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聯合大學大學招生章程
① 北京聯合大學1年得花多少錢
北京聯合大學1年至少得花一兩萬,以下為學費標准:
普通本科專業 4200-5000元/學年,藝術類本科專業8000-10000元/學年,師范類本科專業免收學費,軌道交通信號與控制(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36000元/學年,物流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交通工程(中外合作辦學)。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48000元/學年。
新生入學後進行體檢、報考條件復查,藝術類專業和高水平運動隊須進行入學專業復試,如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弄虛作假者以及體檢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取消入學資格,退回原籍。

學校簡介
北京聯合大學是1985年經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北京市屬綜合性大學,其前身是1978年北京市依靠清華大學、北京大學等創辦的36所大學分校。經過40多年的建設與發展。
學校的綜合實力顯著增強,形成了經、法、教、文、史、理、工、醫、管、藝等10個學科相互支撐、協調發展,以本科教育為主,研究生教育、高職教育、繼續教育和留學生教育協調發展的完備人才培養體系,是北京市重點建設的應用型人才培養基地,也是北京市規模最大的高校之一。
以上內容參考:北京聯合大學——2021年招生章程
② 北京地區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有哪些
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化工大學\北京郵電大學\華北電力大學\中國石油大學(北京)\中國礦業大學(北京)\中國地質大學(北京)\中國農業大學\北京林業大學\北京中醫葯大學\北京師范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北京語言大學\中國傳媒大學\中央財經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北京體育大學\中央民族大學\北京電子科技學院\北京協和醫學院\外交學院\中華女子學院\國際關系學院\中國青年政治學院\中國勞動關系學院\中央音樂學院\中央美術學院\中央戲劇學院\北京聯合大學\北京工業大學\北方工業大學\北京信息科技大學\首都醫科大學\首都師范大學\北京工商大學\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北京城市學院\北京服裝學院\北京印刷學院\北京建築工程學院\北京石油化工學院\首鋼工學院\北京農學院\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北京物資學院\首都體育學院\中國音樂學院\中國戲曲學院\北京電影學院\北京舞蹈學院\北京青年政治學院\北京科技經營管理學院\北京電子科技職業學院\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北京吉利大學\北京培黎職業學院\北京經濟管理職業學院\北京勞動保障職業學院\北京戲曲藝術職業學院\北京體育職業學院\北京農業職業學院\北京匯佳職業學院\北京政法職業學院\北京財貿職業學院\北京經濟技術職業學院北京科技職業學院\北京北大方正軟體職業技術學院\北京現代職業技術學院\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北京新圓明職業學院\北京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北京經貿職業學院\北京京北職業技術學院\北京交通運輸職業學院
③ 現在有哪些院校出了2019年考研招生簡章
北京大學軟體與微電子學院工程管理碩士(MEM)
北京大學藝術學院藝術招生簡章(音樂和美術)版
北京航空航權天大學921通信類專業綜合考試大綱
北京林業大學應用心理碩士
中科院文獻情報中心
北方工業大學
北京郵電大學電子工程學院
上海工程技術大學
中科院上海技術物理研究所
上海海事大學
南開大學MBA招生簡章
南開大學-格拉斯哥大學聯合研究生院項目
天津大學表層地球系統科學研究院
河北工業大學
浙江海洋大學
溫州大學
中國計量大學
浙江財經大學
蘇州科技大學
東南大學
南京審計大學
南京郵電大學管理學院
華北電力大學蘇州研究院
淮海工學院
贛南師范大學
閩南師范大學
閩江學院MBA(非全日制,雙證)
福州大學
安徽財經大學
寶雞文理學院
西安交通大學(非全日制)會計碩士
華中科技大學國學研究院
湖北工業大學外國語學院
重慶郵電大學
重慶醫科大學
西南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太多了,這只是一部份 ,你可以自己去查一下。
④ 北京聯合大學招生辦電話多少
北京聯合大學2016年招生章程

⑤ 中專生參加單招是不是必須要報高考的名
參加單招不是必須要報高考的名。
以下是重慶市的關於單招的工作通知,可以作為參考。
為貫徹落實《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實施意見》(渝府發〔2015〕17號)精神,構建技術技能人才選拔培養「立交橋」, 按照市政府審慎推進、平穩過渡的要求,決定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高等職業院校單獨招生(以下簡稱,「高職單招」)和中高職教育貫通培養項目轉段招生均繼續按照2016年方式進行,《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於深入推進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意見》(渝教招發〔2016〕13號)暫緩執行。現就2017年高職單招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繼續開展高職單招工作,採取「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為主的評價方式,逐步建立高職院校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制度,加強校際、校企合作,構建高職教育招生、培養、就業聯動機制和中高職協調發展體系,提升高職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
