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大學2017招生章程
Ⅰ 報考寧波大學三一怎麼操作
報考寧波大學3+1,可以直接聯系學校的招生辦進行報名提交
Ⅱ 寧波大學
都公布了,可以上寧波大學本科招生網查看.錄取通知發放了,但應該還沒寄到.
Ⅲ 寧波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寧波大學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浙江省、教育部、寧波市共建高校,浙江省首批5所重點建設高校之一,綜合實力進入全國高校百強行列。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寧波大學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接受上級招生主管部門、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寧波大學。
第五條 學校國家代碼:11646。
第六條 學校辦學層次: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寧波大學。
第八條 辦學地點:主校區(地址:浙江省寧波市江北區風華路818號),梅山校區(地址:浙江省寧波市梅山保稅港區七星南路169號),植物園校區(地址:浙江省寧波市北環東路1188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學校設立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訂學校招生政策,研究確定學校招生錄取原則和具體辦法,並對招生過程中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條 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設本科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普通本科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 學校紀檢監察辦公室對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74-87600092。
第四章 專業設置與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 學校既有按專業類招生,也有按專業招生,其中按專業類招生的學生在第一學年末根據「志願+考核」原則在專業類里選擇專業,按專業招生的不參與專業類分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方式招生的專業、航海類專業,均按專業招生,不參與專業類分流。會計學(ACCA)和會計學(CPA Canada)按工商管理類招生,招生錄取後以「個人意願+學業成績」的方式進行選拔,分別組建會計學(ACCA)特色方向班和會計學(CPA Canada)特色方向班。
第十三條 數學與應用數學(中外合作辦學)(中美合作精算科學與風險管理)、旅遊管理(中外合作辦學)(中法合作)、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中外合作辦學)(中法合作)、服裝與服飾設計(中外合作辦學)(中法合作)等4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按專業進行招生,學校僅招有填報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志願的考生。錄取在上述4個中外合作專業的學生入校後不予轉專業,其餘學生申請轉專業按學校相關文件執行。
第十四條 學校設立由優秀本科生組成的榮譽班級「陽明創新班」,培養高素質研究型人才。陽明創新班是通過高考統招和學生入學後選拔產生,是個多學科融合的班集體。陽明創新班學生可分別在大文、大理專業中自主選擇專業(藝術、體育、中外合作類專業除外)。陽明創新班學生實施個性化培養計劃,接受陽明學院和專業學院的雙重培養與管理。學校為陽明創新班配置優質的教學資源,並在推薦免試研究生、出國交換學習等方面,給予政策上和經濟上的大力支持。陽明創新班實行滾動機制,具體根據學校相關文件執行。
第十五條 學校在「一流」學科群相關的三個專業設立「拔尖人才創新班」,分別為:工程力學(拔尖人才創新班)、水產養殖學(拔尖人才創新班)、通信工程(拔尖人才創新班)。學校為「拔尖人才創新班」制定專門的培養方案,配置優質的教學資源,並在推薦免試研究生、出國交換學習等方面,給予政策上和經濟上的大力支持。拔尖人才創新班實行滾動機制,具體根據學校相關文件執行。
第十六條 學校面向全國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考試主管機構公布的招生計劃為准。
第五章 各類招生具體政策
第十七條 學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按照《2020年寧波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學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按照《2020年寧波大學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運動訓練專業招生按照《2020年寧波大學運動訓練專業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藝術類專業招生分別按照《2020年寧波大學美術類本科專業招生簡章》、《2020年寧波大學音樂學(師范)本科專業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學校對體育特招生的選拔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學校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體育特招生設田徑和籃球兩個項目,招生計劃數為田徑8名、籃球4名(