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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師范大學2015招生

發布時間: 2022-03-08 10:23:14

❶ 南京師范大學的招生是在每年的幾月份

南京師范大學的招生是在每年的6月份到9月份。因為所有中國的大學全都是在這個時候招生的。一般是在6月9號的時候高考。然後在20多號的時候出成績。出完成績之後,各個省的報考時間就都出來了。一般在20多號到7月末的時候都是有人報考的。這個時候也是各個學校爭搶優質生源的時候。尤其是像南京師范大學這樣優秀的學校。

不過這也給這個學校帶來了優質的生源。讓這個學校能夠在研究生考試中或者是其他的一些各行各業的領域中。都能夠培養一些優秀的學子。這個學校還是很不錯的,希望有很多的學子能夠報考這里。

❷ 南京師范大學多少分能錄取,我是江蘇省

南京師范大學屬於省屬211大學,師范類專業錄取分數較高,江西考生要上南京師大,文理科分別要高一本線42分和53分以上才行(這是2016年錄取分數情況,今年的還未公布)。

❸ 南京師范大學2015年江蘇考生錄取分數線多少

南京師范大學2015年在江蘇各專業錄取分數線

專業名稱 科類 批次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學院名稱
文科強化班 文科 本一 377 368 370.98 強化培養學院
理工科強化班 理科 本一 377 369 371.4 強化培養學院
漢語言文學(基地班) 文科 本一 373 366 368.14 文學院
漢語言文學 文科 本一 371 363 364.83 文學院
漢語言 文科 本一 364 362 362.4 文學院
古典文獻學 文科 本一 362 361 361.75 文學院
秘書學 文科 本一 362 358 360.2 文學院
秘書學 文科 農村專項 359 347 353 文學院
漢語言 理科 本一 373 367 370.2 文學院
文化產業管理 文科 本一 370 361 364 社會發展學院
社會學類(含社會學、社會工作) 文科 本一 362 360 361.29 社會發展學院
歷史學 文科 本一 363 360 361.11 社會發展學院
文物與博物館學 文科 本一 363 359 360.88 社會發展學院
歷史學 文科 農村專項 353 349 351 社會發展學院
文化產業管理 理科 本一 362 361 361.5 社會發展學院
社會學類(含社會學、社會工作) 理科 本一 363 360 360.83 社會發展學院
法學 文科 本一 376 366 368.45 法學院
法學 理科 本一 370 365 367.39 法學院
公共管理類(含公共事業管理、行政管理) 文科 本一 367 360 362.27 公共管理學院
公共管理類(含公共事業管理、行政管理) 文科 農村專項 347 344 345 公共管理學院
公共管理類(含公共事業管理、行政管理) 理科 本一 365 362 363.25 公共管理學院
金融學 文科 本一 372 367 368.38 商學院
經濟學 文科 本一 367 366 366.5 商學院
國際經濟與貿易 文科 本一 367 364 365.2 商學院
人力資源管理 文科 本一 365 364 364.2 商學院
工商管理 文科 本一 366 363 363.5 商學院
管理科學 文科 本一 362 358 360.31 商學院
金融學 理科 本一 379 369 371.25 商學院
國際經濟與貿易 理科 本一 372 367 368.6 商學院
經濟學 理科 本一 369 367 368.17 商學院
工商管理 理科 本一 370 366 366.9 商學院
人力資源管理 理科 本一 366 363 364.8 商學院
管理科學 理科 本一 363 361 361.75 商學院
管理科學 理科 農村專項 348 346 347 商學院
小學教育(師范) 文科 本一 366 362 364.05 教育科學學院
學前教育(師范) 文科 本一 365 358 360.44 教育科學學院
教育技術學(師范) 理科 本一 374 361 363.92 教育科學學院
應用心理學 文科 本一 371 364 367.38 心理學院
應用心理學 理科 本一 374 364 366.58 心理學院
外國語言文學類 文科 本一 379 363 366.86 外國語學院
英語 文科 本一 370 364 366.35 外國語學院
翻譯 文科 本一 369 362 363.57 外國語學院
外國語言文學類 理科 本一 375 366 369.05 外國語學院
翻譯 理科 本一 373 366 368.67 外國語學院
英語 理科 本一 372 367 368.13 外國語學院
金融數學 理科 本一 370 366 367.36 數學科學學院
數學與應用數學(基地班) 理科 本一 374 365 367.04 數學科學學院
統計學 理科 本一 366 362 363.29 數學科學學院
信息與計算科學 理科 本一 365 360 361.75 數學科學學院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理科 本一 369 363 364.82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
軟體工程 理科 本一 370 362 364.09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理科 本一 364 361 361.67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理科 農村專項 353 351 352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
通信工程 理科 本一 368 363 365.13 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
電子信息工程 理科 本一 371 362 364.06 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
物理學類(含物理學、應用物理學) 理科 本一 369 361 363.85 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
通信工程 理科 農村專項 350 348 349.33 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
化學類(含應用化學、化學) 理科 本一 371 359 362.61 化學與材料科學學院
化學類(含應用化學、化學) 理科 農村專項 350 347 348.33 化學與材料科學學院
生物科學(基地班) 理科 本一 368 361 363.44 生命科學學院
