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師范大學專碩研究生招生簡章
A. 華東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歷年招生怎麼查
1。首先瀏覽器搜索學校名稱「華東師范大學」,進入院校官網。
2、其次導航欄點擊招生就業進入「華東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網」。
3、最後即可查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華東師范大學考研招生簡章公告。
B. 關於華東師范大學全日制金融專碩的問題
華東師范大學全日制金融專碩,2011年A類考生復試線350; B類考生340;C類考生 330。這些都是國家基本線。
也就是說,華東師大的金融專碩考研難度不是很大,只要個人能力達到國家線,即可進入復試。
華師大現在已經沒有公費自費的說法了,主要是看你的成績,給獎學金,評定都是流動的。
獎學金主要有三類,A類15000,B類13000,C類3000~其中A,B大概佔到70%。C類得自己交一萬塊錢的學費。想拿B獎學金,主要還是要保證初試成績靠前,另外復試也非常重要。
431金融學綜合,包括《金融學》和《公司財務》兩部分,沒有指定用書。你可重點研透431大綱。
參考書可以選擇南開錢榮堃《國際金融》;復旦大學出版社《貨幣銀行學》、《金融市場學》;羅斯的 《公司理財》。
C. 華東師范大學2019年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華東師范大學,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的綜合性研究型重點大學,是國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高校。
第三條 學校法人注冊地址是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號,郵編200062。學校承擔本科教學任務的校區除注冊地中山北路校區外,還有閔行校區,地址為上海市閔行區東川路500號,郵編200241。
第四條 學校將給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本科畢業生頒發華東師范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規定的本科畢業生,學校將頒發華東師范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條 華東師范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招生委員會是學校開展本專科招生考試工作的決策機構。委員包括學校領導、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和校友代表。委員會主任由校長擔任,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領導擔任常務副主任,分管學生工作和紀檢工作的校領導擔任副主任。學校制訂《華東師范大學招生委員會章程》。
第七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作為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職責有:
1. 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以及主管部門和有關省級招委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
2. 按照教育部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分地區、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制定學校招生工作章程;
3. 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咨詢服務工作,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校情況和招生政策;
4. 組織實施完成學校本科生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5. 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6. 配合學校有關部門對錄取新生的復查工作;
7. 完成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八條 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與收費
第九條 學校面向全國招生,根據國家政策要求,努力促進區域、城鄉入學機會公平,優化學校生源結構,統籌考慮各省考生人數和生源質量、各專業就業情況等因素,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的為准。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計劃中不包含保送生、運動訓練專業及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自主招生等特殊類型招生計劃。
第十條 學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生源質量調控、解決同分數考生錄取及平行志願情況下投檔不退檔的計劃需求。
第十一條 學校依法收取相關費用。其中:
1. 學費按學分收取,按學年預收。預收標准:藝術類專業為10000元/年;軟體工程專業第一、二學年為5500元/年,第三、四學年為16000元/年;其他專業為5000-5500元/年。
2. 住宿費:中山北路校區為800-1200元/年,閔行校區1200元/年。
3. 對實行免費培養的師范生,將根據國家規定免收學費和住宿費,同時按照規定補助生活費。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及投檔模式確定調檔比例,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20%。
第十三條 學校執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小於等於20分的政策性加分;加分值大於20分的,一律認作20分。
第十四條 普通類專業錄取採用“專業級差”原則,專業級差分為2、1、1、0、0,在同分情況下,文科考生參考語文、外語高考分數之和,理科考生參考數學、外語高考分數之和;藝術類和體育類專業錄取採用“分數優先”原則,錄取時不設級差分。
第十五條 專業調劑和退檔時均不再徵求考生意見。具體承諾如下:
1. 對不實行平行志願的錄取批次(除藝術體育類外),投檔成績高於學校錄取分數線的考生,只要專業服從調劑、且體檢符合要求,都會被錄取。
2. 對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錄取批次(除藝術體育類外),在學校投檔分數線上且被投檔的考生,只要專業服從調劑、且體檢符合要求,都會被錄取。
第十六條 外語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對外語語種不作限制(鑒於學校各專業均有雙語教學、相關課程使用英語教材的實際情況,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報考時慎重考慮)。
第十七條 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按照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八條 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特別需要指出:
1. 色弱考生下列專業不能錄取:化學類、化學、心理學類、生物科學類、生物科學、生態學、環境工程、學前教育、特殊教育、體育教育;
2. 色盲考生下列專業不能錄取:除色弱不能錄取專業外,還包括美術學、繪畫、設計學類、地理科學;
3. 不能准確識別出紅、黃、綠、藍、紫任一色的考生下列專業不能錄取:除色弱、色盲不能錄取專業外,還包括經濟學、工商管理、會計學、人力資源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房地產開發與管理、公共管理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4. 考生如有身體狀況不適合從事教師職業的,建議慎重考慮是否報考師范專業。
第十九條 江蘇省考生(含自主招生和高水平藝術團考生)報考我校普通類本科專業的資格要求是選測科目為2 B,必測科目為4 C 1合格;對選測科目每門成績達到A+的,給予投檔分加2分優惠進入專業錄取;專業安排原則按第十四條執行。藝術體育類專業要求是7門必測科目D級不超過三門(技術科目不合格視為D級)。