限男生),對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文化考試、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體育專業特招生體育專項測試(以下簡稱體育專項測試)、體育術科考試均達到省里劃定的分數線的進檔考生按以下原則錄取:田徑項目按照體育專項測試成績排名(指單項成績排名)先後擇優錄取;籃球項目按照體育專項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體育專項測試名次或成績相同,則按照體育術科考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若體育術科考試成績仍相同,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文化考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
第六章 錄取規則、單科和身體要求
第二十二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教育部等部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對《指導意見》中「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我校原則上按「不予錄取」執行。
第二十三條 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於投檔的有關規定。
(一)學校在浙江省的錄取按照《浙江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方案》執行,浙江省普通類平行錄取以考生符合所填報志願的選考科目范圍為前提,根據考生高考總分,實行專業平行志願投檔,對進檔考生直接錄取到考生所選的專業(類)。
(二)學校在上海市的錄取規則為:1.專業錄取:接收投檔後,按院校專業組投檔結果分別進行專業錄取。按照平行志願的原則,確定考生的專業。2.專業調劑錄取:當考生所填專業均已錄滿時,依據考生填報的志願是否服從專業志願調劑情況進行專業調劑錄取。專業調劑錄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檔的院校專業組內進行。3.退檔處理:因不服從專業志願調劑、不符合專業錄取條件等原因不能被錄取的考生,學校作退檔處理。其中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願須滿足該專業組選考科目要求。
(三)學校在內蒙古自治區的錄取規則為: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原則進行錄取。
(四)學校在江蘇省的錄取規則為:江蘇省考生錄取必備條件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為准,按照「先分數後等級」的規則擇優錄取。
(五)學校在其他省份的錄取規則為:根據各省(市、自治區)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20%。
第二十四條 學校在各省(市、自治區)按照分專業類或分專業招生計劃數,按投檔成績擇優錄取,不設各專業類(或專業)間分數級差。
第二十五條 航海類專業安排在各省的本科提前(批)錄取,根據有關文件規定,經徵得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同意,在同批次線上未完成招生計劃時,可降20分錄取(由於浙江省實行分段錄取,該政策不適用)。其中航海技術專業體檢要求:男身高不低於165cm,女身高不低於160cm,雙眼裸眼視力4.6及以上或矯正視力4.8及以上;輪機工程專業體檢要求:男女身高不低於155cm,雙眼裸眼視力4.6及以上或矯正視力4.8及以上。均招收英語類考生。
第二十六條 學校公共外語課語種為英語。
第二十七條 學校部分招生專業(類)對高考單科成績要求為:法學類(陽明創新班)要求英語(外語)單科成績不低於120分;數學類(陽明創新班)要求數學單科成績不低於120分;英語、日語、德語、英語(師范)等專業要求英語(外語)單科成績不低於115分;英語(師范小學師資)、工商管理(中加學分互認)要求英語(外語)單科成績不低於110分。以上成績按單科總分150分計,具體按各省普通高考實際單科總分等比例換算。
如英語(外語)單科成績符合條件的生源不足,則按英語(外語)單科成績5分一檔降分錄取;最高降分不超過10分。
第二十八條 學校認同並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七章 入學復查、收費、獎勵和資助
第二十九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我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三十條 學校收費嚴格執行經浙江省物價局批准或備案的標准。除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仍實行按學年收取學費外,其他本科專業的學費實行學分制收費辦法,即按所學專業收取專業學費,同時按所修讀的課程總學分收取學分學費。新生第一學年按學年學費標准預交,第二學年開始按上學年實際所修學分學費與專業學費之和繳納,以此類推,畢業時清算最後一學年學費。
按專業類招收的學生,第一學年按照專業類學費標准收取,專業分流後,第二學年起按照所就讀專業的學費標准收取。
第三十一條 學校設有政府獎學金、各類學校獎學金和捐贈獎學金。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綠色通道、國家助學貸款、學費減免、困難補助、獎助學金、勤工助學、社會資助等助學政策。
第三十二條 學校面向浙江省生源設立新生獎學金,獲獎條件為普通類高考總分超過浙江省一段線50分及以上,投檔到我校被錄取,且名列我校前20名(若有分數並列,以位次號確定),獎勵金額為5000元/人。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學校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的有關要求及規定的形式進行公布。考生可登陸學校本科招生網查詢。