生物技術 理科 本一 366 360 361.82 生命科學學院
海洋資源開發技術 理科 本一 365 360 361.6 生命科學學院
生物工程 理科 本一 363 360 361.31 生命科學學院
生物技術 理科 農村專項 350 346 348 生命科學學院
旅遊管理 文科 本一 362 362 362 地理科學學院
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 文科 本一 363 360 361.5 地理科學學院
地理信息科學 理科 本一 374 366 368.14 地理科學學院
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 理科 本一 365 363 363.8 地理科學學院
測繪工程 理科 本一 365 362 363.6 地理科學學院
環境科學與工程類(含環境工程、環境科學) 理科 本一 368 359 361.67 地理科學學院
自然地理與資源環境 理科 本一 363 359 361.3 地理科學學院
旅遊管理 理科 本一 362 360 360.86 地理科學學院
環境科學與工程類(含環境工程、環境科學) 理科 農村專項 361 348 352.25 地理科學學院
網路與新媒體 文科 本一 373 365 367.33 新聞與傳播學院
新聞學 文科 本一 371 365 365.83 新聞與傳播學院
廣告學 文科 本一 364 362 363 新聞與傳播學院
廣播電視學 文科 本一 366 360 362.67 新聞與傳播學院
廣告學 文科 農村專項 358 345 351.5 新聞與傳播學院
新聞學 理科 本一 374 365 367 新聞與傳播學院
網路與新媒體 理科 本一 365 364 364.67 新聞與傳播學院
廣播電視學 理科 本一 365 364 364.5 新聞與傳播學院
廣告學 理科 本一 366 362 364 新聞與傳播學院
會計學 文科 本一 368 366 367 金陵女子學院
財務管理 文科 本一 367 365 365.6 金陵女子學院
英語 文科 本一 364 358 361.43 金陵女子學院
勞動與社會保障 文科 本一 363 359 361.21 金陵女子學院
會計學 理科 本一 373 367 368.55 金陵女子學院
財務管理 理科 本一 367 363 365.11 金陵女子學院
英語 理科 本一 372 360 364.17 金陵女子學院
勞動與社會保障 理科 本一 363 360 361.67 金陵女子學院
食品科學與工程 理科 本一 362 360 361.1 金陵女子學院
食品科學與工程 理科 農村專項 348 346 346.67 金陵女子學院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理科 本一 374 363 365.69 電氣與自動化工程學院
自動化 理科 本一 364 361 362.19 電氣與自動化工程學院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理科 農村專項 359 356 357.75 電氣與自動化工程學院
自動化 理科 農村專項 354 350 352.25 電氣與自動化工程學院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英合作辦學) 理科 本一 363 344 347.61 電氣與自動化工程學院
機械工程 理科 本一 368 360 362.67 能源與機械工程學院
能源與環境系統工程 理科 本一 371 360 362.4 能源與機械工程學院
能源與動力工程 理科 本一 365 360 361.81 能源與機械工程學院
建築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 理科 本一 362 361 361.6 能源與機械工程學院
機械工程 理科 農村專項 361 350 353.25 能源與機械工程學院
能源與動力工程 理科 農村專項 352 348 350 能源與機械工程學院
漢語國際教育 文科 本一 373 361 363.4 國際文化教育學院
漢語國際教育 理科 本一 368 360 363.4 國際文化教育學院
英語(師范) 文科 本一 377 368 371.38 教師教育學院
漢語言文學(師范) 文科 本一 374 366 368.48 教師教育學院
歷史學(師范) 文科 本一 366 363 364.07 教師教育學院
地理科學(師范) 文科 本一 366 362 363.8 教師教育學院
思想政治教育(師范) 文科 本一 366 360 361.47 教師教育學院
英語(師范) 理科 本一 383 372 375.5 教師教育學院
數學與應用數學(師范) 理科 本一 382 370 373.58 教師教育學院
物理學(師范) 理科 本一 371 366 367.89 教師教育學院
化學(師范) 理科 本一 374 366 367.23 教師教育學院
生物科學(師范) 理科 本一 370 364 365.92 教師教育學院
地理科學(師范) 理科 本一 373 363 365.2 教師教育學院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師范) 理科 本一 365 361 362.25 教師教育學院
來源:高考網www.gxedUW.com
專業名稱 科類 批次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學院名稱 備注
播音與主持藝術 藝術 公辦第一小批 592 514 540.1 文學院 綜合分
舞蹈學 藝術 公辦第一小批 249 221 236.47 音樂學院 專業分
音樂學(師范) 藝術 公辦第二小批 232 212 217.98 音樂學院 專業分
音樂學(師范)(實驗班) 藝術 公辦第二小批 231 210 215.81 音樂學院 專業分
音樂表演 藝術 公辦第二小批 208 199 203.4 音樂學院 專業分
產品設計 藝術 公辦第一小批 568 544 557 美術學院 綜合分
繪畫(師范) 藝術 公辦第二小批 574 545 550.51 美術學院 綜合分
設計學類 藝術 公辦第二小批 560 545 550.43 美術學院 綜合分
動畫 藝術 公辦第二小批 559 544 547.1 美術學院 綜合分
攝影 藝術 公辦第一小批 567 507 537.27 美術學院 綜合分
服裝與服飾設計 藝術 公辦第一小批 264 261 263 美術學院 專業分
廣播電視編導 藝術 公辦第一小批 543 480 509.83 新聞與傳播學院 綜合分
體育教育 體育 公辦體育批 148 114 128.42 體育科學學院 專業分
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 體育 公辦體育批 137 110 118.63 體育科學學院 專業分

