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畢業管理辦法
『壹』 中國政法大學考研要求是什麼
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遵守憲法和法律,品德良好。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歷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自考本科生和網路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4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有2篇在公開刊物上發表的所報考學科文章;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獲國(境)外相應學歷(學位)證書者,須在報名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報告。
(二)報考部分專業和單獨考試的特別要求
1.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的考生,之前在高校學習的專業須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2.報考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的考生,之前在高校學習的專業須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3.報考工商管理碩士(MBA)和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的考生,須符合下列學歷條件之一:大學本科畢業後工作3年以上(含3年);或者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後工作5年以上(含5年),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或者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以上(含2年)。
4.報考單獨考試的考生,必須為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且須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後連續工作4年或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幹,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或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報考專業僅限:法學院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專業。
5.報考西藏單獨考試(又稱「援藏計劃」)的考生,須符合西藏自治區組織部有關文件規定的報考條件。報考專業僅限:法學專業(專業代碼前四位為0301)。
(三)其他
1.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考生,須符合(一)、(二)中各項報考條件的要求。其他報考資格及招生名額等信息以教育部當年度發布的相關通知為准。
2.申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報名條件詳見《2015年推薦免試生申請攻讀中國政法大學碩士研究生報名須知》。
考生應仔細閱讀我校的報考條件,確認完全符合後再進行網上報名。凡不符合報考條件導致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貳』 中國政法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的工作要求,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中國政法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中國政法大學招生工作貫徹「公平、公正、公開、嚴格程序、擇優錄取、接受監督」的原則。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中國政法大學。
第五條 招生代碼:10053。
第六條 辦學性質: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2011計劃」和「111計劃」(高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重點建設高校,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本科、研究生。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學習形式為全日制。基準學制為四年。學生入學後,實行學分制和彈性學習年限,學生可以在三至六年內完成學業。
第九條 頒發證書: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中國政法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學士學位證書。
第十條 辦學地點:北京市昌平區府學路27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是招生工作的咨詢和監督機構,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決策機構。
第十二條 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是:組織招生改革前期調研;做好人才需求和培養的預測工作;根據學校發展規模,擬定招生計劃草案;開展招生宣傳活動;組織和落實新生錄取、復查工作。
第十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學校紀委、監察處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學校成立由紀委書記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監察領導小組,負責監督招生工作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本科招生辦公室根據學校發展規模、辦學條件、人才需求、學科發展等因素制定本科年度招生計劃,經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報教育部批准。
第十五條 本科招生辦公室依據教育部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和國家有關招生政策,堅持科學發展,協調發展,按照「以發展促公平」的原則,結合學校辦學條件,考慮各省報名考生人數佔全國報名考生總數的比例、生源質量和畢業生就業情況等因素,做好招生專業結構、區域結構的調整,科學、合理地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計劃經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報教育部批准。
第十六條 學校將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問題。
