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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大學研究生學籍

發布時間: 2022-09-05 18:34:27

① 留學生學籍管理規定

為了進一步規范我校外國留學生本科生學籍管理工作,制定了學籍相關管理規定,下面我給大家介紹關於留學生學籍管理規定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留學生學籍管理規定如下

一、總 則

第一條 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體現育人為本、德育為先、依法治校的思想,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保證人才培養目標的實現,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製定《鄭州大學留學生學籍管理規定》。

第二條《鄭州大學留學生學籍管理規定》適用於鄭州大學全日制本科、碩士和博士留學生。

二、入學與注冊

第三條 凡被我校錄取的新生須持我校簽發的錄取通知書及有關證件,按規定時間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須事先向學校招生辦公室說明,並附有相關證明。從報到截止日的第二天算起,最長不得超過兩周,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拒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四條 新生入學一個月內,按照招生規定進行嚴格復審,合格者到留學生管理辦公室注冊登記,即取得學籍。

第五條 凡體檢復查不合格的新生不予注冊。

第六條 學生必須在每學年按學校規定時間交費,每學期開課前兩天為學生注冊時間。學生必須按時持學生證到留學生管理辦公室注冊登記。因故不能如期注冊者,必須辦理請假或暫緩注冊手續,否則以曠課論處。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逾期兩周不注冊者,按自動退學處理。凡休學、保留學籍或其它原因離校的學生,未經批准復學者,不予注冊。

第七條 各年級輔導員每學期開課的第一周向教務辦公室報送學生未注冊和暫緩注冊學生的名單及原因。

第八條 學期安排 鄭州大學學年分為春季和秋季兩個學期。具體的學期安排以校歷為准。

第九條 學習年限 博士生在校學習期限一般為3—5年,碩士生在校學習期限為2—4年,本科生在校學習年限為 4—6 年 ,進修生和研究學者的學習期限不限 。

留學生可以申請提前畢業或延長學習年限, 延長學習期限須另行繳費。

三、課程與學分

第十條 開設課程

教學計劃規定開設的課程,包括必修課、限選課和任選課。留學生畢業要求與中國學生相同,免修課程按中國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必修課是學生必須完成且不能自主選擇的課程。

限選課是根據教學計劃要求限制學生選修的課程。

任選課是可以在全校范圍內自由選擇的課程。

第十一條 學分的計算方法,每1 6學時課堂講授為1學分。

(一)實驗課、見習課等實踐性強的課程,以每32學時計1學分。

(二)畢業實習、畢業論文或畢業設計原則上1周計1學分,為必修學分。

(三)入學教育以及屬於補習性質的課程,均不計學分。

第十二條 標准學分制

計算學分的課程均要進行考試或考核,及格者方可取得學分。

四、課程考核與成績記載

第十三條 所有課程均應考試或考核,考試採用百分制計分。本科生60分為及格,研究生的必修和限選課程75分為及格。及格以上的成績可獲得該門課程的學分。考查課的成績一般按合格、不合格來評定,達到合格要求可獲學分。學生出勤情況、課堂表現、作業、平時測驗以及期中考試都與期末成績有關,期末考試只是考試成績的一部分。考試考核成績及所得學分載入成績表,歸入學籍檔案。

第十四條 每學期最後2周安排期末考試。某些課程的考試經學院教務辦公室主管批准,可提前進行。

第十五條 課程的成績可參考如下辦法計算,期末考試成績佔70%-80%,平時成績(含考勤、作業、平時測驗、期中考試等)佔20%-30%;平時欠交課程作業、不參加實驗累計1/3或缺課累計超過本課程教學時數1/3者,均不得參加該門課程的期末考試,該課程成績以零分計。

第十六條 考試期間,一般不得請事假,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正常考試者,應提交相關證明,經批准後,可參加緩考,未經批准,學生無故不參加考試者,本課程按重修處理。

第十七條 補考 考試或考核不合格的必須補考,補考安排在每學期開學後兩周內進行。補考及格可獲得該課程相應的學分,其成績按60分記載。

第十八條 緩考 學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考試的,須提前提出申請,經留學生管理辦公室審核批准,報教學辦公室後,方可參加正常補考。