❹ 南京師范大學文理科招生要求

報考學校普通類專業,除中外合作辦學的專業外,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AB及以上,必修科目測試成績均須達到合格(或C級及以上等級)。報考學校中英合作辦學和中美合作辦學專業,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及以上,必修科目測試成績均須達到合格(或C級及以上等級)。
報考學校普通類專業,對符合選測、必修科目等級等要求的進檔考生,選測科目等級組合為「A+A+」的,在其原始投檔分上加3分;「A+A」的,加2分;「AA(A+B+或A+B)」的,加1分。
所有考生按加分後的排序分安排專業,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級差。若考生加分後的排序分相同,則按原始投檔分的高低擇優錄取;若原始投檔分相同,則按選測科目等級高低(從高到低依次為A+A+→A+A→AA→A+B+→A+B→AB+→AB→B+B+→B+B→BB)的順序擇優錄取;若選測科目等級相同,則按語文、數學2門科目的原始分與附加分之和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該分數仍相同,則文科考生按語文成績(含附加分)、理科考生按數學成績(含附加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最後處理各專業志願不能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
報考學校外語類專業考生高考外語語種須為英語,熱愛外語類專業且英語基礎扎實,並須參加由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統一組織的英語口試,口試成績為良好(B)級或良好(B)級以上。

