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理工大學研究生專項獎學金評審辦法
㈠ 關於大連理工研究生獎學金問題
我是。
一等第一年每月500,第二年至少每月250,如果老師有補貼,學校追加相應額度(比如第二年老師補100元,學校同時給100元,那麼每個月發250+100+100=450元)
二等第一年每月250,第二年0元,但是老師補貼的話計算方法同上。
自費研究生第二年也有可能轉成二等。但是一等二等在研究生期間都不變,不會一年評一次。獎學金每年都有,第三年也有。
如果有獎學金,新入學只需要交1200元的住宿費,否則還需要交學費。
㈡ 大連理工大學研究生獎學金看選修課成績嗎
獎學金評定是對學習成績的綜合評定,需要考察選修成績。
如果是專項獎學金申請則需要本科成績單,涵蓋本科四年的成績,考察公共必修課(不包括政治、體育、語文、就業指導等)、專業必修課成績,不考察選修課成績。
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通常為20000元/年,學業獎學金基本全日制學生全覆蓋(一等8000元左右,二等5000元左右,三等3000元左右),國家助學金通常為6000元/年,學校獎助學金由院校根據實際情況設立。碩士研究生第一學年的助學金和學業獎學金評定,主要依據其入學時初試和復試的成績,在招生錄取時確定。第二學年及以後學年根據學業、科研業績、綜合表現等情況動態調整。
㈢ 大連理工大學的工科研究生的學費大約多少獎學金是怎麼樣的
研究生學費為三年1萬5(有可能是2年或兩年半的)
獎學金:由於理工大學為獎學金改革試點單位,主要是導師獎學金代替了以前的普通獎學金。分為1等2等,一般沒有3等。試導師的情況而定了。下面是改革前的文件,你看一下,除了普通獎學金外,現在還實行。
大連理工大學研究生獎學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為了鼓勵研究生在校期間勤奮學習、全面發展,根據國家《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製定獎學金管理辦法如下:
第一條 本管理辦法適用於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獎學金分為導師基金獎學金、優秀博士研究生獎學金、優秀畢業研究生獎學金、優秀學生幹部獎學金、研究生突出貢獻獎學金和專項獎學金六種; 碩士研究生獎學金分為普通獎學金、優秀碩士研究生獎學金、優秀畢業研究生獎學金、優秀學生幹部獎學金、研究生突出貢獻獎學金和專項獎學金六種。
第二條 享受獎學金的條件
1.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 遵守國家法律和學校的規章制度;
3. 勤奮學習,努力掌握專業知識,各門課程學習成績合格;
4. 在科研工作中踏實肯干,努力完成導師交付的學習和科研任務;
5. 積極參加政治理論學習和各項集體活動,努力提高個人綜合素質;
6. 所在寢室達到文明寢室標准。
第二章 獎學金的適用、標准及評定原則
第三條 獎學金的適用、標准
(一) 普通獎學金
1. 適用於國家計劃內招生的非定向碩士研究生(自籌經費、強軍計劃、單考生和其他另有協議規定的定向委培生除外);
2. 應屆畢業本科生考取碩士研究生或入學前參加工作時間不滿兩年者,獎學金標准為220元/月;
3. 入學前為國家正式職工、大學畢業後參加工作時間累計滿兩年(含兩年)以上者, 獎學金標准為240元/月;
4. 入學前為國家正式職工、大學畢業後參加工作時間累計滿四年(含四年)以上者,獎學金標准為260元/月。
(二)導師基金獎學金
1. 博士生導師基金獎學金標准根據校發[2001]11號文件確定,共分兩類:A類750元/月,B類700元/月,D類700元/月。
2. 導師基金獎學金中,每名博士研究生學校承擔的部分為:A類600元/月,B類550元/月,D類300元/月,其餘部分由導師承擔;校外博導申請在我校招生,導師基金獎學金全部由導師承擔。
(三)優秀研究生獎學金
1. 適用於國家計劃內招生的在籍研究生;
2. 優秀博士研究生獎學金3000元/人·學年;
3. 優秀碩士研究生獎學金2000元/人·學年。
(四) 優秀畢業研究生獎學金
1. 適用於國家計劃內招生的在籍畢業研究生;
2. 優秀畢業研究生獎學金的標准為1500元/人;
(五)優秀學生幹部獎學金
1. 適用於在社會工作中成績突出的研究生幹部;
2. 優秀學生幹部獎學金的標准分為兩等,分別為:
1) 一等優秀學生幹部獎學金的標准為1500元/人;
2) 二等優秀學生幹部獎學金的標准為1000元/人;
(六)研究生突出貢獻獎學金
1. 適用在科研、競技、文娛、學術、社會等領域取得重要成績和突破,做出突出貢獻的研究生;
2. 突出貢獻獎學金的標准根據貢獻大小予以相應獎勵。
第四條 獎學金的評定原則與發放辦法
(一)碩士研究生普通獎學金
1. 由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管理辦公室負責審核,確定人員名單,由財務處統一發放。
2. 每學期末考核一次,經考核不符合條件者,按有關規定停發或減發普通獎學金。
(二)導師基金獎學金
1. 導師基金獎學金的享受標准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確定,由財務處統一發放;
2. 每學期末考核一次,經考核不符合條件者,按有關規定停發或減發導師基金獎學金。
3. 博士研究生享受導師基金獎學金的時間為三年,由於論文和課題原因確有必要延長畢業時間,需向培養辦申請,經審批通過後再發放一年的導師基金獎學金。如延長畢業時間超過四年,則需經研究生院主管學位工作的副院長審批通過後,方可繼續發放導師基金獎學金。
(三)優秀研究生獎學金
1. 優秀研究生獎學金須本人申請,由導師、班級推薦,經院、系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評審,評審結果報研究生教育管理辦公室審核通過後,授予「優秀博士(碩士)研究生」稱號,其獎學金由財務處統一發放;
2. 優秀研究生的評定比例為在籍研究生總人數的6%;
3. 評選范圍為規定培養期限內,學習時間滿一年以上的在籍研究生;碩博連讀和直讀博士的研究生在轉為博士就讀的第一學期內,可按碩士參評;
4. 優秀研究生獎學金的評定時間定於每學年的九月中旬進行。
(四)優秀畢業研究生獎學金
1. 在校期間,曾連續兩次榮獲校優秀研究生稱號或獲得過市級以上榮譽稱號的研究生,可申請優秀畢業生獎學金;
2. 優秀畢業研究生獎學金由研究生教育管理辦公室審核批准,其獎學金由財務處統一發放;
3. 實行兩年制培養方式的畢業研究生,可以院系推薦的方式申請優秀畢業生獎學金,經研究生教育管理辦公室審核批准後,授予「優秀畢業研究生」稱號;
4. 優秀畢業研究生獎學金的評定時間定於每學年的十月下旬進行。
(五)優秀學生幹部獎學金
1. 優秀學生幹部獎學金的評定條件:
1) 符合本辦法第二條中獎學金的各項評定條件;
2) 在各級社會工作中工作扎實、業績突出,在同學中享有較高威信;
3) 在學校的穩定工作中能夠保持清醒的認識,具有堅定的政治信念,維護學校的穩定發展大局;
4) 具有較高的個人綜合素質,應對突發事件積極、有效、恰當、合理。
2. 優秀學生幹部獎學金的比例確定為:一等優秀學生幹部獎學金為1‰,二等優秀學生幹部獎學金為2‰;
3. 優秀學生幹部獎學金的申請,採用各級研究生會或院系推薦的方式,產生候補人選,報研究生教育管理辦公室審核評定,確定獲獎人選,授予「優秀學生幹部」稱號,其獎學金由財務處統一發放;
4. 優秀學生幹部獎學金的評定時間定於每學年的九月下旬進行。
(六)專項獎學金
1. 適用范圍:在規定培養期限內,學習時間滿一年以上的在籍研究生;碩博連讀和直讀博士的研究生在轉為博士就讀的第一學期內,可按碩士參評;
2. 申報條件
1) 符合本辦法第二條中獎學金的各項評定條件和某項具體專項獎學金協議規定條件的研究生。
2) 德、智、體全面發展,學習目的明確,學風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品德修養。
3) 在學習期間對所從事的課題研究有創新性,在國際、國內重要的學術刊物上發表質量較高的學術論文或解決經濟建設中的實際問題,取得一定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並通過成果鑒定。
3. 評定辦法和評定時間
1) 根據專項獎學金的具體協議要求,將名額分配相應院系;如獎學金協議無明確要求,則擇優分配;
2) 各院系根據本院系教學科研的特點和具體情況,組成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其成員由各院系研究生工作主管領導、研究生工作相關人員、導師代表、學生代表等組成。評審程序採用個人自薦、導師和班級推薦的方式,產生一定數額的候選人報至院系獎學金評審委員會,由評審委員會根據上述參評要求,評議確定獎學金獲獎者人選並在系內公示三日,如無異議將獲獎者人選報研究生教育管理辦公室;
