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學研究生獎學金評定細則
⑴ 天津大學研一獎學金不看成績的嗎
看成績。
天津大學的研究生獎學金分為三個檔次,第一檔次就是一等獎學金,金額為9000元,二等獎學金4500元,三等獎學金零元。
研一的獎學金評選完全按畢尺照入學成績和第一年的考試成績而定,第二年擾數坦和第三年需要結合學生的科研成果來進行評選,如果沒有特殊成果,也沒有掛科緩桐,那麼一般都是獲得二等獎學金。
⑵ 天津大學國家獎學金評定標准
天津大學研究生獎學金評定辦法
資助與獎勵政策
1.凡關系調入天津大學並被錄取為全日制非定向的研究生:推免碩士生,入學後第一學年在每年6000元基本助學金基礎上,額外獲得助研經費至少2400元。表現優秀者可獲得數額不等的學業獎學金,就讀期間還可申請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金20000元。直博生,入學後在每年21000元基物帶本助學金基礎上,額外至少獲得助研經費6000元,以及數額不等的博士生學業獎學金,表現優秀者還可申請博士生國家獎學金,獎金30000元。
2.對來自教育部批準的設有研究生院院校、原「985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含天津大學本校學生),在推薦學校綜合成績排名前15%者,入學後一次性獎勵2000元;對來自原「211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在推薦學校綜合成績排名前5%者,入學後一次性獎勵1000元。註:上述綜合成績排名依照教育部「全國推薦優秀應屆則螞鄭本科畢業生免試攻孫頌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備案信息為准。
3.對於來自外省市院校的推免生,入學後一次性給予500元差旅補助。

中央財政對部門所屬普通高等學校(簡稱中央高校)學業獎學金所需資金,按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的標准及在校生人數的一定比例給予支持。 中央部門所屬高校於每年11月30日前將當年研究生學業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並將研究生獲得學業獎學金情況記入學生學籍檔案。
⑶ 天津大學研究生獎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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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的同學對於研究生的學費,獎學金,助學金這些相關的信息應該都比較關注。獵考考研小編整理了「天津大學研究生獎助政策」相關信息,供考生參考,希望能夠幫到大家。
以下為天津大學研究生獎助學金政策
構成: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國家/學校助學金+導師助研
國家獎學金:每年評審 1 次。
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准為每生每年3 萬元;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准為每生每年2萬元。
以上內容摘自《天津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
學業獎學金:2014 年秋季學期起,設立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每年評審 1 次。
天津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設兩粗納個等級,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獎勵標准為:一等獎學金每生每年 1.8 萬元,獲獎比例 10%;二等獎學金每生每年 1 萬元,獲獎比例 70%。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獎勵標准為:一等獎學金每生每年 0.9 萬元,獲獎比例 10%;二等獎學金每生每年 0.45 萬元,獲獎比例 60%。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對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覆蓋面、等級和獎勵標准進行動態調整。
以上內容摘自《天津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
研究生助學金
第二章 碩士研究生助學金體系及配套措施
第五條 對於符合條件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國家助學金資助標准為每生每年 6000 元。導師助研由導師承擔,享受碩士研究生助學金資助的研究生,應完成導師規定的助研工作,具體要求及管理辦法由導師確定。導師承擔助研津貼的最低標准見表1。
第六條 超過規定學制年限的延期畢業生不再享受碩士研究生助學金,其相關費用由導師和學生協商處理。申請碩博連讀的研究生,具體資助標准參見本管理辦法第三章。
第七條 對於研究生入學後的第一學年,碩士研究生助學金的類別主要依據其入學的初試和復試成績來確定。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享碧逗受 A 類碩士研究生助學金待遇。對於研究生入學後的第二學年及以後學年,採取申請制,導師根據研究生的綜合表現,確定資助標准。碩士研究生助學金的審核工作由其所在學院負責,依據學院碩士研究生助學金審核辦法(細則),在充分考慮導師意見的前提下,對研究生入學後的綜合表現進行審核,審核結果須報研究生院審批備案。對於納入碩士研究生助學金體系的支教生、保返生按入學當年的獎助學金政策執行。
