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苟晶2次被頂替上大學
⑴ 冒名頂替入學將受到法律制裁和約束,此前有過哪些受害者案例
高考對於每個人而言都是人生中至關重要的一件事情。最近“陳春秀、苟晶瑩先後被冒名或被頂替上大學”的事件引爆輿論,目前,苟晶事件的調查結果已經出來,處理了15名有關人員,陳春秀被頂替上大學的調查結果尚未揭曉。高考頂替者需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呢?

二、刑事責任
1 偽造居民身份證罪
冒名頂替者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都需要使用被頂替者的姓名和身份,由此其往往可能需要偽造、變造身份證等能夠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可能觸犯刑法規定的偽造居民身份證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80條,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 偽造國家公文和證件罪
冒名頂替者為達到頂替的目的,可能偽造、篡改錄取通知書或其他國家公文或證件的,該行為可能觸犯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和信譽。國家機關製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證件是其在社會的一定領域、一定方面實行管理活動的重要憑證和手段。任何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都會影響其正常管理活動,損害其名譽,從而破壞社會管理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80條的規定,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 行賄罪
冒名頂替者在實施冒名頂替行為時往往需要相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協助,如果在此過程中,其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提供財物以達到謀求頂替目的,其將因此行為觸犯行賄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89條的規定,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的,是行賄罪。在經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行賄論處。因被勒索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沒有獲得不正當利益的,不是行賄。
4 受賄罪
相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如在冒名頂替事件中向頂替者索要財物或者非法收受財物,其行為將因此觸犯受賄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85條的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
⑵ 山東女子苟晶自曝被頂替上大學兩次,是否還有沒被發現的
有,冠縣陳春秀被冒名頂替上大學問題的調查處理情況
被頂替者陳春秀,女,漢族,1984年3月生,2004年6月畢業於聊城市冠縣武訓高中,後長期在外務工,現為冠縣某私立幼兒園教師。
頂替者陳艷萍,女,漢族,1986年5月生,2004年6月畢業於聊城一中,後冒用陳春秀之名在山東理工大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習,2007年7月畢業,同年12月通過村助理員公開招聘到冠縣煙庄街道(原煙庄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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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已初步查明,上述冒名頂替問題發生於1999年至2006年之間,主要有被冒名頂替者完全不知情被冒名頂替、被冒名頂替者主動放棄入學資格被冒名頂替、被冒名頂替者知情並與頂替者之間存在交易行為等情形。下一步,工作專班將組織省市縣專門力量,對上述問題逐人逐件進行調查處理,同時對工作中發現及群眾舉報的其他類似問題,堅持零容忍態度,查實一起、處理一起,絕不姑息。