❺ 2015年,南京師范大學錄取分數線是多少

各個省來市區、各個批次的錄取通自知書的發放時間不一樣,從7月15日前後到8月底一直在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一批(提前批、一本)已經或就要開始錄取,正常情況下應該從現在到7月25日前後就能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二批(二本)7月20日(有的省市區要到26日)前後開始錄取,正常情況下應該在7月25日(有的省市區要到8月1日)前後就能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三批(三本)7月26日(有的省市區要到8月1日後)前後開始錄取,正常情況下應該7月在31日(有的省市區要到8月7日)前後就能發放錄取通知書。
高職高專(包括)專科要到8月初才能開始錄取,正常情況下應該在8月6日就能陸續發放錄取通知書,有的要到中下旬才能發放通知書。
通知書一般通過郵局的EMS特快專遞郵遞到你在填報志願時預留的通訊地址。

❻ 南京師范大學2015年的錄取分數線

各個省市區、各個批次的錄取通知書的發放時間不一樣,從7月15日前後到8月底一直在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一批(提前批、一本)已經或就要開始錄取,正常情況下應該從現在到7月25日前後就能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二批(二本)7月20日(有的省市區要到26日)前後開始錄取,正常情況下應該在7月25日(有的省市區要到8月1日)前後就能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三批(三本)7月26日(有的省市區要到8月1日後)前後開始錄取,正常情況下應該7月在31日(有的省市區要到8月7日)前後就能發放錄取通知書。 高職高專(包括)專科要到8月初才能開始錄取,正常情況下應該在8月6日就能陸續發放錄取通知書,有的要到中下旬才能發放通知書。 通知書一般通過郵局的EMS特快專遞郵遞到你在填報志願時預留的通訊地址。

❼ 南京師范大學錄取分數線2021

❽ 南京師范大學研究生院招生信息

這個問題我建議你去咨詢南京師范大學招生辦老師,能夠得到比較准確的答案。內

更多關於容南京師范大學的信息介紹:

2020南京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初試成績計劃於2月11日左右公布。

當前,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形勢嚴峻,疫情防控是學校當前最重要的工作,為切實做好疫情防控,打贏疫情狙擊戰,遵照中央、自治區政府、教育廳上級精神,學校先後發布了《南寧師范大學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緊急通知》

《關於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重點工作的通知》和《南寧師范大學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通告》等系列通知,對疫情防控作出了專門部署,要求全體研究生3月1日前不得提前返校。在此特殊情況下,為有序推進我校2020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及2020年春季學期研究生教育教學各項工作,特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❾ 南京師范大學的歷年錄取情況

教育部規定,考生如果符合復試條件而不能在第一志願院校參加復試的,考生檔案應送至第二志願院校或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內調劑。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由於招生計劃的限制,有些考生雖然達到分數線,但並不能被安排復試或復試後並不能被錄取,對這些考生,招生單位將負責把其全部材料及時轉至第二志願單位,這個過程即稱為考研調劑。
參考資料:中國高校網

調劑的方法很多
1、去找你報考的那個學校的導師,問他還有沒有希望被錄取,沒有希望,那麼請他給你推薦一個導師,或者看能不能校內調劑
2.問你周圍的老師,同事,,看有沒有相關的信息或者有沒有人願意給你推薦一個
3.查找相關學校相關專業的研究生處電話,不厭其煩的打,直到有人接受你。
還有很多方法,很難說清楚。

現在找老師,一般不會得到明確的答復,但是一定要找,注意去找的時候不要帶禮物。

首先找到老師所在的實驗室,找到那裡做實驗的師兄師姐,說明來意,如果能遇見一個比較熱心的老鄉就最好了,具體問一下導師什麼時候能來上班,老師的科研等各個方面。然後等導師來的時候,去和導師談談,一般程序是:自我介紹,哪個學校畢業,什麼專業,源縣報考的學校專業,各科分數等,想考他的研究生,不知道老師能不能接受我。接下來,一般的導師就會接著你的話說下去。
這樣一直找下去,直到你有個導師或者學校說你可以去面試了,那麼恭喜你,你差不多了。

