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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學研究生骨幹培訓第七期

發布時間: 2023-03-05 00:17:23

❶ 南京大學研究生院的簡介

南京大學研究生院的簡介

南京大學創建於1902年,是中國最早進行研究生教育的大學之一。新中國成立以後,南京大學於1954年恢復研究生招生,到1965年,共招收276名研究生。


南京大學研究生院簡介

1978年,南京大學又一次成為全國首批恢復招收研究生的高校之一,1984年,南京大學被列為首批試辦研究生院的單位,1995年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和國家教育委員會對全國 33所研究生院綜合評估中南京大學名列前茅,被批准正式成立南京大學研究生院。南京大學研究生院的建立,標志著南京大學的發展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隨著南京大學首批進入「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設以及國家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大學的行列,南京大學研究生教育進入了一個嶄新的發展時期。

南京大學擁有一批實力雄厚的基礎優勢學科,國際影響力顯著提升。在教育部學位中心2012年組織的第三輪一級學科學科評估中,3個一級學科排名第一,9個一級學科排名前3,16個一級學科排名前5。截止到2014年12月底,我校共有12個學科領域進入ESI全球前1%,其中化學、材料科學兩個學科已躋身世界百強之列。

目前全校共有 40個博士學位授權的一級學科、專業博士學位授權點1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23個。現有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8個,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13個,國家重點(培育)學科6個,江蘇高校優勢學科建設工程一期項目立項學科19個,江蘇省一級學科重點學科18個,國家實驗室(籌)1個,國家重點實驗室7個,教育部重點實驗室8個,江蘇省重點實驗室8個,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1個,省部級工程中心14個,國家基礎學科人才培養基地13個,國家生命科學與技術人才培養基地1個,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4個,近百個跨學科研究中心,這些學科和科研平台為南京大學研究生教育提供了堅實基礎。

南京大學擁有一批在國內外具有重要學術影響的`學者,共有博士生導師727名,其中中國科學院院士28名、中國工程院院士3名、第三世界科學院院士4名、俄羅斯科學院院士1名、加拿大皇家科學學院院士1人、教育部「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90人、講座教授25人、國家傑出青年基金獲得者101人、973計劃和重大科學研究計劃項目首席科學家36名、國務院學科評議組成員19名、國家級教學名師10名。他們以嚴謹的治學態度、活躍的學術思想把南京大學的研究生引向科學研究的前沿。

南京大學研究生教育圍繞創建世界一流大學的總體目標,明確了以創新能力培養為基礎,全面提高培養質量的指導思想,重點突出培養機制的系統性和前瞻性、培養平台的開放性和互動性,以自主科研項目為牽引,構建跨學科研究平台,提升研究生科研創新能力;以國際交流項目為紐帶,打造國際學術交流平台,提升研究生學術起點;構建優秀人才培育平台,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

我校積極推進研究生教育的國際化進程,開拓研究生培養和合作科研的渠道。學校與國外大學共同創建了中美文化研究中心、中德經濟法研究所、中日文化研究中心等機構,為中外文化教育事業培養了眾多骨幹人才,在海內外產生了巨大的影響。

我校研究生教育質量穩步提高,並取得了可喜成績。南京大學研究生院在2000年、2004年、2007年、2011年連續四屆獲得江蘇省高等教育教學成果一等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頒布十周年之際,由南京大學培養的20名畢業生被國務院、教育部授予「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中國博士、碩士學位獲得者」的光榮稱號;南京大學有44位博士的學位論文入選「 全國優秀博士學位論文」、56位博士的學位論文入選「全國優秀博士學位論文提名論文」;南京大學有25部教材由教育部及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推薦為「全國研究生教學用書」。

學校培養的研究生因較高的學術水平、創新能力、良好的專業特色而受到用人單位的普遍贊譽,在全國高校、科研、企業等各條戰線上發揮著骨幹作用,為國家的繁榮和科學技術的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其中涌現出了一大批優秀的科學家、科技工作者、工程技術人員和經濟管理人才。

南京大學研究生院將繼續探索高素質、高層次拔尖人才培養的新思路、新模式,把南京大學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管理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為實現南京大學創建世界一流大學的目標努力工作!

