母親微信語音通話一小時四十分鍾。江秋蓮稱她們聊了劉鑫和她男朋友的事,以及江歌對未來的計劃。

江秋蓮回憶,江歌稱當天下午回家看到陳世峰站在門口走廊里,江歌說,「你怎麼知道我家」,然後趕他走。陳世峰說,「你憑什麼管我呀」。江歌說,「這是在我家門口騷擾我,憑什麼不能趕你走」,「你走,你走,離開我家。」

江歌對江秋蓮說,她覺得「劉鑫的男朋友好小人哦」。

江秋蓮提醒江歌,寧可得罪君子,也不要得罪小人,「你小心他打你」。

「媽媽你放心,在日本打人的話是要被警察抓的。」

「那誰能證明他打你呢?」

「是哦。媽媽你放心,我不會跟他動手的。」

江秋蓮回憶,江歌曾跟她提過不想跟劉鑫住,劉鑫不買生活用品,不做飯,不打掃衛生,垃圾也要等到江歌回去才去送。

據江歌媽媽講述,2016年9月1日,江歌的微信里出現過這樣一段對話。

劉鑫:劉鑫在哪裡?

江歌:你是誰?

劉鑫:我是劉鑫的男朋友。

(微信記錄由江歌媽媽出庭證詞呈現)

證據10:警方對劉鑫的調查問卷記錄

2016年4月,劉鑫就讀大東文化大學後認識了同學陳世峰。不久,陳世峰告白,他們開始交往,2016年6月兩人同居。7月,他們開始經常為一些小事吵架。期間,劉鑫曾去江歌家去留宿。

8月25日深夜,陳世峰想睡覺,但劉鑫想看電影。他們吵了起來,陳世峰讓她「滾出去」。劉鑫當晚搬離。

2016年9月2日,劉鑫搬到江歌租住的公寓。

9月15日中秋節,陳志峰尾隨劉鑫,說要跟她一起吃月餅。劉鑫叫他不要跟蹤她了,再跟蹤的話就報警。陳世峰聽完掉頭走了。

10月12日晚,劉鑫打工結束後,坐電車回家時,陳世峰突然出現,帶了一包生日禮物,對她說「生日快樂」,還想給她拍照,劉鑫遮擋了臉。禮物是包裝好的一萬日元和一個劉鑫喜歡的皮卡丘。(劉鑫解釋2016年9月1日曾借給陳世峰一萬日元)。

劉鑫說她不要禮物,陳世峰把禮物放在她腿上。怕他在公共場所糾纏,劉鑫收下,並說,「好的知道了,謝謝」。隨後,她勸陳世峰,「時間不早了,你趕緊回家吧,不然沒有電車了。」陳世峰說「好的」,然後在下一站下車。

(從陳世峰住所走廊向外望)

證據11:劉鑫和陳世峰微信聊天記錄

11月2日下午16點49分,在電車上,陳世峰給劉鑫發了兩張她的隱私照片,並威脅稱要發朋友圈。

劉:你太過分了,這樣只會讓我更討厭你。我們已經分手了沒有關系了。

陳:我有你媽媽的聯系方式,也有你爸爸的,這些我可以不發朋友圈,但可以直接發給你的父母。

劉:我不會害怕你的威脅。

陳:視頻也有,想看嗎?

劉:不想。如果你把這個發出去,大家會看透你是什麼樣的人。

(以上翻譯自庭審時的日文描述,非原話)

證據12:劉鑫供述案發當天下午經過的筆錄

11月2日下午2點左右,劉鑫一個人在江歌家,門鈴響了兩次,但從貓眼看外面沒人。她有點不安,發微信跟江歌商量,江歌讓她別開門。

下午四點,她聽到江歌在門外的聲音,然後是江歌和陳世峰爭執的聲音。

劉鑫說她有點害怕,跟江歌一起出門,提前去打工地點。往車站方向走的時候,陳世峰一直跟在她們後面說話,請求與劉鑫復合。

劉鑫和江歌在新宿站分開,陳世峰依然尾隨。換乘後,陳世峰站在她身後。後來她坐下,陳世峰就坐在斜對面。彼此沒有語言交流。

期間,陳世峰發了上述威脅微信。

劉鑫從高島平站下車,陳世峰一路尾隨想復合,劉鑫拒絕了,在打工的店門口,

為了讓陳死心,她假意說店裡的同事小林是她喜歡的人。陳世峰沒有說話就走了。

(高島平車站夜景,離陳世峰住所最近的車站,劉鑫打工店就在附近)