對濟寧市任城區苟晶反映的被冒名頂替問題,工作專班正與濟寧市一起開展調查,調查結果將及時向社會公布。對涉及的被冒名頂替者的合理訴求,工作專班將督促有關部門認真研究,幫助解決實際問題,最大限度維護其合法權益。
對涉及的被冒名頂替者的合理訴求,工作專班將督促有關部門認真研究,幫助解決實際問題,最大限度維護其合法權益。
⑶ 山東農家女兩次被頂替上大學,這么多年她經歷了什麼
苟晶是一個出生在山東省濟寧市庄潔鎮的女孩。因為貧窮的家庭條件,從小就努力學習,而且從未放棄。然而,這樣一個前途光明、勤奮的女孩已經被兩次送上大學所取代。盡管她後來知道了這件事,但出於各種原因,她沒有說出來。直到不久前,山東省有242人被替換去上大學,她公布了自己的經歷,並報了自己的真實姓名,只要求得到一個答案。

其實早在2003年,她就已經知道了自己被頂替,因為老師通過苟晶妹妹帶一封道歉信回來,她記得信中內容:“我女兒不如你聰明,作為父親對我來說不容易。我讓她頂替你去上大學。作為一名教師,這樣做確實違背了我的道德,但請原諒我”。收到道歉信後,苟晶意識到自己已經被取代上了大學。當時苟晶已經結婚了所以沒有去追究。她還從同學那裡得知,邱的女兒代替她去了北京的一所大學,後來被分配到濟寧的一所中學當後勤老師。
過了這么多年,苟晶的心裡一直很關心這件事。今年的父親節,她想起了她的父親,這是她父親去世前最大的遺憾。此外,她不斷收到朋友和同學關於山東代替上大學的分享,所以她公開了。至於第二低高考落榜的原因,現在還不清楚。
⑷ 山東一女子連續兩年高考被頂替,如此惡行是誰所為
邱小慧、邱印林。
邱小慧,女,漢族,1976年11月生,1991年9月至1994年6月在濟寧市實驗中學讀高中;1997年9月至1999年6月冒用苟晶之名就讀於北京煤炭工業學校。2001年4月以苟晶之名在濟寧市任城區教師進修學校參加工作。
邱印林,男,漢族,1943年9月生,中共黨員,高級職稱,1992年9月至2004年12月為濟寧市實驗中學教師,2004年12月退休。系苟晶在濟寧市實驗中學讀高三時的班主任,邱小慧為其次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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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以上調查情況,依規依紀依法對有關人員處理如下:
1.邱小慧,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給予其開除處分,公安機關已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2.邱印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取消退休待遇,公安機關已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3.邱印水,濟寧市兗州區政協原副主席(已退休),時任兗州市王因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審查調查。
4.王衛中,濟寧市兗州區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時任兗州市公安局小孟派出所所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審查調查。
5.邱通,濟寧市公安局任城區分局長溝派出所原副所長,時任任城區分局唐口派出所民警、任城區分局督察大隊副大隊長,因發現其生前曾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
⑸ 荀晶頂替上大學風波目前進展如何
7月3日下午,山東省紀委監委網站通報了調查結果,15人被處理。
1、邱小慧,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給予其開除處分,公安機關已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2、邱印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取消退休待遇,公安機關已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3、邱印水,濟寧市兗州區政協原副主席(已退休),時任兗州市王因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審查調查。
