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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郵大學招生辦

發布時間: 2022-04-02 07:12:29

① 南京大學招生政策

最好電話咨詢南大招生辦, 電話:025-83593004、 025-83306869,招生政策每年都不一樣。

② 南大招生宣傳引發爭議,大家爭議的焦點是什麼

這段時間高考正在如茶似火的進行,全國的考生也都在緊張的參加著考試。對於高校來說,現在也是關鍵的時刻,學生在高考結束之後,就會填報高考志願。為了能夠吸引更多的學生,各地的高校也在招生的時候加大宣傳。一般會花時間花精力在宣傳上費心思的學校,並不是什麼好的學校,要是名牌的學校就算不宣傳,學生也會擠破頭想要進去。

大家爭議的焦點是什麼?

人們爭議的焦點是因為這些美麗的小姐姐,拿著廣告語很容易會讓人產生聯想,有一點打擦邊球的嫌疑。要是男生拿著這些廣告語進行宣傳,那麼效果就會不一樣。有的人會說這些標語並沒有什麼問題,再說穿衣服也是別人自己的事情。要是產生了聯想,這說明這個人的思想不純潔。這個學校的宣傳標語的確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只是在選擇學生上有點不妥當,要是選擇男生拿廣告語,就不會出現這樣的問題。

③ 南京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以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為導向,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經批准,南京大學2020年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下稱「我校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使他們成為肩負時代使命、具備全球視野、推動科技創新、引領社會發展的未來各行各業拔尖領軍人才和國家重大戰略領域後備人才。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各省(區、市)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並有志於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技術工作的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申請報名考生分為以下兩類:

第一類:高考成績優異的考生。

第二類: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高中階段須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任一學科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得全國決賽二等及以上獎項。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設置

我校強基計劃設三個專業組8個專業,分別是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漢語言文學(古文字學方向)、歷史學、哲學。招生總計劃為210人,分省計劃見報名系統。實施新高考省份的第一類和第二類考生選考科目均應符合填報專業的科目要求。

五、其他說明

(一)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將考生電子化的綜合素質檔案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尚未建立的,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二)對於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我校將取消其強基計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畢業後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和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三)被錄取學生不得參加入學後的拔尖計劃選拔,本科階段轉專業范圍原則上限於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專業之內。

(四)學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

六、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在南京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本科招生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准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接受南京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四)我校強基計劃招生錄取及入學培養工作按照教育部相關政策執行。若政策調整,則按照新規定執行。

七、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400-1859680

招生主頁:http://bkzs.nju.e.cn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微信公眾號:ndzsxlj

八、本簡章由南京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2020年5月6日

④ 南京大學本科一年學費多少啊

南京大學本科一年收費標准及獎助學措施
1.學費:
(1)戲劇影視文學專專業人民幣6800元/年。
(2)軟屬件工程專業第一、二學年人民幣4600元/年,第三、四學年人民幣16000元/年。
(3)地理科學類專業招生計劃中含南京大學與加拿大滑鐵盧大學合作舉辦的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專業本科教育項目。該項目採取2+1+1模式,即第一、二學年在南京大學學習,第三年在滑鐵盧大學學習,第四學年可以選擇在南京大學或滑鐵盧大學學習;繼續在滑鐵盧大學學習,將同時獲得滑鐵盧大學學士學位。在南京大學期間學費為人民幣21600元/年,滑鐵盧大學為20000加元/年。
(4)其他專業人民幣4600元/年。
2.住宿費:人民幣1200元/年。
3.獎助學措施:南京大學通過獎學金、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學雜費減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綠色通道等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學校現設有各類獎學金70餘項,各類助學金40餘項,總金額達2600餘萬元。

