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理工大學2017藝術類招生簡章
❶ 天津理工大學藝術類入校復查怎麼查
復查
新生入學一周內,我校對新生進行德、智、體全面復查,如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和手續的、弄虛作假的,將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原單位或地區。
學費
按國家教育部、財政部的有關規定執行。藝術設計、工業設計專業學費每生8000元/年,攝影專業學費每生9000元/年,動畫專業學費每生 10000元/年。
通訊地址:
天津市南開區紅旗南路263號天津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300191
咨詢電話:
022—23679287(藝術學院)聯系人:於老師
022—23679761(招生辦公室)聯系人:石老師
❷ 天津理工大學專業錄取規則是什麼
天津理工大學在全國大部分省(市、自治區)專業錄取時遵循「分數優先」原則(內蒙古自治區遵循「專業志願清」原則),無專業級差。對天津生源考生,同等條件下,依據考生專業志願順序錄取;若專業志願順序相同,優先錄取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較佳者,首先比較考生數學和英語兩科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若相同,再比較考生其他學科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第及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優先錄取成績較佳者。對報考天津理工大學英語、日語專業的天津生源考生,要求考生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英語學科成績等第為A,否則該專業不予錄取。對其他省(市、自治區)生源考生,同等條件下,依據考生專業志願順序錄取,若專業志願順序相同,優先錄取英語、數學兩科高考分數之和較高的考生和獲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三好生等稱號的考生。報考天津理工大學英語、日語專業的考生不需要參加省(市、自治區)招辦或考試院組織的口語測試。藝術類考生根據《天津理工大學2019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中規定的各專業錄取規則實施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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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天津理工大學美術專業怎麼樣
天津地區大學美術專業排名?天津市有哪些好的美術大學?
回答:天津美術學院內、天津工業大學、容天津大學、南開大學、天津科技大學、天津師范大學、天津理工大學、天津財經大學、天津商業大學、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天津城建學院、天津外國語大學。另外,河北工業大學(學校地址在天津,但是該校屬於河北省管理),排在天津師范大學和天津理工大學之間。其中天津美術學院、天津大學、南開大學、天津科技大學、天津師范大學、河北工業大學、天津理工大學的美術專業非常不錯。天津財經大學、天津商業大學也算還可以。
❹ 天津理工大學2017省內外計劃招生是多少
天津理工大學2017年普通本科專業面向全國30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6120餘人(其中天津1873人)。大部分專業招收理工類考生,其中社會工作專業、英語專業、日語專業、工商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工業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兼收理工類和文史類考生,漢語言文學專業和社會學專業只招收文史類考生,視覺傳達設計專業、環境設計專業、產品設計專業、攝影專業、動畫(中加合作辦學)專業招收藝術類考生(文理兼收)。我校大部分普通本科專業在全國大部分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本科二批次錄取新生,部分專業在天津、河北、遼寧、安徽、山東、河南、貴州、陝西、內蒙古、黑龍江、甘肅、新疆等省(直轄市、自治區)有本科一批次招生計劃。
❺ 天津理工大學哪些專業按大類招生
天津理工大學部分專業實行按學科類別招生,學生在基礎課學習期間不分專業,版一年以後依據學習成績權優先選擇專業。天津理工大學2019年共有6個大類按類招生,涉及10個專業,其分布情況如下:能源動力類(包含:能源與動力工程專業、新能源科學與工程專業)、工商管理類(包含:工商管理專業、財務管理專業、市場營銷專業)、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包含:工程造價專業、工程管理專業)、機械類(包含:機械工程專業)、物流管理與工程類(包含:物流管理專業)、工業工程類(包含:工業工程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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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天津理工大學2017年藝術類要校考嗎
天津理工大學2017年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專業:英語成績在50分以上,按版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計算權綜合分擇優錄取;綜合分相同條件下,依據考生專業志願順序錄取,若專業志願順序也相同,優先錄取高考文化分數較高的考生。
綜合分 =(文化課成績÷文化課總分)×60%+(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美術類專業統考總分)×40%。
不需校考了。
❼ 請問天津理工大學藝術類要校考嗎限不限英語分數
不限制,但是在開學後有次英語復式,如果高考和這次復式考的好的話,可以參加12月分的
四級考試
,如果不好的話就不可以參加,只有等到第二次了,第二次都可以參加的,這個不要緊,大學有的是機會,要緊的是能不能錄取,加油
❽ 天津理工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及教育部相關文件,結合我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會公布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方式,是我校開展招生工作和錄取新生的重要依據。
第三條 本章程經天津理工大學校長辦公會審查通過,並報上級主管部門依據國家法律和招生政策審核。
第四條 學校性質
一、學校名稱:天津理工大學
二、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三、辦學層次:博士、碩士、本科
四、學校代碼:10060
五、校址:天津市西青區賓水西道391號
第五條 學校概況
天津理工大學是一所以工為主,工理結合,工、理、管、文、藝等學科協調發展的多科性大學。本科招生專業61個,覆蓋工、理、管、文、藝等學科門類。學校擁有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傑青、優青等一批優秀人才;注重教學科研創新平台建設,建有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國家級工程實驗室、教育部重點實驗室等平台;獲批國家首批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10個。有一級學科碩士點22個、一級學科博士點3個、一級學科博士後科研流動站2個。
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六條 天津理工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的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本科招生章程以及相關規定並組織實施,審議招生政策、制度和程序,決定具體招生計劃,討論決定職責范圍內的其他有關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項。
第七條 天津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作為學校組織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八條 天津理工大學招生工作監察小組,負責監督整個招生過程,確保我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准
第九條 我校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學科特點、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了2020年面向31個省(直轄市、自治區)的分類、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十條 經教育部核准下達的具體招生專業、招生人數,按照規定時間報送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高校招生主管部門,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高校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准。
第十一條 本科預留計劃不超過學校本科招生計劃的1%,用於生源質量調控等。