(數字截止日期: 2015年12月)

南京大學研究生院機構設置

院長 呂建(常務副校長)

副院長 朱俊傑 吳俊 朱易然(蘇州研究生院)

院長助理 張巧林

綜合辦公室 (025-89682423)

主任 張巧林

副主任 馬曦

成員 周艷 李玲

招生辦公室 (025-89683251)

主任 陳謙

副主任 李松 陸國平

成員 邊鶴華 徐斌

培養辦公室 (025-89682463)

主任 卞清

副主任 仇鵬飛

成員 吳珺瓊 鄒冬雲 葉鵬飛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 (025-89682172)

主任 吳曉曼

副主任 金光

成員 閔逸 周曉雪

專業學位辦公室 (025-89686492)

主任

副主任

朱易然

吳愷

成員 楊茜

思想教育與管理辦公室 (025-89687189)

主任 陳靜

副主任 敖永勝

成員 周玥

黨委研究生工作部 (025-89687189)

部長 杭祝洪

副部長 陳靜

成員 敖永勝 周玥

蘇州研究生院 (025-89686492,0512-62872199)

院長 呂建(常務副校長)

副院長 朱易然

成員 吳愷 楊茜 金華成

南京大學研究生院各機構主要職能

綜合辦公室

(1)協助院長協調研究生院日常行政工作;

(2)負責各類經費的管理與使用;

(3)負責月工作小結、學期工作總結及工作計劃的匯總與上報;

(4)負責印信的管理與使用,信件、文件收發、管理與歸檔;



;

❷ 關於報考廈門大學少數民族骨幹研究生的問題

1.這個人數每個學院不同,具體請問學院負責招生的部門。
2.報少數民族的需要看那個學校這一版年是否有專門的少權數民族骨幹招生簡章,不是每個學校都有,也不一定每個學校每年都招。
3.外語種類可以選擇,我朋友就是選了越南語。
4.錄取後國家幫你支付學費,廈大每個月會對少數民族骨乾的博士生(碩士的話不了解)1000元補助,除此之外,你還有不少機會兼職,如果你夠努力,生活是很好的不用擔心金錢。
5.這個請你自己查閱,每個學院每年不一樣,也可以咨詢學院負責招生的部門。
我們管院的11年的少數民族骨幹(博士)的錄取分數線會比一般的還高點,就看那一年考上的人數的分數了。並且不是你考上線就能一定能上,得按照考上的少數民族骨幹報考人數中的分數從高到低排名,如果你運氣好,夠努力,應該是不錯的。就我們管院來說,考試還是很公平的,當時我考前因為怕自己沒復習好考不上都沒有聯系導師,結果還考上了,祝你好運!

❸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研究生錄取後還要培訓一年,請問是在哪培訓是哪個學校培訓一年都在東北嗎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計劃要求在正常的研究生學制的基礎上再多一年的基礎培訓,也就是說第一年被安排到教育部指定的六所大學進行基礎培訓,在這個培訓期間不會接觸專業課,主要是培訓英語和語文,不同的基地安排的課程也不同。

教育部指定的這六所大學包括:

北京郵電大學培訓基地:
所針對的目標院校:北京大學(中醫學在江西中醫學院)、中國人民大學(其中人類學在中央民族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化工大學、北京師范大學(其中民俗學在中央民族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郵電大學、北京林業大學、中央財經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華北電力大學、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南開大學 、天津大學、華東師范大學(其中醫學在江西中醫學院)、南京大學(其中人類學在西南大學、醫學在江西中醫學院)、河海大學、中山大學(其中醫學在江西中醫學院)、華南理工大學、廈門大學 、西北民族大學

東北師范大學培訓基地:
所針對的目標院校:東北大學、吉林大學(其中醫學在江西中醫學院)、東北師范大學、東北林業大學 遼寧石油化工大學 大連理工大學、大連海事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中國石油大學(華東)、山東大學(其中醫學在江西中醫學院)、江南大學、中國海洋大學(其中醫學在江西中醫學院)、南京理工大學、湖南大學、中南大學(其中醫學在江西中醫學院)

江西中醫學院培訓基地:
所針對的目標院校:所有招生單位招收的醫(葯)學專業學生(北京大學、北京中醫葯大學、復旦大學、吉林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浙江大學、山東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中南大學、中山大學、蘭州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華東師范大學、中國海洋大學)、中國葯科大學

西南大學培訓基地:
所針對的目標院校:西南大學、四川大學(其中醫學在江西中醫學院)、重慶大學、西南交通大學、西南財經大學、電子科技大學、武漢大學(其中醫學在江西中醫學院)、華中科技大學(其中醫學在江西中醫學院)、中國地質大學(武漢)、華中師范大學、華中農業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浙江大學(其中醫學在江西中醫學院)、復旦大學(其中醫學在江西中醫學院)、上海交通大學(其中醫學在江西中醫學院)、同濟大學(其中醫學在江西中醫學院)、南京大學(民族學)、中南民族大學、西南民族大學

