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
⑴ 吉林大學剛入學的研究生怎麼發放獎學金
國家助學金部分
第三章 資助標准及發放
第五條 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每年發十個月)。
第六條 發放
(一)國家助學金按月發放。培養單位每月進行資格審核工作,並於10日之前將變更情況報送研究生管理處,管理處每月下旬將國家助學金名單提交至財務處,由財務處發放。
(二)直博生和招生簡章中註明不授予中間學位的本碩博、碩博連讀學生,由學校根據當年所修課程的階段,確定學生國家助學金發放的層次。在選修碩士課程階段按照碩士研究生身份發放國家助學金;進入選修博士研究生課程階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發放國家助學金。碩博連讀研究生在注冊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碩士研究生身份發放國家助學金;注冊為博士研究生後,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發放國家助學金。
學業獎學金部分:
第二章 獎勵比例、標准與基本條件
第四條 資助標准及評定比例見表一。
表一:資助標准及比例
類別 等級 資助標准 評定比例(%)
博士研究生 一等 13000 20
二等 9000 50
碩士研究生 一等 8000 10
二等 6000 40
第五條 基本申請條件:
1.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學習成績優秀,積極參與科學研究、社會實踐和校園文化活動。
第六條 對新入學研究生重點考察入學考試成績、復試成績和科研潛力。
第八條 碩博連讀研究生和直博生的申請資格:
(一)碩博連讀研究生在注冊為博士生之前,或通過博士資格認定考核前,按照碩士生身份參與學業獎學金的評定;注冊為博士生後,或已通過博士資格認定考核後,按照博士生身份參與學業獎學金的評定;直博生和招生簡章中註明不授予中間學位的本碩博、碩博連讀學生,根據當年所修課程的層次階段確定身份參與學業獎學金的評定。在選修碩士課程階段按照碩士研究生身份參與評定,進入選修博士研究生課程階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參與評定。
(二)由於個人原因博轉碩的,取消其博士生獲獎資格,追繳當年學業獎學金,按照碩士生同檔標准收回差額。
第十條 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名額主要以具備參評資格的學生人數為基數按比例進行分配,名額向基礎學科、亟需學科傾斜。對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本科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的優秀研究生給予第一學年的學業獎學金。
⑵ 吉林大學研究生期間獎學金包括哪些
普通獎學金標准
1、博士研究生:入學前沒有參加過實際工作的(指應屆畢業生及其他非在職人員,下同)和參加實際工作累計不滿兩年者,每生每月215元;入學前為在職人員,大學畢業後,參加實際工作累計時間滿二年以上者,每生每月235元;大學畢業後,參加實際工作累計時間滿四年以上者,每生每月255元。
2、碩士研究生:入學前沒有參加實際工作的和參加實際工作累計不滿兩年者,每生每月175元;入學前為在職人員,大學畢業後參加實際工作累計時間滿二年以上者,每生每月195元;大學畢業後,參加實際工作累計時間滿四年以上者,每生每月215元。

(2)吉林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擴展閱讀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發或停發普通獎學金
1、委託培養、定向培養和自籌經費培養的研究生,在學期間不享受普通獎學金,但可參加優秀獎學金的評定。如果有合同或協議規定,按合同或協議執行。
2、本校在職研究生,在學期間,不享受普通獎學金。
3、研究生退學、取消學籍、勒令退學、開除學籍等,從辦理離校手續之日起,停發普通獎學金。
4、畢業研究生,從學校規定派遣時間的第二個月起,停發普通獎學金。
5、研究生在延長學習期間,不發普通獎學金,也不參加優秀獎學金的評定。
6、需停發獎學金的其它特殊情況。
⑶ 求助~~吉大專碩有獎學金嗎
有,中央財政針對中央高校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全日制研究生,設立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獎勵支持表現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學業。
吉林大學獎助對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基礎學制內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
