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招生簡章
Ⅰ 2019年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專項計劃招生初審名單
2019年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專項計劃招生初審名單,
可上學校研究生院官網,
或專業所屬之二級學院官網通知公告欄查看。
也可直接詢問學校研究生院。
Ⅱ 請問西安科技大學和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的區別
西安科技大學和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的區別:
1、性質不同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Xidian University)簡稱「西電」或「西軍電」,直屬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由教育部與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陝西省、西安市共建的大學。
西安科技大學:
西安科技大學(Xi』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簡稱「西科大」或「西安科大」,位於世界歷史名城西安。
學校辦學歷史可以追溯到1895年成立的北洋大學工學院采礦冶金科,1938年遷並於西北工學院礦冶系,1957年並入西安交通大學,1958年從西安交通大學分出成立獨立的西安礦業學院,是當時隸屬原煤炭工業部僅有的2所5年制本科院校之一。
2、組成不同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截至2018年8月,學校設有19個學院,開設55個本科專業,覆蓋工學、理學、管理學、文學、經濟學等8大學科門類。
3、學科建設不同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截至2018年8月,學校有2個國家「雙一流」重點建設學科,2個國家一級重點學科(覆蓋6個二級學科),1個國家二級重點學科,34個省部級重點學科,14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26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具有工程博士專業學位授權,有17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9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
西安科技大學:
截至2018年3月,學校有6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7個一級學科博士點,40個二級學科博士點,25個一級學科碩士點,107個二級學科碩士點,18個工程碩士培養領域、1個工商管理碩士(MBA)專業學位授權點和1個會計碩士(MPAcc)專業學位授權點。
有1個國家重點學科,8個省級優勢特色(重點)學科,涵蓋46個二級學科。
Ⅲ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學制幾年
除個別學科在招生時另有規定外,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學制為3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最長學習年限為4年,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最長學習年限為5年;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
第十七條 學制與最長學習年限
(一)除個別學科在招生時另有規定外,我校碩士研究生學制為3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最長學習年限為4年,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最長學習年限為5年;
(二)2017年及之前錄取的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學制為3年,2018年及之後錄取的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學制為4年,最長學習年限為6年,在職博士研究生最長學習年限為7年;
(三)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學制為5年,最長學習年限為7年;
(四)碩博連讀研究生的博士研究生學制與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相同。第三至第五學期取得博士研究生學籍的碩博連讀研究生,最長學習年限為7年,自碩士入學時開始計算;第六學期取得博士研究生學籍的碩博連讀研究生,博士期間學習年限與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相同。
第十八條 碩博連讀和本科直博研究生學習年限滿4年,在培養過程中經認定不再適合繼續攻讀博士學位者,可轉為碩士學籍。轉碩士學籍需由研究生本人申請,導師、學院及學校審批。審批通過後,碩博連讀研究生的博士學籍予以注銷,恢復碩士學籍;本科直博研究生學籍層次直接轉為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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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入學與注冊
第五條 根據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需持錄取通知書、身份證件及招生時適用身份的相關學歷學位證書,按學校通知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入學的,應向研究生所在學院書面請假,同時提供相應證明材料並向研究生工作部備案,請假時間不超過兩周。
第六條 各學院在新生報到時,應按照當年國家招生考試管理規定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並報研究生工作部備案,學校予以注冊學籍。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條 保留入學資格
(一)保留入學資格按照申請時間,可分為錄取時保留入學資格和入學時保留入學資格兩類;
(二)新生入學時,因身心健康、參軍入伍、創業等原因,可申請保留入學資格。因身心健康原因申請保留入學資格者,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不適宜在校學習的,經導師、所在學院、校醫院、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審核通過,可保留入學資格1年。