4、王衛中,濟寧市兗州區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時任兗州市公安局小孟派出所所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審查調查。
5、邱通,濟寧市公安局任城區分局長溝派出所原副所長,時任任城區分局唐口派出所民警、任城區分局督察大隊副大隊長,因發現其生前曾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
6、欒衛民,濟寧市公安局兗州區分局小孟派出所所長,時為兗州市公安局小孟派出所戶籍警,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
7、李耀立,濟寧市實驗中學退休教師,時任濟寧市實驗中學副校長、教導處主任,違反工作紀律,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8、張勇,濟寧市任城區教體局工作人員(專業技術七級),時任濟寧市任城區招生辦副主任,違反工作紀律,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9、李秀芳,濟寧市公安局任城區分局常青派出所民警,時為濟寧市公安局任城區分局北湖派出所戶籍警,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給予其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
10、韓寧,濟寧市公安局任城區分局退休幹部,時任濟寧市公安局任城區分局北湖派出所所長,違反工作紀律,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1、王鳳強,濟寧市公安局任城區分局法制大隊民警,時為濟寧市公安局任城區分局李營派出所戶籍警,違反工作紀律,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12、鞠堅毅,濟寧市公安局任城區分局退休幹部,時任濟寧市公安局任城區分局李營派出所所長,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應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因其沒有擔任黨內職務且已退休,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降低退休待遇。
13、李鋒,濟寧市公安局任城區分局退休幹部,時任濟寧市公安局任城區分局副局長,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應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因其沒有擔任黨內職務且已退休,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降低退休待遇。
14、高凡信,濟寧市任城區教師進修學校退休幹部,時任濟寧市任城區教師進修學校辦公室主任,違反工作紀律,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15、崔興榮,濟寧市任城區教體局退休幹部,時任濟寧市任城區教委副主任,違反工作紀律,應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因其沒有擔任黨內職務且已退休,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降低退休待遇。
目前,工作專班已將邱小慧冒名取得的學歷和涉及省外有關單位、人員問題線索,按程序移交相關主管部門處理。下一步,將繼續堅持零容忍態度,對冒名頂替上學等問題深入調查、嚴肅處理,同時督促有關部門採取切實措施,妥善解決好被冒名頂替者的合理訴求,最大限度維護其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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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經過】
苟晶,女,山東濟寧人,被冒名頂替上學事件當事人。1997年7月苟晶的高考成績為551分,達到濟寧市中專(理科)委培錄取分數線,但其本人未填報志願,選擇在原就讀高中復讀。
2020年6月22日,苟晶向山東省教育廳進行了實名舉報,表示自己曾在1997年和1998年山東高考中連續兩年被冒名頂替,其中1997年頂替者竟然還是自己高三班主任的女兒,該班主任曾給苟晶寫過懺悔書。
