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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同濟大學招生計劃

發布時間: 2022-02-20 21:26:13

Ⅰ 同濟大學的招生人數和推免人數怎麼都查不到啊

根據國家教育部規定,985高校推免生約占招生比例的50%,大部分985高校都是這個數,也就是說假如他招生目錄里說去年招了80個,那麼這裡面有一半是保送的一半是考的。。。

Ⅱ 2017年同濟大學錄取分數線是多少

分數抄線是根據大學預定招生人數,從前面掐下來的,比如在某省某專業只招收5人,那就取這個省報這個專業的分數的前5名,然後發布錄取分數線
專業的錄取分數線絕對不會比這個大學最低錄取分數線低,如果有的話,那一定是招收的國防生或是其他的特招生,他們的錄取分數線通常要比較低,但不計入大學錄取分數線中

Ⅲ 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17年同濟大學法學碩士召生人數

招生人數
直接找到他們的招生目錄
裡面都會標出來的
要注意推免人數

Ⅳ 同濟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教育部《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經批准,我校2020年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又稱「同濟大學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高端頂尖人才,實現同濟大學社會棟梁與專業精英的人才培養目標。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符合202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並有志於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技術工作的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申請報名考生分為以下兩類:
第一類考生:高考成績優異的考生且綜合素質優秀。
第二類考生: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高中階段須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任一學科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得全國決賽二等及以上獎項。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專業見下表:
專業組
招生專業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
其他省份
科類要求
專業組1
數學與應用數學
物理
理科
應用物理學
物理
理科
專業組2
應用化學
物理
理科
生物技術
化學和生物
理科
我校強基計劃招生的分省計劃見報名系統。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選考科目必須符合我校招生專業對選考科目的要求,否則視為無效。江蘇省考生的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5月11日至30日,考生可登錄同濟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47),按要求准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
第一類考生選擇一個專業組填報,最多填報組內兩個專業,並選擇是否服從組內調劑。
第二類考生報考專業不受分省專業計劃限制,選擇一個專業組填報,最多填報組內兩個專業,並選擇是否服從組內調劑。
(二)考生參加全國統一高考
(三)入圍學校考核辦法
7月下旬(具體時間另行公布),按以下辦法確定入圍學校考核的考生名單。
1.第一類考生
按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分專業組招生計劃數的3倍,以考生高考成績(不含高考加分,下同)從高到低,確定各省份各專業組參加學校考核考生名單(在高考成績相同的情況下,依次以數學、語文、外語成績高低排序),並按照教育部要求公示各專業組入圍標准。同時,考生高考成績要求如下:
1)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和江蘇省的考生高考成績需達到該省份確定的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40分及以上(其中高考滿分非750分制的省份按比例折算),江蘇省的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為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且數學成績不低於滿分的90%。
2)其他省份達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80分及以上(對於合並錄取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照該省份確定的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且數學成績不低於滿分的90%。
2.第二類考生
考生高考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並錄取批次和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照該省份確定的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即可入圍學校考核。此類考生入圍數量不受分省分專業計劃限制,不佔用各省第一類考生的入圍名額。我校將按照教育部要求公示此類入圍考生的所獲獎項及入圍標准。
(四)學校考核
我校將於7月底(具體時間另行公布)對入圍考生進行考核(含筆試、面試)和體育測試。面試採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測試全程錄音錄像。
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以准考證信息為准。
1.體育測試:測試項目為立定跳遠、50米跑(二選一),考生需填寫《體育測試項目確認表》(見附件1),選擇參加的測試項目,考生本人簽名,掃描上傳至報名系統。考生需提前在當地保險公司購買測試期間個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測試當天查驗保險單據原件,否則不能參加測試,成績按不合格記錄。測試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見附件2)中高三年級相應標准評定成績,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為合格、低於60分為不合格,不合格的考生不能獲得我校強基計劃擬錄取資格。
因身體原因不能參加體育測試的考生,須提供三級甲等醫院病歷以及所在中學開具的不能參加體育測試的證明(須由中學校長簽字及學校蓋章),並且在新生復查階段進行補測,如不通過,將取消入學資格。
2.筆試:測試內容根據考生報考專業組確定。
3.面試:由多學科專家組成專家組,根據考生報考專業組進行面試。考生的高中生綜合素質檔案評審納入面試考核環節。
未參加學校考核的考生不能獲得我校強基計劃擬錄取資格。
(五)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計算
我校按照考生高考成績85%,學校考核成績15%折算考生的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高考成績/高考成績滿分)×850+(考核成績/考核成績滿分)×150。
2.確定第一類考生擬錄取名單
對於第一類考生,根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專業錄取,額滿為止。
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以高考成績高低為錄取順序,高考成績也相同的,依次以高考數學、語文、外語成績高低為錄取順序。
當擬錄取考生數少於分省分專業計劃數出現缺額時,不再遞補。
3.確定第二類考生擬錄取名單
對於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同省份相同專業組第一類錄取考生的綜合成績最低分的,予以認定,其錄取專業參考綜合成績和競賽成績。若該省份無相同專業組錄取的第一類考生,則綜合成績需達到同省份第一類錄取考生的綜合成績最低分。
學校招生領導小組按招生計劃審定強基計劃擬錄取名單,提交生源所在省級招辦辦理錄取手續。
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後續高考志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後續各批次高考志願錄取。我校將於8月5日前確定錄取考生名單並公示錄取標准。
四、培養方案
1、基本方案
我校強基計劃將採用本-研銜接的培養模式。全部學生進入新生院專門的學堂進行為期兩年的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力學等基礎學科強化學習,同時進行通識教育與計算機、外語及寫作等能力的培養。第三年,在高端導師的引領下,依託各前沿科學中心、重大科研平台進行學習。第四年,完成培養方案所規定的階段學習任務且考核合格的學生,將通過專門的渠道進入研究生學習階段攻讀博士學位,研究方向主要面向服務國家重大戰略的高端晶元與軟體、智能科技、新材料、先進製造和國家安全等關鍵領域的需求。
整個培養過程依託學校重大科研平台,配備一流的師資,加強通識教育、夯實數理化生基礎、提升國際化交流水平、推動大師引領營造學術氛圍、提供前沿科學實踐平台,實行小班化、研討式、探究式教學,著力培養未來科學和技術領軍人才,努力使受計劃支持的學生成長為服務於國家重大戰略需求領域和相關基礎學科的社會棟梁與專業精英。
2、階段性考核和分流辦法
1)在前三年,每學年末開展綜合評估,綜合評估以學業成績為基礎,由綜合評估小組做出評價,不適應強基計劃培養的學生可轉入同專業普通班學習。
2)在研究生階段,根據研究生培養的相關規定進行考核和分流,相應取得碩士或博士學歷/學位。
3、其他激勵機制
1)學校將專門為強基計劃學生制定獎助政策;
2)所有順利畢業的強基計劃學生將獲得同濟大學頒發的榮譽證書;
3)學生在學期間,在出境交流和交換、參加CSC項目等方面給予重點傾斜。
五、其他說明
(一)關於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直接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尚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二)對於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學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三)強基計劃錄取考生入學後不允許轉專業。
(四)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高校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五)我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六)學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屆時再另行通知。
六、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在同濟大學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同濟大學本科生院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准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接受同濟大學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
七、聯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號
郵編:200092
招生咨詢電話:021-65982643
傳真:021-65981513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同濟大學本科招生網:bkzs.tongji.e.cn
同濟大學監察處:電話021-65980710,郵箱[email protected]
陽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八、本簡章由同濟大學本科生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同濟大學本科生院招生辦公室
2020年5月8日

