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大學招生就業網
㈠ 2020年河南科技大學什麼時候發錄取通知書
2020年河南科技大學本科一批的錄取工作於8月23日結束,所以錄取通知書會在23日之後陸續郵寄。錄取結果公布後大概10天左右會受到錄取通知書。
全國各個省市區、各個批次的錄取通知書的發放時間不一樣,由各省區和錄取高校統一安排。高考錄取通知書一般在相應批次錄取結束後發放,本省錄取通知書隔日即可送達,外省市3-5天可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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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南科技大學新生報道須知:
一、報到時間
新生須持錄取通知書(專升本新生須同時持本人專科畢業證書)於9月20日—9月21日來校報到。因故不能按時報到者,應提前三天向招生就業辦公室招生科請假。未請假或逾期未報到超過2周者,按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處理,學校將不再受理此類學生提出的報到要求。
二、報到地點
1、學生本人憑錄取通知書、准考證和身份證到《錄取通知書》指定的校區所在學院報到,並辦理報到手續;若上述證件丟失,須出具有關證明;對於准考證丟失者,應於報到前到所在地市級招辦補辦,並張貼錄取通知書同底版照片。
2、在規定的報到日期內(請新生不要提前報到),學校在洛陽火車站(註:不是洛陽東站)和洛陽龍門高鐵站分別設有免費迎新生接待站,若自行乘坐交通工具,請參考下表提示的公共交通路線到達錄取學院所在校區。若自駕車可用高德地圖或網路地圖搜索錄取學院所在校區。
三、收費項目及標准
收費項目及標准詳見《河南科技大學2020年新生分專業收費標准》。其中住宿費1000元為預存費用,住宿費按照新生通過網上自選宿舍標准收費,未能成功在網上選取宿舍的按學校預分宿舍床位標准收費;教材費為預收費用,入校後按照實際使用教材費用,多退少補。
四、繳款方式
我校各項費用的繳納採取銀行劃扣方式進行,新生須按照《河南科技大學2020年新生分專業收費標准》計算費用總額,於報到前7日將費用總額存入隨通知書一起寄發的中國建設銀行卡中(請至少多存1元作為賬戶余額),並及時修改密碼。
學校將在新生報到前7日內完成各項費用的劃扣。如果費用劃扣未成功,學生可在9月20日後通過「我i科大」APP中的「財務收費」功能自行繳費。繳費成功後可通過「財務收費」功能—菜單—「已繳費查詢」—選中一條收費單查詢、下載電子票據。
㈡ 河南科技大學的詳細地址,聯系電話
各部復門聯系電話制http://www.haust.e.cn/contact.html
河南科技大學 中國·洛陽 西苑路48號 郵編:471003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㈢ 怎麼查河南科技大學錄取專業
登陸河南科技大學的網站,點招生就業,錄取查詢;或者打電話
㈣ 河南科技大學會計學
往年本專業的錄取分只是比二本線高出一點點,如果今年河南二本線520左右,就很有希望,我是這個學樣09屆畢業生,有好幾個朋友是我們學校會計專業的。
你也可以打我們學校招生就業處的電話問下:
招生部門:河南科技大學招生就業處
地 址:洛陽市澗西區西苑路48號
郵政編碼:471003
工作電話:0379-64270929(兼傳真)
咨詢電話:0379-64160736、64160726、64160730、64160735
(開通時間:5月8日-8月8日)
網 址:http://www.haust.e.cn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㈤ 河南科技大學招生辦咨詢電話
學校招生部門聯系方式
招生部門:河南科技大學招生就業處
地
址:洛陽市澗西區內西苑路48號容
郵政編碼:471003
工作電話:0379-64270929(兼傳真)
咨詢電話:0379-
64160726(常年咨詢)
64160730
64160735
64160736
㈥ 河南科技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我校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的全稱為河南科技大學(國標代碼10464),注冊地址為河南省洛陽市洛龍區開元大道263號,郵政編碼471023。
第三條 河南科技大學是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與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國家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支持高校、全國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範高校。學校是一所優勢突出、特色鮮明、以工為主、多學科協調發展的綜合性大學,涵蓋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經濟學、管理學、文學、法學、歷史學、教育學、藝術學等11大學科門類。
第四條 2020年招收的學生根據錄取專業和教學安排分別在開元、西苑兩個校區學習。
第五條 學校具有學士、碩士、博士三級學位授予權,按照國家規定頒發河南科技大學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河南科技大學學位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
第六條 本章程適用於河南科技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學校成立由校黨委書記、校長、主管副校長、紀委書記、有關部門負責人、師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組成的河南科技大學普通高招招生委員會,其主要職責是: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級招生委員會的招生政策和相關規定;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如招生計劃編制、錄取規則制訂、預留計劃使用原則和標准、特殊類型考生招考辦法及入選資格名單、錄取結果等。
第八條 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監督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和安全穩定工作領導小組。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按照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結合學校的辦學條件、發展定位、招生專業計劃調整辦法等制定本年度分省分專業計劃,學校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招生專業(類)、錄取批次、招生人數等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分別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 按照教育部規定,學校預留計劃數量不超過當年本科招生規模的1%。預留計劃的使用經學校普通高招招生委員會集體研究決定,統一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調整使用,主要用於生源較好的省份按照平行志願投檔時進檔考生超過執行計劃時的錄取。
第十一條 學校有部分本科專業按類招生。考生填報高考志願時,將專業類視作一個專業填報即可。按同一專業類招收的新生,入學時在專業類內不分專業,在完成通識課程和學科平台課程學習後,根據學生志願、高考成績、在校學習成績等,參加本專業類的分流工作,然後進入本專業類中的某個專業學習。
第四章 報考條件
第十二條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河南科技大學。
第十三條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有關規定。
第十四條 高考外語語種要求:外國語言文學類(含英語專業、商務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日語專業的應試語種為英語或日語;其它專業,新生入校後以英語安排外語教學。