第五章 錄取
第十七條 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為105%以內,考生所報專業志願不能滿足且服從調劑時,學校將根據各專業的錄取情況進行專業調劑。如果考生不服從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學校對於未完成計劃的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直轄市、自治區),按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統一安排在本科第一批次線上徵集志願。如徵集志願仍不能完成計劃,則將剩餘計劃調整至生源充足省份。實行順序志願的省份(直轄市、自治區),若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按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統一安排在本科第一批次線上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計劃;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如徵集志願仍不能完成計劃,則將剩餘計劃調整至生源充足省份。
第十八條 學校所有專業均無往屆生與應屆生區分與限制。在進檔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情況下,學校按照分數優先、不設專業級差的原則,根據考生的投檔成績和專業志願的順序,綜合考慮,擇優錄取。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依次參考考生高考原始分、專業志願順序和相關科目的高考成績(上海考生按照上海市相關規定執行)。
相關科目的高考成績比較順序如下:經濟學、金融工程(成思危現代金融菁英班)和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法治信息管理方向)依次比較數學、外語、語文;英語、德語、翻譯專業依次比較外語、語文、數學;其餘專業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
根據江蘇省相關錄取辦法,學校對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最低成績要求為B+B+,對該省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及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入圍考生選測科目最低成績要求為BB。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相關錄取辦法,學校在內蒙古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浙江省和山東省考生由考生所在省招辦依據其相關規定直接投檔到專業。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和海南省考生由所在省(直轄市)省招辦依據其相關規定按專業組投檔,學校按照本章程規定的錄取原則進行專業安排。綜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選考科目須符合學校要求。
第十九條 我校招生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新生入校後,學校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復查和入學體檢,對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偵查學專業在提前批錄取,學校不單獨組織或參加公安類院校的政審、體檢和面試,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方可錄取:(1)五官端正、面部無明顯特徵和缺陷,身體無各種殘疾;(2)無色盲、色弱,單眼矯正視力不低於4.7;(3)兩耳聽力正常;(4)無口吃;(5)無傳染病。
第二十條 學校各招生專業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一條 除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及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等特殊類型招生外,學校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投檔成績(含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認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提檔、分專業錄取。對有多項加分項目的考生,只取最高分的一項計算。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二十二條 學校根據各學院的師資規模、學生規模,將法學專業的學生隨機分配至民商經濟法學院、國際法學院和刑事司法學院學習,適用同一培養方案,不分方向。法學專業學生報考研究生時,不受所在學院的限制,可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選擇不同的研究方向進一步深造。
法學(法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實驗班)的學生在法學院學習,分為兩個階段貫通培養。第一階段為四年基礎學習階段,按照培養方案完成教學進度,必修課成績排名前90%且考核合格的學生,經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方可進入第二階段即兩年應用學習階段的學習,應用學習階段合格後准予畢業並授予法律碩士學位。
第二十三條 英語、翻譯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德語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德語、英語的考生,其他專業外語語種不限。省級招生辦統一組織外語口試的,報考英語、德語和翻譯專業的考生應參加。
第二十四條 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少數民族預科班、南疆單列計劃、新疆協作計劃、內地西藏高中班和內地新疆高中班的錄取按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執行。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及高校專項計劃等特殊類型招生,學校按照教育部特殊類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體的招生簡章。考生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作為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等特殊類型招生的考生報名材料參考使用。
第二十五條 錄取結束後,學校將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zs.cupl.e.cn/)公布錄取結果。
第六章 收費標准及其它
