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體檢項目
㈠ 北京理工大學復試體檢嚴嗎
參看研究生院網站里的有關體檢文件 跟公務員標準是一樣的 你本科體檢沒問題 現在也基本沒問題的
㈡ 研究生復試體檢都檢查什麼
研究生復試體檢項目:
1、內外科:血壓、心率、心肺、問診(皮膚病、疾病史);
2、抽血化驗:化驗項目包括,肝功、腎功、血糖、血脂等;
3、X光胸透、B超、心電圖等;
4、傳染病,比如乙肝等。
研究生考試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即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後參加的,由報考院校組織進行的第二次考試。

(2)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體檢項目擴展閱讀:
研究生考試注意事項:
1、報名填寫要求:考研網上報名需要填寫的信息
2、注意時間:根據國務院有關通知,2013年研究生統一考試日中的1月5日、6日調整為工作日,預計屆時交通狀況比雙休日復雜。
開考前半小時起,考生可以進入考場。開考15分鍾後,禁止遲到考生進入考場。考生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於各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鍾。
3、注意證件:考生必須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和准考證,兩證齊全方可參加考試。根據2013年研究生統一考試考務要求,本次考試有效身份證件為「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第一代居民身份證或其他證件不得作為考生入場憑證。
4、注意文具:2013年研究生統一考試的23門統考科目及英語單考科目將首次全面實施網上評卷,作答都要書寫在答題卡的規定區域。答題時,答題卡塗點必須用2B鉛筆,其他部分必須使用黑色字跡鋼筆或簽字筆填寫。
㈢ 北京理工大學體檢要脫衣服嗎
汗 貌似不用吧。。。
㈣ 急求!急求!北京理工大學、北京化工大學、北京工業大學2006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及科目介紹!
北京理工大學
2006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歡迎各位有志青年報考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
一、報考條件
(一)全國統考:
1. 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下列三種類型考生須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報考時必須已在國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發表了一篇以上的學術論文。(a)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學歷後兩年或兩年以上(從大專畢業到錄取為碩士生當年的9月1日,下同);(b)國家承認學歷的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c)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
(4)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只能報考委託培養或自籌經費碩士生。
2. 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報考委託培養、自籌經費研究生人員的年齡可適當放寬;
3.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准。
(二)單獨考試:
1. 符合(一)中第2、3各項要求;
2. 本科畢業並獲得學士學位後在本專業或相近專業連續工作4年或4年以上,獲碩士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或2年以上,業務優秀的在職人員,經本單位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委託培養的。
(三)「MBA」聯考:
1. 符合(一)中第2、3各項的要求;
2. 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大專畢業後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有研究生畢業學歷或已獲碩士學位並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四)推薦免試:
推薦免試生須在2005年9月25日前與報考學院聯系,具體要求見「北京理工大學接收外校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辦法」(見後)。
二、報名
1. 200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報名實行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和現場信息確認、交費、照相相結合的方式,所有報考人員(含推免生)都必須在教育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指定的網站進行報名,並在規定的時間內憑報名號到報名點進行信息確認、交費和照相。報名的具體安排和要求請於9月中旬登錄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站查詢。
2. 網上報名時須按照規定選擇報名點,單獨考試、「MBA」聯考、在京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和報考設計藝術學專業的考生必須選擇北京理工大學報名點報名,推免生和在外埠參加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須選擇推薦學校或當地省(市、區)招辦指定的報名點報名。
3. 考生須認真核對網上提交的報名信息並牢記網上報名生成的報名號和密碼,如因提交信息有誤產生的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4. 考生須在復試前通過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列印報考登記表,考生的報名材料在復試時直接交給報考學院。
5. 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在復試時進行,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被取消復試資格。其中單獨考試考生在現場信息確認時須攜帶畢業證、學位證的原件、復印件和單位人事部門介紹信。
三、考試
1. 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初試具體時間由教育部統一公布。
2. 初試地點:選擇我校報名點的考生在我校參加考試;選擇外埠報名點的考生在報名點指定的考試地點參加考試。
3. 復試時間、地點、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復試前通過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站公布。對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我校的考生(不含MBA聯考),在復試時需加試兩門本科主幹課程,並對其實驗技能進行考查。
4. 考生須在3月中下旬登錄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站查詢復試的有關信息及安排,復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復試成績不及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四、體格檢查