吉林大學獎助形式: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研究生社會獎學金和研究生「三助」崗位津貼組成。
研究生獎/助學金實行動態管理,每學年評定一次。

(3)吉林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擴展閱讀:
一、申請程序
研究生臨時困難補助和特殊困難補助實行一次性申請,一次性發放。
(一)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如實填寫《吉林大學研究生困難補助申請表》。
(二)培養單位主管研究生思政工作領導審核、簽字、加蓋公章,報研究生工作部。
(三)研究生工作部部務會核定補助金額、批復、備案,報財務處核准發放。
二、受理及發放
研究生工作部在工作日內受理研究生困難補助申請,每月20日前匯總報財務發放。
⑷ 吉林大學研究生獎學金方面給介紹一下唄~
從2010級研究生開始,全校實行的基本獎學金制度分配為:每個學院內分配:70%比例為一等獎學金,也就是不用拿學費,剩下的30%比例需要交納全額學費,每年一評部分學院內部有補助,比如化學學院,補助額度是25%,也就是由95%的比例是一等獎學金,部分導師也願意承擔所培養的研究生的學費。
報考入學前,可詳細咨詢報考學院的研招辦
還有一部分獎學金叫優秀研究生獎學金,保研的同學基本都可以拿到,每年一評
還有申請研究生助學金,這部分就是平時所說的補助,助教助管的名額非常少,所以大部分同學都得到的是助研的金額
(1)「助研」崗位助學金。滿工作量資助最低標准:自然科學類博士生1000元/月,非自然科學類博士生1000元/月;碩士生300元/月,每年按10個月資助。
(2)「助教」崗位助學金。滿工作量資助標准為:博士生一般不低於500元/月,碩士生一般不低於300元/月,每年按10個月資助。
(3)「助管」崗位助學金。助管崗位分為固定崗位和臨時崗位兩種,博士生、碩士生資助標准相同。
①固定崗位滿工作量資助標准為每人500元/月,每年按10個月資助。
②臨時崗位若干,資助標准為10元/小時。
下面是官方的2009年的: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吸引優秀生源,鼓勵研究生的學習與科研熱情,形成研究生教育的激勵機
制,全面提高我校研究生培養質量,根據《吉林大學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方案》(試行)
和《吉林大學2009級研究生獎助方案》(試行)中的有關規定,設立「吉林大學研究生基
本獎學金」、「吉林大學研究生新生優秀獎學金」和「吉林大學研究生優秀獎學金」(以
下總稱「研究生獎學金」)。為保障研究生獎學金評定和管理工作的順利實施,特製定本
辦法。
第二條 研究生基本獎學金用於資助研究生學費,對於免試推薦碩士研究生、碩博連讀生
和提前攻讀生全部給予基本獎學金;研究生新生優秀獎學金用於獎勵以優異成績進入我校
的研究生;研究生優秀獎學金用於獎勵二年級及以上年級的優秀研究生。
第三條 研究生獎學金獲得者須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遵守
國家法律和學校規章制度;努力學習,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修養。
第四條 研究生獎學金的評定對象為檔案轉入我校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指原計劃內非定
向生、計劃外自籌生),其他研究生(指原計劃內定向生、計劃外委培生)不享受研究生
獎學金。各類專業學位研究生(不含臨床醫學和口腔醫學專業學位)不參加研究生培養機制
改革,也不享受研究生獎學金。國家少數民族骨幹計劃等專項計劃招收的研究生按國家有
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 研究生獎學金的評定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學生申請、
導師評價、培養單位評審、學校審定」的程序進行。研究生獎學金評定過程中要充分聽取
導師意見。
第六條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須依據本辦法,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研究生獎學
金評定工作實施細則。
第二章 研究生獎學金的評定機構
第七條 研究生院作為研究生獎學金評定工作的主管部門,指導和檢查研究生獎學金的評
定和落實情況。研究生管理處負責全校研究生獎學金評定工作的組織實施、名額分配、審
核、最終評定等工作。
第八條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設立研究生獎學金評審工作小組。工作小組一般由5~7人組成
,由培養單位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負責人任組長,負責有關研究生獎學金的評定、匯總、報
審等工作。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應配有專門工作人員負責本單位研究生獎學金評定的具體管
理工作。