第十九條 免修、補修和重修

(一)免修 留級或者轉專業的學生,學籍異動前已經取得的課程的學分,經教務辦公室審核,可以申請免修。

(二)補修 轉專業學生,根據本專業的教學的計劃要求需要補修的,需提出申請。

(三)重修 下列學生必須重修

1.無故不參加正常考試、補考者。

2.考試作弊者。

需要重修的課程,應交納一定費用。學生需免修、補修或重修的,應在學期開學1周內,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報教務辦公室審核批准。

第二十條 考試紀律

凡擅自缺考、作弊或嚴重違反考場紀律者,其課程成績以零分計,不得參加正常補考,並按學校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關於考試紀律的詳細規定,可以參閱《鄭州大學考場規則》。

第二十一條 成績單

留學生畢業、結業時由學院統一出具中英文成績單。在校期間如需要成績單者,請提前按照規定到教務辦公室登記申請,成績單辦理一般需要5個工作日。

五、轉專業與轉學

第二十二條 學生入學後,一般應在被錄取的專業完成學業。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申請轉專業、轉學。

(一)學校認為學生就讀原專業,確有某種特殊困難,無法繼續學習者。

(二)個別學生入學後發現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學校指定醫療單位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或其它專業學習者。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一般不予考慮轉專業、轉學

(一)作退學處理者。

(二)已轉過一次專業者。

(三)其他無正當理由者。

第二十四條 符合轉學條件的留學生可申請轉學。

第二十五條 轉入不同專業的學生,凡未修過的必修課要補修,已修過的同類課程成績及格的可免修,承認其所得學分。如原校學分值與我校不同,則按我校規定的學分值換算方法重新計算學分。

國家計劃內招收的外國留學生轉學、轉專業須由鄭州大學書面上報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審批。

六、休學與復學

第二十六條 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休學。

(一)一學期因請假(包括病假和事假)缺課累計超過該學期上課總學時三分之一的;

(二) 因其他特殊原因本人申請或者其他原因無法正常學習、需要休學的。

接受獎學金的外國留學生休學期間其獎學金暫停發放。國家計劃內招收的外國留學生休學須由鄭州大學書面上報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審批。

第二十七條 學生休學須由本人申請,經留學生管理辦公室審核、學院領導批准後,報各相關部門備案。

第二十八條 休學時間一般以一學年為單位。休學時間不計入在校學習年限,但累計不得超過兩年。學期中辦理休學者,該學期按休學計算,已考核課程成績有效。休學期間學校保留其學籍。

第二十九條 休學的學生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休學手續離校。學生休學期間,不享受在校學習學生的待遇。

第三十條 休學者復學,應於期滿前一個月向學院提交書面復學申請,經留學生管理辦公室審核、學院領導批准後,報各相關部門備案,辦理復學手續。

(一)因病休學申請復學時,須附省級以上醫院開具的“可以正常學習”的診斷證明。偽造診斷證明或復查不合格者不得復學。

(二)因其他原因休學者,須提供必要的證明。

七、升級、留級與退學

第三十一條 學生修完並獲得本學年教學計劃規定的學分,准予升級。

第三十二條 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留級:

(一) 一學期不及格課程達到19學分,或不及格課程累計達到38學分;

(二)一學期無故缺課累計達到該學期上課總學時三分之一者。

第三十三條 學生在校期間只允許留級2次,最後一學年不再留級。

第三十四條 每學年開學後兩周內辦理留級手續,由留學生管理辦公室審核、報學院領導批准。

八、退學

第三十五條 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退學:

(一)休學期滿逾期2周未辦理復學手續者;

(二)本科修讀時間超過原學制2年者;

(三)按規定必須休學而拒不休學者;

(四)經我校附屬醫院或省級以上醫院確診,患有精神病、癲癇、麻風等疾病者,意外傷殘不能堅持學習者;

(五)經批準保留學籍1年,逾期2周未辦復學者;

(六)一學期曠課累計超過本學期總學時二分之一者;

(七)超過學校規定期限未注冊而無正當理由者;

(八)本人申請退學者。

國家計劃內招收的獎學金生退學由鄭州大學書面上報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並通知其國家駐華使館。

第三十六條 學生退學須經經留學生管理辦公室審核、學院領導批准後,報各相關部門備案。對退學的學生,由學院出具退學決定書並送交本人,同時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七條 學生退學善後問題,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退學的學生,按規定在一周內辦理離校手續並離校;

