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旦大學研究生投毒殺人案解讀
① 林森浩落網記:復旦投毒案兇手,偷實驗室毒物投放在飲水機中,後來怎樣
可能在大家心中,學校是最純粹的地方,除了學習問題,學生之間沒有更多的利益紛爭。但是恰恰相反,校園其實是社會的縮影,學生之間相互詆毀,惡性競爭,處理方式極端的事件並不少見。上海復旦大學投毒案正是一個典型的案例,同寢室友居然因為生活中的日常矛盾對對方下此毒手。

學歷、分數、知識儲備糧從來品質沒有關系,可總有一些人將沒有關系的好處和自己的特長聯系起來,以達到「假領子」的目的。沒有文化不可怕,可怕的是偏見、是有才無德、是固有思維。
即便事情過去多年,也總會有人不改正或不願改正自己錯誤的觀念,正所謂:歷史最大的教訓就是告訴一些人總有人不記教訓。
② 復旦投毒案的介紹
復旦投毒案,指2013年4月上海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研究生黃洋遭他人投毒後死亡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林森浩是受害人黃洋的室友,投毒葯品為劇毒化學品N-二甲基亞硝胺。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15年1月8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維持原判:因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2015年12月11日,林森浩因故意殺人罪被依法執行死刑1。

③ 復旦大學殺人案 最後怎麼處理的
復旦投毒案兇手林森浩沒有殺人動機,但投毒已基本是事實,因為林森浩自己說的。這難以理解的一切就是一個整人玩笑,是他林森浩一時頭腦發熱開的一個危險的玩笑,以下幾點可以證明林森浩的這種說法。
一、林森浩選用了n2這種毒物,現在所有人都已知道,n2是一種有怪味有顏色的毒物,請問,誰殺人會把有顏色、有怪味、指向自己的毒葯投在純凈水裡,那不等於是對喝水的人說:「你喝的水有怪味,有問題,快去檢測,檢測出n2,就是我林森浩投的。」,這不是自殺嗎?可見,林森浩在投毒前根本沒多想,他只是想在愚人節整一整黃洋,於是隨便拿了一個自己手邊的n2,裝在塑料袋裡,大搖大擺的拎著,和同學有說有笑的,就給投到宿舍飲水機里了。
二、他在投毒的時候,沒有想到這件事的危險性,包括黃洋發病後,他都沒有意識到危險,他覺得黃洋喝得很少,不會有事。黃洋的同學拿走飲水機和桶去檢驗,他沒有絲毫的緊張,沒有檢測出n2,他還覺得很奇怪,飲水機被送回來後,他也沒有做任何處理,黃洋生病期間,他生活照常不緊張,他天真的以為,這只是個玩笑,黃洋喝得很少,過幾天就會好起來……
當然,一個學醫的高材生,對室友開這么危險的玩笑,竟然還沒有意識到危險性,確實很難理解。我們都以為,他用n2做過試驗,對n2的毒性很了解,可實際上,他只是用n2來建模,關於n2的知識,他還要去網路,這出乎我們所有人的意料,我們都高估他了。
三、庭審完全公開,林森浩被逼供的可能性很小,這些應該都是他的真實供述。也許有人說,林森浩把真實動機隱藏了,他就是因為妒忌要殺人,不是開玩笑。可是昨天我們已經看到了,林森浩一副事不關已、生死置之度外、怎麼判隨你的樣子,他已經這種心態了,根本沒有必要撒謊。而且,他確實沒有殺人動機,只有整人動機。
④ 復旦投毒案結果是什麼
復旦投毒案,經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維持原判。目前,案件正在最高人民法院進行死刑復核。
案件具體進展情況如下:
復旦投毒案,指2013年4月上海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研究生黃洋遭他人投毒後死亡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林森浩是受害人黃洋的室友,投毒葯品為劇毒化學品N-二甲基亞硝胺。
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5年1月8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維持原判。
2015年6月25日,已進入最高人民法院進行死刑復核階段的林森浩涉嫌投毒致人死亡案又現新進展,林森浩重新委託的辯護律師謝通祥向最高法提交了7份申請 。
2015年7月31日,復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的父親林尊耀及其新任代理律師向最高法院提交了《請求最高法院不核准並撤銷林森浩死刑意見書》及10餘項鑒定申請。《意見書》中林森浩父親及其代理律師認為,兩審法院認定的毒物分析結果與案發之初司法部司法鑒定科學技術研究所進行的鑒定存在重大矛盾。
2015年8月上旬,備受關注的『復旦投毒案「再度引起熱議——被告人林森浩父親林父請求不核准並撤銷林森浩死刑,並與最高法法官為此見面數個小時。專家表示,死刑復核階段,法官見被告人家屬是非常罕見的,但對其意見,最高法可答復也可不答復。林父的代理律師謝通祥則介紹,林父的意見對案件有重要意義,他們近期將提交《請求最高法院不核准並撤銷林森浩死刑意見書(二)》。
