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大學招生章程2016
『壹』 東南大學自主招生問題
你已經獲得一等的了,想要特等的就去面試
一等貌似是15分吧,不是很清楚
『貳』 江蘇省東南大學自主招生要求
採取以中學推薦為主、學生自薦為輔相結合的原則,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優秀專高中畢業生屬可以申報:
1、在高中階段獲得全國奧賽省級賽區數學、物理、化學競賽二等獎(含)以上的理科考生;
2、在高中階段獲得經東南大學認可的其他全國性重大獎項或省級一等獎的考生;
3、在高中階段,獲得經東南大學認可的個人發明專利(不含外觀專利)或具有較強創新潛質的理科考生;
4、高中階段學習成績一貫優秀、綜合素質高的中學應屆畢業生,同等情況下,農村地區中學生優先考慮;
5、具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有見義勇為行為並產生良好的社會影響或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並有突出表現的考生;
6、東南大學組織的各學科夏令營確定的優秀營員。
『叄』 東南大學本科招生網
沒有的
自考這個東西,只有某些民辦學校才搞全日制的自考
沒有什麼意思
『肆』 東南大學2018信息工程專業在江蘇選測科目要求是什麼
東南大學2018信息工程專業在江蘇選測科目要求:
物理或歷史(理科考版生選測物理,權文科考生選測歷史)科目的等級必須達A級或以上等級,另一門選測科目的等級必須達B級或以上等級。
具體可上東南大學招生網,
查找《東南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2018年)》。
『伍』 東南大學本科生及碩士生招生年份
東南大學相關研訊,可登錄宏韜東大考研網查詢
『陸』 東南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和《東南大學章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我校全稱為東南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綜合性、研究型大學,也是世界一流大學建設A類高校。學校法定住所地址:江蘇省南京市玄武區新街口街道四牌樓2號。
第三條 我校培養的本科生,在學校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東南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我校普通本科層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強基計劃、綜合評價錄取、高校專項計劃、國家專項計劃、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少年班、藝術類、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等。
第五條 我校依據教育部頒布的本年度《教育部關於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第六條 東南大學本科生招生委員會是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最高決策機構,由校長擔任主任。本科生招生委員會下設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擔任組長,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領導和分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擔任副組長,教務處、學生處、監察處、本科生招生辦公室等部門負責人擔任組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經本科生招生委員會授權,負責學校本科生日常招生工作的決策。
第七條 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的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
(二)按照教育部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分地區、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發布學校招生工作章程;
(三)開展招生宣傳、咨詢服務工作,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校情況和招生政策;
(四)客觀、公正地完成招生錄取工作,並負責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五)組織特殊類型招生考試工作,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對違規考生進行認定、處理,並將違規事實報生源所在省級招辦;
(六)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七)配合學校有關部門完成新生復查工作;
(八)完成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八條 本科生招生工作在學校紀委監察處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教育部等上級主管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按照教育部有關工作要求,我校根據各省(區、市)考生數量和生源質量、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趨勢、畢業生就業質量和去向、考生對我校各專業的認可度等因素綜合考慮確定分省分專業計劃。
第十條 我校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的為准。
第十一條 我校根據在各省(區、市)的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一般不超過120%;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一般不超過105%。
第十二條 我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調節各省(區、市)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預留計劃使用時,堅持質量優先、公開透明的原則。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投檔時,按各省級招辦提供的投檔成績(含省級招辦確認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提檔。專業錄取時,對各省級招辦確認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我校認可考生具備的所有加分項目中最高一項加分,且最高不超過20分(不做分省計劃的招生類型不適用)。
