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內蒙古招生
『壹』 北京大學2009年在內蒙古各專業的招生計劃及各專業的錄取分數線
北京大學今年在內蒙古計劃招生39人 2009年,北京大學在內蒙古計劃招生39人。其中,文科校本部計劃招生10人:文科試驗班類1人,考古類1人,社會學類1人,國際政治1人,中國語言文學類1人,法學2人,經濟學類1人,工商管理類1人,公共管理類1人;理科校本部計劃招生15人,相關專業分別為物理學類1人,電子信息科學類(電子與計算機科學技術)3人,化學類2人,生物科學2人,地質學基地班1人,環境科學類3人,理科試驗班1人,經濟學類1人,工商管理類1人。另外,該校醫學部在內蒙古計劃招生14人,其中臨床醫學(本博連讀)4人,基礎醫學(本博連讀)2人,葯學(本碩連讀)2人,預防醫學(本碩連讀)2人,護理學2人,英語(生物醫學專業方向)2人。
記得採納啊
『貳』 北京大學哪些專業在內蒙古招生
北京大學在內蒙古自治區的招生錄取工作順利結束。北大2014年在內蒙古高考回一批次錄取答按100%投檔,理科分數線為676分,文科分數線為638分,醫學部分數線為655。校本部共計錄取32人(含貧困專項生和自主招生),其中理科招收人數18人,文科招收人數14人;醫學部共計錄取38人(含提前批)。70名優秀學子共聚北大,再續輝煌。這是近10年來北京大學在內蒙古自治區錄取人數最多的一年。
『叄』 高考北大心理學在內蒙古招生嗎 分數線是多少
這個要看你自己實力是多少了,如果你的分數很高並且學校很是賞識你你是有機會調劑專業的。這個社會萬事皆有可能!
『肆』 北京各大學針對內蒙錄取分數線
北京大學
684
614
17
北京大學醫學部
658
629
14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
590
560
6
北京工商大學
585
525
33
北京工業大學
586
517
24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649
613
62
北京化工大學
595
556
101
北京交通大學
615
553
100
北京科技大學
610
581
105
北京理工大學
641
559
89
北京林業大學
590
548
62
北京師范大學-香港浸會大學聯合國際學院
518
505
6
北京體育大學
556
512
21
北京物資學院
552
534
11
北京郵電大學
641
523
71
北京語言大學
616
543
16
北京中醫葯大學
586
521
35
首都師范大學
592
527
18
首都醫科大學
645
545
17
清華大學
715
659
38
中國傳媒大學
589
564
21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
579
552
82
中國礦業大學(北京)
593
533
33
中國農業大學
624
546
103
中國人民大學
658
635
19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599
544
36
中國政法大學
616
543
16
中央財經大學
639
604
45
中央民族大學
597
520
52
這些是理科的一本。要二本和文科的就補充。
『伍』 北京大學醫學部對內蒙古招生么,分數是多少
你好,你的問題回答如下:
1、作為211大學,北京大學醫學部面向全國各個省區招生,只是招生名額不等。。
2、由於招生名額、考試難度等不同,所以每年的錄取分數線也不一樣。
『陸』 北大光華管理學院在內蒙古招生么2012年
召啊。去年你們那裡的狀元班布爾就在光華管理學院。
『柒』 文科的北方大學哪些比較好對內蒙古招生的錄取分數線是多少
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曾經是我的追求,現在將就在重慶這邊了。加油,去北大或人大哈。
『捌』 2013年北京大學在內蒙的招生人數和分數線是多少
★ 總 計 28
內蒙古:理科662分,文科608分
『玖』 北大內蒙古招生多少人60年
北大內蒙古招生多少人60年,那你就要到北大的錄取人員名單上查詢了60年的查詢也是挺費勁的。
『拾』 北京大學2019年招生多少人
2019年,北京大學(校本部)共錄取本科新生2972人(包括內地普通本科生2872人、港澳台學生73人、數學英才班學生27人),他們分別來自全國953所中學;同時招收了來自海外40個國家和地區的378名留學生。
北京大學(醫學部)共錄取本科新生855人(包括內地普通本科生845人、港澳台學生10人);另錄取來自17個不同國家和地區的留學生61人。
此外,北京大學與空軍、海軍聯合培養雙學籍飛行學員錄取工作正在進行,預計錄取20餘人。

(10)北京大學內蒙古招生擴展閱讀
計劃與錄取
第九條 北京大學根據本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來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本校分省來源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核後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北京大學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問題。
第十條 北京大學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在教育部領導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錄取。
第十一條 北京大學按照理工類、文史類和醫學類分代碼(分類)錄取,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二條 北京大學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北京大學在內蒙古自治區按分數優先原則(分數清)進行錄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