體檢標准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具體時間、地點、要求在復試前見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站通知。
五、錄取
研究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定向培養和委託培養、自籌經費四種類型,其中:
1. 非定向(培養費由國家負擔)和自籌經費(培養費由本人負擔)全日制考生須將人事檔案等轉入我校,部分非全日制考生在錄取時經本人申請後也可將人事檔案等轉入。
2. 定向培養(培養費由國家負擔)和委託培養(培養費由委託單位負擔)考生人事檔案不轉入我校,畢業後須回原定向培養或委託培養單位工作。上述考生須在錄取前由用人單位與我校簽訂培養協議。
3. 單獨考試(不含強軍計劃)考生只能錄取為委託培養研究生,我校優先錄取與我校簽訂人才培養協議單位的單考考生。
4. 人事檔案不能轉入我校的考生(如國防生、定向生、現役軍人等),只能錄取為定向培養或委託培養研究生,此類考生在復試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學院說明。
六、學制
全日制2年,非全日制3年。我校僅工商管理碩士專業招收部分非全日制學生。
七、考前輔導及相關資料
1. 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研輔導班。
2. 我校研招辦為考生提供過去兩年部分專業課往屆試卷,其中人文社會科學學院往屆試卷均不提供,詳情請登錄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查詢。我校研招辦不提供業務課參考書目,考生可直接與招生專業目錄中所列出版社聯系購買。
八、其它
1. 我校的招生信息實行網上發布,考生的初試成績單、報考登記表和選擇北京理工大學報名點報考我校考生的准考證將由考生自行從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我校將不再郵寄;選擇外埠報名點報考我校考生的准考證將由研招辦按照考生網上報名登記的地址郵寄給考生本人。
2. 考生網上登記的地址或聯系方式有變動時,應通過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網上注冊系統進行更新,具體更新時間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通知。如因考生地址或聯系方式不詳等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3. 報考MBA聯考青島報考點的考生須在備用信息中填寫「青島」。
4. 強軍計劃考生須在備用信息中註明考生單位所屬大軍區名稱(如北京軍區等)。
5. 國防生須在備用信息中填寫「國防生」。
6. 報考北京中醫葯大學的考生須在備用信息中填寫「北京中醫葯大學」。
九、專業目錄中公布的招生人數僅供參考,具體招生人數將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確定。
十、本簡章中如有內容與教育部最新政策相沖突,我校將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執行
㈤ 北京理工大學復試體檢嚴格么對什麼要求比較嚴格一些
體檢很水,只要是面試,很多基礎的但是平時不會注意的知識。
㈥ 北京理工大學考研要求
北京理工大學2009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歡迎各位有志青年報考北京理工大學碩士學位研究生!2009年我校將從多方面增加資金投入,實施新的研究生獎助學金資助體系,加大資助范圍和力度,進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教育中的激勵機制,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
一、報考條件
(一)參加全國統考,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下列三種類型考生須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報考時必須已在國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發表了一篇以上的學術論文。(a)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學歷後兩年或兩年以上(從大專畢業到錄取為碩士生當年的9月1日,下同);(b)國家承認學歷的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c)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
(4)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只能報考委託培養或自籌經費碩士生。
(5)在校研究生報考需徵得所在學校同意。
4. 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報考委託培養、自籌經費研究生人員的年齡可適當放寬;
5.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准。
(二)單獨考試
我校原則上接收與我校簽定省校合作協議或人才培養協議的相關系統內的在職人員報考,詳細的報考要求和報考專業見我校2009年單獨考試招生簡章。
(三) 「MBA」聯考
1. 符合(一)中第1、2、4、5各項的要求;
2. 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大專畢業後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四) 推薦免試
推薦免試生須在2008年9月22日前與報考學院聯系,具體要求見「北京理工大學接收外校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辦法」(見後)。
二、報名
1. 200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報名實行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和現場信息確認、交費、照相相結合的方式,所有報考人員(含推免生)都必須在教育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指定的網站進行報名,並在規定的時間內憑報名號到報名點進行信息確認、交費和照相。報名的具體安排和要求請於9月中旬登錄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站查詢。
2. 網上報名時須按照規定選擇報名點,強軍計劃、「MBA」聯考、在京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和報考藝術學學科的考生必須選擇北京理工大學報名點報名,推免生和在外埠參加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須選擇推薦學校或當地省(市、區)招辦指定的報名點報名。
3. 考生須認真核對網上提交的報名信息並牢記網上報名生成的報名號和密碼,如因提交信息有誤產生的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4. 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在復試時進行。考生在報名前須認真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被取消復試資格,相關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考試
