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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大學城殺人案

發布時間: 2023-04-08 02:51:11

Ⅰ 重慶大學城曾家碎屍案

先坐272到陳家橋,之後在陳家橋坐271到曾家,這條線路最好

Ⅱ 勞榮枝二審改判死緩

2020年12月,勞榮枝南昌滅門案、溫州殺人案、常州、合肥案等在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勞榮枝被控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和綁架三宗罪,2021年9月一審宣判三罪並罰判處死刑銀拿核,勞榮枝不服判決,當庭提出上訴。




2022年8月18-20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了勞榮枝故意殺人、綁架、搶劫上訴一案,在庭審中,勞榮枝「金句」頻出,開口第一句竟是「我48歲,從未做過任何整形」,並自稱自己為「傻白甜」,公開懟公訴人,「你可以說我不優秀,但不可以說我不善良」、「去看看祖國的大鋒掘好河山」、「我還想去華盛頓呢」,拒不承認所犯之罪,導致無法結案,只能擇期宣判。


網友們認為勞榮枝在二審法庭的這種做派,極有可能是因為她目前的辯護人是自稱「吳法天」的吳丹紅。現年44歲的吳丹紅21歲那年獲得中南政法學院法學學士學位、3年後獲得同校法學碩士學位,後再人民大學就讀博士、北大博士後,現任中國政法大學疑難證據問題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導師,研學的同時還是一名兼職律師,此外還有一些社會職務,可以說是造詣頗高。甚至一些法律界的業內人士在二審開庭前就表示:「當看到吳丹紅為其辯護時,就做好了二審改判或發回重審的心理准備。」




我們先來看看,勞榮枝被指控的罪名到底有哪些,她又做了哪些令人發指的殘暴行為。




1996年,勞榮枝和法子英在江西南昌殘忍殺害熊某及其妻子和三歲的女兒。




1997年,兩人用同樣的手段在浙江溫州搶劫並勒死了KTV領班劉某清和陪侍小姐梁某敏迅。




1998年,勞榮枝在江蘇常州誘騙劉某到出租屋進行勒索,拿到贖金後,劉某僥幸逃脫,也成為本案唯一的倖存者。




199年,勞榮枝在安徽合肥用老手段將殷某騙到住所地,關進了狗籠里。為了殺雞儆猴,法子英將無辜的小木匠殺害,並割下他的頭凍在了冰箱里,而殷某寫下字條後也被殺害。




3年時間,殘害七條人命,兩人手段狠毒,令人震驚。




因殷某妻子報警,法子英被抓捕歸案並槍決,勞榮枝潛逃多地開始了新生活,生活愜意,直到2019年才被警方抓獲。

Ⅲ 吳紅丹對勞榮枝會判什麼刑

背負多條人命逃亡20餘年的勞榮枝迎來了死刑判決。9月9日上午,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南昌中院)對勞榮枝故意殺人、搶劫、綁架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被告人勞榮枝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綁架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20年12月,勞榮枝案一審庭審中,檢方曾指控被告勞榮枝涉嫌四起犯罪事實:分別是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溫州市、江蘇省常州市和安徽省合肥市與法子英(另案處理)共同實施故意殺人、綁架及搶劫犯罪。
隨著勞榮枝案的全貌和細枝末節逐漸展示在公眾面前,勞榮枝本人的量刑問題一度成為案件焦點。
此次一審宣判死刑後,勞榮枝當庭表示上訴。
勞榮枝系主犯
南昌中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勞榮枝與法子英(已另案判決)系情侶關系。1996年至1999年間,二人共謀並分工,由勞榮枝在娛樂場所從事陪侍服務,物色作案對象,由法子英實施暴力,先後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溫州市、江蘇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實施搶劫、綁架、故意殺人4起。案發後,勞榮枝使用「雪莉」等化名潛逃,並於2019年11月28日被公安人員抓獲歸案。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勞榮枝夥同他人故意非法剝奪被害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暴力、威脅手段搶劫被害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被害人,其行為已構成綁架罪。勞榮枝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勞榮枝歸案後,如實供述拿橋自己消磨猛常州綁架的事實,系坦白。勞榮枝故意殺人致五人死亡;搶劫致一人死亡,搶劫數額巨大,並具有入戶搶劫情節;綁架致一人死亡,勒索贖金7萬余元,犯罪情節特別惡劣,手段特別殘忍,主觀惡性極深,人身危險性和社會危害性極大,後果和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懲處。雖有坦白情節,但不足以從輕處罰。勞榮枝犯數罪,應依法予以並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本案中另案游鎮處理的法子英當年的代理律師俞_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對於勞榮枝的死刑判決,早在意料之中。他認為,南昌中院認定勞榮枝為主犯沒有問題,因為勞榮枝和法子英兩人共同策劃犯罪且有分工,勞榮枝負責色誘被害人,法子英具體實施暴力將其殺死。此行為實質就是共同犯罪,雖然分工不同,但均屬於積極實施犯罪行為,因此都是主犯。
對於勞榮枝的悔罪問題,俞_認為從一審庭審和此次宣判來看,勞榮枝並無認罪悔罪態度,其在庭審中並不承認與法子英共同謀劃,而是稱自己被法子英脅迫,此外雖然聲淚俱下向被害人家屬道歉,但是也曾說出「你可以說我不優秀,但不能說我不善良」「我願意賠償,但是我只有3萬元存款,我願意眾籌賠償被害人」等「金句」。
俞_表示,雖然勞榮枝有常州案的坦白情節,但是並不足以從輕處罰。法律保障勞榮枝的訴訟權利,但是除非證據存在問題,否則就目前認定的事實來看,二審改判的概率幾乎為零。
勞榮枝二哥勞聲橋告訴中國新聞周刊,自己已經委託中國政法大學疑難證據問題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友邦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吳丹紅作為勞榮枝的二審辯護律師。
對於勞榮枝案的一審判決,吳丹紅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第十六條:可能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社會影響重大的刑事案件應由人民陪審員和法官組成七人合議庭進行。但該案一審審理使用的是三人合議庭。
吳丹紅介紹,自己此前就曾作為勞榮枝家屬委託的一審辯護律師前往會見,但是未能成功。而在家屬委託律師和法院指派法援律師的選擇中,應該由家屬委託律師優先代理。
「一審宣判前,勞榮枝家屬就聯系了我,希望我能代理這個案子的二審。」吳丹紅透露,勞榮枝家屬對法援律師「不滿意」,對其庭審時是否盡責辯護,是否排除非法證據等方面存在質疑。
對於案情本身,吳丹紅認為,本案證據多為口供,當時的物證、作案工具等已經遺失,共同犯罪的法子英已經被執行死刑。勞榮枝是主犯還是從犯,他本人對此存疑。
陳年舊案的證據認定難題
對於勞榮枝的定罪問題,前檢察官、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金琳認為,距離案件發生已經20餘年,除常州案外其他案件均沒有倖存者,加之客觀證據又因為犯案時間久遠而無法提取,故此,能夠證實勞榮枝的作用、犯罪表現的證據就依賴於法子英、勞榮枝的供述。在這種情況下,證據上的缺陷使得勞榮枝在是否實施殺人行為以及能否認定為主犯時存在證據認定困難,這也是陳年舊案普遍面臨的難題。
「勞榮枝是否積極參與,是否能夠成立主犯,是否給法子英的犯罪行為和最終造成的7人死亡的犯罪後果存在不可替代的貢獻,都需要回歸到案件的證據本身。」金琳說。
她分析,第一起南昌案中,案發時勞榮枝供述被害人熊某家和鄰居家的電話線被剪斷,是她給法子英出的主意,而且還在供述里提過「不如一把火燒了這個家」,兩次到熊某家踩點和索財;第二起溫州案中,兩名陪侍小姐都是和勞榮枝相識,由勞榮枝騙取信任之後分別到達梁某住處,從勞榮枝供述中,她實施了用電線、布條等物捆綁被害人的行為,也負責去取錢通知法子英得手;第三起常州案中,勞榮枝更是在單獨看管劉某期間,對其實施威脅,並且被害人還證實在她到指定地點帶回被害人劉某妻子時,交代法子英如果她沒按時回來,就將被害人殺害。被害人的證言顯示,之所以法子英放棄加害行為,是劉某的妻子苦苦哀求,勞榮枝不在場的情況下,法子英放棄殺害行為。這一點,也從側面印證,被害人的倖存與勞榮枝沒有絲毫的關系;第四起合肥案中,勞榮枝不僅引誘殷某到住處並捆綁、看守,而且購買冰櫃,在陸某遇害被放入冰櫃後,與法子英一起將冰櫃推至次卧。更是在殷某的字條上增加了「少一分錢我就沒命了」「他的同夥一定會讓我死得比剛才那個人還快」等內容。
「這些細節性的證據都能證實勞榮枝在四起犯罪中積極出謀劃策,以及與法子英之間就犯罪形成的相互配合的關系。」金琳認為,從這幾點分析,公訴機關認為,勞榮枝和法子英之間成立有共謀的共同犯罪,與法子英不區分主從犯,對7名被害人死亡的結果負責亦不存在問題。
金琳強調,就本案公開的情況來看,根據相關報道中庭審細節的披露,公訴機關指控勞榮枝與法子英共謀實施綁架、搶劫和故意殺人的行為,並且在犯罪中積極鎖定犯罪對象、為犯罪的事實提供智力和物理上的幫助,系主犯。
對勞榮枝適用死刑立即執行是否適當,金琳認為,刑罰的正當化依據既包含了迎合大眾「善惡有報」的樸素法感情的報應基礎,也包含了預防犯罪的刑事政策要求,其中特殊預防必要性是重要的考量因素。勞榮枝已經用20餘年沒有實施違法犯罪的表現現實地證明了她的人身危險性小,沒有再犯罪的可能性,特殊預防必要性較低。那麼,是否還需要對其判處死刑立即執行,是值得思考的問題。
「雖然我們國家一直沒有廢除死刑,但是也一直強調慎用死刑。」金琳介紹,我國刑法第48條也規定:對於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同時宣告緩期二年執行。所以,勞榮枝即使是罪行極其嚴重,對其適用死刑立即執行的時候,也應當考量她在逃跑的20餘年中的現實表現。
「盡管勞榮枝一再強調希望回歸社會,掙錢補償被害人家屬,甚至籌集資金進行民事賠償,但是其客觀上的表現,無疑顯得誠意不足。」金琳認為,庭審中,勞榮枝一再強調自己受法子英脅迫,不得不幫助其從事犯罪行為。不管勞榮枝為何會選擇與法子英共同作案,亡命天涯,但其在具體犯罪中的客觀作用以及其在對待被害人以及犯罪後的悔罪表現上,看的不是當庭的聲淚俱下,而是前20多年的表現。法庭不僅是被告人的終點和起點,也同樣是被害人、被害人家屬的終點和起點。