證據13:劉鑫的隱私照片

一張是劉鑫穿內衣躺在床上的全身照,可以辨認是她本人;一張僅從脖子到腰的較為裸露的照片;另一條被陳世峰撤回看不到。

證據14:劉鑫的姓名確認

劉鑫名字的中文、日文,確定此人與本案相關。

證據15:劉鑫與陳世峰11月2日的微信聊天記錄

17點05分,陳世峰:「到目前為止我沒有這么深愛過一個人,周圍的人常常嘲諷我,讓我感到心痛。我後悔了,失去你。在我最需要幫助的時候,你卻走了。你總是把最難的選擇留給我。

劉鑫一直用簡短的話回復:「不要聯系我了,我們已經結束了。」

17點38分,陳世峰:「讓我們重歸於好吧。」劉鑫:「我已經說了好幾次了,我們不可能了。」

陳世峰想約劉鑫見面,提議到車站檢票口見。劉鑫說她不想去。

劉鑫說,要不然到我打工的地方去。陳世峰說,好。

18點10分,陳世峰:我什麼都可以做。(此時陳世峰已見到劉鑫的同事小林。這句話在法庭上由日文翻譯過來,也可以翻譯成「我什麼都做得出來」。陳世峰還對此做過解釋,稱其原意為,為了把劉鑫追回來,什麼都可以做。)

19:42,陳世峰約劉鑫次日在學校見面。

23點09分,劉鑫下班,才回復陳世峰,「你想幹嘛?」陳世峰說,想讓她回心轉意。劉鑫說,「你到底想幹嘛」。

23點17分,陳世峰:「要我怎麼做你才能回心轉意?」劉鑫說:「我們已經不可能了,希望你重新開始新的生活。」

23點31分,陳世峰:「我真的很愛你,每天晚上都會夢到你,你不要這么冷淡,我真的很痛苦。」

在這之後,他們有一段語音通話記錄。

聊天記錄的結尾,陳世峰問:「你和那個傢伙(店員小林)發展到什麼地步了。」

劉鑫回復,「這是我的個人隱私」。

(以上翻譯自庭審時的日文描述,非原話)

證據16:江歌與劉鑫11月2日下午的微信聊天記錄

當天下午2點左右,陳世峰來到江歌家門口按門鈴騷擾,劉鑫不敢報警,請江歌趕快回家處理。

14點54分,劉鑫:「三叔。進門。」「不要跟他吵,別生氣。」

15點18分,江歌:「出來吧,他好啰嗦。你的冰箱怎麼辦?。」「還有洗衣機。」(指劉鑫搬走時留在陳世峰家的東西)

15點23分,江歌:「他會跟你一路的,晚上幾點下班?」

15點29分,江歌:「太惡心了,說你有男朋友了。」

16點左右

劉鑫:「三叔。我好害怕。」

江歌:「沒事,他不會把你怎樣的。」

22點06分,江歌:「少女你怎樣呀?下班啦?」劉鑫:「下班了。」

22點13分,江歌:「我現在在車站,對方還跟著你嘛?」劉鑫:「我沒看見他,你等我一下吧,我挺害怕的。」江歌:「好,我在東中野。」

……

23點04分,

江歌:「A3(出口)」,劉鑫:「我知道」。

證據17:劉鑫打工店店員林某的口供

11月2日16點30分,劉鑫發微信給小林,稱陳世峰一直跟蹤她到家裡,她請求小林幫忙,假扮男友,讓陳世峰死心。小林答應了。

17點30分,劉鑫一到店裡就哭了。店長問她怎麼了。劉鑫說,陳世峰跟蹤我到家。

18點10分,小林和劉鑫從店裡出來,倆人坐在麥當勞到19點,一直聊這件事。

證據18:一組案發地夜景照片

2016年11月11日晚上,警方到案發地現場,在不開閃光燈的情況下拍了一系列照片,還原案發時的環境。

證據19:報警錄音

第一段錄音,11月3日零點16分劉鑫打的,法庭上展示了報警電話的文字記錄,檢察官提醒大家,錄音里先有門鈴聲,後來出現了慘叫聲。

之後,檢察官播放了其中的一小段錄音,劉鑫第一段報警電話的內容。

錄音開始是劉鑫用中文說「把門鎖了,你不要再罵了」(這是警方還原的文字版本,後來劉鑫稱,當時她說的是「怎麼把門鎖了,你不要再鬧了」,現場錄音難以分辨)。之後的部分一直是劉鑫慌張地向警方說住址,語句碎裂。警方讓其冷靜。

