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替上大學什麼罪
『壹』 頂替上大學觸犯了什麼法律
法律分析: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構成偽造居民身份證罪,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罪是指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條第三款 規定,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貳』 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構成什麼犯罪
法律分析: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構成偽造居民身份證罪,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罪是指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條 第三款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叄』 頂替別人上大學什麼罪,怎麼判罰
頂替上大學的應當構成冒名頂替罪,行為人盜用、冒用他人身份,頂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學歷教育入學資格、公務員錄用資格、就業安置待遇的,應當處三年以下有期慎蔽搏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頂替他人上大學涉嫌冒名頂替罪,處罰如下:
1、刑事處罰
行為人盜用、冒用他人身份,頂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學歷教育入學資格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2、行政處罰
行為人情節輕微,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或者處10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3、民事處罰
行為人冒用他人的身份信息,侵犯被冒名者的受教育權、姓名權,應承擔相並世應的侵權賠償責任。
冒名頂替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本罪行為必須發生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
公民在辦理常住戶口登記項目變更、兵役登記、婚姻登記、收養登記、申請辦理出境手續等事項時,應當出示居民身份證。公民出境入境時應當向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交驗本人的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等出入境證件。金融機構在與客戶建立業務關系或者為客戶提供規定金額以上的現金匯款、現鈔兌換、票據兌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務時,應當要求客戶出示真實有效的身份證件。
2、使用偽造、變造的身份證件,是指將偽造、變造的身份證件作為真實的身份證件而使用
使用是指使身份證件的內容處於相對方認識或者可能認識的狀態。使用的方法沒有限制,包括出示、提供等。但是,單純提供偽造、變造的身份證件復印件的,不宜認定為使用偽造、變造的身份證件。單純攜帶偽造、變造的身份證件的,也不屬於使用。
3、盜用他人的身份證件,是指將他人的身份證件當做證明自己身份的證件而使用
違反身份證件持有人的意志而使用的,顯然屬於盜用。盜用不是相對於身份證件的持有人而言,而是相對於驗證身份的一方而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條之二 盜用、冒用他人身份,頂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學歷教育入學資格、公務員錄用資格、就業安置待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組織、指使他人實施前款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寬祥定從重處罰。
國家工作人員有前兩款行為,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
『肆』 冒名頂替上大學構成什麼罪
冒名頂替上大學的應當構成冒名頂替罪。
行為人盜用、冒用他人身份,頂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學歷教育入學資格、公務員錄用資格、就業安置待遇的,應當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一、冒名頂替上大學構成什麼罪
冒名頂替上大學可能會構成偽造居民身份證罪,《刑法》第二百八十條規定,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冒名頂替上大學,往往還涉及相關部門工作人員的貪污腐敗、濫權瀆職、招收學生的徇私舞弊等。

三、冒名頂替參加大學犯罪能取保候審嗎
冒名頂替參加大學犯罪符合條件能取保候審。找法網提醒,《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鄭橋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喊塵猛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伍』 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 是否構成犯罪如果是犯罪,根據法律觀點,犯的是什麼罪
屬於的,犯了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
依據《中華人版民共和國刑法》第權二百八十條規定: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5)頂替上大學什麼罪擴展閱讀:
冒名頂替他人的相關要求規定:
1、姓名權侵害主要表現在他人干涉、盜用、假冒,如發現上述情形,權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害等。
2、侵權法關於訴訟時效,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陸』 頂替別人上大學判多少年
盜用、冒用他人身份,頂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學歷教育入學資格的構成冒名頂替罪。
1、犯本罪的昌悔,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2、組織、指使他人實施前款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3、國家工作人員有前兩款行為,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
假學歷可以注銷,真人生卻無法重啟。冒名頂替上學行為讓侵權人得利,卻直接改寫了被侵權人的人生,那些侵權人「偷學」之後,獲得了穩定體面的工作,而不少被侵權人則只能務農或打工為生。在冒名頂替上學案件中,針對相關責任人的行政或刑事等問責並不能彌補被侵權人所受到的傷害,因而,在上述問責之外,還應該有民事責任的歸屬。實際上,在一些地方,被侵權人起訴冒名上學者,要求道歉賠償,已有成型案例,也有了司法經驗的積累。讓侵權人以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賠償損失等方式承擔侵權責任,才能提高冒名上學行為的侵權責任成本,才有利於修復受損害的權益關系和社會關系。冒名頂替上學問題鏈條上的侵權人既承擔行政、刑事等責任,又承擔民事責任,責任歸屬才是完整的。因而,我們關注冒名頂替上兄高學案件,既希望有關部門對案件嚴查到底,也要支持被侵權人在民事領域依法維權,為被侵權人維權創造良好的環境。
構成繼續犯必須具備以下條件:繼續犯是一個行為,如果是數行為,那就不可能是繼續犯。繼續犯是持續地侵害同一個法益,如果其所侵害的是法律所保護的不同權益,就不可能耐塵正是繼續犯。繼續犯是在犯罪既遂狀態的持續同時也是犯罪行為的持續。繼續犯是犯罪行為在相當長的時間里持續地存在。刑法第238條規定的非法拘禁罪,是個公認典型的繼續犯,從行為人非法地把他人拘禁起來的時候開始,一直到恢復他人的人身自由的時候為止,這一非法拘禁的行為處於持續不斷的狀態。
冒名頂替罪「盜用、冒用他人身份,頂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學歷教育入學資格、公務員錄用資格、就業安置待遇的,」描述中,根據文義解釋,「盜用、冒用他人身份」是手段預備,「頂替他人取得」是行為,「取得的高等學歷教育入學資格、公務員錄用資格、就業安置待遇」是既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條之一 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嚴重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八十條之二 盜用、冒用他人身份,頂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學歷教育入學資格、公務員錄用資格、就業安置待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組織、指使他人實施前款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國家工作人員有前兩款行為,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