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招生大學
1. 國家專項計劃招生和高考錄取有什麼區別。
國家專項計劃是指指定縣市的城市和農村的考生,只要符合報考條件和要求就可以。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只限於指定縣市的農村戶籍的考生。普通高考招生就是不限地市全國招生。
專項計劃是人們為完成某種特定的任務而制定的行為規劃。
專項計劃和普通計劃有所不同,具有較強的目的性、專業性和針對性,常由專業人士來完成,常常是業務主管,行政工作人員或者是科研學者主持制定。
當考試方式選擇強軍計劃、援藏計劃、農村師資計劃時,專項計劃將自動設為強軍計劃、援藏計劃、農村師資計劃;當考試方式選擇全國統考或管理類聯考或法律碩士聯考時,考生可選擇專項計劃為"無"或者"少數民族骨幹計劃";當考試方式選擇推薦免試時,考生可選擇專項計劃為"無"或者"支教團推免計劃"
報名條件:
1.符合當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條件;
2.戶籍在貧困縣(區);
3.高中三年學籍在貧困縣(區)。
考生資格審查由有關縣(區)招生委員會統籌安排,其中學籍審核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戶籍審核工作由公安部門負責。各地要安排專人,嚴格執行"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把資格審核的責任落到實處。經審查符合規定的考生,要在其所在中學和縣(區)招辦進行公示,公示內容應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證號、取得高中三年學籍的中學名稱等信息,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在當地公示無異議的考生名單,由縣(區)招辦於6月15日前報市招辦匯總,市招辦於6月18日前報省招辦備案。省招辦將在錄取結束後,對被錄取的考生再行公示,如有舉報且經查實存在資格造假等違規行為的,取消錄取資格,同時追究縣(區)資格審查相關人員的責任。
專項招生計劃與2012年全國普通高校在陝招生計劃同時公布,考生可通過"招生考試特刊"或招生計劃匯編查閱。其中本科在提前批本科與一批本科之間單設批次,專科在三批本科之後高職(專科)之前單設批次。經縣(區)公示合格的考生,可在網上相應的"單設批次"欄目填報志願。本科填報時間與提前批次相同,專科填報時間與三批本科相同。採取梯度志願模式,考生可選報三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報四個專業,同時設有"願否錄取到其他專業"的調劑表態欄目供考生選擇。
專項計劃本科錄取在提前批本科結束後、一批本科開始前進行投檔;專科錄取在三批本科結束後、高職(專科)開始前進行投檔。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於招生學校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錄取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辦法,省招辦按照專項招生計劃和考生志願由高分到低分投檔,高校依據考生成績和專業志願順序錄取,遺留問題由高校負責處理。未完成計劃採取徵集志願辦法補充,直至完成計劃。
參考資料:網頁鏈接
2. 地方專項都可以報些什麼學校呢
地方專項計劃就是農村戶口才可以報名,並且只能報名省內的大學,基本上省內的大學都可以報,有些專業是不進行地方專項計劃進行招生的,具體哪些專業招並且招多少人,當報考時候會有相關公告。
一般來說,國家專項計劃錄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高校專項計劃錄取安排在自主招生批,地方專項計劃錄取安排在前兩個專項計劃之後錄取(有的省份安排在本科一批之後錄取)。

國家國家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的城市戶籍或農村戶籍的考生,只要符合報考條件和要求就可以。而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只限於指定縣市的農村戶籍的考生。
地方專項計劃定向招收各省(區、市)實施區域的農村學生,安排招生計劃原則上不少於有關高校年度本科一批招生規模的3%。地方專項計劃定向招收各省(區、市)實施區域的農村學生,由各省(區、市)所屬重點高校承擔。
(2)專項招生大學擴展閱讀:
地方專項錄取層次:
1、國家專項計劃:有一本及二本院校層次錄取,在高考錄取過程中二本分數也可以通過國家專項計劃中未完成招生計劃的一本院校在二本控制線上徵集志願,進而錄取到一本院校。
2、地方專項計劃:只有一本院校(二本院校的一本專業)
3、高校專項計劃:錄取的學生必須是一本線以上的學生。
3. 志願報考大學後(地方專項)是什麼意思是有什麼報考要求嗎
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專項計劃;要求戶籍地及居住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
以山東省為例,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18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8〕1號)要求,2018年省繼續實施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專項計劃(簡稱農村專項計劃)。
符合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考條件、參加省2018年夏季高考,且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可以填報農村專項計劃志願: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的戶籍地及居住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且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的戶籍。具有戶籍所在縣(市、區)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高考成績達到省首次劃定的本科普通批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3)專項招生大學擴展閱讀:
地方專項的相關要求規定:
1、農村專項計劃考生的報名資格,包括戶籍地、居住地、學籍等審核工作(其中居住地以公安戶籍信息中住址欄為准)由實施區域縣(市、區)教育局負責,有關市教育局負責考生資格復核工作。
2、符合農村專項計劃條件的考生在本科普通批填報農村專項計劃志願。農村專項計劃志願單設志願代碼,與其它常規志願混合填報,投檔錄取規則與其它常規志願相同。具體錄取辦法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另文發布。
3、各相關市、縣(市、區)教育局、各招生高校要加大農村專項計劃的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簡章、報考條件、考生資格、錄取程序、錄取結果等信息的公開、公示力度,健全省、市、縣、中學多級公示制度,嚴格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要求。