Ⅳ 同濟大學在山東影視編導類的招生計劃名額

同濟大學2010年藝術本科專業(編導類)招生簡章
已經公布,今年山東沒有名額

Ⅵ 同濟大學分數

2019年廣東省本科錄取分數如下:

(6)2017同濟大學招生計劃擴展閱讀

「同濟大學」學習強國號4月30日上線

4月30日,「同濟大學」學習強國號在中宣部學習平台「學習強國」上線。該學習強國號是反映同濟大學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重要載體,是全面展示同濟大學深入推進紮根中國大地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和弘揚正能量、講好同濟故事的全媒體傳播平台。

「同濟大學」學習強國號開設「濟人濟事」、「同心濟世」、「濟海新論」、「同濟慕課」、「音畫同濟」5個欄目,將發布學校即時資訊、優質在線課程、社會服務成就、最新理論成果和科學研究進展,展示同濟師生與祖國同行的精神風貌和以科教濟世的不懈追求。

Ⅶ 上海同濟大學2021年計劃在安徽省招生多少人,文科計劃多少人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8-05

Ⅷ 近幾年同濟大學的錄取標准(詳細)

年份 上海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內蒙古 遼寧 吉林 黑龍江 理科 文科 理科 理科 理科 理科 理科 文科 理科 理科 理科 一本招生計劃 2009年 807 101 45 64 98 73 39 13 105 86 79 錄取最高分 2008年 584 560 671 673 659 661 668 606 678 685 690 2007年 592 537 669 653 669 670 673 663 686 687 2006年 596 549 674 652 658 648 670 660 703 681 錄取平均分 2008年 522 502 623 631 627 620 646 599 633 652 648 2007年 522 502 633 603 651 636 651 636 661 661 2006年 522 515 634 607 621 615 651 616 657 657 錄取最低分 2008年 507 491 585 618 616 601 624 588 620 569 638 2007年 505 488 617 529 637 619 600 622 647 643 2006年 505 501 601 558 582 588 632 594 640 632 醫學專業一般在最低分左右。

