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法大學招生簡章2019
Ⅰ 中國政法大學2021年MBA項目招生簡章詳細內容解析
一、培養特色
(一)MBA專業研究(培養)方向
1.法商管理方向(企業合規與公司治理)
2.融商管理方向(資本金融與投融資管理)
3.管理創新與創業方向
4.商業大數據分析與決策方向
5.財務會計方向
6.財富管理與戰略管理方向
上述第1、2、3、4、5為全日制、非全日制通選培養課程方向;第6為非全日制額外定製培養課程方向。
(二)班級特色
1.全日制班:培養以工商管理為基礎,以鑄造法商、融商管理能力為核心,以法商、融商人脈圈為支撐的,具有扎實管理學、經濟學、法學和金融學知識理論功底和實踐能力的高素質法商、融商管理者。
2.非全日制班:培養已經在工作崗位和事業中取得突出成績,進一步提升法商、融商綜合素養,拓展法商、融商人脈資源,卓越的企業管理者、高級法務人員、金融業領袖人才和商業菁英。
二、2021年招生計劃
三、獎學金、助學金
(一)一志願新生獎學金
適用於:一志願報考我校且被錄取的考生。
獎 項:按照聯考成績排名(聯考成績相同時參考復試成績)設立一、二、三等獎。
獎 金:5000元—30000元。
具體詳情另行通知公告。
(二)在讀期間獎助學金
1.獎學金:在讀期間MBA學生可申請在校生獎學金。
(1)國家獎學金:根據教育部政策規定,全日制非定向在讀MBA學生可參評國家獎學金。
(2)MBA獎學金: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在讀MBA學生均可參評中心各項獎學金。具體獎項有:學業獎學金、學術獎學金、競賽獎學金、貢獻獎學金等。
(3)其他獎學金:學校規定的MBA學生在讀期間可參評的其他各類獎學金
2.助學金:根據國家助學金發放相關規定,學校為全日制非定向培養的學生發放12000元(共兩年)的研究生補貼。(具體以教育部及學校相關政策通知為准)
四、報考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立場堅定,政治合格,品德良好,遵紀守法,身體健康,符合報考規定的體檢標准。
(二)考生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已獲國家承認大學本科學歷,畢業後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經歷(2018年9月1日以前獲得本科畢業證書);
2.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並有兩年以上(含兩年)工作經歷(2019年9月1日以前獲得學位證書);
3.已獲國家承認大專學歷,畢業後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經歷(2016年9月1日以前獲得畢業證書)。
五、全國MBA聯考報名
全國MBA聯考報名採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考生應在教育部規定的研究生報考報名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按要求填寫並提交個人報名基本信息、網上繳納報名考試費,然後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報名點現場攝像、確認報名信息。具體報考事宜及相關政策,以國家文件和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公布的通知為准。
六、中國政法大學2021年MBA入學考試
(一)初試(全國聯考)
1.初試科目:綜合能力、外語(英語、俄語、日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共計2門;具體內容以教育部頒發的《2021年MBA聯考考試大綱》為准。
2.考試時間:考試日期以教育部統一規定時間為准。
3.考試地點:參考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官網《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國政法大學考點報名公告》,根據自己實際情況選擇2021年考點。
(二)復試
1.復試科目:復試面試、政治理論筆試、外語(英語、俄語、日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聽力測試。
2.復試比例:根據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具體要求實行差額復試,具體情況以中國政法大學MBA教育中心官網通知為准。
七、中國政法大學2021年MBA錄取
1、第一志願考生:聯考成績達到學校分數線,通過學校復試,經總成績(聯考成績+復試成績)排名後,在當年招生計劃內擇優給予預錄取資格。預錄取考生通過考生申請條件真實性復查、檔案政治審核及體檢後,即被正式錄取。
體檢由中國政法大學統一組織,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考生信息及材料如弄虛作假,我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已入學的取消學籍,責任由考生自負。
2、調劑考生:是否接受調劑根據當年的報考情況、上線情況及錄取情況而定。請及時關注官網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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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2020年中國政法大學MPA招生簡章
2020年中國政法大學MPA招生考試報名工作即將開始,希望大家仔細閱讀2020年中國政法大學MPA招生考試報名公告。不要錯過重要時間節點。
中國政法大學2020年MPA招生簡章(專業代碼:125200)
歡迎報考中國政法大學 2020 級公共管理碩士(MPA)!
