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安貞醫院掛號
Ⅰ 我要掛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安貞醫院鄧騰蘭醫生的號,網上怎麼預約掛號
登陸首都醫科大學官網進行預約,或者撥打聯系電話進行預約
Ⅱ 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安貞醫院門診時間
門診時間:
·普通門診:周一至周五8點至12點,13點至17點;周六、日8點至12點
·專家專門診:屬周一至周五8點半至11點半,13點半至16點半;周六、日8點半至11點半
·掛號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7點至下午4點半,上午11點開始掛下午號;周六、日上午7點至11點半
急診: 急診所有服務一律24小時運營
你可以到「安貞醫院」官網查詢。
http://www.anzhen.org/nan/nan1.htm
Ⅲ 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安貞醫院的須知
一、急診、普兒科患者請分別到其科室分診台取掛號條, 再掛號;
二、首次看病患者掛號時,須同時購買醫療手冊(未辦理市民卡的先辦理市民卡);
三、請妥善保管好掛號條和收據,憑此就診;
四、在該院有大病歷的患者,掛號時請交掛號證;
五、如果掛號證丟失,請在建病歷窗口查號補證;
六、上、下午號其半日內有效,過期需重新掛號;
七、住院病人及代管公費醫療病人,就近醫療病人須建大病歷。
註:醫療保險患者請您主動出示《北京市醫療保險手冊》 一、 請遵守醫院各項規定,聽從醫護人員的指導,與醫護人員配合進行治療和護理,安心休養。您進入病房後,護士會為您安排床位,介紹病房環境,您的責任護士、主管醫生會做自我介紹,與您進行交流。
二、 即辦理住院手續後,您將開始得到一系列的治療及護理。為了保證您的安全,請您不要隨意外出或外宿,以免延誤治療及影響醫護人員對您的病情觀察。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外出,請您與主治醫生說明,根據病情得到許可後,由您本人寫書面請假條,經主治醫生簽名、蓋章後有效。您在住院期間外出,可能會出現不可預見的因素,如發生病情突變會得不到醫生及時有效的救治。如果您是基本醫療保險范圍內的患者,您將需要自己負擔某些在外出期間不予報銷的費用;您要承擔在外出期間發生的損失或傷害,免除醫院的一切責任;擅自外出者,按自動出院處理,在院外發生任何意外,責任自負。醫保患者請假外出期間,所有費用,則均由您自行負擔。
三、住院患者可攜帶少量必需的生活衛生用品,其他物品不得帶入病房。嚴禁帶入危險物品。錢財及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丟失、被盜自行承擔。
四、入院後根據病情,您需要分別做一些常規檢查,如:晨起血液檢查(空腹抽血)、心電圖、胸片、超聲心動、B超等。以上檢查需有工作人員引導您進行。
五、探視時間:請按醫院規定時間和要求探視。探視時間為每天下午3~6點。每次不超過2人,以保持病房安靜,避免影響病人休息。陪住需經主管醫師、護士長根據病情決定。每位病人只能有一位家屬陪伴。重症監護另有規定。
六、陪住制度:
1、根據病情,遵照醫囑開陪住證,只允許一名家屬陪住,陪住證要妥善保管,不得借給他人,丟失不補。
2、家屬不得在病房內洗衣、洗澡、不得躺在病人床上。
3、陪住用具白天不得隨意擺放,由病房統一組織存放。
4、本醫院內設有生活助理員辦公室,您如需請生活助理員,請與生活助理員辦公室聯系(或請本病房護士幫助聯系)。將由生活助理員辦公室統一安排。為了保證您的安全,請不要僱用「黑護工」,否則後果自負。
七、住院期間不能自行邀請院外醫師診治或自行用葯。原則上不外購葯品,如確需外請、外購,需事先與主管醫師商量,並獲得書面許可方可。
八、膳食:特殊患者,如糖尿病患者,請在醫生的指導下進行合理的飲食搭配。
洗漱卡、飯卡:請您在院內購買。請盡量在醫院內就餐。餐具、洗漱用具自備。
九、心外大樓病房樓道內、老住院樓各病區內有自動開水器,您可以隨時取用。請注意安全,防止燙傷。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由配膳員幫助打開水。
十、每周更換被服一次,如有特殊原因(手術當日、術後床單被污染等)可隨時更換。
十一、住院患者未經許可請不要進入診療場所,不得自行翻閱病案及其它醫療資料。
十二、保持病室內清潔、安靜,按照病房的要求,在護士的指導下,保證床單位整齊。床下勿擺放多餘物品,儲物櫃及衛生間內物品擺放有序。請不要大聲喧嘩、吵鬧,聽收音機和錄音機等請用耳機。
十三、愛護公共財物、節約水電,愛護一切公共設施,勿將病房用物移出病房或供他人使用,損壞公物按價賠償。保證病房安全,禁止在病房內吸煙、飲酒,禁止使用外接電源及電器。
十四、由於該院手術病人較多,在您住院期間,有時出現床位相對不固定(倒床、更換床位等),也許會給您帶來麻煩或不便,請您配合我們的工作。
十五、為了加強行業作風建設,糾正行業不正之風,患者及家屬不準向醫院職工饋贈錢物及宴請工作人員。
十六、患者如有不遵守院規或違規者,醫院要給予勸阻、教育,必要時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十七、我們歡迎您對我們的工作留下寶貴意見,請將您的《滿意度反饋表》交護理部質控組。
十八、患者出院後如需復印病歷,請於出院三天後到病案室辦理。需攜帶患者身份證、受委託人身份證和委託書等證件。
十九、該院為首都醫科大學附屬醫院,承擔著首都醫科大學醫療系的教學任務。根據國家教育委員會、衛生部、國家中醫葯管理局《關於普通高等醫學院校臨床教學基地管理暫行規定》:承擔一定教學任務是各級各類醫院的職責和應盡的義務。因此在醫務人員(教師)對患者進行診療、處置、操作時會帶領實習學生,對其進行示範教學。若您不同意涉及您的示範教學,請明確告知醫生。
以上各項,患者及家屬要認真閱知,並自覺遵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