2020年7月3日,根據調查情況,苟晶1997年高考成績達到濟寧市中專(理科)委培錄取分數線,但本人未填報志願,其個人身份、高考成績等被邱小慧冒用。
苟晶1998年高考成績達到濟寧市中專(理科)統招錄取分數線,本人填報志願並服從調劑,被錄取到湖北黃岡水利電力學校上學,系按程序正常錄取,不存在其當年被他人冒名頂替上學問題。
⑹ 高考被兩次頂替,苟晶想知道真相,結果怎樣了
雖然高考並不是決定人生命運的考試,但是對於大多數的普通人家的孩子來說,高考無疑是一次改變人生軌跡的機會。正是因為如此,大家才會慎之又慎地對待高考。
每到這一天,全社會都會盡自己的一份力量來為考生行方便,因為我們都知道,十年寒窗,等待的就是這一天的蓄勢而發。高考原本是公平公正的,可是對於苟晶來說,高考卻成為一場噩夢,縈繞在心頭,揮之不去。
苟晶今年已經42歲,回想起高考,曾經意氣風發的少女如今只會搖頭嘆氣。原來,苟晶原本成績優秀,應該是北大的苗子,可卻因為被人冒名頂替,最後連個大專都沒有上。會想起那些年,苟晶就止不住地流下眼淚。
從小時候起,苟晶就是大家眼中的學霸。她成績穩定,從沒有跌出過班級前五名。高三時,滿分900分的考試,她也能做到700分以上。同學們都將苟晶視為重點大學的准學生,可是誰也沒想到,造化弄人。而這背後,又關聯著怎樣的陰謀呢?

之後苟晶又開了一間淘寶店,那是2007年,苟晶借著互聯網的大潮終於有了穩定的生活。之後她雖然建立了自己的小家庭,但是在她心裡大學始終是一個坎。之後她還在杭州一所大學附近買了一套房子,算是往自己的理想靠近了一點。
一次偶然的機會,苟晶了解到自己當年是被邱老師的女兒冒名頂替了。而且這件事在她的班級里人盡皆知,只是瞞著她一人而已。苟晶的同學安慰她,冒名頂替的人並不如她過得好,但是大學已經成為苟晶的一個夢想,如今她只想知道自己兩次被冒名頂替的真相。
⑺ 自稱兩年高考被頂替的山東女子苟晶,官方調查結果如何
截止今天,即2020年7月3日,根據調查情況,邱小慧、邱印林、邱印水等15人被依規依紀依法給予相應處理。邱小慧被給予開除處分,邱印林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公安機關已對二人涉嫌犯罪問題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一,回顧苟晶事件。
關延平介紹,今年山東省高考報名已經採用人臉識別,不再要求考生在簽到表按手印。在考試環節嚴格考生報名信息核查,在報名後實現了身份證號、姓名、照片信息與公安部人口資料庫介面的實時比對認證,保障考生報名的真實性。
入場上的管控:實現考生入場身份認證,建設了先進智能的身份認證雲平台,實現了全省統一考生入場身份認證系統,對入場考生實行人臉比對核驗。
考試後的試卷管控:在試卷印製、流轉、保管、施考、回收等各環節嚴把保密關。嚴格執行考點封閉區入口和考場入口“兩次安檢制度”,嚴把入場關。
監考員管控:遴選優秀監考員,強化現場監考、流動監考和電子監考有機協同機制,嚴把監考關。考試期間,組織700多名高校檢查員到山東省所有高考考點駐點檢查,嚴把檢查。
⑻ 山東女子連續兩年高考被頂替,頂替者系班主任女兒,她為何22年後才發聲
"借著這個風口,我也想要一個答案。"
以上為山東女子苟晶為何時隔22年才發聲的原因。22年前苟晶兩次被人冒名頂替,原本應該在北京上大學的她,卻僅僅在湖北上了一個專科。苟晶的學習成績很好,完全是重點的水平,就因為被人冒名頂替而改變了人生軌跡,家中父親也因此鬱郁而終。

"是誰操縱了我的命運?"苟晶的父親至死都不知道真相,因為女兒的事情22年始終為她擔心。經過調查,山東共有242名大學生被人冒名頂替。是誰有這樣的權利,有這樣的勢力改變這些無權無勢大學生的命運。若不是農家女陳春秀事件,他們是不是永遠沒有權利得知真相。教育公平不是一句空話,三年高考的辛苦成果憑什麼被別人輕輕鬆鬆拿去。身為人民教師,卻利用職權傷害自己的學生,這樣的人真的配為人師表,為人父母嗎。苟晶的事情必須得到一個說法,當初的加害人必須向苟晶道歉。一份懺悔信就想讓自己心安理得,做夢呢吧。
⑼ 被頂替上大學的人,如何歸還屬於別人的人生
接二連三的大學生被頂替事件,那些被偷走的人生該如何還回來?
遭遇像一面鏡子,照見了普通人在面對社會隱藏的不公時的無力和被動。
在《新聞周刊》里 , 白岩松面對陳春秀被頂替的十六年發出「靈魂四問」——
這都是過去發生的事情,那麼過去發生的還有沒有現在沒發現的呢?
當初一路審核的綠燈又該由誰擔責?
僅僅造假的人被追責就夠了嗎?
另外,一個曾經考上過大學的人難道就真的再沒有上大學的機會了嗎?
這些問題不是第一次被提起,也很可能不是最後一次被擺上檯面。
在一個追求教育公平社會,這些事件反映出來的,不是某個地區、某個人的問題,而是長久以來整個教育體制中某個環節暴露出來的弊病。過去無數的經驗告訴人們,在追求公平過程中,永遠有人試圖打破公約,滿足自己的私慾。那些像苟晶一樣被「選中」的無辜者,因為一部分人的「失控」,被剝奪了過去十幾年甚至幾十年的改變人生的可能性。