Ⅳ 「"葯家鑫」」是誰

陝西碼襪轎西安音樂學院的一哥們。因先撞人後用利器滅人而紅極網路。現已被判剝奪生命權利。如果你對我的回復感到滿意,請你選遲肆擇「採納」評價,這將鼓勵我們更好高好的為其他網友解答。

Ⅳ 如今高科技手段層出不窮,還有哪些沒破的大案要案

要說到還沒有破的案件,那無論如何都繞不開南大碎屍案,1996年1月10日南京大學城成人教育學院的學生刁愛青失蹤,九天後環衛工在清理垃圾的時候在垃圾箱的黑色塑料袋裡面發現了疑似人體組織的肉塊,於是選擇了報警,警方到達現場勘察,發現的確是人體碎塊,這些碎塊只是屍體的極少數一部分。

這很明顯就是一起兇殺案,很快在南京市區其他地方也陸續發現了剩餘的其他屍體碎塊,這些人體組織是被一片片割下來的,每一塊都是非常的均勻工整,而且這些碎塊都被煮過了,加起來大約兩千多片,內臟也被整齊的排放好,兇手是手法非常的殘忍,可以說殘忍到心理變態的程度,最終確定了死者是失蹤九天的刁愛青。

除了以上這些,基本上沒有太多的有用消息,直到12年後網路普及,互聯網上面突然出現一些關於南大碎屍案的一些分析,這個案件就再一次回歸大家的視線裡面,微博上面有幾個神秘的博主對南大碎屍案進行了分析跟推論,推理出來兇手的作案動機跟手法,引起很多人的注意,甚至有人猜測這些博主有可能就是兇手,但是最後都證明了不是,這些博主年齡都在二十齣頭,十二年前他們還只是十歲左右的孩子,不可能是嫌疑人。

這個案件雖然這樣,但是警方並沒有放棄,到了2016年的時候,網上再一次提起了這個案件,因為普通刑事案件追溯期一般都是二十年,所以很多人認為這個案件就這樣了,警方給出來明確的解釋,這個案件不會放棄追查,會一直使用最新的偵破手段一直追查下去,直到破案把兇手繩之以法為止,到現在這個案件仍然在偵辦當中。

而網友們對於這個案件的分析是,這個兇手是一個玩刀的高手,從碎屍刀功來看,不是普通人能做得到的,兇手刀功十分了得,從刀功來看很多人分析兇手有可能是學醫的或者說曾經學醫,這種手法非常像手術刀的手法,還有人認為有可能兇手是廚師,因為廚師的刀功了得,這種手法廚師可以做得到,第三種說法是兇手有可能是屠夫,因為屠夫的刀功也夠達到這個水平。

還有就是兇手心理素質好,反偵查能力強,心理素質好就是學醫的跟屠夫了,反偵查能力強就是智商比較高,所以從這樣去分析,很多人認為這個兇手學醫的可能性比較大,加上死者本身就是大學生,屬於高學歷的群體,屠夫一般都是低學歷的普通人,高學歷的很難跟低學歷的有過多的交往,而且猜測有可能死者跟兇手認識,一個女大學生交往的對象應該是年輕的高學歷的或者有優秀工作的那類人,所以兇手是學醫的嫌疑非常大 只是這個案件到現在仍然是非常麻煩的,時間過去那麼久了,很多東西以及沒有了,想要破案非常難啊!

Ⅵ 你見過網友嗎為什麼要見他(她),後來發生了什麼了

女生最好不要去見網友,沒有人去保護你,一旦納茄返發生了什麼,追悔莫及!

近日,四川雅安一44歲女子張某某晚上去見網友一去不回,家人找不到人後報警,警方調查發現張某某與網友起爭執,最後被殺害在出租房內,納碧 屍體也被埋入到附近山林中 。

44歲的張某某和26歲的趙某,兩人都快隔了一代了,走到一起明顯不是因為愛情,或許一個為財一個為色,最後兩人鬧得不愉快都得丟了性命,隨著互聯網交友的發展,類似案件正在不斷增多。

常州一男子剛剛結婚領證沒多久, 妻子還懷著兩個月寶寶 ,他竟然就約女網友出來玩,在發生爭執後一激動將其殺害沉屍河裡!