第二十條 經學校考核認定獲得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和教育部公示備案後,按照教育部和學校有關自主招生政策錄取。
第二十一條 報考藝術類專業考生的錄取方法按照學校公布的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執行。
第二十二條 經學校考核合格獲得高水平藝術團資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關高水平藝術團的錄取政策和學校發給獲得資格考生的書面通知書中公布的原則執行。
第二十三條 經學校考核合格並獲得高水平運動隊錄取資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關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政策執行。
第二十四條 報考體育類專業的上海考生按公布的《華東師范大學體育類專業招生簡章(上海地區)》規定執行,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原則上以錄取系統中顯示的投檔成績為依據,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二十五條 填報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志願的學生在錄取後,必須與定向就業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否則將取消錄取資格。
第二十六條 實行免費教育的師范生入學後必須簽訂《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書》,否則將取消錄取資格。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將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考生,將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如發現在高考報名、考試、體檢等環節中以弄虛作假的手段取得錄取資格的新生,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第二十八條 學校網址:www.ecnu.e.cn,咨詢電話:021-62232212。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投訴電話:021-54344651。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公布後,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為准。有省、自治區、直轄市調整高考招生政策,學校將根據當地的政策調整相關規定,並另行公布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
D. 華東師范大學2012年研究生招生簡章
2011年的招生簡章是2010年9月11出的,所以可以推斷應該2012年的也快出來了,雖然現在還沒用出專來。
你可以隨時屬關注華東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的通知與公告,網址如下:
http://www.yjsy.ecnu.e.cn/newslist.asp?page=1&catid=60
E. 華東師范大學考研要求
登錄華東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網,下載研究生招生簡章和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一看就知道了。
F. 華東師范大學研究生院的教育學專業招生條件
華東師范大學教育學考研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要求(同普通高校招生體檢標准)。
4.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一般為全日制的四年制或五年制。應屆畢業的日期一般為2014年夏季。
部分院校有全日制的2014年6月本科畢業的「專接本」「專升本」「3+2」類學生,如本科所在學校認可此類學生屬「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此類學生如報考我校,則以「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不屬於同等學力人員考生,不需瀏覽、也不需對照以下。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即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持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畢業證書的考生。
(3)已獲國家承認的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4)已獲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人員。
我校對已獲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人員(即同等學力人員)的報考條件的設置為:①高職高專(大學專科)(不得跨專業)畢業滿2年(至2014年9月1日),②外語通過大學英語四級(或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其他應試語種四級),如應試語種為二外的也需提供應試語種四級證書,③高職高專(大學專科)畢業後有在普通高校本科階段、成人高考專升本階段、自學考試本科階段,學習過與報考專業相關(亦不得跨專業)的8門本科的專業必修課程的成績合格證明(成績單)、須是高校教務部門或省級自考辦出具。上述條件①②③為報名時必備。對國家承認學歷的往屆全日制本科結業(無本科畢業證、僅有本科結業證)生和應屆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本科畢業生,我校按同等學力人員的報考條件(即上述①②③項、往屆全日制本科結業生和高中起點本科的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可免去①項)審核考生的報考資格。
G. 華東師范大學2011年學前教育研究生招生人數,以及歷年的復試分數線
華東師范大學2011年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培養目標
為了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研究生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1年8月31日以後出生者),報考委託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5.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只准報考委託培養或自籌經費碩士生。
6.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經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1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自考本科生和網路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0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專業學位研究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報考條件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體育碩士中的競賽組織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報名參加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體育碩士中的競賽組織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三)報名參加經教育部批準的招生單位自行組織的單獨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項的要求。
