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科技大學招生章程
A. 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如何查看你校招生章程
關於來招生章源程的詳情,請登錄學校招生信息網了解:[http://zsb.zsc.e.cn/bkzn/zsjz/]
B. 電子科技大學招生簡章 平行志願
對,如果你調劑,分還是太低,沒過最低分數線,就退檔。
C. 我有一份電子科技大學的招生簡章,除了封面不一樣,裡面的文字和圖片和西南科技大學招生簡章一模,一樣...
我可以肯定的回答你,沒有。
電子科技大學本部在成都。
其它所有跟電子科大沾邊的都會在電子科大前面或後面加後綴。
例如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就在廣東中山。
請警惕騙子。
D. 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網路教肓2003年招生章程
那麼久遠章程還有用嗎
E. 電子科技大學格拉斯哥學院2020年本科生自主招生簡章
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部分已被境外大學錄取的學生無法出境開展學習。為更好發揮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作用,經教育部批准,電子科技大學與格拉斯哥大學協商同意在電子科技大學格拉斯哥學院開展2020年本科生自主招生,特製定本簡章。
第一條 學院介紹
電子科技大學格拉斯哥學院由電子科技大學與格拉斯哥大學於2013年聯合創辦,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非獨立法人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學院位於電子科技大學清水河主校區,依託電子科技大學信息與通信工程和電子科學與技術兩個A+學科以及格拉斯哥大學歷史悠久、國際認可度極高的工程教育,融合中英雙方的特色和優勢,致力於培養具有中國情懷、國際視野、強大國際競爭力和高度社會責任感的世界IT業和工程界的優秀人才。
第二條 招生對象
持有境外大學2020年本科正式錄取通知書的中國籍應屆高中畢業生。
第三條 招生專業和培養模式
專業為Electronics and Electrical Engineering,招生計劃總人數為60人。培養模式為4+0,採用全英文教學,學習地點在電子科技大學格拉斯哥學院。就讀期間,學生可根據學業情況申請2+2項目,自費前往格拉斯哥大學完成大三、大四的學習。
第四條 入學和學位授予
新生入學後注冊格拉斯哥大學學籍,並在教育部中外合作辦學學生注冊系統中注冊。滿足畢業授位條件的學生由格拉斯哥大學授予本科學士學位,該學位可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獲得認證。
第五條 報名辦法和審核錄取
1、報名條件:
(1)熱愛祖國,熱愛人民,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遵守憲法和法律。
(2)持有QS 2021世界大學排名前300或者US News 2021美國排名前100的高校2020年本科正式錄取通知書的中國籍應屆高中畢業生。
(3)英語語言要求(滿足以下之一):
雅思要求:總分6.5,單項不低於6.0;
托福要求:總分90,寫作23分,閱讀20分,聽力19分,口語19分。
(4)國際升學考試要求(滿足以下之一):
A-level: BBB-AAB,包含數學和物理;
IB: 32-36分,三門高階課程達到6,5,5並包含數學和物理;
SAT: 1280分,結合兩門AP數學和物理課程4分;
ACT: 27分,結合兩門AP數學和物理課程4分。
2、時間安排: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0年9月21日24時(北京時間)接受學生申請。
特別說明:收到學生申請後將立即啟動審核流程,錄滿為止。建議盡早提交申請。
(2)錄取結果查詢時間:2020年9月29日9:00至2020年9月30日17:00(以具體通知為准)。
(3)入學報到時間:2020年10月9日(以具體通知為准)。
3、報名方式:
本次自主招生採用網上報名,凡是符合報名條件的申請者須在2020年9月21日24時前遞交申請材料至[email protected](郵件標題為:2020UofG+申請者姓名+自主招生申請)。
4、申請材料須包括:
(1)電子科技大學格拉斯哥學院2020年自主招生報名表(全英文填寫),在線填寫網址如下:https://app.geckoform.com/public/#/modern/21FO00rqqgn83h00fl8y86g3l3;
(2)已獲得的境外高校正式錄取通知書(不超過3所);
(3)個人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