註:誠邀同學們加入2017年重慶單招群(群號:462455929)>>點擊加群<<
二、單招院校
2017年高職單招院校共31所,具體名單詳見附件。
三、單招計劃與專業
(一)開展高職單招的院校,2017年高職單招計劃按2016年下達的高職單招計劃執行。
(二)各院校高職單招計劃在市教委2017年下達學校的普通高職(專科)計劃總量中切塊安排。各單招院校需單列20%的單招計劃招收高職對口考生。
(三)開展高職單招的院校2017年招生專業與2016年相同。
(四)各單招院校分專業、分類別招生計劃詳見各院校招生章程。各單招院校需根據重慶市2017年普通高校對口招收中職畢業生專業技能考試(以下統稱「專業技能考試」)的15個專業類別,明確與之相對應的具體單招專業,限參加15個專業大類技能考試考生填報。15個專業類別之外的其他高職對口考生(高職對口藝術類和高職對口其他類),可報考其他單招專業。
四、性質及待遇
高職單招是全國普通高校考試招生重要組成部分。通過單招院校預錄取並經我市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領導小組確認錄取的考生,在高職單招院校就讀期間不得轉學、轉專業,其它待遇與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錄取的專科考生完全相同。凡被高職單招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17年普通高考。除高職對口其他類考生外,未被錄取的且符合全國統一高考條件的考生,可繼續參加2017年普通高考。
五、工作安排
(一)審核備案
2016年12月23日前,各單招院校將招生專業及計劃、招生章程、招生宣傳材料、高職院校基本信息公示表上報市教委審核備案。
(二)政策宣傳
高職單招政策及工作安排將在市教育考試院印發的《2017年重慶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必讀》中進行專門說明。高職單招報名期間,在市教委的統籌下,由市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高職單招宣傳工作,將審核通過的各單招院校招生宣傳材料及相關政策解讀統一匯編成冊,集中開展宣傳。同時,各單招院校要將經審核通過的招生專業及計劃、招生章程、招生宣傳等材料,及時在學校公眾信息網上公布。
(三)報名
1. 2017年已參加高考報名的普通文理考生和高職對口考生,具備2017年高職單招報名資格。
2.2017年2月27日9 :00—3月2日17 :00,考生登錄重慶市教育考試院門戶網(http://www.cqksy.cn)或重慶招考信息網(http://www.cqzk.com.cn),進入「2017年重慶市高職單招報名入口」,選擇擬報考單招院校,並認真閱讀招生章程。憑身份證號和考生號進入擬報考院校報名系統,按程序進行網上報名。每位考生限報1所院校。其中已參加專業技能考試的高職對口考生,只能填報其參加專業技能考試的專業類別相對應的專業。未參加專業技能考試的高職對口藝術和其他類考生,只能填報其他專業。
(四)考試
高職單招考試由文化素質測試、職業技能測試兩部分組成。
1.文化素質測試
凡參加高職單招的考生(免試生除外),均需參加文化素質測試。測試內容主要涵蓋中學所學的語文、數學、英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以及信息技術等學科的基本知識。文化素質測試由市教育考試院負責統一命題、統一制卷、統一考試、統一評卷,考試工作由各區縣考試機構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滿分為300分,考試時長120分鍾。考試時間2017年3 月18日(星期六 )14:30 —16 :30。考生在報名區縣設置的考點參加考試,具體參考地點參見准考證。
2.職業技能測試
凡報考15個高職對口招生專業所對應單招專業的高職對口考生,需於2017年3月11日—12日參加專業技能考試,以其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按滿分300分折算計入總成績。
普通文理考生以及高職對口藝術和其他類考生,則參加各單招院校分專業類組織的面試和職業技能測試。主要考查考生報考高職專業的職業技能適應性能力及專業實踐動手能力,對普通文理考生也可考查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知識兩門高中技術學科掌握情況。測試滿分為300分。
考試安排:考試時間在2017年3月25日—26日期間。考生在報考院校或其指定的地點參加考試,具體參考地點參見准考證。
准考證(含文化素質測試、職業技能測試)由考生本人在單招院校報名系統內列印,考試時考生本人攜帶准考證和身份證參考。
(五)成績和分數線公布
1.成績提供:2017年3月28日,各單招院校將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庫提交市教育考試院備案。同時,市教育考試院將文化素質測試成績和高職對口招生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分發給各單招院校。
2.公布成績和分數線:2017年3月30日,市教委根據全市高職單招考生文化素質測試成績,結合招生計劃情況,分別劃定普通文理類考生和高職對口類考生的文化素質測試合格線,並通過市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各單招院校公眾信息網向社會公布。同時,考生可在所報考院校公眾信息網上查詢成績,如有異議考生可於 4月1日12 點前向報考院校申請成績復核。