這個過程是一個很難受的過程,要臉皮厚,做好心理准備,有個別老師不是很客氣,要忍耐,如果跟那個導師談得比較投機,而他又不想接受你,別忘了讓他給你推薦一個。

通過了國家劃定的初試分數線、具有復試資格而在第一志願學校又沒有復試機會的考生,可以把自己的相關資料和情況簡介傳達給相關專業生源不足的院校。經過考核,學校會為符合條件的考生發面試通知,並向考生的第一志願學校發放調考試檔案的「調檔通知」,考生經復試合格後入學。

院校如何調劑

在接收調劑生的過程中,研招辦主要負責接收考生的調劑申請並轉到相關學院,由學院進行考核,發出復試通知,復試合格的考生再由學院報給研招辦。如果考生知道學院或專業的空缺信息和聯系方式,也可以直接與學院聯系。

院校調劑標准

接受調劑生時各學校的具體標准因各學校的情況而異。一般而言,因為研究生入學考試中各學校的考題不同,所以在要求考生必須具有國家規定的復試資格外,一般要求入學考試的統考科目中兩科與所調劑專業的考試科目完全相同,兩科專業考試科目相同或相近。校內調劑一般是從一個專業調到另一個專業,如果符合上述條件也可能實現,但機率不是很大
省教育廳關於印發江蘇省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招生委員會、教育局,各有關高校: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06〕10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江蘇省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江蘇省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

為加強全省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工作的組織管理,規范省內外部分高校自行組織的藝術專業考試,統一管理省外高校在我省設點進行的專業考試,切實做好我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特製定本辦法。

一、報名

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本年度招生工作規定的報考條件,且具有一定藝術專長者均可報考。

二、招生簡章

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製定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其內容應包括學校辦學類型、專業考試科目及要求、專業考試時間及地點、年度招生計劃、錄取規則、學費標准等。招生院校應在2007年1月20日前向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提供本校招生簡章。同時,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三、藝術專業考試

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由藝術專業考試和全國文化統考兩部分組成。

2007年我省對音樂類和美術類專業的藝術專業考試,實行全省統一考試(以下簡稱「省統考」)。其他藝術專業由有關招生高校自行組織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

(一)省統考

1.考試形式

省統考採取全省統一命題、設點集中考試、統一閱卷(面試)評分的形式。

2.考試科目

(1)音樂類:

①基本樂科:視唱(面試)、練耳和基本樂理與音樂常識(筆試)三項均考,基本樂科滿分為130分。

②主試科目:聲樂或器樂,只需任選一項。如選考兩項,則得分高的項目為主試科目,另一項自動降為加試科目。考試形式為面試,主試科目滿分為260分。

聲樂或器樂考試時,要求考生在考前必須自報三首歌曲或兩首樂曲,考試時由考生自選一首,計算機考試系統隨機抽取另一首作為考試曲目。兩首歌曲演唱時間總體不超過5分鍾,兩首樂曲演奏時間總體不超過8分鍾。

③加試科目:聲樂或器樂(要求加試科目必須與主試科目不同),考試形式為面試,滿分為20分。

基本樂科和主試科目必考,加試科目可由考生根據自身情況選考。專業總成績滿分為410分。

(2)美術類:

①素描(4開畫紙,半身人像<含手>默寫,提供相關照片作參考)。

②色彩(4開畫紙,靜物默寫)。

上述科目必考,滿分各為150分,專業總成績滿分為300分。

3.考點設置、考生信息確認、報到和考試時間

(1)考點設置

①音樂類省統考只在南京師范大學設考點。

②美術類省統考考點設在南京藝術學院、南京師范大學、蘇州大學、揚州大學、徐州師范大學和鹽城工學院等6所高校(考點設置及考區劃分見附件1)。

(2)考生確認專業考試信息

音樂類考生於2007年3月1-2日到南京師范大學確認專業考試信息並繳納考試費;美術類考生於2007年3月10-11日到考生報名所在市對應的統考考點確認專業考試信息並繳納考試費。

(3)報到和考試時間

①音樂類考生報到時間:2007年3月9-10日;考試時間:3月11日筆試,12-31日面試(不分初、復試)。

②美術類考生報到時間:2007年3月23-24日;考試時間:3月25日(不分初、復試)。

③考生須按時到指定考點報到,報到時須交驗本人居民身份證和《江蘇省2007年藝術專業考試通知書》。考點高校為考生安排考試日程、隨機編排考場並發放准考證。考生按准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逾期不予補考。