第十二條 本科學費標准:文科類(不含外國語言文學類)每生每學年4400元,理工、外語類每生每學年5400元,藝術設計學類每生每學年12000元,美術學類(攝影)每生每學年15000元。中外合作辦學專業:①、與加拿大魁北克大學西庫提米分校合作動畫專業學費每生每學年30000元;②、與加拿大魁北克大學西庫提米分校合作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每生每學年24000元;③、與加拿大湯姆遜大學合作工商管理專業學費每生每學年18000元;④、與日本大阪產業大學合作工業工程專業學費每生每學年12000元。進入天津市大學軟體學院,採用新的人才培養模式開設的軟體工程專業按照天津市發改委批準的示範性軟體學院收費標准執行。各專業收費標准詳見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表或學校下發的2020年新生報到須知。
住宿費標准:4人間,每生每學年1200元;6人間,每生每學年1000元。
以上收費標准如有調整,以最終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文件執行。
第十三條 我校2020級新生中,軟體工程專業在天津市大學軟體學院上學(天津市西青區賓水西道399號),其他專業新生在天津理工大學(天津市西青區賓水西道391號)上學。
聯合培養錄取學生按照學校與學生簽訂的協議執行。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四條 我校招生錄取工作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錄取政策,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確定的並在本章程中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願和高考總分(投檔分)為主要依據,綜合素質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我校在各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錄取時,執行各相關省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門關於各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方式改革實施辦法和工作方案的相關規定。
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五條 我校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確定的專業(或專業類)對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選考科目要求及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材料的使用辦法以各省(市)公布為准。
第十六條 錄取時將依據考生填報的院校志願,按照考生的高考總分(投檔分)錄取。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按平行志願投檔政策執行。未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按志願優先原則執行,即在同一科類、相應批次的省(直轄市、自治區)錄取控制分數線上,先按考生填報的院校志願,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排隊錄取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只有當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線上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的人數少於我校招生計劃數量時,才錄取第二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並依此類推。
第十七條 專業錄取遵循「分數優先」原則(內蒙古自治區遵循「專業志願清」原則),無專業級差,即對同一科類、相應批次的投檔考生,按高考總分(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排隊,並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順序錄取。如考生第一專業志願未達到該專業的錄取分數,再看第二專業志願是否達到該專業錄取分數,依此類推直至最後一個專業志願,在考生所報專業志願均未被錄取的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到尚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第十八條 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對於江蘇省普通類考生,我校普通類專業的學業水平測試要求及對選測科目的要求以我校招生計劃公布的為准。對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
第二十條 對各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考生,高考總分(投檔分)相同條件下,按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進行專業錄取。
對其他未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考生,高考總分(投檔分)相同條件下,依據考生專業志願順序錄取,若專業志願順序相同,優先錄取英語、數學兩科高考分數之和較高的考生和獲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三好生等稱號的考生。
第二十一條 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指導意見》中所作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我校航海技術專業、輪機工程專業、船舶電子電氣工程專業只招男生,對考生視力、色覺、身高等有所要求,具體體檢標准參照海事局最新頒布標准執行(或請詳查我校招生簡章)。
第二十二條 非外語專業的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其他小語種考生請慎重填報;報考我校英語、日語專業,不需要參加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口語測試。
第二十三條 藝術類考生錄取規則詳見《天津理工大學2020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聽障考生錄取規則詳見《天津理工大學2020年聽障本科學生招生簡章》。高水平運動隊錄取規則詳見《天津理工大學2020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
第二十四條 按照規定,學校在接到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錄取審批單後寄發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一律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 入學及管理
第二十五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 對應征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新生,經學生申請、學校審核同意後,為其保留入學資格至退役後2年。
第二十七條 新生入學後,依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天津理工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等相關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新生入學後將進行體檢復查,藝術類考生入學後將進行專業復試,復查或復試不合格者將按上級和我校有關規定處理;凡發現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入學資格者,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八條 學生入學後,按教學計劃對學生進行培養,學生在校期間實行學分制。
第二十九條 天津理工大學設有覆蓋面近40%的多種形式獎學金;設有國家助學貸款和勤工助學崗位。
第三十條 學生完成規定的學業,且符合畢業條件,頒發天津理工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高職升本科畢業生的畢業證書註明「專科起點」;對符合《天津理工大學關於授予本科生學士學位的規定》要求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頒發學位證書。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適用於依據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進行的本年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十二條 我校以前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凡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准。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公布後,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天津理工大學將制定相應的錄取政策並另行公布。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由天津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2-60216795
監督電話:022-60216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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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網址:zsb.tjut.e.cn E-mail: [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