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招生的大學
Ⅰ 大學定向招生是怎麼回事
所謂定向,就是「定學校、定專業、定就業」三定。定向又可分為國防定向(國防生)和普通定向。
國防定向除考生軍檢合格外,定向對考生報考沒什麼特別條件要求,只要考生願意,都可以報考。
如果考生在第一志願報考了國防和普通定向的學校和專業,錄取時,都可以享受高校在當地調檔線下降近20分投檔案的政策。但有的高校普通定向會根據定向就業單位的不同而確定更大的降分幅度:如武漢大學定向到西藏的考生,最多可以降低40分。而國防生每年都可以獲得5000元的獎學金或生活、學費補助。
但要注意,考生一旦被錄取,進校後就與學校簽訂合同,明確畢業必須到定向的單位或城市就業,以及就業的時間等內容。
這兩項定向生雖然在分數上得到了照顧,但也要承擔相應的義務,即他們畢業後都要到「定向」單位就業。國防生一般要在單位服役5年,普通定向則必須到定向單位工作,其工作時間則是5年、8年不等,有的則長達10年一上,如武漢大學定向到西藏就業的學生,畢業後在西藏工作時間原則上不少於15年。
以上資料節選自《高校招生》2006年第1期李振東文章《通向大學的「輔助道」》
Ⅱ 大學定向招生 定向培養 中的定向培養 是什麼意思
定向培養:為特定地區、部門或單位招收和培養學生的制度。屬國家任務計劃招生的一部分。可實行在指定地區、部門或單位定向招生的辦法。錄取分數線可略低於非定向招生的標准。
學生畢業後須按計劃到指定地區、部門或單位工作。目的在於使邊遠地區、工作環境較艱苦的行業和急需某些人才的單位能分配到一定數量的所需畢業生,並增強招生、畢業生分配的計劃性,使培養工作更有針對性,取得更大的社會效益。

(2)定向招生的大學擴展閱讀:
定向招生政策
為了保證工作環境比較艱苦的地區和行業能得到一定數量的畢業生,高等學校按國家招生計劃的一定比例實行「定向招生,定向就業」。
定向的地區為內蒙古、廣西、貴州、雲南、西藏 、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9個省(自治區),國家重點建設項目中工作環境比較艱苦的單位也可定向。教育部所屬院校還可面向農業、林業、地質、能源、建材、氣象、國防軍工、解放軍等部門定向招生。
Ⅲ 大學里的定向生和非定向生有什麼區別謝謝
一、性質不同
1、定向生: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業。
2、非定向生:非定向生按學校推薦,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二、計劃不同
1、定向生:是指為了幫助邊遠地區、少數民族地區和工作環境比較艱苦的行業培養人才,保證他們得到一定數量的畢業生而制定的一項政策。考生自願填報有關高等學校定向就業招生志願並按有關政策一旦被錄取為定向生,須在入學注冊前與高校及定向就業單位簽訂有關定向就業協議。
2、非定向生:非定向培養碩士研究生是國家計劃內非定向培養,考生的培養費用由中央或地方財政撥款,因此,考生入學時不需交學費,國家按月發給考生一定的生活費,一般在260元左右。入學時,考生還需將檔案、人事、戶口、工資關系轉到學校,畢業時就業實行「雙向選擇」。

(3)定向招生的大學擴展閱讀:
定向轉非定向的注意事項:
錄取時,教育部要求各有關省級招辦對高等學校定向就業招生須安排在非定向就業招生同一批次,同時向有關高等學校投檔。
若高等學校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在該校調檔分數線上不能完成,可在該校調檔分數線下20分以內、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由省級招辦補充投檔,高等學校根據考生定向志願擇優錄取;如生源仍不充足,應就地轉為非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執行。
Ⅳ 定向招生大專學校有哪些
摘要 定向專科學校一般是衛生職業技術學校,師范高等專科學校。主要是培養定向一些院和定向師范生以及定向士官等等。
Ⅳ 哪些大學設有定向生
教育專業與核工程航天之類的大學,就是講師范類的與工科學校的個別專業,具體的要看每年的報考信息......