第十四條 所有已投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分科類排隊,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數順序錄取(即分數優先)。同一專業錄取時,若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數學成績,理工類和綜合改革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成績。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果符合各項條件且服從專業調劑,將調劑到其他專業。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本規則適用於所有我校投放生源計劃的各省(區、市)。
第十五條 生源地為江蘇省的考生報考東南大學(江蘇省代碼1102)相關專業學業水平測試選修科目物理或歷史科目的等級必須達A級或以上等級,另一門選修科目的等級必須達B級或以上等級;報考東南大學醫學院(江蘇省代碼1126)相關專業的考生兩門學業水平測試選修科目等級必須達2B級或以上等級。
第十六條 對於生源地為江蘇省的考生,學校根據考生選修科目的測試等級實行加分進行專業投檔的錄取政策。若物理科目測試的等級為A+,則在考生投檔分上加2分進行專業投檔;若選修科目中非物理課程測試的等級為A+,在考生投檔分上加1分進行專業投檔,兩項可以兼得。
第十七條 對於生源地為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選考科目必須與報考專業要求相一致。我校錄取時按照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第十八條 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按照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根據各省安排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九條 特殊類型招生錄取辦法,按照教育部等國家相關部門的規定及我校制定的具體招生辦法執行。
第二十條 體檢標准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有關規定及我校按要求制訂的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校後,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嚴肅處理。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江蘇省物價局核定標准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第二十三條 學校本科招生網站:https://zsb.seu.e.cn/,咨詢電話:4006910286,傳真: 025-52090273。學校紀委監察處投訴電話:025-52090126。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我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向社會發布,對於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准。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於東南大學。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並施行。我校原政策、規定自本章程公布之日起廢止;如遇國家法律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為准。
『柒』 化學省二,自主招生能報東南大學,山大,華南理工嗎
2018年自主招生的情況要看各學校公布的招生簡章, 像2016年各學校基本都是1月10日前公布招生簡章。各院校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計劃表。並報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審核批准後向社會公布(各院校公布時間不同)。自主招生招生方案,嚴格執行「陽光」招生政策,加強紀檢監察力度,實行招考分離,嚴格按規則考核、按程序錄取考生,確保單獨招生「公開、公平、公正」~~
『捌』 東南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東南大學是我國最早建立的高等學府之一,秉承「止於至善」的校訓,贏得了「以科學名世,以人才報國」的廣泛贊譽。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經批准我校2020年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東南大學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成為具有家國情懷和國際視野、擔當引領未來和造福人類的領軍人才。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理想信念堅定,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思想品德優良,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並有志於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技術工作的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申請報名考生分為以下兩類:
第一類:高考成績優異的考生
1、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達到生源所在地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高考綜合改革和合並錄取批次省份單獨劃定的相應分數線)上理科60分(含)、文科40分(含)、綜合改革30分(含),其中江蘇文理科分別為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20分(含)和30分(含),物理或歷史科目的等級必須達A級或以上等級,另一門選測科目的等級必須達B級或以上等級;
2、報考理科類專業的考生高考數學科目成績須達到科目滿分的85%(含)及以上。
第二類: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