(二)經省級以上醫院確診患有某種嚴重疾病(包括意外致殘)無法繼續在校學習者,由監護人負責領回;

(三)退學的學生辦完離校手續後,由留學生管理辦公室發給退學證明,符合規定的學生同時發給肄業證書;

(四)因各種原因退學的學生,均不得申請復學。

九、畢業、肄業與結業

第三十八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達到畢業要求,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確認,准予畢業,由學校頒發畢業證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授予相應的學位,由學校頒發學位證書。

第三十九條 學習期滿一年以上退學的學生,學校發給肄業證書。學習未滿一年退學或被開除學籍的學生,學校可提供在校學習期間的成績單或學習經歷證明。

第四十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未達到畢業要求,准予結業,由學校發給結業證書;符合換發畢業證書條件者,可在結業後一年內,按學校的規定補考或重修,合格後頒發畢業證書,畢業時間按發證日期填寫。

第四十一條 離校手續

留學生學習結束,請於離校前一星期憑學生證到國際教育學院領取《離校手續單》,辦理如下手續:

(1)到留學生管理辦公室辦理學生證、校園卡注銷手續;

(2)到學校圖書館辦理借書證銷號退證手續;

(3)到收費辦公室辦理有關費用結算手續;

(4)如住在校內,須按宿舍規定辦理退房手續;

(5)到教學辦公室領取成績單、學業證書等;

(6)留學生須於畢業、結業之日起15日內離校。

第四十二條 本規定從即日起執行,其他未盡事宜(如考勤、獎勵與處分等),可參照鄭州大學相關規定和留學生相關的補充規定執行。

② 鄭州大學研究生院的機構設置

鄭州大學研究生院的機構設置及工作職責如下:

1、研招辦:博士、碩士的招生錄取等相關工作。

2、培養辦:博士、碩士研究生學籍管理;過程管理;教學教務管理。

3、學位辦: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導師認定、培訓及管理,學位授權點申報、評估及動態調整。

4、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學生事務管理、獎助貸管理;創新及校園文化活動。

5、專業學位辦:專業學位授權點申報、評估;在職專業學位管理;專業學位培養方案制定及專業實踐管理。

6、綜合辦(:文件及印件管理;行政事務;國際化教育管理;網站及系統管理;固定資產及後勤保障。

鄭州大學研究生院現任領導:

1、關紹康,研究生院院長

2、趙軍,研究生院常務副院長

3、李旭東,研究生院副院長

4、梁惠,研究生院副院長

③ 學歷和學籍有什麼區別

1、對象不同

①學歷要畢業後才能獲得,即社會工作者;

②學籍只針對學生,在學校裡面才有學籍。

2、性質不同

①學歷可以在學校結業或畢業後得到一紙文憑,從而成為實際生活和工作中最後且最高層次的一個證書;

②學籍賦予一個學生屬於某學校的一種法律上的身份或資格,該過程需依靠登記學生姓名的冊子來實現。

3、作用不同

①學歷能證明某人受教育程度的高低;

②學籍能證明一個學生屬於某一學校。

④ 鄭州大學2020年的畢業生學籍會保留嗎

鄭州大學2020年的畢業生學籍不會保留的,因為你已經畢業了,所以說你的學籍就已經跟著你的檔案會保存好,但是你的學籍不會保留。如果你考研的話,會保留你的學籍。

⑤ 誰知道鄭大的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

電話:0371-67780050 通訊地址:鄭州市科學大道100號 郵政編碼:450001
鄭州大學研究生教育始於1978年,1981年成為全國首批博士、碩士學位授權單位。經過多年的建設,2000年由原鄭州大學、鄭州工業大學、河南醫科大學合並組建而成的新鄭州大學已經發展成為省內高層次人才培養的重要基地,為河南省的社會經濟、教育發展以及精神文明建設作出了重要貢獻。

合校15年來,我校辦學規模進一步擴大,師資力量更加雄厚,培養與管理工作更加規范。目前,鄭州大學是一所涵蓋理學、工學、醫學、文學、歷史學、哲學、法學、經濟學、管理學、教育學、農學、藝術學12大學科門類的綜合性大學,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也是河南省人民政府與國家教育部共建高校。現有46個院(系),9個附屬醫院,107個本科專業,55個一級學科碩士點,237個二級學科碩士點;21個一級學科博士點,124個二級學科博士點,另有1個專業博士學位點,19種專業碩士學位點,23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1.5萬余名各類在校研究生,24名院士(專職6人,雙聘18人),230名博士生導師,2410名碩士生導師。

