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學能辦結婚證嗎
⑴ 大學生能領結婚證嗎
大學生符合結婚條件的也可以領取結婚證。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雙方均達到法定婚齡(男22周歲,女20周歲);
我國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是男二十二周歲,女二十周歲。
為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民族自治區可以根據本民族實際情況,對法定婚齡作變通規定。
比如新疆、內蒙古、西藏等自治區和一些自治州、自治縣,均以男二十周歲,女十八周歲作為本地區的最低婚齡。但這些變通規定僅適用於少數民族,不適用生活在該地區的漢族。
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男女雙方結婚,屬於無效婚姻,不受法律保護。
婚姻當事人及未到法定婚齡者的近親屬有權向人民法院就已辦理結婚登記的婚姻請求確認婚姻無效。
2、雙方自願結婚;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被脅迫結婚的,屬於可撤銷婚姻,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3、雙方均無配偶且不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民法典規定,禁止重婚。
民法典還規定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領了結婚證也不受法律保護: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無效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
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
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
登記結婚的程序:
一、申請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所需材料: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二、審查發證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
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⑵ 大學生可以領結婚證嗎
大學生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結婚條件就可以領結婚證,法律規定的條件有:
1、男女雙方不得是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2、男女雙方的婚姻狀態不能是已婚;
3、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4、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⑶ 在校大學生可以結婚嗎
2005年3月國家教育部公布新版《普通高校學生管理規定》,取消了大學生結婚需經學校同意的舊規定。教育部有關官員同時強調,學校不幹預和不禁止,不等於教育部門提倡在校大學生結婚。中國大學生只要符合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即可登記結婚。
但是不禁止在校大學生結婚,並不表示提倡他們結婚。大學生處在學習的大好時機,限制大學生結婚的出發點是保障大學生更好地實現求知權,「大學者,研究高深學問者也。」大學學府與社會上其他機構有本質區別,如果大學生在學校組建婚姻家庭,將會給高校教育製造麻煩,婚姻家庭的拖累,會大大限制知識的獲取和自身素質的提高。目前我國很多大學雖說是實施學分制,但並沒有像國外那樣是完全的彈性學制,學習時間不太自由。經濟方面等結婚的條件也不成熟,沒有固定的經濟收入,大多數學生還要向父母要錢。如果結了婚,那麼經濟來源、住房等生活問題也隨之而來,都會困擾學生、家長和學校。
大學是人生學習的黃金時期,而且社會壓力、學業壓力較大,年輕的大學生思想趨於成熟,思考問題趨於冷靜,不要過早步入婚姻。婚姻更多的是責任和義務,草草結婚,很可能是學業、婚姻都一無所獲。
大學生如何辦理結婚登記。
(一)結婚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自主把握)。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自主提示)。
(二)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三)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四)結婚登記的時限。
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如今,作為在校大學生,多數人都是滿足了結婚法定年齡要求的,除此之外,還是同時符合了其他結婚條件的話,那麼就是允許其辦理結婚登記的,並且現在已經取消了之前經過學校同意才能結婚的舊規定。這也更好的貫徹了婚姻自由的原則。因此,在校大學生可以結婚,前提當然是要符合法律中規定的結婚條件。
⑷ 大學能結婚嗎
法律分析:
大學生可以結婚,只要達到法定年齡和滿足結婚的條件,因為這是公民的權利,和是不是大學生沒有關系。《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我國法律對於法定結婚年齡的規定是男性二十二周歲,女性二十周歲,男女雙方不到這個年齡就不能結婚,只有達到或高於這個年齡才能結婚,至於結婚的最高年齡,則無限制,即是說男女雙方不到這個年齡就不能結婚,只有達到或高於這個年齡才能結婚,至於結婚的最高年齡,則無限制。因此夫妻雙方要辦理結婚的話,必須符合上述的法定結婚年齡之後才可以申領結婚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衍生問題:
結婚年齡是多少
我國法律對領結婚證的年齡做了相關規定,規定男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才能領取結婚證。法定結婚年齡,是指法律規定的結婚的最低年齡。也就是說,男女雙方不到這個年齡就不能結婚,只有達到或高於這個年齡才能結婚,至於結婚的最高年齡,則無限制。
⑸ 大學生可以領結婚證嗎
婚姻關系的性質和特點,要求男女當事人必須達到適婚年齡,只有這樣,他們才能具備必要的生理和心理條件,才能在處理婚事時做出判斷,才能在婚後承擔對家庭、子女和社會應盡的責任。男二十二周歲、女二十周歲的法定結婚年齡,既考慮了男女青年的身心發育,又考慮了國家控制人口,城鄉群眾的接受程度,是符合我國國情的。婚姻關系的性質和特點,要求男女當事人必須達到適婚年齡,只有這樣,他們才能具備必要的生理和心理條件,才能在處理婚事時做出判斷,才能在婚後承擔對家庭、子女和社會應盡的責任。男二十二周歲、女二十周歲的法定結婚年齡,既考慮了男女青年的身心發育,又考慮了國家控制人口,城鄉群眾的接受程度,是符合我國國情的。
一、領結婚證的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
2、男方必須年滿二十二周歲,女方必須年滿二十周歲;
3、沒有禁止結婚的法定情形,包括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二、領結婚證的程序:
1、申請。雙方當事人至任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
2、審查。登記機關對於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
3、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後,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⑹ 大學可以結婚嗎
大學可以結婚,結婚登記的雙方當事人共同滿足以下條件:
1、男滿二十二周歲,女滿二十周歲;
2、非近親結婚;
3、無法定禁止結婚疾病;
4、雙方當前均無婚配;
5、雙方自願結婚。
結婚登記的程序包括什麼
1、結婚登記的程序,具體如下: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⑺ 大學生在校期間可以結婚嗎
大學生在校期間可以結婚,只要滿足結婚年齡,在大學期間結婚是自己的選擇,但是我覺得過於早了。
大大學生結婚的話年紀太小,太過於年輕會,而且雙方沒有足夠的物質基礎,並且兩個人在校結婚之後還需考慮到以後怎麼生活、學業等問題,使其無法靜下心來專注的讀書,導致學業荒廢,所以選擇結婚是要慎重考慮的。
而且很大一部分大學生都還在和父母伸手要錢的階段,每個月的生活費都靠父母,在自己都還沒養活得起自己的階段結婚是非常不適合的,並且結婚不單單是兩個人的事結婚是兩家人的事,要結婚的話起碼要等我們經濟獨立了。

⑻ 上大學可以領結婚證嗎
法律分析:上大學是否可以領結婚證,關鍵是看是否達到了結婚的法定年齡。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如果要求結婚的男女當事人都達到了法定結婚年齡,那即使在上大學也是可以結婚的,如果沒達到,那肯定是不能結的。男女當事人必須達到適婚年齡,只有這樣,才能具備必要的生理和心理條件,才能在處理婚事時做出判斷,才能在婚後承擔對家庭、子女和社會應盡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⑼ 在校大學生可以領結婚證嗎
法律分析:大學生可以領結婚證。只要符合結婚登記條件就可以結婚,在校大學生也可以登記結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