4.組織管理要求

(1)組織領導

藝術專業統考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加強領導,嚴格管理。江蘇省藝術專業統考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監督省統考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省教育廳分管廳長擔任,副組長由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考點高校、省教育廳紀檢監察等單位負責人擔任。

各統考考點高校必須高度重視專業考試工作,成立考點考試委員會。考點考試委員會須由高校負責人掛帥,以專業院系和招辦為主體,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高校各有關部門參與配合,在省統考領導小組統一部署下,共同組織實施本考點的考試工作。考試的組織管理必須嚴格按《江蘇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考試工作實施細則》(另發)進行。考試期間省教育考試院將向各考點派出巡視員,檢查、督促統考工作。

(2)命題

由我省教育考試院組織有關專家、學者,在封閉條件下進行命題。

命題內容以《江蘇省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考考試說明》以及中學的音樂或美術課程教學大綱和教材為依據,結合高等藝術專業的招生、教學需要,注重考查考生在藝術學習方面所具有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綜合運用能力。

(3)閱卷(面試)評分

我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全省有關高校的專家組成評委組,採取封閉管理的模式,使用《江蘇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專業考試計算機網路輔助評分系統》進行閱卷(面試)評分工作。

(4)我省各市、縣(市、區)招生辦公室負責向考生發放《藝術專業全省統考考生成績單》。

(二)校考

1.省內高校的校考

省內有關高校招收的非省統考專業,其專業考試由招生高校自行組織。

南京藝術學院的繪畫(不含書法)、藝術設計、工業設計、服裝設計與工程(服裝設計)、攝影、戲劇影視美術設計、音樂學(音樂教育)和音樂學(藝術管理)等8個專業參加省統考,其他專業仍由該院組織校考。

2.省外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

(1)31所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的專業考試由院校組織校考,同時告知考生可不需參加我省組織的音樂類或美術類專業省統考,如院校要求考生還須參加省統考並統考成績合格的,考生須按照院校的要求辦理。

根據教育部《關於同意清華大學等5所高校2007年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的函》(教學司函〔2006〕120號)有關精神,清華大學、中國傳媒大學、中央民族大學、東華大學和北京服裝學院等5所高校的本科藝術類專業招生參照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本科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執行。

(2)其他普通高校按藝術類招生的本科專業如與我省統考專業相同,建議使用我省的省統考成績。如使用我省的省統考成績,必須在2007年1月20日前向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提出申請並在本校的招生簡章中說明。

如招生高校確需校考,須在2007年1月20日前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備案。根據教育部2007年藝術類專業招生有關規定以及《關於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的通知》(教高〔1998〕8號)精神,凡有音樂學專業(音樂教育)、繪畫專業(中國畫、油畫、版畫、壁畫)、美術學專業(美術教育)、藝術設計專業在我省招生的高校,除校考外,同時要向考生說明必須參加我省組織的音樂類或美術類的專業省統考,且省統考成績合格者(將在填報高考志願前劃線並公布)方能按招生高校的錄取規則參加錄取。上述專業以外的其他藝術類專業,考生可不參加我省組織的音樂類或美術類專業省統考,且不受省統考合格線的限制。

(3)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藝術類本科專業以及所有高校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如與我省藝術類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必須使用我省省統考成績。如招收我省省統考未涉及的特殊專業,需要校考的,必須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同意後方可對我省考生進行專業考試,否則其專業考試成績我省一律不予認可,由此產生的遺留問題由招生高校負責處理。

(4)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除31所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及清華大學等5所院校可跨省設點組織校考外,其他本科院校原則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設點組織校考,有特殊情況確需要在我省設點組織校考的,須在2007年1月10日前向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後方可在我省設點校考。省外高校在我省設立考點及考試管理等工作,按江蘇省教育考試院《關於印發省外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在江蘇省設點考試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精神執行,設點專業校考的時間和地點由有關招生高校自行確定,並以《招生簡章》的形式向社會公布。