MPA是公共管理碩士(MasterofPublicAdministration)的英文縮寫,培養目標是政府部門及非政府公共機構的高層次、復合型、應用型公共管理專門人才。該專業學位要求學生具有較寬的知識面,能夠綜合掌握政治、經濟、法律、現代科技等方面的理論以及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具備從事公共管理與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以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的需要。
中國政法大學是一所以法學為特色和優勢,兼有文學、歷史學、哲學、經濟學、管理學、教育學、理學、工學等學科的“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其法學學科在2009年獲批為“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台”,是“2011計劃”和“111計劃”(高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重點建設高校,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正致力於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2013 年,“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獲批進入全國首批“2011 計劃”。學校直屬於教育部,前身是1952年由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燕京大學、輔仁大學四校的法學、政治學、社會學等學科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學院,現有海淀區學院路和昌平區府學路兩個校區。中國政法大學MPA教育以我校優質的法學教育資源為依託,充分體現政治學、公共管理學科專業優勢,打造具有“法大”特色的MPA教育體系。在研究生培養方面,我們始終堅持“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校訓,注重研究生在價值觀、實踐能力、創新能力、國際視野等方面的養成和培育。
中國政法大學MPA教育自2010年起開設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MPA)項目,學生達到相應要求後,頒發畢業證和學位證。
一、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大學本科畢業後工作3年以上(含3年)(從畢業後到2020年入學之日,下同);或者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後工作5年以上(含5年),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或者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以上(含2年)。
二、初試、復試考試科目
(一)初試科目、考試地點
1、初試科目:
(1)199 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2)204 英語二或其他六個科目任選其一
2、考試地點:到本人網上報名時所選考點參加考試,詳細地址見報考點相關公告。
(二)復試科目及命題范圍
1、復試科目:(1)當代中國政府與政治(2)管理學原理
2、復試命題范圍:
(1)筆試:當代中國政府組織體系、中國現行公共政策
(2)口試:管理學綜合知識
三、招生計劃
全日制公共管理(MPA)23人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147人
四、學制、學習方式、就業方式(報考類別)及學費
網上報名時,考生必須明確選擇學習方式和就業方式,報名後不得更改,復試後按照報名信息錄取。
(一)學制:
全日制公共管理(MPA)基準學制為2年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基準學制為3年
(二)學習方式:
全日制公共管理(MPA):全脫產在校學習的碩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在從事其它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採取多種方式和靈
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碩士研究生。
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學生入學後均需登陸校研究生綜合管理系統進行自主選課。
全日制碩士生在學期間,學校根據相關管理規定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碩士生在學期間,學生自行安排住宿。
(三)就業方式(報考類別):
全日制公共管理(MPA):可選“定向就業”或“非定向就業”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僅限“定向就業”
*定向就業碩士生入學前須與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合同,畢業後按定向合同就業,學校不負責就業派遣,學習期間人事檔案和戶口均不能轉入我校;非定向就業碩士生入學前必須將人事檔案調入我校,自願選擇是否將戶口遷入我校,畢業後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業。
定向就業生學習期間,由於定向單位變更、撤銷、合並等原因,導致畢業後不能接收的情況,由該生自行與單位協商解決或自謀職業,學校不負責就業派遣。
(四)學費:
全日制公共管理(MPA):共3萬元,分2次交清。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共5.5萬元,分2次交清。
五、報名流程
考試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並到所選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採集本人圖像。
網上報名前,請仔細閱讀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相關通知公告,並如實、認真填寫本人報名信息。由於不按公告要求報名、不符合報考條件、誤填報考信息、或故意填報虛假信息等原因,導致不能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一)考點選擇
MPA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 考生須到報考點辦理現場確認手續及參加考試。
(二)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2、報名網址
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
(三)現場確認
網上報名成功後,考生須攜帶相關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內,前往所選報考點進行現場照相、確認報名信息。未參加現場確認的考生,網上報名無效。
1、時間及地點:以考生所選考點通知或公告為准。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須攜帶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截至初試考試日期仍有效)、學歷證書原件、網上報名編號、所選考點要求攜帶的其它材料。
