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業大學江蘇省招生計劃
Ⅰ 2017年北京林業大學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專業及計劃 都有什麼專業
1、2016年全國共有95所具備普通自主招生招生資格的高校,其中,甘肅地區蘭州大學榜上有名。考生需要注意的是:此名單中,北京外國語大學、中國農業大學、中國礦業大學(北京)、中國地質大學(北京)、東北林業大學等5所大學雖然具備自主招生權,但是在2016年不會進行實際招生。2、2016自主招生院校名單山東(3所):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中國石油大學(華東)湖南(3所):湖南大學、中南大學、湖南師范大學(僅本省)廣東(2所):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重慶(3所):重慶大學、西南大學、西南政法大學(僅本市)天津(2所):南開大學、天津大學遼寧(3所):大連理工大學、東北大學、大連海事大學吉林(2所):吉林大學、東北師范大學浙江(1所):浙江大學安徽(2所):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合肥工業大學(含合肥工業大學宣城校區)福建(2所):廈門大學、福州大學(僅本省)甘肅(1所):蘭州大學黑龍江(4所):哈爾濱工業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東北林業大學(2016年不招生)、黑龍江大學(僅本省)河南(1所):鄭州大學(僅本省)廣西(1所):廣西大學(僅本省)貴州(1所):貴州大學(僅本省)雲南(1所):雲南大學(僅本省)北京(24所):北京大學(含北大醫學部)、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化工大學、北京郵電大學(含北京郵電大學宏福校區)、北京林業大學、北京中醫葯大學、北京師范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2016年不招生)、中國傳媒大學、中央財經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國政法大學、華北電力大學(含保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中國農業大學(2016年不招生)、北京語言大學、中國礦業大學·北京(2016年不招生)、中國地質大學·北京(2016年不招生)、北京工業大學(僅本市)上海(9所):復旦大學(含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上海交通大學(含上海交大醫學院)、華東理工大學、東華大學、華東師范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上海財經大學、同濟大學、上海大學(僅本市)江蘇(11所):南京大學、東南大學、中國礦業大學、河海大學、江南大學、南京農業大學、中國葯科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理工大學、蘇州大學、南京師范大學(僅本省)湖北(7所):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中國地質大學(武漢)、武漢理工大學、華中農業大學、華中師范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四川(5所):四川大學、西南交通大學、電子科技大學(含電子科技大學沙河校區)、西南財經大學、四川農業大學(僅本省)陝西(7所):西安交通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長安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陝西師范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西北大學(僅本省)。
Ⅱ 高校專項招生計劃的學校有哪些
清華大學;
北京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
北京交通大學;
北京郵電大學;
中央財經大學;
北京科技大學;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中國傳媒大學;
北京中醫葯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
北京林業大學;
華北電力大學;
北京化工大學;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北京語言大學;
北京工業大學;
北京外國語大學;
中國農業大學;
中國礦業大學(北京);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
南開大學;
天津大學;
復旦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同濟大學;
東華大學;
華東理工大學;
上海財經大學;
華東師范大學;
上海外國語大學;
上海大學。
Ⅲ 高校專項招生計劃高校名單
北京(24所)
北京大學
清華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北京交通大學
北京科技大學
北京化工大學
北京郵電大學
中國農業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
華北電力大學
北京林業大學
北京中醫葯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
北京外國語大學
北京語言大學
中國傳媒大學
中央財經大學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中國礦業大學(北京)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
北京工業大學
天津(2所)
南開大學
天津大學
上海(9所)
同濟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華東理工大學
復旦大學
華東師范大學
上海外國語大學
上海財經大學
東華大學
上海大學
江蘇(11所)
南京大學
東南大學
中國礦業大學
河海大學
江南大學
南京農業大學
中國葯科大學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南京理工大學
蘇州大學
南京師范大學
河南(1所)
鄭州大學
浙江(1所)
浙江大學
安徽(2所)
合肥工業大學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福建(2所)
廈門大學
福州大學
山東(3所)
山東大學
中國海洋大學
中國石油大學(華東)
遼寧(3所)
大連理工大學
東北大學
大連海事大學
吉林(2所)
吉林大學
東北師范大學
黑龍江(4所)
東北林業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哈爾濱工程大學
黑龍江大學
湖北(7所)
武漢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武漢理工大學
華中農業大學
華中師范大學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湖南(3所)
湖南大學
中南大學
湖南師范大學
廣東(2所)
中山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重慶(3所)
重慶大學
西南大學
西南政法大學
四川(5所)
四川大學
西南交通大學
電子科技大學
西南財經大學
四川農業大學
