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研究專區 » 被頂替上大學能改身份證嗎

被頂替上大學能改身份證嗎

發布時間: 2024-12-28 17:07:02

Ⅰ 頂替上大學20年以上怎麼處理

頂替別人的學籍上學涉嫌偽造國家公文罪、偽造居民身份證罪。頂替別人的學籍上學,所竊取的表面上是姓名,實際上是盜用他人身份名義,其危害性不局限姓名,而是整個身份信息。
故在刑法上,現在雖然沒有「頂替身份罪」,但其冒用手段如涉及偽造戶籍、身份證的,則涉嫌偽造國家公文罪、偽造居民身份證罪。在民法上,應當認定為侵犯個人身份權(包括並不限於姓名權、受教育權,還包括其他各種身份權,譬如銀行貸款名義、個人信用等),被侵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注銷冒名身份、恢復真正身份,賠償損失等。即使已經超過二十年,由於人格權侵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仍需要進行賠償。
什麼是學籍
學籍是指一個學生屬於某學校的一種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資格,學校登記學生的信息,專指作為某校學生的資格。2013年9月1日起,全國已經初步建立了小中大學籍的信息管理系統。
學籍的作用是:
1、學籍是學生在校學習資格的認可,取得學生身份和獲得學習資格首先要取得學籍。
2、升學考試時需要學籍,升初中要小學的學籍,升高中要初中的學籍,升大學要高中的學籍,大學畢業參加工作,要大學的學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
【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偽造公司、企業、事指喚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孫逗緩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
【偽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罪】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則模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條 人格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Ⅱ 頂替別人上大學身份證怎麼辦

被頂替上大學處理如下:
1、頂替者此後所有學歷、學位,及必須依託學歷學位取得的一切相關證書立即無條件全部作廢;
2、如頂替者在國家公職機關以及國有企業工作,相關單位應立即無條件開除;在外資企業、民營企業等工作的,由相關單位發出公函,建議該企業立即處理;在國外求學的,由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公函,建議相關學校立即處理;
3、上述處罰記入檔案,並永久保留;
4、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在相關網站設置冒名頂替者黑名單,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隨時查詢;
5、頂替者畢生不能到國家公職機關及國有企業工作,不得享受公租房、經適房等福利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條
【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
【偽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罪】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二百八十條之一
【使用虛假身份證件、盜用身份證件罪】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嚴重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八十條之二
【冒名頂替罪】盜用、冒用他人身份,頂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學歷教育入學資格、公務員錄用資格、就業安置待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組織、指使他人實施前款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國家工作人員有前兩款行為,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
冒名頂替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客體要件。侵犯的客體是社會正常管理秩序,侵犯對象是他人接受的教育,工作、待遇的權利。冒名頂替是一種嚴重妨害社會管理秩序行為,不論是在被冒名者不知情的狀態下冒名者侵害被冒名者的入學、入職、參軍權利,還是被冒名者與冒名者串通進行冒名頂替行為;
2、客觀要件。客觀方面是行為人通過假冒他人的姓名,冒領錄取通知書、偽造檔案、戶籍等代他人或竊取他人的利益,享受他人應當接受的教育及取得的學籍,工作,身份及待遇。如:獲取被冒名人已取得的高等學歷教育入學資格、公務員錄用資格、就業安置待遇三個方面的特定資格;
3、主體要件。主體是一般主體。主要是掌握教學,學籍管理,戶口管理的相關人員;
4、主觀要件。主觀方面是故意。冒名頂替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冒名頂替罪的行為,不論是否實際已取得相應的資格、利益,均應以冒名頂替罪處理。但是,對行為人非為頂替他人,在填報信息時出錯,或因他人行為介入,如招錄人員失誤、他人出於報復而惡意修改信息等,致使所填報身份信息不符的,不成立冒名頂替罪。

Ⅲ 關於大學報名冒名頂替的問題

可以冒名頂替的。在網上可以查出。一般的情況下,在電子檔案的管理今天,很少有人頂別人上大學的,如果要頂替的話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當地教育局招辦有人為他辦理。