在引起媒體的關注之後,那位自爆被兩次頂替入學的網友通過媒體發布了長文,在文中,她用「無力回天」「無路可走」「已成定局」等詞語來形容自己如今處境。可盡管已經知道無論什麼結果都彌補不了這20幾年錯過的時光了,她仍然希望自己能夠等到遲來的真相。或許只有這樣,未來才能有更多年輕人,不用再經歷被頂替的人生悲劇。
1、2次高考,都從尖子生變成了墊底差生
隨著被頂替上學的事情不斷浮出水面,山東濟寧的苟晶,再也坐不住了,她選擇實名舉報。
23年前,只有19歲的苟晶,跨上自行車騎行30公里趕到學校。對於高考,她很有信心,因為從小到大,她都是尖子生,成績沒有出過前5。只是,高考榜單上,紅底黑字,異常扎眼,她成了班上倒數第一。班上56個同學都上了大學,只有苟晶,連大專都沒考上。那時候的農村,家裡若能出一個大學生,就意味著整個家庭都有改變命運的可能。她是全家的希望,不能認命。於是,備受打擊的苟晶重拾心情,參加復讀,再次備戰高考。
不管是模擬考還是日常考試,她都不出意外的成績拔尖,甚至在全區幾萬名學生中,她還考過第4名。只是,第二次高考成績出來時,她的分數只比去年多了2分,再次落榜。
那時候的苟晶哪裡知道,就算她再復讀10年,也上不了大學。因為,她的人生,早就被人偷走了。
2、班主任想用3代人命運,拿捏住苟晶
高考2次失敗的苟晶認了命,她南下打工。突然有一天,妹妹交給她一封信,是之前高中班主任寫的,他說:
拿著這封信,苟晶只覺得天旋地轉。自己曾經寒窗苦讀十幾年,曾經唯一的信仰和希望,就這樣為他人做了嫁衣裳。當時兒子剛出生,自己生活拮據,時間又過去這么久,就算知道了真相又能怎樣?她還能翻起什麼浪花?妹妹即將高考,而且班主任也是這個老師,他這時候遞信過來是什麼意思?苟晶默默地將信壓在了箱底,沒有再打開過。對於這件事,她選擇了忘記。
後來,班主任去自己娘家拜訪。他從頭到尾沒有提及當年苟晶被頂替的事,也沒有一句道歉。只是臨走前,他沖苟晶媽媽笑了笑,說了句讓苟晶不寒而慄的話:"你二女兒的孩子,馬上就要中考了吧?"既然欺負過你,就要死死拿捏住,不讓你有任何翻身的機會。
時隔23年,苟晶再也忍不住了,她選擇站出來揭開真相。
發帖72小時後,得知消息的班主任,帶著幾名大漢奔波700多公里,來到苟晶所在地。他們從中午12點,守到晚上7點多。班主任更是一直在她廠里轉悠,逮著人就問:"苟晶在哪裡?"。苟晶不敢見,她既怕這個遲暮老人找她拚命,也怕他下跪哀求,自己心軟。
這種傷害,不過是被頂替者在揭開這個改變自己人生的荒誕事件的過程中需要面對的冰山一角。那些努力想通過高考改變自己命運卻被無端地剝奪了機會的人,都能在她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隨著事情迅速被人關注,山東成立了專案組進行調查。事情總會水落石出,苟晶也終會得到一個公道。班主任的所作所為,會被所有人唾棄,他心心念念庇護的女兒,只怕也會丟了前程。到了這個年紀,親眼看見自己的努力毀於一旦,不知道作何感想?其實,所有命運的饋贈,早已暗中標好了價格。
不知道現在命運贈與的背後,究竟要付出什麼樣的代價去還。
中國人民大學 法學院教授、法語國家法制研究中心主任,中國人民大學國際學院副院長。 石佳友 這樣說:近幾年,媒體披露出一些冒名頂替上大學的事件,嚴重違背了教育公平。這種不法行為不僅侵害了相關考生受憲法保護的受教育權,也侵害了他們受民法保護的姓名權以及身份證號、戶籍信息等相關個人信息。2021年將正式實施的民法典對此也有明確的規定。
可以看到,違法者往往利用特權或資源與學校、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人員勾結,嚴重損害了社會的公平正義。因為頂替者需要盜用受害人的檔案材料、學籍和考試信息等資料,才能騙取大學的入學資格,因此,冒名頂替之所以能成功,往往與學校、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人員的參與密不可分。
建議紀檢、監察等部門牽頭,對冒名頂替現象進行嚴查;如果發現考生所畢業的中學、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門的相關人員,與頂替者有勾結的情況,或者有嚴重失職,應按照有關的法律和規定進行嚴肅查處。造成受害者損失的,受害者可依法對涉事人員和機構提起賠償訴訟,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有證據證明教育主管部門等行政機構的公職人員存在違法行為,可以要求承擔行政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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