學校聯系方式:
寧波大學本科招生網: http://zsb.nbu.e.cn
咨詢電話:0574-87600233
傳真:0574-87609301
通訊地址:寧波市江北區風華路818號寧波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郵編:315211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由寧波大學本科招生辦負責解釋。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為准。
Ⅳ 寧波大學屬於幾類本科
寧波大學是一所在改革開放中創立並崛起的新興地方綜合性大學,由浙江省和寧波市共建共管。1986年由世界船王包玉剛先生捐資創立,鄧小平同志親自題寫校名。建校之初由浙江大學、復旦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北京大學、原杭州大學五校對口援建,高起點地開始辦學歷程。1996年,原寧波大學、寧波師范學院和浙江水產學院寧波分院三校合並,組建新的寧波大學。2000年後,寧波海洋學校、寧波林業學校、寧波師范學校等陸續並入。學校於1992年被列為全國高校招生第一批錄取院校,1995年首批通過原國家教委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價,2000年被浙江省人民政府列為省重點建設大學,2003年接受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並獲得優秀等級,2005年碩士點突破50個,科研經費突破1億元,2006年度獲得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1項,教育部自然科學一等獎1項,國家精品課程2門,2007年被增列為博士學位授予單位,工程力學、通信與信息系統和水產養殖等3個學科專業被列為 博士學位授權學科專業。
寧波大學位於寧波高教園區北區,佔地2700餘畝,校舍總建築面積近72萬平方米。學校各類設施齊備,辦學條件優良,建有先進的計算機網路系統,圖書館為浙江省高校高等教育數字資源中心寧波分中心,現有藏書265萬冊,其中紙質圖書142萬冊,電子圖書123萬冊。學校地勢開闊,甬江蜿蜒,樹木蔥蘢,樓宇雋永,是求學治學的極佳場所。
在學校的發展過程中,包玉剛、邵逸夫、包玉書、曹光彪、李達三、趙安中、湯於翰、顧國華、包陪慶、朱英龍等海內外「寧波幫」人士和王寬誠教育基金會等給予了大量捐助和廣泛支持。二十年來,60多位寧波幫人士捐資近4億元人民幣,幫助學校建設了一批教學和科研大樓、造就了一支高水平師資隊伍,為學校高起點辦學、跨越式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幫助和支持。如今,「寧波幫」人士對學校的關心和幫助已從一個家族到一個群體,從第一代到第二代、第三代,源遠流長,歷久彌新,已成為他們表達和弘揚愛國愛鄉、造福桑梓偉大激情的一個重要載體。眾多「寧波幫」的捐資助學也已成為學校的一大辦學優勢,同時,他們重教興學、造福桑梓的精神極大地豐富了學校校園文化的獨特內涵。1993年,寧波大學還首開海峽兩岸學生組團交流的先河,大學生互訪至今已達12次。
學校積極倡導浙東學派「實事求是、經世致用」的治學精神,全面實施了基於「平台+模塊」課程結構體系的人才培養模式改革,並成為學校的辦學特色之一。學 校注重提高人才培養質量,近年來在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數學建模和英語、體育等專業技能競賽中屢獲佳績,碩士學位論文質量抽檢多次名列浙江省高校前茅。學校成立了學生幫困助學中心、就業指導中心、心理健康指導中心、學習指導中心、創業指導中心、學生事務申訴中心等6個中心,制訂並實施了學生非學業因素評價辦法,創立了「做人、做事、做學問」名家系列講座、「講述寧大人自己的故事」、「經濟社會發展論壇」等學生思想品德教育品牌,學生的服務與指導工作在創新中不斷加強,校園文明和校園文化活動日益豐富,並逐漸形成學校特色。
作為一所由城市名稱直接命名的大學,學校牢固確立了為地方服務的理念,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為重點,以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為途徑,大力提高學科建設水平;以構建服務型教育體系為指導,積極推進應用型人才培養基地建設;以科技創新平台為載體,著力開辟產學研工作新渠道;以政策措施為保障,以與各縣市區的科技合作項目為載體,調動廣大教師積極投身服務地方,增強學校服務地方的總體實力,於地方求發展,從綜合找優勢,以特色創一流。
學校自建校以來一直倡導開放式的辦學理念,重視教育國際交流與合作,至今已與加拿大、德國、法國、英國、美國、瑞典、澳大利亞、日本、韓國等國家的40多所院校建立了校際交流合作關系;擁有國家教育部指定的中國政府獎學金公派來華留學生的招生資格;每年向國外知名高校派遣優秀留學生,攻讀碩士學位,與國內高校、科研院所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開設了中加合作商務管理、中澳MBA、來華留學等多種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獲得了良好的國際影響。同時,學校與港澳台地區的聯絡與溝通非常頻繁,目前已與台灣中國文化大學等7所院校簽訂了學術交流合作協議。
「十一五」期間,學校將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學校發展全局,積極構建和諧校園,進一步轉變發展方式,堅持以內涵建設為主,努力提高知識創新能力。秉承「兼容並包、自強不息、務實創新、與時偕行」的寧大精神,加快發展,銳意創新,提高質量,培育特色,融入地方,爭創一流,力爭建設成為國內一流的地方綜合性大學。 該校在《2009中國大學評價》編制的2009中國大學經濟學100強排名中名列第六十,2009中國大學工學100強排名中名列第七十五,2009中國大學理學100強排名中名列第八十七,2009中國大學法學100強排名中名列第六十三,2009中國大學管理學100強排名中名列第七十九.