2017年4月1日前,各單招院校分普通文理類考生和高職對口類考生劃定職業技能測試合格線,再結合文化素質測試合格線,分別劃定預錄取分數線,形成預錄取方案,並報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未經審核同意,各院校不得向社會公布預錄取情況。
2017年4月7日起,各單招院校將經審核通過的預錄取分數線及錄取結果,在學校公眾信息網上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4月7日—13日),同時公布分專業缺額計劃。考生可登錄學校公眾信息網查詢首次預錄取結果和專業缺額計劃。
(六)錄取
1.錄取考生成績必須同時達到全市統一劃定的文化素質測試合格線和報考院校劃定的職業技能測試合格線及預錄取分數線。
2.各院校需按照經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試院審核、並由學校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分專業實施錄取。
3.對於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市教委主辦或聯辦的我市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職畢業生,以及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範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職畢業生,在單招報名時按要求持獲獎證書原件向報考院校提出免試申請。2017年3月10日前,經市教委審核符合條件並由學校公示後,考生報考相應專業時,即可免試錄取。
4.對於獲得由市教委主辦或聯辦的我市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二等獎的中職畢業生,在單招報名時按要求持獲獎證書原件向報考院校提出免試申請。2017年3月10日前,經市教委審核符合條件並由學校公示後,考生報考相應專業時技能考試成績按230分計,如參加了職業技能測試,則以分數較高的成績計。
(七)二次徵集志願
1.2017年4月10日9 :00—17:00,文化素質測試成績合格,但未被預錄取的考生,可登錄市教育考試院門戶網和重慶招考信息網參加二次徵集志願,填報尚有缺額計劃的單招院校的相應專業。具體可咨詢擬報考院校招生管理部門。
2.2017年4月13日,有缺額計劃的單招院校,開展第二次職業技能測試。已參加「專業技能考試」的考生直接認定其測試成績。2017年4月14日,各單招院校先劃定第二次職業技能測試合格線,再結合文化素質測試成績合格線,劃定第二次預錄取分數線,形成預錄取結果報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
3.2017年4月15日起,各單招院校將審核通過的全部預錄取考生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4月15日—4月21日)。考生可登錄報考學校公眾信息網查詢預錄取結果。
(八)錄取確認
考生按預錄院校規定時間進行網上或現場確認,各校應於2017年4月18日前完成考生確認。並將最終確認錄取的考生數據於4月19日上傳市教育考試院。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
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考試機構要高度重視高職單招工作,落實相關責任。及時將高職單招工作的目標任務、目的意義、宣傳要求等落實到轄區內所有高中階段學校,確保廣大考生人人知曉。鑒於僅有三年學籍的中職生,按照我市「異地高考」政策,只能報考高職對口招生或高職單招,各區縣要主動提醒考生積極報考高職單招。
(二)加強領導
1.建立健全機構。各單招院校要成立由分管校(院)長負責,招生、教務、信息網路、監察部門和有關專家組成的招生錄取小組,集體研究決定單招考試、錄取中的重大問題。同時成立各工作組,加強對報名宣傳、考試安排、後勤服務、網路安全、成績數據等的管理,確保高職單招順利實施。
2.科學制定方案。各單招院校要制定更加科學的招生考試及錄取方案,不斷創新選拔形式,強化各類考試招生工作人員的全員培訓,尤其要在考(測)試內容上遵循高職教育規律、突出實效。同時,要制定更能體現高職教育特色、滿足單招錄取學生成才要求的人才培養方案,嚴格組織教育教學。
3.精心組織實施。各單招院校要按照「陽光工程」要求,加強信息公開,及時發布招生章程和人才培養方案,嚴格按程序實施考(測)試及錄取,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確保單招公平、公正。
(三)廣泛宣傳
1.市教育考試院要統一組織開展多種渠道、多種形式的高職單招集中宣傳工作。要將審核通過的各單招院校招生宣傳材料及相關政策解讀統一匯編成冊,集中開展宣傳。同時,各單招院校要將經審核通過的招生專業及計劃、招生章程、招生宣傳等材料,及時在學校公眾信息網上公布。各單招院校不得單獨或委託中介機構進入高中階段學校宣傳組織生源,擾亂中學正常教學秩序。
2. 2017年高職單招院校規模、專業及計劃維持不變,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考試機構要加強正面宣傳,引導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成才觀,做好人生規劃和職業規劃,鼓勵適合參加高職單招的學生積極踴躍報考。嚴禁誤導考生,嚴禁買賣生源,確保考生的知情權和個人權利不受侵害。
(四)落實責任
1.市教育考試院要根據教育部工作要求,加強對院校業務指導,全程指導院校、區縣考試機構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
2.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考試機構和各單招院校要注重此項工作的過程管理和相關情況、資料、數據的收集整理工作,認真總結經驗,分析查找問題,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深入推進改革。