4. 自主招生與高校專項計劃招生有何區別
自主招生,所在考生都招,不分城市、農村,選拔的主要是有學科特長、有創新潛質的優秀人才;高校專項,全稱農村專項計劃,只招農村戶籍,並且在縣以下高中就讀的學生,是為了促進教育的公布,讓更多的農村考生上大學而出台的優惠政策,招生對象主要是邊遠山區、民族等地的高中生,所以這些高中生都是勤奮學習並且成績都很好的農村學生。

(3)第三關是統一高考。考生通過高校自主招生測試後,高校會同考生簽訂協議,考生要參加統一高考,符合相應條件即可被錄取。特別優秀的考生經批准後,還可享受更優惠的政策。
2、高校專項計劃報考條件:
(1)符合本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引用資料:自主招生_網路高校專項計劃_網路
5. 「專項招生」是什麼意思
專項招生是特指大學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的專項計劃工作。
實施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簡稱「專項計劃」),普通高校招生計劃中專門安排適量計劃,面向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簡稱「貧困地區」)
報名條件:
1.符合當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條件;
2.戶籍在貧困縣(區);
3.高中三年學籍在貧困縣(區)。
考生資格審查由有關縣(區)招生委員會統籌安排,其中學籍審核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戶籍審核工作由公安部門負責。各地要安排專人,嚴格執行「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把資格審核的責任落到實處。經審查符合規定的考生,要在其所在中學和縣(區)招辦進行公示,公示內容應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證號、取得高中三年學籍的中學名稱等信息,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在當地公示無異議的考生名單,由縣(區)招辦於6月15日前報市招辦匯總,市招辦於6月18日前報省招辦備案。省招辦將在錄取結束後,對被錄取的考生再行公示,如有舉報且經查實存在資格造假等違規行為的,取消錄取資格,同時追究縣(區)資格審查相關人員的責任。
6. 2020年高考專項計劃可以報幾所大學
國家專項計劃在本科批次前開始投檔錄取,屬於提前批,只能報考一所大學。如果沒有被錄取依然可以按照批次進行平行志願填報。
國家專項計劃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符合2020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本人具有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6)專項招生大學擴展閱讀:
報考「三大專項計劃」條件和錄取條件
1、報考國家專項計劃考生均須參加當年全國統一考試。根據各省招辦要求填報志願。
報考地方專項計劃的考生均須參加當年全國統一考試。具體報名要求、錄取辦法、填報志願方式考生可詳細閱讀各省招生考試單位下發的地方專項計劃相關規定。
報考高校專項計劃考生須參加當年全國統一考試,並在5月25日前,登錄陽光高考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完成報名申請。
2、國家專項計劃錄取辦法,在本科一批前開始投檔錄取,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於招生學校所在批次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並本科錄取批次的有關省份,國家專項計劃在本科批次前開始投檔錄取,錄取分數不低於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地方專項計劃的投檔辦法和錄取要求,由各省(區、市)綜合有關高校招生實際、實施區域農村招生情況等因素確定。
高校專項計劃錄取辦法由有關高校確定並在招生簡章中明確,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於有關高校普通類招生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7. 國家專項計劃有哪些大學
1、2016年全國共有95所具備普通自主招生招生資格的高校,其中,甘肅地區蘭州大學榜上有名。考生需要注意的是:此名單中,北京外國語大學、中國農業大學、中國礦業大學(北京)、中國地質大學(北京)、東北林業大學等5所大學雖然具備自主招生權,但是在2016年不會進行實際招生。 2、2016自主招生院校名單 山東(3所):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中國石油大學(華東) 湖南(3所):湖南大學、中南大學、湖南師范大學(僅本省) 廣東(2所):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 重慶(3所):重慶大學、西南大學、西南政法大學(僅本市) 天津(2所):南開大學、天津大學 遼寧(3所):大連理工大學、東北大學、大連海事大學 吉林(2所):吉林大學、東北師范大學 浙江(1所):浙江大學 安徽(2所):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合肥工業大學(含合肥工業大學宣城校區) 福建(2所):廈門大學、福州大學(僅本省) 甘肅(1所):蘭州大學 黑龍江(4所):哈爾濱工業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東北林業大學(2016年不招生)、黑龍江大學(僅本省) 河南(1所):鄭州大學(僅本省) 廣西(1所):廣西大學(僅本省) 貴州(1所):貴州大學(僅本省) 雲南(1所):雲南大學(僅本省) 北京(24所):北京大學(含北大醫學部)、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化工大學、北京郵電大學(含北京郵電大學宏福校區)、北京林業大學、北京大學、北京師范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2016年不招生)、中國傳媒大學、中央財經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國政法大學、華北電力大學(含保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中國農業大學(2016年不招生)、北京語言大學、中國礦業大學·北京(2016年不招生)、中國地質大學·北京(2016年不招生)、北京工業大學(僅本市) 上海(9所):復旦大學(含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上海交通大學(含上海交大醫學院)、華東理工大學、東華大學、華東師范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上海財經大學、同濟大學、上海大學(僅本市) 江蘇(11所):南京大學、東南大學、中國礦業大學、河海大學、江南大學、南京農業大學、中國科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理工大學、蘇州大學、南京師范大學(僅本省) 湖北(7所):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中國地質大學(武漢)、武漢理工大學、華中農業大學、華中師范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四川(5所):四川大學、西南交通大學、電子科技大學(含電子科技大學沙河校區)、西南財經大學、四川農業大學(僅本省) 陝西(7所):西安交通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長安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陝西師范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西北大學(僅本省)。
