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財經大學招生簡章
Ⅰ 西安財經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西安財經大學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做好我校招生錄取工作,體現公開、公正、公平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暫行條例》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我校是中央與陝西省共建,以經濟學和管理學為主幹,凸顯統計學、財政學、金融學、會計學等學科專業的優勢和特色,以文學、法學、理學、工學、藝術學為支撐,多學科協調發展的財經類普通高等學校。學校辦學地址:西安市長安區常寧大街360號、西安市翠華南路44號、西安市翠華南路105號、西安市小寨東路64號。學校辦學類型:公辦。學校國標代碼:11560。
第三條 招生層次:本科。
第四條 學習形式為全日制。學生修滿規定學分並達到相關規定後,畢業頒發畢業證書,達到學位管理規定標準的本科畢業生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為了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招生委員會主任由校長擔任,副主任由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長、分管學生工作的校黨委副書記擔任,委員包括教務處(招生辦公室)、學生工作部、校長辦公室、計劃財務處、發展規劃處、國際合作交流處、後勤管理處等部門負責人及教師、學生、校友代表。
第六條 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錄取和日常工作。學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第七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對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我校實行分專業招生。按教育部有關計劃編制原則、要求和統一的信息標准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編制我校招生來源計劃。在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分專業招生計劃以當地省級招生辦公室公布數據為准。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我校遵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原則開展招生工作。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 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堅持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條 各專業錄取無男女比例限制,對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
第十一條 投檔比例:學校根據各省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提檔比例,一般陝西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05%以內,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實行平行志願地區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05%以內,非平行志願地區控制在120%以內。
第十二條 體檢要求: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十三條 外語語種:不限。根據學校專業培養要求和教學安排,學生入學後的外語課程全部為英語。
第十四條 優惠政策:學校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五條 錄取及分專業原則:學校對實行平行志願錄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若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上志願不滿,可接受徵集志願考生;學校對實行順序志願錄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若第一志願未滿,則接受第二志願考生,依此類推。錄取時按招生計劃數1:1劃定預錄分數線,確定專業依據教育部「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系統」中的「編輯投檔單位模板」,「各級志願間的關系」和「各專業間的關系」按「分數優先」、「級差為零」執行。
投檔成績相同時,按照語文、數學、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外語的單科順序,由高到低錄取。
第十六條 對江蘇省:選測科目等級要求達到BC級以上。對進檔考生按照「先分數後等級」的方式,「各專業間的關系」按「分數優先、級差為零」執行。
第十七條 對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 高水平運動員招生:學校根據國家相關管理規定及本章程制定具體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 藝術類招生:學校根據國家相關管理規定及本章程制定具體招生章程。
第二十條 預留計劃: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當年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六章 收費、獎貸學金
第二十一條 收費:按招生當年陝西省價格主管部門核定標准執行,詳見學校當年發布的收費公示。
第二十二條 學校建立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專業獎學金、勤工助學、社會專項獎助學金、困難補助、學費減免、伙食補貼等多種方式並舉的獎勵資助體系。在新生報到入學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詳見學校當年新生入學手冊。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學校通訊地址:陝西省西安市長安區常寧大街360號,郵編:710100;招生咨詢、聯系電話029—81556128;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haosheng.xaufe.e.cn。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解釋權歸學校招生辦公室。
Ⅱ 西安財經大學行知學院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西安財經大學行知學院
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二0二0年三月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西安財經大學行知學院
第三條 學校代碼:13680
第四條 學校地址:陝西省西安市狄寨路57號
第五條 辦學層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六條 辦學性質:民辦普通高等教育
第七條 主管部門:陝西省教育廳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依據國家教育部統一下達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制定我校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 我校招生委員會參與編制學院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錄取規則,決定招生過程中的重大事項。
第三章 招生考試
第十條 報考我校的考生均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
第十一條 根據我校專業培養要求和教學安排,學生入學後的外語課全部為英語。參加全國統考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入學後需要重新修讀英語,請慎重報考。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我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調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實行遠程網上錄取。
第十三條 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實行平行志願錄取或順序志願錄取。凡實行平行志願錄取的省份,若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上志願不滿,可接受徵集志願考生。凡實行順序志願錄取的省份,若第一志願未滿,則接受第二志願考生,依次類推。
第十四條 專業錄取規則:按調檔比例進檔的考生,我校依照考生專業志願第一志願優先,第二志願以後視為平行志願的規則安排專業,無專業分數級差。總分相同時,按照語文、數學、文(理)科綜合、外語的單科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十五條 符合照顧條件的考生,在調閱檔案時,按照國家照顧政策加分後的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 高考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但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根據系統自動分配調劑到其它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第十七條 錄取過程中,如報考各專業人數不平衡,依據生源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相關制度,我校可對各專業之間的招生計劃做出適當的調整。預留計劃用於調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規定投檔比例下報考我校上線生源不平衡的問題,普通類本科預留計劃控制在1%以內,藝術類本科預留計劃控制在15%以內。
第十八條 體檢要求嚴格執行《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
第十九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在專業課和文化課成績均達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最低控制線的前提下,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再以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 江蘇省考生錄取規則:採用先分數後等級、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江蘇省考生凡選測科目CC、必測科目4C、綜合素質評價和技術科目合格以上者,均可報考我校
第二十一條 如我校錄取規則與生源省份教育考試部門錄取規則沖突,以生源省份教育考試部門錄取規則為准。
第五章 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第二十二條 學生完成學業後,成績合格者,由西安財經大學行知學院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畢業證書以西安財經大學行知學院名稱具印。
第二十三條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學生頒發西安財經大學行知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學後,將進行德、智、體全面復查,發現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退回生源地。
第二十五條 畢業生就業實行雙向選擇,落實單位後,根據國家關於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的規定,頒發「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享受國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同等待遇。
第二十六條 2020級普通本科生收費標准為:文法財經類和理工外語類學費每生每學年23000元,旅遊管理專業24000元,藝術類學費每生每學年25000元,住宿費每生每學年2800元,學生代辦費按照堅持自願原則,按實際開支收取。學校收退費辦法嚴格按照《陝西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辦法》(陝價行發【2005】148號)執行。
第二十七條 學校建立了以國家資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校內資助學金、困難補助、學費減免、伙食補貼等多種方式並舉的獎勵資助體系,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並完成學業。
第二十八條
咨詢電話: 029—62976824、62976812(招生辦公室)
通信地址: 陝西省西安市狄寨路57號
郵政編碼: 710038
網 址: www.xcxz.com.cn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西安財經大學行知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Ⅲ 西安財經大學院校代號是多少
西安財經大學院校代號是11560。西安財經大學是陝西省人民政府主辦,陝西省人民政府和國家統計局共建的普通高等學校。學校前身可追溯到1952年創建的西北貿易學校。
學校以經濟學、管理學為主幹,凸顯統計學、財政學、金融學、會計學等學科的優勢和特色,以文學、法學、理學、工學、藝術學為支撐,注重多學科協調發展。學校現設有經濟學院、統計學院、商學院、管理學院等12個學院。