⑤ 林森浩事件給我們的啟示
生命對於每個人來說,只有一次。沒有了生命,也就沒有了一切。
在生活中,我們應該不厭其煩地給孩子們講述這個道理——哪怕是一隻爬行的螞蟻,哪怕是一朵盛開的鮮花,我們(不管是自己還是別人)都無權剝奪他們的生命。
林森浩的辯護律師斯偉江說,林所反映出的「性格太直、情智太低、處世不成熟」等等,歸於一句話就是「缺乏人文滋養」,當時那個26歲的年輕人讀過的人文書籍僅僅只有《紅樓夢》、《圍城》和《論語》三本。
教育,需要人文精神的滋養。作為家長,第一步就是言傳身教,只要你每天回家放下手機、游戲,陪著孩子一起閱讀一兩個小時,長期堅持,就能讓孩子保持閱讀的習慣。孩子在長期形成的閱讀習慣中,可以內化為氣質修養,豐盈心靈,潤澤生命。

(5)復旦大學研究生投毒殺人案解讀擴展閱讀
林森浩是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2010級碩士研究生,也是復旦大學學生投毒案的投毒者。
2013年3月31日中午,林森浩將其做實驗後剩餘並存放在實驗室內的劇毒化合物帶至寢室,注入飲水機槽。
4月1日早上,黃洋起床後接水喝,飲用後便出現干嘔現象,最後因身體不適入院,並於16日下午經搶救無效去世。
同年4月19日,上海警方正式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向檢察機關提請逮捕林森浩。
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林森浩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宣判後,林森浩提出上訴。
2015年1月8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12月11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將罪犯林森浩執行死刑。
⑥ 如何看待「復旦投毒案」問題
2013年4月16日下午15時29分,復旦大學官方微博發布通報,該校2010級碩士研究生黃洋經搶救無效,於4月16日15:23在附屬中山醫院去世。上海警方證實,和黃洋同寢室的林某有重大嫌疑,現已被刑事拘留,作案原因和動機還在調查當中。
在校學生傷人事件已非獨例,多年前的校園鉈中毒案、馬加爵事件還讓我們記憶猶新。我們要對其反思,分析其背後的社會和教育等問題,如果不能深刻的反思,尋找出解決方法和對策,也許還會有類似的事件發生。
復旦大學研究生黃洋之死,突顯了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的問題。當下,不管是家庭教育還是學校教育只重視智育而輕視德育,生命教育、心理教育等教育缺失,到處充斥著虛榮、享樂、拜金主義,有的老師甚至說不掙夠多少錢就別來見我之類的話。
應試教育使學校和家長只關注孩子的分數,不重視他們的道德教育,將孩子培養成只會讀書的機器,到最後也許會培養成如復旦大學校長楊玉良所說「培養的人越有知識,越可能成為社會的禍害。」
現在應該將重智育輕德育的現象扭轉,還原教書育人的本質。正如教育家陶行知所說:「先生不應該專教書,他的責任是教人做人;學生不應當專讀書,他的責任是學習人生之道。」 只有這樣才能使老師和學生各盡自己的責任和義務,減少悲劇的發生。
⑦ 復旦投毒案件是怎麼回事死人了嗎
復旦投毒案是指年4月上海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研究生黃洋遭他人投毒後死亡的案件。該案件發生於復旦大學楓林校區中,犯罪嫌疑人為被害人室友林森浩,投毒葯品為劇毒化學品N, N-二甲基亞硝胺。2014年2月18日上午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4年12月,復旦投毒案將於8日進行二審,被告人林森浩的上訴狀否認故意殺人。
2014年12月8日10時,備受關注的復旦投毒案將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二審。
2015年1月8日上午10時,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進行公開宣判,駁回上訴,維持死刑。
中文名:復旦投毒案
外文名:Fudan poisoning case
時間:2013年4月1日
地點:復旦大學醫學院宿舍
被害人:黃洋
投毒人:林森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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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2013年11月27日,林森浩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庭審上承認投毒行為,林森浩表示:在2013年3月29日自己與同學一起做實驗,想起了上次實驗中留下來的葯品。正好當天在宿舍,黃洋和其他同學調侃說到愚人節快到了,想做個節目整人。林森浩當時看黃洋笑得很得意,又想起曾聽說其他學校也有過用毒來整人的事,就在心裡暗想先投毒「整」黃洋,而投毒是為了給受害人開個愚人節玩笑,讓他難受些。然而根據警方通報,林某殺人是因與黃洋瑣事引起不和,投毒舍友。