第四章 研究生優秀人才培育基金
第十二條 為積岩慧沒極穩妥地推進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設立研究生優秀人才培育基金,用於獎勵優秀推免生、開辦研究生招生夏令營等,具體設置和相關管理辦法參見當年工作通知。
第五章 基礎學科資助基金
第十三條 為推動基礎學科創新型人才培養,吸引研究生優秀生源,保證研究生培養質量,設立基礎學科資助基金,以資助基礎學科優秀研究生培養工作,具體設置和相關管理辦法參見當年工作通知。
天津大學研究生獎勵資助體系管理規定
按照《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關於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意見》(財教〔2013〕19 號)精神,研究生獎勵資助體系的設置和管理是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使研究生獎勵資助管理更加科學化、系統化、規范化,適應創新人才培養的要求,充分激發研究生學習和科研的積極性,提高研究生整體待遇水平,制定本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規定旨在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擔培養成本、學校多渠道籌集經費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多方面激發研究生教育的活力,促進研究生教育持續健康發展。
第二條 適用對象為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取得正式學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獲得資助的研究生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第三條 研究生獎勵資助體系分為研究生獎勵和研究生資助兩個部分。研究生獎勵包括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專項獎學金和論文獎勵等;研究生資助包括研究生助學金、助管基金、助教基金、助困基金、國際學術交流基金和專項助學金等其資金來源主要以政府投入為主,按規定統籌學校自籌經費、科研經費、社會捐助等資金,建立健全多元獎助政策體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
第四條 研究生獎勵資助體系的設置、評定、發放等各項工作的組織與管理由研究生院、學工部和教務處負責。
第二章 獎勵資助體系
第五條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用於獎勵學業成績特別優秀、科學研究成果顯著、社會公益活動表現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具體參見天津大學關於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六條 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用於激勵研究生勤奮學習、潛心科研、勇於創新、積極進取,在多方面實行研究生教育收費制度的情況下順利完成學業。具體參見《天津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七條 研究生專項獎學金由社會團體、企業和個人等捐資設立,根據獎學金協議具體要求用於獎勵優秀研究生,鼓勵學生刻苦學習,勇於探索,努力成為多方面發展的優秀學生。具體參見天津大學關於專項獎學金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八條 研究生論文獎勵用於鼓勵研究生發表高水平學術論文。具體參見《天津大學對研究生發表高水平學術論文的獎勵規定》(天大校研〔2012〕7 號)以及《天津大學關於發表高水平學術期刊論文補充獎勵的通知》(天大校發〔2014〕17 號)。
第九條 研究生助學金由國家助學金、學校助學金和導師助研部分組成,用於補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具體參見《天津大學研究生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條 研究生助管基金旨在多方面提高研究生的綜合素質,培養研究生實踐能力,進一步發揮研究生在教育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同時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緩解經濟壓力。具體參見天津大學關於勤工助學崗位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十一條 研究生助教基金用於對承擔本科和研究生的課程輔導、答疑、批改作業、實驗指導、畢業設計和畢業實習等學輔助工作的研究生給予資助。具體參見天津大學學生助教崗位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十二條 研究生助困基金用於資助因重大疾病、意外事故、家庭變故等造成臨時性經濟困難的研究生,幫助其順利完成學業。具體參見天津大學關於學生申請臨時困難補助的有關規定。
第十三條 研究生國際學術交流基金旨在營造國際化培養氛圍,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國際競爭力。主要資助在校全日制研究生赴境外參加本學科領域高水平國際學術會議、國際短期訪學和聯合培養等。