第二段錄音,零點21分,日本鄰居小島的報警電話。

第三段錄音,零點22分,劉鑫的第二個報警電話文字記錄。檢察官讓大家默讀十幾分鍾。

具體內容未公開。但後來的庭審顯示,其中包含劉鑫的一聲尖利慘叫「啊!拜託了」。還有請警察叫救護車的內容。

證據20,劉鑫的法庭證詞

11月2日打完工在東中野見江歌,我們走回大內公寓,到了後我把鐵門打開先進去了。哎,打工期間,來生理弄臟了褲子,第二天還要打工就想換了洗一下。

我先回房,蹬了鞋跑回卧室拿衛生巾和內褲,在睡覺墊子附近換褲子,脫了一半聽見大門外一個女聲「啊」的尖叫聲,很尖,短促,感覺突然被中止,被打斷的樣子。我提褲子往外跑看看發生了什麼。第一反應是開門。哎,第一次嘗試開門開了一點,20厘米左右,頂回來力量很快、猛。第二次還是推不開。

我不停喊,「三叔你怎麼了?「」三叔你說話。」看了貓眼但完全看不清楚,只有走廊的光,模糊的畫面。我腦海中有很多想法,比如江歌捂嘴被拉走了,被打暈了,還往好處想,以為是誰開玩笑,很多想法。

之後立馬想報警。非常緊張地向警方說信息。當時腦子混亂,沒聽到旁邊的聲音。

檢察官:報警時說過「門已經鎖上了」的中文嗎?

劉鑫:沒有說過。電話正在接通,我以為們從外面鎖的,以為外面跟我鬧呢。

(檢察官當庭播放錄音。)

劉鑫:我說的不是「把門鎖了,你不要罵了」。而是「怎麼把門鎖了,你不要鬧了!」 「怎麼」二字是在接通電話前,警方沒錄上。

檢察官:錄音裡面門鈴、慘叫都沒聽見?

劉鑫:沒有。

檢察官:第二次電話里,你對警察說,江歌突然被襲擊了,你看到了嗎?

劉鑫:沒看到,都是我的猜想。覺得如果不說點什麼,警察不會來。

檢察官:家裡有水果刀嗎?

劉鑫:沒見過。

檢察官:你自己沒有水果刀?

劉鑫:沒有。

檢察官:被告說你把水果刀遞給江歌,有嗎?

劉鑫:沒有。

證據21:目擊者證詞

203鄰居,一個緬甸人(未知性別)稱,當時正在吃宵夜,突然聽到走廊上有兩個人以上的腳步聲,後來又聽到喊叫聲,像人捏著貓的脖子發出來的聲音。他有點擔心,開了一點兒門。看到一個女人躺倒在地,一個男人蹲在她的身邊摸她的脖子。他戴著白口罩,穿著灰白色帽衫,戴著帽子,還跟他對視了一下。

目擊者稱,他以為這個女的喝醉了,男生在照顧她,覺得是人家的私事不應該再看,就回去了。

之後聽到有人離開的跑步聲,他有點擔心。又去門口看了一下,發現女生躺倒了。他用日語問了一下,「你沒問題吧?」沒有反應。他發現門上有血跡。他想報警,但怕日語說不好,而且也不敢開門出來。他走到陽台去敲隔壁205的窗門,想麻煩他報警,但205的日本人說讓他自己報警。

就在這時,他聽到外面有人說了一句,「姐姐很危險,請馬上過來」,他覺得有人在報警了,他就沒再報警。

證據22:陳世峰家裡的物品

2016年11月3日,警方在陳世峰房間里找到作案當天穿的運動衫和牛仔褲,在洗衣機里發現一件濕的外套。警方還發現了帶有血跡的衣物,一件衣物上有5處血跡,B、C兩處血跡經過DNA鑒定跟江歌吻合。

