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學招生條件
1. 湘潭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更好地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規范學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所指招生工作涵蓋的主要類別有:普通高考招生、保送生招生、藝術類招生、國家專項計劃(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招生、地方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專項計劃)招生、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職高對口招生。
第三條 學校校名:湘潭大學,學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英文譯名:Xiangtan University,郵政編碼:411105,招生咨詢熱線:0731-58293275、58293451,傳真:0731-58298913,湘潭大學本科招生網網址:http://zhaosheng.xtu.e.cn/,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四條 學校為公辦、全日制綜合性全國重點大學,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
第五條 學校坐落在毛澤東同志的故鄉、歷史文化名城——湖南省湘潭市,是湖南省與教育部、國家國防科工局共建大學,國家「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支持高校,全國首批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的單位,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學校,湖南省首批招收留學生和國防生的高校。
第六條 湘潭大學招生工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多樣化高素質人才的需要,從有利於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科學選拔各類人才和維護社會公平出發,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錄取原則,切實保障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七條 學校成立湘潭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執行學校黨委和行政有關招生工作的決議,研究制定學校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並指導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八條 學校招生與就業指導處為具體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組織招生工作改革的調查和科學研究;做好人才需求和培養的預測工作;全面系統地宣傳學校的辦學思想、辦學條件、學科特點、專業內涵、人才培養等方面的建設和發展情況;組織對部分類別考生的考核和實施全日制普通本科生錄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學校招生計劃管理部門根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社會經濟發展需要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總計劃,經學校校長辦公會審定後,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第十條 學校招生計劃管理部門根據教育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總計劃制定各專業招生計劃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後執行。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計劃管理部門將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復的招生計劃在規定的時間內寄(送)到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普通高考招生主管部門,並向社會公布。
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規定,按照本科招生總計劃的1%預留部分本科招生計劃,用於調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線生源的不平衡,預留計劃執行學校統一的錄取規定,主要投放到上線生源多、重點高校錄取比例相對較低的省(自治區、直轄市)。
第四章 招生工作人員
第十三條 學校選拔能模範遵守國家有關考試招生政策法規的教師和幹部參加招生宣傳和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四條 招生宣傳和招生錄取工作人員均須參加學校組織的考試招生政策法規和技術培訓。參加招生錄取的工作人員須無直系親屬參加當年當地的高考。
第五章 招生工作紀律
第十五條 招生工作人員需簽訂《湘潭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責任承諾書》。
第十六條 招生工作部門和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教育部及相關部門的有關紀律規定,確保考試招生公平公正。
第十七條 招生錄取工作人員要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將錄取工作的相關信息泄漏給非招生錄取工作人員。
第六章 入學考試(考核)
第十八條 符合國家政策規定、擬申請我校單獨招生考試資格的高水平運動員,需參加國家體育總局統一組織的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單獨招生文化課考試,其考核辦法和錄取形式執行教育部、生源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主管部門和學校的有關規定;其餘考生均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
第十九條 學校藝術類招生(北京、上海、湖南、湖北、河南、河北、山東、廣東)使用生源省(市、自治區)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其它要求遵照教育部及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招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具體要求以當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為准。
第二十條 學校組織對高水平運動員的體育專項測試。具體要求以當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為准。
第七章 錄取規則
第二十一條 學校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提檔比例按省級高校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執行,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提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保送生、高水平運動員的調檔名單由學校根據考核情況向生源所在省級高校招生主管部門提供。
第二十二條 我校提檔時承認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確認的全國性高考政策性加分,但分值累計不得超過20分。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將按照考生高考投檔分由高到低擇優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直至完成來源計劃。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