第十五條 藝術學和體育教育專業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需達到所在省藝術、體育省統考專業分和高考文化分本科最低控制線。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六條 學校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施招生「陽光工程」。
第十七條 學校認可生源所在地省(直轄市、自治區)的照顧加分政策,考生按加分後的總成績排序,參加專業安排。
第十八條 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模擬情況確定調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為: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不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的105%;未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不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的120%。
第十九條 進檔考生專業安排原則: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結合各專業的錄取條件,實行「專業清」的辦法予以錄取。即A、對於進檔考生,根據考生的專業志願,按照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B、對於進檔考生,第一專業志願不能滿足時,按其第二專業志願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願錄取,以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願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調劑錄取到計劃未滿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條 報考我校設計學類、動畫和美術學專業的考生,對於藝術類專業實行非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到生源所在省確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按照文化分和專業分之和的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對於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學校按其投檔規則執行。
第二十一條 報考我校音樂學、體育教育專業的考生,對於藝術類專業實行非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到生源所在省定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按照文化分乘以40%加上專業分乘以60%之和的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對於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學校按其投檔規則執行。
第二十二條 對於藝術學各專業和體育教育專業按比例核算後同分的考生,根據專業培養需要,結合考生文化分相關科目成績,擇優錄取。
第二十三條 有特殊高考錄取規定的省(區、市),學校錄取原則如下:
(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東省、海南省考生按照當地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檔錄取模式執行。
(二)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兩門選測科目為1B1B及以上、五門必測科目為合格。
(三)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在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
第六章 收費標准及獎助學措施
第二十四條 學校錄取新生除中外合作辦學各專業和軟體工程專業外實行學分制學費管理,學分制學費由專業注冊費和學分學費二部分組成,收費標准按照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布的最新標准執行。學校2020年本科各專業每年學費收費標准為:文史類各專業4400元/人、理工類各專業5000元/人、醫學類各專業5500元/人、藝術類各專業8000元/人,其中部分優勢學科專業學費上浮10%,具體各專業收費標准以學校公布為准。
中外合作辦學各專業和軟體工程專業實行學年學費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各專業學費為每年18000元/人,軟體工程專業學費為每年11000元/人。
住宿費收費標准暫定為每人每年400元至1000元,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
第二十五條 學校有完善的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形成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補償代償等「獎、貸、助、勤、減、緩、補、保」八位一體的激勵和多元化解困助學資助服務體系,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對於家庭經濟困難暫時無力承擔學費的新生,可申請綠色通道正常辦理入學手續。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六條 新生入校後,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復查合格者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七條 經河南省教育廳批准,河南科技大學與三門峽市政府合作舉辦河南科技大學應用工程學院,合作培養應用型本科人才。河南科技大學負責學院的招生、學籍管理和畢業證書發放工作。錄取的學生在三門峽職業技術學院上課(辦學地點:三門峽市崤山西路42號)。
第二十八條 經河南省教育廳同意,河南科技大學與河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合作培養應用型本科人才。河南科技大學負責招生、學籍管理和畢業證書發放工作。錄取的學生在河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上課(辦學地點:南陽市孔明路666號)。
第二十九條 學校招生部門及聯系方式
招生部門:河南科技大學招生就業處
咨詢電話:0379-65627020、65627022、65627035
信訪電話:0379-64231439
學校網址:http://www.haust.e.cn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㈦ 河南科技大學2015新生在哪個校區
為了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河南科技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順利實施,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結合河南科技大學辦學實際,特製定本章程。
一、學校性質、辦學地址、學習形式和證書
1. 學校全稱:河南科技大學
2. 學校代碼:10464
3. 辦學地點:河南省洛陽市
4. 學習地點:根據學生錄取專業和教學安排分別在三個校區(西苑校區、周山校區、開元校區)學習。
5. 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6. 辦學層次:學校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