1. 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初試具體時間由教育部統一公布。
2. 初試地點:選擇我校報名點的考生在我校參加考試;選擇外埠報名點的考生在報名點指定的考試地點參加考試。
3. 復試時間、地點、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復試前通過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站公布。對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我校的考生(不含MBA聯考),在復試時需加試兩門本科主幹課程,並對其實驗技能進行考查。
4. 考生須在3月中下旬登錄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站查詢復試的有關信息及安排,並在復試前通過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列印報考登記表,此表需在復試時交給報考學院。
5.復試成績不及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四、體格檢查
體檢標准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具體時間、地點、要求在復試前見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站通知。
五、錄取
學校根據考生的初試成績、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
六、考前輔導及相關資料
1. 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研輔導班。
2. 我校研招辦為考生提供過去兩年部分專業課往屆試卷,其中外國語學院的往屆試卷不提供,詳情請登錄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查詢。我校研招辦不提供業務課參考書目,考生可直接與招生專業目錄中所列出版社聯系購買。
3.我校自命題考試科目大綱通過網路公布,考生可直接登錄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查詢。
七、其它
1. 我校的招生信息實行網上發布,考生的初試成績單、報考登記表和選擇北京理工大學報名點報考我校考生的准考證將由考生自行從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我校將不再郵寄;選擇外埠報名點報考我校考生的准考證將由研招辦按照考生網上報名登記的地址郵寄給考生本人。
2. 考生網上登記的地址或聯系方式有變動時,應在2009年5月通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個人信息修改系統進行更新,具體更新時間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通知。如因考生地址或聯系方式不詳等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3. 報考MBA聯考青島報考點的考生須在備用信息中填寫「青島」。
4. 強軍計劃考生須在備用信息中註明考生單位所屬大軍區名稱(如北京軍區等)。
八、專業目錄中公布的招生人數 (含推免生) 僅供參考,具體招生人數將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確定。
九、本簡章中如有內容與教育部最新政策相沖突,我校將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執行。
㈦ 專科生可以參考北理工的研究生嗎
可以,只要你畢業滿兩抄年就行。
根據研招網的通知,專科生考研需要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第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第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第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第四,大專學歷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歷,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㈧ 北京理工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我校全稱為北京理工大學,是國家公辦、工業和信息化部直屬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國家「211工程」「985工程」「雙一流」重點建設的高校。辦學目標為中國特色世界一流大學。本科辦學地點分中關村校區和良鄉校區:中關村校區位於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良鄉校區位於北京市房山區良鄉高教園區,本科基本學制為四年。
第二條為了保證北京理工大學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北京理工大學本科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三條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北京理工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北京理工大學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北京理工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五條北京理工大學本科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六條北京理工大學設立由校領導、紀檢、招生、教學、學生等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北京理工大學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七條北京理工大學設立由校領導、紀檢、財務等有關部門負責人和黨風監督員參加的本科招生工作監察小組,負責對本科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八條北京理工大學設立由校領導、紀檢、招生、教學、學生等有關部門和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參加的本科招生委員會,負責為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供決策咨詢,在制定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等方面,充分發揮民主管理和監督作用。
第九條北京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北京理工大學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北京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組,具體負責學校在該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宣傳和招生咨詢等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北京理工大學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本校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高中畢業生人數及各省考生佔全國報名總量的比例、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編制。