3、(1)未通過網上學歷(或學籍)校驗的考生,須在我校規定的時間內提供學歷(或學籍)認證報告;(2)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的考生須攜帶《入伍批准書》原件或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檔案部門公章)和《退出現役證》原件或復印件。
4、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5、在職人員:報名時不必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與工作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
的問題由考生本人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導致考生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六、資格審查與准考證發放
我校在報名、復試、錄取及入學等各階段將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多次嚴格審查,對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其考試、錄取資格或學籍。
考生應當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間,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列印《准考證》。《准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列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列印的《准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請考生務必妥善保管個人網報用戶名、密碼及《准考證》、居民身份證等證件,避免泄露丟失造成損失。
七、其他重要事項
1、網上報名,每名考生只可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
2、考生網上報名信息必須與身份證中信息保持完全一致。不得使用曾用名報名。
3、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經考生現場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4、我校考點的相關通知、公告等均在研究生院網站(yjsy.cupl.e.cn)發布,請注意查看。同時,歡迎考生關注“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招生”微信公眾號,以便及時掌握招生考試動態。請搜索微信公眾號“zgzfdx_yjszs”或掃描下方二維碼。
5、我校重要通知將在網站發布的同時,輔以手機簡訊提示,請務必填寫正確手機號碼並保持手機暢通(考試時間除外)。
八、考試(初試、復試、調劑復試)
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進行。初、復試中,我校自命題考試科目均不指定參考書目,只提供命題范圍。
(一)初試
1、初試時間:2019年12月21日(上午 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下午 外國語)。
2、初試地點:詳見所選考點的通知公告。
3、考試大綱、命題范圍:
公共管理(MPA)專業的全國聯考科目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
(二)復試
學校依據教育部劃定的復試分數線基本要求和錄取政策,結合本年度招生計劃和考生初試成績,確定進入復試的總分、單科分數要求。
我校採用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於120%。復試將對考生專業知識、綜合能力和外國語聽說水平、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等進行考核。
復試具體要求詳見《復試工作辦法》(復試前另行通知)。
(三)調劑復試
我校公布復試分數線及接收調劑政策後, 未能參加第一志願學校(或專業) 復試或復試未錄取的考生,如符合調劑要求, 可通過教育部研招網調劑系統申請調劑復試
(四)考風考紀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 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 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 1 至 3 年的處理。 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 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
分。
考試作弊構成犯罪者, 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 (2015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等相關規定, 依法受到嚴厲懲處。
我校對初試或復試中作弊的考生還將給予如下處理:
將考生的有關情況及《考試違紀處理決定書》寄送考生學習或工作單位,並建議存入考生個人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後升學、 就業或工作調動的重要參考依據; 從下一年度起, 連續 3 年禁止報考我校各類研究生。
九、健康檢查
考生體檢工作在考生擬錄取後組織進行(含身體健康、心理健康情況)。體檢標准參照教育部、 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教學[2003]3 號) 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 (教學廳[2010]2 號)執行
十、錄取
根據考生所報考第一志願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復試成績或專業課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予錄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考生考試誠信狀況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十一、畢業和學位授予
學習期滿,符合我校碩士研究生畢業條件、碩士學位授予條件者,可獲得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上註明學習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十二、信息發布和其他事項
(一) 招生信息發布網站及微信公眾號
我校發布各類研究生招生信息及相關通知的網站為“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主頁,網址: yjsy.cupl.e.cn 。 官方微信公眾號“zgzfdx_yjszs”(“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招生”)。
(二)各招生學院網站
見學校主頁“教學機構”, 網址: http://www.cupl.e.cn/jxjg1.htm。
(三)有關材料發放
初試成績、復試通知、復試成績以及其他通知均在研究生院網站公布,不寄發書面通知;錄取通知書由校研招辦負責寄發。
(四)禁辦考研輔導班
學校嚴禁校內任何部門和工作人員舉辦或參與舉辦任何形式的考研輔導活動,嚴禁校內任何部門和工作人員向社會培訓機構提供舉辦考研輔導活動的場所和設施,在校生不得舉辦或參
