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姐冒充上大學
1. 冒充別人上大學 違反哪些法律
侵犯了他人的教育權,過去有個司法解釋,現已經廢止。
2. 堂姐頂替上學結果公布,堂姐被停職處理,你認為合理嗎
合理。
1、對山東而言,這次處理速度和方式相比一年前類似影響力的輿情事件得力很多,較好回應了社會輿論的質疑,給了省內外人民一個較為滿意的初步交代。
2、後續處理仍舊需要關注,比如被頂替者能否獲得補償,或者說頂替者與相關人員處理是否已經落實。
3、山東的官場(所有的班子)並不一定如網上某些聲音所說“完全腐爛”,而依舊有較好的自凈能力。作為普通人,沒有必要對現有一切官場文化批倒批臭。

3. 被堂姐頂替上學一事處理結果公布,堂姐被處以停職處理,合理嗎
農村孩子在讀書能考出個好成績,是改變一生命運機會,無端的被人頂替,專而且是親屬人堂姐頂替了,這就是無端故意竊取最親的人的勞動成果。她堂姐家應該是很有勢力,才能在她家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做了這一切。因為她有勢力,所以完全可以在其他方面補償她堂妹家,但是她堂姐家長和她堂姐畢業工作後都沒這么做,所以她被處以停職算自做自受,罪有應得。這個處理結果是很公平公正的。
4. 女子頂替堂姐上大學,到底是誰的成績你怎麼看
「頂替學籍」也是一種嚴重的弄虛作假行為,直接違反了當時考試制度,回侵犯了其他應屆考生的合答法權利。由於你的頂替學籍,擠占招生錄取名額,導致當年其他就讀的應屆生落榜。
明明是一種弄虛作假行為,可為什麼胡攪蠻纏,找種種借口不承認呢?真誠地說一聲:「我錯了」就那麼難嗎?
5. 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向什麼部門反映有什麼後果構成犯罪嗎
羅彩霞是湖南省邵陽市邵東縣靈官殿鎮人,因被人冒名頂替上大學,及身份證被盜用造成2009年本該畢業的她無法畢業,成為新聞熱議的話題。2004年高考後,她沒有被任何高校錄取,而冒名頂替她的同學王佳俊卻被貴州師范大學思想政治教育專業錄取。命運由此發生轉折,羅彩霞被迫復讀一年後考取天津師范大學,2008年,王佳俊順利畢業。而本應今年畢業的羅彩霞卻不得不面臨因身份證被盜用而被取消教師資格證書等一系列問題。
事件經過
個人寫真(11張)2004年,18歲羅彩霞作為邵東一中應屆畢業生參加高考,考了514分,沒有達到湖南省當年531分的二本錄取分數線。雖然當年有少數高校降分錄取,而且她填報了三批專科院校志願,但羅彩霞沒有收到任何高校的錄取通知書。而那一年她的同班同學王佳俊雖然高考只有335分,卻順利走進了貴州師范大學攻讀本科,因為她在大學里的名字改成了羅彩霞,而真的羅彩霞對此一無所知。真的羅彩霞在落榜後選擇了復讀,並於2005年考入天津師范大學。2009年3月,羅彩霞發現,竟然有一個女孩有著和她相同的名字和身份證號碼,在銀行的電腦上,羅彩霞第一次看到了那個女孩的照片。 王佳俊的父親王崢嶸是隆回縣公安局政委,2004年王崢嶸還被評為「全省人民滿意的公僕」。這真是個尖銳的諷刺,因為在這起冒名頂替事件中,王崢嶸所扮演的角色和「人民滿意的公僕」的要求,實在相距甚遠。
發現問題
四年的大學生活順利而平靜,2009年3月的一件事卻讓她捲入了漩渦。 2009年3月1日,羅彩霞和幾名同學去參加招聘會,閑暇時間一起到建設銀 事件關系網
行鑫茂支行開通網上銀行業務。辦手續需要身份證,可工作人員卻告訴她信息不對,不能辦理。羅彩霞感到很奇怪,多次正確輸入身份證號也不對。銀行電腦顯示,與羅彩霞名字、身份證號碼完全相同的身份證上,卻是另外一個女孩子的頭像,而且發證機關是貴陽市公安局白雲分局。 2008年7月9日,羅彩霞申請辦理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可後來,負責資格考試的老師打電話問她是不是已經在貴州申請了教師資格證。羅答復:「沒有。」兩件事都和貴州有關,這引起了羅彩霞的懷疑。隨後,她向天津市西青區學府派出所報案,稱自己的身份證信息被盜用。 警察立即找羅彩霞做了筆錄。隨後在公安內部網查詢,發現羅彩霞的身份證號碼是唯一的,而且信息也很准確。聽羅彩霞說,冒用她身份證號碼的那名女孩子很像自己的同學王佳俊,警察提醒她要盡快找到照片,不要放過這個線索。
事件處理
羅彩霞被冒名上大學事件(12張)王崢嶸給羅彩霞發簡訊說:「我們已經向貴州師大申請注銷羅彩霞(即王佳俊)的畢業證書,貴州師大已受理,並按程序在辦理注銷手續。但這事的辦理還需 錄取序冊