⑤ 南京大學研招辦傳真、電郵、聯系人

綜合辦公室

(1)、協助院長協調研究生院日常行政工作;
(2)、負責各類經費的管理與使用;
(3)、負責月工作小結、學期工作總結及工作計劃的匯總與上報;
(4)、負責印信的管理與使用,信件、文件收發、管理與歸檔;
(5)、負責計算機網路與信息管理;
(6)、負責對外接待與聯絡,各類會務組織與安排;
(7)、負責院長辦公會議及全院工作會議;
(8)、負責工作人員的人事工資事宜;
(9)、負責各類物品的管理與使用。

招生辦公室

(1)、組織博士生招生;
(2)、組織碩士生招生;
(3)、組織港澳台地區的研究生招生;
(4)、組織在職申請碩士專業學位招生;
(5)、參與江蘇省招生辦指定的報名點、考點、閱卷點工作;
(6)、參與江蘇省學位辦指定的報名點、考點工作。

培養辦公室

(1)、制訂或修訂南京大學研究生培養工作管理的各類規章制度及改革措施;
(2)、制訂或修訂全校研究生學科、專業培養方案,並督促檢查研究生培養措施;
(3)、負責檢查督促研究生課程教學內容的更新,制訂研究生課程建設規劃,組織編寫、資助出版、更新教材等工作;
(4)、負責全校研究生日常教學管理,課程安排、教學計劃實施,組織公共課教學,包括教師聘請,教材訂購及印刷、考務等;
(5)、負責研究生公派出國(境)選派及自費出國留學手續,在外研究生的延期及回國恢復學籍,審核並辦理研究生出國成績及學歷證明等;
(6)、負責來華留學生入學資格的審核,國外和港澳台研究生的學位和課程教學管理;
(7)、負責研究生學籍管理(入學報到、注冊、糧油戶口遷移、各類材料發放);
(8)、辦理研究生轉學、休學、復學、轉專業、退學、提前畢業、延期畢業、碩博連讀等手續,負責研究生證、校徽、畢業證書的發放與管理;
(9)、審核研究生助學金發放標准,配合財務處做好研究生助學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10)、定期向教育部和江蘇省教委上報各類統計報表;
(11)、負責對各院系研究生培養質量的評估,結合本職工作,從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管理科學研究工作。

學位管理辦公室

(1)、負責全校博士、碩士學位資格審查,配合校學位委員會組織審批各院系評審授予的博士、碩士學位;
(2)、負責在職人員以同等學力申請博士、碩士學位的資格審查及各項管理工作;
(3)、負責組織博士生導師的遴選及管理、碩士生導師的審批及管理工作;
(4)、負責優秀博士和碩士論文評選、獎勵和上報工作;
(5)、負責博碩士學位論文的抽檢工作;
(6)、負責各院系校內外研究生課程進修班的計劃上報及教學管理、經費結算等工作;
(7)、負責校內旁聽研究生課程、代培研究生的接受與管理工作。

思想教育與管理辦公室

(1)、按照學校要求制訂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規章制度、計劃,組織實施各類研究生重大宣傳、主題思想教育活動;
(2)、負責研究生德育考評工作,研究生政審、畢業鑒定和向用人單位推優工作;
(3)、負責研究生的日常行為管理、生活管理和宿舍管理,參與學校各類學生教育活動;
(4)、負責研究生的評優(優秀研究生、優秀研究生幹部、標兵)及各類獎學金的評審和頒獎工作和南京大學世川良一優秀青年教育基金的管理、評審及頒獎工作;
(5)、負責特困生工作及各類困難補助的發放;
(6)、會同人事處、組織實施研究生兼任「三助」工作;
(7)、指導團工委、研究生會的工作及各類社團活動和校園文化活動,指導《南京大學研究生》編輯發行;
(8)、開展省內外研究生社會實踐活動;
(9)、指導各院系開展研究生思想教育活動和教育管理工作;負責全校「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助理」的管理;
(10)、負責各類研究生素質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全校性的素質教育活動;包括各類校園學術講座、課外科技創新活動、志願者活動;
(11)、負責全校「研究生勤工助學基金」的管理,結合學校事業發展需要和研究生實際,開展研究生勤工助學工作;
(12)、配合銀行、醫院負責研究生貸款、醫療保險、平安保險工作的開展,包括協助催還貸款和理賠;
(13)、協助學校做好校園穩定工作,負責各類研究生突發事件的處理、各類研究生違紀事件的處理;
(14)、定期開展研究生思政工作調查研究,開展研究生德育與思政工作研究;
(15)、負責研究生學風教育與學風建設;
(16)、負責研究生院網路及研究生網路信息的監管工作。