第十四條 研究生專項助學金由社會團體、企業和個人等捐資設立,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具體參見天津大學關於專項獎學金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三章 評審組織與程序
第十五條 學校成立由校級主管領導、相關部門、研究生導師代表組成的校級評審領導小組,負責獎助學金評審細則制定、名額分配、協調監督和審批工作。各學院成立由院級主管領導、研究生導師、管理人員和學生代表組成的院級評審委員會,負責組織和評審工作。
第十六條 院級評審委員會須對評審結果進行公示,公示結束後上報校級評審領導小組審批。校級評審領導小組審批後進行公示。
第十七條 對院級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學生可向院級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訴,院級評審委員會應及時研究並予以答復。如對校級評審結果有異議,學生可在公示期間向校級評審領導小組提出申訴。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各有關單位應嚴格按照本規定製定本單位的研究生獎助學金的評定辦法,公開、公平和公正地進行研究生獎助學金的評定。
第十九條 各類型獎勵資助文件的修訂,與本文件有相抵觸部分,以新修訂的文件為准。
第二十條 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研究生助學金可與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兼得。原則上國家獎學金與專項獎學金不能兼得,各項專項獎學金之間不能兼得。
第二十一條 各有關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財經法規和本規定,對研究生獎勵資助體系資金加強管理,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占、挪用,並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於2014 年6 月20 日經學校2014 年第6 次校長辦公會審議通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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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各省市政策
山東省出台多項研究生獎助政策 設立學業獎學金
天津出台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學業獎學金管理辦法
江西碩士研究生資助標准不低於每生每年6000元
河北研究生國家助學金覆蓋所有人 增設學業獎學金
江蘇省提高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限額 研究生每年12000 元
重慶新增研究生資助政策 40%的碩士生可獲1.4萬資 助
浙江省出台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和研究生國家助學金政 策
四川設立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碩士每年獎勵8千元
2014年研究生教育收費第一年 湖北公布獎助學金政 策
安徽:研究生獎學金調整為國家助學金
第二篇 國家政策
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
研究生「三助」崗位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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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請問天津大學碩士生獎學金制度明細
軟體學院的不知道,但我們化工學院的是不要學費的,只要800住宿費,獎學金根據你的入學考試來分為A,B,C類,A類每個月500,B類每個月300,C類沒有。
⑸ 天津大學專業性研究生學費 有獎學金嗎 獎學金是多少
天津大學研究生獎學金暫行管理辦法(修訂)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獎學金的設置和管理是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的核心組成部分,為使研究生獎
學金管理更加科學化、規范化,適應創新人才培養的要求,特對津大校研〔2007〕7
號文件《天津大學研究生獎學金暫行管理辦法》進行修訂。本辦法旨在建立以科學研
究為主導的導師責任制和與之配套的導師資助制,完善評選和獎勵機制,優化培養過
程和提升培養質量。
第二條 適用對象為全日制非在職碩士研究生及全日制非在職博士研究生。
第三條 研究生獎學金主要用於資助優秀研究生在學期間的培養費、生活費等方面的
開支,其資金來源主要由國家下撥的研究生培養專項經費、學校投入的培養經費和導
師科研項目中配套的資助經費三個部分構成。研究生獎學金不包括由企業或個人設立
的專項獎學金、助學金、困難補助金等方面的獎勵或資助。
第四條 學校成立研李段究生獎學金管理辦公室,設在研究生院,負責研究生獎學金評定
各項工作的組織與管理。
第二章 碩士研究生獎學金體系及有關配套措施
第五條 對於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校設置了四個等級的獎學金體哪明譽系。申請碩博槐鬧連讀的
研究生,在被確定取得碩博連讀生資格後,可享受博士生三等獎學金,具體標准參見