在常州市公安局新北分局薛家派出所,警方通報了「820」殺人案,案情令人唏噓不已。犯罪嫌疑人有房有車,經濟條件還不錯,可就因為一念之差,一生悲劇,男子的行為讓三個家庭痛苦萬分。

在手機交友火爆的今天,各種網路陷阱是層出不窮,如果你有一雙火眼金睛那可以做到百毒不侵、但如若你單純很容易輕信陌生人的甜言蜜語,那麼你離被騙也就不遠了。

女人,都有老公有家室了再怎麼寂寞空虛也不能在網上精神出軌 ,再發展成行為出軌給自己老公蒙羞、不管任何時候編者覺得還是自愛點好,否則悔之晚矣、不堪回首也是自己一手造成。

沒有感情的性都是耍流氓 ,說好聽點叫一夜情,雖然現在好多人認為一夜情很正常,但我本人非常排斥一夜情,我認為女人今天跟你睡,明天就能跟別人睡,跟小姐沒啥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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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這個就比較有意思了

第一次見網友是去年10月份,我在東莞廠裡面上班,在陌陌上面認識了一個女孩,長得蠻漂亮的,第二天我們就見面了,她跟我說陪她去買東西,我們就逛了一天,吃飯,會住的地方,還沒有發生啥,見面的第二天晚上我休息,在外面轉感覺無聊,發信息找她下來吃飯,不一會就來了,吃完飯我們就逛夜市,好戲來了,碰到了一個男的,貌似也是喜歡她,但她沒答應在一起,他看到我兩在一起逛街吃醋了,上來就罵我,我這個暴脾氣也沒忍住,快要打起來了她哭著拉開了我們,我就讓她先回去,我也就回去了。

一覺醒來去上班,md被堵了,五六個人拿著棍子在我上班路上等我,眼看沒辦法了,硬著頭皮上吧,其他的沒管,我就揪著那個人打,其他幾個人打我,差不多十來分鍾,有人過來了說要報警,他們就跑了,我躺在哪裡喘了半個小時,最後也沒去上班,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因為在東莞,我一個人也不認識,反正他們打了我我也打了主犯,估計他胳膊要廢一陣子,就這樣了。

後來回家後又認識了一個,這個就不詳說了,你們懂得,她還想讓我當他男朋友,我尼瑪還不想談戀愛呢,都是出來玩的,裝什麼不諳世事。

具體也就這樣了,奔現這種事吧最好確定是一種什麼關系,不然最後麻煩的很。

見過一次, 游戲 里我的女徒弟。

我去北京找她見面,見了面感覺她還行,就吃飯,在她住的那個小區邊吃的火鍋,她還叫了她的表姐,她表姐,看著真是極品美人,身材臉蛋都是很好的。吃完飯她表姐回去了,然後我倆就去坐車去了一個什麼地方,看電影。

那年老炮兒正火,我倆就去看了,她讓往後做,因為我是近視眼,我義正言辭的拒絕了,我花幾十塊錢,坐後面看的話我看什麼啊,我有沒有帶眼睛,然後我們就坐在了第一排。怎麼樣,那時的我,是不是靠的實力單身的。

看電影期間,把帶的吃的吃完,喝的喝完,她便抱著我的胳膊說,不好看,她要睡覺,我說你睡吧,她還非要枕我的胳膊,唉,女人就是麻煩。

後來看完了,就出去了,做地鐵回去她住的地方附近,她跟我說,你個煞筆,我很納悶,我怎麼了我,下午四點多吧,沒地方去了外面太冷了,她說咱家去KTV唱歌去吧,然後就去了,包了兩個小時要了點啤酒,沒想到她酒量那麼好,我坐在那一直唱歌,她卻不屑一顧的盯著我,然後她說做 游戲 ,玩真心話大冒險,

我說真心話吧,她說要玩大冒險,好吧,隨你,第一次玩我就輸了,她就讓我抱她,然後我贏了,我就說罰你唱歌。就這樣倆小時很快結束了,天也黑了洞飢,她要回去了,問問怎麼辦,我說我在火車站那開的有賓館,她說那你去吧。然後就走了,走之前還抱了我,又讓我親她一下。

後來快過年,問我去不去長沙找她,本來我准備去的,後來有事不去了,然後從那再也沒見過。

見個網友不是很正常嗎?請不要大驚小怪的。我還是來說說我的故事吧。

那是2005年,那個時候的網路沒有現在這么發達,手機只能打打電話,發發簡訊。連看圖片都看不了,更不可能像現在這樣還有微信QQ抖音等等。那個時候很想談朋友,感覺自己也老大不小了,沒有一個女朋友感覺自己挺無聊的。於是就想網上找一個女朋友。

很多人講了,網路那麼虛擬,找個女朋友靠譜嗎?我覺得挺靠譜的。因為自從騰訊開發了QQ之後,我就一直在用著,在裡面也遇到了很多朋友,那個時候的網路還是很純凈的。交朋友就是交朋友,聊得來的話就會用QQ一直保持聯系,如果聊不來就互相都不聯系了。那個時候用QQ都要用到電腦,當時我家也沒有買電腦,所以一般跑到網吧裡面去上QQ。

又另外我工作比較忙,身邊也沒有什麼人給我介紹女朋友,所以我接觸異性的機會還是挺少的。但是QQ給了我這么一個機會。設置好條件,只要是江西的就行,在設置好年齡,設置性別。一搜索就會出來一堆人。編輯一條打招呼的信息,我的文字功底比較好,寫的很誠懇。然後點一個發送一個,點一個發送一個,這或許叫做廣撒網吧,反正又不費錢,只是費時間。姜太公釣魚—願者上鉤,每次我都要發十幾個。

那個時候大家都是在線的,不像現在的手機QQ,發一條信息,去也不知道什麼時候能回。那個時候回信息很快,立馬就有一堆人通過了我的驗證,然後就和他們海聊。其實聊天也講技術方法,要找到共同的興趣愛好,如果聊幾句,大家都沒有共同的興趣愛好,就互相冷掉了。所以每次通過了十幾個人的驗證,能聊真朋友的其實很少,也就少數的幾個。在這裡面也會聊出一些感情的。

網路世界唏噓不已,那個時候不像現在這么多騙子。現在加一個人,不是賣茶葉的就是騙紅包的,然後就是賣彩票軟體的,什麼酒托,茶托。反正各種各樣的騙子。而我那個時候,網路上是沒有那麼多騙子的。有少數幾個聊的非常好,但是能發展成感情的只有一個。

那個時候我聊到了一個在廣州打工的女孩子,比我小幾歲。通過QQ聊了一段時間之後,彼此也發送了照片,然後互相都喜歡著,於是用戶換了電話號碼。一般我會打電話給她,為了節省電話費,我就會去買電信的201卡,一分鍾六分錢,一打就打半個小時,一個小時,一張卡通幾次話就沒了。就是這樣才把感情聊上來的,說來也是慚愧,我在身邊怎麼都找不到女朋友,網路上到交到女朋友了。畢竟大家沒有怎麼見過面,所以我們也在尋找機會見上一面。

那還是十月份放假的時候,我那個女朋友從廣州來我江西和我見面,我也算是見到了真人。因為之前大家發送的都是真實照片,所以大家都很正常的跟熟人一樣的見面。不像現在某些女孩子,化完妝,連她老媽都認不出來。我女朋友過來了四天,這四天我真正享受到了談戀愛的感覺,不用分隔兩地。我恨不得每天兩個人都在一起,一起逛街,看電影,散步。那個時候物質 社會 沒有那麼豐富,我們在一起也有很多活動是不花錢的。我們一起去照大頭貼,有些年輕的女孩子可能不知道這是什麼東西,總共也就花了五塊錢,照了一小版照片,然後都還能貼在自己手機上,讓彼此都不要忘記對方。

美好的時間過得很快,過了四天,他要回去了。我到火車站去送她,非常不捨得她,可是實在沒有辦法。因為大家都有工作要做,在離別的時候,緊緊的抱著她,再然後松開手,她就去趕火車了。說了很多叮囑的話,也不用刻意去重復,我目送她消失在人群里。後來因為種種原因,我們最終沒有結婚,家家有本難念的經,我就不多說了。

剛開始玩QQ那會兒(還沒有奢侈到有攝像頭),別人與網友見面會有什麼動機或企圖說不好,我純粹是出於好奇心:與我碼字聊天的哪個人長什麼樣子?多大了?是大學生、高中生,還是居家少婦?雖然碼字聊天中,這些疑問對方都給予了回答,可誰又知道真假?

瀟湘雨荷與我在某個聊天室私聊過幾句,後來互相加了QQ,一對一的聊天便頻繁起來,後來我發現,我們的聊天多集中在晚上八點以後開始,結束的時間有早有晚,有時候十點十一二點,有時候深夜一兩點鍾,還有過兩三次通宵聊天記錄。我們聊的內容包羅萬象,當然了,最多也是最頻的話題,就是圍繞 情感 展開的心理和生理活動,聊到動情時,瀟湘雨荷情深深意切切叫我老公,那標點和符號運用的及其生動。活靈活現。

我們倆聊的熱切,聊的投入瘋狂,可以說是無話不聊,涉及的內容和所用語言要是昭然示人的話,一準讓有那什麼障礙症的半殘男人堅挺如鋼,卻始終不聊對方的家庭、孩子什麼的,聊,也是一帶而過,僅限於知道這個層面。

有天夜聊,瀟湘雨荷沉吟好一會兒問我,要是見面了,會怎樣?

