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加爵雲南大學宿舍檢查
㈠ 馬加爵事件案情概述
2004年在雲大宿舍連殺四個人,引發了轟動全國的「馬加爵事件」。
2004年2月23日雲南省昆明市公安局接報後,在雲南大學學生公寓一宿舍櫃子內發現4具被鈍器擊打致死的男性屍體。
2004年2月25日 雲南省公安廳發出A級通緝令,懸賞18萬元人民幣捉拿雲南大學兇殺案犯罪嫌疑人馬加爵。4受害學生均為馬加爵的同學。
2004年2月26日 廣西自治區公安廳發出通緝令,並懸賞5萬元捉拿馬加爵。此前,警方查明,馬加爵為廣西壯族自治區賓陽縣賓州鎮人。
馬加爵 (7張)
2004年3月1日公安部發布A級通緝令,通緝在逃殺人犯罪嫌疑人馬加爵。公安機關懸賞20萬元人民幣在全國范圍內公開通緝。
2004年3月6日 馬加爵父親接受記者采訪時,寫下一封家書,勸兒自首。他在信中說:「你平時都說長大了要報答父母恩,現在從你失蹤後,我們每天都放聲大哭,你母親已經病得很重了,她是多麼想看見你啊!……兒子,你從小就是一個孝敬父母的好孩子,我們相信,你不會讓我們永遠去承受這種痛苦的。」
2004年3月初 公安部統一指揮針對馬加爵的全國大排查,全國出現數十名「疑似者」。
警方查明,2月15日,馬加爵曾在雲南省工商銀行匯通支行學府路儲蓄所分兩次提取了350元和100元人民幣現金;2月8日至13日以及2月15日馬加爵上過互聯網,查詢江西省贛州市、湖南邵東縣和廣州市等地的地理、交通、就業等情況,並瀏覽了有關身份證的製作、核查等有關規定,訪問過互聯網上「公安部」、「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等網站。上網時間集中在晚上11時至次日7時。
2004年3月12日廣東省公安廳轉發公安部查緝馬加爵線索的通告:警方調查發現,馬加爵極可能於2004年2月17日下午乘火車離開昆明前往廣東,所涉車次及時間包括:2060次昆明—湛江,時間為20:41;1166次昆明—廣州,時間為23:23。3月15日晚7時30分左右 馬加爵在海南省三亞市河西區落網。
2004年4月22日,昆明中院公開審理了馬加爵涉嫌故意殺人、附帶民事訴訟一案,並於4月24日作出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認定馬加爵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令馬加爵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李文楊、唐先和人民幣兩萬元,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邵渭清、黃燮梅人民幣兩萬元,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楊紹權、馬存英人民幣兩萬元。宣判後,在法定期限內,馬加爵沒有提出上訴,昆明中院即依法報送雲南省高級法院核准對馬加爵的死刑判決。
2004年6月17日上午9時,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核准了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馬加爵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判決。宣判結束,馬加爵即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雲南省高級法院經復核認為,馬加爵無視國家法律,因不能正確處理人際關系,因瑣事與同學積怨,即產生報復殺人的惡念,並經周密策劃和准備,先後將4名同學殘忍殺害,主觀上具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觀上實施了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在整個犯罪過程中,馬加爵殺人意志堅決,作案手段殘忍;殺人後藏匿被害人屍體並畏罪潛逃,犯罪行為社會危害極大,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應依法嚴懲。馬加爵的辯護人關於馬加爵認罪態度好,有悔罪表現的辯護意見雖然符合事實,但馬加爵罪行極其嚴重,對其不予從輕處罰。一審判決定罪准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遂作出裁定,核准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馬加爵死刑。
㈡ 馬加爵大學宿舍殺人案回顧:品學兼優的高材生,殘殺四名舍友,結果怎樣
2004年2月上旬,雲南大學生命科學學院生物技術專業的學生馬加爵由於跟其四名舍友在打牌過程中產生了口角,遂對其四人起了殺心。2月13日晚,其在宿舍內親手殺死了自己的四名舍友,並將其屍體處理好,逃之夭夭。
案件經過

2004年4月22日,昆明中院對馬加爵作出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認定其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賠付被害人人民幣各兩萬元。
2004年6月17日上午9時,馬加爵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最後的話