與助考作弊、虛假宣傳等涉考違規違法活動。 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學校將根據相關規定嚴肅查處。
(五)招生政策調整
如果國家或學校在本招生年度調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者出台新政策,將按最新政策及規定執行, 本章程將做相應調整,並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及時予以公布。
(六) 國防生和現役軍人
國防生和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研究生,按軍隊相關部門規定辦理。
(七)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土城路 25 號中國政法大學研招辦
辦公地點: 西土城路 25 號舊 1 號辦公樓 304 室(學院路校區)
郵政編碼: 100088
聯系電話: 010-58908070/71
圖文傳真: 010-58908071
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官方網站: yjsy.cupl.e.cn
官方微信公眾號: zgzfdx_yjszs
(八)MPA教育中心聯系方式
網址:http://mpa.cupl.e.cn
聯系電話:010-58908380,010-58908401,010-58908206;
辦公地址:中國政法大學(學院路校區)科研樓A4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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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中國政法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的工作要求,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中國政法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中國政法大學招生工作貫徹「公平、公正、公開、嚴格程序、擇優錄取、接受監督」的原則。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中國政法大學。
第五條 招生代碼:10053。
第六條 辦學性質: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2011計劃」和「111計劃」(高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重點建設高校,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本科、研究生。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學習形式為全日制。基準學制為四年。學生入學後,實行學分制和彈性學習年限,學生可以在三至六年內完成學業。
第九條 頒發證書: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中國政法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學士學位證書。
第十條 辦學地點:北京市昌平區府學路27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是招生工作的咨詢和監督機構,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決策機構。
第十二條 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是:組織招生改革前期調研;做好人才需求和培養的預測工作;根據學校發展規模,擬定招生計劃草案;開展招生宣傳活動;組織和落實新生錄取、復查工作。
第十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學校紀委、監察處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學校成立由紀委書記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監察領導小組,負責監督招生工作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本科招生辦公室根據學校發展規模、辦學條件、人才需求、學科發展等因素制定本科年度招生計劃,經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報教育部批准。
第十五條 本科招生辦公室依據教育部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和國家有關招生政策,堅持科學發展,協調發展,按照「以發展促公平」的原則,結合學校辦學條件,考慮各省報名考生人數佔全國報名考生總數的比例、生源質量和畢業生就業情況等因素,做好招生專業結構、區域結構的調整,科學、合理地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計劃經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報教育部批准。
第十六條 學校將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問題。
第五章 錄取
第十七條 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為105%以內,考生所報專業志願不能滿足且服從調劑時,學校將根據各專業的錄取情況進行專業調劑。如果考生不服從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學校對於未完成計劃的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直轄市、自治區),按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統一安排在本科第一批次線上徵集志願。如徵集志願仍不能完成計劃,則將剩餘計劃調整至生源充足省份。實行順序志願的省份(直轄市、自治區),若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按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統一安排在本科第一批次線上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計劃;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如徵集志願仍不能完成計劃,則將剩餘計劃調整至生源充足省份。
第十八條 學校所有專業均無往屆生與應屆生區分與限制。在進檔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情況下,學校按照分數優先、不設專業級差的原則,根據考生的投檔成績和專業志願的順序,綜合考慮,擇優錄取。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依次參考考生高考原始分、專業志願順序和相關科目的高考成績(上海考生按照上海市相關規定執行)。
相關科目的高考成績比較順序如下:經濟學、金融工程(成思危現代金融菁英班)和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法治信息管理方向)依次比較數學、外語、語文;英語、德語、翻譯專業依次比較外語、語文、數學;其餘專業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