(4)高中畢業證掃描件(如有請提供);
(5)語言成績證明材料(如雅思、托福等);
(6)國際升學考試證明材料(如A-Level、IB、SAT、ACT等);
(7)英文個人陳述材料一份(篇幅不限,言簡意賅為佳)。
備註:所有申請材料需按順序放在一個文件夾內以壓縮文件發送到指定郵箱。壓縮文件名:2020UofG-申報人姓名(拼音)。文件夾內文檔順序及命名分別為:
1-境外大學正式錄取通知書-申請者姓名(若有多個通知書請掃描合並至一個文檔);
2-個人身份證掃描件-申請者姓名(正反面須在同一頁);
3-高中畢業證掃描件-申請者姓名(如有請提供);
4-語言成績證明-申請者姓名;
5-國際升學考試證明-申請者姓名;
6-英文個人陳述-申請者姓名。
5、注意事項
申請材料發送後建議報名者及時聯系確認是否報名成功,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者的報名材料未送達指定郵箱影響錄取,責任由申請者自行承擔。收到學生申請材料後,兩校即刻啟動審核,並盡快做出錄取決定。
申請人必須對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材料,一經查實將取消報名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6、選拔及錄取
本次自主招生由電子科技大學協助格拉斯哥大學開展,最終錄取人選由格拉斯哥大學確定。錄取名單確定後,由格拉斯哥大學發放正式錄取通知書。電子科技大學格拉斯哥學院將按照教育部和上級教育管理部門的相關規定和要求進行報送、審批及辦理報道手續。
電子科技大學格拉斯哥學院將嚴格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學生入校後需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六條 收費標准
學費:人民幣六萬元/生·學年
住宿費:人民幣二千四百元/生·學年
第七條 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成都市高新區(西區)西源大道2006號電子科技大學主樓A1區3樓
郵政編碼:611731
招生咨詢電話:028-61831797、61831815、61831762、61831731、61831595、61831770
招生咨詢QQ群:483611731
申請材料投遞郵箱:[email protected]
學院網址:http://www.gla.uestc.e.cn/
第八條 附則
本簡章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電子科技大學和格拉斯哥大學聯合解釋。
電子科技大學格拉斯哥學院2020年本科生自主招生簡章
發布日期:2020年09月15日 點擊量:3415次
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部分已被境外大學錄取的學生無法出境開展學習。為更好發揮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作用,經教育部批准,電子科技大學與格拉斯哥大學協商同意在電子科技大學格拉斯哥學院開展2020年本科生自主招生,特製定本簡章。
第一條 學院介紹
電子科技大學格拉斯哥學院由電子科技大學與格拉斯哥大學於2013年聯合創辦,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非獨立法人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學院位於電子科技大學清水河主校區,依託電子科技大學信息與通信工程和電子科學與技術兩個A+學科以及格拉斯哥大學歷史悠久、國際認可度極高的工程教育,融合中英雙方的特色和優勢,致力於培養具有中國情懷、國際視野、強大國際競爭力和高度社會責任感的世界IT業和工程界的優秀人才。
第二條 招生對象
持有境外大學2020年本科正式錄取通知書的中國籍應屆高中畢業生。
第三條 招生專業和培養模式
專業為Electronics and Electrical Engineering,招生計劃總人數為60人。培養模式為4+0,採用全英文教學,學習地點在電子科技大學格拉斯哥學院。就讀期間,學生可根據學業情況申請2+2項目,自費前往格拉斯哥大學完成大三、大四的學習。
第四條 入學和學位授予
新生入學後注冊格拉斯哥大學學籍,並在教育部中外合作辦學學生注冊系統中注冊。滿足畢業授位條件的學生由格拉斯哥大學授予本科學士學位,該學位可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獲得認證。
第五條 報名辦法和審核錄取
1、報名條件:
(1)熱愛祖國,熱愛人民,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遵守憲法和法律。