陝西師范大學培訓基地:
所針對的目標院校:陝西師范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蘭州大學(其中醫學在江西中醫學院)、長安大學、華東理工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上海財經大學、南京農業大學、東南大學(其中醫學在江西中醫學院)、東華大學、中國礦業大學、合肥工業大學、武漢理工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中央民族大學培訓基地:
所針對的目標院校:中央民族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人類學)、清華大學、北京師范大學(民俗學)、北京語言大學、中國傳媒大學、中國農業大學、中央美術學院、中央音樂學院、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

❹ 關於少數名族骨幹培養計劃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為貫徹落實《教育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民委 財政部 人事部關於大力培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的意見》(教民〔2004〕5號)及《教育部等五部委關於印發<培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號)精神,促進我國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和少數民族地區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加速西部少數民族地區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撐,決定開展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招生計劃為國家定向培養專項招生計劃,2010年計劃招收4000名碩士研究生,招生任務由教育部指定院校承擔。錄取人員中漢族學生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非在職人員比例原則上不超過50%。 一、培養目標 培養堅定地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堅定地維護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立志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發展服務;在本門學科內掌握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具有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或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能力和創新精神的高級專門人才。 二、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原則,採取「自願報考,統一考試、適當降分、單獨統一劃線」的特殊措施。 三、招生生源 生源范圍:西部12省、自治區、直轄市,海南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四省民族自治地方,湖南湘西自治州、張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縣兩區)、湖北恩施自治州,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數民族預科培養基地和民族碩士基礎培訓基地的教師和管理人員。 四、報考條件 (一)參加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全國統一招收碩士研究生考試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政審合格,立志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2.畢業後保證到定向地區或單位就業。其中,在職考生回原單位;非在職考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回定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就業。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經兩年或兩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錄取為碩士生當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報考; 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4.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 5.身體狀況符合各招生單位的體檢要求。 (二)推薦免試生可申請進入本招生計劃。 五、報名與考試 考生應參加全國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報名和統一入學考試。 六、錄取 (一)繼續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的原則,保證質量、寧缺勿濫。 (二)不接受未報考本計劃的調劑考生,本計劃考生不得調劑到本計劃以外錄取。 所有被錄取考生的錄取類別均為定向,且須簽訂定向協議書。在職考生與所在單位和所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書;非在職考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與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書。考生簽訂協議書後,招生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畢業後回定向地區或單位就業。 七、其他 所有被錄取新生第一學年均須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礎強化培訓基地接受培訓,重點補修外語、大學語文等基礎知識,兼顧其他專業理論知識的學習,加強馬克思主義民族和宗教理論的學習和教育,考核合格後方可進入招生單位開始碩士課程學習。 碩士生畢業後必須回定向地區或單位連續服務至少5年(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數民族預科培養學校和民族碩士基礎培訓基地的教師和管理人員參加本計劃學習畢業的,必須回原單位繼續工作至少8年)。 畢業生不按協議就業者,要支付培養成本和違約金。違約金的具體標准、支付方式等按協議書規定執行。 2010年,94所指定「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研招單位名單
教育部直屬高校(70所院校)
北京大學{40} 中國人民大學{40} 清華大學{40} 北京科技大學{30} 北京化工大學{25} 北京師范大學{60} 北京外國語大學{25} 北京語言大學{45} 北京交通大學{20} 北京郵電大學{60} 北京林業大學{35} 中國農業大學{35} 中央美術學院{10} 中國傳媒大學{45} 中央財經大學{70} 中國政法大學{50} 中央音樂學院{10} 中央戲劇學院{10} 北京中醫葯大學{30} 華北電力大學{70}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5} 中國石油大學(華東){40} 南開大學{45} 天津大學{45} 大連理工大學{40} 東北大學{55} 吉林大學{60} 東北師范大學{100} 東北林業大學{40} 復旦大學{40} 同濟大學{35} 上海交通大學{45} 華東理工大學{25} 東華大學{20} 華東師范大學{60} 上海外國語大學{25} 上海財經大學{40} 南京大學{60} 東南大學{25} 中國礦業大學{20} 河海大學{30} 南京農業大學{30}
中國葯科大學{25} 江南大學{30} 合肥工業大學{25} 浙江大學{40} 廈門大學{40} 山東大學{40} 中國海洋大學{25} 武漢大學{70} 華中科技大學{60}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50} 武漢理工大學{40} 華中師范大學{80} 華中農業大學{35}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60} 湖南大學{50} 中南大學{50} 中山大學{50} 華南理工大學{30} 四川大學{50} 西南財經大學{55} 西南交通大學{50} 電子科技大學{35} 重慶大學{45} 西南大學{140}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30} 陝西師范大學{110} 長安大學{30} 蘭州大學{50}
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7所)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30} 北京理工大學{30} 哈爾濱工業大學{10} 南京理工大學{20} 哈爾濱工程大學{10}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 西北工業大學{20}
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4所) 中央民族大學{70} 中南民族大學{30} 西南民族大學{30} 西北民族大學{30} 公安部(1所)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40} 科研院所(3所)中國科學院{10} 中國農業科學院{5} 財政部財政研究所{5}
交通部(1所)
大連海事大學{30}
地方院校
中國音樂學院{20} 北京電影學院{20} 北京工商大學{20} 北京印刷學院{20} 上海師范大學{10} 西北大學{20}
遼寧石油化工大學{30} 華北水利水電學院{30} 天津師范大學{30} 南京信息工程大學{30} 西安建築科技大學{30} 西北師范大學{30} 師范、農林等其它院校{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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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南京大學研究生院國際商務碩士是哪個學院的

