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學研究生跟讀
發布時間: 2025-05-10 20:01:49
A. 江南大學重修的條件是什麼學位證書對成績高低有什麼要求
課程考核成績記為「0」,該課程必須重修;學位證書要求取得規定的各類學分和總學分,德、智、體達到畢業要求,准予畢業。
凡選定的課程必須按時上課(經批准可以免聽、可部分免聽的除外)。學生無故缺課(含實踐性環節)累計超過該門課程教學時數三分之一或無故不完成平時作業(含實驗報告)累計達該門課程平時作業總量的三分之一者,取消考核資格,該課程考核成績記為「0」,該課程必須重修。凡未經批准不參加考試者,該課程成績記為「0」分,該課程必須重修。
有正式學籍的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包括實踐性教學環節),取得規定的各類學分和總學分,德、智、體達到畢業要求,准予畢業,由學校發給畢業證書。符合《江南大學學土學位授予實施細則》的畢業生,可以申請授予學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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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學學分相關要求規定:
1、有正式學籍的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包括實踐性教學環節),但未達到畢業要求,和教學計劃規定學分相差10學分(含10學分)以內者,准予結業,由學校發給結業證書。
2、學生進入畢業學年前進行學分審核。第七學期初進行學分審核時,凡未取得的學分累計達10學分及以上者,不得進入畢業學年,編入下一年級,重修積欠的學分。第八學期初進行學分審核時,已取得1—7學期全部學分的,進入畢業環節。
3、有正式學籍的學生,未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與規定的總學分差10學分以上者,發給肄業證書。肄業後不能回校換發結業證書和發畢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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