本管理辦法第三章。碩士研究生享受獎學金資助的期限為2~3年(由各學院及專業的
學制決定),延期不享受獎學金。
第六條 對於碩士研究生入學後的第一學年,獎學金的評定主要依據其入學的初試和
復試成績來確定(推薦保送攻讀碩士學位的研究生,可根據各學院制定的實施辦法評
定,保返生按當年各學院推免生的規定執行);具體獎學金體系設置如表1所示。
表1:碩士研究生獎學金體系
等級 比例(四等獎人數除外) 獎學金(單位:元/年) 備注
一等獎 <=20% 14800 同時需滿足一等+二等 80%
二等獎 <=80% 11600
三等獎 8400
四等獎 / 4000 四等獎人數由學校根據實際招生情況下達
對於碩士研究生入學後的第二學年,獎學金的評定由其所在學院或學科負責,主要依
據其入學後一年來的學習成績和綜合表現進行評定。
第七條 為進一步強化碩士生導師在碩士研究生培養中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導師招
收和培養研究生,需根據具體招生情況向學校繳納相應的配套資助經費。碩士生導師
的招生基數為6名,在此基數內招生,導師無需向學校繳納配套經費;從招收第7名碩
士生開始,每多招收1名,需向學校一次性繳納一定比例的碩士生培養費,具體標准
如表2所示。國家專項計劃招生(包括少數民族骨幹計劃、援藏計劃、碩士生單獨考
試招生計劃、MBA招生計劃)不含在招生計劃基數之中。招收應用型碩士研究生的導
師,學術型與應用型研究生的名額分配見表2。
表2:碩士生導師招生配套經費標准與招生名額分配比例
招生名額 配套金額(單位:元/人) 應用型名額
第1~4名 0 無要求
第5名 0 至少1名應用型
第6名 0 至少2名應用型
第7名 碩士生培養費的50%
第8名 碩士生培養費的75%
第9名及以上 碩士生培養費的100%
第三章 博士研究生獎學金體系及配套措施
第八條 博士研究生獎學金實行一年一評,可根據學院或學科自行制定管理辦法評定
。
第九條 學校對所有在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月發放500元生活費,但須與導師所支
持的配套生活費同時支付發放(若導師不支付相應生活費,則學校也停發500元生活
費)。
第十條 學校設立三個等級的博士研究生獎學金,對於博士研究生入學後的第一學
年獎學金評定,在依據其入學的初試和復試成績的同時,要充分考慮導師意見,各等
級人數比例不做硬性規定,但第一、二等級不得低於表3中的比例。獎學金等級設定
,首先由導師提出申請,依據學院獎學金評定辦法(細則)和評審標准進行評定,報
研究生院審批備案即可。對於博士研究生入學後的第二、三學年,根據博士研究生在
學期間的綜合表現(可從思想品德、課業成績、學術表現、社會集體活動四方面考核
,權重由學院自訂)。具體獎學金體系設置如表3所示。
表3:博士研究生各學年獎學金體系
等級 比例 獎學金(單位:元/年) 備注
培養費 生活費 總額
一等獎 ≥10% 12000 1200*12=14400 26400 培養費由學校資助,生活費由學
校出500元/月,導師出700元/月
二等獎 ≥50% 12000 900*12=10800 22800 培養費由學校資助,生活費由學
校出500元/月,導師出400元/月
三等獎 12000 700*12=8400 20400 培養費由學校資助,生活費由學
校出500元/月,導師出200元/月
其中碩博連讀生在正式取得博士學籍之前,享受博士生三等獎學金,即700元/月定額
補助(其中學校出300元/月,導師配套400元/月);取得入學資格後參照上表博士研
究生獎學金體系執行。
第十一條 博士研究生享受獎學金資助的期限為三年,對於由於論文或課題原因確有
必要延長畢業時間的博士研究生,需向研究生院申請,審批後可再發放一年獎學金,
等級標准亦參照上表執行。超出四年後的相關費用則完全由導師和學生溝通協商解決
。
第十二條 為進一步強化博士生導師在博士研究生培養中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導師
招收和培養博士研究生,需根據博士研究生獎學金等級標准,提供學生在學期間的部
分生活費。此外,對於超基數招生的導師,根據學科門類、招生人數不同,需向學校
每年繳納一定比例的博士研究生培養配套費。具體標准如表4所示。
表4:博士生導師超基數招生配套培養費標准
工學門類博士生導師招生名額 管理學、理學、教育學等學科門類和建築學一級學科
的博士生導師招生名額 配套金額(單位:元/人·年)
第1名 第1~2名 0
第2名 第3名 1200(博士生培養費的10%)
第3名 第4名 3600(博士生培養費的30%)
第4名及以上 第5名及以上 6000(博士生培養費的50%)
對於招收委培博士生的導師,委培生的數量原則上不得超過其招生總數的50%,且委
培生計入其招生基數。如有特殊原因可參照附件1執行。
第四章 研究生創新基金
第十三條 為積極穩妥地推進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學校設立研究生創新基金。主要
用於以下方面:
(一)基礎科學和人文社科學科發展基金;
(二)高水平導師資助基金;
(三)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的培育基金;
(四)優秀研究生出國學術交流資助基金;
(五)研究生優秀學術成果獎勵基金;
(六)重大科研項目資助基金。
(七)2009年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資助基金
研究生創新基金的具體設置和相關管理辦法另行規定。
第五章 研究生獎學金的管理規定
第十四條 研究生院負責根據學校的總體招生計劃、各學院招生學科的特點、科研狀
況和導師人數,結合各學院往年招生指標,確定每學年各學院的研究生招生指標以及
獎學金名額。
第十五條 博士研究生獎學金等級的確定採取導師申請制。博士生導師在每年招生之
前,需向其招生所在學院提出關於研究生獎學金名額及等級設定的申請。學院綜合考
慮後對導師的申請進行審批。