陝西(7所)
西安交通大學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西北工業大學
長安大學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陝西師范大學
西北大學
甘肅(1所)
蘭州大學
廣西(1所)
廣西大學
貴州(1所)
貴州大學
雲南(1所)
雲南大學
Ⅳ 北京林業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更好地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要求,保證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北京林業大學。學校代碼:10022。辦學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清華東路35號。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辦學層次:本科。辦學類型:普通公辦高等學校。辦學形式:全日制。辦學性質: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一流學科建設高校。
第三條 頒發證書: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北京林業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北京林業大學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北京林業大學設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黨委書記、校長擔任組長,主管招生、紀檢監察、本科教學工作校領導任副組長,招生就業處、教務處、紀委、監察處等部門負責人任組員。
第六條 北京林業大學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條 北京林業大學設立本科招生監察工作領導小組,由主管紀檢監察工作校領導任組長,紀委副書記、監察處處長任副組長,紀委、監察處工作人員任組員,履行相應招生監察職責。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
第八條 北京林業大學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領導下,在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在錄取過程中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九條 計劃編制
學校2020年招生計劃總數為3400人,按照「有利於學校生源結構、有利於學生就業服務、有利於國家社會需求」的原則,依據各省高考報考人數、往年錄取率和直屬高校計劃享有度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詳情以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為准。
學校預留招生總計劃的1%,用於調節各省(區、市)統考上線生源不平衡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問題。
學校未做分省編制的其他類計劃用於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招生類型。
第十條 錄取原則
1.調檔比例:對於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我校按照一般不超過各省公布招生計劃數的105%進行調檔,對於服從專業調劑、體檢符合要求的考生,原則上提檔不退檔。在此范圍內,由我校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專業志願以及相關單科成績等情況擇優錄取。
2.學校志願:我校按照招生計劃擇優錄取符合條件的考生,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可進行志願徵集,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3.錄取專業: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
對所有無法滿足所報專業志願但服從調劑的考生,按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排序調劑到計劃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取額滿。
我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執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在上海、浙江、北京、天津、海南、山東,按照相應省級招辦公布的錄取工作文件執行。
生物技術(中加合作辦學項目)、木材科學與工程(中加合作辦學項目)為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招生時只錄取報考該項目志願並達到錄取條件的考生。
4.加分政策:對享受加分政策(全國性加分)的考生,在調檔和錄取進專業時均按加分後的分數計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一條 外語語種
1.日語專業只允許英語語種的考生報考。
2.生物技術(中加合作辦學項目)、木材科學與工程(中加合作辦學項目)專業部分課程為英語授課,建議英語語種考生報考。
3.工商管理類、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電子商務、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管理信息方向)、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法學、計算機類、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英語、商務英語、生物科學類、設計學類等專業建議英語語種的考生報考。
4.其他專業不限語種,但因本校公共外語課及相關專業課不具備非英語語種開設條件,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
第十二條 相關科目要求
1.對江蘇省考生(含高水平藝術團、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要求選考科目等級為2B及以上(不指定具體科目),必測科目均為合格及以上;高水平運動隊、設計學類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按江蘇省有關規定執行。
2.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依次優先錄取的原則為:
北京考生按實考文化課總分、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選考三科總成績(美術類依次比較美術統考、實考文化課總分、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選考三科總成績)高低排序;山東考生按實考文化課總分、語文數學總成績、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選考科目單科最高成績、選考科目單科次高成績高低排序;天津考生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選考3門科目中最高成績、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海南考生按高考綜合分、語數外總分、語文、數學成績、選考第一高分、第二高分、第三高分成績高低排序;浙江考生按實考文化總分、語文數學總分、語文或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選考科目單科成績高低排序;上海考生按實考文化課總分、語文數學總分、語文或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選考科目單科成績高低排序。