(2)持有QS 2021世界大學排名前300或者US News 2021美國排名前100的高校2020年本科正式錄取通知書的中國籍應屆高中畢業生。
(3)英語語言要求(滿足以下之一):
雅思要求:總分6.5,單項不低於6.0;
托福要求:總分90,寫作23分,閱讀20分,聽力19分,口語19分。
(4)國際升學考試要求(滿足以下之一):
A-level: BBB-AAB,包含數學和物理;
IB: 32-36分,三門高階課程達到6,5,5並包含數學和物理;
SAT: 1280分,結合兩門AP數學和物理課程4分;
ACT: 27分,結合兩門AP數學和物理課程4分。
2、時間安排: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0年9月21日24時(北京時間)接受學生申請。
特別說明:收到學生申請後將立即啟動審核流程,錄滿為止。建議盡早提交申請。
(2)錄取結果查詢時間:2020年9月29日9:00至2020年9月30日17:00(以具體通知為准)。
(3)入學報到時間:2020年10月9日(以具體通知為准)。
3、報名方式:
本次自主招生採用網上報名,凡是符合報名條件的申請者須在2020年9月21日24時前遞交申請材料至[email protected](郵件標題為:2020UofG+申請者姓名+自主招生申請)。
4、申請材料須包括:
(1)電子科技大學格拉斯哥學院2020年自主招生報名表(全英文填寫),在線填寫網址如下:https://app.geckoform.com/public/#/modern/21FO00rqqgn83h00fl8y86g3l3;
(2)已獲得的境外高校正式錄取通知書(不超過3所);
(3)個人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
(4)高中畢業證掃描件(如有請提供);
(5)語言成績證明材料(如雅思、托福等);
(6)國際升學考試證明材料(如A-Level、IB、SAT、ACT等);
(7)英文個人陳述材料一份(篇幅不限,言簡意賅為佳)。
備註:所有申請材料需按順序放在一個文件夾內以壓縮文件發送到指定郵箱。壓縮文件名:2020UofG-申報人姓名(拼音)。文件夾內文檔順序及命名分別為:
1-境外大學正式錄取通知書-申請者姓名(若有多個通知書請掃描合並至一個文檔);
2-個人身份證掃描件-申請者姓名(正反面須在同一頁);
3-高中畢業證掃描件-申請者姓名(如有請提供);
4-語言成績證明-申請者姓名;
5-國際升學考試證明-申請者姓名;
6-英文個人陳述-申請者姓名。
5、注意事項
申請材料發送後建議報名者及時聯系確認是否報名成功,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者的報名材料未送達指定郵箱影響錄取,責任由申請者自行承擔。收到學生申請材料後,兩校即刻啟動審核,並盡快做出錄取決定。
申請人必須對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材料,一經查實將取消報名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6、選拔及錄取
本次自主招生由電子科技大學協助格拉斯哥大學開展,最終錄取人選由格拉斯哥大學確定。錄取名單確定後,由格拉斯哥大學發放正式錄取通知書。電子科技大學格拉斯哥學院將按照教育部和上級教育管理部門的相關規定和要求進行報送、審批及辦理報道手續。
電子科技大學格拉斯哥學院將嚴格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學生入校後需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六條 收費標准
學費:人民幣六萬元/生·學年
住宿費:人民幣二千四百元/生·學年
第七條 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成都市高新區(西區)西源大道2006號電子科技大學主樓A1區3樓
郵政編碼:611731
招生咨詢電話:028-61831797、61831815、61831762、61831731、61831595、61831770
招生咨詢QQ群:483611731
申請材料投遞郵箱:[email protected]
學院網址:http://www.gla.uestc.e.cn/
第八條 附則
本簡章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電子科技大學和格拉斯哥大學聯合解釋。
F. 求電子科大招生簡章
http://www.yanzhao.uestc.e.cn/uploads/電子復科技大學碩制士招生簡章.doc
這里是09年的,但是每年幾乎一樣。
電子科大招生簡章每年出來的都很晚。幾乎要到10月份左右才知道,到時候你還可以看看網站
http://www.yanzhao.uestc.e.cn/
上面碩士招生就有了
G. 電子科大10年招生簡章什麼時候出來
10年的招生簡章好多學校還未出台 靜候 祝您好運 !