專業學位管理辦公室

(1)、審核招生計劃,組織入學考試;
(2)、審核教學計劃,組織教學秩序檢查及培養方案制定;
(3)、審核學生材料,組織學位授予和證書發放及管理;
(4)、審核校外導師聘任資格;
(5)、審核收費標准,落實分成;
(6)、建立日常評估機制,協助教育部評估活動。

院長
程崇慶(副校長)
副院長
濮勵傑 許鈞 朱易然(蘇州研究生院)
調研員
張小明 王欒井
院長助理
張巧林
綜合辦公室 (025-83592423)
主任 張巧林
成員 宋志萍 馬曦
招生辦公室 (025-83593251)
主任 江瑩
成員 李松 陸國平 邊鶴華 趙仁鈴
培養辦公室 (025-83592463)
主任 卞清
成員 吳珺瓊 鄒冬雲 仇鵬飛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 (025-83597492)
主任 陳靜
副主任 吳曉曼
成員 夏紅雲 王彥
思想教育與管理辦公室 (025-83597189)
主任 陳靜
成員 敖永勝 周玥
黨委研究生工作部 (025-83597189)
部長 潘益農
副部長 陳靜
成員 敖永勝 周玥
蘇州研究生院 (0512-62872199)
院長 程崇慶(副校長)
副院長 朱易然
成員 薛業飛

專業學位辦公室 (025-83597492)

主任 朱易然
成員 薛業飛

⑥ 南京大學招生辦老師電話

4001859680南京市漢口路22號南京大學學生工作處本科招生辦公室

⑦ 請問誰有南京大學招生辦的QQ的 急 幫幫忙

qq897564321

⑧ 南京大學的招生簡章什麼時候出來啊

2014屆招生簡章保送生的大概在14年年初,高考統招的招生簡章應該是5月份.你可以經常關注學校官網。

⑨ 南京大學自主招生有什麼要求嗎

2016年南大自主招生報名如果沒有高考報名號是不能參加的哦。如果你沒有參加高考,那肯定是沒有辦法參加自主招生報名了的。如果你是社會考生,要報考自主招生就要在戶口所在地的區縣的高招辦公室咨詢。

⑩ 南京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南京大學(Nanjing University)是直屬於教育部的全國重點綜合性、研究型大學,也是國家「雙一流」A類建設高校。學校向在規定年限內達到畢業及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生頒發南京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辦學類型: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仙林校區地址:江蘇省南京市仙林大道163號。

鼓樓校區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漢口路22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南京大學章程》,結合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堅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選拔和錄取適合我校人才培養特點的優秀學生。

第三條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新聞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學校設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作為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決策和管理機構,確定本科招生工作的總體思路和目標,審議本科招生政策、計劃和錄取原則,討論決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為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導意見。

第五條 學校設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的授權負責制定招生章程、編制招生計劃、決定選拔方案、確定錄取標准、審核錄取結果等本科招生具體事項。

第六條 本科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本科招辦)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本科招辦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組。各招生工作組負責該地區招生政策、錄取情況的咨詢和招生宣傳,並協助本科招辦進行所負責地區的招生錄取工作。招生工作組組長由學校發文聘任。

第八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本科招生各項政策和規定的實施。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根據我校建設一流本科教育、構建高水平創新人才培養新體系的整體思路,2020年我校繼續實行按專業和學科大類(以下統稱「專業」)相結合的招生模式,計劃面向全國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3350人。我校將根據辦學發展需要對大類設置進行優化,2020年招生專業和分流方向詳見我校公布的《南京大學本科招生專業(類)目錄(2020年)》。

