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孩子上大學費用
㈠ 離婚後 孩子讀大學,他父親拒付學費咋辦
1、離婚後,孩子讀大學,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父母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如果父親拒付,可以向法院起訴;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十二條規定:
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1)離婚後孩子上大學費用擴展閱讀
根據上文法律的規定,子女已成年的,又符合完全能獨立生活子女條件。父親拒付孩子上大寫費用,孩子上大學費用如何承擔?因此從法律角度看,父親可以不供養女兒上大學。一般情況下,當子女18周歲已成年時,父母不再承擔撫養義務。
一些大學生起訴父母增加撫養費案件被駁回,實際上市呼籲成年人不要單純依賴父母,而是要更多的依靠雙手勤工儉學,走出自己自強之路。
一般父母履行撫養義務的都是到子女成年也就是已滿18周歲為止,因此當孩子18周歲左右考上大學的,可能就會出現目前或父親拒付孩子大學費用的情況。
根據法律的規定,子女成年具有完全獨立生活能力,父母不承擔撫養義務。但此時孩子雖然已經成年,卻沒有經濟來源,因此父親還是應當支付上大學的費用的。
㈡ 離婚了孩子過了十八歲,但還在讀大學,學費和生活費怎麼承擔
離婚問題,要看孩子現任監護人是誰,當初的協商結果是怎樣分配責任的...事實上監護人要負的責任更多,,,不過如果上大學可以申請助學貸款,無息的呦~ 畢業後六年內還清就OK。
㈢ 孩子上大學,夫妻離婚,孩子的學費由誰承擔
根據<<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由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撫育費的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
但尚未獨立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仍應承擔必要的撫育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你咨詢的問題中,若孩子上大學,一時又無法養活自己,只要另一方還有負擔能力,就應該繼續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讓孩子完成學業。
如果對方確實沒有給付能力的話,則沒有法定的義務,可不負擔子女大學期間的生活費和教育費。

(3)離婚後孩子上大學費用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2001年)
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
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離婚子女撫養協議
㈣ 離婚後成年子女的上大學費用怎麼辦
孩子年滿18,家長可以不用管了。
但是家長不管怎麼行?
這個就需要看沒帶孩子的那一位的意願了。
如果他(她)還想著孩子,應該會持續給孩子錢的。
㈤ 法律上夫妻離婚了孩子上大學的費用怎麼出
沒有撫養孩子的一方一般承擔撫養費到高中畢業即止,這是法律規定,大學看自己的意見,孩子也可以貸款。從親情看畢竟是自己的孩子,每月出點、協商為好,法律無情,人有情。
㈥ 離婚後女兒歸男方,現在要上大學了,我需要支付費用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考慮以下三個方面:①子女的實際需要;②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③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離婚後,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為:
①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
這里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可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
②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①確定。
一般參照《道·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參照標准》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為依據。
③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
撫養費包括哪些費用?
《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21條婚姻法第二十一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學歷教育的教育費應當負擔,但是因為上收費較貴的私立學校,貴族學校所多支付的擇校費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夠而產生的贊助費,不應當屬於撫養費。
子女就讀未經父母雙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該筆費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撫養費以必要為限,子女購買電腦手機等、外出旅遊的費用、購買商業保險的費用等,該些費用的支出?有法律依據,父母可以拒絕支付。
子女大病及絕症的醫療費,以社會醫療保險能報銷的為限,如子女因患有腎功能衰竭需要換腎的費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費用等都不屬於撫養費之列,父母只有道義上承擔該費用的責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擔該費用的義務。
㈦ 離婚後孩子還在上大學贍養費怎麼辦
離婚對成年孩子撫養無義務,需要協商,自願出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回十一條規定答,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此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條規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的「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對於正常成年子女的撫養問題,法律並沒有規定。因此,法院對離婚案件的判決不涉及處理正常成年子女撫養的問題。
㈧ 離婚孩子上大學費用應怎樣分擔
孩子那是也有18歲了吧,法律上他已然成為了一個大人了,是個成年人了,也該要為自己專負責了。但是,屬考慮到他才剛從校園里走出,並沒有獨立的經濟,所以,我認為,父母和孩子應該好好坐下來,好好談談,父母各占學費和其他費的三份,再由父母借錢給孩子繳納剩下的四份,告訴孩子,不是你們捨不得,而是想要看到一個更加獨立,自信,驕傲的他。
㈨ 父母離婚孩子上大學的學費由誰出
父母復離婚,孩子要上大學制,學費當然是父母跟你處,因為父母就算離婚,孩子的撫養費也是夫妻共同的,你是孩子,你就認真讀書吧,父母的事情你又管不了,你就認認真真把學上好吧,把書讀好了,將來才有一個好的前途,加油吧!美好的未來是屬於你的,不要為他的事情耽誤了你的學習,就得不償失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