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頂替上大學擬將入刑
㈠ 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構成什麼犯罪
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涉嫌冒名頂替罪。盜用、冒用他人身份,頂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學歷教育入學資格的,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之二
盜用、冒用他人身份,頂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學歷教育入學資格、公務員錄用資格、就業安置待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組織、指使他人實施前款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國家工作人員有前兩款行為,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
㈡ 頂名上大學需不需要坐牢
頂名上大學需要坐牢。冒名頂替上大學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盜用、冒用他人身份,頂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學歷教育入學資格、公務員錄用資格、就業安置待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組織、指使他人實施前款行為的,依照相關規定從重處罰。被侵權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取消虛假身份、恢復真實身份、賠償損失等。冒名者獲得各種國家許可證,如公務員資格、教師等,是欺詐,應當撤銷。
頂替者此後所有學歷、學位,及必須依託學歷學位取得的一切相關證書立即無條件全部作廢。如頂替者在國家公職機關以及國有企業工作,相關單位應立即無條件開除;在外資企業、民營企業等工作的,由相關單位發出公函,建議該企業立即處理;在國外求學的,由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公函,建議相關學校立即處理。
上述處罰記入檔案,並永久保留。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在相關網站設置冒名頂替者黑名單,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隨時查詢。頂替者畢生不能到國家公職機關及國有企業工作,不得享受公租房、經適房等福利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之二
【冒名頂替罪】盜用、冒用他人身份,頂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學歷教育入學資格、公務員錄用資格、就業安置待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組織、指使他人實施前款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國家工作人員有前兩款行為,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
㈢ 頂替上大學怎麼判
【刑法修正案草案:冒名頂替上大學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些地方出現的教育招考冒名頂替事件引起全社會關注,13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審稿對此作出規定:冒名頂替上大學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盜用、冒用他人身份,頂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學歷教育入學資格、公務員錄用資格、就業安置待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組織、指使他人實施前款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㈣ 冒名頂替上大學會坐牢嗎
【刑法修正案草案:冒名頂替上大學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些地方出現的教育招考冒名頂替事件引起全社會關注,13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刑法修正案。
(十一)草案二審稿對此作出規定:冒名頂替上大學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盜用、冒用他人身份,頂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學歷教育入學資格、公務員錄用資格、就業安置待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組織、指使他人實施前款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㈤ 冒名頂替上學怎麼判刑
冒名頂替上學:冒名頂替上大學涉嫌冒名頂替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冒名頂替上中小學等學校,涉嫌使用虛假身份證件、盜用身份證件罪,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或者不判處主刑單處罰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八十條之一
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嚴重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第二百八十條之二
盜用、冒用他人身份,頂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學歷教育入學資格、公務員錄用資格、就業安置待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㈥ 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構成何罪
法律分析:目前在我國的法律制度中沒有冒名頂替罪,冒名頂替上大學要追究具體行為人的法律責任,幫助當事人冒名頂替的工作人員涉嫌構成濫用職權罪,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當事人涉嫌構成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如果招生辦的工作人員有受賄行為的,構成受賄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條 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嚴重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三百九十七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四百一十八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招收公務員、學生工作中舞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㈦ 冒名頂替別人上大學判多久
冒名頂替的判罰標准:
1、行為人冒名頂替怎麼他人取得的高等學歷教育入學資格、公務員錄用資格、就業安置待遇的,構成冒名頂替罪,依法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2、組織、指使他人實施上述冒名頂替行為的,則應依照上述的判罰標准從重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