Ⅸ 同濟大學每年招生總共人數

同濟大學每年本科總共招生3500餘人。
同濟大學(Tongji University),簡稱同濟,是中華人民共和專國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屬點大學,是歷史悠久、享有盛譽的中國著名高等學府,是國家「211工程」、「985工程」重點建設高校,也是收生標准最嚴格的中國大學之一;是「2011計劃」、「珠峰計劃」、「卓越工程師計劃」、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111計劃」、中美「10+10」計劃入選高校;是環境與可持續發展合作聯盟、國際設計藝術院校聯盟、21世紀學術聯盟、卓越大學聯盟、中俄工科大學聯盟、中歐工程教育平台、同濟—伯克利工程聯盟成員,為中管副部級院校。截至2014年12月,同濟大學設有36個學院(系)和二級辦學機構,7家附屬醫院,4所附屬中學;學校有全日制本科生18005人、碩士研究生13644人、博士研究生4504人,另有攻讀學位外國留學生2477人;學校佔地面積2567863平方米;圖書437.1萬冊。

Ⅹ 同濟大學本科招生網 請問:同濟大學建築系本科招生有什麼要求

‍同濟大學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同濟大學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相關規定,結合同濟大學本科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製定本章程。第二條 同濟大學是教育部直屬重點大學,是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大學。辦學類型為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由同濟大學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監制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學歷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學校地處上海市,本科教學在四平路校區(四平路1239號)和嘉定校區(曹安公路4800號)。第三條 同濟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第四條 同濟大學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長、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同濟大學設立招生領導小組,由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研究、決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第六條 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同濟大學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和完成本科招生日常工作。第七條 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組,負責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宣傳和咨詢,並協助招生辦公室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學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之外的任何費用。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第八條 同濟大學設立招生監督小組,由學校紀委、監察處等有關人員組成,負責監督招生工作全過程。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同濟大學在國家方針政策的指導和教育部的統籌安排下,根據社會和經濟發展對人才培養的戰略需求、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及重點支持政策、歷年計劃安排等因素,確定分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批後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第十條 同濟大學未做分省編制的其他類計劃用於招收自主選拔錄取(含農村自主專項)、保送生、藝術類、高水平運動員、藝術特長生、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及調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不平衡情況。將自主選拔錄取考生放在本科一批前進行投檔的省份,同濟大學在該省份錄取的自主選拔錄取學生不佔用該省份原始公布計劃數。

第四章 招生錄取

第十一條 同濟大學按照理工類、文史類、藝術類分類錄取考生。第十二條 同濟大學根據本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和調檔分數線,調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註:同濟大學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錄取規則。)第十三條 同濟大學在提檔時原則上認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政策性加分。專業錄取時,照顧性加分(如少數民族考生、歸僑及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台灣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等加分)最多認可10分;不認可未經同濟大學選拔的運動員和藝術特長生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加分不得超過20分;取得同濟大學優秀考生等加分政策的考生並符合相關要求,可與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政策性加分疊加。經同濟大學認定且陽光平台公示合格的各類招生候選人,其降分標准以相應類別候選人認定政策為准。第十四條 同濟大學在第一志願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其分數應不低於已投檔的第一志願考生的平均分。若經徵集志願仍生源不足,剩餘計劃調至生源充足的省份。第十五條 同濟大學專業錄取規則是將考生投檔成績按第十三條規定進行調整後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專業志願進行錄取,各專業志願間的分數級差依次為2、0、0、0、0分,所有考生的全部專業志願錄取結束後,再對未滿足專業志願考生進行調劑錄取。總分相同考生,專業志願順序在前者優先錄取;總分相同且專業志願順序相同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總分相同、專業志願順序相同且高考投檔成績相同考生,理科錄取依次以數學、語文、外語成績的高低為錄取順序,文科錄取依次以語文、外語、數學成績的高低為錄取順序。(註:藝術類專業錄取不設志願間分數級差,按照我校藝術類招生簡章錄取規則執行。)第十六條 同濟大學英語、日語專業只招高考英語科目考生,德語專業只招高考英語和德語科目考生。第十七條 同濟大學在招生錄取中不設男女比例限制。第十八條 錄取的考生入學後,按照國家規定進行復查,若發現不符合招生條件或違反國家相關規定,將取消入學資格。第十九條 錄取的外語類保送生,入學後一年內不得轉往外國語學院之外的其他專業。第二十條 同濟大學根據教育部及學校的相關規定,開展普通本科、自主選拔錄取(含農村自主專項)、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保送生、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藝術類、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港澳台僑等類型的招生工作。

第五章 收費標准

第二十一條 同濟大學採用按學分收取學費的收費政策,普通本科專業每年預收5000元,其中建築學、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專業每年預收6000元;藝術類專業每年預收10000元;軟體工程專業一、二年級每年預收6500元,三、四年級每年預收16000元;機械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每年預收15000元。普通本科生住宿費一年600~1200元不等。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同濟大學招生計劃、收費標准、專業報考要求等信息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第二十三條 同濟大學本科招生體檢標准根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結合我校專業實際情況制定,並作為我校高考錄取工作的依據。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公布後,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則同濟大學將根據當地相關政策制定相應的錄取政策,並另行公布。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全系每年招收建築學專業本科生(含室內設計專門化方向)約120名;

歷史建築保護工程專業本科生約25名。其中外國留學生比例約10%;
每年招收碩士研究生120-130名左右,博士研究生25-30名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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