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師范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辦法
發布時間: 2022-04-25 15:28:47
A.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什麼時候發啊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發放時間由高等學校自行決定,但每年不晚於11月30日。
《研內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容暫行辦法》第十七條高等學校於每年11月30日前將當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高等學校應將研究生獲得國家獎學金情況記入學生學籍檔案,並頒發國家統一印製的榮譽證書。
第十八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有關中央主管部門和高等學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財經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資金加強管理,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占、挪用,並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1)山東師范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名額分配建議方案,報財政部、教育部審定。
財政部、教育部將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分配名額和預算下達中央主管部門和省級財政、教育部門。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分配名額和預算下達相關高校。獲得推薦的學生,須在所在單位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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