第十條 根據國家和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我校統籌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歷年計劃延續性,以及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分省確定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批後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 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我校按學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制定預留計劃,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我校本科招生錄取工作遵循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在教育部領導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進行。

第十三條 我校按照文史類、理工類和藝術類分類錄取考生。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錄取時按照當地招生主管部門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我校本科招生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或調檔分數。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20%。內蒙古自治區按分數優先原則進行投檔,執行該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 我校在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接收非第一院校志願考生或公開徵集志願,但調檔人數(包括徵集志願)不超過我校在該批次剩餘計劃數,且只能錄取在尚有空額的專業。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將剩餘的招生計劃調配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十六條 我校調檔時只認可教育部規定的全國性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項政策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加分不得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七條 我校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的原則,依據高考實際成績(不含政策加分)進行專業錄取,不設專業級差。實際成績相同時,按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投檔位次錄取。未提供投檔位次的,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英語、數學成績,理工類、綜合改革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英語成績。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需滿足填報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條 我校強基計劃、外語類保送生、綜合評價錄取、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專業等錄取辦法依據教育部、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和我校本年度相關類別招生簡章,以及因疫情公布的調整方案執行。

我校面向農村及貧困地區的國家專項計劃和勵學計劃、民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班、華僑和港澳台地區學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及我校有關招生辦法執行。

第十九條 我校各專業的錄取不規定男女生比例。入學後除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另行規定外,其他專業學生均須通過教學計劃規定的英語課程和學位英語考試,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條 除第十八條中安排在提前批錄取的特殊類型外,我校在部分省份提前批錄取考生入學後只能參加錄取專業相關院系組織的實驗班選拔。其中錄取至大類的,第一學年專業分流時限定在大類內確認主修專業,第二學年結束後可按相關規定調整主修專業;錄取至專業的,第二學年結束後可按相關規定調整錄取專業。

第二十一條 我校對於江蘇省考生還執行以下規定:報考第一批的考生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兩門選修科目等級最低要求為AA,若考生兩門選修科目等級均達到A+則加3分進行專業錄取。報考提前批的考生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兩門選修科目等級最低要求為歷史A或物理A,另一門B。強基計劃、勵學計劃、綜合評價錄取、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專業資格考生兩門選修科目等級最低要求依據我校本年度相關類別招生簡章執行。

第二十二條 我校對於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材料的使用辦法為:在特殊類型招生中作為報名資格審核的參考,在強基計劃中作為面試的參考,在普通高考錄取中,作為調劑考生專業志願的參考。

第五章 收費標准及獎助學措施

第二十三條 我校按照國家和江蘇省相關規定,實行學分制收費政策。新生在入校時按所學專業學年收費標准預收學費,分流後按照準入專業所對應的學分制學費標准收費,並按學年進行學費結算。住宿費標准為人民幣1200元/年。

第二十四條 我校承諾不讓任何一個學生因為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積極通過獎學金、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學雜費減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綠色通道等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被我校錄取的國家貧困專項等新生中家庭經濟困難的,入學前即可申請5000元專項助學金。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我校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19〕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新生入校後,我校將按照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和學籍管理規定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及身體復檢。對特殊類型招生錄取的新生,組織專家組開展入學專業復測和復核。凡經查實存在替考、違規錄取、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情況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不予學籍電子注冊,並報告有關部門追責。身體復檢不合格者,我校將按規定調整專業。

第二十七條 根據「陽光工程」要求,我校今年本科招生工作將進一步推進制度化、系統化建設,加強面向考生的宣傳服務及信息公開工作,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八條 我校有關招生計劃、招生政策、收費標准、錄取原則和錄取結果均可在南京大學本科招生網上查詢,學校不會對外委託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相關招生政策、錄取情況進行發布和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南京大學普通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400-1859680

傳真電話:025-89686606

監督郵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主頁:http://bkzs.nju.e.cn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官方微信:南大招生小藍鯨(ndzsxl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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