第二十三條 學校不設專業志願分數級差,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分科類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實施錄取。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則按單科語文、數學、外語、文(理)綜合的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依次錄取。考生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所有錄取及退檔考生以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門進行審核確認後的名單為准。如與生源所在省份排序規則不符,按生源所在省份政策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有選考科目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該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執行;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二十五條 英語類專業要求考生的外語應試語種為英語,其他專業原則上不限外語應試語種,考生進校後以英語、日語、法語、西班牙語為公共外語安排教學。
第二十六條 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除招生計劃特別註明的專業外,學校對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且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八條 我校藝術類招生專業錄取規則如下:省級統考專業成績及高考文化成績均達省藝術類同科類本科專業最低控制分數線,進檔後按分數優先的原則,用以下綜合成績作為錄取依據:
1.考生所在省(市)投檔錄取規則中已確定綜合分(綜合成績)計算規則的,則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規定執行,按投檔成績(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專業成績高者優先錄取,仍相同則依次按語文、外語、數學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2.考生所在省(市)投檔錄取規則未確定綜合分(綜合成績)計算規則的,綜合分(綜合成績)換算方式為:綜合分=文化課成績×40%+專業成績×文化成績總分(滿分)÷專業成績總分(滿分)×60%。按綜合分(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錄取,綜合分相同時,專業成績高者優先錄取,仍相同則依次按語文、外語、數學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第二十九條 報考我校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必須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規定,且其運動水平須經我校體育專項測試認定,文化考試成績應達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水平運動隊招生錄取的有關要求。
第三十條 保送生、貧困地區定向生、農村學生專項計劃生按國家和我校有關政策錄取。
第三十一條 我校建立校長作為高校法人代表簽發或授權簽發錄取通知書制度。凡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我校發放由校長簽發,加蓋本校校章的錄取通知書。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入學。
第三十二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通過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學生,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湘潭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八章 學費標准及幫困措施
第三十三條 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學校嚴格按照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財政廳和湖南省教育廳當年批準的收費標准執行收費,具體收費標准將在學校招生網和新生入學須知上公布。
第三十四條 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學設有「綠色通道」,構建了「獎、勤、貸、助、減、免、補、緩」等多項措施相互補充、覆蓋全體學生的資助激勵體系,不讓任何一名品學兼優的學生因經濟困難而輟學。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招生章程同時廢止。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由湘潭大學招生與就業指導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公布後,如遇教育部和省(區、市)高考招生政策調整,我校將制定相應招生政策,另行公布。在實施過程中有修訂的,修訂內容自修訂之日起生效。
2. 湘潭大學屬於幾本學校
一本。
湘潭大學在湖南是第一批次招生,可以說湘潭大學是一本大學。是一所由毛主版席倡導創辦的綜合權性全國重點大學。是湖南省與教育部共建大學,也是湖南省與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共建高校。
歷年錄取線(湖南):

湘潭大學是湖南四所全國百強大學之一,有「計算湘軍」的美譽,化學、材料科學、工程學、數學四個學科ESI排名進入全球前1%,是全國流變力學、消費經濟學發源地。
(2)湘潭大學招生條件擴展閱讀:
截至2018年3月,學校學科覆蓋10大門類,4個學科 ESI排名進入全球前1%,7個學科進入2018軟科世界一流學科排名。現有3個國家重點學科,4個國防特色學科,2個湖南省優勢特色重點學科
在全國高校第四次學科評估中,湘潭大學28個學科參評,有9個學科進入B類,其中數學、法學、理論經濟學、軟體工程等6個一級學科排名湖南高校第一名,材料科學與工程、化學工程與技術、中國語言文學等6個一級學科排名湖南高校第二,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機械工程、外國語言文學等20個學科上榜。
3. 湘潭大學屬於一本還是二本
湘潭大學是一所由毛主席倡導創辦的綜合性全國重點大學。是湖南省與教育部共建大學,也是湖南省與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共建高校。在湖南是第一批次招生,可以說湘潭大學是一本大學。

教學建設:
學校共有85個本科專業(其中國家重點學科專業3個、國家特色專業11個、國家綜合改革試點專業1個、省級特色專業23個、省級重點專業15個,「卓越教育培養計劃」專業6個);有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3個,國家級教學團隊4個,國家精品課程9門,國家精品資源共享課9門,國家精品視頻公開課2門,國家級教學成果獎6項,國家精品教材、國家規劃教材14種;有國家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1個,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1個,國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基地1個,國家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2個、全國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社會實踐研修基地1個(教育部首批12個之一)、教育部高校輔導員培訓和研修基地1個、省級研究生培養創新基地15個,校級培養創新基地33個。
國家重點學科專業(3個):信息與計算科學、工程力學、哲學
國家級特色專業(11個):信息與計算科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體工程、材料物理、化學、經濟學、法學、行政管理、旅遊管理、中國共產黨歷史、英語
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3個):材料科學與工程實驗教學示範中心、經濟管理實驗教學中心、法學實驗教學中心
拔尖人才培養試點項目(3個):數學類(韶峰班)、物理類(韶峰班)、材料類(師昌緒班,院士任班主任)
首批「卓越教育培養計劃」專業(6個):法學、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環境工程、采礦工程