Ⅳ 寧波大學為何不是211 或 985,卻能在第一批招生
211大學是面向21世紀,重點建設100所左右的高等學校和一批重點學科。
985大學是在1998年5月4號提出:為了實現現代化,我國要有若干所具有世界先進水平的一流大學
本科一批中包含雙非大學(非985、211)以及985和211大學,寧波大學於1992年被列為全國高校招生第一批錄取院校,故也能在第一批招生。

拓展資料:
寧波大學(Ningbo University),簡稱寧大,坐落於副省級城市寧波市,是國家海洋局、寧波市共建高校,浙江省、教育部、寧波市共建高校,是國家「雙一流」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111計劃」建設高校,教育部「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卓越農林人才教育培養計劃」改革試點高校,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接收院校,2015年入選浙江省首批重點建設高校 。
1986年由世界船王包玉剛先生捐資創立,鄧小平同志題寫校名,建校之初,由浙江大學、復旦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北京大學、原杭州大學五校對口援建。1996年,原寧波大學、寧波師范學院和浙江水產學院寧波分院三校合並,組建新的寧波大學。
寧波大學_網路
Ⅵ 寧波大學在河南省招生簡章
寧波大學2014年招生章程
寧波大學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寧波大學2014年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並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寧波大學。
第五條 學校國家代碼:11646。
第六條 學校辦學層次:本科;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寧波大學,學歷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第八條 辦學地點:浙江省寧波市江北區風華路818號。
第九條 學校坐落於美麗的港口城市、國家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浙江省寧波市,是一所涵蓋經、法、教、文、史、理、工、農、醫、管理等十大學科門類的省屬綜合性重點建設大學。2003年獲得教育部首批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等級。學校擁有博士、碩士、學士和專業碩士學位授予權,具有外國留學生、國防生、港澳台、華僑學生招生權和碩士研究生免試權,面向全國招生,屬第一批錄取院校。
第十條 學校地勢開闊,甬江蜿蜒,樹木蔥蘢,樓宇雋永,是求學治學的極佳場所。現有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5000多人,各類研究生3400多名,外國留學生近200名。現佔地2760畝,校舍總建築面積近78萬平方米。學校現有19個學院,擁有2個一級學科博士點,共覆蓋6個二級學科博士點,18個一級學科碩士點,共覆蓋137個二級學科碩士點,14個專業碩士學位點(領域),71個本科專業,國家級特色專業6個,國家級精品課程5門,國家級雙語示範課程3門,省級重點(建設)專業19個,市級重點(建設)專業19個,省級精品課程39門。
學校擁有國家創新創業人才培養實驗區、國家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國家重點實驗室培育基地、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教育部重點實驗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國家體育總局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部省市各級各類重點學科57個,國家省市各級各類重點實驗室17個,部省市各級各類人文社科基地5個,學校曾獲得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2項,以第二單位獲得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1項,教育部自然科學一等獎2項等科技大獎。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負責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訂學校招生政策,並對招生過程中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二條 學校本專科招生小組下設本專科生招生與考試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普通本專科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條 學校招生監察辦公室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與錄取原則
第十四條 學校面向全國28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准。
第十五條 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 錄取體檢標准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為基本依據,考生不可弄虛作假,若隱瞞病情病史,按照寧波大學普通全日制本、專科學生管理規定中「入學與注冊」的有關條例執行。
第十七條 學校根據各省(區、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在招生計劃人數的100-110%之間,招生計劃將根據生源情況在招生省(市、區)之間進行調劑。