第十六條 研究生入學後,向其所在學院提出研究生獎學金的申請,由學院根據學生
的學業情況,在充分聽取導師意見基礎上進行審批,審批結果報研究生院審核。
第十七條 獲得研究生獎學金的研究生必須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一)遵紀守法,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學風端正,有責任心;
(二)學習成績優秀,並能夠按照導師和學校的要求完成相關的科研和學習任務。
研究生獎學金申請和評定的具體實施細則由各學院自行制訂,並報研究生院備案。
第十八條 為體現獎學金的激勵作用,研究生獎學金實行一年一評,並實行動態管理
。
(一)每學年結束前,導師需對其指導的所有研究生進行考核,並根據考核結果向所
在學院提出關於每名研究生下一學年獎學金等級的申請,學院在導師的獎學金名額內
進行審批,審批結果報到研究生院綜合辦獎學金科。以便於下一年度及時將獎學金發
給學生。
(二)學校對研究生獎學金實行動態管理,只設立各等級獎學金的導師資助額度最低
標准,導師可通過學校依然保留的助學金體系(學工部負責發放)給予學生更多的資
助,還可根據研究生的學習及科研表現,該助學金體系按月份對研究生的獎學金等級
進行動態調整。
(三)導師根據研究生的學習、科研工作等綜合表現,認為需要進行獎學金等級調整
,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研究生本人,並報經學院同意,於當月報研究生院審核批准後,
從下個月開始調整。
(四)對於公派出國、休學、退學等學籍異動的學生,相應獎學金變動的具體管理辦
法參照附件2執行。
第十九條 研究生如出現下列情形,學校或導師可根據具體情況對其獎學金實行降檔
、暫停或終止其獎學金的發放:
(一)違反國家法律者;
(二)違反校紀校規者;
(三)學術研究中有弄虛作假行為;
(四)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故或損失;
(五)本學年存在課程不合格者;
(六)學籍異動者;
(七)導師經考核認為沒有按照要求完成相應的科研工作。
第二十條 為規范研究生培養過程,保障研究生的切身利益,在研究生正式錄取時,
須由研究生、研究生導師、學院和學校四方共同簽訂協議書,明確各自的職責、權益
和義務。
第二十一條 研究生獎學金中用於支付培養費部分由學校財務處直接代繳;研究生獎
學金中生活費部分由財務處按月撥至研究生個人賬戶上。
未獲得全額培養費獎學金的碩士研究生,在辦理入學手續時須將第一學年個人需支付
的培養費存入學校指定的賬戶中;其他學年的學費,須在每學年開始前存入學校指定
的賬戶中。
第二十二條 導師需繳納的博士研究生生活費部分(如有超基數招生的導師還需交納
超基數配套經費),須在每學年研究生入學前,由學院一並收齊後,存入學院專用獎
學金帳戶中。
第二十三條 如因個人原因退學的全日制非在職研究生,需向學校退還其在學期間所
獲得的全部獎學金。
第二十四條 申請碩博連讀的碩士研究生在通過中期考核、正式轉入博士生學籍後,
重新評定博士生獎學金等級,並重新簽訂四方協議書,原協議書自動廢止。碩博連讀
生如中途主動放棄碩博連讀資格或未通過中期考核,須退還其獎學金中的生活費和碩
博培養費的差額部分。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是學校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的重要管理文件之一,各有關單位應
嚴格按照本管理辦法的有關具體規定,制定本單位的研究生獎學金的評定辦法。公開
、公正和公平地進行研究生獎學金的評定和發放。
第二十六條 對於定向和委託培養類型的研究生,不參加獎學金的評定,其在學期間
的費用按相關協議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管理辦法適用於2009年及以後入學的研究生。
附件:1. 天津大學2009博士學位研究生配套經費一覽表
2. 天津大學研究生學籍異動獎學金管理規定
天津大學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⑹ 求助,關於天津大學研究生獎學金的問題
今年最新的研究抄生獎學金方案襲變化較大,具體如下:對於研一來的新生,第一學年根據你考研時初
試和面試的總成績來分獎學金等級,分別為一等:每月500。二等:每月300。三等:沒有錢 。四等:需交6000元培養費。
對於升研二的學生,根據期末考試成績及一些比較復雜的分數(到時你會知道的,現在還早,主要是按你研一學年的學習成績)只分為三個等級。一等:每月600(300學校給,300導師出),二等:每月400(300學校給,100導師給 三等:每月300,學校給。 研三的也是如此,但研三的等級就是跟研二的一樣了,總之到了第二學年後,誰都有最少300元每月的補助。而研一的新生就還是按我上面說的那樣分配。
⑺ 天津大學機械工程學院研究生獎學金
你好,根據往年的情況可分一二三等獎學金一等獎學金每年8000元,二等獎學金5000元,三等獎學金3000元。並同時可爭取拿到國家獎學金18000元。
⑻ 天津大學法碩獎學金多少
2萬元。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准為每生每年3萬元;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准為則晌鏈每生每年2萬元。天津大學(TianjinUniversity),簡稱「天大」,坐落於天津市,是中華人孫孫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的首批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設高校,中國工程院和教育部10所工程教育改革試點高校謹段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