國家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1個):法學
國家綜合改革試點專業(1個):法學
湖南省特色專業(23個):經濟學、金融學、法學、行政管理、旅遊管理、圖書館學、新聞學、英語、中國共產黨歷史、哲學、歷史學,
信息與計算科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通信工程、微電子科學與工程、材料物理、物理學、工程力學、材料成型與控制工程、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環境工程
湖南省重點專業(15個):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法學、行政管理、旅遊管理、漢語言文學、英語,
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材料物理、金屬材料工程、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
國家級教學團隊(4個):「英語專業」教學團隊、「計算數學」教學團隊、「材料與器件」教學團隊、「技術物理」教學團隊
國家級精品課程(9門):綜合英語、大學英語、訴訟證據法學、比較文學、電子政務基礎、數值計算方法、計算物理及其應用、材料的宏微觀力學性能、大學化學基礎
學科建設:
學校建有3個國家重點學科(含1個培育學科),2個湖南省優勢特色重點學科,19個湖南省「十二五」重點學科;11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8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75個二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30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191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13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涵蓋16個領域)。3個學科 ESI排名進入全球前1%。
博士後科研流動站(11個):理論經濟學、法學、公共管理、哲學、統計學、數學、物理學、化學、力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化學工程與技術
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8個):理論經濟學、法學、公共管理、哲學、統計學、數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化學工程與技術
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30個):數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體工程、電氣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信息與通信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機械工程、物理學、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材料科學與工程、化學、化學工程與技術、環境科學與工程,應用經濟學、理論經濟學、法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圖書情報與檔案管理、統計學、馬克思主義理論、哲學、中國語言文學、外國語言文學、新聞傳播學、政治學、中國史、世界史。
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13個):法律、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金融、會計、應用統計、藝術、翻譯、新聞與傳播、旅遊管理、圖書情報、社會工作、工程(含計算機技術、電氣工程、電子與通信工程、集成電路工程、光學工程、控制工程、機械工程、動力工程、工業設計工程、材料工程、化學工程、環境工程、食品工程、測繪工程、建築與土木工程、交通運輸工程等16個領域)。
全球ESI前1%學科(3個):化學、材料科學、工程學
國家重點學科(2個):計算數學、一般力學與力學基礎
國家重點(培育)學科(1個):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研究
湖南省優勢特色重點學科(2個):數學、化學工程與技術
湖南省重點學科(19個):應用經濟學、理論經濟學、法學、公共管理、圖書情報與檔案管理、中國語言文學、外國語言文學、哲學、中國史、數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與通信工程、物理學、機械工程、力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化學、化學工程與技術、環境科學與工程。
4. 湘潭大學廣告學的錄取要求
不用考美術的,我是湘大廣告學出來的!
這個專業不屬專業招生,中間會學一些美術的東西,但很少,主要以廣告策劃、文案為主,出來後大多做文字工作的。
5. 湘潭大學單獨招生
不是前一段時間有自主招生嗎 而且我覺得放棄高考來參加這個好像不劃算啊 在湘潭大學學生活動中心地下舞廳有個展板 好像是以前單獨招生考試的介紹 具體題目難不難就不知道了 因為我也木有參加過自主招生
6. 湘潭大學是幾本
湘潭大學是一本院校。
湘潭大學(Xiangtan University),簡稱「湘大」,創辦於1958年,是毛澤東主席親自倡導創辦的綜合性全國重點大學。1958年9月10日,毛澤東親筆題寫「湘潭大學」校名,並囑托「一定要把湘潭大學辦好」。
學校是教育部和湖南省重點共建「雙一流」建設高校,湖南省國內一流大學建設高校(A類),由湖南省人民政府與教育部、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重點共建。入選111計劃、國家特色重點學科項目、國家級新工科研究與實踐項目、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接收院校。

(6)湘潭大學招生條件擴展閱讀
教學建設:
學校共有85個本科專業(其中國家重點學科專業3個、國家特色專業11個、國家綜合改革試點專業1個、省級特色專業23個、省級重點專業15個,「卓越教育培養計劃」專業6個);
有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3個,國家級教學團隊4個,國家精品課程9門,國家精品資源共享課9門,國家精品視頻公開課3門,國家級教學成果獎6項,國家精品教材、國家規劃教材14種。
學科建設:
截至2018年3月,學校學科覆蓋10大門類,4個學科 ESI排名進入全球前1%,7個學科進入2018軟科世界一流學科排名。現有3個國家重點學科,4個國防特色學科,2個湖南省優勢特色重點學科,19個湖南省「十二五」重點學科;
11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15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75個二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31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191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13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涵蓋16個領域)。
7. 湘潭大學怎麼樣
湘大其實還是挺好的,確實如樓上所說,可惜他不是211,其實能上湘大的分數的話,基本上個211也沒問題,所以我也覺得找個211比較好!
8. 湘潭大學這一條美術專業生招生條件是什麼意思
意思是山東河南湖北廣東河北考生要全省聯考合格加湘潭大學自己組織的校考合格才能錄取,
9. 湘潭大學怎麼樣啊
珍惜湘大四年的時光 定能給現在的你一個滿意的回答
10. 湘潭大學怎麼樣有什麼方法可以讓我了解下啊
我是湘潭大學10級的新聞系學生,怎麼說呢?湘潭大學是重本大學,在全國排名78位。但是不是211 985 想讀 211 985 的就別來湘潭大學了。從師資來說湘潭大學在同類學校中佔有優勢。但是處於湘潭市這種二級城市,經濟實力學校擴建後勁不足。就拿學風來說,湘潭大學的學子還是很爭氣的,單從學習,湘大是好地方。學校的宿舍有好的有壞的,我們比較糾結 住的是古董級建築,十人間但是挺熱鬧。如果你是文科生建議你做好心理准備,理科生的宿舍好一點,公寓設施齊全,樓宇氣派。這只是簡單的陳述,如果想了解更多,可以發郵件到我郵箱:[email protected],更多詳情會告訴你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