3) 研究生院根據有關專項獎學金評審規定,最終審核各院繫上報的參評人員,確定獲獎人員,授予專項獎學金稱號,其獎學金由財務處統一發放;
4) 專項獎學金的評定時間定為每學年的十月上旬進行。
第三章 獎學金的扣發和停發
第五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停發導師基金獎學金、普通獎學金;
(一)定向培養、委託培養的研究生,如另有合同或協議規定,不由學校負責獎學金的,按合同或協議及有關規定執行。
(二)非脫產的在職研究生,在學習期間不執行本辦法。
(三)申請休學的研究生,在休學期間內停發其全部獎學金。
(四)因其他原因,申請中途暫時停學者,停學期間停發其全部獎學金。
(五)在學期間因公派出國者,自辦理離校手續的第二個月內起,停發其全部獎學金 ;回國後,自辦理報到之日起,恢復其獎學金發放(不足半月按半月發放,超過半月按整月發放)。
(六)因自費出國而申請中途退學者,自學校批准退學的第二個月起,停發其全部獎學金。
(七)申請延期畢業未經院系和研究生主管部門批准者,延期期間不享受獎學金。
(八)其他特殊原因,須停發其獎學金者。
第六條 研究生在校期間由於違紀或受校紀處分者,視不同情況停發全部或部分導師基金獎學金、普通獎學金。
(一)每學期開學須按照校歷規定時間注冊,無故遲到三天以內者除給予相應行政處分外,並扣發本學期兩個月的普通獎學金或導師基金獎學金;無故遲到三天以上兩周以內者,扣發六個月導師基金獎學金或普通獎學金;節假日返校無故遲到者亦按上述規定處理。
(二)研究生一般不得請事假,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履行請假手續,經批准方可離校,對於擅自離校三天以內者,除給予相應行政處分,並扣發兩個月的導師基金獎學金或普通獎學金;擅自離校三天以上一周以內者,扣發六個月導師基金獎學金或普通獎學金;擅自離校超過一周以上者,扣發其當年全部獎學金;節假日擅自提前離校者按上述規定處理。
(三)受院級以上處分研究生的獎學金發放
1. 對受警告以上處分者(含警告處分)扣發六個月導師基金獎學金或普通獎學金。
2. 受留校查看處分者,留校查看期間不享受任何獎學金。留校查看期滿,由本人提出申請,經院系評議同意方可恢復獎學金的發放。
第七條 超過規定培養期限的研究生,停發其全部獎學金,若確有特殊情況,須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院系及導師同意,報研究生院相關部門審核批准後,方可繼續發放其獎學金;
第八條 其它情況部分停發或扣發導師基金獎學金或普通獎學金
(一)獻血是每個公民應履行的義務,對於符合獻血條件而拒不履行獻血義務者,按《大連市公民義務獻血條例 》有關規定,除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外,按獎學金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三)項執行。
(二)未達到文明寢室標準的寢室成員,無資格參加該年度優秀研究生評比。
(三)故意違反研究生文明寢室管理條例,經多次教育無效,扣發該寢室成員六個月全部獎學金。
第四章 其他
第九條 申請碩博連讀、直讀博士的研究生的獎學金發放辦法
(一) 申請碩博連讀的研究生第三學期中期考核前,享受碩士生待遇,通過中期考核後從第四學期開始享受博士生待遇。
(二) 申請直讀博士的研究生自注冊博士學籍時起,享受博士生待遇。
第十條 獎學金的存檔
(一) 研究生申報各類獎學金,須填寫相應的獎學金申請表。
(二) 獎學金申請表一式兩份,一份由研究生院留存,一份轉入學生檔案存檔。
第十一條 各項獎學金經院系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審議後,其結果須在院系內公示三日,無異議後方可報研究生教育管理辦公室審定。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條例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㈣ 大連理工的一等優秀研究生獎學金是多少啊,發幾年的啊
研一一等學校每月發五百,研二和研三學校發二百五,導師等額補助,也就是五百;如果你跟了好的導師,還會有額外的補助哦。祝你好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