Ⅵ 定向越野招生的十八所大學分別是哪些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北京
首都師范大學北京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
北京理工大學北京
北京工業大學北京
天津財經大學天津
吉林農業大學吉林
東南大學江蘇
中國礦業大學江蘇
浙江工業大學浙江
山東大學山東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湖北
湖南大學湖南
中南大學湖南
湘南學院湖南
深圳大學廣東
四川師范大學四川
貴州大學貴州
Ⅶ 哪所名牌大學招定向生
教育部《關於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學校定向就業招生工作的通知》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屬高校自2005年起,一般不再安排定向招生計劃,有定向招生資格的高校招生人數也不得超過該校年度招生計劃總規模的1%。高校及定向就業單位不得向有關考生收取國家政策規定范圍以外的任何費用。
Ⅷ 高校的定向生是什麼意思
「定向就業」招生是為了幫助邊遠地區、少數民族地區和工作環境比較艱苦的行業培養人才,保證他們得到一定數量的畢業生而制定的一項政策。普通高校可以把招生來源地區和畢業生就業適當結合起來,按國家招生計劃的一定比例列入「定向就業」招生計劃。考生自願填報有關高等學校定向就業招生志願並按有關政策一旦被錄取為定向生。
目前,有國防定向生和普通定向生。考生須在入學注冊前與高校及定向就業單位簽訂有關定向就業協議,高校對無故拒簽協議的已錄取學生,可取消其錄取資格。
定向就業招生以個人定向志願為准,考生不再與定向單位聯系,不再與定向單位簽訂協議,考生填報的定向志願即視為願意到定向單位就業,定向單位只與委託培養高校簽訂協議即可。定向志願只能填塗在相應批次的第一志願。
大部分定向生可免交學雜費,並根據學習和表現情況享受定向獎學金。學習成績優異的,經定向單位同意也可以研究生。定向生畢業後必須到定向地區或定向單位工作,服務期限一般不超過六年(含見習期一年),服務期滿後允許流動;拒絕去定向地區或定向單位工作的,須退還所得人全部獎學金,補交學雜費,並向學校繳納部分增減費。如學生原定向單位或地區因情況變化不再需要,將由分配部門按非定向國家任務招生安排就業。
高校安排定向就業招生計劃之前,應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與定向就業單位簽訂用人需求協議書,經主管部門審核後,報教育部備案。教育部要求高校對定向就業招生的宣傳工作做到詳細、明確,對定向生的就業去向、獎學金設置、定向就業協議簽訂等有關要求應通過招生章程向社會公布
錄取時,教育部要求各有關省級招辦對高等學校定向就業招生須安排在非定向就業招生同一批次,同時向有關高等學校投檔。若高等學校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在該校調檔分數線上不能完成,可在該校調檔分數線下20分以內、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由省級招辦補充投檔,高等學校根據考生定向志願擇優錄取;如生源仍不充足,應就地轉為非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執行。
Ⅸ 招收定向生的院校
「定向就業」招生是為了幫助邊遠地區、少數民族地區和工作環境比較艱苦的行業培養人才,保證他們得到一定數量的畢業生而制定的一項政策。普通高校可以把招生來源地區和畢業生就業適當結合起來,按國家招生計劃的一定比例列入「定向就業」招生計劃。考生自願填報有關高等學校定向就業招生志願並按有關政策一旦被錄取為定向生。
目前,有國防定向生和普通定向生。考生須在入學注冊前與高校及定向就業單位簽訂有關定向就業協議,高校對無故拒簽協議的已錄取學生,可取消其錄取資格。
定向就業招生以個人定向志願為准,考生不再與定向單位聯系,不再與定向單位簽訂協議,考生填報的定向志願即視為願意到定向單位就業,定向單位只與委託培養高校簽訂協議即可。定向志願只能填塗在相應批次的第一志願。