第九條 財務處負責研究生獎學金的發放工作。
第三章 研究生基本獎學金的評定
第十條 研究生基本獎學金的設置
1、研究生基本獎學金的等級、額度及獎勵比例:
類別 等級 額 度 比例(%)
博士研究生 一等 100%學費 75
二等 50%學費 15
碩士研究生 一等 100%學費 40
二等 50%學費 40
注:上表所列比例指獲獎人數占本年級檔案轉入我校全日制在籍研究生數比例
2、研究生基本獎學金的名額分配以各培養單位錄取人數為准。
第十一條 研究生基本獎學金的評定
1、申請者本人向所在培養單位提出申請並填寫《吉林大學研究生基本獎學金申請表》(見
附件一)。
2、新入學研究生基本獎學金的評定
(1)新入學研究生基本獎學金評定工作在入學考試的復試工作中進行。
(2)各培養單位根據新生入學考試成績、復試成績和科研潛力等確定獲獎人員名單。
(3)新入學研究生基本獎學金獲獎者名單須在全部研究生錄取工作結束後統一確定。
3、二年級及以上年級研究生基本獎學金的評定
(1)二年級及以上年級的研究生基本獎學金的評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6月份進行研究生
基本獎學金的申請與評審工作,在下半年開學第一周內報研究生院審核、備案。
(2)二年級及以上年級研究生基本獎學金評定的標准可根據研究生上一學年內的思想政治
表現、課程成績和科研情況等進行綜合評定,具體標准由各培養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
況自行制訂。
4、各培養單位須將研究生基本獎學金獲得者名單在本單位予以公示。公示結束後,填寫《
吉林大學研究生基本獎學金獲得者名單》(見附件二),由工作小組組長簽字並加蓋單位
公章後,報送研究生院備案,同時報送獲獎者名單電子版。
5、新入學研究生基本獎學金獲獎人員名單及電子版須於每年的6月10日前報送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在寄發錄取通知書時同時寄發獲獎通知書。
第十二條 研究生基本獎學金的享受年限以各研究生培養單位確定並報研究生院備案的各
專業基礎學制規定年限為准。
第十三條 研究生基本獎學金的發放
研究生院將研究生基本獎學金獲得者名單報送財務處,由財務處依據相關規定予以發放。
第十四條 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予評定研究生基本獎學金
1、研究生申請延期答辯的,在延長學習期間不予評定研究生基本獎學金。
2、研究生在學年內如有違反學術道德規范等行為,應取消其當年研究生基本獎學金參評資
格。
3、享受研究生基本獎學金的研究生如因違規、違紀受到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的,取消其下
一年度研究生基本獎學金的申請資格;受記過及以上處分者,取消其在讀期間研究生基本
獎學金的申請資格。
第四章 研究生新生優秀獎學金的評定
第十五條 研究生新生優秀獎學金評定工作在每年的研究生錄取復試工作中進行。
第十六條 研究生新生優秀獎學金的獎勵額度及比例:
類別 額度(元) 占同層次研究生比例(%)
博士研究生 10000 10
碩士研究生 5000 10
研究生新生優秀獎學金的名額分配以各培養單位錄取人數為准。
第十七條 研究生新生優秀獎學金獲得者的基本條件
1、研究生新生優秀獎學金獲得者須是一等研究生基本獎學金獲得者。在評定過程中應優先
考慮 「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的考生。
2、各培養單位可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訂具體的評定標准。
第十八條 研究生新生優秀獎學金評定結束後,各培養單位須填寫《吉林大學研究生新生
優秀獎學金獲得者推薦名單》(須有序推薦,見附件三),由工作小組組長簽字並加蓋單
位公章後,在每年的6月10日前報送研究生院,同時報送獲獎名單電子版。被推薦研究生須
填寫《吉林大學研究生新生優秀獎學金審批表》(見附件四),並由培養單位報送研究生
院。研究生院根據相關規定進行審核,確定獲獎者名單,並在網上予以公示。
第十九條 研究生新生優秀獎學金的發放
研究生院將獲獎者名單報送財務處,由財務處按月發放。
第五章 研究生優秀獎學金的評定
第二十條 研究生優秀獎學金的評定工作在每學年末進行。
第二十一條 研究生優秀獎學金的獎勵額度及比例:
類別 額度(元) 占同層次研究生比例(%)
博士研究生 5000 10
碩士研究生 2500 10
第二十二條 研究生優秀獎學金獲得者的基本條件
1、研究生優秀獎學金獲得者為二年級及以上年級研究生。
2、研究生優秀獎學金獲得者須是一等研究生基本獎學金獲得者。
3、研究生優秀獎學金的評定標准可根據研究生在上一學年內的思想政治表現、課程成績和
科研情況等進行綜合評定,具體標准由各培養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自行制訂。
第二十三條 研究生優秀獎學金評定結束後,各培養單位須填寫《吉林大學研究生優秀獎
學金獲得者推薦名單》(須有序推薦,見附件五),由工作小組組長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