我說我會抱你,親你。說完,又補充道,我還想跟你……那個。

瀟湘雨荷發過來一個害羞的表情,又是好大一會兒後,才發過來幾個字,下周我可能去惠州一趟。

真的?我有點大喜過望,廣州人民歡迎您。貧完,又有點不敢相信,卻心存希望的說,去惠州要經過廣州的……我去接你吧?

瀟湘雨荷說,定下時間我告訴你。

自從瀟湘雨荷告訴我她要來的日期和車次後,我算是體會到度日如年的滋味了,真的,跟一個從未謀面的異性見面(QQ截圖不算),有點像是初戀的感覺,明明還有幾天時間,卻下意識的去看手錶,心裡不由自己的去計算還有多少小時,躺床上一晚上翻來覆去睡不著,鬧貓似的。

當瀟湘雨荷真的在出站口出現在我面前時,我在這之前一百多次下定決心要抱她親她的意志,突然就瓦解了,只是有些呼吸不暢的沖她點頭,像會晤外賓似的跟她禮節性握手,當然了,握手時間有點長。

廣州人民就這樣歡迎郴州人民嗎?瀟湘雨荷歪著頭,笑。

我在廣州酒家盡東道主之誼。瀟湘雨荷比想像中還要漂亮,尤其那雙眼睛,老給我夢一般的感覺,輕靈如夢。可能是拘謹吧,話沒有網上聊天時那麼多,大多聽我說,偶爾會心一笑,我這才發現,這妞兒笑的時候居然有倆酒窩。

飯後八點來鍾,我帶她去開好的賓館,進房間了,她遲遲疑疑說,哥,我明天一早就去惠州,趕頭班車。這是我第一次聽她叫我哥。我點頭。

然後,她也沒有迴避我的意思,背對著我開始脫衣服,穿著僅有的三點內衣褲去衛生間沖涼。我什麼也沒做,就那麼傻獃獃的看著她,她沖涼的時候,我又下了不止十次決心要進去與佳人共浴,可到頭來,決心輕易被衛生間里傳來的淋浴聲破滅。我有種奇怪的感覺,這妞兒上輩子不會真是我妹妹吧?

愛信不信,我向來不會臨陣撤兵,那是我少有的一次「發乎情止於禮」。一晚上跟瀟湘雨荷躺在一張床上,蓋一床薄被;東一句西一句瞎聊,聽她說那些愁腸百結的婚後兩地方分居的凄苦;聽她說跟我聊天如何如何開心;也陪著她傷神掉眼淚。啥時候睡著的不知道,天蒙蒙亮突然醒來,我瞅著睡相不怎麼優雅的瀟湘雨荷,情不自禁地挨近她,第一次親吻了她的臉頰。然後,留下一張紙條,輕輕開門離開房間,又輕輕關好房門,走了。

到現在,我們隨便什麼時候在微信聊天時,她還笑話我有賊心沒賊膽,經常刺激我,說要不要改天再來一次回放?弄得我真想掐死柳下惠。

見過一個,折騰了一夜。

那 是在一個平安夜,所有的朋友都和自己的戀人出去開心了,只有我一個人留在宿舍里,外邊的雪花飄飄盪盪的,我的心裡空盪盪的。通過附近的人,我聊到一個女孩,也是一個人過節,孤獨使我們很快就決定今晚一起過平安夜。

我們相約一起吃了晚飯,大概已經是晚上九點多了,我們決定先找酒店,然後一起……。從沒有過過平安夜的我們,忽視了平安夜酒店的火爆程度!走進一家酒店就是爆滿,走進一家酒店又是爆滿。

我們在大雪紛飛的平安夜,在滿是積雪的大街上一步一步地走,一家一家地打聽。結果……,我們從城市的一邊走到了另一邊, 走了好遠好遠,走過了灰色的地平線,走過了整個黑夜。 天亮了,我們依然走在大街上。

「天亮了,我們就此別過吧,謝謝你陪我過了一個永生難忘的平安夜,我一輩子都不會忘記的。」女孩哆哆嗦嗦地松開了我的手,頭也不回地消失在街角。此時,我才覺得腳已經凍得麻木了,應該是凍傷了。

今年見過一個網友,見光死。

今年3月份在瞬間(一個聊天工具)聊了一個女網友,聊了一個多月的時間,是一個非常不錯的女孩,我們有說不完的話,有更多共同的愛好,更有共同的感情經歷,每天都有說不完的話。瞬間有八個字母,已經聊到6個字母了,我們原本說好,等所有字母都滿格了再見面,每天我們都要從早上聊到睡覺,互道一聲晚安再睡覺。

因為兩個人都覺得等到全部星星滿了再見面,還要兩個月時間,所以就提前約好了見面時間,5月15日那一天晚上我們了見面時間,我們先約好了地點,一起吃火鍋,時間晚上19點碰面。

當晚我提前半個小時到他的住的小區門口等她,我在小區門口等了20分鍾左右,才看到她從小區門口走出來,我一眼就認出了她,我們一邊走路一邊到吃飯的目的地,走了五分鍾就到了吃飯的火鍋店,我們一邊吃一邊聊,她話不多,基本都是我在說,火鍋我們吃了一個小時左右。然後我們到附近的公園走了半個小時,感覺她不怎麼想說話,後來她說要回家,我就送她回家。

從她的態度,我就知道她對我不滿意,回去當晚22點後,我發瞬間信息,就是一直不回我信息,我就知道這是一次見光死的見面,我堅持了一個星期給她發信息,都沒有得到回復,我徹底明白了她的態度,心裡非常的失落和心酸,挺難過的,直到現在心裡還是有些難過。

零八年和我的兩個朋友剛步入 社會 ,那時候正流行玩QQ,本人女那時也就十六七歲,思想單純又犯花痴。專搜男孩QQ,專找帥的加!

我和我的兩個朋友長相都屬於還行的那種,所以去網吧玩經常會被網管加。長的帥的繼續聊,一般的都拉黑了。我朋友都跟網友見過面,而我沒有。

也就是那一年我認識了他,他比我小三歲我們有很多共同語言。聊了很久他跟我表白了,雖然當時也喜歡他但一直沒同意!不是不愛而是怕受傷害,我們常常視頻聊天,每天和他聊天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他也提出到我在的城市見面,可我不敢,可能骨子裡我還是太傳統,平時怎麼瘋都行但有自己的低線!我也知道他比我小,而且離我家有點遠我家裡是不會同意的!我們沒有未來……

後來我說咱們不要在聊了,你把我刪了,我也把你刪了吧。他哭著說捨不得我,可愛情我玩不起,他說我老古董太傳統。

就這樣我們沒能走在一起,連面都沒見就不了了之了!只怪自己不夠勇敢,愛的不夠坦然!

在後來他又加了我,告訴我他結婚了。我笑著說你一定要比我幸福!在後來我認識了我現在的老公,日子過的不好不壞就這樣了……

不知不覺過去十一年了,從此陌路人!過好現在的生活!此生不見,各自各好!不知道他會不會在想起我?

玩QQ的時候認識了一個外地的,坐車大約得兩個多小時的路程,彼此雖然都有家庭,但是我們心裡誰也割捨不了這段感情,不像有的網友見面只是為了一時沖動一時的刺激,曇花一現。我們倆從相識到現在已經十二個年頭了,依然每天都會說說心裡話,每隔一段時間也會聚在一起溫存兩個人的世界,這十二年我們也吵過,鬧過,但是都不會去影響彼此的家庭,也不是小孩子了,懂得如何去珍惜一份不易的感情,也不會去影響已經穩定的家庭,擁有的只是彼此的問候和牽掛,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唯一不變的就是我們會一直這樣走下去,生老病死。把這份真實的記憶帶進墳墓,下一輩子等著彼此,永不分離!