證據23:關於刀的包裝的一些介紹

2016年11月22日,警方在大東文化大學研究院、高橋老師的研究室放餐具的櫥櫃里,發現了一個空的刀具的包裝,包括塑料殼和殼內的包裝紙板。

陳世峰是高橋老師的學生之一。

刀的包裝盒屬於高橋老師,刀是六年前買的,平時不怎麼用,研究室的人也從來沒有人看到有人用過它。

研究室的鑰匙統一放在某個地方保管,借出均有記錄。記錄顯示,11月2日早上10:40陳世峰借走了研究室的鑰匙,晚上23:07由另一人還了回來。

11月3日,陳世峰曾打電話問同研究室的前輩,「你記不記得我昨天是幾點鍾回研究室的」,「你記不記得我平時是幾點回研究室的?」

前輩很奇怪,問他「為什麼問這樣的問題,發生了什麼」。

陳世峰說,「沒有」。

證據24:江歌的衣物和攜帶品一覽表

11月3日,江歌所有攜帶的物品里沒有疑似凶器的水果刀。

證據25:一張照片

江歌住所二樓樓梯上有一個刀鞘,與高橋老師的研究室放餐具的櫥櫃里,發現的刀的包裝是同款。

證據26:檢察官自己買的一把同款的完整刀具,包括包裝

與江歌住所二樓樓梯上的刀鞘、高橋老師的研究室里的刀的包裝,一模一樣。

證據27:陳世峰研究所里發現的包裝盒

一個刀具形狀的透明塑料外殼和外殼背後插入的商品信息的紙板。

證據28:陳世峰的身份,家庭信息,簡歷

陳世峰,1991年1月19日出生,中國人,華僑大學華文學院2013屆畢業生,案發時是日本東京大東文化大學漢語研究科研究生。

證據29:陳世峰的護照

證據30:日本出入境管理局提供的陳世峰入境記錄

2015年某日,陳世峰因留學入境日本。2016年10月以後一直在日本居住。

(以上根據庭審旁聽記錄整理,證據順序可能與庭審時稍有出入)

辯方的證據

因辯方無舉證責任,在庭審中,主要以陳世峰的問答展現辯護策略。辯護重點在於論證幾點:1、陳世峰並無殺人預謀。一方面,案發當天的特殊舉動事發偶然,例如步行至兩站之外買臨時車票坐車等;另一方面,凶器不是陳世峰的。2、陳世峰刺死江歌是意外,之後補刀時才有殺人故意。3、陳世峰沒有殺人動機,找江歌只為聊天喝酒。(提示:辯方證據根據庭審獲得信息整理,律師語速過快且沒有完全列舉,可能與檢方提交證據重復)

證據1:根據律師協會向廠家申請的資料顯示,中野、新宿生活圈內,有5家百元店內有和凶器一樣的水果刀銷售。其中新宿就有3家。

證據2:重現11月2日陳世峰尋找洗衣店的過程。

證據3:父親的謝罪書提到陳世峰是個努力的孩子,孝順的孩子。

證據4:父親的謝罪書的日文翻譯

證據5:凶器刀柄處DNA檢測的申請

證據6:凶器刀柄處DNA檢測結果

律師申請調出的鑒定書顯示,現場遺留的刀柄前端塑料部分,用棉棒提取的附著物上檢測出人的血跡。而對刀柄表面用棉棒提取的附著物的血液檢測結果顯示,不能證明存在血跡。

(陳世峰在後來和律師的答問中稱,他印象中掉落在現場的刀柄上很滑,有很多血,而警察出示的刀柄照片很乾凈)

證據7:陳世峰作案後乘坐計程車時,身上只有4000日元不夠回家車費,司機中途建議去便利店取錢。(律師稱陳世峰當天沒有殺人預謀)

證據8:陳世峰在高島平住所附近的監控視頻

視頻顯示,犯案完後陳世峰換的衣服是他11月1日穿的衣服。陳世峰出門時,有時戴眼鏡,有時不戴眼鏡。

㈦ 江歌案的來龍去脈,是怎麼一回事


(雷哥GRE資料君MMMGRE)10月15日是在日本被害的中國女留學生江歌被害的711天,這一天,江歌的母親發文表示會依法啟動對劉鑫的法律訴訟!