屬於商學院的。

南京大學商學院起源於1902年三江師范學堂時期的商科,是中國MBA頂級院校、中國工商管理高等教育的搖籃,在中國經濟學史上佔有重要地位,是中國高等工商管理教育的發源地,建立了中國大學最早的工商管理、金融、會計等學科。

1928年改名中央大學商學院,是中國第一所商學院,為中國培養了最早期的高級工商財經人才,也是全國第一個赴海外舉辦研究生教育的單位,主持制訂了第一個全國工商管理碩士入學考試方案。南京大學商學院校友在開創中國現代工商業發展和經濟建設的事業中,發揮有重要的作用;其中以中國中央銀行制度的奠基人徐柏園、中國證券市場的先驅王志莘等為代表。

南京大學商學院起源於1902年三江師范學堂時期的商科,1952年中國大學院系調整時,南京大學的經濟學科和管理學科調整到其他院校。1978年,南京大學恢復經濟學系,1986年成立企業管理系,在此基礎上,於1988年成立南京大學商學院。

自1988年成立以來,南京大學商學院逐步形成了多學科協調發展的格局,分設管理學院和經濟學院,管理學院設有工商管理系、會計學系、人力資源管理學系、電子商務系和市場營銷系等5個系,經濟學院設有經濟學系、國際經濟貿易系、金融學系、產業經濟學系等4個系,商學院下設EMBA教育中心、 MBA教育中心、EDP教育培訓中心和市場拓展中心,以及人口研究所。

企業戰略研究所、數量經濟研究所、人力資源戰略研究所、投資金融研究中心、財務與會計研修中心、關百豪國際金融研究所、國際經濟研究所等研究機構。商學院擁有本科專業11個,碩士生專業(含MBA、EMBA、MPAcc、國際商務、金融5個專業)16個,一級學科博士點3個,二級學科博士點12個,博士後流動站3個,國家重點學科2個,國家級經濟學基礎人才培養基地1個。