老實說,真的見過網友,去年比較喜歡玩陌陌,大家都懂的,都說陌陌上面的美女多,好吧我承認是比較多,但是不知道到底是美女還是什麼的。

有一天禮拜五休息,玩陌陌在附近的人看到一位妹子,離我這挺近的就500左右,於是我就開始給她發信息,各種聊,然後要來照片,感覺還是挺漂亮的。

聊了兩三天吧,我就說挺近的要不我們見個面吧,妹子挺爽快說好啊就中午10點某地方見,中午老早就去了,感覺還是有點小激動啊,大概過了半個多小時妹子才過來,而且是一個人,感覺還可以,妹子就問我是不是網上聊那位,我說是,然後就很直接了,說500兩小時,剛開始沒反應過來。迷了一下就反應過來了,我就說沒帶錢,回去拿下錢,讓她在那等我。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當然我是遛之大吉了啊,所以說大家見網友一定要謹慎,不要被一些壞人騙了。

如果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請給個關注。

Ⅶ 女子勾結情夫殺男友,戳瞎雙眼系鐵塊沉水底!結果怎樣

南充一女子同男友結婚不成,絕望之餘,和情夫雇凶將男友殺死。警方歷時433天,終於破獲該起雇兇殺人案,4名派胡猜嫌疑人全部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排查:情感糾紛報復殺人

警方很快查清,死者是時26歲的嘉陵區人牛強。生前在西華師大新區附近開店從事美容美發。

案發當晚,有人在歌城附近用公用電話打給牛強,自稱是熟悉的女大學生,請牛強出來唱歌。牛強騎摩托車剛到案發現場,即被埋伏於此的兩名男子連刺12刀。民警對死者生前結交的20餘名女性青年逐一見面排查,重點是和他交往的女大學生,都沒實質性進展。當晚肯定是有人冒女大學生之名給牛強打電話,將其騙到歌城附近。公話邀請牛強唱歌的是誰?綜合多方情況,專案組經過認真分析研判案情認為,這是一起精心密謀策劃的故意殺人案,排除了仇殺和財殺的可能,命案是一起因情感糾紛而引發的報復殺人。

破案:昔日戀人主導兇案

曾是牛強女友的小梅有較大嫌疑,民警4次和她見面,小梅的回答看不出什麼破綻。警方了解到,25歲的小梅曾在南充一家茶樓做服務員,通過朋友介紹,2008年初,小梅認識了蓄著長發的牛強,兩人墜入了愛河。

2009年5月上旬,案件取得突破。6月1日,「殺手」張富貴在江蘇蘇州一出租房被抓獲;6月25日,在廣東韶關市沙溪高速收費站,小梅在逃亡中被攔截抓獲。

落網後,小梅交代,她和牛強交往幾個月後,便多次提出結婚要求,但牛強總是找借口迴避。就在小梅陷於情感無助時,她在自己工作的茶樓里認識了有婦之夫林剛,並迅速投入林的懷抱。一天晚上,兩人溫存後,小梅向林訴說自己的情感之困,要林想辦法「做掉」牛強。林開始並不同意,經不起小梅的軟磨硬纏,為討好心上人,林剛開始謀殺計劃。

林剛找到了勞釋人員張富貴,張富貴滿口答應,並找到自己的獄友長毛。找到兩「殺手」後,小梅和林剛多次探討作案細節。案發當晚,小梅找人以女大學生的名義,邀請做散牛強到歌城唱歌,毫無戒備的牛強欣然應往。兩「殺手」當晚7時埋伏在附近,待牛強趕到時,便兇殘地將其刺死。

(文中涉案人員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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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勾結情夫殺男友

戳瞎雙眼系鐵塊沉水底

分手遭拒,女子竟設局讓情夫半夜潛入家中,用鋼管等物猛擊男友頭部並將其雙目戳破。後又將男子捆綁好,墜上鐵塊扔進河裡。幸運的是,被害人落水後掙脫繩索游至河邊,在水中蹲伏1個多小時後被侄兒救下。這是2年前發生在常州的一起案件,案發後,兩嫌疑人男子先後落網。2016年8月26日,涉案女子也在哺乳期結束後被抓,已被武進檢察院批捕,案件正待進一步審理。

睡夢中慘遭毒手,男子蹲伏河中1小時逃生

事情還要從2014年說起,當年9月16日凌晨1時55分,武進警方接到報警稱有人被打了。民警趕到現場後發現,被害男子雷某雙眼流血不止,身上多處受傷。而據其侄子介紹,就在警方趕到現場前不久,他才在附近一條小河裡發現受傷的雷某,並將其救出。

經醫院搶救,雷某雖然撿回了一條命,但其雙側眼球破裂,頭部受傷嚴重,經鑒定已構成重傷一級。而據雷某回憶,案發時他正在睡夢中,頭部及身體其他部位遭痛擊醒來後,還沒來得及看清行凶者面貌,就被對方戳瞎了雙眼。緊接著,又被對方用床單、繩索等物捆綁好,並在其身上綁縛鐵塊後扔入河中。

幸運的是,落水後,雷某掙脫掉繩索慢慢游至河邊。擔心被發現再遭毒手,他在忍著劇痛,在河裡蹲伏1個多小時才敢呼救,並被聞聲趕來的侄子救出,從而僥幸逃生。

提分手遭拒,女子找來情夫對男友痛下殺手

由於在整個作案過程中,被害人雷某隻聽到兩個男人用方言說話,沒有看到對方的長相,也沒有聽清對話的內容,案件偵破遇到了麻煩。根據雷某的侄兒陳述,案發後,是雷某的女友梁某向他報的信。而梁某在向民警陳述案發情況時,不自然的表情和言語也引起了懷疑。而在進一步調查中,警方發現和梁某通話頻繁的王某及另一男子張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並先後將兩人抓獲。直到此時,該案的謎團才被揭開。

據了解,時年40歲的梁某在貴州已成家,且育有子嗣。2013年,梁某在浙江打工期間和王某相識並發生關系。2014年初,梁某又輾轉來到常州打工,認識現男友雷某,兩人過起了夫妻生活。如此半年後,梁某對眼前的生活有所倦怠,打算回老家照顧孩子,遂向雷某提出分手,此舉遭對方拒絕。

眼看著分手無望,為了能順利離開雷某。梁某找到了王某,讓對方將其帶走。多番密謀後,王某請來幫手張某,兩人於案發當日通過梁某虛掩的房門潛入家中,用鋼管痛擊雷某頭頸部及下身。在將其雙眼戳瞎後,3人將雷某綁縛鐵塊後扔進附近一小河中,企圖將其淹死。

涉嫌故意殺人罪,腹黑女友被批捕

根據案發後梁某供述,用鋼管痛擊男友、挖下雙眼、將「屍體」沉入水中……所有案發細節都是她和王某事先設計好了的。惟獨沒有想到的是,被扔下河後,雷某竟掙脫繩索僥幸逃生。案發後,王某、張某兩人先後逃走,聽到雷某呼救後,梁某找來侄子報警,試圖掩蓋真相。沒想到,最終還是在民警面前露出了馬腳。

據了解,王某、張某兩人分別於案發當年及次年被抓獲。然而,由於案發時梁某已懷有身孕,出於人性化考慮,盡管警方已掌握了較為詳盡的證據,但並未即刻對其實施抓捕。直到當年8月26日,在梁某誕下嬰兒,且度過哺乳期後,警方才遠赴貴州將其帶至武進做進一步處理。

Ⅷ 常州大學 李定龍 網上最近流傳的什麼情況

現世報會來得很快,傷人者,必傷之,殺人者,必償命 。

Ⅸ 葯家鑫公訴意見書

葯家鑫,西安音樂學院大三的學生,於2010年10月20日深夜,駕車撞人後又將傷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後駕車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時再次撞傷行人,逃逸時被附近群眾抓獲。後被公安機關釋放。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機關投案。2011年1月11日,西安市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對葯家鑫提起了公訴。2011年3月23日,該案件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審。2011年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葯家鑫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賠償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45498.5元。