要你的配合,請予幫忙。貴州師大要你也向他們寫一個申請報告,連同你的身份證復印件一起傳真給貴州師大招生辦趙本喜老師。(越快越好)報告的標題是:關於申請注銷羅彩霞(即王佳俊)畢業證書的報告。抬頭是:貴州師范大學。內容是:我叫羅彩霞,女,1986年×月×日出生,身份證號碼是4305211986267546,湖南省邵東縣×鄉×村人,現為天津師范大學×學院×專業2005級學生。要求注銷羅彩霞(即王佳俊)畢業證的理由是:2004年我被貴校錄取,但因沒有收到錄取通知書而未到貴校就讀。我未到貴校就讀的原因是王佳俊冒用我的名字頂替我到貴校就讀,她於2008年6月在貴校畢業……由於王佳俊冒用我的名字頂替我就讀貴校並先一年在貴校取得畢業證書,從而影響我順利取得畢業證書。為了使我能順利拿到畢業證,特申請貴校注銷羅彩霞(即王佳俊)畢業證書為盼。」 王崢嶸還認為羅彩霞在網上發的帖子並不完全真實,「她是受害者,我不想再傷害她。我們會盡最大努力承擔自己的責任。」羅彩霞說,貴州師大已經向她證實接到了注銷王佳俊證書的申請,「哪怕有一點希望,我都不希望錯過。」
事件結局
王佳俊的學籍、黨籍、戶籍被注銷、工作被開除。
王佳俊的父親王崢嶸因偽造、變造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涉嫌犯罪,已被邵陽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涉及此案的邵東縣一中教師張文迪,被給予留黨察看一年和降級處分。 原邵東縣公安局界嶺派出所所長姚亮生因違紀違規,被邵東縣紀委立案查處,被給予留黨察看一年和行政降級處分。 其他戶籍地公安、教育部門等有關人員以及錄取學校貴州師大的相關人員正在接受調查,等待他們的是嚴正的法紀。 同時,羅彩霞向法院提出的控要求恢復姓名權、受教育權以及精神撫慰金等賠償金額13.5萬元,也進入了法律程序。
6. 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其中不乏985大學,這絕不是偶然,應該怎麼辦
兩年內查出242人涉嫌冒名頂替他人身份,某985大學查出兩人山東省查出242人冒名頂替他人身份入學,共涉及14所高校。至於是否有漏網之魚,相關部門在繼續核實當中。
其中,14所高校包括中國海洋大學,濟南大學,山東廣播電視大學,山東管理學院等。要知道,中國海洋大學是985工程大學,在全國范圍內也是很不錯的大學。大家試想一下,如果在985大學都存在冒名頂替事件,那麼在其他大學又會是什麼情況呢?
僅僅在山東省就查出242人冒名頂替,這只是冰山一角。如果在全國范圍內徹查,那麼又會發現多少人呢?大學是培養社會人才的地方,是改變平凡人命運的地方。
如果大學都不幹凈,那麼,在這個社會上還有干凈的地方嗎?無數高三學子拚命學習,就只是為了得到上大學的機會。到頭來卻被人頂替,兩個人的命運從此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頂替者平步青雲,扶搖直上,被頂替者淪落為「墊腳石」。

教育需要公平,高考需要公平。冒名頂替的背後,就是一個見不得光的「產業鏈」。有錢人,有權人,動動嘴皮子就能讓自己的孩子考上好大學。難道窮人就翻不了身嗎?人人都說,高考是最公平的考試,但是如果有人隨隨便便就可以頂替他人,這叫公平嗎?恐怕是對有錢人公平吧!
山東省敢於調查,值得其他省份學習。小編真心地希望,全國都可以開始徹查類似事件,給高考生一個公平決斗的機會。本來普通家庭的孩子想要出人頭地已經很難了,本來他們想要依靠高考改變命運,本來他們可以過上更幸福的人生,但是,有些人為了一己私利,殘忍地剝奪了他們唯一的機會。讓人才流落在「民間」,讓壞人享受不勞而獲,國家真的應該好好的整治一下了。
7. 被冒充上大學, 追究時效多久
被冒充上大學, 追究時效(訴訟時效)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有特殊情況的版,人民法院可以延長權訴訟時效期間。
《民法通則》
第一百三十七條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8. 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 是否構成犯罪如果是犯罪,根據法律觀點,犯的是什麼罪
屬於的,犯了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
依據《中華人版民共和國刑法》第權二百八十條規定: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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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頂替他人的相關要求規定:
1、姓名權侵害主要表現在他人干涉、盜用、假冒,如發現上述情形,權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害等。
2、侵權法關於訴訟時效,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