後,在每年的6月10日前報送研究生院,同時報送獲獎名單電子版。被推薦研究生須填寫《
吉林大學研究生優秀獎學金審批表》(見附件六),並由培養單位報送研究生院。研究生
院根據相關規定進行審核,確定獲獎者名單,並在網上予以公示。
第二十四條 研究生優秀獎學金的發放
研究生院將獲獎者名單報送財務處,由財務處按月發放。
第二十五條 研究生優秀獎學金的評定年限以各研究生培養單位確定並報研究生院備案的
各專業基礎學制規定年限為准。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2009級研究生開始實施。2008級及以前各年級在校研究生仍按原規
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臨床醫學七年制學生在研究生階段的獎學金評定仍按原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解釋權屬研究生院。
⑸ 吉林大學研究生入學基本獎學金
不用,網上有相關的信息,一般都說是得獎學金的只要求網人名銀行卡里存入1800元的住宿費即可,其它的都不用帶了,對了,開學辦手續還要交200多元的手續費。書本費啦,那個就另算了
⑹ 國家獎學金怎麼評審的啊
財政部與教育部2012年10月聯合發布的《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明確規定,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每年評審一次,所有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資格申請。有意願申請國家獎學金的研究生,本人應如實填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向所在基層單位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按照目前全國各高校與科研機構通用做法,只有研二研三與博士二三年級才能參評,入學當年不能參評。目前目前部分中央部屬高校(重慶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江南大學 西南交通大學 華東師范大學等)已經開始2013年度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工作,省屬要到10月以後。
評審辦法:
第一條為規范國家獎學金評審行為,保證評審工作公平、公正、依法進行,確保評審結果的權威性,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教育部、財政部成立評審領導小組,設立評審委員會。
評審領導小組由教育部、財政部有關領導組成,全面領導評審工作,研究決定有關評審工作的重大事項,負責聘請評審委員會組成人員,批准評審委員會提交的國家獎學金評審意見。
第三條評審委員會由具有代表性、權威性的領導、專家和學者組成,每屆聘期3年,具體負責評審工作,向評審領導小組提出國家獎學金評審意見。
評審委員會設主任2人,副主任2人,委員若幹人。根據評審工作需要,評審委員會下設若干個評審小組和工作組。各組設組長1人,組長和成員不少於5人。
第四條國家獎學金實行等額評審,具體評審工作由評審委員會以書面審查方式進行。
第五條評審委員會依照《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堅持客觀、公正、公平的原則,對國家獎學金評選材料進行審查,並提出評審意見。
第六條評審委員會組成人員在評審工作中應遵循以下職責:
(一)在評審過程中,認真審閱評審材料,聽取其他評審委員的意見,在平等的氣氛中提出評審意見;
(二)發現與評審對象存在直系親屬關系、直接經濟利益關系或有其他可能影響評審工作的情形,應當主動向評審領導小組申請迴避;
(三)不得利用評審委員的特殊身份和影響力,單獨或與有關人員共同為評審對象獲獎提供便利;
(四)嚴格遵守保密規定,不得擅自披露評審結果、其他評審委員的意見和相關的保密信息。
第七條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召開預備會。由評審領導小組主持,全體評審委員參加。評審領導小組向評審委員介紹情況,提出評審工作要求。評審委員會向各評審小組宣布評審工作程序和有關工作要求。
(二)開展評審工作。評審委員按照要求對各地區、各部門和高校上報的評審材料進行書面審查,提出評審意見。
第八條評審委員對各地區、各部門和高校上報的評審材料進行審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各中央主管部門、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各高校是否按照規定的要求上報了完整的材料;
(二)各高校、各中央主管部門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是否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了國家獎學金的初評和審核工作;
(三)入選學生的綜合表現是否符合《暫行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