⑥ 鄭州大學學生學籍賬號和密碼是哪個是那個用來查成績的學號和密碼嗎

賬號是
學號
,到處都用那個,密碼是當初報道時給你的哪張單子上面的密碼,貌似6位數,暫時知道除了購買教材那兒的默認密碼是8888,其他都是用那個密碼

⑦ 2020年鄭州大學旅遊管理學院碩士新生錄取工作細則

復試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生源質量的關鍵環節。為加強我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規范化和制度化,完善創新拔尖人才培養選拔機制,根據《鄭州大學2020年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特製定本實施細則。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做到政策透明、規則公平、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


二、復試方式和復試日程安排


1. 復試方式


採用在線網路遠程復試,使用研招網(學信網)遠程面試系統作為主面試平台,ZOOM作為復試備選平台,考生需提前在電腦和收集中安裝研招網(學信網)遠程面試系統和ZOOM。


2. 復試日程安排


(1)參加復試的所有考生按照後面資格審查提交材料清單,將所有要求提交材料的原件和1份材料目錄,掃描為電子版打包壓縮成一個文件(文件命名為:報考專業+姓名)於5月20日上午12:00前發至郵箱:[email protected]


(2)一志願考生已在5月15日完成研招網面試系統測試和ZOOM使用的學習和測試,調劑考生須在5月21日上午8:00前完成研招網面試系統和ZOOM的相關學習與測試,具體情況遵從我院技術老師安排。


(3)5月21日所有復試考生在研招網平台至指定考場參加各專業的英語聽力口語、專業能力測試。同時,同等學力學碩考生和跨專業考生參加專業加試。考核從上午8:30正式開始,考生提前30分鍾於8:00進指定視頻考場。


(4)5月22日上午MTA考生運用ZOOM進行政治考試。政治考試於上午8:30正式開始,考生提前30分鍾於8:00進指定視頻考場。


(5)5月22日下午17點前在學院網站發布復試排序名單(按綜合成績降序排列)。


3. 復試程序和要求


(1)考生需提前在電腦和手機中安裝研招網(學信網)遠程面試系統及ZOOM,並完成使用的學習與測試。 每位考生復試累計總時間不少於20分鍾,請考生在每場測試前均提前30分鍾進入指定的視頻會議室在線報到。無特殊原因未按照通知時間到達備考的,遲到20分鍾以上或復試過程中未經考務人員同意擅自退出復試考場的視為放棄復試資格。


(2)復試考生需要准備可以支撐“雙機位”運行的硬體(兩部帶攝像頭的設備, 如筆記電腦、手機、手機支架等)。一台設備(第一機位)從正面拍攝,放置在距離考生30厘米處,另一台設備(第二機位)從考生側後方45度角距離本人30厘米處拍攝,確保第一機位和第二機位分別從考生面前和身後完整拍攝到考 生全身,復試組教師能夠從第二機位清晰看到第一機位屏幕。考生應當選擇獨立、可封閉的空間,確保安靜整潔,復試期間嚴禁他人進入考試獨立空間。復試開始前,考生應當根據考務人員的指令,手持攝像頭,環繞360°展示本入應試環境。除復試要求的設備和物品外,復試場所考生座位1.5米范圍內不得存放任何書刊、資料、電子設備等。


(3)復試內容包含考生自我介紹、英語測試、專業基礎知識測試、加試科目的測試。


(4)招生遠程面試系統介紹及操作流程、操作指南、注意事項等內容予以具 體說明。


(5)堅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要做好人員健康排查、場地安排、衛生消毒等工作。要制定復試期間突發事件和應急預案,提前做好應對准備,保證各個環節有章可循,責任到人。


(2)加強復試過程規范管理,建立健全“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工作機制。與考生逐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在研究生復試過程中全面實行全程錄屏錄音,錄屏和錄音的存儲介質由招生 單位保存至考生畢業備查。


三、資格審查


復試前根據考生發送指定郵箱的資格審核材料清單的電子掃描件,學院將對考生報考資格、相關證件(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復試資格等進行嚴格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以下為資格審查提交材料的清單:


1.准考證。


2.本人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如果身份證丟失,可以用臨時身份證(在有效期內,有效期為3個月)或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戶籍證明(貼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蓋騎縫章)。


