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研究專區 » 中山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細則

中山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細則

發布時間: 2023-08-27 02:42:46

Ⅰ 2022年中山大學招生章程


2022年中山大學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逗緩源、 收費標准 、獎助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中山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中山大學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牢記為黨育人、為國育才初心使命,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按照有利於科學選拔人才、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維護社會公平的原則,選拔和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 學校基本概況


第三條學校全稱:中山大學


第四條學校國標代碼:10558


中山大學以統一代碼(10558)進行招生。


第五條校址:


廣東 省廣州市(廣州校區南校園、北校園、東校園)


廣東省珠海市(珠海校區)


廣東省深圳市(深圳校區)


第六條辦學層次:本科、碩士 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第七條辦學性質:教育部直屬綜合性重點大學,國家 「 雙一流 」建設高校。


第八條辦學歷史和戰略目標:中山大學由孫中山先生於1924年親手創立。新時期中山大學的戰略目標是紮根中國大地,為穩居國內高校第一方陣,建設 世界一流大學 的目標 努力 奮斗 !


第九條頒發學歷學位 證書 :凡具有中山大學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修業期限內,取得規定的學分,達到 畢業 要求者,頒發中山態山大學畢業證 書 ;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中山大學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中山大學本科招生 工作 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一條中山大學教務部招生辦公室為學校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學 校招 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2022年學校計劃面向全國各省(區、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7730人、華僑港澳台學生500人。


第十三條學校根據國家政策導向及學校辦學情況,統籌考慮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各地生源數量和質量、選考科目和學校要求,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四條學校預留計劃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學校根據各省(區、市)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在順序 志願 投檔的批次,一般按照不超過各省公布的招生計劃數的120%調檔;在 平行志願 投檔的批次,一般按照不超過各省公布的招生計劃數的105%調檔。在平行志願批次,已投檔至中山大學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體檢合格且服從專業調劑的情況下,均不退檔。


第十六條學校調檔時認可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項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原則上加分不得超過20分。所有 高考 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安排不分省計劃的高水平運動隊招生。


第十七條對已進檔考生,學校按分數(投檔成績)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不設專業志願級差;投檔成績相同且招生計劃余額不足時,優先錄取實際高考成績高的考生,仍相同時則按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同分排序進行錄取,無同分排序規則的批次參照所在省(區、市)本科普通批次執行。學校在 內蒙古 自治區執行分數優先(分數清)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學校在全國大部分省(區、市)實施滿足考生專業志願的規則。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不予錄取。


第十九條未完成的招生計劃,根據各省(區、市)要求進行公開徵集,仍未完成的,調配到生源充足省(區、市)安排錄取。


第二十條招生專業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除外語類專業,其他專業主要以英語作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二十一條錄取時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哪閉》《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基本依據。若 新生 入學後體檢不合格,按照《中山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條款執行。


第二十二條 民族 班、 新疆 協作計劃、內地 西藏 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國家民委專項計劃等的招生錄取,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國家專項計劃的招生錄取,根據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強基計劃 、綜合評價、保送運動員、高水平運動隊、 藝術 類音樂表演專業、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等招生錄取,根據教育部、生源省份及中山大學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華僑港澳台聯合招生、澳門保送生、澳門「四校聯考」、招收香港中學文憑 考試 學生、本科 面試 招收台灣高中 畢業生 等招生錄取,根據教育部及中山大學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新生入學後,根據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按照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七條2022級新生 大一 在廣州校區南校園集中培養,大一學年結束後進入高考錄取專業所在院系的校區(園)培養。


第二十八條學校為學生提供多元化 成長 路徑,滿足學生個性化發展需求,除 強基計劃 、高水平運動隊、保送錄取運動員、藝術類專業外,學生在一至四年級均可申請轉專業。


第二十九條學生住宿費、 學費 的收費標准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其中,住宿費750-2200元/學年,學費5480-8000元/學年(音樂表演專業10000元/學年),具體請在各省公布的本科招生目錄或登錄中山大學信息公開網查詢。


第三十條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新生設立「綠色通道」,承諾不讓任何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獎學金、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等資助政策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中山大學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中山大學教務部招生辦公室對招生工作履行職能監督職責,紀檢監察部門履行專責監督職責。中山大學招生工作接受新聞媒體、考生和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由中山大學校長辦公會審議通過,適用於中山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由中山大學教務部招生辦公室解釋。


中山大學教務部招生辦公室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新港西路135號中山大學西北區524棟


郵編:510275


招生咨詢電話:020-84036491


監察處檢舉控告電話:020-84115582


中山大學主頁:www.sysu.e.cn


中山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admission.sysu.e.cn


中大招生微信公眾號:中大招生(sysuzs)

