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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科技大學招生辦

發布時間: 2022-02-05 08:33:49

Ⅰ 江蘇科技大學招生問題

你好,我是10級江蘇科技大學的學生,你的分數報考應該沒有問題,但是對於我校的王牌專業(船舶與海洋工程)就很難,具體詳情請登錄本校網站查詢!

Ⅱ 江蘇科技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我校公辦全日制本科招生。

第三條 學校全稱:江蘇科技大學。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0289,學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代碼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公布的為准。

學校辦學地址:

東校區:江蘇省鎮江市夢溪路2號

長山校區:江蘇省鎮江市丹徒區長香路

張家港校區:張家港市長興中路8號

第四條 學校簡介:江蘇科技大學是江蘇省重點建設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學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高校。學校現有博士後科研流動站3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4個。工程學、材料科學、化學3個學科進入ESI學科全球排名前1%。

第五條 學校面向全國招生。頒發學歷的學校名稱為:江蘇科技大學。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本科普通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的學生,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七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機構是招生辦公室。

第八條 學校根據需要組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組,負責該地區招生宣傳和咨詢,並協助招生辦公室進行招生錄取。招生工作組組長由學校聘任。

第九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和第三方多重監督機制,學校招生工作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生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學校分省生源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核後,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 根據教育部規定,我校預留計劃數不超過本校招生計劃總數的0.5%,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根據生源情況須調整招生計劃時,學校將向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主管部門、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後執行。

第十二條 外語語種:英語、翻譯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俄語專業只招收英語或俄語語種考生。其它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語種,學生入學後外語教學均為英語。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第十四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五條 我校嚴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六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特殊專業體檢及要求)。學校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要求。

第十七條 學校照理工類、文史類、藝體類分代碼(分類)錄取,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八條 學校將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徵求平行院校志願(含院校服從志願)的錄取或者按規定提取其他志願錄取。

第十九條 成績認定:政策性加、降分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執行,我校以投檔成績作為錄取依據(江蘇省採用投檔成績與選測科目等級加分之和作為錄取依據,選測科目等級加分設置標准為:A+=4分,A=3分,B+=2分,B=1分)。

第二十條 進檔考生專業確定方法:採用專業級差方式確定考生專業,專業之間的級差分值為「1、1、0、0、0」。內蒙古自治區採用專業志願清。

第二十一條 同分考生處理:錄取分數相同時,依次比較考生語數外三門總分(江蘇省不含附加分)、外語成績;如仍相同則結合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其他指標,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

第二十二條 體育類專業招生:投檔要求按照考生所在省份規定執行,以投檔成績為錄取依據,從高分到低分(同分考生依次比較文化課總分、專業課總分、外語、數學成績)錄取並安排專業。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准後,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四條 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准(《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於公辦高等學校學費標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14]136號)按學年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

1.普通本科專業實行學分制收費:新生入學第一學年按文科5200元、理科5500元、工科5800元(優勢學科上浮10%)、農林類2500元、體育類5300元預收,每學年結束後,根據學年實際修讀的課程學分數計算年度學費,於下學年開學初結清。

2.以下專業實行學年制收費:

嵌入式培養專業:7800元/生/年

中澳(澳大利亞)合作辦學:26400元/生/年

中烏(烏克蘭)合作辦學:26400元/生/年

3.住宿費標准:1200元/年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校後,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 為確保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根據國家和江蘇省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我校出台了一系列資助經濟困難學生的政策,採取了切實有效的措施,建立起完善的「獎、貸、助、勤、減、免、補」資助體系,解決了經濟困難學生的後顧之憂。具體資助政策和措施有:

一、設立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人民獎學金(500元-3000元不等)、國家助學金(平均3000元/人)、志遠勵志獎學金(1000元-2000元不等)等獎助學金,另設伯藜助學金(5000元/人)、西部助學計劃(4000元/人)、明波獎學金(5000元/人)等企業獎助學金30餘項,用以資助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二、學校每年開展學費減免工作,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確實無力交納學費的學生,如建檔立卡家庭子女、孤兒、殘疾大學生、其他特殊困難學生,可以根據困難程度申請減免全部或部分學費。

三、設立教學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學生工作助理和學校公共服務等勤工助學崗位,鼓勵大學生參加勞動獲取報酬。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詳見江蘇科技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zs.just.e.cn/。

第二十七條 與高職院校「4+0」聯合培養試點項目錄取考生在高職院校學習。

第二十八條 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鎮江市夢溪路2號

郵政編碼:212003

咨詢電話:0511-84401065

招生傳真:0511-84428179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監督電話:0511-84451566

監督郵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網址:http://zs.just.e.cn/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台向社會發布,對於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准。

第三十條 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准,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為准。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江蘇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江蘇科技大學