7. 辦學特色:學校是一所優勢突出、特色鮮明、以工為主、多學科協調發展的綜合性大學。現有31個學院,91個本科專業,涵蓋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經濟學、管理學、文學、法學、歷史學、教育學、藝術學等11大學科門類。
8. 證書頒發:按照國家規定頒發河南科技大學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頒發河南科技大學學位證書。
二、招生計劃
河南科技大學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招生專業(類)、錄取批次、招生人數等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分別向社會公布。
河南科技大學今年有部分本科專業仍按類招生。考生填報高考志願時,將專業類視作一個專業填報即可。按同一專業類招收的新生,入學時在專業類內不分專業,在完成通識課程和學科平台課程學習後,根據學生志願、高考成績、在校學習成績等,參加本專業類的分流工作,然後進入本專業類中的某個專業學習。
河南科技大學按專業類招生的有:法學類(含法學專業、知識產權專業),中國語言文學類(含漢語言文學專業、漢語國際教育專業),外國語言文學類(含英語專業、商務英語專業),生物科學類(含生物科學專業、生物技術專業),機械類(含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專業、機械電子工程專業),電子信息類(含電子信息工程專業、信息工程專業),建築類(含建築學專業、城鄉規劃專業),生物工程類(含生物工程專業、生物制葯專業),植物生產類(含農學專業、種子科學與工程專業),動物醫學類(含動物醫學專業、動物葯學專業、動植物檢疫專業),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專業、環境設計專業、產品設計專業)。
三、報考條件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河南科技大學。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有關規定。
3.高考外語語種要求:外國語言文學類(含英語專業、商務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日語專業不限高考語種,其他專業,新生入校後以英語安排外語教學。
4. 藝術學和體育教育專業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需達所在省藝術、體育省統考專業分和高考文化分本科最低控制線。
四、錄取原則
1.學校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文史、理工、藝術學和體育教育專業分類錄取。
2.河南科技大學認可生源所在地省(直轄市、自治區)的照顧加分政策,考生按加分後的總成績排序,參加專業安排。
3.文史、理工各專業錄取方法:
(1)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或調檔分數,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為: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不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的105%;未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不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的120%。
(2)進檔考生專業安排原則:在內蒙古自治區按「專業清」的原則安排錄取專業;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安排錄取專業。
(3)進檔考生在安排專業時,按投檔成績排序(不含內蒙古)。對於同分考生,根據專業培養需要,結合考生相關科目成績,擇優錄取。
(4)若第一志願生源不足,可接受非第一志願考生,志願間不設分數級差。
4.藝術學各專業和體育教育專業錄取方法:
(1)報考河南科技大學設計學類和動畫專業的考生,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到生源所在省確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按照文化分和專業分之和的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報考河南科技大學美術學專業的考生,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到生源所在省確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按照文化分乘以30%加上專業分乘以70%之和的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報考河南科技大學音樂學專業的考生,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到生源所在省確定的音樂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按照文化分乘以30%加上專業分乘以70%之和的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4)報考河南科技大學體育教育專業的河南省考生,文化分達到省定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專業分超過省定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10分以上(含10分)的,按照文化分與專業分之和的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報考河南科技大學體育教育專業的其他省考生,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到生源地省定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按照專業分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擇優錄取。
(5) 對於藝術學各專業和體育教育專業按比例核算後同分的考生,根據專業培養需要,結合考生文化分相關科目成績,擇優錄取。
五、收費標准及獎助學措施
1.河南科技大學錄取新生除中外合作辦學各專業和軟體工程專業外實行學分制學費管理,學分制學費由專業注冊費和學分學費二部分組成,收費標准按照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的標准執行。各類專業第一學年預收學費,分別為:藝術類各專業5700元/人;醫學類各專業4500元/人;理工類各專業3700元/人;文史類各專業3400元/人。
中外合作辦學各專業和軟體工程專業仍實行學年學費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各專業學費為每年15000元/人;軟體工程專業學費為每年11000元/人。
住宿費為每人每年400元至1000元,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
2.為鼓勵更多的優秀考生報考河南科技大學,並為其成才提供更好條件,河南科技大學制定了優秀新生獎勵辦法及獎學金、助學金等相關政策。
六、入學復查
新生入校後,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復查合格者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七、學校招生部門聯系方式
招生部門:河南科技大學招生就業處
地 址:洛陽市洛龍區開元大道263號
郵政編碼:471023
咨詢電話:0379- 65627020、65627021、64270929
