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學核研究生招生
1. 2021南京理工大學考研報考條件
2021南京理工大學考研報考條件包括: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2、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和往屆本科畢業生、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滿2年;
3、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同時,教育部印發《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通知對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確指示,明確2021考研報名條件如下:
第十五條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具體期限由招生單位規定)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註:各院校具體要求會根據學校招生專業有所不同,具體可參考【2021南京理工大學招生簡章公告】
註:有關教育部公布的2021考研報考條件更多詳細內容可查看【2021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公告】
2. 南京理工大學報名人數
南京理工大學報名人數是4531名。
1、2022年南京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人數約4531名,全日制招生計劃3843名,非全日制招生計劃698名。
2、南京理工簡稱南理工,位於江蘇省南京市,是隸屬於工業和信息化部,由工信部、教育部與江蘇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211工程、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台建設高校,入選111計劃、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新工科研究與實踐項目、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
3. 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什麼時候入學
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MBA、EMBA、MPACC開學時間為8月24日,8:00至12:00。MPA開學時間:8月27日,8:00至16:00。中法工程師學院:具體報到時間、地點由學院通知安排。其他研究生新生開學時間8月27日,8:00至16:00。
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日前公布,2018級江蘇南京市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入報到的時間9為月3日8:00到16:00。
2020年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規模約3700名,包括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約2650名、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約1000名、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50名,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15名,最終招生計劃以教育部下達為准。
地址: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10094
聯系電話:025-84303162
傳真:025-84315498

4. 南京理工大學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南京理工大學章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南京理工大學,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隸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的全國重點大學。學校由創建於1953年的新中國軍工科技最高學府---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工程學院(簡稱「哈軍工」)分建而成,經歷了炮兵工程學院、華東工程學院、華東工學院等發展階段,1993年更名為南京理工大學;2000年,獲批成立研究生院;2017年,學校入選「雙一流」建設高校,「兵器科學與技術」學科入選「雙一流」建設學科;2018年,王澤山院士獲得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同年,學校成為工信部、教育部、江蘇省共建高校。進入新時代、開啟新征程,學校堅持「以人為本,厚德博學」的辦學理念,秉持「進德修業,志道鼎新」的校訓,弘揚「團結、獻身、求是、創新」的校風,以服務國家戰略需求、推動社會進步為使命,為黨育英才、為國鑄利器,圍繞陸海空天信融合發展,向特色鮮明世界一流大學的目標奮勇前進。
辦學地點:南京校區(江蘇省南京市孝陵衛200號)、江陰校區(江蘇省江陰市福星路8號)。
第三條
我校培養的本科生,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南京理工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我校普通本科層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保送生、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內地西藏高中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國家專項計劃、第二學士學位等。
第五條
我校依據教育部頒布的本年度《教育部關於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招生考試工作其他相關文件,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第六條
學校成立本科生招生委員會,為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最高領導機構,在制訂招生計劃、招生政策,決定招生重大事項等方面充分發揮作用。委員會閉會期間由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
第七條
學校成立本科生招生工作監督小組,負責監督招生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
第八條
學校本科生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的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
(二)按照教育部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分地區、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制定學校招生工作章程;
(三)開展招生宣傳、咨詢服務工作,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校情況和招生政策;
(四)客觀、公正地完成招生錄取工作,並負責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五)受權組織特殊類型招生考試工作,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對違規考生進行認定、處理,並將違規事實報生源所在省級招辦;
(六)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七)配合學校有關部門完成新生復查工作;
(八)完成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
按照教育部有關工作要求,合理制訂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結合學校實際,在保持各省(區、市)相對穩定的基礎上,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
第十條
我校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的為准。
第十一條
我校根據在各省(區、市)的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一般不超過110%。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一般不超過105%。
第十二條
我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投檔時,按各省級招辦提供的投檔成績(含省級招辦確認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提檔。我校認可經各省級招辦確認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
第十四條
對於所有進檔考生根據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並安排專業,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級差。
第十五條
根據有關省份招生錄取改革的建議要求,制定相應錄取方案。其中:內蒙古自治區採用「專業志願清」錄取規則,即在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
第十六條
在實行高考改革的省(區、市),考生所報考專業(類)必須符合我校選考科目要求。
第十七條
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按照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八條
保送生、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內地西藏高中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國家專項計劃、第二學士學位等按照教育部、各省(區、市)和我校制訂的具體招生辦法執行。其中,藝術類招生統一使用生源省(區、市)美術類統考專業成績,按照各省(區、市)投檔規則予以錄取。
第十九條
南京校區除保送生、藝術類、高水平運動隊、中外合作辦學、第二學士學位錄取考生外,符合條件的大學一年級學生每年春季學期可以申請在南京校區專業范圍內調整專業;江陰校區符合條件的大學一年級學生(不含中外合作辦學)每年春季學期可以申請在江陰校區專業范圍內調整專業。
第二十條
體檢標准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有關規定及我校按要求制訂的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校後,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二條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江蘇省物價局核定標准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第二十三條
我校為家庭經濟困難新生設立入學「綠色通道」,實行「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勤工助學、助學金、臨時困難補助」等資助措施,恪守「絕不讓任何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的承諾,保證每一位新生能夠順利報到入學。
第二十四條
我校本科招生網站:http://zsb.njust.e.cn/,咨詢電話:400-110-2882,微信公眾號:南京理工大學招生辦。監督電話:025-84315558。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我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向社會發布,對於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准。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於南京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5. 2022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錄取分數線和人數
2022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錄取分數線為360分和人數4430人。根據南京理工大學招生官網信息顯示,2022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錄取分數線為360分。人數4430人包括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約3700名、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約660名、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約70名,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10名,最終招生計劃以教育部下達為准。
6. 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錄取分數線
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錄取分數線2022年最高分為法學專業,分數為380分。最低分為工商管理專碩專業,分數為170分。

二、招生計劃和復試線
1、招生計劃的確定。學校根據教育部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綜合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學校在2022年招生簡章中公布的計劃以及各單位生源情況、培養條件等,確定各單位各學科(專業)招生計劃。具體各單位學科專業計劃見學校公告。
2、各單位根據教育部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結合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自主確定各學科(專業)復試線,同一專業全日制與非全日制復試分數線一致。各學科(專業)復試採取差額形式,復試人數比例一般不低於1:1.2(生源不足的專業除外),達到復試分數線的考生進入復試名單。
3、單獨考試考生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復試分數線由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政策確定;少數民族骨幹計劃考生的復試分數線由學校根據教育部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結合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
7. 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人數
研究生擬招生人數約4430名
經國際天文學聯合會小天體命名委員會批准,國際編號為530739號的小行星,被正式命名為「南理工星」,並向學校頒發了小行星命名證書。

閃耀星空的南京理工大學,簡稱「南理工」,其由國內軍工科技最高學府「哈軍工」分建而成,歷經炮兵工程學院、華東工程學院、華東工學院等發展階段,期間三地辦學、四易校名,十次變更隸屬關系,始終圍繞陸海空天信融合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