今年3月24日,江歌媽媽出席了日本法政大學舉行的2018年畢業典禮,並被安排坐在特殊席位。畢業生答辭時,她手捧江歌遺像,與全體畢業生一同起立。

今年1月5日,江歌媽媽發文《生死相依!》,表示對江歌的承諾「永不食言」,對江歌的愛「永不後悔」。「我的歌兒,日本法庭的判決僅僅還了你清白,並沒有還你公道!並沒有還我全部真相!」

2017年12月20日,東京地方裁判法院對「江歌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和恐嚇罪判處被告人陳世峰有期徒刑20年。當天,江歌母親召開記者會表示不接受判決,且對劉鑫的行為提出質疑:「陳世峰是殺害江歌的兇手,那你扮演什麼角色?回國後,我會和你對簿公堂。」



回顧江歌案 11·3留日女生遇害案

日本當地時間2016年11月3日就讀於日本東京法政大學的中國留學生江歌被閨蜜前男友陳世峰用匕首殺害,就此引發「11·3留日女生遇害案」。

案件背景

被害的中國女生江歌1992年出生於山東青島。2015年,江歌到日本語言學校開始留學生涯,2016年入讀日本法政大學院碩士研究生一年級,遇害時年僅24歲。案發前,江歌與劉鑫共同租房居住,兩人租住的公寓位於東京中野區中野6丁目。兩名女孩的共同朋友曾稱,江歌與劉鑫兩人感情親近要好,2016年11月2日兩人還曾一起外出,案發之前也是一起回的家。

嫌犯陳世峰25歲,是來自中國的留學生,在日本大東文化大學就讀碩士一年級,是江歌室友劉鑫的前男友。在案發數月前,犯罪嫌疑人陳世峰曾與劉鑫共同居住在板橋區的一所公寓。由於兩人之間發生矛盾,劉鑫搬至位於中野的江歌住處。

案件經過

2016年11月3日凌晨,中國女留學生江歌在其租住的公寓中遇害,案發於日本東京中野區。據日本警方公布,江歌頭部遭利刃砍傷,傷口長達10厘米,案發15分鍾前,江歌還曾報警稱公寓外有可疑人物。但當警方趕到公寓時,看到的卻是倒在血泊中的江歌,江歌被送往醫院不久後傷重不治而亡。

案件處理

2016年11月4日(東京當地時間),江秋蓮抵達東京,隨後便展開了一系列簽名請願活動的准備工作,包括在社交網站與軟體上發布信息等,十幾位志願者也加入其中,幫助製作展板、展示牌等用具。

2016年11月7日,陳世峰被警方逮捕,日本警方逮捕陳世峰的理由是他曾威脅過劉鑫。

2017年11月12日,江歌母親江秋蓮對簽名現場的華人華僑說,如果沒有好心人的幫助,自己很可能已隨江歌而去,如今看到有這么多同胞鼓勵和支持,她有信心繼續走下去。

2017年11月24日,日本警方終於以「殺人嫌疑」對陳世峰發布另一張逮捕令,明確將其定為「江歌遇害案」的嫌犯。

2017年12月20日下午3點,江歌被殺一案,在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當庭宣判,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和恐嚇罪判處被告人陳世峰有期徒刑20年。

2017年12月22日,陳世峰提交控訴狀,29日陳世峰撤訴,上訴期限是1月4日,東京地方法院1月5號正式公布陳世峰撤訴消息。此案就此結束,陳世峰被執行20年刑期。

2018年10月15日晚,在日本被害的中國女留學生江歌的媽媽發文:「今天,我愛女江歌被害711天。今天,我收到了經過中日國家相關部門公證好的,有關江歌被害案的法律文件,接下來,我將依法啟動對劉鑫的法律訴訟!」江歌媽媽說:「閨女,讓你等待太久了,媽媽對不起你!對不起!對不起!」

㈧ 江歌遇害前10小時視頻首次公布,劉鑫遭到輿論討伐,網友們做的對不對

我覺得網友做法不對,雖然這件事情他確實存在錯誤,但是網友也不可以這么做。

㈨ 江歌案什麼時候宣判

日前引起輿論廣泛關注的中國留學生江歌日本被殺案,將於12月11日在東京開庭。江歌的母親江秋蓮通過網路、現場募集等方式,總共徵集了近452萬人的簽名。這些簽名已經交給日本法院,審判將於12月11日開始,當地時間12月20日14時至15時宣判。

在這次事件中,兇手就是殺了江歌一個人,如果同一事件被害者達到兩人或者以上,這樣被判死刑的幾率會高一點。非常理解江歌母親的心情,但日本法律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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