(五)嚴肅紀律
各校要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實施今年高職單招各項工作,深入推進「陽光招生」,促進公平、公正。各校要嚴格按照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監察局印發的《重慶市規范高等教育招生秩序嚴肅高等教育招生紀律若干規定》(渝教招考〔2012〕8號)要求,切實規范高職單招行為,尤其要加強對學校教職員工的教育管理,嚴禁出現與社會中介、培訓機構掛鉤違規開展生源組織、培訓等現象。類似現象一經發現,單招院校首先應在第一時間展開查證和維權行動。市教委將對存在買賣生源、委託或允許中介機構介入高職單招等違規違紀行為的院校,將採取一票否決,並處以減少招生計劃、取消單招資格等懲罰。
⑥ 北京的二本大學有哪些
1、北京聯合大學
北京聯合大學是北京市屬綜合性大學,是北京首批高水平運動隊試點高校。學校的前身在1978年創建的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師范大學等36所大學分校,1985年這些分校合並組建為北京聯合大學。學校在不少省份屬於二批本科錄取,分數線在500分左右。
2、北京物資學院
北京物資學院簡稱「北物」,是一所以物流和流通為特色,以經濟學科為基礎,理、工、經、管、文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高等院校。學校創建於1980年,先後隸屬於國家物資總局、物資部、國內貿易部,1998年劃歸北京市管理。
3、北京城市學院
北京城市學院是一所綜合性普通高校,具有學士、碩士學位授予權。學校的前身是1984年創建的海淀走讀大學,2003年升格為本科院校,並更名為北京城市學院。這所大學在部分省份的錄取分數線為410分左右,是北京地區二本大學錄取分數線較低的大學。

4、中國勞動關系學院
中國勞動關系學院由國家教育部與中華全國總工會共建,是中華全國總工會直屬的普通本科高校。學校是創建於1946年的晉察冀邊區行政幹部學校,歷經華北職工幹部學校、中華總工會幹部學校、中國工運學院等歷史時期,2003年升格為本科院校,更名為中國勞動關系學院。
⑦ 北京可以專升本的學校有哪些
學校:北京服裝學院、北京印刷學院、北京建築工程學院、北京農學院、首回都醫科大學、答北京聯合大學、首都經貿大學、北京城市學院、北京警察學院、北京聯合大學、北京電影學院、北京信息科技大學、北京石油化工學院、北京聯合大學應用文理學院、北京聯合大學生物化學工程學院等。
在北京專升本至少有四種途徑,分別是自學考試、成人高考、遠程教育、普通高校專升本。就自學考試來說北京市的主考院校至少有20所,成人高考則是有很多高校都可以進行招生考試,北京的遠程教育指定高校是全國最多的有17所。
在普通高校專升本方面,國家規定了985工程、211工程的高校不能夠進行專升本的招生考試,其他的高校則是可以的。

(7)北京聯合大學大學招生章程擴展閱讀:
專升本注意事項:
1、及時獲取升本動態
現在的考試實際上是一個信息戰爭,得到一些確切的相關情報不僅可以節省時間和精力,而且還會出其不意地得到一個理想的結果。備考期間要多和同學交流,這樣可以獲得一些信息。
2、方法得當
在備考期間除了勤奮用功、堅持不懈以外,復習方法也非常重要。復習時就要抓住考試這個根本,從分析考試題型和真題入手,確定復習重點,將重要的知識點和題型搞透,不要妄圖面面俱到,否則時間肯定不夠。
⑧ 我是聽障學生家長,我想問問北京聯合大學特殊教育學院2013招生簡章在哪裡能看到
北京聯合大學特殊教育學院於2000年9月正式成立,是全國第一所多學科、綜合性的從事特殊教育師資培養、殘疾人高等教育的學院,學院現招收全日制本科、高職(專科)學生。
報名及考試安排
1、報名程序:網上報名→報送紙制材料、匯款→領取准考證→參加考試
2、網上報名時間:2012年 2 月 16日至 2月 22日。
3、領取准考證時間:2012年 4 月 6 日9:00
4、考試時間:2012年 4月 7 日—4 月 9 日
2012年的招生考試已經完成,2013招生簡章尚未發布,大概要等到2013年1月初才能公布。2013年招生簡章與2012年相差不會太大,建議您先參考2012年的招生簡章,做好相關准備工作。
也請您即時關注北京聯合大學特殊教育學院招生就業板塊或北京聯合大學招生信息網。
⑨ 北京聯合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和《北京聯合大學章程》,結合學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北京聯合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生招生章程另行發布。
第三條 北京聯合大學招生工作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北京聯合大學。
第五條 上級主管部門:北京市教育委員會;辦學性質:北京市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辦學層次:碩士研究生(2-3年制)、本科(4-5年制)、高職(3年制)。
第六條 辦學地點:主校區為北四環校區(北京市朝陽區北四環東路97號),學校現有12所高考招生學院,分布在北四環校區、工體北路校區、學院路校區、外館斜街校區、紅領巾橋校區、垡頭校區、蒲黃榆校區。學校網址:http://www.buu.e.cn。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招生條件
第七條 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對招生計劃編制的要求,根據學科專業建設和發展目標、各專業畢業生就業狀況、各省生源狀況等,編制學校年度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經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校長辦公會、本專科招生工作委員會審定後,上報北京市教委和教育部審批,審批通過後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招生條件按照教育部當年頒布的《教育部關於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第九條 各專業招生無男女比例和往屆生限制。