3.學籍、學歷(學位)證明


(1)應屆本科畢業生需提交學生證或所在學校教務部門開具的在校生證明或學信網出具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2)往屆生提交網路報考所填報的學歷學位證書;


(3)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復試時往屆生必須提交學信網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本科畢業生必須提交學信網出具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有研究生學籍在籍的需提交學籍所在高校研究生院(處)開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4)在境外獲得學歷或學位證書的考生需提供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所在單位公章)。


5.考生所在單位出具的政審材料。


6.鄭州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通知單(進入復試名單的考生登錄系統填報導師並列印通知單)。


7.根據教育部和解放軍總政治部有關文件精神,應屆本科畢業國防生報考我校的考生,除提供我校規定的有關材料外,還需提供《國防生報考研究生審批表》(必須加蓋上級主管部門公章)原件。


8.“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調劑考生須提交經相關地區主管部門蓋章的《報考2020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准,復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准。


9.其他相關材料


(1)誠信復試承諾書(下載列印紙質版考生本人手寫簽字);


(2)能夠證明考生在學習期間或工作期間綜合素質和實踐能力的有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如:四六級證書、各類獎學金證書、計算機等級證書、導游資格證、公開發表的論文、參加的項目及比賽、其他各種獲獎證書、各類資格證書等。


四、復試的主要內容及權重


復試成績全部量化。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復試成績= 外語聽力口語成績+專業能力成績


1. 自我介紹,不佔分值,時間約1分鍾。


考生在指定的時間進入指定考場,先自我介紹,介紹內容包括本人姓名、所學專業、畢業時間、畢業學校、報考專業等。考生自我介紹時也可結合自身專業背景優勢、興趣愛好、未來規劃等。


2. 外語聽力口語成績,占復試總成績20%,時間不少於5分鍾


英語總成績(100分)= 英語口語成績(50%)+ 英語聽力成績(50%)。


先進行1.分鍾的英語自我介紹,然後由考生隨機抽題進行作答,並認真聆聽考官的提問和根據理解回答問題,用英語與考官進行交流。滿分100分。


2 專業能力考核成績,占復試總成績80%,時間不少於14分鍾


專業考核內容包括管理學綜合理論(原復試安排的筆試部分以面試方式呈現)和專業綜合能力考核。滿分100分,管理學綜合理論部分由考生隨機抽題進行回答。專業綜合能力部分由考官根據學生情況提出報考專業領域的相關問題讓考生作答,根據學生表現綜合評定其專業能力,打分給予成績。


3. 對參加復試的同等學力考生(以報名時為准)和跨專業考生,除加強復試外,還須進行本科主幹課程的加試查(如下表)。旅遊管理專碩需參加政治加試(政治考試採取視頻監控方式進行筆試)。加試課程由考生隨機抽取相應科目的題目進行回答,考官根據回答情況給予打分。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60分及以上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加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被錄取。


5.復試過程中綜合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心理健康狀況及身體狀況考核內容。此項不作量化計入復試成績,但復試期間審查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者、考試違紀及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錄取。不予錄取的考生將在復試結果公示表中備注欄註明。


五、復試成績及公示


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均摺合為百分制後,按相應的權重相加為綜合總成績。 初試成績、復試成績所佔比重為:


初試成績占總成績60%,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綜合排序總成績=初試總分(折算為百分制)×60%+復試成績(百分制)×40%


排名按照綜合總成績從高到低原則:


1.一志願考生和校外調劑考生一起按專業依據考生復試總成績排序。


2.學碩和專碩分開排序。


3.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考生單獨排序。


4.如考生總成績完全相同,則按以下順序比較初試成績,初試總成績→專業課→英語→數學→政治,分高者排在前面。


六、體檢


在錄取環節進行,具體時間和要求另行通知。


七、調劑


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和我校“鄭州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辦 法”http://gs.zzu.e.cn/info/1023/10465.htm 中相關規定要求。 請有意向調劑我院的考生於5月20日上午12:00 前在研招網調劑系統提交調劑申請。同時在上述規定時間內發送資格審查資料至郵箱:[email protected]


我院有調劑指標的專業:


管理科學與工程(120100)、旅遊管理專碩MTA(125400)


2. 我院調劑原則如下:


(1)申請調劑考生須為全日制本科畢業生或應屆生,且所學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或相近。初試科目與所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之間,英語一、英語二之間,可順向調劑,不可逆向調劑)。總分及單科滿足我院復試分數線。


(2)擬申請MTA調劑的考生至2020年9月入學前需滿足有3年的工作經驗的報考條件,否則不能申請調劑。


(3)我院將按照我院所需調劑考生名額,依據初試成績、學術素養、研究能力,綜合擇優選擇調劑考生參加復試。其中學術素養、研究能力將依據資格審查資料中的考生個人發表學術論文、參加項目及比賽、獲得榮譽等情況綜合評定。


(4)所有擬調劑的考生都必須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 待中國研招網調劑系統開通後,我院會在中國研招網發布調劑信息,在此之前不接收預調劑。我院對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發送復試通知,考生接到復試通知後請盡快在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確認復試通知,如考生未在復試通知規定時間內完成確認操作,則視為自動放棄。 咨詢電話:0371-67780040


八、錄取工作


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綜合成績排序、思想政治表現、身心 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最終錄取人數按學校最終下達招生計劃執行。


在整個復試過程中,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後3個月內,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 調查處理。


九、其他要求


1. 錄取類別的選擇。考生應慎重選擇錄取類別,錄取類別一旦確定,不予更改。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我校不承擔責任。


(1)全日制研究生:就業方式可選擇定向就業或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人事檔案和工資關系不轉入我校,須在被 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培養協議,並提交由所在單位人事部 門蓋章的定向就業協議。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畢業時與用人單位雙向 選擇的辦法就業。非定向就業研究生的工資關系和人事檔案必須轉入我校,檔案 等的調取方式和時間以研工部通知為准。


(2)非全日制研究生:按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原則上招收在職定向人員。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事檔案、工資關系等不轉入我校。


以上就是2020年鄭州大學旅遊管理學院碩士新生錄取工作細則,希望報考此院校的考生能夠關注和重視起來,更多相關資訊,歡迎大家持續關注本平台!

⑧ 鄭大心理學研究生招生簡章2015

幫你解答記得採納:
鄭州大學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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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大學2015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作者:網站管理員 來源:研究生院 發布日期:2014-09-16 09:35:19

鄭州大學於2000年7月由原鄭州大學、鄭州工業大學、河南醫科大學三校合並而成,是
「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2004年2月成為河南省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是河南省惟一一所入選國家「中西部高校綜合實力提升工程」的高校。

鄭州大學研究生教育始於1978年,1981年成為全國首批博士、碩士學位授權單位。近年來,辦學規模不斷擴大,管理水平和研究生培養質量不斷提高,為國家和社會培養了大批高層次專門人才。2014年,招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4252人,博士研究生224人,各類在校研究生達到15000多人。已進入全國研究生教育大校行列。

目前,鄭州大學學位點覆蓋了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12個門類62個一級學科;有21個一級學科博士點,
55個一級學科碩士點;有1個臨床醫學專業博士學位授權點、21種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和20個工程碩士專業領域,以及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授權;有23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6個國家級重點及重點培育學科。現有兩院院士30人(專職院士6人,雙聘院士24人),博士生導師298人,碩士生導師2387人。在對外交流方面,已與美、日、挪威、澳大利亞、紐西蘭、香港等國家和地區的知名高校建立了合作關系。鄭州大學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勢頭良好,已成為中部地區高層次人才培養的重要基地。今天的鄭州大學正把研究生教育作為強校之路,朝著國內一流大學的目標邁進。

一、招生人數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2015年我校278個專業(含19種專業學位授權點)意向計劃招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2500名(含推薦免試生),專業型碩士研究生2100名(含推薦免試生)。我校招生目錄中所列計劃為意向招生計劃,擬招收推免生人數以最後確認錄取人數為准;分專業意向招生計劃數待公布。教育部正式下達計劃後,學校將根據國家實際下達計劃數,結合新的招生計劃分配方案綜合分析各專業基本培養條件和生源情況做相應調整。

二、報名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
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體育碩士中的競賽組織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項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報名參加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體育碩士中的競賽組織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三)對考生報考的其他要求

1、同等學力考生還應達到以下學業要求:

(1)一般不能跨專業門類報考;(2)須進修過所報考專業本科主幹課程,並出具成績單或其他相應證明;(3)須以第一作者發表過所報考專業的學術論文(CN刊物正式發表)1篇(含1篇)以上;(4)報考臨床醫學各專業的同等學力考生,須有3年以上臨床工作經歷,並在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發表論文1篇或主持省級以上科研課題(前3名)或獲省級科研成果獎(前5名)。

2、臨床醫學類碩士研究生招生不接受非醫學專業及護理專業畢業的考生報考。

3、各招生專業目錄中註明的限定要求。

三、考試科目

(一)報考我校非外語類專業的考生外語統考科目除特殊要求專業外限報英語。

(二)2015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目錄中的考試科目均按教育部教學司〔2014〕12號文件要求設置。

四、學制和學習方式

(一)學制:學術型研究生實行以三年為基礎的彈性學制,專業型研究生的學制2-3年。

(二)學習方式:碩士研究生分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兩種。

五、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並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繳費和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應屆本科畢業生在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報考我校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圖書情報碩士、美術學院、音樂學院的考生必須選報鄭州大學考點;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報考2015年碩士研究生一律採取網上報名方式。

1. 預報名時間: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網上報名日期: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2.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上述報名日期內,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3.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

(1)報考我校考生只填報一個招生院系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後,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並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願。

(2)同等學力的報考人員,應按招生院系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並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要准確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要如實填寫。對弄虛作假者,學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8號〕)和《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暫行)》進行處理。

4、國家按照一區、二區確定考生參加復試基本分數要求,我校歸屬一區。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

6.現役軍人報考我校,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及學校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

(二)所有考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並照相。

1.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

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地點

報考我校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圖書情報碩士、美術學院、音樂學院的考生,必須到鄭州大學報考點進行確認報名。其他考生到本人戶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進行確認報名。

鄭州大學報考點設在鄭州大學新校區(地址:鄭州市高新技術開發區科學大道100號)。

3.現場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方現場核對並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

(2)考生現場確認應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3)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路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4)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5)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6)考生應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7)考生應按報考點規定配合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六、考生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在審查考生資格時,發現偽造證件情況,將扣留偽造證件;發現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後,再准予考試。

審查考生網上報考信息後,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准予考試。在復試時將對考生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再次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報考前,請考生務必認真閱讀招生簡章及專業目錄,核對本人是否符合我校公布的報考要求。無論何時,如發現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責任由考生自負。

七、初試

(一)在規定時間內,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列印《准考證》。《准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

(二)考生憑下載列印的《准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

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2014年12月29日進行)。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9日,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由招生單位確定,不超過14:30)。

(四)初試科目

12月27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2月27日下午 外國語

12月28日上午 業務課一

12月28日下午 業務課二

12月29日 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

每科考試時間一般為3小時;建築設計等特殊科目考試時間最長不超過6小時。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五)考試大綱及命題

碩士研究生招生全國統考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俄語、日語、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教育學專業基礎綜合、心理學專業基礎綜合、歷史學基礎、西醫綜合、中醫綜合。

全國聯考科目為數學(農)、化學(農)、植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動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法碩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學)、法碩聯考綜合(法學)。

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其他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我校統一組織。

(六)考生須到考點指定的考場考試。考生入場時須接受考試安全檢查。考生在每科考試開考15分鍾後不得入場。

(七)報考我校的考生初試成績在3月下旬鄭州大學研究生院網站(網址http://gs.zzu.e.cn)進行查詢並自行下載列印(如查詢時間有變將另行通知),我校將不再寄發紙質版成績單。

八、復試

(一)復試時間、地點、內容範圍、方式、復試辦法和程序將在我校各招生單位網上公布,全部復試工作一般在2015年4月底前完成,請各考生屆時關注。

(二)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為准)報考的考生(除工商管理專業碩士外),復試時,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幹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三)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圖書情報類專業碩士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

(四)我校根據教育部公布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和國家下達招生計劃、生源情況及總體初試成績情況,確定各專業考生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並及時公布。

(五)我校各專業按照一定比例進行差額復試。

九、調劑

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將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屆時,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願。

十、體檢

考生復試時應按規定到學校醫院進行體格檢查。具體要求見復試通知。

十一、錄取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並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

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將不予錄取。

我校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加大復試力度,擇優錄取原則。嚴禁一切弄虛作假行為,如發現考生提供虛假材料、考試作弊及其它違反考試紀律行為,一經查證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十二、相關政策說明