H. 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招生章程
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廣東省有關規定並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
第四條 學校國標代碼:11545
第五條 學校地址:廣東省中山市石岐區學院路一號,郵政編碼:528402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 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學校隸屬部門:中山市人民政府、電子科技大學,學校業務主管部門: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 畢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並取得我院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要求,學習成績合格的,准予畢業並頒發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我院設立由學院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招生辦公室為我院招生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院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三條 我院設立由學院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述、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專業目錄為准。
第十五條 錄取批次:廣東省為第二批本科B類,其它省(區、市)按生源省(區、市)的規定批次執行。
第十六條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學校可預留不超過計劃總數1%的招生計劃,用於調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預留計劃將按照學校錄取進度和專業實際情況安排。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在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制定具體錄取標准,按照文科類、理科類、美術類分類錄取。
第十九條 實行平行院校志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文科類、理科類專業投檔比例,視生源情況而定,投檔比例不高於105%。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文科類、理科類專業按招生計劃的100%-120%投檔,我院視生源情況在此比例內作適當調整。美術類的投檔比例根據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確定。
第二十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我院投檔要求的情況下,我院依據考生志願和學校確定的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 專業錄取按「分數優先」原則。根據考生高考總分從高到低錄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專業志願,若該專業額滿,再逐一查看該生的後續專業志願。高考總分相同的,按高考總分排位前者優先錄取或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二十二條 考生所有專業志願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總成績並兼顧單科成績,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三條 外語語種要求:語種不限,本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第二十四條 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動畫專業分檔時,按文化分、術科分權重各佔50%計算總分,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十五條 對學業水平成績的要求。
在廣東省,報考我校文科類、理科類本科層次的考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兩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
在廣東省,報考我校美術類的高中畢業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並均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兩門達到D級及其以上等級。當考生考試成績(或排序)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可優先錄取。專業錄取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第二十六條 對加分及照顧錄取政策的認可程度:對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當年度《普通高等學校照顧加分考生資格》中的加分予以認可。符合國家和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各種符合優錄條件的考生,學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准
第二十七條 我院錄取考生的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准,則予正常錄取。
第二十八條 電子科學與技術、通信工程、電子信息工程專業對視力有要求,請單色識別不全者謹慎報考;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動畫專業對視力有要求,請色盲考生謹慎報考;會展經濟與管理專業因用人單位對考生身高有要求,請男身高1.70米以下、女身高1.6米以下的考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九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 收費標准
第三十條 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准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理科類專業18000元/學年;文科類專業17000元/學年;美術類專業20000元/學年;住宿費標准:1700元/學年。
第八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一條 國家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我院相關規定執行。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院綜合獎學金」、「學院單項獎學金」以及社會捐助的獎學金等。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二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13560600000、0760-88888611、88888612
傳真:0760-88324586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學校網址:http://www.zsc.e.cn
招生網址:http://zsb.zsc.e.cn
第三十三條 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接受紀律監督、申訴和信訪的聯系部門:紀檢監察審計處
聯系人:覃環
監督電話:0760-88332305、15819333141
傳真:0760-88311016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十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由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於2014年4月3日由院長辦公會討論審查通過,適用於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2014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由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授權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規定不一致,則以國家和省的規定為准。
I. 電子科大研究生招生簡章招生人數包括非全嗎
電子科大研究生招生簡章招生人數是包括非全的,既有全日制,也包含非全日制招生。
J. 電子科技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經批准我校2020年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電子科技大學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高端人才。
一、領導機構
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強基計劃工作小組的領導與指導下開展,本科招生委員會充分發揮強基計劃招生工作中的民主監督和咨詢建議等重要作用,具體工作由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組織和實施。強基計劃招生工作按照綜合評價、公平公正、寧缺毋濫的原則,擇優確定入選名單,並接受社會監督。
二、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符合202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有志於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技術工作的高中理科畢業生(高考改革試點省份不分文理,選考科目要求為物理)均可申請報名。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須具有強烈的專業興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勞的精神。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以下兩類考生均可申請報名:
第一類:高考成績優異的考生
高考成績須達到該省份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合並錄取批次省份以該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相應分數線為准,下同)上50分(高考總分非750分的省份按總分750分折算並四捨五入取整,高考改革試點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其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特殊類型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20分)。
第二類: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
高考成績須達到該省份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高考改革試點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其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特殊類型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同時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等獎、二等獎(獲獎名單須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活動服務平台http://gs.cyscc.org公示),競賽包括:
(1)中國數學奧林匹克(全國中學生數學冬令營)(中國數學會主辦)
(2)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決賽(中國物理學會主辦)
(3)中國化學奧林匹克(決賽)(中國化學會主辦)
(4)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中國動物學會、中國植物學會主辦)
(5)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中國計算機學會主辦)
備註:
第二類考生須在高中階段獲得上述獎項,並在報名截止日前取得上述獎項的獲獎證書。
三、招生專業及計劃

備註:
(1)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
(2)在高考改革試點省份,考生報考我校強基計劃時選考科目要求為物理。
四、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及辦法
5月11日至30日考生可訪問我校強基計劃報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14)按要求完成網上報名。
(二)考生參加全國統一高考
申請考生須符合生源所在地當年高考報名條件並參加全國統一高考。
(三)入圍考核辦法
對於符合報考條件的第一類考生,按照我校強基計劃分省招生計劃數的4倍,依據其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從高分至低分擇優確定各省入圍考生名單。
對於符合報考條件的第二類考生,可直接入圍。
考生入圍考核結果和入圍標准將於2020年7月26日在相關平台中公布,我校不再通知考生本人。
備註: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為准。
(四)考核程序及辦法
1.列印准考證
入圍考核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我校強基計劃報名平台列印准考證,我校不再通知考生本人。具體時間規定如下:
列印准考證:2020年8月1日
2.考核程序
(1)考核內容:體質測試和綜合能力考核
(2)考核時間:
體質測試:2020年8月1日下午
綜合能力考核:2020年8月2日
(3)考核地點:電子科技大學
備註:考核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安排詳見准考證和我校本科招生網相關公告,我校不再通知考生本人。
3.考核辦法
(1)綜合能力考核
綜合能力考核包括綜合面試和綜合素質檔案評審,滿分100分。
綜合面試主要考查考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和創新思維的能力。同時,在綜合面試過程中,專家將對考生的綜合素質檔案進行評審,以考察學生在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等方面的表現,並對檔案的真實性進行驗證。綜合面試採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全程錄音錄像。
(2)體質測試
考生須在項目1(立定跳遠)或項目2(引體向上(男生)/仰卧起坐(女生))中選擇一個項目進行體質測試(測試細則詳見附件《電子科技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體質測試細則》)。考生確認體質測試項目後,不得更改。體質測試得分不計入綜合成績,但將作為錄取的重要參考依據。
備註:我校考核辦法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做出相應調整,屆時將另行通知。
(五)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綜合成績=百分制高考成績×85%+綜合能力考核成績×15%
備註:
(1)百分制高考成績=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生源省高考滿分×100
(2)百分制高考成績、綜合成績均四捨五入保留2位小數
2.確定錄取名單
對於第一類考生,根據考生所在省份強基計劃招生計劃,在入圍我校考核的考生中,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錄取。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綜合能力考核成績、理綜成績(高考改革試點省份為物理成績)、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數學成績、語文成績、外語成績、體質測試成績排隊,擇優確定預錄取考生名單。
對於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同省份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我校予以預錄取。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並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於8月5日前公布錄取名單並公示錄取標准。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後續高考志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後續各批次高考志願錄取。
五、其他說明
(一)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將考生電子化的綜合素質檔案提供給我校。尚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二)對於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考核中舞弊的考生,我校將取消其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畢業後發現的,取消其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三)強基計劃錄取考生入學後原則上不得轉入其他專業。
(四)考核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我校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五)我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招生考試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活動。
(六)江蘇考生選測科目要求按照《電子科技大學2020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相關規定執行。
(七)獲得我校強基計劃預錄取資格考生的體檢標准須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六、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全程監督。同時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所有考核環節將進行全程錄像。在招生過程中,若發現違規違紀行為,請聯系紀檢監察部門,聯系方式:028-61830237,郵箱:[email protected]。
(二)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主動向社會公開招生方案、公示錄取標准,確保選拔方法公平。
(三)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七、咨詢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西區)西源大道2006號電子科技大學(清水河校區)
郵政編碼:611731
招生咨詢電話:028-61831137、61831139
傳真:028-61830052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本科招生網:https://zs.uestc.e.cn
陽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
八、本簡章由電子科技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我校強基計劃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電子科技大學2020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簡稱「章程」)相沖突,以章程為准;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為准。
附件:電子科技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體質測試細則.pdf
電子科技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二〇二〇年五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