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體檢出乙肝可以上大學嗎
『壹』 高考體檢乙肝患者能否就讀想讀大學
同意樓上們的觀點 現在國家規定不讓因為這個而拒絕考生 但是具體到學校 時 校方還是有權利這樣做的 尤其食品 化工 精加工 等專業 具體樓主你得看看 你報考的學校 學院 專業 對這方面有什麼要求 高考時體檢確實可以替檢 所以你得做好准備工作 而且 因為可以替檢 現在很多大學開學後不久還會組織新生體檢 到時候你還找人替一下 給錢也行的 其實只要你肝功能正常 就可以過關 不知樓主什麼學校和專業 最好去對應的學校 貼吧 求助一下 哪裡往往能找到好方法 其實如果 你能在開學後同 導員「溝通」好 到時候 就會¥¥¥的 明白不
現在這玩意很普遍 中國人很多都是 我覺得這沒有什麼
但是樓主最好自己去檢查一下 到底神馬情況 心裡有點數 才能臨陣應變
…手機碼字不容易 加分吧
『貳』 如果高考體檢時,查出患有乙肝、那還能不能參加高考、會不會影響以後大學錄取
可以參加高考。
第一,慢性肝炎病人並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高校可以不予錄取。
第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攜帶者不能錄取的專業:學前教育、航海技術、飛行技術等。專科專業:面點工藝、西餐工藝、烹飪與營養、烹飪工藝、食品科學與工程等。

高考體檢注意事項:
在高考體檢的前一天考生要保證一個充足的睡眠,另外因為天氣變化易引發感冒,所以應該及時的增加衣物。在高考體檢的前一天還應該注意飲食的合理搭配,不吃太過油膩的和辛辣的食物,不喝酒。
在高考體檢的前幾天盡量避免服用葯物,這樣會導致轉氨酶增高等症狀,從而影響體檢結果。有高血壓或者糖尿病家族史的考生,平時應該注意自己血壓的情況,沒事的時候要測一測自己的血壓。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高考體檢
『叄』 高考體檢有乙肝,能否被大學錄取
這個沒有問題,高考體檢只是為了防止你報的學校的專業你的身體狀況不適合去
『肆』 有乙肝可以考大學嗎
孩子,抄其實,你只是攜帶這個沒事的,你肝功能正常就行,只要你的轉氨酶正常,就可以上大學的。如果你的轉氨酶高,是不允許去的。因為轉氨酶高,說明你的肝細胞有壞死,而且也可能傳染別人。現在大學生很多事攜帶者,研究生考試國家現在明令不讓查這一項,如果攜帶就不讓上大學,哪有很多認上不了大學,其實,不要緊,你好好看看高考體檢的那個,你只是不能報考學前教育,食品類,還有軍校類的專業,你所說設計類是可以的。不是色盲色弱就行、
你仔細看看高考體檢要求,只是攜帶沒事的。你還是先明天咨詢一下高考辦
『伍』 我是乙肝病毒攜帶者,高考體檢查出來了,學校會讓我退學嗎,我還能上大學嗎,還能學醫嗎,我覺得前途渺...
大學入學會體檢,只要你的轉氨酶正常,學校不會讓你退學的。
『陸』 乙肝高考體檢與上大學的問題
趕快吃葯啊
乙肝沒什麼,關鍵是你肝功能不正常就很麻煩了
不過吃葯可以好很快
報專業注意下
醫學,食品,教育類別報
『柒』 高考體檢出有乙肝可以上大學或者大專么
可以上大學的,僅是在選擇專業的時候,避免醫學類、幼師、餐飲類行業。
『捌』 高考體檢檢查出乙肝對報考大學會有影響嗎
你好,請問你是肝病患者本人嗎?是大三陽還是小三陽呢?肝功能和體內的病毒含量是多少呢?一般情況下是會檢查的。建議你提供下詳細病情,我好為你分析,然後給予你更好的指導建議。避免你在後續的治療中走入誤區而導致病情的加重。
『玖』 有乙肝還能被大學錄取嗎
有乙肝能被大學錄取。
為保障乙肝病毒攜帶者的平等入學機會,2010年2月,衛生部、教育部聯合發文《關於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
此次政策調整後,衛生部將進一步加強對醫療衛生機構的監督管理,確保醫療衛生機構按照調整後的體檢項目開展入學、就業體檢,及時查處、糾正違反規定進行「乙肝五項」檢查的行為。
為醫學目的而開展的「乙肝五項」檢查,檢查機構應嚴格保護體檢者的隱私;為健康體檢目的開展的「乙肝五項」的檢查,檢查機構應充分尊重體檢者的選擇權並保護其隱私,體檢組織者不得強制體檢者接受「乙肝五項」檢查。有關部門還將加強對教育機構、用人單位的監督管理,督促其嚴格執行有關制度,切實保障乙肝病毒攜帶者享有公平入學、就業的權利,及時查處、糾正違反規定要求求學者、求職者進行「乙肝五項」檢查的行為。
http://e.people.com.cn/GB/116076/10970414.html
『拾』 高考體檢過不了就不能上大學嗎查出來有乙肝,怎麼辦
不是的。可以上大學。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第一大項,第5小項的規定:慢性肝炎病人並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乙肝不屬於肝功能不正常者。

拓展資料:
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廳(教委)、衛生廳(局),高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按照《食品安全法》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於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的要求,現將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涉及乙肝檢查等事項通知如下:
一、取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附件)中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攜帶者不能錄取學前教育、航海技術、飛行技術、面點工藝、西餐工藝、烹飪與營養、烹飪工藝、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的限制。
二、取消乙肝項目檢測,即乙肝病毒感染標志物檢測,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體、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體、乙肝病毒核心抗體和乙肝病毒脫氧核糖核苷酸檢測等,俗稱"乙肝五項"和HBV-DNA檢測;繼續保留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簡稱轉氨酶)檢測作為體檢項目。如果受檢者轉氨酶正常,不得進行乙肝項目檢測;如果轉氨酶異常,可進一步明確診斷。
三、研究生招生對學生的入學身體檢查,嚴格按上述規定執行。
四、請各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據此規范入學體檢表格內容。
五、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將本通知轉發至本地區所有普通高等學校和研究生招生單位。
六、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
二O一三年二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