大部分定向生可免交學雜費,並根據學習和表現情況享受定向獎學金。學習成績優異的,經定向單位同意也可以研究生。定向生畢業後必須到定向地區或定向單位工作,服務期限一般不超過六年(含見習期一年),服務期滿後允許流動;拒絕去定向地區或定向單位工作的,須退還所得人全部獎學金,補交學雜費,並向學校繳納部分增減費。如學生原定向單位或地區因情況變化不再需要,將由分配部門按非定向國家任務招生安排就業。
高校安排定向就業招生計劃之前,應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與定向就業單位簽訂用人需求協議書,經主管部門審核後,報教育部備案。教育部要求高校對定向就業招生的宣傳工作做到詳細、明確,對定向生的就業去向、獎學金設置、定向就業協議簽訂等有關要求應通過招生章程向社會公布
錄取時,教育部要求各有關省級招辦對高等學校定向就業招生須安排在非定向就業招生同一批次,同時向有關高等學校投檔。若高等學校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在該校調檔分數線上不能完成,可在該校調檔分數線下20分以內、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由省級招辦補充投檔,高等學校根據考生定向志願擇優錄取;如生源仍不充足,應就地轉為非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執行。
定向生的形式有以下三種:
(1)由用人單位推薦為本單位定向培養的在職人員參加研究生入學考試;
(2)從參加全國統考的在職人員中選定;
(3)從推薦應屆大學本科畢業生為碩士生的人員中選定。
採取上述三種形式的定向生,招生工作由招生單位負責,按國家教委規定的標准進行初選,並提出錄取名單,經與用人單位協商(第二、第三種形式的定向生還須徵得考生本人同意),簽定合同後,由招生單位發出錄取通知書。
採取第一種形式的在職人員被錄取為研究生後,其學習期間不轉工作關系,享受原工資福利待遇;採用第二、第三種形式被錄取為研究生的待遇與脫產研究生相同,即在學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生活補助費。定向生的用人單位還可向定向生提供部分生活補助。
Ⅹ 什麼是定向招生報考條件
定向選調生和集中選調生其實是根據選調對象的不同進行區分的,只要弄清楚二者分別指代的是哪類人群,基本上就可以了解湖北選調生的報考條件了。考生不妨以2018年湖北選調生招錄公告中對於二者的定位為參考:
1.定向選調對象:
「雙一流」建設高校2018年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應為我省有關市州急需緊缺專業。其中,42所「一流大學建設高校」中,符合急需緊缺專業要求的應屆畢業生可以報考;95所「一流學科建設高校」中,其「一流建設學科」及所涉相關專業為我省急需緊缺專業的,該學科及所涉相關專業應屆畢業生可以報考。
2.集中選調對象:
(1)國內普通高校2018年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應為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下同),或具有一年以上學生幹部經歷,或被評為學校「三好學生」,或為我省「青年馬克思主義者培養工程」培養對象。
(2)省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包括我省有關部門選聘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員和「西部計劃」志願者),應為中共黨員,或具有一年以上學生幹部經歷,或被評為學校「三好學生」,或在服務期間獲得過縣級以上工作表彰;在基層服務滿兩年以上且表現優秀、目前在崗。
(3)武漢市專項選聘生,應為武漢市專項招聘的原「985工程」高校畢業生且在武漢市服務滿兩年、目前在崗。
(4)西藏、新疆籍少數民族2018年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應在鄂高校就讀、政治表現好,願意留在湖北基層工作。
以上報考人員均不包括網路教育、成人教育、自學考試、普通專升本的畢業生,以及各類委培生、定向生。
從2018年發布的公告內容中對二者定位來看,定向選調生要求相對更高,能夠達到報考條件的考生要少很多,那麼相應的考試難度自然也不會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