民辦高校、獨立學院及高職(專科)院校只能在本校所在地組織省統考未涉及專業的專業校考。

3.專業校考合格考生的確定

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實行專業校考的招生高校必須嚴格堅持專業選拔標准。

(1)省外普通高校確定各專業考試合格人數一般不超過本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數的4倍;省內自行組織校考的高校,除時裝表演專業方向的合格考生人數可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4倍以內外,其餘各專業的合格考生人數均須嚴格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3倍以內。

(2)有關招生高校校考的合格考生成績冊必須於2007年4月15日前,按附件2要求報送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我省教育考試院將按照各高校的招生計劃數及規定的比例進行審核,如招生高校確定的專業合格人數超過規定的標准,對超出部分的低分考生,我省不予認可,由此產生的遺留問題由有關招生高校負責處理。屆時,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將經審核通過的合格考生名單在江蘇招生網(www.jszs.net)上予以公布。專業考試合格證書由招生高校及時寄(送)考生本人。

(三)對專業考試違規考生的處理辦法

1.藝術類專業省統考是國家教育統一考試的組成部分,對在省統考中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18號令)處理,並將考生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2.對在校考中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有關考點單位和招生高校應及時按附件3要求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我省教育考試院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取消其當年藝術類專業報考資格,並將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四、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劃線辦法

藝術類考生文化統考成績的計算與普通類相同,其中數學成績100%計入總分。

使用省統考專業成績錄取的高校,省高校招生委員會將根據各批次招生計劃數和考生的考試成績,綜合考慮並分別確定專業和文化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教育部批準的全國31所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及清華大學等5所院校,可自行劃定本校藝術類本科的專業和文化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並在錄取前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其他省內外校考的高校,省高校招生委員會將根據各批次招生計劃數和考生的考試成績,綜合考慮並分別確定專業和文化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藝術提前公辦(本科)、藝術提前民辦及獨立學院(本科)批次的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和填報志願資格線,將於考生填報高考志願前向社會公布。

五、批次設置和志願填報

各招生高校須在2007年5月20日前,將本校在《招生簡章》中公布的錄取原則和辦法,以《招生章程》的形式向考生和社會公布,並報我省備案。

2007年我省繼續實行在通知考生高考成績、公布各分數段考生人數、公布全省各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和填報志願資格線後填報高考志願的辦法。考生填報高考志願分兩次進行,第一次填報高考志願工作於6月下旬進行,該次填報藝術提前公辦(本科)批次和藝術提前民辦及獨立學院(本科)批次志願。凡未被上述批次高校錄取並達到規定分數線的考生,於7月底第二次填報高考志願,該次填報藝術類高職(專科)批次志願。

參加全省專業統考合格的考生,可以填報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的省內或省外高校。

參加專業校考取得合格的考生,只能填報取得校考合格的高校的志願,其專業考試成績原則上對其他高校無效。

藝術類考生還可兼報普通類各批次志願(普通類提前錄取批次和體育類除外)。

考生填報高校和專業志願時,應根據高校及專業對考生的選考科目要求,以及考生本人的體檢結論等情況,慎重選擇,准確填報。

今年我省藝術類專業按專業考試方式不同,設置有傳統院校志願、平行院校志願和徵求院校志願三種,錄取批次設置為三大批次8小批。

1.藝術提前公辦(本科)批次。

(1)第1批:為31所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清華大學等5所院校以及 「211工程」院校校考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實行傳統院校志願設置。

(2)第2批:為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的省內外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實行平行院校志願設置。

(3)第3批:為除藝術提前公辦(本科)第1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實行傳統院校志願設置。

2.藝術提前民辦及獨立學院(本科)批次。

(1)第1批:為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的省內外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實行平行院校志願設置。

(2)第2批:為院校校考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實行傳統院校志願設置。

3.藝術高職(專科)批次。

(1)第1批:為31所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及清華大學等5所院校校考的藝術類專科專業,實行傳統院校志願設置。

(2)第2批:為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的省內外高校的藝術類專科專業,實行平行院校志願設置。