(一)學校設立研究生教育創新基金,其中學校專項部分每年不低於100萬元,用於「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此外,學校還設立研究生科學研究基金,具備科研潛質和創新思維的全脫產科學學位研究生,根據科學研究需要可向學校申請研究生科學研究基金。

另外,我校還結合國家留學基金委員會「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和學校「211三期建設創新人才培養項目」,資助碩士研究生到國外一流大學攻讀博士學位,或參加高水平國際學術會議。

(二)我校積極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優先接收設有研究生院的高校和「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畢業的推免生,推免生經初審、復試合格者,可享受我校碩士生相關獎學金。

(三)我校每年選拔優秀在校碩士生進入「碩博連讀」培養。2015年
「碩博連讀」考生比例可佔到50%以上。

(四)「211工程」院校及具有碩士學位授權高校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第一志願報考我校,可享受我校相應優秀考生獎勵政策。

(五)學校和院系可為研究生提供的「三助」崗位和國家助學貸款幫助學生完成在校學業。

(六)獎學金標准以省級主管部門審定為准。

十三、其它說明

(一)2015年報考鄭州大學碩士研究生必須在備用信息欄填寫指導教師,請考生務必在報名前認真查閱招生院系招生簡章、導師簡介和招生情況等信息。

(二)研究生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並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登陸鄭州大學研究生院網站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未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的,原則上不準參加考試。

(三)我校不出售歷年考研試題,不舉辦考研輔導班。

(四)我校只郵寄錄取通知書。按教育部規定,考生准考證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http://yz.chsi.com.cn自行下載列印。成績單、復試通知書等材料均由考生從鄭州大學研究生院網站(http://gs.zzu.e.cn)自行下載列印。請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務必認真詳細填寫本人的通訊方式、通訊地址和郵政編碼,以保證研究生院與考生的聯系。

(五)2015年研究生學費標准以河南省發展與改革委員會審批為准。

十四、信息查詢及咨詢

鄭州大學研究生院網址為:http://gs.zzu.e.cn
歡迎上網查詢考研信息。

考生可直接撥打所報考院系聯系電話進行咨詢。研究生招生辦每周五下午(工作時間)開通招生工作集中答疑電話(0371-67781710),另開通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在線咨詢,敬請考生按照上述聯系方式及時間要求進行相關咨詢。

鄭州大學單位代碼:10459

鄭州大學研究生院

2014年9月15日

⑨ 鄭州大學考研復試要帶哪些材料

2017年鄭州大學考研復試下月就要開始,大家可以先根據去年鄭大官方的相關復試通知,做好准備。以下是鄭州大學復試時須攜帶以下的考生本人資料:

(1)准考證
(2)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最後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需持所在學校教務部門開具的證明)及復印件一份;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復試時必須提交國家認證機構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必須提交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在校生證明,同時登錄學信網進行學籍在線驗證,並於復試時交至各招生院系,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將不列入擬錄取名單公示或上報。鄭州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公布的與學信網上學籍學歷信息不匹配的考生,往屆生必須提交國家認證機構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必須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4)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所在單位公章)
(5)我校招生簡章所要求提交的相關材料
(6)考生所在單位出具的政審材料1份
(7)鄭州大學2016年攻讀碩士學位考生選擇導師情況表
(8)根據教育部和解放軍總政治部有關文件精神,應屆本科畢業國防生報考我校的考生,除提供我校規定的有關材料外,還需提供《國防生報考研究生審批表》(必須加蓋上級主管部門公章)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9)報考「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需提供本人《退出現役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⑩ 鄭大研究生復試需要成績單原件

考研復試用的成績單來不用源原件,復印件即可。
鄭大復試規定攜帶的材料:

(1)准考證。
(2)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
(3)最後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需持所在學校教務部門開具的證明)及復印件一份。鄭州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公布的與學信網上學籍學歷信息不匹配的考生,往屆生必須提交國家認證機構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必須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否則不能參加復試。註:除MPA外其他專業信息核對不匹配考生名單見附件。
(4)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所在單位公章)。
(5)我校招生簡章所要求提交的相關材料。
(6)考生所在單位出具的政審材料1份(研究生部網站:資料下載—研究生工作部) 。
(7)能體現考生實踐能力的其它材料(發表的文章、參加科研及社會活動材料、成果證明和獎勵證書原件、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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