根據江蘇省相關錄取辦法,學校對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最低成績要求為B+B+,對該省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及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入圍考生選測科目最低成績要求為BB。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相關錄取辦法,學校在內蒙古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浙江省和山東省考生由考生所在省招辦依據其相關規定直接投檔到專業。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和海南省考生由所在省(直轄市)省招辦依據其相關規定按專業組投檔,學校按照本章程規定的錄取原則進行專業安排。綜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選考科目須符合學校要求。
第十九條 我校招生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新生入校後,學校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復查和入學體檢,對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偵查學專業在提前批錄取,學校不單獨組織或參加公安類院校的政審、體檢和面試,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方可錄取:(1)五官端正、面部無明顯特徵和缺陷,身體無各種殘疾;(2)無色盲、色弱,單眼矯正視力不低於4.7;(3)兩耳聽力正常;(4)無口吃;(5)無傳染病。
第二十條 學校各招生專業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一條 除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及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等特殊類型招生外,學校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投檔成績(含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認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提檔、分專業錄取。對有多項加分項目的考生,只取最高分的一項計算。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二十二條 學校根據各學院的師資規模、學生規模,將法學專業的學生隨機分配至民商經濟法學院、國際法學院和刑事司法學院學習,適用同一培養方案,不分方向。法學專業學生報考研究生時,不受所在學院的限制,可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選擇不同的研究方向進一步深造。
法學(法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實驗班)的學生在法學院學習,分為兩個階段貫通培養。第一階段為四年基礎學習階段,按照培養方案完成教學進度,必修課成績排名前90%且考核合格的學生,經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方可進入第二階段即兩年應用學習階段的學習,應用學習階段合格後准予畢業並授予法律碩士學位。
第二十三條 英語、翻譯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德語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德語、英語的考生,其他專業外語語種不限。省級招生辦統一組織外語口試的,報考英語、德語和翻譯專業的考生應參加。
第二十四條 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少數民族預科班、南疆單列計劃、新疆協作計劃、內地西藏高中班和內地新疆高中班的錄取按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執行。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及高校專項計劃等特殊類型招生,學校按照教育部特殊類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體的招生簡章。考生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作為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等特殊類型招生的考生報名材料參考使用。
第二十五條 錄取結束後,學校將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zs.cupl.e.cn/)公布錄取結果。
第六章 收費標准及其它
第二十六條 根據《北京市物價局、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調整普通高校學費標準的通知》(京價(收)字[2000]第217號)的規定,我校德語、英語和翻譯專業每人每學年學費為6000元,其他專業每人每學年學費為5000元。選擇雙專業雙學位培養模式的學生,從第五學年起,學校參照基本培養成本收取學費。選擇雙學位加碩士連讀培養模式的德語、英語和翻譯專業學生從進入研究生學習階段起,學校參照當年研究生的收費政策及實際培養成本確定收費標准。法學(法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實驗班)的學生在應用學習階段,學費按法律碩士研究生收費標准收取。學生在校學習期間赴國(境)外交流學習的費用視具體項目確定,由學生自行承擔。
根據《北京市物價局、關於北京市學生住宿收費標准及管理的通知(試行)》(京價(收)字[1999]第014號)和《關於2003年北京市高校校內新建學生公寓收費標準的函》(京價(收)字[2003]348號)的規定,本科住宿費為每人每學年650/750/900元。學生住宿須遵守《中國政法大學學生公寓管理辦法》的規定。
第二十七條 學校設校長獎學金、本科生學業獎學金、科研創新獎學金、競賽優勝獎學金和志願服務獎學金等多種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
學校建立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社會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退役士兵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綠色通道、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多種政策在內的學生資助體系,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八條 本科生可於第一學年的第二學期申請轉專業,具體條件和程序參見《中國政法大學本科生轉專業實施辦法》。
第二十九條
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cupl.e.cn
咨詢電話:010-58909122
自動傳真:010-58909922
通訊地址:北京市昌平區府學路27號中國政法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郵編:102249)