第二十六條 根據《北京市物價局、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調整普通高校學費標準的通知》(京價(收)字[2000]第217號)的規定,我校德語、英語和翻譯專業每人每學年學費為6000元,其他專業每人每學年學費為5000元。選擇雙專業雙學位培養模式的學生,從第五學年起,學校參照基本培養成本收取學費。選擇雙學位加碩士連讀培養模式的德語、英語和翻譯專業學生從進入研究生學習階段起,學校參照當年研究生的收費政策及實際培養成本確定收費標准。法學(法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實驗班)的學生在應用學習階段,學費按法律碩士研究生收費標准收取。學生在校學習期間赴國(境)外交流學習的費用視具體項目確定,由學生自行承擔。
根據《北京市物價局、關於北京市學生住宿收費標准及管理的通知(試行)》(京價(收)字[1999]第014號)和《關於2003年北京市高校校內新建學生公寓收費標準的函》(京價(收)字[2003]348號)的規定,本科住宿費為每人每學年650/750/900元。學生住宿須遵守《中國政法大學學生公寓管理辦法》的規定。
第二十七條 學校設校長獎學金、本科生學業獎學金、科研創新獎學金、競賽優勝獎學金和志願服務獎學金等多種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
學校建立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社會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退役士兵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綠色通道、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多種政策在內的學生資助體系,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八條 本科生可於第一學年的第二學期申請轉專業,具體條件和程序參見《中國政法大學本科生轉專業實施辦法》。
第二十九條
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cupl.e.cn
咨詢電話:010-58909122
自動傳真:010-58909922
通訊地址:北京市昌平區府學路27號中國政法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郵編:102249)
紀委監督電話:010-58909069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或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公布後,如遇教育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學校將依據相關政策適時調整相應內容,並另行公布。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由中國政法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叄』 中國政法大學人權研究院下學期研究生畢業資格審查工作通知
中國政法大學人權研究院2017下學期研究生畢業資格審查工作通知
為了保證研究生畢業資格審查與學位授予工作的正常進行,現對人權研究院2016-2017學年第二學期研究生畢業資格審查和學位授予有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下面,我為大家提供中國政法大學人權研究院關於做好2016-2017學年第二學期研究生畢業資格審查和學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一、畢業審查
1、材料報送時間:3月22日
2、材料報送地點:科A1008
3、報送材料要求:
博士研究生填寫並提交下列材料:學位申請書、中國政法大學博士研究生畢業資格審查審批表(電子版、單頁雙面列印紙質版)、中國政法大學博士研究生申請畢業名單(電子版),個人培養計劃(電子版、紙質版)、成績單(紙質版)、中期考核分流登記表(紙質版)、博士研究生用於申請學位的2篇學術論文復印件1份(包括:期刊封面、目錄頁、及本人文章頁,並在目錄頁中標出本人文章題目);
碩士研究生填寫並提交下列材料:學位申請書、碩士研究生畢業資格審查審批表(電子版、單頁雙面列印紙質版)、碩士研究生申請畢業名單(電子版)。
二、學位論文答辯
1、 學位論文要求
請申請學位人員按《中國政法大學學位授予辦法》中關於“學位論文形式要求”的規定印製論文。凡不按規定列印、裝訂學位論文的,我院將不予接受(具體要求見研究生院學位辦管理網頁)。
註:自2016-2017學年度第二學期(2017年夏季)學位申請開始,所有研究生學位論文均開始執行《中國政法大學學位授予辦法》規定的新的篇幅標准。
在職攻讀專業碩士學位生不得提前申請學位論文答辯,且應在課程考試通過後二年內提出學位申請並完成論文答辯;同等學力人員應在《准予學位論文答辯通知》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學位申請並完成論文答辯。逾期一律不予接受申請。
學位論文指導教師對學位論文做好形式、字數審查,確保提交申請學位的論文,在形式上符合《中國政法大學學位授予辦法》規定的新標准。提交的論文,形式、結構、字數不符合規定的,本次學位申請無效。
2、 學位論文提交
1、論文提交時間:3月27日
2、論文提交地點:科A1008
論文需交匿名和署名論文兩種(紙質版和電子版),署名論文包括版權頁和作者信息,匿名論文不允許出現與作者有關的個人信息,包括作者姓名、導師姓名、後記、致謝等內容。
碩士學位申請人員:提交9本紙質論文(5本署名用於答辯,3本匿名用於評閱,1本匿名用於查重)及論文電子版(U盤報送匿名和署名兩種版本 文件名稱:署名論文為學號-姓名-論文題目,匿名論文為學號-論文題目);
博士學位申請人員:提交10本紙質論文(5本署名用於答辯,4本匿名用於評閱,1本匿名用於查重)及論文電子版(U盤報送匿名和署名兩種版本 文件名稱:署名論文為學號-姓名-論文題目,匿名論文為學號-論文題目)。
3、 學位論文學術規范審查工作
學位論文學術規范審查工作按照《中國政法大學學位論文學術規范審查辦法》(詳見研究生院網站)執行,請申請人注意遵守學術規范。學位論文指導教師應對學位論文做好形式、字數審查,確保提交申請學位的論文,在形式上符合《中國政法大學學位授予辦法》規定的.新標准。論文形式、結構、字數不符合規定的,本次學位申請無效。
二次答辯的學位申請人,一律須重新提交論文,參加學術規范審查。
凡未參加論文學術規范審查的人員,一律不得安排答辯。
凡未參加隨機抽取匿名評審人員一律不得安排論文答辯。
4、 學位論文答辯後修改
學位論文答辯後,申請人必須針對答辯過程中專家所提出的原論文存在的問題與建議,對學位論文作出認真修改,填寫《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後修改情況表》,經導師和培養單位審查通過後,方可提交學位論文。
應屆畢業研究生照片由研究生學籍管理辦公室組織統一採集,參加統一照片採集後學位申請人的電子版照片由學位管理辦公室上傳。未參與照片統一採集的應屆畢業研究生、提前和延期畢業的學歷生、專業學位研究生等應到指定地點採集,採集後照片由學位管理辦公室統一上傳。同等學力生在提出申請時,接受論文答辯申請單位須要求其提交電子文本照片以及2寸照片2張,否則不得安排學位論文答辯。
照片格式要求:
http://yjsy.cupl.e.cn/degree-management/c72/1452/
建議採集地點:
http://yjsy.cupl.e.cn/graate-ecation/c41/1407/
三、學位信息採集
擬申請學位的學生和人員應按規定時間分別登陸系統填寫個人學位信息。