第十條 各專業錄取的健康要求原則上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要求執行,特殊要求見本章程。
第十一條 報考師范類專業的考生要求體態正常,本人和家族無精神疾病病史、癲癇病史、癔症史等情況。考生的高考體檢信息須符合《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標准(試行)》的相關要求;
報考旅遊管理類專業的考生要求體態正常,本人和家族無精神疾病病史;
報考語言類專業的考生要求體態正常,口齒清晰,本人和家族無精神疾病病史;
報考酒店管理專業的考生要求無心臟病、高血壓等慢性病史,無腰椎病變,本人和家族無精神疾病病史;
報考烹飪與營養教育專業的考生要求體態正常,無心臟病、高血壓等慢性病史,無腰椎病變,本人和家族無精神疾病病史。
第十二條 報考英語本科專業的考生需參加各省市統一組織的外語口試且成績合格(沒有組織外語口試的省份除外),並且高考英語成績須達到90分(含)以上。
第十三條 報考軟體工程(實驗班)、金融學(實驗班)、旅遊管理(博雅實驗班)的考生高考英語成績須達到110分(含)以上,數學成績須達到100分(含)以上;報考國際經濟與貿易(全英語教學實驗班)的考生高考英語成績須達到110分(含)以上;報考漢語言文學(師范)、英語(師范)、小學教育(師范)、學前教育(師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師范)、應用心理學(師范)、科學教育(師范)的考生高考語文成績須達到90分(含)以上。
第十四條 除特殊說明外,無單科成績限制。
第十五條 除小語種專業和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外,我校所有專業學生入學後公共外語只提供英語語種教學,部分專業課採用英語雙語教學。
第十六條 高考填報我校美術類專業須通過本省美術類專業統考,獲得本科層次的合格證,報考本科專業考生的文化成績需達到生源省份藝術類本科投檔線;
高考填報我校表演專業的考生須通過我校專業考試並取得合格證,文化成績需達到生源省份藝術類本科投檔線;
高考填報我校音樂學(師范)專業的北京考生需通過在京招生公辦院校的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學、舞蹈表演、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的本科層次校考並取得合格證,文化成績需達到生源省份藝術類本科投檔線。
第十七條 學校預留普通本科總計劃的1%,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問題。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錄取體制,並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統一組織下進行。學校根據各省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和調檔分數線。錄取時,經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批准,學校將根據生源狀況和生源質量在相應省份適量調整招生計劃。
第十九條 在順序志願錄取時,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願考生,不預留第二志願考生招生計劃。在第一志願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招收非第一志願考生。
第二十條 內蒙古自治區錄取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江蘇省錄取對進檔的考生採取「先分數後等級」方式,選測科目等級要求:BB。北京市「雙培計劃」招生嚴格按照分區、分專業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滿足考生專業志願。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省份招生採取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之間沒有分數級差。
分文科、理科的省份,對於相同分數的考生,文科生按照語文成績、綜合成績依次排序;理科生按照數學成績、綜合成績依次排序。
不分文科、理科的高考改革省份,對於相同分數的考生,按照數學、語文、外語成績依次排序。
當考生所有專業志願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隨機錄取到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在招生時實行計劃單列或劃分在本科、本科二批及以下批次,該類專業錄取新生入學後不允許轉入其他專業。
因各省錄取批次進行調整而改變錄取原則的,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准。
第二十一條 教育部、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類加分均記入錄取總分。
第二十二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投檔規則按照各省要求執行,進檔考生按我校錄取辦法執行。
1.設計學類、繪畫專業錄取辦法
按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高考成績相同,按照美術類專業省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專業省統考成績相同,按照語文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音樂學(師范)專業錄取辦法