(2)重名重姓。

(3)省教育廳有人為他改底案,為他注冊學籍。否則是很難辦的,如果真有,誰辦的,一經檢舉,誰會被受處分的,嚴重的會被開除,所以一般的人是不會冒這么大的風險的。

使命

在大學理念支配下的大學使命要求大學培養的學生首先是有高尚品格的、有教養的人,這樣符合大學的本質。這個使命是指培養學生完整的人格、凈化學生的心靈、修養學生的品行、鍛煉學生對事物進行批判的能力,而不是僅僅對學生進行專業教育。

正如英國著名教育理論家紐曼所認識到的:「從功利派的論點中看到了真正教育的死敵。新大學在功利派理論的指導下,更看重的是專業培訓而不是文化要求,是考試及結果而不是心理過程,是對事實的被動獲取而不是心智的一般活動。」

紐曼所指的「新大學」,是違背了大學的邏輯而將按市場經濟的邏輯和政治的邏輯當作它的使命來運行的大學。

Ⅳ 新聞中那種冒名頂替上大學的是怎麼做的

以山東冠縣這起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這起案件為例,媒體報道的多起類似案件都表明,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首先要獲取被冒名者的錄取通知書等個人材料,再獲取他人的學籍信息,然後再修改自己的戶籍信息,使之與被冒名者相符。

唯有如此,冒名者才能持被冒名者的錄取通知書等材料到高校報到,並完成大學學業。而這一系列操作,涉及冒名者所在高中、當地教育主管部門、戶籍管理部門、高校招生與學生管理部門等多個職能部門。

在這樣一個幾乎公開透明的場景下,要想截取被冒名者的錄取通知書並非易事,至少需要考生所在高中的有關工作人員的配合,還需要編造謊言或者採取其他方法,阻礙被冒名者不去招辦或所報考院校查詢是否被錄取,並且不選擇復讀。

之後,冒名者還需要獲取被冒名者的學籍檔案,到戶籍管理部門更改自己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等,才能辦理冒名入學。

也就是說,要想完成這一系列操作並不留任何破綻,需要上述有關部門的默契配合,有關人員甚至需要直接參與到操作流程中。這顯然不是冒名者一己之力可以搞定的事情,必定有多個環節的工作人員直接參與或者充當幫凶。

(4)被頂替上大學能改身份證嗎擴展閱讀:

受教育權是公民最重要的權利之一。作為人們改變命運最便捷、最廉價的途徑,上大學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行為,無異於劫取了他人的人生,改變了他人的前途和命運。每一個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案件的背後,都有一個黑色鏈條,對這個鏈條上的每個作惡者都不能放過。

冒名頂替行為既嚴重戕害高考公平,又掐斷了當事人改變命運的機會,可謂罪莫大焉,必須嚴懲!

Ⅳ 頂替別人上大學

又一個 羅彩霞
你完了,萬一露餡你會被民事追究的。
你還敢考警察?警察本內來就是專門檔案的
。我勸容你偷偷的,就當這證沒有了一樣
或者就不要參與與政府有關的工作,去一些企業.那樣就是發現了什麼問題也只會把你當假證處理。不會給你帶來太大麻煩.
真替被你頂替的那個人叫屈.你家長人品太他媽有問題了,鄙視你們.

Ⅵ 如何看待被人頂替上大學的事情

熱點內容
大學老師抓作弊碼 發布:2025-09-12 21:06:31 瀏覽:372
近日年近古稀的某大學教授在 發布:2025-09-12 20:56:18 瀏覽:372
山東大學著名教授 發布:2025-09-12 20:56:17 瀏覽:542
林俊大學生 發布:2025-09-12 20:50:24 瀏覽:654
湖北大學何教授 發布:2025-09-12 20:50:14 瀏覽:511
現在大學生問題有哪些問題 發布:2025-09-12 20:48:57 瀏覽:799
金湖大學生 發布:2025-09-12 20:43:37 瀏覽:150
浙江大學學術不端教授 發布:2025-09-12 20:41:59 瀏覽:453
大學老師卷子改錯 發布:2025-09-12 20:37:23 瀏覽:592
西北大學文學考研 發布:2025-09-12 20:32:19 瀏覽: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