國家「985工程」二期創新基地1個,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1個。

❻ 南京大學2014在職法律碩士考試復試分數線一般是多少

南京大學2013年在職法律碩士復試通知公布了復試分數線及復試須要注意的事項,考生須知。於2014年1月14日前完成復試,成績加權,確定擬錄取名單,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2014年1月15日將擬錄取名單報研究生院,所有錄取學生歸口南京大學蘇州研究生院管理。
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的復試、錄取工作,不僅關繫到當年招生與今後培養的質量,而且關繫到專業學位研究生教 育的社會信譽和南京大學的聲譽。南京大學將貫徹「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力求准確、真實地衡量每一位考生的文化素質、專業才幹、政治素養,綜合考察, 擇優錄取。
一、復試資格
(一)工程碩士
1、具有學士學位者,GCT綜合成績不低於200分,單項成績不低於35分。
2、具有國民教育系列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但未獲得學士學位者,GCT綜合成績不低於210分,單項成績不低於35分,且不得超過錄取總數的10%。
報考電子與通信工程、計算機技術、集成電路工程、軟體工程以外領域的考生,如果符合報考條件,但在2010年7月31日以後才獲得學士學位,視同未獲學士學位人員。
(二)法律碩士
復試分數線:總分不低於205分,單科成績不低於55分。
(三)公共管理碩士
復試分數線:總分不低於145分,單科成績不低於45分。
(四)會計碩士
復試分數線:總分不低於160分,單科成績不低於50分。
(五)藝術碩士
資格水平考試成績:戲劇領域不低於85分;美術領域不低於80分。國民教育序列專科學歷考生必須具有5年以上藝術創作實踐並獲得過省部級以上創作獎或表演獎,且錄取人數不能超過錄取限額的10%。
二、復試、錄取程序
1、發布復試信息
南京大學研究生院發布復試分數線,南京大學有關院系(中心)分別電話或書面通知復試時間、地點、辦法(包括 是否進行差額復試、是否實行面試不合格一票否決、是否進行筆試等)、需要攜帶的證件(身份證、准考證、畢業證、學位證等)、《2013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 學位全國聯考資格審查表》(在報名網站下載,並加蓋單位公章)、考試用品等。
2、進行資格審查
由有關院系(中心)會同研究生院、紀委對復試考生進行資格審查,主要審核考生的報考信息、准考證、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全國聯考資格審查表等相關材料。對弄虛作假者,按相關文件規定予以處理。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和不進行資格審查者,一律不得參加復試。
3、組織復試考核
由有關院系(中心)按照國務院學位辦及有關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的要求,結合《南京大學2013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招生簡章》的有關說明組織復試考核,做好復試記錄,給出復試成績。
4、公示錄取名單
由有關院系(中心)將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加權計算後,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經研究生院審核後,將錄取名單予以公示。
三、破格復試
在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研究生院會同學校紀委、有關院系(中心)及省級主管部門兼顧考試成績和業務能力、培養前途,對少數優秀考生破格復試。
1、破格對象
主要包括省級主管部門重點推薦的業務骨幹,尤其是省人事廳推薦的公務員、省公安廳推薦的一線公安幹警以及其他類型的、科研成果(含藝術表演和藝術創作)特別突出的優秀人才。
2、破格分數
原則上5分以內授權研究生院批准;超過5分,須經研究生院與校紀委共同核商後,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決定。
3、破格程序
①考生向有關院系(中心)提交書面破格申請(附件:《南京大學2013年在職攻讀碩士專業學位破格申請 表》)、本人的業績證明材料(包括地市級以上獎勵證明、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國核心期刊發表的研究論文復印件;均需單位蓋章,註明與原件相符), 2013年12月30日前完成;
②有關院系(中心)審核材料,負責人簽署意見,報研究生院, 2014年1月6日前完成;
③研究生院會同學校紀委提出方案,擬2014年1月10日前完成;
④復試合格、完備手續後,研究生院會同有關院系(中心)發放錄取通知及入學須知,擬2014年2月底完成。
四、其他
1、要求復核成績的考生,須在2013年12月31日16:00前向南京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逾期不再受理。
2、根據國務院學位辦錄取工作通知要求,校內各專業學位類別領域間不能進行調劑。同時,我校各專業類別均不接收外校調劑生。
3、復試需加試政治科目及其他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內容,有關院系要參照碩士研究生復試的管理辦法遴選復試人員、組織培訓,並做好試題的保管、保密工作。
4、請各院系於2014年1月14日前完成復試,成績加權,確定擬錄取名單,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2014年1月15日將擬錄取名單報研究生院,所有錄取學生歸口南京大學蘇州研究生院管理。
5、按照教育部要求,有關院系報錄取名單時,需提交本單位書面的錄取工作總結(包括組織措施、錄取情況、存在問題、政策建議等)。

❼ 想考南京大學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計劃,專業可以自己選擇嗎

不可以的。

以2020年招生為例,報考骨幹計劃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實行「自願報考、統一考試、單獨劃線、擇優錄取」,由教育部統一確定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成績要求。報考骨幹計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參加招生單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並擇優錄取。

被錄取考生需與招生單位、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及)所在單位簽訂三方(或四方)定向協議書。被錄取在職考生入學不遷轉戶口。對西藏、新疆和四川、雲南、甘肅、青海四省藏區以及雲南怒江、四川涼山、甘肅臨夏等地的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7)南京大學研究生骨幹培訓第七期擴展閱讀: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研究生招生的相關要求規定:

1、各招生單位應對骨幹計劃研究生堅持「愛、嚴、細」原則,與其他普通類招生計劃錄取研究生實行統一標准、統一要求、統一管理,不降低培養、管理標准。

2、涉及骨幹計劃研究生修業年限、培養經費、學業獎助等在校期間教育管理服務各類事項,與其他普通類招生計劃錄取研究生一致,按各招生單位規定執行。

3、鼓勵招生單位從骨幹計劃研究生中選拔政治素質好、工作能力強、懂少數民族語言的研究生,參與本單位低年級少數民族學生教育管理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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