紀委監督電話:010-58909069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或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公布後,如遇教育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學校將依據相關政策適時調整相應內容,並另行公布。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由中國政法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Ⅳ 中國政法大學招生簡章里寫招收單獨考試考生 是什麼意思
單獨考試:俗稱單考。是針對在職人員設置的,即專業課、外語、政治均由中國政法大學自主命題,學生需提交三方協議。畢業後發畢業證、學位證。不轉戶口,無派遣證。
Ⅳ 中國政法大學2019年,各省錄取分數線是多少
中國政法大學2019年各省錄取分數線
中國政法大學位於北京市,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版育部直屬,位權列國家「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211工程」、「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台」、「2011計劃」、「111計劃」、「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全國法治宣傳教育基地」,為「立格聯盟」成員。

中國政法大學是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接收院校,是一所以法學為特色和優勢,兼有文學、歷史學、哲學、經濟學、管理學、教育學、理學、工學等學科的全國重點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前身是1952年由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燕京大學、輔仁大學四校的法學、政治學、社會學等學科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學院。1954年,學校遷址至學院路;1960年成為國家確定的全國重點高校。文革中學校停辦,1978年復辦。1983年,北京政法學院與中央政法幹校合並,組建成立中國政法大學。1985年學校開辟昌平校區。
Ⅵ 需要具備什麼資格才能參加中國政法大學的自主招生
報名條件
「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養自主選拔計劃」考生報名均採取自薦申請報名的形式。報名條件如下,考生滿足其中一條即可申請報名。
1.條件一
條件一分為語文類學科競賽獲獎、英語類學科競賽獲獎和自然科學類競賽獲獎三種。梵谷中階段(應屆生限2012年9月1日後所獲獎項,往屆生限2011年9月1日後所獲獎項)在此三類競賽中達到以下要求獎項者,均可向我校提出參加自主招生考試申請。
類別 語文類學科競賽
比賽 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萌芽》雜志社主辦)
獎項要求 全國一等獎及以上獎項
中華「聖陶杯」中學生作文大賽(《中學語文教學》雜志社主辦)
「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語文報》報社主辦)
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北京大學中文系、北京大學語文教育研究所和課堂內外雜志社聯合主辦)
英語類學科競賽
全國中學生創新英語作文大賽(《高校招生》雜志社主辦)
全國一等獎及以上獎項
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國家基礎教育實驗中心和外語教育研究中心主辦)
「21世紀杯」全國中小學生英語演講比賽全國總決賽(高中組)(《中國日報》社主辦)
中央電視台「英語風采大賽」全國決賽(高中組)(中央電視台主辦)
自然科學類競賽
全國中學生數學奧林匹克競賽決賽(中國數學會主辦)
全國二等獎及以上獎項
全國中學生物理奧林匹克競賽決賽(中國物理學會主辦)
全國中學生化學奧林匹克競賽決賽(中國化學會主辦)
全國中學生生物學奧林匹克競賽決賽(中國動物學會和中國植物學會主辦)
全國中學生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決賽(中國計算機學會主辦)
(注意:考生須已經獲得獲獎證書原件,凡在報名期間未獲得獲獎證書或已獲獎但證書尚未發放者,恕不接受報名。)
符合本條件的考生,申請材料中須提供獲獎證書復印件和自薦信(包括個人經歷及體會、曾獲獎項、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後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需要考生親筆書寫)、考生所在中學提供的《中學綜合素質評價》、高中階段課程修習情況和相關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以語文類學科競賽為條件報名的考生,須提供獲獎作品。
2.條件二
考生在與法學專業相關的學科有突出特長、取得突出成績、展示出較大潛力且品學兼優的,可以向學校提出參加自主招生考試申請。
符合本條件的考生,須提供能夠反映學生學科特長與創新潛質的寫實性自薦材料,包括自薦信(同上)、考生所在中學提供的《中學綜合素質評價》、高中階段課程修習情況和相關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以及其他能夠證明考生學科特長與創新潛質的材料。考生所在中學、社會團體和專家個人的實名推薦意見可作為考生個人自薦的補充材料。
(二)報名分組
「應用型卓越項目」與
「涉外型卓越項目」報名條件見下表:
報名組別
報名條件
應用型卓越項目
1.自薦條件一:語文類學科競賽
2.自薦條件一:自然科學類競賽
3.自薦條件二
涉外型卓越項目
1.自薦條件一:英語類學科競賽
2.自薦條件二
凡符合上表所列報名條件中任意一項者即可報名相應項目。「應用型卓越項目」與「涉外型卓越項目」不得兼報,不得中途更改報名組別。
Ⅶ 2019年中國政法大學在江西招生
答: 2019年中國政法大學在江西招生的
祝心想事成
開心快樂。
Ⅷ 報考中國政法大學需要條件
米有什麼特別的要求。
自主招生是跟普通高考招生不同的兩種錄取辦法,通專過的話高考成屬績達到當地的重點線就可以。
不參加自主招生的話,成績達到當年在當地的錄取線就可以。
錄取最高分就是該地區,當年文科/理科錄取的分數最高的人,平均分就是當年在當地錄取的平均分數啦~
Ⅸ 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招生條件
中國政法大學在職研究生招生條件是具有國民序列教育大專以上學歷者都可以報名專參與課程班學習屬,欲申請碩士學位者須是國民教育系列大學本科畢業並獲得學士學位。
交付學校審核的材料包括課程研修班報名登記表、近期同一底版6張白底彩照(2寸2張,1寸4張)、本人最後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復印件。具體的以學員所選專業規定為准。

(9)中國政法大學招生簡章2019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如果擬錄取考生由於個人原因,自願放棄我校錄取資格,請下載《放棄錄取或入學就讀資格申請表》(附件),同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在一張A4紙上)一並送交至校研招辦。
擬錄取考生的姓名、身份證號、出生日期、民族等個人信息不得擅自變更。如推免生在入學之前擅自變更個人信息,會導致錄取信息與實際信息不一致,造成無法錄取或辦理入學報到、以及無法畢業等後果,責任自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