高中階段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任一學科中獲得全國決賽二等及以上獎項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區、市)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高考綜合改革和合並錄取批次省份單獨劃定的相應分數線),可破格進入入圍名單,江蘇考生還須物理或歷史科目的等級達A級或以上等級,另一門選測科目的等級達B級或以上等級。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選考科目符合報考專業(類)要求方可報名,分省招生計劃詳見報名系統。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5月10日至31日考生可登錄東南大學強基計劃報名系統(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86),按要求准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報名時,考生需根據自己的學科特長和專業興趣填報1-3個專業(類)志願,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選考科目應符合填報專業的科目要求。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
考生僅須提交上傳強基計劃報名表,並由本人簽字,所有材料和志願提交後不得修改。
(二)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報名審核通過考生均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
(三)入圍校考辦法
7月26日,對於第一類考生,我校依據高考成績,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按考生所在省份各專業計劃數的 4 倍分別確定各專業入圍高校考核考生名單(末位同分均入圍),並公示各專業入圍標准。對於第二類考生,達到學校破格入圍的條件和相應高考成績要求,即可入圍。
(四)高校考核
7月29日至30日舉行高校考核,考核內容包括體育測試和綜合能力測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報名系統中准考證。
1、體育測試。體育測試實行合格考,不計入高校考核總分,未達到合格要求的考生不再參與後續綜合能力測試。
2、綜合能力測試。綜合能力測試分專業進行,測試方式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主要考察學生所申報入圍學科的基本素養;面試將結合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供的考生綜合素質檔案,主要考察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創新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發展潛力等。面試採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測試全程錄音錄像。
綜合能力測試成績由筆試和面試成績組成,其中筆試成績佔比60%,面試成績佔比40%。
3、學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屆時會再進行通知。
(五)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綜合成績由「高考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85%+高校考核綜合能力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15%」計算形成。
2、確定錄取名單
對於第一類考生,根據相關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名額,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分專業依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當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比較高考成績、高校考核綜合能力測試成績進行錄取。若仍然相同,報考文科類專業考生依次比較語文、英語(外語)、數學成績,報考理科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英語(外語)成績。
對於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該省市同科類所有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予以錄取。
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招生計劃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並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於8月5日前公布錄取名單並公示錄取標准。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後續高考志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後續各批次高考志願錄取。
四、培養方案
圍繞黨和國家在新時代賦予「雙一流」高校的使命,堅持立德樹人,面向國家重大戰略需求,聚焦關鍵領域以及國家人才緊缺領域,大力推進教育教學改革和條件資源建設,培養學生堅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實的知識基礎、深厚的人文素養和突出的創新能力,努力造就具有家國情懷和國際視野、擔當引領未來和造福人類的領軍人才。
(一)階段性考核和分流補入辦法
實施本碩博銜接的人才培養模式,實行完全學分制,本科採用3至4年的彈性學習年限。
建立科學化、多階段的動態進出機制,對進入強基計劃的學生進行綜合考查、科學分流。通過強基計劃錄取的學生入校後原則上不得轉到強基計劃招生之外的專業就讀。
培養過程中設置多個階段性考核節點,結合學業績點與綜合測評情況,進行動態分流補入。本科一年級結束後,對不適合在強基計劃專業學習的學生轉入所在學科專業的普通班級繼續修讀,對意願進入強基計劃專業學習且考核合格的優秀學生可轉入。本科三年級結束後,結合考核情況與個人志願,對於學業優秀的學生可獲推薦免試研究生攻讀碩士學位,對於其中具有較強研究潛力和創新意識的學生,可獲推薦直博攻讀博士學位。
(二)本碩博銜接培養方案
學校按照「厚基礎、寬口徑、重交叉、強創新」的培養路徑,遵循「堅持立德樹人,凸顯價值引領」、「夯實通識基礎,拓寬專業口徑」、「強化專業內核,凝練專業主幹」、「加強學科交叉,促進個性培養」、「強化實踐教學,提高綜合能力」等基本原則,整合全校優質教育教學資源,重構本碩博銜接的培養體系。本科階段旨在夯實基礎學科能力素養,培養學生創新意識,激發學生創新慾望;碩博階段在本學科或交叉學科有深入研究,並做出創造性成果。