(一)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人員
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人員(以下簡稱申請人)登錄“全國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簡稱平台)進行。網址為:
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login.shtml?action=forwardIndex&loginuserid=null。
具體步驟如下:
第一步:各單位按規定時間將申請人答辯結果報送學位管理辦公室,學位管理辦公室將答辯結果在“平台”登錄並發布。
第二步:6月8日之後,申請人在“平台”查詢自己的論文答辯結果,並於6月15日之前在“平台”上完成“填報論文信息”環節的信息填寫(特別提示:論文電子版必須為pdf格式,英文摘要不可填“無”)。
(二)除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人員之外的其他類型學生,於3月1日起登陸學位信息採集系統,填寫學位信息。
學生登陸網址為:http://www.cdgdc.e.cn/xwxxcj/10053/
用戶名為:學號(或身份證件號碼)
密碼為:5890
其他未盡事宜請以研究生院發布的《關於做好2016-2017學年第二學期研究生畢業資格審查和學位授予工作的通知(法大研字〔2017〕1號)文件為准。
請各位同學嚴格遵守研究生院和本院的工作安排,嚴格按照規定提交各項材料。如因本人原因不能按時提交材料而影響正常參加論文答辯或畢業的,責任由本人自行承擔。
;『肆』 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畢業與四六級掛鉤么
中國政法大學來研究生自畢業與四六級不掛鉤的。
中國政法大學(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簡稱法大,誕生於1952年,位於首都北京,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的一所以法學為特色和優勢,兼有文學、史學、哲學、經濟學、管理學、教育學等多個學科門類協調發展、具有鮮明特色的全國重點大學。系國家「211工程」、「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台」項目重點建設,列入首批「2011計劃」、「111計劃」、「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被譽為「政法人才的搖籃」。
中國政法大學的法學為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政治學為一級學科北京市重點學科。學校共擁有31個博士學位授權點,75個碩士學位授權點、5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和3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法學、政治學、馬克思主義理論為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哲學、社會學、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心理學、外國語言文學、新聞傳播學、中國史、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為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
『伍』 一月聯考中國政法大學在職研究生是先考試還是先報學校
大家都知道,2016年國家對於在職研究生政策進行了一定的改革,一月聯考與全日制研究生一起參加研究生招生考試。雖然難度有所增加,但是因為可以獲得雙證,含正蠢金量比較大,所以很多在職人員吧都會選擇報考中國政法大學在職研究生項目中的一月聯考這種形式。那麼,2018年報考一月聯考中國政法大學在職研究生是先考試還是先報學校呢?下面由小編來為大家介舉喊陪紹一下。
2018年報考一月聯考中國政法大學在職研究生是先報學校,第一先報名學校再參加考試。2018年報考一月聯考,中國政法大學在職研究生考生是需要先報學校,然後再參加考試的。雖然2018年一月聯考是先考試後入學的中國政法大學在職研究生報考形式,但是,在考試前,中國政法大學在職研究生考生還是要先選擇學校報名,通過報名審核後,才能參加一月份的統一考試的。
2018年報考一月聯考中國政法大學在職研究生是先報學校,第二考生首先需要進行網上報名。一月聯考是在每年的十月份統一報名,2018年一月聯考是在2017年十月份報名。報名的時候,中國政法大學在職研究生考生要在中國在網上報名。網報的時候,中國滲悄政法大學在職研究生考生要填寫相關信息,院校會根據在職考生填寫的信息進行審核,信息屬實符合報考條件的在職考生會被審核通過,信息不實或沒達到院校招生要求的在職考生,會被取消考試資格。
2018年報考一月聯考中國政法大學在職研究生是先報學校,第二一月聯考的報考條件。在職人員想要報考2018年一月聯考,是需要滿足一定的報考條件的,具體來說就是:本科畢業有三年工作經驗、專科畢業有五年工作經驗、研究生或博士畢業有兩年工作經驗。滿足條件的中國政法大學在職研究生考生,通過報名審核之後,就可以准備一月聯考的考試了。2018年一月聯考分為初試和復試兩輪,初試統一進行,復試由院校自行組織。
通過以上小編的介紹,關於2018年報考一月聯考中國政法大學在職研究生是先考試還是先報學校這回有了更多的了解吧。如有其它問題請咨詢在線老師。
考研政策不清晰?在職申碩有困惑?院校專業不好選?點擊底部官網,有專業老師為你答疑解惑,211/985名校研究生碩士開放網申報名中。
『陸』 中國政法大學考研的要求是什麼
報名參加碩士研究生全國統一入學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鄭遲。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要求報名時通過學信網學歷檢驗,沒通過的可向有關教喊冊李育部門申請學歷認證。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歷,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姿李等學歷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6)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畢業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考研報考方式
碩士研究生根據考試方式主要包括全國統考、單獨考試、法律碩士聯考、MBA聯考等。報名參加全國統考的條件基本與往年相同,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要求。而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報考委託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除了要達到學歷及年齡的要求外,還要求大學本科畢業後連續工作4年或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已經成為業務骨幹,經本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定向培養或委託培養的在職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