西安財經大學院學科建設情況。
西安財經大學院有5個一級學科碩士點、6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統計學為陝西省「國內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建設學科;
學校現有47個本科專業,其中4個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14個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2個國家級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8個省級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3個國家級特色專業、6個省級特色專業, 3個省級名牌專業。目前,學校全日制在校生17000餘名,留學生60名。
以上內容參考西安財經大學——學校簡介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西安財經大學
Ⅳ 西安財經大學咋樣
西安財經大學就讀是一番是非常不錯的體驗。
西安財經大學簡稱「西安財大」,是由陝西省人民政府與國家統計局共建的普通高等學校。
學校前身是1952年創建的西北貿易學校;
1985年,西北貿易學校更名為陝西商業專科學校;
1996年,陝西商業專科學校、陝西財政專科學校、陝西工商學院合並為陝西經貿學院;
2001年6月,陝西經貿學院與西安統計學院合並組建西安財經學院;
2018年11月,經教育部批准更名為西安財經大學。

師資力量
截至2020年5月,學校有專任教師1000餘人,其中國家、省部級專家37人,全國級模範教師、省級教學名師、優秀教師、先進工作者、師德標兵、師德先進個人、陝西省師德楷模等25餘人;省級教學團隊9個。
省級教學名師:於璐瑤、尚宇梅、胡碧、康萍、陳曉莉、薛小榮、丁巨濤、鐵衛、張瑞年、劉小冬、周作斌、王佐。
Ⅳ 西安財經大學行知學院2021招生簡章
摘要
Ⅵ 西安財經大學和西安財經學院有什麼區別
沒有區別,是一個學校,西安財經大學前身叫西安財經學院。
西安財經大學(Xi』a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簡稱「西安財大」,是由陝西省人民政府與國家統計局共建的普通高等學校。

師資力量
截至2020年5月,學校有專任教師1000餘人。
其中國家、省部級專家37人,全國級模範教師、省級教學名師、優秀教師、先進工作者、師德標兵、師德先進個人、陝西省師德楷模等25餘人;省級教學團隊9個。
以上內容參考 網路-西安財經大學
Ⅶ 西安財經大學
西安沒有一所大學叫
西安財經大學
,只有一個西安財經學院,去年在甘肅錄取的最低分是561分,我說的是文科的分數,你沒說你是文科還是理科
Ⅷ 西安財經大學是幾本
西安財經大學是一本。
西安財經大學在陝西是第一批次本科招生,所以我們通常說西安財經學院是一本大學。
註:教育部門並沒有說西安財經學院是一本還是二本,西安財經學院是幾本只是民間說法(某大學在本科第一批次招生的話,就說該大學是一本大學,在第二批次招生的話,就說該大學是二本大學)。
西安財經學院簡稱「西財」,坐落於世界歷史名城古都西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與陝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西安財經學院是中央與地方共建,陝西省主管,經濟和管理學科為主幹,文、法、理、工、藝為支撐,多學科協調發展的普通高等學校。
截至2018年11月,學院有5個一級學科、33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6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4個省級重點學科、1個省級特色學科。
陝西省重點學科:統計學、管理科學與工程、財政學、經濟法學。

(8)西安財經大學招生簡章擴展閱讀:
歷史沿革
其前身是1952年創建的西北貿易學校。
1996年5月,經教育部門同意,陝西商業專科學校、陝西財政專科學校、陝西工商學院合並為陝西經貿學院。
2001年6月,經國家教委批准,陝西經貿學院與西安統計學院合並組建西安財經學院。
2010年,陝西省人民政府與國家統計局簽署協議,共建西安財經學院。
2017年11月1日,陝西省教育廳根據有關要求,依據陝西省高校設置評議委員會專家組考察評議意見,擬向教育部申報西安財經學院更名「西安財經大學」,並進行公示。
Ⅸ 關於西安財經大學
經濟學,工商管理,金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