第十二條北京理工大學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的為准。
第十三條北京理工大學預留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1%的計劃,用於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問題。預留計劃堅持質量優先、公開透明的原則投放使用。
第十四條北京理工大學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和考生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錄取時學校將對部分生源質量好的省份適量增加招生計劃。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北京理工大學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錄取體制,並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北京理工大學招生錄取工作實行「陽光工程」。
第十六條北京理工大學本科招生按照理工類、文史類、藝術類分類錄取,高考綜合改革的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東省、海南省按其有關規定執行。藝術類按照各省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投檔方式和我校相應錄取規則執行。
第十七條北京理工大學在提檔時原則上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加分不得超過20分。
第十八條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符合北京理工大學投檔要求的情況下,北京理工大學依據考生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並安排專業,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級差。考生投檔分整數位相同時按相關科目排隊擇優確定專業: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文綜、外語,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理綜、外語;各科目分數均相同時,根據其專業志願同時錄取。浙江省、山東省考生由相應招生考試機構按其有關規定直接投檔到專業。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海南省考生由相應招生考試機構按其相關規定投檔;投檔分整數位相同的考生安排專業時參考相應招生考試機構同分投檔的規則執行。我校招生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我校在全國部分省份實施滿足考生專業志願的優惠政策。
第十九條對強基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外語類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按照教育部、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我校當年相應招生辦法執行。
第二十條民族班按教育部有關政策執行;港澳台僑按國家相關部門的規定執行;內地西藏班、新疆班高中畢業生的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領導下進行。對於享受國家政策招收的高水平運動隊,本科學制為五年,錄取專業均為國際經濟與貿易。北京理工大學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承擔「國家專項計劃」,面向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參加全國統考的考生招生;國家專項計劃實行單報志願、單設批次、單獨劃線。
第二十一條北京理工大學會計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為中、英兩校聯合辦學,非英語語種考生需謹慎填報;藝術類限英語語種考生報考;其他專業高考外語語種不作限制。
第二十二條對於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要求:對學業水平測試兩門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1A1B及以上;必測科目均須達到合格(或C級及以上)。內蒙古考生的專業錄取原則採取「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方式。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科目按照北京理工大學向其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報送並公布的要求執行,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材料作為錄取參考。
第二十三條北京理工大學本科招生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色盲和色弱考生不能錄取至理學與材料菁英班;不能准確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錄取至理學與材料菁英班、經濟管理試驗班;不能准確在顯示器上識別紅、黃、綠、蘭、紫各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字母者不能錄取至信息科學技術。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填報的專業需符合體檢要求,否則學校可做退檔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北京理工大學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專業介紹、獎貸學金政策等詳細信息見當年報考指南。北京理工大學學費標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其中:經濟管理試驗班、法學、經濟學、社會工作專業學費標准每人每年5000元;外語類專業學費標准每人每年6000元;設計學類專業(不含工業設計專業)學費標准每人每年10000元;會計學(中外合作辦學)收費標准每人每年56000元;社會科學試驗班大類招生未分流前學費暫按照每人每年5000元標准執行,待專業分流確定後,按照實際專業學費標准補收差額部分;其餘專業學費標准每人每年5500元。徐特立英才班的學生,本科階段學費按上述規定執行,碩士、博士階段按國家及學校有關研究生繳費規定執行。若國家規定的學費標准變化,以國家有關規定為准。
第二十五條北京理工大學為家庭經濟困難新生設立入學「綠色通道」,恪守「絕不讓任何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的承諾,保證每一位新生能夠順利報到入學。
第二十六條所有錄取考生可以通過北京理工大學本科招生網進行查詢。北京理工大學本科招生網網址:http://admission.bit.e.cn;E-mail:[email protected];咨詢電話:010-68913345,010-68949926。
第二十七條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准。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為准。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由北京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