Ⅱ 直博生轉碩士需要延期多長時間畢業

一般可延期至6年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碩士研究生學籍一般是3年到6年,學生若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未完成學業,學校可予退學處理。
但是各個院校對研究生具體修業年限的規定又有所不同,學生必須要以學校官網上的《研究生學籍管理細則》為准。例如,華中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細則》規定:「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最長學習年限不超過4年,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最長學習年限不超過6年;博士研究生最長學習年限不超過8年;港澳台研究生最長學習年限不超過5年。在學校規定的最長學習年限內(含休學)未完成學業者應予以退學。」

Ⅲ 中山大學研究生報考條件

中山大學研究生報考條件如下: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中山大學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 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 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已獲碩士、博士學位人員。

(4)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 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我校的考生,須有國家考試機構或高校教務部門出具的所報考專業8門以上本科主幹課程成績證明,並具備一定的科研能力,報考前須經報考院系審核通過,除復試外還須加試兩門本科專業基礎課,部分專業還將加試實驗等科目。

(5)醫學臨床學科的學術學位各專業(1002臨床醫學、1003口腔醫學、1006中西醫結合) 只接受授醫學學位的畢業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

(6)我校不允許研究生同時擁有兩個及以上學籍。在校研究生(非應屆生)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方可報考,復試通過,須從所在培養單位退學後,方可獲得我校擬錄取資格。

(7)我校學習方式為「非全日制」的招生專業方向只接受報考類別為「定向就業」的考生報考。

Ⅳ 求中山大學10考研簡章(詳細為好,帶考試科目的)

中山大學2010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2010年我校面向全國擬招收碩士學位研究生約4300人。歡迎報考!

2010年我校面向全國計劃招收碩士生約4300人,其中學術型研究生約2500人,專業學位研究生約1800人。專業學位研究生與學術型研究生屬同一層次不同類型。

一、報考條件
(一) 全國統考學術型碩士生的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心健康,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報考委託培養類別的年齡不限。
3.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含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入學報到時出示本科畢業證書,未獲畢業資格的,入學時將取消錄取資格。)或往屆本科畢業生;具有國家承認的研究生學歷或已獲碩士學位的在職人員只能報考原單位委託培養碩士生。
4.醫學臨床各專業只接受醫學畢業生(含授醫學學士學位的應屆本科生)報考。
5.同等學力人員(含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和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不含自考生和網路教育學生)報考要求:
⑴文、理、工、農科各專業接受大學本科同等學力人員報考我校碩士生,但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①大學專科畢業後在與報考專業相近的專業領域工作不低於兩年(從畢業到2010年9月1日)(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和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工作年限不作要求);
②已取得報考專業的大學本科主幹課程成績8門以上(必須由教務部門出具成績證明或出具本科自學考試成績通知單);
③已在省級學術雜志發表過2篇以上屬於所報考的學科專業范圍的學術論文,其中第一作者的論文不少於一篇,或獲市廳級以上(含市廳級)與所報考的學科專業范圍相關的科研成果獎勵,且為主要完成人;
④通過國家英語四級考試(參加總分為100分的四級考試成績不低於60分,參加總分為710分的成績不低於426分);
⑵ 以同等學力資格(以報名時為准)報考的考生(不含「MBA」和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在復試時以筆試形式加試兩門所報考專業本科主幹課程,每門考試時間為3小時。
醫科各專業(含授予醫學、理學、管理學、工學等學位的所有專業)不接受同等學力人員報考碩士生。
6.自考生和網路教育學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至日期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7.在校研究生報考需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8.考生持境外獲得的學歷證書報考,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資格審查時須提交認證報告。
9.考生須承諾學歷、學位證書和考試身份的真實性,一經招生單位或認證部門查證為不屬實,即取消錄取或入學資格,已入校的學生將取消學籍。

(二) 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生的報考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7、8、9項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不少於3年工作經驗者;有研究生畢業學歷並有不少於2年工作經驗者;大專畢業後有不少於5年工作經驗,且必須符合(一)中第5項第(1)款的第②、③、④條要求者。
3.工商管理碩士(MBA)和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專業學位只招收非獎助類的非在職全日制碩士生和委託培養碩士生,公共管理碩士(MPA)只招收非全日制委託培養碩士生。錄取為以上專業學位的碩士生須按規定交納學費。

(三) 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生的報考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5、6、7、8、9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3.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只招收非獎助類的非在職全日制碩士生和委託培養碩士生。學生須按規定交納學費。
(四) 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生的報考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5、6、7、8、9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3.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只招收非獎助類的非在職全日制碩士生和委託培養碩士生。學生須按規定交納學費。

