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頂替上大學的人
❶ 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構成何罪
法律分析:目前在我國的法律制度中沒有冒名頂替罪,冒名頂替上大學要追究具體行為人的法律責任,幫助當事人冒名頂替的工作人員涉嫌構成濫用職權罪,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當事人涉嫌構成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如果招生辦的工作人員有受賄行為的,構成受賄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條 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嚴重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三百九十七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四百一十八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招收公務員、學生工作中舞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❷ 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構成何罪
根據法律規定,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涉嫌構成偽造、編造、買賣居民身份證罪。該罪的法定量刑規定是,一般犯罪情節,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三款
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❸ 新聞中那種冒名頂替上大學的是怎麼做的
以山東冠縣這起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這起案件為例,媒體報道的多起類似案件都表明,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首先要獲取被冒名者的錄取通知書等個人材料,再獲取他人的學籍信息,然後再修改自己的戶籍信息,使之與被冒名者相符。
唯有如此,冒名者才能持被冒名者的錄取通知書等材料到高校報到,並完成大學學業。而這一系列操作,涉及冒名者所在高中、當地教育主管部門、戶籍管理部門、高校招生與學生管理部門等多個職能部門。
在這樣一個幾乎公開透明的場景下,要想截取被冒名者的錄取通知書並非易事,至少需要考生所在高中的有關工作人員的配合,還需要編造謊言或者採取其他方法,阻礙被冒名者不去招辦或所報考院校查詢是否被錄取,並且不選擇復讀。
之後,冒名者還需要獲取被冒名者的學籍檔案,到戶籍管理部門更改自己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等,才能辦理冒名入學。
也就是說,要想完成這一系列操作並不留任何破綻,需要上述有關部門的默契配合,有關人員甚至需要直接參與到操作流程中。這顯然不是冒名者一己之力可以搞定的事情,必定有多個環節的工作人員直接參與或者充當幫凶。

(3)冒名頂替上大學的人擴展閱讀:
受教育權是公民最重要的權利之一。作為人們改變命運最便捷、最廉價的途徑,上大學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行為,無異於劫取了他人的人生,改變了他人的前途和命運。每一個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案件的背後,都有一個黑色鏈條,對這個鏈條上的每個作惡者都不能放過。
冒名頂替行為既嚴重戕害高考公平,又掐斷了當事人改變命運的機會,可謂罪莫大焉,必須嚴懲!
❹ 如何看待被人頂替上大學的事情

❺ 冒名頂替別人上大學怎麼判刑
冒名頂替別人上大學涉嫌冒名頂替罪。本罪是指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嚴重的行為。盜用、冒用他人身份,頂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學歷教育入學資格、公務員錄用資格、就業安置待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一)本罪行為必須發生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
公民在辦理常住戶口登記項目變更、兵役登記、婚姻登記、收養登記、申請辦理出境手續等事項時,應當出示居民身份證。公民出境入境時應當向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交驗本人的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等出入境證件。金融機構在與客戶建立業務關系或者為客戶提供規定金額以上的現金匯款、現鈔兌換、票據兌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務時,應當要求客戶出示真實有效的身份證件。
(二)使用偽造、變造的身份證件,是指將偽造、變造的身份證件作為真實的身份證件而使用
使用是指使身份證件的內容處於相對方認識或者可能認識的狀態。使用的方法沒有限制,包括出示、提供等。但是,單純提供偽造、變造的身份證件復印件的,不宜認定為使用偽造、變造的身份證件。單純攜帶偽造、變造的身份證件的,也不屬於使用。
(三)盜用他人的身份證件,是指將他人的身份證件當做證明自己身份的證件而使用
違反身份證件持有人的意志而使用的,顯然屬於盜用。盜用不是相對於身份證件的持有人而言,而是相對於驗證身份的一方而言。
在我國不管是什麼類型的冒名頂替的行為都是視為一種違法犯罪的行為的。尤其是冒名頂替他人的名額上大學的更是一種性質非常惡劣的犯罪行為。如果出現冒名頂替罪的犯罪嫌疑人將會被處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並對他人造成的損失支付一定的賠償。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八十條
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嚴重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❻ 頂替別人上大學判多少年
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冒名頂替這一行為要判處多少年,知識冒名頂替上大學這一環節中違反了法律規定,比如犯了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規定: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名頂替有望被寫入刑法之中,我國法律不斷完善,人民生活更有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