中文名: 葯家鑫
國籍: 中國
出生日期: 1989年11月7日
職業: 學生
家庭住址: 西安華山機械廠
就讀院校: 西安音樂學院

目錄

人物簡介
犯罪事件案發詳情
依法被捕
案情回顧
案件性質
案件開審案情回顧
被告律師辯護
同學請願
激情殺人釋義
相關報道
一審判決判決結果
社會反映
葯家鑫上訴
貼吧相冊 人物簡介
犯罪事件 案發詳情
依法被捕
案情回顧
案件性質
案件開審 案情回顧
被告律師辯護
同學請願
激情殺人釋義
相關報道
一審判決 判決結果
社會反映
葯家鑫上訴
貼吧相冊
展開 編輯本段人物簡介
肇事者葯家鑫家境殷實,所駕車輛為私家車。其父親葯青偉曾經是總後西安軍事代表局駐該廠軍代表(軍方派駐軍工企業負責監督、驗收工作的人);母親是西安北方華山機械有限公司職工(西安北方華山機電公司是中國兵器北方公司下設一軍工廠)。
編輯本段犯罪事件
案發詳情
2010年10月20日23時許,被告人葯家鑫駕駛紅色雪佛蘭小轎車從西安長安送完女朋友返回西安,當行駛至西北大學長安校區外西北角學府大道時,撞上前方同向騎電動車的張妙,後葯家鑫下車查看,發現張妙倒地呻吟,因怕張妙看到其車牌號,以後找麻煩,便產生殺人滅口之惡念,遂轉身從車內取出一把尖刀,上前對倒地的被害人張妙連捅數刀,致張妙當場死亡。殺人後,被告人葯家鑫駕車逃離現場,當車行至郭杜十字時再次將敏賀兩情侶撞傷,逃逸時被附近群眾抓獲,後被公安機關釋放。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機關投案。經法醫鑒定:死者張妙系胸部銳器刺創致主動脈、上腔靜脈破裂大出血而死亡。 案發現場地圖
本數據來源於網路地圖,最終結果以網路地圖數據為准。
死者張妙26歲,初中畢業後就一直待在家中,四年前出嫁到同鄉宮子村,兩年半前,張妙生下一個兒子,如今已經兩歲半。 據張平選回憶,2010年10月21日凌晨3 時許, 他聽見大門外有人敲了好長時間的門, 黑暗裡聽見是堂侄張凱的聲音。打開門,堂侄張凱告訴他, 一塊去大學城附近一條馬路上。等趕到現場,張平選發現, 幾十個人將馬路中央團團圍住,現場有一大攤血,血泊中,張平選老遠看見了女兒躺在地上。民警表示:人已經不在了,只不過不是被撞死的,因為在死者身上,法醫發現了多處刀傷, 死者是被刀子捅死的。 29歲的男子王輝是張妙之夫。據王輝講這段時間,他幾乎什麼心思都沒有,每天就是輾轉於派出所和長安分局等各部門。「我只想著盡快為死去的妻子討個說法, 至於以後的日子,我想都不敢想, 兩歲半的娃丟給我,咋辦呀」 。讓王輝覺得糾結的原因有兩個,一是妻子遭遇車禍之後,為何又被人捅了8刀。二是,從事發至今已經一個多月了,妻子仍舊躺在太平間,無法下葬。經王輝打聽得知,妻子左手上有三道劃痕,前胸有一道刺穿傷,後背中四刀。案件已經到了檢察院,警方告訴王輝嫌疑人已被批捕, 家屬也可將受害者下葬了。將來待法院開庭審理,家屬可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訴求。 肇事司機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 他不及時救人不說,反而持刀相向,太惡劣了。可坦輪能面臨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死刑。 我們強烈要求將犯罪嫌疑人嚴肅處理。雖然警察已通知我們,可以將人下葬了,但是我們還是不放心, 我妻子死得太冤了,我們要討個說法。 王輝從警方處得知,2010年10月20日晚事發時, 妻子張妙騎著電動自行車回家, 被一輛雪佛蘭科魯茲轎橋信派車撞倒在地, 當時妻子的眼睛還睜著,只是左腿骨折、後腦磕傷,充其量是個輕傷, 有絕對的時間進行搶救。但是肇事男子下車後,發現張妙睜著眼,看見了自己。張妙試圖去看車輛後牌號,招致該男子持刀殺害。 正在長安分局刑警大隊全力偵破此案時,2010年10 月20 日晚11 時至2010年10月21 日凌晨零時許,長安分局交警大隊郭杜中隊民警接警,郭杜十字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雪佛蘭科魯茲轎車撞倒一位行人,肇事者欲駕車逃離現場時,被周圍群眾圍堵起來。肇事者遂被警方控制。 經警方突審,駕車男子承認在郭杜十字肇事後,准備逃逸。並承認其曾於2010年20日晚10時40分,撞倒騎著電動自行車的張妙,後發現被撞者在記他的車號,他便掏出刀子,下了毒手。
依法被捕
專案組調查,駕車的人名叫葯家鑫,現年21歲,家住西安市新城區公園南路二十街坊,系西安某高校大三學生,而該車行駛證顯示,該車車主也正是葯家鑫。 10月22日,專案組將犯罪嫌疑人葯家鑫抓獲。專案組民警透露,經審訊,葯家鑫起初沒有供述自己撞傷人持刀殺人的犯罪事實。直到10月23日,當其父母再次帶他到專案組後,經進一步審查,葯家鑫這才交待了自己於10月20日晚將受害人張妙撞倒後又殺害的犯罪事實。 據疑犯葯家鑫供述:案發當晚11時許,自己駕駛棗紅色自家的雪佛蘭科魯茲轎車前往事發地附近的某高校看望女友。在自己返回途中,到翰林路中段時將正在騎電動車同向行駛的女子撞倒。「我擔心受害人記住我的車牌號碼。」葯家鑫向警方稱,自己遂下車用攜帶的一把單刃切肉刀又連捅受害人8刀致其死亡,後駕車逃跑。 11月23日晚,疑犯葯家鑫被長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11月25日,經長安檢察機關批准,因涉嫌故意殺人罪,疑犯葯家鑫被依法逮捕[1]。
編輯本段案情回顧
2010年10月20日23時許,被告人葯家鑫駕駛紅色雪佛蘭小轎車從西安外國語學院長安校區返回西安,當行駛至西北大學長安校區西圍牆外時,撞上前方同向騎電動車的張妙,後葯家鑫下車查看,發現張妙倒地呻吟,因怕張妙看到其車牌號,以後找麻煩,便產生殺人滅口之惡念,遂從隨身背包中取出一把尖刀,上前對倒地的被害人張妙連捅數刀,致張妙當場死亡。[2] 殺人後,被告人葯家鑫駕車逃離現場,途中再次將兩行人撞傷,後交警大隊郭杜中隊將肇事車輛暫扣待處理。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機關投案。經法醫鑒定:死者張妙系胸部銳器刺創致主動脈、上腔靜脈破裂大出血而死亡。
編輯本段案件性質
警方定性此案性質惡劣極其罕見 。2010年11月29日晚9時,西安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新聞中心主任鄭朝剛就此案趕到公安長安分局。之後,警方向媒體通報了相關案情。「有一個女的渾身是血,倒在馬路邊,現在生死不明,」2010年10月20日晚11時許,過路司機和群眾向警方報稱,「在西北大學長安校區西圍牆外的翰林路中段靠近馬路東道沿邊,旁邊還有 一輛被撞壞的電動自行車……」 接警後,公安長安分局郭杜派出所民警立即趕赴現場。「當時,受害女子倒在馬路上,距路邊道沿有一兩米。」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的民警說,一輛電動自行車被撞壞,倒在道沿上。現場有汽車的剎車痕跡。 民警初步判定,這是一起交通事故。此後,公安長安分局交警大隊民警迅速來到現場。經進一步勘查,死亡女子身上有多處銳器傷,系被撞傷後遭毒手。 公安長安分局局長周榮生立即會同值班的副局長韓和平、主管刑偵的副局長趙新茂等人帶領刑偵大隊刑偵技術人員急赴現場。警方當晚確定,這是一起極其罕見的性質惡劣的殺人案。長安警方當即抽調刑偵大隊、郭杜派出所、交警大隊數十民警組成專案組,全力偵破此案。 10月21日凌晨3時,經受害者家屬辨認,警方確定遇害者身份。26歲的婦女張妙,系長安區興隆街辦宮子村人,受害人家庭和睦,社會關系簡單,生前未和任何人結怨。 勘查發現肇事車車頭凹陷牽出凶徒 10月22日下午,在郭杜派出所里,公安長安分局召集刑偵、交警以及韋曲、郭杜、興隆、細柳派出所等單位召開案情分析通報會。專案組通報案情和前期偵查情況。 警方摸排走訪群眾580餘人次,汽車修理廠40餘家,車輛500餘台次。調查中,交警大隊民警提供了一個可疑的交通肇事逃逸案的重要線索。 原來,在案發當晚,在翰林路上發生此案時間段內,在距現場不遠的郭杜南村村口,還發生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一小伙駕駛一輛棗紅色的雪佛蘭科魯茲小轎車將一男一女兩人撞傷後逃逸,被周圍群眾發現堵截並報警。 交警仔細勘查發現,郭杜南村村口受傷的兩人傷勢不重,但肇事車車頭右前方卻明顯有半個籃球大的凹陷進去的坑,證明此前曾和其他物品撞擊過。 通過郭杜車禍現場痕跡鑒定和「10·20」殺人案現場遺留的被撞電動車比對,警方認定,郭杜南村村口的此輛肇事車和殺人案現場車輛相符,而雪佛蘭科魯茲車主有重大作案嫌疑[1]。
編輯本段案件開審
案情回顧