第九條評審小組發現中央部門主管司局、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在初評和審核工作中有下列第(一)、第(二)條情形時,應報請評審委員會同意後,要求其限期改正後重新報送評審材料;發現下列第(三)條情形時,應不予通過審查,由評審小組寫出書面意見,報評審委員會審定:
(一)評選程序違反規定的;
(二)所提供的評審材料、數據不完整或不真實的;
(三)推薦的候選學生不符合《暫行辦法》規定的國家獎學金申請基本條件的。
第十條各評審小組完成評審工作後,由評審委員會匯總各評審小組的評審意見,形成評審報告,經評審委員會主任簽字同意,報評審領導小組審批。
第十一條評審領導小組評審同意後,由教育部向各有關中央部門主管司局、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部各直屬高校批復評審意見。
第十二條教育部在主要新聞媒體上公布獲獎學生名單。
第十三條教育部批復評審意見後,各高校向獲獎學生頒發國家統一印製的國家獎學金榮譽證書,並一次性發放國家獎學金。
⑺ 吉林大學漢語國際教育碩士有獎學金嗎
應該是有獎學金的,這里有一個資料,你可以看一下:
為貫徹落實財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和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關於做好2012年度研究生獎學金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根據我校《關於開展2012年度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我院將進行2012年度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工作。現將有關評選事項通知如下:
一、 獎勵標准和名額:
博士生國家獎學金每生3萬元,碩士生國家獎學金每生2萬元;按照學校下
達我院的分配名額,博士生共評選9人,碩士生(包括學術型研究生和專業學位研究生)共評選32人。每位全日制研究生在學期間只能享受一次國家獎學金。
二、 參評對象:
凡取得我校正式學籍,按時注冊的全日制非在職的,且檔案在校的二年級(含
二年級)以上研究生,在規定的學制年限內(學術型研究生3年,專業學位研究生3年)均有資格申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全日制非在職的少數民族骨幹計劃研究生也包括在內)
直博生和碩博連讀研究生在注冊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碩士研究生身份申請,注冊為博士研究生後,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請。
三、 研究生申請參加國家獎學金評選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校規校紀,在校期間無違法違紀行為;
(三)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無學術不端行為;
(四)積極參加學校、學院組織的各項活動,熱心公益事業,關心集體,主動
承擔學生工作,樂於為同學服務。
(五)有科研能力和創新能力,研究生在學期間獲得過研究生基本獎學金。其
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碩士研究生要在全國中文核心期刊正刊上正式發表論文或研究生期間在省級以上專業競賽中獲獎,論文署名必須是第一作者或除本人指導教師外第一作者,作者單位為吉林大學(成果截止時間為2012年9月30日);博士研究生要公開發表被CSSCI收錄的學術論文1篇,其中CSSCI來源集刊和CSSCI擴展版來源期刊上發表的學術論文可等同於被CSSCI收錄的論文,論文署名必須是第一作者或除本人指導教師外第一作者,作者單位為吉林大學(成果截止時間為2012年9月30日);
2、吉林大學精英杯學術成果大賽獲獎者;
3、作為項目負責人,參加吉林大學暑期社會實踐調研活動,項目的評選時間以立項時間為准,且僅當年有效;
4、作為項目負責人,承擔吉林大學研究生創新項目;
5、以個人名義參加省級以上級別的競賽並獲得獎勵(含文藝、體育類等比賽);
6、參加國際學術會議。
四、 以下研究生不參加國家獎學金評審
(一)錄取類別為計劃內定向、單位委託培養的研究生;
(二)休學期間的研究生;
(三)推遲畢業的研究生;
(四)因違規違紀受到學校通報批評及以上處分的研究生;
(五)學術研究及社會實踐活動中存在弄虛作假等不端行為;
(六)港澳台研究生和外國來華留學研究生;
(七)學制年限內課程出現不及格或學費宿費欠繳的研究生;
(八)曠課超過總課時1/3的研究生。
五、申請和評審
(一)申請