2.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後連續工作4年或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幹,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定向培養或委託培養的在職人員;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或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委託培養的在職人員。
建築學碩士、工程碩士、城市規劃碩士、農業推廣碩士、獸醫碩士、風景園林碩士、林業碩士、臨床醫學碩士、口腔醫學碩士、公共衛生碩士、護理碩士、葯學碩士、中葯學碩士等13個專業學位類別可設置單獨考試。
(四)經審定可以開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學校,可以推薦本校規定數量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初試,並在2010年10月25日前直接到報考單位參加復試和辦理接收手續。推薦和接收辦法由學校(招生單位)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製定。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團和農村教育碩士項目的推免生)須在國家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到報考點辦理報名手續,亦不得再參加統考。到2010年10月25日仍未落實接收招生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
除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及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體育碩士中的競賽組織外,其它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報考2011年碩士生一律採取網上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日期:201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預報名時間為2010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公告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復試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上述報名日期內,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3.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
(1)考生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後,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並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願。
(2)應試的外國語語種按招生單位的規定任選一種。
(3)同等學力的報考人員,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4.國家按照一區、二區、三區確定考生參加復試基本分數要求,一區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等11省(市);二區包括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重慶、四川、陝西等10省(市);三區包括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雲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0省(區)。
報考地處二、三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後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以下簡稱民族區域自治地方,見附1)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工作單位在民族區域自治地方范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為少數民族地區的定向或委託培養方式),方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計劃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准,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統考。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6.現役軍人報考地方或軍隊招生單位,以及地方考生報考軍隊招生單位,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有關報考規定,遵守保密規定,按照有關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事先與招生單位聯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團和農村教育碩士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並繳費和照相。
1.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
2010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地點
報考單獨考試及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和工程管理碩士的考生必須到招生單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進行確認報名。其他考生到本人戶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進行確認報名。
3.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限「居民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幹部證」、「軍校學員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核對,考生確認本人網報信息。
自考本科生和網路教育本科生還須憑已經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2)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考生辦理報考手續繳納報考費後,不再退還)。
(3)報考點按規定採集考生本人圖像信息。
四、考生資格審查
招生單位審查考生網上報考信息後,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准予考試。招生單位將在復試時對考生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相關單位在審查考生資格時,發現偽造證件情況時,可扣留偽造證件;發現可疑學歷證書時,可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指定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考生(含推免生)在報考時要全面、客觀地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作弊所受處罰情況要如實填寫。對弄虛作假者,按照《2011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五、考試
(一)2011年1月1日-14日,考生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列印《准考證》,招生單位不再給考生寄發《准考證》。
(二)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考生憑下載列印的《准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參加初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