(五)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生的報考條件
1、報考條件與全國統考的學術型碩士生相同。
2、臨床醫學專業學位、口腔醫學專業學位和研究方向為「臨床醫療技能訓練與研究」 (方向代碼為90)的臨床型方向只接受醫學畢業生(含授醫學學士學位的應屆本科生)報考,歷屆生在復試時須持有國家頒發的執業醫師資格證書。
3、臨床醫學專業學位和口腔醫學專業學位除外的專業學位只招收非獎助類的非在職全日制和委託培養碩士生。學生須按規定交納學費。

(六)「類專業學位」碩士生的報考條件
1.2010年我校設置了19個面向行業並具有較強職業指向的專業或方向(以下簡稱「類專業學位」)招收從事或有志從事相關行業工作的在職人員和應屆本科畢業生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具體招生專業方向及相關要求見附表1。
2.「類專業學位」碩士生的報考條件與學術型碩士生的相同。
3.「類專業學位」只招收非獎助類的非在職全日制和委託培養的碩士生。學生須按規定
交納學費。

(七) 由我校組織命題的單獨考試專業方向的報考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7、8、9項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連續工作不少於4年;獲碩士、博士學位後工作不少於2年,業務優秀的在職人員,經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推薦,考生所在單位同意並作為本單位委託培養。
3.需獲得生源組織部門的推薦。
4.接受單獨考試報名的學院與專業見附表3。

(八) 接收推薦免試生的條件
1.免試生一般是「211」工程高校的優秀應屆本科生,並獲得所在學校的推薦免試生資格,推薦手續完備,材料齊全。
2.免試生在校期間各方面表現良好,身心健康,學習成績優秀,具備作為碩士生培養的能力和素質。
3.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合格(成績不低於426分),外語類專業要求第二外語考試成績達優良(80分以上)。
4.參加我校復試合格。
5.本科畢業,並獲得學士學位。
6、除臨床醫學專業學位、口腔醫學專業學位、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以及研究方向為「臨床醫療技能訓練與研究」(方向代碼為90) 的臨床型方向外,其他專業均可接收免試生。

歡迎全國「211」工程高校獲得所在學校推薦免試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生到我校免試攻讀碩士生。具體辦法請見中山大學研究生院網頁(http://graate.sysu.e.cn/zsw/)上的相關說明。

二、報名
1.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考資格審查將在報名、復試及錄取階段進行。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被取消報考、復試以及錄取等資格。
2.採取全國統一的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照相、交費和驗證)的報名方式。考生須於2009年10月16日至31日(應屆生預報名時間為10月10日至14日)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進行網上報名,並在教育部規定的現場確認時間(2009年11月10至14日)到報名點進行報考信息現場確認。網上報名及現場確認的具體辦法及要求將於報名工作開始前在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網公布。

三、初試科目及考試方式
(一)全國統考
1.歷史學、教育學、醫學門類(包括醫學類的專業學位)的考試科目為三門,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專業基礎綜合。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滿分為100分,專業基礎綜合滿分為300分。除教育學門類中的心理學和教育技術學(均授理學學位,考試科目仍為四門),醫學門類中的口腔醫學、口腔醫學碩士、公共衛生碩士、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葯學及護理學等學科專業基礎綜合可選擇採用學校自命題外,其它學科的專業基礎綜合均採用全國統考試題。
教育學門類全國統考的專業基礎綜合科目名稱為:教育學專業基礎綜合和心理學專業基礎綜合;歷史學門類全國統考的專業基礎綜合科目名稱為歷史學專業基礎,醫學門類全國統考的專業基礎綜合科目名稱為西醫綜合和中醫綜合。考試范圍請參見教育部統一發行的考試大綱。
2.其它學科門類的考試科目為四門,其中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俄語、日語、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以及農學學科門類的數學(農)、化學(農)、動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植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和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包括軟體工程)學科的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等科目的試題由全國統一命題,考試范圍請參見教育部統一發行的考試大綱。其它業務課以及德語、法語和外語類專業的第二外語試題由學校自命題。思想政治理論、外語滿分為100分,業務課一及業務課二滿分為150分。
(二)單獨考試:考試科目共四門,考試科目名稱與相應的招生專業相同,均由我校自行命題。
(三)工商管理碩士(MBA)和公共管理碩士(MPA)聯考:初試科目為兩門,即英語二和綜合能力(滿分為200分),英語二為統考科目,綜合能力為全國聯考科目,均由教育部考試中心命題。思想政治理論科目由學校自命題,在復試中進行。聯考科目考試范圍參見全國工商管理(MBA)和公共管理(MPA)專業教育指導委員會編寫的聯考科目考試大綱。
(四)法律碩士(法學)和法律碩士(非法學)聯考:考試科目共四門,其中英語一、思想政治理論採用全國統考試題,專業基礎(法學)、專業基礎(非法學)、綜合(法學)、綜合(非法學)為全國聯考科目,由教育部考試中心命題。聯考科目的考試范圍參見教育部考試中心會同有關單位編寫的聯考科目考試大綱。