按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高考成績相同,按照語文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表演專業錄取辦法
使用校考成績錄取,按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不分文理、統一排序。校考專業成績相同,按照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高考成績相同,按照語文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4.高考成績計分辦法文科使用高考成績,理科使用折算成績。理科高考折算成績=高考成績×(各省藝術文控制線/各省藝術理控制線)。
5.設計學類、繪畫專業不分文科、理科招生計劃的省份,錄取時按照文科、理科統一排序;分文科、理科招生計劃的省份,錄取時按照文科、理科分別排序。
第二十三條 單考單招師資本科錄取原則
1.只招收具有北京市正式戶口的中專、職業高中應屆畢業生;
2.考生應具備做教師工作的基本素質;
3.所報專業與在中等教育階段所學專業對口或相近;
4.符合本章程第十一條規定的師范類專業體貌及健康條件要求;
5.考生文化成績須達到我校劃定的單考單招師資本科分數線;
6.考生須通過學校相關專業單獨考試且成績合格;
7.按照文化成績與專業成績總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二十四條 高水平運動隊、少數民族預科生、內地新疆高中班招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有關規定錄取。面向華僑、港澳地區及台灣省聯合招生,按照中國普通高校聯合招生辦公室有關規定錄取。依據台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招收台灣高中畢業生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依據台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招收台灣高中畢業生有關事項的通知》(教港澳台廳函〔2020〕1號)及北京聯合大學2020年依據台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招收台灣高中畢業生招生簡章中公布的錄取方法進行錄取。
第二十五條 殘疾考生單考單招按照《北京聯合大學2020年殘疾人單考單招招生簡章》、《北京聯合大學2020年殘疾人單考單招招生簡章(面向港澳台僑)》中公布的錄取方法進行錄取。
第二十六條 錄取結束後,學校將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校園網上公布錄取結果,考生可登錄學校招生信息網站查詢。學校根據經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核准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冊填寫考生錄取通知書,加蓋校章,並負責將考生錄取通知書連同入學報到須知、資助政策辦法等相關材料一並直接寄送被錄取考生。已錄取考生持錄取通知書,按有關規定及要求辦理入學等相關手續。對未經學校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七條 新生入學後進行體檢、報考條件復查,藝術類專業和高水平運動隊須進行入學專業復試,如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弄虛作假者以及體檢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取消入學資格,退回原籍。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八條 學校學費標准為:普通本科專業 4200-5000元/學年,藝術類本科專業8000-10000元/學年,師范類本科專業免收學費,軌道交通信號與控制(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36000元/學年,物流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交通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48000元/學年。具體各專業辦學地點、收費標准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准。
第二十九條 畢業生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為北京聯合大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
第三十條 學校的有關招生政策及錄取結果等將及時在招生信息網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詢,網址:https://zsxx.buu.e.cn;招生咨詢電話:010-64900915、64900013。
第三十一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的,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相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最終解釋權由北京聯合大學教務處負責。
⑩ 北京印刷學院二本專業在河南招生計劃
往年在河南招生的二本高校,有北方工業大學、北京信息科技大學、北京建築工程學院、北京石油化工學院、北京印刷學院、北京服裝學院、北京城市學院、中國勞動關系學院、北京聯合大學、中華女子學院、北京物資學院、北京聯合大學等。
其中,北方工業大學去年已列入一批招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