研究生保留入學資格期間不具有學籍,且不可報考其他院校。因參軍入伍、創業等原因申請保留入學資格者,經所在學院、導師、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審核通過,持有關證明可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入學資格保留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因創業原因申請保留入學資格者,申請時還需經創新創業學院審核。
第八條 保留入學資格期滿者,需在應入學學年開學一周內,向所在學院申請入學,經導師、所在學院、校醫院、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審查合格後,辦理入學手續。新生保留入學資格返學後,按入學當年新生所在年級管理。
第九條 新生入學時如因個人原因放棄攻讀研究生,需書面報告所在學院,經學院核查個人信息、報研究生工作部備案,學校對該生作出放棄入學資格處理。放棄入學資格的研究生不具有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學籍,除重新報考外,不得重新入學。
第十條 新生有下列情況之一,根據情況暫緩或不予注冊學籍:
(一)非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而未請假、請假未獲批准或請假逾期兩周未辦理入學手續的,視作放棄入學資格;
(二)在入學體檢中發現有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情況,且不履行保留入學資格手續的,視作放棄入學資格;
(三)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存在舞弊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
(四)保留入學資格期滿的新生未按規定申請入學的,或雖申請入學但經審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
(五)超過兩周未能按學校規定繳納學費亦未申請綠色通道的,暫緩學籍注冊;
(六)超過兩周未能向學校提供錄取通知書與身份證件,或未能提供學校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視作放棄入學資格;
(七)非定向考生未按要求將個人檔案調入學校者,視作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一條 研究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相關規定對新生進行入學復查。復查內容主要包括:
(一)錄取手續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國家招生規定;
(二)所獲得的錄取資格是否真實,是否合乎相關規定;
(三)本人及身份證明與錄取通知、考生檔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狀況是否符合報考專業或者專業類別體檢要求,能否保證在校正常學習、生活;
(五)藝術、體育等特殊類型錄取研究生的專業水平是否符合錄取要求。
復查中發現研究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對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其研究生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復查中發現研究生身心健康狀況不適宜在校學習,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需要在家休養的,經校醫院審定後,可以按照第七條的規定保留入學資格。
參考資料來源: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關於印發《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Ⅳ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報考貴校有什麼要求嗎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高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投檔要求的情況下,學校依據考生志願,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錄取。
Ⅳ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院調劑有什麼規定
1、西安電子科技大學不同學院對於調劑考生的要求是不一樣的,欲調劑考生請咨詢欲報考學專院。
2、如計屬算機學院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調劑要求
為改善我院碩士研究生生源結構,提高生源質量,學院部分研究生指標用於接收調劑生,現對第一志願的調劑優秀考生條件作出以下說明:
非本校第一志願的調劑優秀考生須是以下院校之一且第一志願報考以下院校之一的計算機專業。
1) 2012年高校學科評估0802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科排名前45位的高校(要求「211」及以上高校)
2) 經國務院批准建有研究生院的56所高校
3) 中國科學院各個研究所
調劑優秀考生的原報考學科應與申請調劑學科屬於同一級學科,申請調劑的考生需要按照規定提交真實材料,需要持相關材料原件按照後續通知到西安電子科技大學計算機學院復試。
本學院用於接收調劑的指標有限,現開始接收報名,報名時請附個人簡介、本科成績單、四六級成績單以及其他能證明學習和科研能力的證明材料,將材料電子版或掃描件打包發送至郵箱或到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北校區主樓-四區-215提交紙質材料。
Ⅵ 2018年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學費
西安電子來科技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自招生簡章已公布,據了解,該校2017年碩士研究生學制為3年。報考該校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的考生須研究生畢業後具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歷、大學本科畢業後具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歷、高職高專畢業具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歷,考生應選擇戶口或工作單位所在地指定報考點報名考試。
Ⅶ 考研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求前輩指導。
1) 高等數學:《高等數學》1-2冊,同濟大學編,高等教育出版社;
2) 英語:《全國回工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答英語大綱及考前輔導教材》,全國工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編,清華大學出版社;
3) 數據結構與程序設計:《數據結構》(C語言版),嚴蔚敏 等編,清華大學出版社;
微機原理:《微型計算機原理與應用》,王永山 等編,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