第十八條 學校錄取時各專業間(或大類)不設專業級差。
第十九條 學校按大類錄取的學生,第一學年在陽明學院按大類培養,第一學年末根據「志願+考核」原則在大類里選擇專業。學生申請轉學科大類和專業分流按學校相關文件執行。
第二十條 學校設置國際工商管理類和特色班,培養具有國際視野、精通英語的復合型人才。為了提高畢業生在全球化社會環境中的適應力和競爭力,今年學校繼續招收國際工商管理類,包含會計學(CGA加拿大注冊會計師)、會計學(ACCA英國注冊會計師)、金融學(全英文班)、國際經濟與貿易(全英文班)、工商管理(中加學分互認)等5個專業。該大類引進國外先進教學理念和教學模式,實施全英文授課,學分設置更趨國際化,新增8海外學習和實踐經歷的學分,培養具有國際視野、精通英語的管理類復合型專業人才。
第二十一條 除國防生、航海類(限男生)性別有限制之外,學校對其他錄取新生的性別比例無特殊要求。
第二十二條 航海類專業屬於提前第二批錄取,根據國家、省有關文件規定,在同批次線上未完成招生計劃時,可降20分提檔錄取。
第二十三條 學校公共外語為英語。單科成績要求:人文科學試驗班、理科試驗班、英語、日語、德語專業要求英語單科成績不低於115分,國際工商管理類和英語(二批)要求英語單科成績不低於110分;藝術類和體育類要求英語單科成績不低於60分;理科試驗班要求數學單科成績不低於115分,國際工商管理類要求數學單科成績不低於100分,人文科學試驗班要求數學單科成績不低於110分,工程技術類數學單科成績不低於90分。
第二十四條 學校認同並執行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加分政策。
第二十五條 學校對優秀學生報考的激勵措施,詳見學校當年招生簡章。
第五章 入學復查、收費、獎勵和資助
第二十六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我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七條 學校嚴格執行浙江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統一規定的收費標准。
現行新生學費標准為:普通美術類專業學生學費7000元/人·學年,音樂學專業學生學費9000元/人·學年,師范類專業學生學費4000元/人·學年,其他專業學生學費4400元/生·學年,具體實施按學校學分制收費辦法執行。
第二十八條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各類專項獎學金。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資助政策,同時提供各類勤工儉學崗位供學生申請。
第六章 咨詢聯系和錄取結果公布方式
第二十九條 新生錄取結果通過寧波大學招生網向社會和考生公布。學校校園網: 學校招生網: 咨詢電話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監督。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寧波大學本專科招生辦負責解釋。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准。
Ⅶ 寧波大學是幾本是重點嗎
寧波大學是一本,省重點院校。
寧波大學坐落於副省級城市寧波市,是教育部、浙江省、國家海洋局、寧波市共建高校,是浙江省首批重點建設高校,是國家「雙一流」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浙江省首批重點建設高校,全國首批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範高校。
截止2018年6月,學校設有21個教學學院,75個本科專業。學科涵蓋經、法、教、文、史、理、工、農、醫、管、藝等十一大門類。

(7)寧波大學2017招生章程擴展閱讀:
一:學科建設
1、世界一流學科建設學科(1個):力學。
2、省重中之重學科(4個):信息與通信工程、應用海洋生物技術、近海沖擊與安全工程、應用非線性科學與技術。
3、省屬高校人文社學科學重點研究基地(2個):外國語言文化、民商經濟法學。
二:教學建設
1、國家特色專業建設點(6個):體育教育、法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英語、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水產養殖學。
2、省級重點建設專業(10個):生物技術、小學教育、工程力學、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臨床醫學、體育教育、信息與計算科學、土木工程、行政管理、英語。
3、國家級精品課程公開視頻課:經濟生活中的法律。
4、國家級精品課程(5門):經濟法、體育經濟學、人體解剖學、大學英語、運動生物力學。
Ⅷ 寧波大學2017年是不是不招收二本專業了
如果你是北京生源的話,寧波大學在北京所以專業都是二本。如果,你在浙江的話專,寧波大學屬目前在浙江的二本專業有人文教育中文教育地理科學(師范)小學教育英語教育學前教育等等,主要以師范類為主而且只在浙江招生。如果你在別的省得話,寧波大學都是一本。
Ⅸ 有誰知道寧波大學藝術類在湖南招生是按文化分錄還是按綜合分錄我看招生簡章是說按綜合分錄,但16年錄
2017年湖南單獨招生的情況要看各學校公布的招生簡章, 像2016年各學校基本都專是1月10日前公布招生簡章屬。各院校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計劃表。並報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審核批准後向社會公布(各院校公布時間不同)。單獨招生的最低分數線大概是200分左右,你的分數可以考慮學校的單獨招生~~
Ⅹ 幫忙解釋下 寧波大學 的研究生招生限制條件
對四級和論文是不會有要求的,因為對應屆本科都沒有這些要求,所以不可能對專科生有這種要求。
當然,對於具體專業上的要求,建議打電話問下相關專業的招生學院,這樣比較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