學校網址:http://www.haust.e.cn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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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79-64270929 這個是河科大公布的。同時各個院系也有自己的可以在河南科技大學招生主頁上找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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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大學2010年普通本專科招生章程
根據教育部、河南省關於招生工作的相關法律和有關規定,為做好學校2010年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特製定本章程。
一、學校概況
1. 學校全稱:河南科技大學
2. 學校代碼:10464
3. 辦學地點:河南省洛陽市
4. 學習地點:根據學生錄取專業和教學安排,分別在四個校區(西苑校區、景華校區、周山校區、開元校區)學習。
5. 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6. 辦學層次:以本科教育為主,積極發展研究生教育。學校目前具有學士、碩士學位授予權,是教育部授權的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單位。
7. 辦學特色:學校是一所工科特色突出、多學科協調發展的綜合性大學,具有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經濟學、管理學、文學、法學、歷史學、教育學等10大學科門類。
8. 證書頒發:學生學業期滿,成績合格,由學校頒發國家承認的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錄取的特殊要求
1. 計劃公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主要通過兩個渠道公布:一是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按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布;二是由我校通過招生簡章與學校招生信息網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2. 外語語種:報考英語專業考生的外語應試語種為英語,報考日語專業考生的外語應試語種為日語或英語;我校公共外語僅開設英語,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慎重報考,以免帶來入校後學習上的不便。
3. 體檢標准: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對國防生身體狀況要求執行《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生體格檢查標准》。
4. 男女生比例:除國防生外,我校各專業對男女生比例無特殊要求。
三、錄取規則及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
1. 全面貫徹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施招生「陽光工程」。
2. 提檔比例:我校按照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協商的比例提檔。
3. 學校按照「志願清」的原則優先錄取第一志願的考生。為保證生源質量,體現考生權益平等的原則,在第一志願未滿的情況下接受非第一志願考生。
4. 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專業清」辦法予以錄取。即A、對於進檔考生,根據考生的專業志願,按照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B、對於進檔考生,第一專業志願不能滿足時,按其第二專業志願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願錄取,以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願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調劑錄取到計劃未滿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5. 報考我校藝術設計專業的考生,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到生源所在省確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按照文化分和專業分之和的排序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報考我校美術學專業的考生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到生源所在省確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按照文化分乘以30%加上專業分乘以70%之和的排序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6. 報考我校體育教育專業的考生,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到省定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在專業分超過省定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5分以上(含5分)的考生中,按照文化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
7. 高考附加分: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或高招辦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執行。
8. 錄取結果公布:錄取結果按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規定的形式公布。
四、收費標准
1.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等各項費用,其收費標准執行河南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准。
2. 對於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學校根據學生的困難情況,按照國家和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的政策進行資助。
五、其他
1. 河南科技大學與英國東倫敦大學(網址:www.uel.ac.uk)、赫特福德大學(網址:www.hert.ac.uk)聯合舉辦合作辦學本科教育。該批學生成績合格者頒發河南科技大學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學位證書。學生在校期間符合條件者可選擇赴英方學習,成績合格者可獲得英方學位和文憑。
2. 河南科技大學林業職業學院(該學院辦學地點在河南省林業學校,地址:洛陽市中州東路2號)的招生錄取工作由河南科技大學負責,錄取的學生在林業職業學院上課,學生畢業後頒發河南科技大學專科畢業證書(證書內容填寫:在我校林業職業學院XX專業學習)。
3. 河南科技大學新生入校後,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復查合格者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六、學校招生部門聯系方式
招生部門:河南科技大學招生就業處
地 址:洛陽市澗西區西苑路48號
郵政編碼:471003
工作電話:0379-64270929(兼傳真)
咨詢電話:0379- 64160726(常年咨詢) 64160730 64160735 64160736
學校網址:http://www.haust.e.cn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