馬加爵沒能正確的處理自己的人際關系,與同學積怨,而產生殺人的惡念,並剝奪他人生命,這是多麼可悲可怖的事情。雖然馬加爵的身世悲情,但這不能成為殺人的借口;雖然其同學做法上也有不對,但是罪不至死。希望逝者安息,善良永存。
㈢ 馬加爵事件是什麼
其實我覺得最應該反思的應該是教育問題,就像三字經里寫的一樣,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每個人生下來之後,天性可能都是比較近似的,但是由於習慣和教育的問題才影響了一個孩子最後的結果,很多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的人,童年的教育都不是很好,而且家庭環境因素比較大,所以一個孩子以後是否有出息,甚至以後是否會走到違法犯罪的道路,主要看一個家庭對他的教育是不是很正當,當然想要完全普及優秀的教育,短時間之內是不可能達到的,所以這就牽扯到了另一個問題,那就是對於這些有反社會性人格障礙的人我們一定要識別並且避免,因此在生活當中我們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3、對待別人態度盡量友好
很多先天性自尊心受到傷害的人,一般情況下心理是非常脆弱的,尤其是這種人如果同時有犯罪傾向的話,那麼我們應該盡量保持距離,但是很多人無法識別這種人,不過卻有一個做法值得我們注意,那就是對待別人的態度要盡量保持友好,因為除非特別極端的情況下,沒有人會去主動傷害一個經常從態度上非常友好的人。
㈣ 馬加爵事件真實的起因及經過是什麼
1、起因:己因為和同學邵瑞傑打牌發生口角,因此懷恨在心有了殺人動機。
2、經過:在2004年2月13日晚上殺害唐學李,在2月13日殺害了邵瑞傑,接著在2月15日先後殺害了楊開紅和龔博,之後就從昆明火車站逃走。2004年2月23日,昆明市公安局接到報警後,在雲南大學學生公寓內的宿舍櫃子中找到了被殺害的四位男性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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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性格:
《中國青年報》2004年03月17日報導《馬加爵其人》:
平時看起來就給人一種不太舒服的感覺,特別是有時候在教室樓道內遇到他,由於樓道光線不好,他就會給人一種陰沉沉的感覺,能嚇人一跳。他這人太怪了,沒有人敢接近他。
當他在籃球場打球時,如果別人沒打好或不小心撞到他一下,他就會翻臉罵人,時間一長,也沒人敢跟他一起打球了。
《新聞晨報》2004年03月16日報導《馬加爵:一個大學生「屠夫」的成長》:
大家都覺得他心理有問題,每次同別人鬧不愉快,他從不反思自己,總認為是別人找他麻煩。後來,大家只能以遠離的方式對待他,但絕沒有料到他會如此極端。
㈤ 雲南大學馬加爵案回顧:因自己心裡有陰暗,兇狠殺死舍友,後來怎樣
雲南省,簡稱滇,是中國五千年文明的重要發祥地之一。該地區有著悠久的歷史文化和豐富的自然資源。它被稱為「動植物王國」。雲南也是中國著名的旅遊省。許多人來這里看自然風景。雲南省也有許多國內知名的大學,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雲南大學。本案的主人公馬加爵是雲南大學的一名學生。
這起案件發生在2004年2月13日晚上。犯罪嫌疑人馬加爵殺害了和他在一起四年的室友。在接下來的兩天里,他接連殺害了宿舍里的另外三名學生。2004年3月15日,他在海南省三亞市河西區被當地警方逮捕。

2月14日晚,邵子力從網吧回到宿舍,和馬加爵(音譯)打了個招呼就去睡覺了。此時的馬加爵並沒有因為邵志傑的友好問候而放棄自己的殺人之心,他用工具再次殺了邵志傑在衣櫃里。而剩下的兩名被害人因為看到了馬加爵正在處理的血跡,馬加爵覺得事情暴露得這么厲害讓兩人下了殺手的痛苦。
2004年3月15日,警方通過現場證據確認犯罪嫌疑人為馬加爵,在發現馬加爵失蹤後,立即追捕並逮捕了馬加爵。2004年4月24日,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他死刑,2004年6月17日執行。
只因為一場牌局大戰上了殘忍的謀殺同學,他的內心是多麼的黑暗。我還想問,為什麼馬加爵在犯罪的時候,不去想他的父母和四個學生的父母。他們的初衷是讓孩子健康成長,順利大學畢業。然而,由於一場沖突,這五個家庭的幻滅實在令人遺憾。
㈥ 馬加爵殺人事件
馬加爵事件原因之一很可能是因為長期遭受到同學們的歧視和心裡積壓的負面情緒,無法得到正確的宣洩而積壓形成的。無論馬加爵的殺人動機為什麼,他殺害四名室友的犯罪事實已經發生,並對公共秩序產生了極大的威脅,無疑是一種不恰當的做法,這是5個青年的悲劇。我們也應從馬加爵事件中分析出一定的社會責任。
拓展資料:
馬加爵事件的始末:
2004年在雲大宿舍連殺四人引發了轟動全國的「馬加爵事件」。
2月13日至15日:因被懷疑打牌作假,憤怒的馬加爵先後在學校宿舍殺害4名同學。
2月17日:馬加爵乘火車逃離昆明。
2月23日:昆明市雲南大學的一間男生宿舍的櫃子里,發現4具男屍。警方查明,該校2000級學生馬加爵有重大作案嫌疑。
3月1日:公安部向社會公布A級通緝令,懸賞20萬元人民幣在全國范圍內通緝馬加爵。
3月12日:雲南大學被殺害的4名學生的屍體在昆明火化,公安部公布馬加爵乘車離開昆明所涉車次和時間。