其餘省份先比較實考文化總分,再比較相關科目成績。相關科目比較順序: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理綜、外語;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文綜、外語。江蘇考生在比較相關科目成績之前,先比較選考科目等級,順序依次為:A+A+、A+A、AA、A+B+、A+B、AB+、AB。
3.報考園林、風景園林、城鄉規劃專業的考生建議具備一定的美術基礎。
第十三條 男女比例
所有招生專業均無男女性別限制。
第十四條 往屆生錄取
往屆生的錄取按照各省級招生辦有關規定辦理,和應屆生同等對待。
第十五條 特殊類型考生錄取
高水平藝術團、設計學類專業、高水平運動隊、高校專項計劃、中加合作辦學項目等特殊類型的錄取,依據教育部相關政策、北京林業大學2020年相應招生簡章的具體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體檢要求
體檢標准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及我校制訂的補充規定執行。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七條 學費標准
根據京價(收)〔2000〕217號文件和京價(收字)〔2000〕334號文件精神,2020年學費為:林學類、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野生動物與自然保護區管理專業每生每年2500元,英語、商務英語、日語專業每生每年6000元,設計學類每生每年10000元,其餘專業每生每年5000元或5500元。生物技術(中加合作辦學項目)和木材科學與工程(中加合作辦學項目)專業學費分兩階段收取:第一、第二、第三學年每生每年23000元(其中學費5500元、專業培訓費17500元),第四、第五學年我校收取每生每年5500元,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按學分收取學費,目前每生每學分的標准約為1360加元,生物技術(中加合作辦學項目)約65學分,木材科學與工程(中加合作辦學項目)約70學分,此部分學費標准每年略有調整,以入學UBC大學當年的標准執行。
住宿費標准為每生每年900元。如果國家調整2020年本科生學費和住宿費標准,學校將按照新規定收取。
第十八條 入學復查
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在新生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過程中,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書、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後,學校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十九條 資助政策及程序
學校建立了以獎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緩交減免為主,社會資助為補充的「6+1」式多元互補的學生獎勵和資助體系。新生拿到錄取通知書後可以在「北京林業大學迎新網」了解資助政策,申請家庭經濟困難認定。新生報到時設立「綠色通道」,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入學。入校後,通過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的同學,可以獲得相應幫助。對於家庭經濟特別困難,難於來校報到的新生請及時與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聯系以獲得幫助。學校陽光資助熱線:010-62337424/62336036。
第二十條 信息公開辦法及渠道
嚴格執行四級信息公開制度,認真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要求,我校公開渠道主要為北京林業大學本科招生官方網站,網址:http://zsb.bjfu.e.cn。
第二十一條 招生聲明
我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 招生咨詢及監督投訴渠道
聯系電話:010-62338216、62338222
傳真:010-82381399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微信公眾號:BJFU8216
官方微博:http://weibo.com/u/2799681034
紀檢監察部門投訴電話:010-62338237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招生辦公室起草,經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提出,報校長辦公會通過後頒布實施。章程修訂需按照同樣程序,經審批後施行。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或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一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本章程以教育部最後審核為准,解釋權屬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Ⅳ 請問北京林業大學每年大概招收多少學生2010年依然是那麼多嗎
10年對於09年招生計劃 總班級數不變
變化在於兩點 2010級城市規劃專業改為五年制
計算機專業招生從4個變為3個 增設一個班的網路工程專業
Ⅵ 北京林業大學有多少人
截至2014年12月(北林官方是每年統計一次完整的數據),北京林業大學在校生回31356人,其中本科生13235人,研究生答4819人,各類繼續教育學生11711人,非計劃招生高等教育學生中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1591人。
Ⅶ 北京林業大學的招生標準是什麼它的分數線是多少
每一年的七八月份全國各地都會面臨著學生選大學這樣的狀況,那麼對於他們每一個學生心目中都會有自己理想的大學。但是由於分數的原因,他們在選擇大學的時候是需要考慮到很多條件的。那麼今天我們主要說的就是北京林業大學,它的招生標準是什麼以及它的分數線是多少?

那麼對於北京農業大學,如果你想報考的話,那麼它也是有一定的分數限制的。那麼2020年的最低分是604分,那麼它的省控線是544分,並且這還需要根據你所嚮往的專業來進行一個調整。因為有的專業它比較火熱,那麼因而它的分數也相對於較高,如果你報的是冷門專業的話,那麼它的分數就會比較低。
Ⅷ 北京林業大學提前批次錄取有哪些專業
我是林業大學大四的啊~~~提前批錄取 國防生 特長生 藝術生`~~`
一樓的在瞎叫什麼呢...
Ⅸ 北京林業大學自主招生占省內招生計劃嗎
自主招生不佔省內計劃,高校每年都預留部分招生計劃專門用於自主招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