8. 地方專項志願填報如何選擇大學
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需要單獨報名,僅錄取分數達到一本線的學生。
地方專項計劃: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不需要單獨報名,錄取分數達到一本線以及二本院校的一本專業分數的學生。
另外還有國家專項計劃: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
報名條件:
三項計劃的報名條件均為:
1、申請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須在實施區域的農村;
2、本人須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3、符合當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學生戶口區別:
國家專項是實施區域內城市和農村戶口學生均可以報考;
高校專項、地方專項計劃只限實施區域內農村戶口的學生。
錄取方式:
國家專項、地方專項不需要單獨報名和遞交其它材料,高考成績下發後,單獨設置志願填報及錄取批次,省招辦單獨劃線,單獨錄取;
高校專項需要在5月5日前在「陽光高考」平台里單獨報名,並提交相應的紙質材料,經過該校專家審核後,於6月13--14日到該校參加筆試和面視(有的學校不需要筆試和面視),合格後享受該校一定的錄取分數照顧。
成績要求:
國家專項有一本、二本院校,二本分數也可以通過國家專項計劃中未完成招生計劃的一本院校在二本控制線上徵集志願,進而錄取到一本院校;
地方專項只有一本院校(二本院校的一本專業);
高校專項錄取的學生必須是一本線的學生。
9. 高校專項招生計劃高校名單
北京(24所)
北京大學
清華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北京交通大學
北京科技大學
北京化工大學
北京郵電大學
中國農業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
華北電力大學
北京林業大學
北京中醫葯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
北京外國語大學
北京語言大學
中國傳媒大學
中央財經大學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中國礦業大學(北京)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
北京工業大學
天津(2所)
南開大學
天津大學
上海(9所)
同濟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華東理工大學
復旦大學
華東師范大學
上海外國語大學
上海財經大學
東華大學
上海大學
江蘇(11所)
南京大學
東南大學
中國礦業大學
河海大學
江南大學
南京農業大學
中國葯科大學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南京理工大學
蘇州大學
南京師范大學
河南(1所)
鄭州大學
浙江(1所)
浙江大學
安徽(2所)
合肥工業大學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福建(2所)
廈門大學
福州大學
山東(3所)
山東大學
中國海洋大學
中國石油大學(華東)
遼寧(3所)
大連理工大學
東北大學
大連海事大學
吉林(2所)
吉林大學
東北師范大學
黑龍江(4所)
東北林業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哈爾濱工程大學
黑龍江大學
湖北(7所)
武漢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武漢理工大學
華中農業大學
華中師范大學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湖南(3所)
湖南大學
中南大學
湖南師范大學
廣東(2所)
中山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重慶(3所)
重慶大學
西南大學
西南政法大學
四川(5所)
四川大學
西南交通大學
電子科技大學
西南財經大學
四川農業大學
陝西(7所)
西安交通大學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西北工業大學
長安大學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陝西師范大學
西北大學
甘肅(1所)
蘭州大學
廣西(1所)
廣西大學
貴州(1所)
貴州大學
雲南(1所)
雲南大學
10. 專項招生什麼意思
專項招抄生是特指大學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的專項計劃工作。
實施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簡稱「專項計劃」),普通高校招生計劃中專門安排適量計劃,面向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簡稱「貧困地區」)
報名條件:
1.符合當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條件;
2.戶籍在貧困縣(區);
3.高中三年學籍在貧困縣(區)。
考生資格審查由有關縣(區)招生委員會統籌安排,其中學籍審核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戶籍審核工作由公安部門負責。各地要安排專人,嚴格執行「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把資格審核的責任落到實處。經審查符合規定的考生,要在其所在中學和縣(區)招辦進行公示,公示內容應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證號、取得高中三年學籍的中學名稱等信息,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在當地公示無異議的考生名單,由縣(區)招辦於6月15日前報市招辦匯總,市招辦於6月18日前報省招辦備案。省招辦將在錄取結束後,對被錄取的考生再行公示,如有舉報且經查實存在資格造假等違規行為的,取消錄取資格,同時追究縣(區)資格審查相關人員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