(3)第3批: 為除高職(專科)第1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的藝術類專科專業,實行傳統院校志願設置。

藝術提前公辦(本科)、藝術提前民辦及獨立學院(本科)、藝術高職(專科)批次錄取結束後,各設立一個徵求院校志願,考生只能在傳統院校志願或平行院校志願中選擇其一院校志願填報。

設置院校志願原則為:對使用校考成績錄取的院校和專業實行傳統院校志願設置,即每個錄取批次設置一到兩所院校志願,每所院校志願中含有4個專業志願和1個專業服從志願;對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的院校和專業實行平行院校志願設置,即每個錄取批次包含A、B、C 3所院校,每所院校志願中含有4個專業志願和1個專業服從志願。

省教育考試院將於2007年7月1日前,將報考藝術提前公辦(本科)第1批有關高校的第一志願考生成績,按相應高校提供的E-mail地址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到有關高校(具體辦法見附件4),請各有關高校及時下載,同時省教育考試院將相應文本通過EMS寄送相應的高校,供有關高校制定預錄取方案參考。正式錄取一律以從網上錄取計算機系統上下載的考生電子檔案為准。

六、錄取

(一)投檔、錄取辦法

1.使用音樂類專業省統考成績錄取的高校。對文化和專業分均達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專業總分和不大於招生計劃數的120%,按照「專業總分優先、遵循志願」的平行院校志願投檔原則投檔,由高校對進檔考生進行擇優錄取。

2.使用美術類專業省統考成績錄取的高校。對文化和專業分均達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文化總分與專業總分之和和不大於招生計劃數的120%,按照「文化總分與專業總分之和優先、遵循志願」的平行院校志願投檔原則投檔,由高校對進檔考生進行擇優錄取。

3.對報考專業校考高校(31所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及清華大學等5所院校的本科藝術類專業除外)的考生,分別按相應的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並按考生志願和高校提出的調檔比例投檔,高校對進檔考生按其《招生章程》中預先確定的錄取規則和標准以及有關招生政策,自主、擇優錄取。

(二)關於遠程網上錄取

按照教育部要求,我省2007年藝術專業招生繼續實行計算機異地遠程網上錄取。所用計算機軟體由教育部統一下發,有關技術問題請與省教育考試院網路信息中心聯系。聯系電話為025-83232283。

本辦法未盡事宜按江蘇省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意見執行。

附件:1.考點設置及考區劃分

2.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江蘇省合格考生成績資料庫結構

3.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江蘇省違規考生資料庫結構

4.上報高校通訊方式的回執

5.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進程表

附件1:

考點設置及考區劃分

1.音樂類專業統考設一個考點:南京師范大學,承擔全省音樂考生的專業統考工作。

2.美術類專業統考設六個考點,各考點承擔的統考地區劃分如下:

南京藝術學院:南京市、鎮江市

南京師范大學:常州市、連雲港市

蘇州大學: 無錫市、蘇州市、南通市

揚州大學: 淮安市、揚州市、泰州市

徐州師范大學:徐州市、宿遷市

鹽城工學院: 鹽城市

❿ 南京師范大學的招生標準是什麼它的分數線是多少

南京師范大學作為一所百年老校,名家大師輩出,文化底蘊深厚。李瑞清、江謙、柳詒徵、郭秉文、李叔同、張士一、陶行知、陳鶴琴、吳貽芳、孟憲承、楊賢江、徐悲鴻、高覺敷、羅家倫、潘玉良、張大千、唐圭璋、傅抱石、陳邦傑、陳洪、吳作人、李旭旦、孫望等諸多蜚聲海內外的專家學者曾在此主政或執教。目前更有一大批國內外知名的專家學者在此潛心耕耘,著書立說,培育後學。經過一代又一代南師人薪火相繼、身教言傳,歷史性地生成了「嚴謹朴實」的學術品格,育就了「以人為本」的厚生傳統,砥礪出「團結奮進」的拼搏意識,塑造了「追求卓越」的創新精神。學校以「正德厚生、篤學敏行」為校訓,形成了「嚴謹、朴實、奮發、奉獻」的優良校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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