2011年1月15日至1月16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月17日進行)。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17日,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由招生單位確定,不超過14:30)。
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研究生入學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四)初試科目
1月1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
1月15日下午 外國語
1月16日上午 業務課一
1月16日下午 業務課二
1月17日 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
每科考試時間一般為3小時;建築設計等特殊科目考試時間最長不超過6小時。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五)考試大綱及命題
碩士研究生招生全國統考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俄語、日語、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教育學專業基礎綜合、心理學專業基礎綜合、歷史學基礎、西醫綜合、中醫綜合。
全國聯考科目為數學(農)、化學(農)、植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動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法碩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學)、法碩聯考綜合(法學)。
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統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聯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關機構組織編制。
(六)報考單獨考試及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和工程管理碩士的考生必須到招生單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考場應試。其他考生到本人戶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考場應試。
(七)考生在每科目考試開考15分鍾後不得入場。初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於每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鍾,具體出場時間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規定,交卷出場後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八)考生初試成績由考生報考的招生單位負責通知。
(九)復試
1.復試時間、地點、內容範圍、方式由招生單位自定。復試辦法和程序由招生單位公布。全部復試工作一般應在2011年4月底前完成。招生單位認為必要時,可再次復試。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2.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為准)報考的考生(除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和工程管理碩士外),復試時,應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幹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3.少數民族地區僅指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區域。考生的少數民族身份網報時應如實填寫,現場確認後不得更改。
(十)教育部依據碩士生培養目標,結合年度招生計劃、生源情況及總體初試成績情況,確定考生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
對單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分數要求由招生單位自定。
經教育部批準的北京大學等自劃線高校(名單見附2)自行確定本校復試分數線。
各招生單位按照一定比例進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招生單位,可以適度擴大差額復試比例。進行初試科目改革的學科專業復試差額比例可適當擴大,具體比例由招生單位自定。
六、調劑
報考學術型和報考專業學位研究生之間的相互調劑政策,待初試結束後,視第一志願生源上線情況而定。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單位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並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願。
七、體檢
體檢工作由招生單位在復試階段組織進行,體檢須在招生單位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招生單位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提出本單位體檢要求。具體要求見各招生單位招生簡章或復試通知。
八、錄取
招生單位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並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分為定向、非定向、委託培養和自籌經費。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的定向培養碩士生或委託培養碩士生。
招收定向培養、委託培養碩士生均實行合同制。招生單位、用人單位、擬錄取為定向培養、委託培養的考生之間,必須在考生錄取前,分別簽訂合同。
被擬錄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學資格,需在錄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招生單位同意,可以參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對在報名及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有關部門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單位不予錄取。
對作弊考生的有關情況,有關單位將按規定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並記入考生的誠信檔案和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後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對在當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許報考;對嚴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關規定予以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作弊的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情況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於違法者,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九、畢業生就業
定向或委託培養碩士生畢業後回定向或委託單位就業。
非定向和自籌經費碩士生畢業時採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或按照培養合同就業。招生單位及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十、其他