2020年6月

Ⅲ 江蘇科技大學招生代碼

2011年江蘇科技大學招生章程(江蘇省)一.學校地點、性質、層次

1.學校全稱:江蘇科技大學(國標代碼10289)

學校地址:東校區 江蘇省鎮江市夢溪路2號

西校區 江蘇省鎮江南徐大道西段

張家港校區 張家港市長興中路8號

2.辦學性質:公辦

3.培養層次:本科

二.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和等級要求

我校普通類本科錄取的選修測試科目要求為物理或者歷史。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本一和本二批次專業選修測試科目等級要求為BB級(含)以上,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選修測試科目等級要求為BC級(含)以上;必修測試科目成績須在C級(含)以上,技術測試科目成績為合格。

三.錄取辦法

(一)普通類招生

錄取基本原則:依據選科,滿足等級,按分排序,遵循志願,擇優錄取。

專業確定原則:採用「等級級差法」對考生進行排序。進檔考生選測科目等級折算成等級級差分(選測科目等級級差設置加分標准為: A+=3分,A=2分,B+=1分),採用投檔分與等級級差加分之和作為錄取依據;採用專業級差方式確定考生專業,專業之間的級差分值為「1.1.0」; 分數相同時,依次比較考生語數外三門總分、外語成績;如仍相同則結合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綜合素質評價等其他指標,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

(二)社會體育專業招生

報考我校社會體育專業的江蘇考生,必須參加省專業統考且成績合格。學業水平測試D級不超過三門。

錄取方式:「滿足等級,文化分與專業分之和優先,遵循志願」為錄取原則;對錄取分數相同時,依次比較文化分、體育專業分、英語、數學成績確定考生錄取與否。

(三)國防生招生

錄取辦法參照普通類招生。國防生需符合《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准》,學生入校後將進行復查,異常者按照學校有關規定處理,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隱情不報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入學資格。

四.收費標准

普通本科:新生入學第一學年按標准4600元/年預收((嵌入式軟體人才培養方向)專業6440元/年預收),在下一學年開學時,根據學生上一學年實際所修的學分,按多退少補的原則進行學費結算,第二學年及以後按學生選修學分數收費。

中法合作辦學:21600元/年。

住宿費標准:1200元/年。

五.有關說明

1.關於外語:我校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報考我校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考生的英語成績原則上要求80分以上。

2.關於身體要求:對身體健康狀況的具體要求將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學生入學後需進行體格檢查,身體異常者學校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咨詢方式

1.咨詢電話:0511-84401065,傳真:0511-84428179

2.咨詢地址:鎮江市夢溪路2號江蘇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

3.郵政編碼:212003

4.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5.網址:http:// xsc.just.e.cn

Ⅳ 江蘇科技大學張家港校區招生咨詢電話

咨詢電話:0511-84401065
咨詢網站:202.195.195.145
郵編是212003
我也是這屆考生,希望能幫到你~~

Ⅳ 江蘇科技大學是一本還是二本啊

教育部門並沒有來說江自蘇科技大學是一本還是二本,江蘇科技大學是幾本只是民間說法。

江蘇科技大學在江蘇是第一批次招生,所以我們通常說江蘇科技大學是一本大學。

如果你不是江蘇考生,江蘇科技大學在你所在的省份是本科二批招生的話,你也可以說江蘇科技大學是二本大學。

江蘇科技大學坐落在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江蘇省鎮江市,是江蘇省重點建設高校。

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學校,中國船舶與海洋工程產業知識產權聯盟、江蘇船舶與海洋類高校協同發展聯盟牽頭單位。

江蘇科技大學前身是1952年第一機械工業部船舶工業局籌建的新中國第一所造船中等專業學校——上海船舶工業學校。

1999年江蘇省江海貿易學校並入。2000年中國農業科學院蠶業研究所與學校合並。2004年學校更名為江蘇科技大學。

Ⅵ 江蘇科技大學招生辦的聯系電話,QQ等聯系方式。

地址:江蘇省鎮江市環城路2號江蘇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12003
電話:0511-4402362
傳真:0511-4448290

Ⅶ 江蘇科技大學蘇州理工學院招生辦電話多少

我覺得江蘇科技大學蘇州理工學院的宿舍條件非常的好,和張家港校區的宿舍條件是一樣的,具體可以參考

Ⅷ 我要調劑,可為什麼江蘇科技大學研招辦的電話老打不通

我也遇到這種情況了,要麼打不通無人接聽要麼正在通話中,這說明他們把電話線拔了,調劑申請的人太多了,最好還是直接去現場了解情況。

Ⅸ 江蘇科技大學的招生號碼是什麼

江蘇科技大學的招生熱線是0511—84401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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