四、初試地點
單獨考試生、工商管理碩士和公共管理碩士聯考生:由廣東省考試院指定考場。
其他考生:由網報時選定的報名點安排考場。
上述初試地點的規定若有變動,我們將會在網報公告中公布,請考生網報時務必留意。

五、復試
復試內容包括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專業課筆試和綜合能力面試等。不參加復試或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被錄取。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需在復試期間在我校指定醫院進行體檢,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體檢標准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體檢的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2003年3月3日)教學〔2003〕3號)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網上發布的《中山大學研究生體檢異常受限招生專業目錄》的相關規定執行。
註:所有考生在參加復試時需攜帶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軍官證或文職幹部證、護照)、最後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本科畢業生攜帶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單原件備查,上述證件的復印件及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單原件復試時交院(系)研究生工作辦公室(科)存檔。

六、招生類別及相關說明
2010年我校招收非在職全日制(含獎助類和非獎助類)、委託培養、國家專項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等類別碩士生。專業學位(臨床醫學專業學位、口腔醫學專業學位除外)、「類專業學位」只招收非獎助類碩士生,在讀期間不能申請碩博連讀,也不能轉到專業學位和「類專業學位」以外的專業方向就讀。
錄取為獎助類的非在職全日制類別的碩士生錄取當年可免交學費並獲得每月不低於400元的生活津貼。獎助類碩士生的比例第一年不低於學術型碩士生的60%。
獎助金實行動態管理,每年評定一次。具體評定辦法參見我校研究生院網頁上的《中山大學研究生教育獎助金管理暫行辦法》。
信息科學與技術學院(學院代碼:350)2009年作為學校試點,錄取為該學院各專業的學術型非在職全日制碩士生,錄取當年均可獲得獎助金,從第二年開始,除獲得碩博連讀資格的學生可繼續享受獎助金外,其它學生均需向學校交納學費。
錄取為非獎助類的碩士生須向我校交納學費,不同類型碩士生的學費標准另行公布。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等專項計劃的碩士生招生簡章將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另行制定並發布。

七、修業年限
目前我校理工學院、地球科學系、生命科學學院、工學院、中山醫學院、公共衛生學院、葯學院、各附屬醫院(中心)的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生的基本修業年限為三年,化學與化學工程學院、信息科學與技術學院的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生基本修業年限為兩至三年,其它院、系(中心)學術型碩士生的基本修業年限為二年。在職不脫產學習學術型碩士生的基本修業年限一般為三年。
專業學位、「類專業學位」碩士生的基本修業年限為兩至三年,各專業的具體基本修業年限見附表2。

八、學習方式
學習方式分全日制和在職非全日制兩種,非全日制碩士生採取周未及節假日授課。我校2010年招收在職非全日制學習的專業方向見附表3。

我校將在中山大學研究生院網頁(http://graate.sysu.e.cn)上公布有關招生事宜,請考生上網了解相關信息。
咨詢熱線:020-84111686,020-84113696。
考生亦可登陸報考院(系)的網頁或向學院電話咨詢,了解相關招生信息

Ⅳ 中山大學8年制是如何實施淘汰制

中山大學臨床醫學八年制,學校規定有淘汰制,但是並不是按照排名來淘汰,即最後一名也完全可以不被淘汰,它是按照你的學習成績指標來淘汰,具體的成績達標了就不會淘汰,只能說這個淘汰制其實就是個鞭笞學生努力學習的,實際上基本不會淘汰學生,只有個別極端的學生被淘汰,只要你稍微專心學一下,成績就能達標的!

熱點內容
四川農業大學申請考核博士 發布:2025-10-20 08:58:11 瀏覽:981
福田雷沃重工本科生待遇怎麼樣 發布:2025-10-20 08:53:49 瀏覽:575
華為要本科生嗎 發布:2025-10-20 08:25:41 瀏覽:550
2008年青島本科生工資 發布:2025-10-20 08:04:24 瀏覽:444
東北大學藝術考研 發布:2025-10-20 07:38:35 瀏覽:299
我的大學生活txt 發布:2025-10-20 07:35:28 瀏覽:25
人民大學外語系考研 發布:2025-10-20 07:31:12 瀏覽:894
上海交通大學考研輔導班 發布:2025-10-20 07:24:54 瀏覽:420
華中農業大學細胞生物學考研群 發布:2025-10-20 07:09:36 瀏覽:558
南京大學2016考研線 發布:2025-10-20 06:43:12 瀏覽: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