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國化工大學研究生調劑
Ⅰ 北京化工大學考研調劑復試名單什麼時候出來
1、北京化工大學考研調劑復試名單已經公布,考生可以到北京化工大學研究生院官網查詢。
2、北京化工大學考研復試工作辦法
(一)復試時間:2016年3月19日---4月10日
各學院具體安排(見各學院復試工作辦法)請登陸我校研究生院官網查詢。
(二)復試資格
1、一志願考生:
初試成績達到我校各學院各專業復試基本要求的考生可參加復試(見北京化工大學2016年碩士招生復試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調劑復試考生:
3月18日我校在中國研招網「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調劑系統)公布生源缺額信息及調劑要求,各學院復試工作小組從調劑系統中擇優挑選符合條件的考生參加復試。基本要求如下:
(1)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達到我校各專業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願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5)第一志願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遊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可相互調劑(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須符合工作年限要求),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能調入該7個專業;
(6)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為該計劃錄取;
(7)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不得調劑。
(8)報考「大學生士兵計劃」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2016年我校相關專業進入復試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可申請調劑到「大學生士兵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2016年我校「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初試成績要求。納入「大學生士兵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政策。
(9)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調劑系統」進行,否則無效。
3、參加復試考生的名單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3月18日---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