由研究生本人如實填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和《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人信息登記表》(詳見附件),向培養單位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包括:《吉林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人信息登記表》、《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成果原件及復印件(包含期刊封面、封底、含作者文章的目錄頁、文章所在頁)各1份。其中「基層單位」填寫申請人所在學院全稱,「攻讀學位」填寫碩士或博士,「學制」欄碩博連讀和本科直博研究生填寫「五年制」,「推薦意見」由申請人導師填寫,「基層單位意見」由培養單位填寫;正反面列印,限1頁A4紙;不得調整表格格式和大小;電子版需為PDF格式。
(二)評審程序
我院評審委員會對申請國家獎學金的研究生進行初評。通過初評推薦人選名單和評審材料,在院內公示5個工作日。學校評審工作領導小組對初評結果審核確定後,在全校范圍內進行5個工作日公示。
六、本辦法由吉林大學文學院負責解釋。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申報流程如下:
4月3日——4月6日 申請人提交《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和《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人信息登記表》,及成果原件、復印件各1份。
4月7日——4月8日 學院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
4月9日——4月10日 學院評審委員會對申請人進行綜合評定,通過初審的申請人進行答辯陳述,每人限時5分鍾
4月11日——4月15日 公示國家獎學金獲獎名單
⑻ 吉林大學計算機研究生獎學金
1、基本獎學金(即一等和學費相等,二等一半學費)。保研(全部)的和統考中比較優秀的可獲得,統考中的另外可以獲得二等基本獎學金(即一半學費);極少數要交全部的學費。基本獎學金研究生三年都可以評選,每年動態評定。
2、新生優秀獎學金。獎勵給成績優異的新生,只對研一。統考生和保研生都可能獲得,但前提必須獲得了基本獎學金。並且名額較少。
3、優秀獎學金。針對研二和研三,平時成績優異,科研突出的同學評選,但也必須是基本獎學金獲得者。名額按照比例分配。
⑼ 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的權威解讀
教育部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就《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答記者問
日前,教育部、財政部聯合印發了《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以下簡稱《評審辦法》)。今年9月,新一輪的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即將開始,為使各地各高校和廣大研究生更好的了解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教育部、財政部有關負責同志接受采訪,就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1.國家為何要設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2013年2月28日,經國務院同意,財政部、國家發改委、教育部聯合印發了《關於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意見》(財教[2013]19號,以下簡稱《意見》),從財政撥款制度、獎助政策體系、收費制度三個方面完善了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意見》對研究生獎助政策體系進行了全新、系統的設計,形成了公平與效率並舉的機制。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等注重獎優,激勵研究生潛心學習研究、積極進取;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等注重公平,資助研究生基本生活和學習費用。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設立前,我國研究生資助政策的主體是研究生普通獎學金和校內獎助學金,主要用於補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而沒有國家層面的研究生獎學金項目。設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體現了黨和國家對研究生教育的高度重視和對廣大研究生的深切關懷。研究生國家獎學金額度標准較高,是研究生教育階段國家設立的最高榮譽獎項,旨在鼓勵研究生勤奮學習,潛心鑽研,獲獎學生還同時可獲得其他獎助資金,較大幅度提高了獲獎研究生的待遇水平,有助於提升研究生教育質量,有利於吸引更多高素質和發展潛力強的優質生源,激發研究生教育的活力。
2.教育部、財政部為何印發《評審辦法》?