備受關注的西安音樂學院大三學生葯家鑫開車撞傷人後又連刺數刀致對方死亡一案,於2011年3月23日上午9點45分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包括受害人張妙丈夫王輝在內的近30位親屬到庭旁聽,中央電視台等數十家中省媒體及400餘名在校大學生到場旁聽。 葯家鑫案庭審(4張)西安市人民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對葯家鑫提起公訴,葯家鑫在訊問中說,自己於2010年7月拿到的駕照,轎車屬於他名下,2010年6月購買。他承認在案發時內心非常害怕,殺人只是一念之差,而作案的凶器是一把長二三十公分的單刃切肉刀,是他在案發當天在超市買的。 他說,他裝著刀的包就放在副駕駛位置上,下車查看時,他隨身帶著包下去的。因為他父母叮囑他,貴重物品要隨身攜帶。在下車查看時發現張妙躺著有呻吟聲。他沒有詢問傷情,也沒有與傷者說話,考慮到對方撞傷後會找他不斷索賠,隔了兩三秒的時間,就拿刀開始刺被害人。究竟刺了多少刀,刺到什麼部位已經記不住了。 據悉,目前被害人家屬只拿了15000元的喪葬費,拒絕了葯家鑫父母給的另一筆30000元的賠償。
被告律師辯護
葯家鑫表示後悔,其律師路鋼辯稱為激情殺人。他的律師辯護說,這是一起交通肇事轉型的故意殺人案件,葯家鑫是一念之差,屬於激情殺人。他的成長道路沒有污點,學習優秀、得過各種獎勵,且有自首情節。希望法庭從寬量刑,給他一條改過自新的路。 葯家鑫案受害人張妙家人的代理律師許濤表示,關於民事賠償,兩家仍未達成協議,庭審中,本案原告當庭向法官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許濤也曾表示,張妙家人不在乎賠償數額,但是認為對方的態度不積極,很難接受。
同學請願
庭審現場辯護人律師向法庭提交3份材料,包括報紙對葯家鑫主動遞交悔過書的報道,上學期間的13份獎勵,被告人校友、同學、鄰居的4份請願書,請求法庭給被告人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但不能成為證據。 民事原告人張妙的丈夫當庭說:我不看那個,那都是垃圾!
激情殺人釋義
激情殺人,即本無任何殺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將他人殺死,其必須具備以下條件:其一,必須是因被害人嚴重過錯而引起行為人的情緒強烈波動;其二,行為人在精神上受到強烈刺激,一時失去理智,喪失或減弱了自己的辨認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須是在激憤的精神狀態下當場實施。
編輯本段相關報道
葯家鑫事件更多的是一場社會悲劇 葯家鑫事件絕非一個孤立的事件,而是表明我們的制度和社會,出現了某種「神經症性紊亂」。健全的人性與制度的腐敗從來就不共戴天。近年來,一些地方政府漠視人的生命和尊嚴,危機就隱藏在一系列社會事件中,如宜黃事件等種種強拆悲劇、趙作海冤案、跨省追捕等。一些部門在制定法律、政策的時候,往往千方百計規避自己的責任和義務,更多留給自己的是權利和無責任。權力出了問題,聚斂財富並按親疏遠近分配資源,就會撕裂社會的道德和人與人的關系——而它們又把其效應「傳導」給人性,使人性出現大規模的敗壞。 權力紊亂讓社會變得瘋狂 論者石勇認為,權力的神經症性紊亂傳導到社會上,只能讓一個社會變得瘋狂。2010年,「我爸是李剛!」成為經典名言。「官二代」、「富二代」飆車撞人構成當代奇觀。這些現象表明,權力和金錢在社會上已經牢固地確立起主宰性的意識形態,窮人在遭受羞辱。貧富懸殊必然埋下沖突的種子。但在具有很大風險的時候,沖突不會冒出社會的地表,而是會以「潛規則」盛行、社會泄憤、誠信缺失、瘋狂拜金等形式出現。它們構成了權貴者替代性的發泄渠道 葯家鑫事件還反映了一種社會心理 人的心理事件不過是社會事件的心理層面。不受制約的權力和瘋狂的社會,對於人的心理結構的影響是巨大的。觀察一下社會心理就是,焦慮、怨恨、冷漠、恐懼、不安全感、不確定性彌漫於中國社會。失去正義和道德的看守後,人性的殘忍和暴虐,便隨時等待機會發泄。正是在以上背景下,有了撞人後又殺農婦的西安大學生葯家鑫的殘忍。包括前幾年的邱興華都是這號人物。
編輯本段一審判決
判決結果
西安音樂學院大三學生葯家鑫開車撞傷人後又連刺數刀致對方死亡一案,[3]於2011年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葯家鑫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社會反映
葯家鑫案的判決具有示範意義 葯家鑫案案發至今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和熱烈討論,昨日,葯家鑫被以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死刑後,一些法律專家也發表了各自對該案的看法。 民事賠償數額有些低 成都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瑞鼎律師事務所律師畢明雄認為在刑事方面,一審法院根據事實和法律作出了公正判決,但在附帶民事賠償方面判決的賠償數額則過低。他說:「事實證明一審法院並沒有受到旁聽問卷的影響,也不存在被權力操縱的問題,司法還是獨立的、公正的。」他認為,這個案件還沒有結束,估計還有二審,最後還有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復核程序。 該案具有一定的示範意義 岳成律師表示,此案的判決對今後類似案件的審判有示範意義。他表示:刑罰的目的有兩點,一是特殊預防,即對被告本人、犯罪行為人的懲罰和警示,防止再犯罪;二是一般預防,即通過對犯罪行為人的懲罰,以警告社會不安定分子,告訴他們這樣的行為是違法的,否則就會受到懲罰。 畢律師認為,司法需通過這樣的案件重建公信和權威。司法獨立首先要獨立於掌權者,同時也不能受輿情左右,法院只忠於法律。 葯家鑫被判死刑 公眾叫好很正常 葯家鑫一審被判死刑,公眾大多表示欣慰。其實絕大多數網民與被害人之間沒有關系,似乎有點兒奇怪的是,葯家鑫一審被判死刑,卻引來眾多網民的叫好。 連捅8刀把一起普通交通事故演變成故意殺人案,葯家鑫的舉動缺乏人性,突破了人倫底線,引發公憤。因此,盡管普通網民與張妙沒什麼關系,但刺激了每個普通人的神經。 有了這樣的敘事基礎,在公眾看來,如果法院對葯家鑫不依法判處最重的刑罰,便意味著寬容或縱容違法犯罪,也就意味著將從法律籠子里放出更多「葯家鑫」來,這樣一來,公共安全的防護罩被打破了,大家共同走進了一個弱肉強食和人人自危的叢林社會及時代。 在現有法律框架下,葯家鑫該受到法律怎樣的懲處,法律和公眾自然有個評判標准。尤其是在諸多潛規則盛行、司法公信力不高、公眾法律信仰動搖、公平正義難求的語境下,公眾不僅用這桿秤來稱法院對葯家鑫判處是否適當,還用這桿秤來稱法院的公平心,用這桿秤來衡量社會公平正義及希望,並以此來判斷自己將來到底要不要信仰法律。 可見,法律對葯家鑫的懲處,不再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和普通的殺人案,而是一起關涉到人性和公共安全、司法公正和法律信仰、公眾心理安撫和社會公平正義的社會事件。上升到這樣的高度,葯家鑫受審引起社會輿論和網民高度關注、葯家鑫一審被判死刑引來眾多網民叫好,再正常不過了。[4]
葯家鑫上訴
葯家鑫案件出現最新進展,該案一審辯護律師透露,葯家鑫已經提起上訴。按照法律程序,5月2日是該案提起上訴的最後期限。3日上午,記者聯繫到葯家鑫一審辯護律師——陝西克利律師事務所律師路剛時,對方給出了一個謹慎的答案——「上訴,但具體由誰辯護還不確定」。 而該案受害人張妙的親屬張顯4日在微博中透露,4日上午,他已由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得到葯家鑫上訴的消息。(據中央人民廣播電台) 另據一財報道:昨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向記者確認,葯家鑫已上訴,一審主審法官收到上訴狀,並將在規定時間送到陝西省高院。 4月22日,葯家鑫案一審宣判,他以故意殺人罪的罪名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在二審中,葯家鑫是否能免於一死將成為關注的焦點。 被害人家屬代理人張顯昨天對本報記者表示,上訴是葯家鑫的權利,就看他的理由高院認可不認可。「如果高院認為他不是死刑,我們就會說出我們的理由。」張顯說,他們已經掌握了充分的證據證明葯家鑫應該判死刑。 此前葯家鑫一審代理律師路剛曾在辯護時,提出了具有自首情節、屬於激情殺人等辯護意見。但一審法官對這些意見提出了反駁。 路剛曾對記者表示,因激情殺人往往因為小糾紛、偶然突發事件引起,因而死刑對激情殺人的震懾作用並不像對蓄謀殺人那麼大。所以,路剛認為法院應體現寬嚴相濟的原則,以最少的死刑獲得最好的社會效果。他還表示,若二審葯家鑫找到他,他依然會考慮繼續代理。[5]