(一)考生因報考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招生單位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二)已獲得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被錄取為碩士生後,培養經費及在學期間的待遇按委託培養或自籌經費培養合同辦理。
(三)各招生單位根據本簡章,結合各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招生簡章。
(四)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生及軍隊系統的招生單位招收碩士生,按解放軍總政治部規定辦理。
H. 2021華東師范大學考研報考條件
2021華東師范大學考研報考條件包括:健康的擁護黨領導的好公民;大學本科畢業生、高職高專滿兩年或兩年以上、碩士和博士需要徵得所在培養單位的同意。同時,教育部印發《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通知對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確指示,明確2021考研報名條件如下:
第十五條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具體期限由招生單位規定)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註:各院校具體要求會根據學校招生專業有所不同,具體可參考【2021華東師范大學招生簡章公告】
註:有關教育部公布的2021考研報考條件更多詳細內容可查看【2021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公告】
I. 華東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專業有哪些
文藝學、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漢語言文字學、中國古典文獻學、中國古代文學、中國現當代文學、比較文學與世界文學、廣播電視、中國史、世界史、馬克思主義哲學、中國哲學、外國哲學、邏輯學、倫理學、宗教學、科學技術哲學、政治學理論、國際政治、政治哲學與思想史、政治傳播與政府公關、新聞與傳播、法學、法律(非法學)、法律(法學)、中共黨史等。

華東師范大學研究生院:
華東師范大學是國務院首批批准建立研究生院的33所院校之一;1959年開始培養研究生;1978年恢復招生,1981年首批獲准有權授予碩士和博士學位;1986年試辦研究生院,1996年正式建立研究生院。
學校已基本完成學位授權點的整體布局,目前擁有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30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35個,碩士學位授權二級學科3個;可授予1種博士專業學位,21種碩士專業學位。
隨著國家研究生教育事業的發展,我校研究生教育規模不斷擴大,目前我校共有在讀博士研究生3千餘人,在讀碩士研究生1.5萬餘人,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5千餘人。
以上內容參考華東師范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J. 2010年華東師范大學招生簡章
華東師范大學201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說明
1.華東師范大學2010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分兩大類別,學術型學位有9個學科門類的140個學科專業,專業學位有8個專業學位類別的30個專業領域(即專業代碼首位數為4或5)。均屬國家教育部全日制學歷教育。專業學位(professional degree),是相對於學術型學位(academic degree)而言的學位類型,其目的是培養具有扎實理論基礎,並適應特定行業或職業實際工作需要的應用型高層次專門人才。專業學位與學術型學位處於同一層次,培養規格各有側重。學術型學位按學科設立,其以學術研究為導向,偏重理論和研究。專業學位以專業實踐為導向,重視實踐和應用。考生報考時應注意類別選擇。
2.我校2010年新增招生單位是國際漢語教師研修基地(招生專業為漢語國際教育碩士)、科學與技術跨學科高等研究院(招生專業為基礎心理學、無線電物理、有機化學、生理學、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基因組學)。
3.全國201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的報名條件、辦法、時間和地點,考試辦法、時間和地點,錄取和調劑等方面的政策和細則,需待國家教育部、省市招生部門統一下達有關文件規定。我校招生簡章的編制需待國家教育部、省市招生部門統一下達有關文件規定。
4.我校2010年招生計劃數未下達,實際錄取人數需綜合教育部有關規定及招生計劃、學校發展及辦學條件、國家需求及就業狀況、考後生源情況等再行確定。招生專業目錄中各院系所專業的「招生人數」欄內數字供參考,最後錄取數有調整。院系所、專業接收推薦免試生數約占「招生人數」的50%。
5.我校實行按專業統一招生。我校數學系、計算科學與技術系實行按學科統一招生,即按學科(不按專業)確定進入復試和錄取名單的排序。我校思勉人文高等研究院按學院統一招生,即按學院(不按專業)確定進入復試和錄取名單的排序。
6.按國務院學位辦和教育部有關規定,我校部分學科可自主設置招生專業,相關專業的備注欄有說明。
7.考試科目中凡有選考的(即「…或…」),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應注意選擇。
8.報考我校「音樂學」「美術學」「設計藝術學」「學科教學「音樂」」「學科教學「美術」」「工業設計工程」專業的考生,網上報名時必須選擇上海考點,在規定日期內必須來上海考點現場確認,並必須來上海考試。
9.我校對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人員(即同等學力人員)的報考條件的設置為:①大專(不得跨專業)畢業滿2年(至2010年9月),②外語通過大學英語四級(或其他應試語種四級),如應試語種為二外的也需提供應試語種四級證書,③大專畢業後有在普通高校本科段或成人高考專升本或自學考試本科段進修過或學習過與報考專業相關(亦不得跨專業)的8門本科專業課的主幹課程成績合格證明、須是高校教務部門或省市自考辦出具。上述條件①②③為報名時必備。
對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我校按同等學力人員的報考條件(即上述①②③項、如屬本科一貫制則可免去①項)審核考生的報考資格。
對國家承認學歷的參加本科自學考試和本科網路教育未畢業的人員(即在2009年11月現場確認時未能出示本科畢業證書原件者),我校按同等學力人員的報考條件(即上述①②③項)審核考生的報考資格。
凡符合我校同等學力人員(以上第9款所表述的人員)的報考條件的考生,必須來上海報考,即網上報名時必須選擇上海考點,在規定日期內來上海考點現場確認(備齊上述條件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時,必須先來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進行審核,考試也必須來上海參加。是否符合報考條件請提前電詢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
10.我校在理科類部分基礎學科試行碩博連讀;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科和部分人文學科與法國高師聯合選拔、培養博士研究生。
11.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工作有關信息:招生簡章、專業目錄、初試范圍、復試內容、報名辦法、成績查詢、復試安排、錄取事項,往年報名錄取人數、招生院系所聯系電話、考生常見問題解答等,務請考生在招生工作相應的日期內注意瀏覽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網頁。如有變更,以最新刊載為准。
12.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期間,國家和學校如有新的政策和規定,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會有通告,並遵照執行,務請考生隨時關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網頁最新通知。
華東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0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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