對通過強基計劃錄取的學生制定獨立的培養方案,單獨編班組織教學,配備一流的師資,提供一流的學習條件,創造一流的學術環境與氛圍,實施導師制、書院制、完全學分制與小班化、個性化、國際化、卓越化、本研一體化的「三制五化」相結合的人才培養新模式,構建能夠更好激發學生潛能與創造力的拔尖創新人才培養體系。
1、構建貫穿本碩博的培養體系。合理調整本碩博階段的課程層次和授課內容,實現本碩博教學運行銜接、課程互選銜接。建立全校性平台課程,允許學生在本科階段選擇研究生課程作為其個性化發展課程;研究生可跨學院、跨學科選修本科生專業課;實施研究能力的銜接培養,把本科階段的研學項目(SRTP)、學科競賽等課外研學與研究生階段的課題研究銜接設計,課題從本科學習階段延伸至研究生學習階段,持續提升學生創新研究能力。
2、實施「本科生導師制」,科研平台開放共享,提升學生科研能力。為每名學生配備師德高尚、學術精湛、教學水準高的博士生導師,建立導師庫,實行動態進出機制,強化導師考核。建立全程化、全覆蓋、個性化的指導機制,充分發揮導師在學生培養過程中思想價值引領、學業指導、科研引路、職業規劃的重要作用。國家重點實驗室、前沿科學中心等重大科研平台優先面向學生開放。推動學生早進課題、早進實驗室、早進團隊,在導師指導下參與重大科研任務,所獲研究學分可替換部分課程學分。
3、實施「以學生為中心」的小班授課。大量增加師生互動和研討,強化自學能力,訓練綜合創新和團隊協作精神。對於低年級學生,課堂教學以啟發式、互動式為主,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感受研究的樂趣;對於高年級學生,課堂教學以引導式、探究式、討論式為主,調動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培養學生運用所學理論方法與技術手段來獨立思考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實現以「教」為中心向以「學」為中心轉變。
4、強化「個性化」自主發展學分和課程,實施完全學分制,激發自主創新潛能,挖掘學生的個性潛質。學生可根據自身特點,選擇修讀的課程,達到專業畢業和學位授予條件即獲得相應證書。培養方案中設置一定比例的個性化學分,供學生在導師指導下選修,形成個性化學習方案。實施寒、暑期學校制度,豐富學生假期學習生活。冬令營期間邀請國內外優秀學者開設精品人文課程、學術講座等,注重文化熏陶、思想價值引領;暑期學校期間開展各類創新實踐活動、國際學術交流活動、參加導師科研等。學生根據教學計劃安排和自身實際,自主選擇參加某個暑期學校和冬令營,開闊視野、促進交流、獲得豐富學術滋養。
5、構建跨文化互融的國際交流環境與育人平台。加大對出境(國)交流學習的支持力度,鼓勵學生到世界一流大學學習交流競技。為學生提供「訪學-科研-競賽-畢設」等多樣化的交流方式,拓展「整建制-小團隊-個人」等多層次的交流模式,開設一批精品全英文課程,提高人才培養國際化的深度與廣度。
(三)其他激勵機制
1、免試推薦研究生(含直博)
對政治思想表現良好、學業優秀的學生,100%推薦免試研究生,對其中具有較強研究潛力和創新意識的學生,推薦直博。
2、獎學金
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在本科階段優先享受國家獎學金、校長獎學金等高級別獎勵,在碩博階段享受最高級別學業獎學金;提高各類獎學金的獲獎比例,並為強基計劃學生設立專門獎學金。
3、學術交流
(1)公派留學:本科階段,全額資助強基計劃學生整建制赴海外國際高水平大學學習交流一學期,為每位學生提供至少一次參加國際高水平競賽、國際暑期學校、國際聯合畢業設計等各類國際交流項目或活動的機會;博士階段,全額資助每位學生赴海外國際一流大學聯合培養一年。
(2)學術會議:本、碩、博階段,至少全額資助參加國際學術會議各一次;邀請諾獎得主等學術大師為學生做學術講座。
4、科學研究
本科階段,為每位學生配備師德高尚、學術精湛、教學水準高的博士生導師,學生提前進入導師課題組,參與重大科研項目等課題研究;強基計劃學生在參加科研訓練項目、創新實踐活動等方面享有優先權;學校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前沿科學中心和協同創新中心等重大科研平台優先面向強基計劃學生開放。
5、榮譽
設立一批「榮譽課程」;在各類評獎評優活動中,單獨劃定名額;對各方面表現優異的學生優先授予「傑出學生」、「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所在班級優先推薦申報各級「先進班集體」;對優秀畢業生授予「榮譽學位證書」。
五、其他說明
(一)關於學生綜合素質檔案,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將考生電子化的綜合素質檔案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二)對於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三)通過強基計劃錄取的學生入校後本科階段原則上不得轉到強基計劃招生之外的專業就讀。
(四)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高校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五)學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六、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在東南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准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東南大學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接受東南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
(四)東南大學強基計劃招生錄取按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若教育部2020年招生政策發生改變,則按新的規定執行。
七、咨詢方式
地址:南京市江寧區東南大學路2號
郵編:211189
招生咨詢電話:4006910286
傳真:025-52090273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東南大學招生網:https://zsb.seu.e.cn
東南大學紀委(監察處):[email protected]
陽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
本簡章由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東南大學
2020年5月7日
『玖』 東南大學研究生招生簡章上招收工程碩士http://yzb.seu.e.cn/graated/Default.htm 是自費嗎謝謝
東南大學研究生招生簡章上招收工程碩士都是自費,工程碩士研究生就是原來的工程碩士聯考GCT考試,屬於在職研究生,現在也有全日制研究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