3月15日:當晚7時30分左右,馬加爵在海南省三亞市河西區落網。
3月17日:馬加爵被押解回昆明。
4月22日:昆明中院公開審理了馬加爵涉嫌故意殺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李文楊、唐先和、邵渭清、黃燮梅、楊紹權、馬存英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一案,並於24日作出刑事附帶民事判決,判處馬加爵死刑;判令馬加爵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李文楊、唐先和、邵渭清、黃燮梅、楊紹權、馬存英人民幣2萬元。
宣判後,在法定期限內,馬加爵沒有提出上訴,昆明中院即依法報送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核准對馬加爵的死刑判決。
6月17日:馬加爵被執行槍決。

㈦ 馬加爵事件是怎麼回事
馬加爵,1981年5月4日出生,廣西南寧賓陽縣人,1999年至2000年讀高中,成績優異,曾獲得全國奧林匹克物理競賽二等獎,被預評為"省三好學生",2000年至2004年就讀於雲南大學生化學院生物技術專業。
據同學說,馬加爵生性比較粗暴,平時打球,只要有人踢不好或無意間踢到他身上,他便會動怒,有時甚至翻臉罵人。有同學回憶,馬加爵以前經過316室,只要聽到裡面的音樂聲大一點就會破口大罵。
2004年年初,正逢學校放寒假,馬加爵沒有回家,和同樣來自廣西農村的邵瑞傑等幾個同學在打牌時,卻被邵瑞傑懷疑其出牌作弊,兩人發生了爭執,這深深地傷害到了馬加爵。
由於其家庭貧困,舍友及同學對他有些瞧不起,長期對他有蔑視,加上自身心理產生的自卑感,在受到這種不禮貌的「待遇」下,使得長期抑鬱的心態終於爆發。
2月13日晚,馬加爵趁同學唐學李不備,就用事先准備好的石工錘砸死了唐學李,隨後用塑料袋扎住唐的頭部藏進衣櫃鎖好,並認真處理好現場;14日晚,邵瑞傑上網回來,馬加爵用石工錘將其砸死;15日中午,馬加爵用同樣手段奪走了楊開紅的性命。
被殺害的這4名同學,全部都是頭部被石工錘擊中致死。馬加爵把他們一一藏在宿舍的衣櫃內,用黑色塑料袋扎住頭部,防止血流出來,然後用膠帶紙把報紙蒙住衣櫃,用鎖鎖好。隨後,馬加爵開始了逃亡之路。
2004年2月23日中午,雲南大學鼎鑫學生公寓6幢317室兩名同學感覺宿舍有異味,發現宿舍內一個衣櫃被一把梅花牌小鎖鎖著,櫃內有液體流出開帶有臭味,於是向學校宿管科值班人員報告。
隨後,櫃鎖被撬開後,露出一隻人腳,校方立即向昆明市公安局110報警,公安機關在這個宿舍4個儲物櫃內分別發現了4具男屍。
公安機關通過勘驗、核實和學校師生反復辨認,初步認定4名死者是雲南大學生命科學學院生物技術專業約一周前5名失蹤學生中的4人:唐學李、楊開紅、邵瑞傑、龔博。在現場勘查、屍體檢驗及調查走訪綜合研判後,重大犯罪嫌疑人的目標鎖定在另外一名失蹤的學生——馬加爵身上。
2004年2月25日雲南省公安廳發出A級通緝令,懸賞18萬元人民幣捉拿雲南大學兇殺案犯罪嫌疑人馬加爵;2004年2月26日 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發出通緝令,並懸賞5萬元捉拿馬加爵;2004年3月1日公安部發布A級通緝令,通緝在逃殺人犯罪嫌疑人馬加爵。公安機關懸賞20萬元人民幣在全國范圍內公開通緝。
2004年3月15日下午,海南省三亞市公安機關接到群眾舉報,發現一形似乞丐的青年男子,很像被通緝的馬加爵。值班幹警趕赴後,上前將其按倒在地,隨後帶回所里審問。審問時,該男子承認他就是疑犯馬加爵。
民警們又給他量身高,結果與公安部通緝的馬加爵一樣,該男子的口音也是廣西口音。最後,民警還從他的身上搜了幾張錄音帶和2400元現金。公安人員播放了錄音帶,內容與馬加爵殺人有關。
2004年4月22日,昆明中院公開審理了馬加爵涉嫌故意殺人、附帶民事訴訟一案,並於4月24日作出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認定馬加爵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6月17日上午9時,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核准了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馬加爵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判決。宣判結束,馬加爵即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4名被害學生多為貧苦農村家庭的孩子,事發後,家人悲痛欲絕。2004年3月12日,4名遇害學生屍體在昆明火化,死者家屬陸續返回家鄉時,有關單位先後共送去了8萬元慰問金。

事件結果:
2004年6月17日上午9時,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核准了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馬加爵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判決。宣判結束,馬加爵即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