案發過程
2013年3月31日中午,復旦大學2010級碩士研究生林森浩將
其做實驗後剩餘並存放在實驗室內的劇毒化合物帶至寢室,注入飲水機槽。
2013年4月1日早上,與林森浩同寢室的黃洋起床後接水喝,飲用後便出現干嘔現象,最後因身體不適入院。
2013年4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衛分局接復旦大學保衛處對黃洋中毒事件報案,上海警方接報後立即組織專案組開展偵查。經現場勘查和調查走訪,鎖定黃洋同寢室同學林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當晚依法對林某實施刑事傳喚。
2013年4月12日,林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3年4月16日下午,黃洋經搶救無效,於當天下午3點23分在上海中山醫院去世。警方表示,在該生宿舍飲水機內剩餘的水中檢驗出某些含劇毒化學成分,認定其寢室室友林某有作案嫌疑。
2013年4月19日下午,上海警方正式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向檢察機關提請逮捕復旦大學「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
2013年4月25日,黃浦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復旦大學「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依法批准逮捕。
2013年5月5日,黃洋父母給復旦校長楊玉良寫親筆信,質疑學校推諉避責,官僚作風。
2013年6月26日,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衛分局出具《上海市公安局鑒定意見通知書》,診斷稱林森浩無精神異常。
2013年10月30日,上海市二中院披露,市檢二分院對嫌疑人林某的公訴已被該院正式受理,公訴方指控涉案人林某以投毒方式故意殺人。
2013年11月27日上午9時30分「復旦投毒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C101法庭公開開庭審理。法庭審理中,林某當庭供認了起訴書指控其採用投毒的方法致黃洋死亡的事實,但對作案動機、目的等進行了辯解。法庭就林某的犯罪動機、目的、作案手段、被害人的死亡原因等展開了調查,並充分聽取了庭審過程公訴人、訴訟代理人、被告人、辯護人的意見,並對證據進行了質證。至下午6時15分,該案庭審結束,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擇日對該案作出宣判。
2014年2月18日,復旦投毒案在上海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4年5月,復旦177名學生簽署請求信,請求法院不要判林森浩死刑立即執行。受害者黃洋的父親表示不接受請求信內容,他說黃洋去世對家人打擊很大,他也不認同「林森浩不是一個極為兇殘的人」的說法。
⑧ 復旦高材生林森浩:投毒謀害室友被判死刑,他為何變成殺人兇手
2013年,復旦大學校園內發作了一件大事。在寢室里,研討生林森浩毒害了舍友黃洋。事發之後,人們都感到莫明其妙,二人終究有著什麼血海深仇?同住一個屋檐下,為何會發作這般慘劇呢?2010年8月,林森浩進入復旦東面宿舍樓421室單獨寓居。一年之後,黃洋。二人都是青年才俊,同為高材生,按理來說應該心心相惜。誰知,在日常生活中,由於一些瑣事,林森浩對黃洋心存仇恨。
2014年2月,上海市人民法院判決林森浩死刑。一審過後,復旦大學177名學生簽署了聯名信。他們希望給他留一條生路,讓他洗心革面,將來也能照顧受害者的父母。實踐上,培育一位醫生太不容易了。只要從事相關范疇,人們才曉得其中的困難。
2015年1月8日,林森浩案件再次宣判。在全社會的關注下,上海市高等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這也意味著林森浩難逃一死。12月11日,他被執行死刑,終年29歲。在牢獄中,林森浩還給家人寫了一封信。他鼓舞弟妹們克制本身性格缺陷,成為一個肉體富有的人。好好生活,瞻望將來。值得一提到底是,獲知判決後,林森浩提出捐獻遺體。可林父回絕了,在兒子死後,他收斂了屍骸,帶回了老家安葬。
⑨ 復旦大學寢室投毒案是怎麼回事寢室關系為何如此復雜
隨著社會飛速發展,大學同學關系成為社會廣泛關注的話題。復旦大學寢室投毒案,就是在這種背景下發生的。接下來,我們就來看看復旦大學寢室投毒案是怎麼回事?為什麼現在寢室關系如此復雜?下面是我的觀點。

最後總結,復旦大學寢室投毒案件,就是愚人節室友之間的整蠱事件。但是由於整蠱沒有把握到度,導致黃洋同學的死亡。現金寢室關系之所以不是負擔,那是因為大學生剛剛步入社會,很多事情都是意氣用事。剛入大學的大學生,容易被自己的心態所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