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業後上大學
大學生士兵退伍,想回去上大學是可以轉業的,國家有這樣的規定,實際上是大當過兵上大學素質也高,發展的就快到學校,起碼軍訓軍事化訓練,他就是一個先鋒,並引導學生走向軍事化,好吧,以後再大學里頭也是一個好的苗子,為國家爭光,爆笑國家即世界將來也是一定能輝煌的,這是值得表揚的
② 軍人退伍上大學政策
1、大學生士兵退役後享受就學優惠政策:
(1)退役後報考政法幹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招生的,教育考試筆試成績總分加10分
(2)具有高職(高專)學歷的,退役後免試入讀成人本科,或經過一定考核入讀普通本科。
(3)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後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後免試(指初試)推薦攻讀碩士研究生。
2、具有普通高職(專科)學歷的畢業生退役後,可自行在戶籍或工作所在地報名參加全國成人高校專升本招生,經相應成人高校審核後錄取。每年春節前報名,3月1日前完成錄取工作,新生於當年春季入學。學習時間一般為兩年半。
退役畢業生可憑身份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士兵退役證,在戶籍或工作所在地省級成招辦指定的地點報名,並按照省級成招辦公布的招生院校及專業目錄填報志願。
3、退役的高職(專科)畢業生報名後不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報名結束後,有關成人高校對報名人員提交的有關材料進行審核,確定錄取名單,經省級成招辦辦理相關手續後發放錄取通知書。報名人數超出計劃數的,成人高校對報名人員進行必要的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由省級成招辦調劑到其他志願高校錄取。
4、具有高職(專科)學歷的退役畢業生與其他普通專升本考生一起報名參加考試,享受招生計劃單列、考試成績單獨劃線、按報考人數30比例擇優錄取的優惠政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
第二十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移交接收計劃,做好退役軍人安置工作,完成退役軍人安置任務。
機關、群團組織、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應當依法接收安置退役軍人,退役軍人應當接受安置。
第二十一條對退役的軍官,國家採取退休、轉業、逐月領取退役金、復員等方式妥善安置。
以退休方式移交人民政府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國家保障與社會化服務相結合的方式,做好服務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
以轉業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據其德才條件以及服現役期間的職務、等級、所做貢獻、專長等和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崗位,確定相應的職務職級。
服現役滿規定年限,以逐月領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逐月領取退役金。
以復員方式安置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領取復員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