Ⅹ 常州市橫山橋五一朱宇星犯的什麼法

親你好,2011年4月,14歲的少年朱宇(化名),本來應該在課堂上和同學一起學習,卻出現在了刑事法庭的被告席上。小小年紀,怎麼會發生這樣的事情呢?



朱宇出生於安徽合肥某農村家庭,1997年出生。他的家庭並不富裕,父母親為了給他創造更好的經濟條件,選擇外出務工,將朱宇交給爺爺奶奶帶。老人家一般都疼小孩,何況朱宇的爺爺奶奶只有這么一個孫子,簡直把他當做眼珠一樣愛護。

但是朱宇的爺爺奶奶文化程度不高,勉強只能認識幾個大字,更不要說教育他了。自知不能教育朱宇,爺爺奶奶在物質上都會盡量滿足朱宇,每次去了商店,他都能帶回來一大袋吃的。這種帶孩子的方式,讓朱宇養成了大手大腳花錢的習慣。

朱宇得到了爺爺奶奶的寵愛,但爺爺奶奶卻沒有很好地對朱宇進行教導,導致他在家的時候根本就不把長輩放在心上,我行我素,只要自己活得開心就好。等到朱宇上初中了,這個習慣愈演愈烈,有時候他會在課堂上頂撞老師,會逃課去網吧打游戲,還結識了一群社會青年。



那群社會青年文化程度都不高,最多隻有初中文化,低的連小學都沒讀完就進入社會。朱宇和他們一起玩的時候,社會青年總會給他灌輸「讀書無用論」的觀念。常常掛在嘴邊的就是「讀陪顫知書沒用,不如自己做點生意當老闆」、「我表哥只讀了初中,現在自己當老闆,手下人全是大學生」等等。

受他們影響,朱宇對學習越來越不感興趣,只想著快點進入社會賺錢。不過他不是為了白手起家創業,而是為了賺錢去網吧打游戲。父母看他學習成績一塌糊塗,認為是錢給得太多他太貪玩了,於是縮減了一部分他的零花錢。

朱宇的父母看他實在是沒有心思讀書,拖著也是在學校浪費時間,想著不如讓朱宇早點進入社會打工掙錢,以後也好娶老婆。抱著這樣的想法,朱宇父母同意他輟學。我國規定公民必須接受九年義務教育,這種行為已經屬於違法行為,但是老師的勸阻行為並沒有起到任何作用。



處在叛逆期的、性格還未完全成型的朱宇早早進入社會,這不是一件好事。在進入社會後,他接觸到的不再是和自己同齡的朋友,也沒有老師來教導他要怎麼做。空閑時間,他要麼在網吧打游戲,要麼和社會上的小混混在一起聊天喝酒,那些小混混還會帶他出入一些聲色場所,這對還未成年的朱宇而言蘆消,產生了極大的沖擊。

朱宇輟學的時候才14歲,屬於童工,在我國僱傭童工是違法的,所以朱宇找到的工作工資也比較低,有時候他還要管父母要錢才能吃得起飯。朱宇父母後面得知他將打工掙來的錢大部分都花在了網吧,一時氣憤,決定每月不再給朱宇打錢。

沒有了父母的經濟支持,朱宇微薄的工資堪堪夠他吃飯和租房。因為沒什麼錢,朱宇只能租住在那些連門禁都沒有的城中村。城中村居住的人魚龍混雜,某次朱宇下班回家去超市買東西,看見一個青年男子趁著老闆不注意的時候順手就拿走了前台的一包香煙。男子被朱宇發現後還狠狠瞪了他一眼。



男子這樣的行為讓朱宇「豁然開朗」,望著空盪盪的口袋,他知道沒了父母的支持,怎樣才能弄到錢去網吧上網了。

開始的時候,朱宇只是在小商店偷筆、零食等價格較低的東西,作案多次的他沒有被發現後,漸漸大膽了起來。朱宇嫌棄小商店裡賣的東西太過廉價,他將目光瞄準了城中村的居民家中。

2011年3月,朱宇潛入城中村一名獨居女性陳某的家中,經過多次踩點,他確定陳某今晚不會回家。然而讓他沒想到的是,陳某今晚竟然沒有出去,正躺在床上睡覺。朱宇翻動東西的響聲驚醒了陳某,陳某開燈後發現家中竟然進入了一名陌生男子,正准備出聲喊叫就被朱宇捂住嘴巴。



朱宇將陳某捆綁起來,嘴巴用膠帶封住,將陳某家中值錢的東西都搜刮干凈之後,朱宇本來想給陳某解綁。可是看著陳某被自己綁在床上,他的心底產生了邪念。他威脅陳某,說陳某要是敢出聲就殺了她。膽小的陳某隻能被迫服從。

第一次的成功助長了朱宇的氣焰,實施了多起犯罪行為。

4月6日,朱宇故技重施,潛入了女孩小美的家中,對小美實施了侵犯行為。但小美沒有被朱宇的威脅嚇到,她假意答應朱宇的要求,在朱宇離開後馬上選擇了報警。

4月12日,警方找到朱宇,在洞掘朱宇的出租房內找到小美被搶走的手機、手錶以及現金若干。

根據《刑法》規定,朱宇的行為已經構成搶劫罪和QJ罪。案發時,朱宇還未成年,才剛剛滿14歲,雖然可以從輕處罰,但他還是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相關法條:

《刑法》第17條規定: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

《刑法》第263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入室搶劫,多次搶劫等情形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刑法》第236條規定:強奸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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