2012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設立之初,財政部、教育部聯合印發了《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對各項管理工作作出了規定。但是,近年來,各地、各高校在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具體工作中,遇到了一些問題。為進一步保證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規范有序、有章可依,保證評審公開、公平、公正,確保評審質量和評審結果的權威性,使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真正獎勵給最優秀的研究生,2014年2月21日,教育部、財政部聯合印發《評審辦法》。《評審辦法》主要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評審范圍、評審資格、評審原則、評審組織、名額分配、評審標准、評審方式等方面做了規范要求,對評審工作中出現的具體問題予以了明確。《評審辦法》的印發,有利於促進各地、各高校更加科學合理地做好評審工作,不斷提高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的質量和水平,防止違規行為的發生。
3.研究生申請國家獎學金應具備什麼條件?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由中央財政出資設立,用於獎勵普通高校中表現優異的全日制研究生。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每年評審一次,所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資格申請。基本申請條件包括:①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②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學校規章制度;③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④學習成績優異,科研能力顯著,發展潛力突出。
同時,研究生在申請國家獎學金時應當注意以下情況:①當年畢業的研究生不再具備申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資格。②參評學年違反國家法律、校紀校規受到紀律處分者;參評學年有抄襲剽竊、弄虛作假等學術不端行為經查證屬實的;參評學年學籍狀態處於休學、保留學籍者不具備當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參評資格。③超出基本修業年限的研究生,原則上不再具備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參評資格。④在基本修業年限內,因國家和單位公派出國留學或校際交流在境外學習的研究生,仍具備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參評資格;但由於因私出國留學、疾病、創業等原因未在校學習的研究生,期間內原則上不具備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參評資格。
4.新入學的研究生可以參評國家獎學金嗎?如何評審?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用於獎勵普通高等學校中學業成績優異、科研能力顯著、發展潛力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對於新入學研究生可以參評,評審側重其「發展潛力突出」,這與本專科生國家獎學金大一新生不具備參評資格的情況不同。高校應積極探索,創新模式,根據學校實際情況設計科學合理的機制,重點考察研究生招生考試相關成績及考核評價情況,兼顧其在本科或碩士階段取得的突出成績,可在復試時組織專家和研究生導師對其採取評審答辯等形式的考察,確保符合條件的新入學研究生獲得國家獎學金。
5.學術型學位研究生和專業學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評審重點有何不同?
按照培養類型,研究生分為學術型研究生和專業學位研究生。學術型學位研究生以學術研究為導向,偏重理論和研究;而專業學位研究生以專業實踐為導向,重視實踐和應用。考慮到這兩種類型研究生的培養目標和方式各有側重,《評審辦法》中對二者的評審標准要求不同。對於學術型研究生,評審標准應偏重考察其科研創新能力和體現創新能力的科研成果;對於專業學位研究生,評審標准應偏重考察其專業實踐能力和適應專業崗位的綜合素質。
6.研究生在基本修業年限內能否多次獲得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得了研究生國家獎學金還能否同時獲得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評審辦法》明確規定,研究生在基本修業年限內,可多次獲得研究生國家獎學金,但獲獎成果不可重復申報使用。獲得國家獎學金的研究生也可以同時獲得學業獎學金。
7.由高校與科研院所等其他研究生培養機構之間聯合培養的研究生,如何申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在《關於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見》(教研[2013]1號)中提出,要「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與科研院所和行業企業的戰略合作,支持校所、校企聯合建設拔尖創新人才培養平台,完善校所、校企協同創新和聯合培養機制」。聯合培養是研究生培養模式的一種發展趨勢,是培養拔尖創新人才的重要途徑,符合條件的聯合培養研究生也可以申請國家獎學金。高校與科研院所等其他研究生培養機構之間聯合培養的研究生,原則上由高校對研究生進行國家獎學金評審。具體評審程序,由高校在本單位的評審細則中予以規定。
8.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評審過程和結果存在異議,如何申訴?
《評審辦法》規定,基層培養單位(院、系、所、中心)評審委員會對申請國家獎學金的學生進行初步評審,並在本單位內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後,提交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審定,審定結果在學校范圍內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過程和結果有異議的學生及相關人員,可在基層單位公示階段向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訴,評審委員會應及時研究並予以答復。如申訴人對評審委員會答復存在異議,可在學校公示階段向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提請裁決。如仍存異議,可向有關管理部門投訴。

⑽ 吉林大學研究生學費,以及獎助學金是多少
吉林大學研究生學費見當年公布具體收費標准,2018年學費如下:

拓展資料:
吉林大學研究生獎助形式: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研究生社會獎學金和研究生「三助」崗位津貼組成。
研究生獎/助學金實行動態管理,每學年評定一次。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簡稱「三助」)崗位津貼。資助標准和比例參照吉林大學有關文件執行
參考資料:獎助管理-吉林大學研究生院
吉林大學2018年研究生入學報到須知-吉林大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